一、《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2年第1-12目录(论文文献综述)
孟守东[1](2021)在《中国光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基于安徽的实证分析》文中指出光伏扶贫发源于中国安徽省,具有见效迅速、收益稳定、带贫精准、风险较小、绿色环保等优点,被中国确定为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通过“十三五”期间的推广建设,有效加快了贫困地区增收脱贫进程,成为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创举和标志性工程,为2020年全面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支撑。本文首先对反贫困理论、产业发展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相关理论基础和文献进行了梳理,并对中国(安徽)光伏扶贫产业发展的起因、历程、政策演变进行了分析,总结了现有光伏扶贫产业的建设模式、工作机制和主要成效。并利用层次分析法,从收益分配、运维管理和综合利用三个维度构建出了光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结合模糊评价法根据权重计算出薄弱环节,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最大程度保持光伏扶贫产业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以及发电收益分配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努力实现光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对继续发展农村光伏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以及宣传推广光伏扶贫产业发展模式走出国门、辐射带动“一带一路”国家光伏产业和扶贫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展望,为加快实现中国乡村振兴和加快发展全球减贫事业提供中国(安徽)智慧和中国(安徽)方案。本研究主要创新点如下:一是全面系统研究中国(安徽)光伏扶贫产业发展历程、政策演变、理论依据、建设模式、工作机制、发展进程、主要作用、监测评估、制约因素等,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可持续发展路径,为中国首见,对有效促进光伏扶贫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二是针对光伏扶贫产业发展资金筹措难题,笔者原创提出了扶贫小额信贷自我发展、合伙发展、合作发展、合营发展“一自三合”模式,开辟了光伏扶贫产业发展的金融资金来源,得到国家肯定并向中国推广。2019年,该模式被IBRD(世界银行)、FAO(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IFAD(联合国国际农业发展基金)、WFP(世界粮食计划署)、ADB(亚洲开发银行)、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中国网等7家单位评为首届全球减贫案例最佳减贫案例奖,并收录进南南合作减贫知识分享网站——中外减贫案例库及在线分享平台,为破解贫困人口“贷款难、贷款贵、用得好、还得上”的世界性难题贡献了中国(安徽)智慧和中国(安徽)模式。笔者因此荣获“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创新奖”。三是积极参与匀光型光伏农业系统的实验与研究,创新了基于植物光合作用的分光补光光伏农业技术,有效兼顾了植物生长和光伏发电,对充分利用光伏扶贫电站光伏板下闲置土地资源、发展光伏生态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电站综合效益具有现实意义。四是在围绕将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开发成为符合国家要求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科学测算了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带来的额外经济收益,研究提出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现碳排放权交易的实施路径和优化策略,创新了光伏扶贫产业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五是阐述了中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现有标准的局限性和制订优化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专用标准的必要性,并基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情况的调研结果和实证分析,创新提出了可作为管理依据及标准制定基础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绩效监测指标体系。
仉立文[2](2020)在《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内部控制审计是各国监管层继美国SOX法案以后要求参照实施的一项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审计是通过审计师对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和内部控制缺陷识别来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系统的可靠性,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和缺陷的披露来抑制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并最终为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提供重要保障。内部控制审计通过鉴证、出具审计意见的方式来发挥监督功能和信号传递作用,从微观层面来保障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然而,首先,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难以观测,审计意见结果的形式和内容也相对简单。其次,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审计市场需求较弱,审计师出于经济利益和审计市场竞争的考虑都会保留相应的审计投入,甚至对审计独立性做出妥协,从而伤害了审计质量。因此,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手段是否可以发挥相应的审计功能实现它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目标?对提高审计质量是否具有积极的作用?是否可以帮助公司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具有相应的信息含量?这些问题都都值得我们去进一步挖掘。目前我国金融开放与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一方面,为了引进外资不断扩大开放市场,放宽各类资本的市场准入条件。另一方面,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与即将实施的注册制使得当前的监管压力不断扩大和深化。如何有效利用市场力量引入外部有效的治理和监督机制是监管层和投资者公共关注的话题。在此背景下,我们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进行研究,基于审计理论通过对是否实施内控审计和内控审计意见两个层面,对内控审计监督功能、信息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和内控审计质量进行了检验,具体包括:第一,代理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一定的监督功能。研究发现:与未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相比,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减少公司财务重述的发生,并能抑制应计项盈余管理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对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真实盈余管理并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揭示公司未来可能发生财务重述、违规处罚和应计项盈余管理。进一步研究发现,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质量的作用在不同内控水平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会降低内部控制审计对减少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管理的积极作用。当前内控审计体现出的监督功能说明,实施内控审计可以帮助公司识别内控内控缺陷并督促公司改进内控和财务报告系统,从而减少了公司财务重述并抑制了管理层应计盈余管理行为。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提示公司未来发生舞弊和违规行为发生的可能。然而,内控审计难以改变公司内部控制实质性缺陷的存在,并不能抑制被出具非标内控意见公司的重述、违规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公司内控水平的差异导致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发挥存在异质性,存在实质内控缺陷的公司抑制了内控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公司由于业绩压力和公司固有内控缺陷的存在让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盈余操纵仍存在机会。第二,信息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信息功能。研究发现:首先,在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中,非标内控审计意见伴随着较低的财务报告可靠性及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市场投资者会做出负向的市场反应。公司同时收到非标内控和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引起的公司股价下跌幅度超过了单独收到非标内控或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带来的影响。并且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可以向市场传达显着的负向信息,并引起公司股票价格下跌。以上证据证实当前内控审计已经具备了一般审计的信号功能,可以向市场投资者传递公司内控相关的信息并在股价中得到反映。其次,基于现有的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在季报和半年报中可以向市场传递公司的财务信息,投资者可以根据季报、半年报以及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提前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判断和预测,而投资者无法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事前的判断和了解。随着内控审计实施年份的增长,投资者对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联系的认知更加深入。当公司被单独出具内控审计意见或是同时出具非标内控和财报审计意见时就会产生显着的负向市场反应。最后,市场投资者对公司风险的规避超过了对公司盈利的关注。与公司盈利相比,投资者显现出对公司经营和资金压力的关注。说明现有市场投资者对内控缺陷可能引起的舞弊及欺诈更倾向于“风险厌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很难在短期得到纠正,意味着未来发生舞弊和欺诈的可能,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向市场传递公司发生舞弊行为的信号作用被投资者所关注。第三,保险理论视角下,内部控制审计具有保险功能。