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WTO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影响与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王毅[1](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认为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冯叶[2](2020)在《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研究》文中提出我国自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提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来,已经连续16年在中央一号文件里部署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与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步调一致。2006年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始试点,2008年正式成为全国试点省份,2019年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29.32亿元,同比增长21.98%,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745.16亿元,同比增长18.99%,支付赔款13.15亿元,同比增长25.8%,省级补贴险种已经达到44个,主要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达到75%。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2006-2019年期间取得一定“量”的成绩。到2019年《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高质量发展要求,政策性农业保险进入高质量发展时期,需要实现质的飞跃。本文的主要内容为:第一,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性质、目标、理论基础;第二,研究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历史阶段划分与及基本现状;第三,研究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效率、发展效率、财政补贴效率指标设计、现状、指数变化,利用多项式函数预测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度和农业保险密度,利用DEA模型测算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效率;第四,研究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服务效率评价体系及其指数变化,利用熵值法测算评价体系指数,利用TOPSIS进行对比研究;第五,研究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农业增产的关系,利用山东省17地市2008-2018年的面板数据,利用随机效应与固定效应检验其外部性效果;第六,研究山东省与全国各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省际差异;第七,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本文有以下结论:第一,山东省政策性农业发展分为四个阶段,现在处于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时期;第二,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整体保障效率高,发展效率较低。2018年山东省农业保险深度和农业保险密度均低于全国水平,预测到2022年,农业保险深度可达1%,达到全国目标,农业保险密度为316元/人,按目前发展速度,难以达到全国水平;第三,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财政补贴资金运行效率较低,农业保险管理制度效率与规模效率不适配,还需要改进;第四,设计一套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服务效率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3个,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效率、补贴效率、发展效率,二级指标15个,包括保障规模、保障广度、保障深度、农业保险杠杆、政府财政补贴比例、政府补贴杠杆组成、赔付率、受益率、单位保费赔付额、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率、转移支付率、收入再分配率、财政投入力度、农业保险深度、农业保险密度等;第五,利用熵值法和TOPSIS法测算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服务效率指数,2008-2017年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效率指数平稳发展,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效率指数曲折发展,波动落差大,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效率指数呈现不断上涨变化,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服务效率曲折变化,整体呈现上涨态势;第六,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补贴对农林牧渔产值有正向影响,且边际影响效果大于其他支农政策支出效果,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一定外部效果;第七,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度与农业保险密度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在相同资源禀赋的黄淮海平原地区省份中,处于落后位置,还需借鉴农业保险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经验。本文设计客观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效率、发展效率、补贴效率,更为准确客观的评价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问题,是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问题研究的补充与丰富;在内部效率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外部效果与省际差异对比,是对评价政策工具方法的改进。