研究发现,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增加了公司的审计费用,公司存在内控缺陷带来更高的审计费用溢价;法律风险在对内控缺陷与审计费用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实施内控审计增强了审计师和公司对内控缺陷带来法律风险的认知。一方面审计师通过提高审计费用来增强内控审计的保险价值,另一方面公司希望通过内控审计来缓解自身的法律风险,并接受审计费用的溢价。从法律风险与内控审计意见的关系来看,审计师会对高法律风险的公司出具非标内控意见,通过非标内控意见来为公司释放法律风险,同时也缓解了自身的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会对内部控制审计的保险价值产生影响。审计师提高了对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公司会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从而显着增长了公司审计费用。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对审计保险价值的影响在不同法律环境下存在差异,在高法律环境地区,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可以提高审计师对公司内控缺陷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显着提高审计费用,但这种关系在低法律环境地区并不显着。此外,公司被出具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后并没有积极改进内部控制消除可能的法律风险。第四,内控审计质量与内控审计功能发挥。研究发现,首先,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越高,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越低,且这种影响在不同产权性质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其次,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影响了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检验结果说明内控审计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审计意见购买活动。上市公司会通过审计师变更来实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相比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更倾向于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进一步分析发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并不受审计行业专长的影响,高审计行业专长不能帮助上市公司减少并整改内部控制缺陷,从而说明审计师难以抑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再次,内控审计中存在意见购买的成因是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由于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和审计意见的形成都难以观测。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比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更具不可预测性。内控审计质量的高低难以进行直接量化和评价,给公司带来了意见购买的机会。目前在内控审计功能发挥中,审计信息功能体现相对显着,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并不充分。因此,提高内控审计质量和加强监管力度是充分发挥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的必然条件。因此,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内控审计发挥了一定程度的审计功能,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内控审计的监督功能抑制了公司财务会计差错的发生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但并未充分抑制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和监管违规等机会主义行为。内控审计的信息功能促使公司对自身的内部控制进行修正和优化,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息,相应的提高了市场经济效率,同时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具有负向市场反应,促使公司在监管和融资压力下寻求对自身有利的内控审计意见;内控审计的保险功能促使公司和审计师之间产生了更多的经济依赖,建立了内控缺陷和法律风险之间的联系,非标内控审计意见降低了公司和审计师的法律责任,体现出相应的保险价值。研究创新和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将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第三方审计进行研究,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信息和保险功能的检验,揭示了投资者、监管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关注的内部控制审计治理作用及实施效果的问题。第二,有效区分了两类非标审计意见,并对其市场反应的进行研究。检验了当前市场投资者对内控审计意见的认知和反应,及内控审计信息功能的表现。让市场投资者和监管者对非标内控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第三,从制度设计最终目标上探究了当前市场中内控审计治理的效果情况,进一步通过检验发现存在审计意见购买这个结果,并以此来分析影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及审计功能发挥的原因。尝试打开由于内控审计的不可预测性导致的执业“黑箱”。第四,采用了学术和实务界共同认可的多种变量作为衡量内控审计监督、信息及质量的替代变量,避免了单一变量检验结果不稳定的情形,保证了结论的稳健性。第五,采用了机器学习中交叉检验的方法来对内控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尝试了突破现有延续财务报告审计质量衡量方式的局限性。由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边界不局限于财务和会计活动,且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是领先于审计和会计职业及其理论发展的,因此必须采用新的评价方法来对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进行评价。
胡少翔[3](2020)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研究 ——以ZHW抽水蓄能电站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是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它反映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全过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是贯穿整个移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移民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的基石。做好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对推进移民安置工作,服务移民群众具有重要作用。为规范移民档案管理,国家颁布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对移民档案的管理体制与职责、归档与移交、档案验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奖励与处罚等作出了规定。但在移民档案管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移民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和有效利用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如何完善移民档案管理工作,是档案界和移民界亟待重视与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本文以ZHW抽水蓄能电站移民档案管理为例,通过实地参与归档工作,围绕实际归档情况,对照移民档案管理办法,识别其中需完善之处,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首先从移民档案管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展开,阐述了移民档案及管理的作用、意义,介绍了ZHW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移民档案管理的概况,梳理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政策规定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为下文的研究做铺垫;其次,从前期工作、实施工作、管理监督、资金财务四个方面介绍ZHW抽水蓄能电站移民档案实际归档情况,并分别参照移民档案管理办法中对应的归档要求,指出档案中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建议;最后,将问题进行归纳,结合J县移民档案管理实际情况,从三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对移民档案归档范围中不完善之处的研究,提出了归档范围分类逻辑不清、指标设计深度不够、保管期限划分标准不清等问题,并提出对应的修订建议;二是针对移民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管理职责、人员、移交等方面的条款提出完善意见;三是根据J县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归纳出档案意识薄弱、档案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档案利用不善等问题,提出了增强档案意识、加强培训指导、完善档案利用制度等建议。
王晶[4](2020)在《资源依赖视角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 ——以S市公益招投标为例》文中提出近年来,在转变国家治理理念、创新社会治理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自此,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供给方式在全国各地进行推广和实践,各级政府部门开始以项目外包的形式进行购买公共服务的积极探索。随着实践的发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供需错位、目标群体定位不清、服务活动形式化等一系列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并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而笔者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调研中发现,当前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复杂多变,深刻影响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成效。对此,本研究采用质性研究方法,以S市公益招投标为案例展开实地调研,借助资源依赖理论构建分析框架,深入探索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形态及其发展演变,进而丰富本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政社关系的研究议题。研究发现,第一,在公益招投标的培育扶持阶段,S市政府通过资源输送的方式吸引社会组织参与到公益招投标领域,处于生存发展困境的社会组织通过分担政绩指标和紧跟政府购买偏好等方式,主动向S市政府靠拢,二者之间形成一种依附关系。第二,在公益招投标的规范化发展阶段,随着S市政府制度空间的收紧,社会组织采取“钻规章制度空子”、寻求新的合作者乃至退出公益招投标领域等方式进行策略应对,社会组织和S市政府之间呈现出一种策略式博弈关系。第三,在公益招投标的放管并举阶段,当S市政府通过转移审计重心、增加项目延续性和稳定性、转变监管措施、增加专业购买需求等方式向社会组织释放利好消息时,社会组织在资源扩充的吸引下,重返公益招投标领域,并通过能力提升和权力拓展等方式扩展组织生存空间,双方之间的关系开始逐步回暖。从纵向视角出发,双方关系经历了资源输送下的依附到资源收缩下的策略性博弈,再到资源扩充下的关系回暖的发展过程。基于以上发现,笔者认为在公益招投标实践中,外部环境、资源、双重利益导向等因素共同导致双方关系错综复杂,实质上双方之间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的策略性构建的关系形态。本研究通过详细描述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动态变化,进而展示了双方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中权力空间争夺与博弈的过程,并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创新社会治理格局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平合作关系的构建作出尝试性回应。
段传龙[5](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指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马薇[6](2019)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审计监督作为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项关键制度安排,通过权力监督权力的根本形式发挥制约功能,进而在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国家财政经济安全、提升政府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审计监督建设愈发显得迫切。为此,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这意味着审计领域的改革将要走进“深水区”,触碰深层次的体制、结构等问题,以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党中央已然进行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之时,地方层面上的跟进和创新情况更为值得关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地方各级政府和审计机关既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审计署的改革部署,又结合本地特色实现创新发展,使得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始终在路上”。作为国家治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深入,现行的地方审计管理体制在诸多方面上已然无法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因而推进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具有了显着地必要性。事实上,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已然为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内容、过程、趋向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为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有效开展分析研究,本文基于已有研究成果梳理以及国家治理理论、公共受托责任理论等相关理论工具,搭建起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分析框架。它由内外两部分组成,在内部主要由组织、权力、制度、机制等要素构成;在外部则由党的领导、审计体制、审计价值构成。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审计管理体制先后经历旧审计阶段、红色审计阶段、现代审计阶段、新时代审计阶段四个时期。通过回顾和梳理历史,能够清晰认识其发展成就,并归纳出发展规律以更深入的理解审计制度建设的“中国特色之路”。当然,现阶段的地方审计管理体制依然存在诸多不足。基于分析框架,这主要体现在组织设置与国家治理需求不相匹配、权力划分与国家治理趋势相违背、审计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相互脱节、审计机制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运行难以契合。针对现实困境,部分地区已经展开了改革尝试。本文选取南京、广州、重庆、贵阳四地进行个案研究和比较分析,既具象化展示当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也试图从典型案例中获得建设性启示。基于分析框架和案例研究,本文提出,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推进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应当首先明确两个前提条件,即价值取向和审计体制模型。前者包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内在规定性以及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价值的树立;后者则强调应保持行政型审计体制基本不变。在此基础上,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路径应当从组织、权力、制度、机制四个方面上具体展开。其中,组织设置包括审计机构的增减、地方审计委员会的建设以及组织关系厘定;权力优化涉及管理权限确认、审计职能转型和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既要注重静态层面上的良法和制度建设,也要注重程序设计以保证动态层面上的依法执法落实;机制修缮则分为内生机制、外部机制和联接机制三个方面。这四部分既相互独立,发挥独特作用,又相互统一,共同构成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内容。总之,推进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紧跟党中央和国家有关审计改革步伐的重要举措,亦是推进地方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出路。
杨扬[7](2019)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中国经济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地方政府债务呈现爆发式增长及由此引发的债务风险的不断上升。2008年,为应付国际金融危机对宏观经济造成的负面冲击,我国政府实施了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扩张性经济政策在短期内有效稳定了中国的经济增长,但却导致政府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负债率的显着升高。虽然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地方政府负债率仍然低于60%的国际警戒线,但地方政府除了负有偿还责任的直接显性债务之外,还存在大量负有担保责任或救助责任的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财政部数据显示,2017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6.51万亿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过估算认为,2017年末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为27.8万亿元,合计为44.31万亿元。债务规模在过去二十一年间由1996年0.1829万亿元增长了 221.03倍,年均增长率远高于同期GDP和地方财政收入。隐性和或有负债不仅数额巨大,而且缺乏规范化运作和透明监管,成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部分。当经济形势向好时,地方政府不容易发生债务违约;一旦经济形势转弱,债务风险会随着政府偿债压力增大而暴露出来,严重甚至有可能爆发债务危机。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未来三大任务之首,并明确防范重点是金融风险。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在未来要“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共振,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关键在于客观有效评估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并从根本上把握和了解债务风险形成的内在机理。为此,本文展开的主要工作有:首先,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研究框架。地方政府债务作为公共债务的一种,是中央政府以下的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向个人、社会团体等借款或发行债券所产生的财政义务。债务风险源于债务资金回报收益的不确定性与举债主体被迫接受持续的偿还支付之间的矛盾。因此,负债只是债务风险问题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全面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除了地方政府负债之外,还需要关注地方政府资产。基于此,本文从债务融资特征这一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内涵做出界定,并结合公共产品和代际公平理论、府际权力关系理论、区域经济竞争理论、或有权益方法和投资组合风险分析等相关理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涉及的一些基础性内容进行探讨,为进一步深入分析提供理论依据。其次,通过梳理我国地方债制度的发展历程,本文详细考察了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发现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一,债务规模扩张速度长期高于经济增长率。如果这种趋势一直持续,有可能导致地方财政未来陷入失衡处境。其二,虽然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率相比西方国家仍有距离,但若是以债务率衡量,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已经高于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并接近美国水平。而人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则与西方国家大体持平,这说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为严重,政府和私人部门的债务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其三,我国大规模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造成其供给过剩,导致政府债务资金回报收益连年降低,未来存在收不抵支的危险。其四,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期限分布不合理,短期债务偏多,中长期债务偏少。由于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基础设施投资,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地方政府资产收益与利息支付间的期限错配严重,需要借助债务转滚予以维持。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会加重政府债务负担,而且还会将债务期限结构进一步向短期压缩。