张晨[3](2020)在《国际政治经济视角下的日本农业政策转向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围绕农业及粮食问题而开展的农业政策制定可以说是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政府行为。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当下,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开始逐步向全球化农业生产模式的方向发展,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的活跃度逐步升高,相关领域内的竞争变得愈发激烈。因此,为维护其自身利益,作为世界主要粮食进口国的日本开始稳步推进农业政策的转向工作。战后的日本农业政策在《农业基本法》的指导下,共经历了60年代的“基本法农政”,70年代的“综合农政”以及之后的“地域农政”共三个主要阶段。进入到本世纪之后,日本的农业政策自小泉纯一郎内阁时期的“攻势型农政”,历经积极推进FTA/EPA谈判的民主党时期的农业政策,直至安倍晋三的“攻势型农林水产业”政策为止,以实现对既有的农业生产结构革新为目的,通过推动本国农产品出口,发展形成了极具“外向型”特征的“攻势型农业”。“攻势型农业”得以成型的重要基础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食粮法》与《食料·农业·农村基本法》的出台为标志,构建出的战后日本第二个农业政策制定框架。其与旧《农业基本法》的农业政策制定框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以新世纪日本农业政策转向为切入点,通过“国际粮食体制”理论所构建出的国际政治经济学视角,跳出传统分析日本农业问题只限于日本资本主义发展史的束缚,实践性地打通农业政策分析与外部环境之间的阻隔,探讨农业领域内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化是如何影响战后日本农业政策的制定,分析并总结战后日本农业政策制定的特点。战后日本农业政策能够发生转向的前提实际上是基于日本政府不断地对早已不适应国际农业政治经济局势的既有农业政策进行的修正。因此,国际环境的变化对于日本农业政策的制定,已发展到起决定作用的程度。日本农业政策转向的经验在于其对国际环境变化的积极快速感知,而其教训也在于对国际环境变化的消极迟滞应对。换句话讲,政府行为取向的形成就在于其自身与外界进行何种的互动之上。
张梦珂[4](2020)在《多边贸易体制下出口信贷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出口信贷是一国通过信贷支持方式鼓励本国大型机械设备出口的重要措施。长期以来,为了鼓励本国资本性货物出口,优化本国贸易结构,各国在贸易领域广泛采用出口信贷的安排。在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下,出口信贷受到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和《农业协定》的调整,成员国在开展出口信贷业务时须遵守上述规则。本文以此为切入点,探讨了多边贸易体制下出口信贷相关规则的适用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本文围绕WTO出口信贷相关规则的适用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在WTO涉及出口信贷相关争端解决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展开。探讨了六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公共机构的认定、财政资助的认定、专向性判断、授予利益分析、《SCM协定》附件一(K)款的适用、《农业协定》中出口信贷相关规则的适用。之后进一步对出口信贷规则在我国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分别探讨了我国提供出口信贷的机构是否为公共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是否具有专项性以及我国出口信贷是否为禁止性补贴等问题。本文提出的相应完善对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要在多边贸易框架下修改出口信贷规则,明晰“政府支持的出口信贷标准”、推进“后续承诺”修改、完善《农业协定》出口信贷条款。第二,要认真研究《君子协定》对我国完善出口信贷制度的启示,明晰《君子协定》的性质、合理参照《君子协定》的规定、主动参与《君子协定》的国际谈判。第三,完善我国出口信贷法律制度。制定出口信贷法律法规、对出口信贷贷款利率标准进行法律约束、明确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法律地位、建立法律规则鼓励商业银行参与出口信贷。
刘锐金[5](2020)在《新形势下我国农业支持制度改革研究 ——政策效应评估及制度改革方向选择》文中指出自2004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以市场价格支持、农业补贴和专项支持为主体的农业支持体系,对保障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护农业生产者利益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农业支持政策进行一系列改革,先后取消了棉花、油菜籽、玉米等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逐步降低了水稻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进一步优化和创新了农业补贴政策体系。但我国农业支持政策依旧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水稻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在WTO的适宜性,国内粮食产需缺口对进口的依赖。继续完善改革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已经成为共识,但具体怎么改还存在一定的争论。为了更好理清改革思路,本研究评估了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对农户的产品产值、物质投入的影响,探索了棉花、玉米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不同退出方式对生产的冲击及其收储价格设定的合理性,探讨了农业直接补贴对农户种子化肥农药投入、家庭收入及其收入流动的作用,分析了水稻、小麦和玉米市场支持政策在WTO规则下的争议焦点,识别了农民对农业支持政策选项的偏好,最后提出未来政策改革方向和一些建议。主要结论如下:(1)运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urvey,CFPS)4期面板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法分析稻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发现:当收购价格下跌并触发最低收购价政策时,较好地稳定了政策执行区水稻和小麦种植户的产品产值,但对种子化肥农药投入的影响弱,即政策的要素投入扭曲小;随政策收购量增加,玉米临时收储政策曾对稳定东北地区玉米种植户的产品产值、增加种子化肥农药投入具有显着的作用,当2015/2016年度价格大幅度下跌时,虽然政策性收储量大幅度增加,但政策效应是负面的,无法实现政策目标。(2)运用省级统计和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数据,利用面板数据模型和断点回归分析棉花、玉米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发现:临时收储政策对棉花、玉米和油菜籽产量和化肥投入的影响差异大,由强到弱依次是棉花、玉米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退出对油菜籽的负面影响最大,主要源于政策改革沟通不畅、配套政策不到位;油菜籽临时收储价格设置不如玉米和棉花有效,棉花和玉米的临时收储价格附近,种植户化肥投入明显提高。(3)运用CFPS的3期数据,利用面板数据分位数回归和有序logit模型分析农业直接补贴发现:政府对农户家庭的直接补贴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尤其是规模较大的种植户,但品种之间有差异,水稻种植户特别是规模较大的种植户种子化肥农药投入对政府补贴的弹性较小;大多数农村家庭获得了农业补贴,政府直接补贴金额增加、对补贴的依赖程度提高不利于低收入农户家庭向上流动,也不利于较高收入组稳定在原收入组,而户主的健康水平则具有显着的正向作用;稳健性检验表明,直接补贴对中西部农村家庭的负影响较弱,非农就业能有效促进家庭收入向上流动,但无法改善政府补贴的负影响。(4)运用WTO和OECD的报告数据,比较分析水稻、小麦和玉米市场支持量及其关键参数发现:同一作物不同国家用于计算市场支持量的固定外部参考价格不同,选择有资格接受管理价格的收购量也有不同的考量;若按照美国提交WTO的计算方法,无论如何调整稻麦最低收购价政策,都会超出限额,除非取消。(5)运用Best-Worst Scaling问卷设计获得的农户调查数据,使用有序logit模型分析农户政策偏好发现:农户对无需付费的市场支持政策或目标价格补贴最为期待,对各类保险保费补贴的政策选项偏好程度低;拥有非农兼业就业机会、生活态度乐观、种植规模大的农户更加关注农业生产性投入支持,对农业收入依赖程度更高的农户则更希望直接获得货币补贴。(6)我国农业支持政策在生产促进、农户政策偏好和WTO规则之间有难以协调的矛盾,建议继续保留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现有农业支持总量稳定,研究提高农业支持政策的地方适应性和透明度,更好落实“米袋子”省长制;大幅度提高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特别是农村婴幼儿、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营养保障水平,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知识运用能力,更加突出农户的企业属性。
刘利[6](2019)在《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及效应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农业既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性产业,也是一个国家的弱质性产业,因此为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各个国家均对农业实施了不同程度的支持和保护。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战略部署对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部署内容则通过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外公布,文件重点强调了要加速建立我国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体系。畜牧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维持养殖户收入持续增长、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对畜牧业的支持与保护符合我国当前新形势的要求,符合我国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重中之重”战略的要求,对于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意义重大,有利于推进我国农业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养殖户收入、改善养殖户生活、维护农村稳定发展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研究了我国畜牧业支持政策的演变、支持水平及效应评价。主要内容为借鉴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方法,立足于中国畜牧业历史演变的视角,梳理并整合畜牧业及畜牧业支持政策的整体发展过程,在对畜牧业支持政策的内涵与衡量方法进行比较选择的基础上,采用OECD农业支持水平测度模型,对2001年-2016年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的支持水平进行测度和分析,并从养殖户增收、产量增长、环境影响、结构调整方面对畜牧业支持政策进行效应评价。与此同时,本文立足于养殖户微观视角,通过调研的方式对畜牧业支持政策中的典型政策展开政策实施效果分析。最后,得出研究结论并给出对策建议,以便为后续相关政策的优化和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上述内容研究的基础上,得出如下研究结论:1.回顾改革开放四十年的畜牧业发展,并将其分为:畜牧业改革开放初期的恢复发展时期;中国畜牧业发展的迅速增长时期;畜牧业提质增效、结构调整时期;以及以环保为重点的全面转型时期四个发展阶段。本文通过对畜牧业结构的变动与畜牧业总量的变动展开分析,得出了畜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稳步上升的论断,主要畜产品供给结构趋于合理,生产模式由散养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转变。通过对畜牧业生产布局的演变分析得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生猪生产带,其地域特征为以长江中下游为中心产区,逐步向南北两侧扩散;形成了两条完整的肉牛生产带,主要包括中原肉牛带和东北肉牛带;形成了三条完整的羊肉生产带,主要包括西北牧区、中原牧区和西南牧区;肉禽生产带以东部省份为主,蛋禽生产带则以中原省份为主;奶业优势生产带则主要集中于东北、华北及京津沪等城市郊区。通过对畜牧业经营主体的变迁的分析,从历史发展和时间序列的角度看,我国畜牧业经营主体由上世纪初的农户家庭的副业形态,分离出畜牧专业户,再到现在的专业化畜牧业公司。2.