第三,通过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在全面、完整、准确了解我国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状况前提下,本文分别运用或有权益方法和投资组合风险分析法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量化测算和评估。结果表明,2010-2017年我国地方政府风险水平在整体上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大的直接因素,一是地方政府资产负债杠杆率不断上升,二是由于地方政府可偿债资产年均收益率的持续下降。如果将养老金缺口计入统计范围,那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水平会进一步增大。就2017年情况而言,只有当地方政府实际承担的养老金缺口现值少于24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才能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第四,通过关注政府治理中的结构性特征,本文由微观层面入手分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形成机理。地方政府作为独立经济主体,它们与投资者之间类似于一种“租佃”的经济关系。在区域间吸引外资的竞争中,地方政府一方面向投资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另一方面向他们提供生产所需的各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由于受到晋升激励的作用,地方官员倾向于推动基础设施这类资源密集型公共投资项目向上级发出自己政绩信号。在不同地区官员之间的晋升博弈中,地区招商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和开发区建设、土地财政等因素耦合在一起,相互支持,形成一种不断自我强化的变动趋势,结果导致各地区基础设施投资过剩和地方债务规模膨胀,并造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增大。省级面板数据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需求在基础设施投资明显过剩情况下依然呈现出强烈递增倾向。最后,本文结合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现状考察、测算评估、机理分析,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提出一系列防控和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政策和建议。包括:改进地方官员考核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绩效评价,以此强化地方政府自我偿债激励。引入权责发生制,依据这一会计基础建立我国的政府债务会计体系,以此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构建一套适应我国情况的风险预警体系,从总体上监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水平。构建一套专门的事后应急处置机制,防止债务风险出现失控情形。优化和改进我国目前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推动我国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市场发展,促进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和有序发展。
阎星池[8](2019)在《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在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结果公告一方面提高了审计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履责和审计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同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设是对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制度性保证和对我国审计监督制度与法制建设的完善。2002年,国务院就正式确立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依然有不少问题,导致其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果。本文基于现有研究和理论基础,从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目的出发,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首先在介绍相关背景、研究方法和框架、创新点与不足和进行文献综述后,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基本概念、内涵外延及理论基础以及制度要素进行了阐述;然后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行搜集归纳,对制度的产生、制定、变迁发展、现状及其相关条文的具体规定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之后从公告数量、范围、效率、内容和公开渠道五个视角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执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目前,我国的公告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制度体系及其运行环境不健全、内容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发现的这些问题,本文从完善制度体系、制度内容、配套措施、执行保障机制、建立救济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本身的产生、发展与现状及其具体条文规定进行研究,并结合该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找出现行公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一些创新性的政策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对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完善做出贡献。
冯志峰[9](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指出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张磊[10](2017)在《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地区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系统自身的演进和发展,高等教育专业设置面临着来自教育系统内外的多重挑战,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识别这些挑战并开发相应的专业设置治理体系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不同层次专业之间的关系在微观层面是与专业层次结构相关的教育系统功能表达问题。在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教育“两分法”和现行专业目录的框架下,两个教育层次的规模对等发展和二者总体在高等教育中的绝对规模使得二者的并行发展呈现出一种双螺旋的运行模式。应用帕森斯AGIL社会系统范式分析发现,专业对接是专业层次适配的基本环节,专业层次适配是教育系统双螺旋专业发展模式中的结构要求,这种双螺旋的效率是实现教育系统特定功能的系统动力。通过构建和运算以专业关系为基础的各类关系矩阵,并结合系统耦合分析方法分析发现,本科专业和高职专业的对接和层次适配处于较为初级的自发为序的状态,表现在专业对接强度分布不均、专业层次结构的稳定性和协调性都有待提高等方面,这不利于教育功能的实现。因而,实现两个专业层次在专业结构上的良性互动以推动教育系统的发展演进并实现预期的教育功能是微观层面专业设置治理的主要任务。校际专业交往是中观层面关系到院校自身的专业发展和院校之间的专业资源配置问题。应用社会关系网络理论可以以矩阵形式构建并表达高校之间基于共同举办的专业而形成的不同层次的校际专业关系网络。使用结构洞分析方法对这些矩阵进行分析发现,校际专业交往能力存在跨网络(层次)差异和内生冲突现象。由于内生冲突的存在,院校无法在提升校际专业交往效率的同时提升交往资源的集中程度和对网络的控制力,因而陷入两难决策的困境中。面对影响校际专业关系强度的技术性因素、学科与专业的隔离效应因素、学校发展历史性因素以及教育主体对校际专业关系功能和作用认识的主观因素等原因,开展校际专业关系网络治理以提升校际专业交往资源配置效率和院校专业交往能力是中观层面专业设置治理的主要任务。以就业为主要关系的专业与行业的全局均衡问题是宏观层面社会、教育与人的协同发展问题。在“社会—教育—人”的系统交互和社会与教育“母系统—子系统”的关系模式中,使用耦合分析方法和供需均衡分析方法对教育系统就业供需的专业结构和社会系统的专业供需行业结构进行分析后发现,教育系统的专业供需处于整体上的供不应求状态,而在社会系统中国民经济各行业对于专业的供需又处于较大程度上的供大于求的状态,产生了“行业与专业的供需悖论”,它是教育系统专业设置的自发独立性与社会系统行业对专业需求的天然不均衡性二者冲突的系统表现,而这种冲突的解释和解决也必然需要在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视角中进行。因此,调整专业与行业的供需关系以解决教育与社会的结构性冲突并实现毕业生职业发展和就业质量的协同即成为宏观层面专业设置治理的主要任务。通过以上全局性的系统分析发现和识别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目前存在“微观上专业层次适配处于自发为序的状态”“中观上存在校际专业交往能力的跨网络(层次)差异和内生冲突”“宏观上存在行业与专业的供需悖论”三个现象,根据其不同的表现可以设立不同的治理目标并开发相应的治理工具以及配套安排等治理要素。使用链理论对这些治理要素进行系统整合,可以发展出一个使各治理要素在横向内容上相互补充和协调,在纵向层次上相互衔接和配套,在时间上保持延续和动态演进的三维治理链,该治理链体系是为教育治理现代化在专业设置和优化调整的地区治理方面构建机制框架方面所做的一种尝试。
二、《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2年第1-12目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2年第1-12目录(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光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基于安徽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光伏发电 |
1.2.2 光伏扶贫产业 |
1.3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创新说明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4.3 技术路线 |
1.4.4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综述 |
2.1 反贫困理论 |
2.2 产业发展理论 |
2.2.1 产业政策理论 |
2.2.2 产业组织理论 |
2.2.3 产业结构理论 |
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4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2.4.1 产业扶贫的相关研究 |
2.4.2 光伏产业政策研究方面 |
2.4.3 光伏扶贫模式研究方面 |
2.4.4 光伏扶贫案例研究方面 |
2.4.5 研究述评 |
第3章 光伏扶贫的发展 |
3.1 光伏扶贫政策规定 |
3.1.1 中国光伏扶贫主要政策 |
3.1.2 安徽省光伏扶贫主要政策 |
3.2 实施机构及流程 |
3.2.1 组织实施机构 |
3.2.2 项目实施流程 |
3.3 光伏扶贫发展历程 |
3.3.1 萌芽发端阶段(2013.6—2014.9) |
3.3.2 探索试点阶段(2014.9—2016.3) |
3.3.3 推广建设阶段(2016.3—2017.5) |
3.3.4 规范提升阶段(2017.5—2019.12) |
3.3.5 巩固拓展阶段(2019.12至今) |
3.4 光伏扶贫发展现状 |
3.4.1 装机容量及纳入国家补助目录情况 |
3.4.2 资金投入情况 |
3.4.3 电站并网情况 |
3.4.4 发电收益情况 |
3.4.5 收益分配情况 |
3.4.6 电站运维管理情况 |
3.5 光伏扶贫调研检测情况 |
3.5.1 合规性检查 |
3.5.2 建设资金筹措 |
3.5.3 发电收益分配 |
3.5.4 电站发电性能 |
3.5.5 电站安全性能检测 |
3.5.6 关键设备质量检查 |
3.5.7 施工质量检查 |
3.5.8 运维能力评估 |
3.6 光伏扶贫效果 |
3.6.1 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 |
3.6.2 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
3.6.3 推进农村新能源发展 |
第4章 光伏产业扶贫机制和模式分析 |
4.1 光伏产业扶贫机制分析 |
4.1.1 资金筹措机制 |
4.1.2 建设管理机制 |
4.1.3 运行维护机制 |
4.1.4 收益分配机制 |
4.1.5 综合利用机制 |
4.2 光伏产业扶贫模式分析 |
4.2.1 户用光伏电站扶贫模式 |
4.2.2 村级光伏电站扶贫模式 |
4.2.3 集中式光伏电站扶贫模式 |
4.2.4 有益贫作用的商业光伏电站模式 |
4.2.5 不同类型光伏扶贫电站模式比较 |
第5章 光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证研究 |
5.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5.2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5.3 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
5.3.1 层次分析法及其计算步骤 |
5.3.2 光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各层指标权重确定 |
5.4 光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模糊综合评价 |
5.4.1 模糊综合评价原理 |
5.4.2 模糊综合评价实证结果 |
第6章 光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主要问题 |
6.1 电站建设质量均衡性不够 |
6.1.1 关键设备质量 |
6.1.2 施工质量 |
6.2 发电和安全性能可靠性不够 |
6.2.1 电站发电性能 |
6.2.2 电站安全性能 |
6.3 运行维护管理科学性不够 |
6.3.1 发电能力检测和评估结果 |
6.3.2 低效电站运维方面原因分析 |
6.4 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性不够 |
6.4.1 建设资金不够到位 |
6.4.2 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
6.4.3 收益分配不够科学 |
6.4.4 系统应用不够充分 |
6.5 运行维护标准操作性不够 |
6.6 运维机构队伍专业性不够 |
6.7 综合利用开发统筹性不够 |
6.7.1 光伏农业发展有待加快 |
6.7.2 碳排放权交易有待开拓 |
第7章 光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强化光伏扶贫资产管理 |
7.1.1 精准确权 |
7.1.2 有序清欠 |
7.1.3 强化光伏扶贫电站改造 |
7.1.4 建章立制 |
7.2 完善运维管理机制 |
7.2.1 建立健全运维管理架构 |
7.2.2 构建光伏物联网 |
7.2.3 完善并推广应用监测系统 |
7.2.4 开展运维管理工作考核 |
7.3 加强发电收益科学分配 |
7.3.1 明确发电收益分配方式 |
7.3.2 强化公益岗位开发管理 |
7.3.3 提高智能管控效率 |
7.4 制订完善运维标准 |
7.4.1 制订电站运行维护专用标准必要性 |
7.4.2 制订运维专用标准及指标体系 |
7.5 开展综合利用 |
7.5.1 发展光伏农业 |
7.5.2 开展碳交易 |
7.6 有效防范风险 |
7.6.1 创设光伏保险产品 |
7.6.2 研究电站废弃物回收利用 |
第8章 结论及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1.1 实现光伏扶贫电站持续稳定高效发电 |
8.1.2 实现电站发电收益科学精准分配 |
8.1.3 实现电站综合利用有效开展 |
8.1.4 实现电站监督考核方式创新完善 |
8.2 研究局限 |
8.3 研究展望 |
8.3.1 助力中国(安徽)乡村全面振兴 |
8.3.2 加快“走出去”步伐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2014-2020年中国光伏扶贫主要政策摘编 |
附录二 2013-2020年安徽省光伏扶贫主要政策摘编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2)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与分析 |
1.2.1 内部控制 |
1.2.2 内部控制审计 |
1.2.3 审计监督、信息与保险功能 |
1.2.4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
1.3 概念框架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章节安排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意义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意义 |
2 文献回顾 |
2.1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 |
2.1.1 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区别与联系 |
2.1.2 整合审计的研究综述 |
2.2 内部控制审计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 |
2.2.1 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因素 |
2.2.2 内部控制审计的经济后果 |
2.2.3 内部控制审计市场反应 |
2.3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
2.3.1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行业监管 |
2.3.2 审计师与客户关系 |
2.3.3 审计意见购买 |
2.4 现有研究文献评价 |
3 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 |
3.1 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能 |
3.2 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发展 |
3.2.1 国外内部控制审计发展历程 |
3.2.2 国内内部控制审计发展 |
3.3 监管环境的发展与变革 |
3.3.1 金融监管发展与需求 |
3.3.2 法律环境建设 |
3.4 理论基础 |
3.4.1 审计需求理论 |
3.4.2 政府监管理论 |
3.4.3 不完全契约理论 |
3.4.4 有效市场理论 |
3.5 理论分析框架 |
4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监督功能 |
4.1 研究背景 |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3 研究设计 |
4.3.1 实证模型 |
4.3.2 变量定义 |
4.3.3 数据来源 |
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 |
4.4.2 多元回归分析 |
4.5 拓展性检验 |
4.6 小结与结论 |
5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信息功能 |
5.1 研究背景 |
5.2 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 |
5.3 研究假设 |
5.4 研究设计 |
5.4.1 实证模型 |
5.4.2 变量定义 |
5.4.3 数据来源 |
5.5 检验结果 |
5.5.1 描述性统计 |
5.5.2 单变量分析 |
5.5.3 多元回归结果 |
5.6 稳健性检验 |
5.7 本章小结 |
6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保险功能 |
6.1 研究背景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6.2.1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费用 |
6.2.2 内控缺陷对法律风险中介效应的影响 |
6.3 模型设定与实证方案 |
6.3.1 样本选择 |
6.3.2 变量设计与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回归结果分析 |
6.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6.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法律风险 |
6.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
6.5.2 检验结果 |
6.6 本章结论与启示 |
7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审计功能实现 |
7.1 本章背景与预期贡献 |
7.1.1 研究背景 |
7.1.2 预期贡献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7.3 研究设计 |
7.3.1 实证模型与变量定义 |
7.3.2 样本选择 |
7.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4.1 描述性统计 |
7.4.2 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
7.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7.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 |
7.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
7.5.2 检验结果 |
7.5.3 进一步分析 |
7.5.4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研究 ——以ZHW抽水蓄能电站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及成果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成果及创新点 |
2 移民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研究现状 |
2.1 上位法及规范 |
2.2 制度建设 |
2.2.1 移民档案的定义 |
2.2.2 移民档案管理体制及职责 |
2.2.3 移民档案归档范围 |
2.3 重点工程及省级移民档案管理 |
2.3.1 部分重点工程移民档案管理 |
2.3.2 部分省移民档案管理办法 |
2.4 国内研究现状 |
2.4.1 文献研究统计分析 |
2.4.2 文献研究内容分析 |
2.5 国外研究现状 |
2.6 小结 |
3 ZHW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及移民工作概况 |
3.1 工程及移民概况 |
3.1.1 工程概况 |
3.1.2 电站规划情况 |
3.1.3 移民安置规划情况 |
3.2 ZHW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实施概况 |
3.2.1 农村移民安置 |
3.2.2 专业项目处理 |
3.2.3 库底清理 |
3.2.4 环境保护 |
3.2.5 投资完成情况 |
3.3 ZHW抽水蓄能电站移民档案管理概况 |
3.3.1 档案管理体制 |
3.3.2 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档案成果 |
3.3.3 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档案成果 |
3.3.4 移民工作管理监督档案成果 |
3.3.5 移民资金财务管理档案成果 |
3.3.6 档案分类整理立卷 |
3.3.7 评价和问题 |
4 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档案管理研究 |
4.1 前期工作应归档要求 |
4.2 前期工作实际归档情况 |
4.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4.4 对策建议 |
5 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档案管理研究 |
5.1 综合文件档案管理 |
5.1.1 综合文件应归档要求 |
5.1.2 综合文件实际归档情况 |
5.1.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5.1.4 对策建议 |
5.2 农村移民安置档案管理 |
5.2.1 农村移民安置应归档要求 |
5.2.2 农村移民安置实际归档情况 |
5.2.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5.2.4 对策建议 |
5.3 专业项目档案管理 |
5.3.1 专业项目应归档要求 |
5.3.2 专业项目实际归档情况 |
5.3.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5.3.4 对策建议 |
5.4 库底清理档案管理 |
5.4.1 库底清理应归档要求 |
5.4.2 库底清理实际归档情况 |
5.4.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5.4.4 对策建议 |
6 移民工作管理监督档案管理研究 |
6.1 移民工作管理监督应归档要求 |
6.2 移民工作管理监督实际归档情况 |
6.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6.4 对策建议 |
7 移民资金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研究 |
7.1 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应归档要求 |
7.2 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实际归档情况 |
7.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7.4 对策建议 |
8 移民档案管理问题研究 |
8.1 移民档案归档范围分类下的指标设计深度问题 |
8.2 移民档案归档范围分类逻辑不清问题 |
8.3 移民档案重要资料和一般资料的划分标准问题 |
8.4 个别归档文件分类不恰当问题 |
8.5 归档范围未包含部分重要档案问题 |
8.6 移民档案管理职责不够明确问题 |
8.7 人员制度不完善问题 |
8.8 缺少预立卷和检查制度的问题 |
8.9 移民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问题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局限及展望 |
9.2.1 研究局限 |
9.2.2 研究展望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表4-1 ZHW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1 ZHW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综合文件归档资料清单 |
附表5-2-1 ZHW北蒿亭新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2 ZHW南蒿亭新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3 ZHW石门新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4 ZHW南寺新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5 ZHW张河湾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6 ZHW沿庄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7 ZHW南蒿亭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8 ZHW测鱼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9 ZHW西沟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1-1 ZHW移民安置交通专项招投标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1-2 ZHW移民安置交通专项朱王主线公路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1-3 ZHW移民安置交通专项西沟村对外交通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1-4 ZHW移民安置交通专项南寺村对外交通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2 ZHW移民安置电力专业设施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3 ZHW移民安置电信专业设施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4 ZHW移民安置广播电视专业设施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5 ZHW移民安置水利专业设施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6 ZHW移民安置文物保护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4 ZHW移民安置库底清理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6-1 ZHW移民工作管理监督文件归档资料清单 |
附表7-1 ZHW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4)资源依赖视角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 ——以S市公益招投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项目制研究概述 |
1.2.2 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概述 |
1.2.3 公益招投标研究概述 |
1.3 概念界定 |
1.3.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1.3.2 公益招投标 |
1.3.3 社会组织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方法论 |
1.4.2 研究对象及其选取 |
1.4.3 资料收集方法 |
1.4.4 资料分析方法 |
1.5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1.5.1 理论基础 |
1.5.2 分析框架 |
第2章 S市公益招投标制度的基本情况 |
2.1 S市公益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动因 |
2.1.1 社会问题的不断衍生和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
2.1.2 政府部门单一低效的公共服务供给 |
2.1.3 社会组织的快速成长与迅猛发展 |
2.2 S市公益招投标制度实施的现实意义 |
2.2.1 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载体 |
2.2.2 推进慈善公益服务事业发展的途径 |
2.2.3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手段 |
2.3 S市公益招投标制度的运作流程及困境介绍 |
2.3.1 项目立项:申报与审批 |
2.3.2 项目采购:招投标与合约签署 |
2.3.3 项目实施:服务输送与资金拨付 |
2.3.4 项目审计:审计与整改 |
2.3.5 项目评估:评估与结项 |
第3章 资源输送下的主动式依附 |
3.1 培育扶持阶段:激发社会组织竞争活力 |
3.2 供给与需求:S市政府和社会组织关系的起点 |
3.2.1 资源吸引:S市政府对社会组织进行资源输送 |
3.2.2 资源需求:S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依赖 |
3.3 适应环境:社会组织向S市政府靠拢 |
3.3.1 分担行政事务和政绩指标,获得政府实质认同 |
3.3.2 跟随政府购买偏好,项目导向原则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资源收缩下的策略式博弈 |
4.1 规范发展阶段:规范社会组织运作公益招投标项目 |
4.2 资源收缩:S市政府收紧政策空间 |
4.2.1 监管导向、思维延续 |
4.2.2 制度建设、剩余控制 |
4.2.3 过程监管、规避风险 |
4.3 社会组织策略式应对:表现式妥协,开拓新渠道 |
4.3.1 投机取巧,钻规章制度的空子 |
4.3.2 寻找合作伙伴,退出公益招投标领域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资源扩充下的调适性回暖 |
5.1 放管并举阶段:约束导向下的支持与鼓励 |
5.2 资源拓展:S市政府向社会组织释放利好消息 |
5.2.1 权力的适当下沉:S市政府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
5.2.2 专业服务购买需求激增:S市政府对于社会组织依赖加深 |
5.3 影响和改造环境:能力提升和权力拓展 |
5.3.1 多维能力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资源获取能力、社会影响力 |
5.3.2 权力多元拓展:培训政府工作人员,影响相关政策制定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讨论 |
6.1 结论 |
6.1.1 政社关系变迁:从主动依附到策略式博弈再到调适性回暖 |
6.1.2 外部环境、资源及双重利益共同导致双方关系错综复杂 |
6.1.3 政社关系形态:政府主导下的策略性建构关系 |
6.2 讨论 |
6.2.1 对资源依赖理论的尝试性回应 |
6.2.2 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尝试性回应 |
6.3 研究不足和可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6.3.1 研究不足 |
6.3.2 可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5)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进展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与研究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主要内容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一个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核心概念剖析 |
一、国家治理 |
二、国家审计 |
三、地方审计管理体制 |
第二节 理论基础分析 |
一、国家治理理论 |
二、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第三节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逻辑进路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性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框架搭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审计管理体制的沿革及评述 |
第一节 我国审计管理体制的沿革 |
一、旧审计阶段:封建社会及民国时期 |
二、红色审计阶段:革命根据地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之初 |
三、现代审计阶段:改革开放之后 |
四、新时代审计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 |
第二节 我国审计管理体制发展取得的成就 |
一、及时有效披露相关信息,提升了政府透明度 |
二、发挥权力制约和监督作用,保障了国家治理稳定有序 |
三、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审计质量 |
四、丰富审计内容和审计形式,维护了人民根本利益 |
第三节 我国审计管理体制发展的基本规律 |
一、审计法制化趋向 |
二、审计功能不断扩展 |
三、审计民主化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当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的困境及生成机理 |
第一节 现实困境 |
一、组织设置与国家治理需求不相匹配 |
二、权力划分与国家治理趋势相违背 |
三、审计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相互脱节 |
四、审计机制与国家治理运行难以契合 |
第二节 生成机理 |
一、审计体制的制约 |
二、政府职能转型滞后 |
三、对审计的认识有待提高 |
四、利益协调困难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若干典型个案: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
第一节 多地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实践概述 |
一、南京市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概述 |
二、广州市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概述 |
三、重庆市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概述 |
四、贵阳市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概述 |
第二节 多地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比较研究 |
一、组织建设层面的比较 |
二、权力配置层面的比较 |
三、制度建设层面的比较 |
四、机制修缮层面的比较 |
第三节 多地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启示 |
一、坚持党的领导,高扬党的旗帜 |
二、坚持协调发展,理顺多重关系 |
三、坚持全面改革,谋求深化发展 |
四、坚持效益目标,提升审计质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前置设计 |
第一节 根本条件: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 |
一、毫不动摇的思想指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二、鲜明的主题设置:强调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内在规定性 |
三、有效的改革原则: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价值的保障 |
第二节 基础条件:国家审计体制确认 |
一、审计组织模式优化 |
二、审计领导体制模式调整 |
三、国家审计体制确认的意义阐明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探索——组织及其权力 |
第一节 组织和权力优化的原则坚守 |
一、独立性和联系性的把握 |
二、一致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
三、全面性和重点性的兼顾 |
第二节 地方审计组织设置及关系优化 |
一、组织设置之“加减法”应用 |
二、发挥地方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
三、组织关系厘定 |
第三节 审计权力优化与规范 |
一、审计管理权限确认 |
二、审计职能转型 |
三、权力清单制度建立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探索——制度与机制 |
第一节 制度与机制建构的条件设立 |
一、价值取向:公共性确立 |
二、要素供给:可行性把握 |
三、注意事项:衔接性处理 |
第二节 审计制度建设 |
一、良法:夯实改革创新的合法性 |
二、制度:强化改革创新的规范性 |
三、程序:提升改革创新的秩序性 |
第三节 审计机制修缮 |
一、内生机制 |
二、外部机制 |
三、联接机制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7)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与评析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评析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与不足 |
1.4.1 论文创新之处 |
1.4.2 论文研究不足 |
第2章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和辨析 |
2.1.1 地方政府债务的界定 |
2.1.2 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辨析 |
2.1.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界定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和代际公平理论 |
2.2.2 基于组织学视角的府际权力关系理论 |
2.2.3 区域经济竞争理论 |
2.2.4 或有权益方法 |
2.2.5 投资组合风险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发展现状与问题 |
3.1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发展历程 |
3.1.1 地方政府债务起步阶段(1949-1958年) |
3.1.2 地方政府债务停滞阶段(1959-1978年) |
3.1.3 地方政府债务恢复阶段(1979-1993年) |
3.1.4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模式积极探索阶段(1994-2007年) |
3.1.5 地方政府债务加速发展阶段(2008至今) |
3.2 地方政府债务现状 |
3.2.1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及增长率 |
3.2.2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层级结构 |
3.2.3 地方政府债务举债主体 |
3.2.4 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来源 |
3.2.5 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投向 |
3.3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
3.3.1 债务规模扩张速度过快,财政稳定性受到威胁 |
3.3.2 债务负担过重,政府和私人部门承受能力相对不足 |
3.3.3 基础设施投资过剩,债务资金回报率持续下降 |
3.3.4 债务期限配置不合理,利息支付压力增大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量化测算与评估 |
4.1 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分析 |
4.1.1 我国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的框架构建 |
4.1.2 我国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状况 |
4.2 基于或有权益方法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 |
4.2.1 或有权益方法的理论推导和模型构建 |
4.2.2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测算 |
4.2.3 债务风险评估结论 |
4.3 基于投资组合风险分析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 |
4.3.1 投资组合风险分析的基本思想 |
4.3.2 投资组合风险的定义和测算指标 |
4.3.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测算 |
4.3.4 债务风险评估结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机理分析与实证检验 |
5.1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机理分析:“地方政府-投资者”理论分析框架 |
5.1.1 模型设定和前提假设 |
5.1.2 区域竞争中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5.1.3 引入晋升激励的地方政府行为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5.1.4 理论模型分析结果的进一步阐释 |
5.2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机理分析的实证检验 |
5.2.1 计量模型设定 |
5.2.2 变量选取 |
5.2.3 数据来源与统计性描述 |
5.2.4 计量回归结果 |
5.2.5 实证检验结果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 |
6.1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事前约束 |
6.1.1 地方政府借债的规则和程序 |
6.1.2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 |
6.2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事后处置 |
6.2.1 地方政府破产程序的法律定义 |
6.2.2 地方政府债务重组 |
6.2.3 地方政府财政调整 |
6.3 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
6.3.1 美国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发展概览 |
6.3.2 美国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监管 |
6.4 地方政府信用评级 |
6.4.1 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的组成要素 |
6.4.2 主要评级机构对于地方政府信用的评级程序 |
6.4.3 地方政府信用评级方法的变化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防范和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对策建议 |
7.1 改进地方官员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自我偿债激励 |
7.2 建立地方政府债务会计系统,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 |
7.3 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体系 |
7.4 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
7.5 优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制度 |
7.6 推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市场发展 |
7.7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框架 |
1.3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1.3.1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1.3.2 本文存在的不足 |
2 文献回顾 |
2.1 国内研究现状 |
2.1.1 公告制度基本理论研究 |
2.1.2 公告制度法律法规问题研究 |
2.1.3 公告制度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 |
2.1.4 公告制度的不足及改进建议研究 |
2.1.5 公告制度的实施及其他问题研究 |
2.2 国外研究现状 |
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3 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理论分析 |
3.1 内涵与外延分析 |
3.1.1 制度 |
3.1.2 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3.2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要素 |
3.3 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理论基础 |
3.3.1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3.3.2 制度变迁理论 |
3.3.3 法经济学理论 |
4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变迁 |
4.1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立 |
4.2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制定与发展 |
4.2.1 法律层面 |
4.2.2 行政法规层面 |
4.2.3 部门规章层面 |
4.2.4 地方性法规层面 |
4.3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现状 |
5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具体执行情况分析 |
5.1 公告数量视角分析 |
5.2 公告范围视角分析 |
5.3 公告效率视角分析 |
5.4 公告内容视角分析 |
5.5 公开渠道视角分析 |
6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存在的问题 |
6.1 公告制度运行环境不健全 |
6.1.1 行政主导型的政府审计体制的制约 |
6.1.2 法律规范层级低 |
6.1.3 缺乏良好的公众意识和社会氛围 |
6.2 公告制度内容不完善 |
6.2.1 缺少刚性规定 |
6.2.2 缺乏可操作性 |
6.2.3 与其他法律法规不协调 |
6.3 公告制度体系不健全 |
6.3.1 地方公告工作缺少统一规范 |
6.3.2 监督、救济制度缺位 |
6.3.3 缺乏完善的审计问责制度 |
6.3.4 缺乏科学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
6.3.5 公告率低、缺少对未公告审计结果的披露机制 |
7 政策建议 |
7.1 优化审计体制,增强公告独立性 |
7.1.1 加快推进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工作 |
7.1.2 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部分审计项目 |
7.1.3 修订对于公告权限的制度规定 |
7.2 制定审计结果公告条例、完善制度体系 |
7.3 完善公告制度的具体内容 |
7.3.1 明确公告制度的刚性要求 |
7.3.2 提高公告制度可操作性 |
7.4 完善公告制度的配套措施 |
7.4.1 修订保密法中的相关内容 |
7.4.2 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7.5 建立公告制度执行保障机制 |
7.5.1 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委员会制度 |
7.5.2 建立和完善公告考评制度 |
7.5.3 建立和完善公告监督机制 |
7.5.4 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
7.6 建立公告救济制度 |
7.7 完善依申请公开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8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9)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10)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地区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核心概念 |
1.2.1 研究对象 |
1.2.2 核心概念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外对于专业设置的认知差异 |
1.3.2 国外相关研究 |
1.3.3 国内研究 |
1.3.4 研究评述 |
第2章 专业关系的研究范畴与分析方法 |
2.1 专业关系的分类及其量化 |
2.1.1 专业关系系统分类 |
2.1.2 专业关系的主体范畴、数据与标识 |
2.1.3 专业关系赋值规则及量化框架 |
2.2 专业与院校之间举办关系的量化考察 |
2.2.1 本科院校与本科专业的举办关系 |
2.2.2 举办高职专业的院校与高职专业的举办关系 |
2.3 基本理论与方法 |
2.3.1 基本理论 |
2.3.2 分析方法和工具 |
2.4 研究框架与技术路线 |
第3章 微观分析:专业层次适配与教育系统发展 |
3.1 专业层次的两分法与专业对接 |
3.1.1 专业层次的两分法 |
3.1.2 专业对接的含义与内容 |
3.1.3 本科专业目录与高职专业目录的对接关系 |
3.1.4 院校与专业的对接关系 |
3.2 专业层次相互关系的社会系统论 |
3.2.1 帕森斯AGIL社会系统论 |
3.2.2 专业层次适配的社会系统解释 |
3.2.3 专业对接之于教育社会系统的意义 |
3.3 适应—整合:专业对接是专业层次适配的基本环节 |
3.3.1 专业对接与专业层次适配的社会系统关系 |
3.3.2 专业对接的基本单位与组织结构 |
3.3.3 专业对接关系的强度 |
3.3.4 专业对接强度的地区状态 |
3.4 整合—潜在模式维持:专业层次适配是双螺旋模式的结构要求 |
3.4.1 专业层次与双螺旋模式的社会系统关系 |
3.4.2 专业对接的双螺旋模式结构分析 |
3.4.3 双螺旋专业对接链的长度与层次适配 |
3.5 潜在模式维持—目标达成:双螺旋效率是教育功能实现的系统动力. |
3.5.1 专业层次双螺旋模式与教育功能实现的社会系统关系 |
3.5.2 专业对接指数 |
3.5.3 专业结构效率的系统分析方法 |
3.5.4 专业对接的耦合度分析 |
3.5.5 专业对接的耦合协调性分析 |
3.5.6 双螺旋模式的系统效率 |
3.6 小结与讨论:专业层次适配的阶段特征及治理的原则、分类方法与空间 |
3.6.1 治理起点:地区专业层次适配的阶段性特征 |
3.6.2 专业层次适配地区特征的成因 |
3.6.3 专业层次适配的治理空间 |
3.6.4 专业层次适配的治理原则 |
3.6.5 专业层次适配的分类治理方法 |
第4章 中观分析:校际专业交往与院校专业发展 |
4.1 校际专业交往与校际专业关系 |
4.1.1 校际专业交往与校际专业关系的含义与特性 |
4.1.2 校际专业交往规定了校际专业关系的内容 |
4.1.3 校际专业交往构建了校际专业关系存在形式的可能性空间 |
4.1.4 校际专业交往规定了校际专业交往关系的强度 |
4.2 校际专业关系网络的是校际专业关系的社会存在表达形式 |
4.2.1 校际专业关系网络的定义 |
4.2.2 校际专业关系网络的结构与属性 |
4.2.3 校际专业关系网络的存在性及其意义 |
4.2.4 校际专业关系网络的构建方法 |
4.3 校际专业关系网络与校际专业交往能力 |
4.3.1 校际专业交往能力 |
4.3.2 校际专业关系网络形成校际专业交往能力的机制 |
4.3.3 结构洞:校际专业交往能力的测量 |
4.4 地区院校专业交往能力的分类实证分析 |
4.4.1 类型一:举办高职专业院校的校际专业交往能力 |
4.4.2 类型二:举办本科专业院校的校际专业交往能力 |
4.4.3 类型三:全局专业院校校际专业交往能力 |
4.4.4 类型四:基于专业对接的校际专业交往能力 |
4.4.5 校际专业关系网络的比较分析 |
4.5 小结与讨论:校际专业交往能力引致的院校专业发展治理需求 |
4.5.1 治理起点:校际专业交往能力的跨网络(层次)差异和内生冲突 |
4.5.2 治理难题:影响校际专业关系网络调整和演化的因素追溯 |
4.5.3 治理目标:提升院校校际专业交往能力 |
4.5.4 治理工具 |
4.5.5 治理能力涵养 |
第5章 宏观分析:专业就业协调与社会事业发展 |
5.1 专业与行业的全局均衡是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
5.1.1 教育与社会发展的社会系统论 |
5.1.2 教育系统与社会系统的结构性冲突 |
5.1.3 专业与行业的全局均衡是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解决方案 |
5.2 地区性就业供需专业结构全局分析 |
5.2.1 研究方法设计 |
5.2.2 本科专业就业供需专业结构全局分析 |
5.2.3 高职专业就业供需专业结构全局分析 |
5.2.4 “需求导向”与“学科导向”的专业供需耦合差异 |
5.2.5 教育系统专业供需协调的“低水平发展陷阱” |
5.3 地区性就业供需行业结构耦合分析 |
5.3.1 研究方法设计 |
5.3.2 各行业的本科专业供需结构分析 |
5.3.3 各行业的高职专业供需结构分析 |
5.3.4 各行业的全局专业供需结构分析 |
5.3.5 行业专业供需协调的地区特征共性 |
5.3.6 行业专业供需协调的层次和行业特性 |
5.4 小结与讨论:教育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治理 |
5.4.1 治理起点:行业与专业的供需悖论 |
5.4.2 专业供需平衡的动力机制 |
5.4.3 治理目标:教育、社会与人的协同发展 |
5.4.4 治理思路 |
5.4.5 治理工具 |
第6章 专业设置地区治理链及行动路径 |
6.1 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地区治理原则 |
6.2 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地区治理目标 |
6.3 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地区治理工具 |
6.4 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地区治理配套 |
6.5 专业设置地区治理链的构建与运行 |
6.5.1 专业设置地区治理链的概念 |
6.5.2 专业设置地区治理链的构建 |
6.5.3 专业设置地区治理链的运行 |
第7章 结语 |
7.1 主要的发现与结论 |
7.1.1 高等教育专业结构分析的三个发现 |
7.1.2 专业设置地区治理行动路径总结 |
7.2 创新与贡献 |
7.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T地区高等院校名单、标识及举办的专业数量 |
附录B: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年)(部分) |
附录C:能与高职专业目录对接的本科专业名单 |
附录D:能与本科专业目录对接的高职专业名单 |
附录E:T地区举办的本科专业与高职专业对接院校数量关系 |
附录F:T地区本科专业与产业就业供需协调状况 |
附录G:T地区高职专业与产业就业供需协调状况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四、《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2年第1-12目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光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基于安徽的实证分析[D]. 孟守东.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1(01)
- [2]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D]. 仉立文.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3]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研究 ——以ZHW抽水蓄能电站为例[D]. 胡少翔.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4]资源依赖视角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 ——以S市公益招投标为例[D]. 王晶. 华东理工大学, 2020(01)
- [5]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6]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马薇. 苏州大学, 2019(07)
- [7]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D]. 杨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3)
- [8]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研究[D]. 阎星池. 南京审计大学, 2019(08)
- [9]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10]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地区治理研究[D]. 张磊. 天津大学, 20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