对改革开放40年以来畜牧业支持政策进行梳理,将其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详细阐述。分析了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实施现状及其特征。2007年起,我国加大了通过实施市场价格支持和生产者补贴政策,对畜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促进了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最后,总结了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发展的演变规律:一是畜牧业政策阶段性目标差异性强,政策目标趋向于多元化;二是在对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演变梳理中发现,畜牧业支持政策的实施是政府经济发展战略和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其本质是农业与工业,城市与农村利益博弈过程中不断调整利益分配的过程。3.通过对畜牧业支持政策衡量方法比较选择得知,WTO方法仅能够作为一种用于谈判的工具,而OECD农业支持水平的测量方法,可以测量包含国内和边境的农业支持政策,其测算农业支持水平目的则在于进行政策评价、政策分析和政策解读。因此,利用这一方法可以更好地测算、评估国家全部的农业政策,它的作用既能够进行国际间对比,又能够帮助国家农业政策展开评价与分析,对于提升政策效率意义重大。基于这一客观事实,本文采用了OECD评估方法来对我国畜牧业的支持水平进行评估。基于OECD农业支持水平测度模型,对我国2001年-2016年以来畜牧业支持政策进行分类和支持水平进行测度,发现有以下几点特征:一是从畜牧业支持政策水平总体来看,2001年-2016年我国畜牧业支持总水平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可分为两个阶段,在2001年至2006年之间,我国畜牧业支持政策水平较低,对畜牧业支持力度非常小;自2007年起,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及畜牧业支持政策支持力度的增强,畜牧业政策支持水平快速提高。二是从畜牧业支持政策的结构来看,生产者支持占比始终较大,进一步细分得知,在生产者支持内部构成中,生产预算支持虽然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相较于生产预算支持,市场价格支持的贡献更大。三是从不同种类畜产品支持水平来看,各项畜产品在畜牧业政策支持水平方面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从整体的角度出发,猪肉、牛肉、羊肉、羊绒的支持水平呈现出日益增长的趋势;但是禽肉和牛奶的支持水平却存在相对较大的波动。禽蛋和羊毛的支持水平多数年份基本为负值,且禽蛋的支持水平负值较多,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造成上述三种特征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边境保护政策作用,二是国内饲料粮价值转移,三是受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导致的畜产品价格波动。4.本研究对畜牧业支持政策的效应展开了探索。在数据采集的过程中了解到我国农牧民的牧业收入与我国财政对畜牧业的支出总量之间,存在同方向变动关系,这就意味着增加对畜牧业的财政支持则会增加农牧民的收入,但畜牧业支持增加所能够引起的农牧民收入增长效果较弱。我国畜牧业总产值与财政对畜牧业的支出总量之间也存在同方向的变动关系,也就是说增加对畜牧业的财政支持能够推动生产的增加。然而,畜牧业支持增加所能够引起的畜牧业总产值相对增长效果同样较弱。另外,我国畜牧业支持政策有利于污染治理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合理性,加强畜牧业支持力度能够起到对排污增量的抑制作用,但效果并不明显。畜牧业支持政策是畜牧业结构变动的重要因素。尤其是1992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肉牛产业发展的政策,同时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结构和畜产结构组成向更合理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畜牧养殖”示范工程的推广在肉牛产业以及拥有秸秆饲料优势的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发展比较好,但是畜种结构选取的是全国的数据,畜种结构的改变在各个区域并不均衡。同时本研究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研究的时间范围在2001年-2016年,在此阶段畜牧业结构的调整相对放缓,畜牧业支持增加所能够引起的畜种结构变化作用较弱。5.从养殖户微观维度出发,在吉林省生猪养殖户调研访问的基础上,从养殖户对政策认识程度、满意程度,并深入了解总结养殖户不满意的原因,对生猪养殖支持政策进行评价。结合养殖户调研访问结果,对生猪养殖各项支持政策实施中影响养殖户满意的因素,即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以资金补助为主要方式的生猪养殖支持政策,多数没有侧重点,基本上对大多数养殖户具有普惠性,尤其是生猪疫病防控类政策,一旦发生疫病,相较于散养户,大规模养殖户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而政策并没有因为养殖户风险的大小而有所差别。二是规模化养殖支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两个问题:一方面,补贴方式以资金为主,缺乏技术扶持、疫病防控的指导,方式单一;另一方面,补助领域为养殖生产环节,不能满足养殖户对销售、管理经营等方面需求。三是宏观调控中的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预警监测机制存在政府宣传力度不足,养殖户认知程度不高;以及该机制对市场信息的预测不全面,对养殖户的生产安排没有起到实际应有的作用的问题。四是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门槛高、审核程序复杂、申请周期长、资金发放过程存在程序繁琐的通病。6.根据上述研究结论以及畜牧业发展的基本形势,提出政策建议:改善对畜牧业支持资金的使用方式、建立健全畜产品价格监测和市场信息预警机制、构建全国性畜牧业政策保险大灾准备金制度的运行机制框架、进一步完善畜牧业生态保护政策,推动畜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并提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健康养殖、提高畜牧业生产技术水平、增强养殖场疫病防控能力、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发展现代草地畜牧业、支持牧区畜牧良种推广为我国畜牧业未来支持政策的重点。
郑川[7](2019)在《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演进和当代效果评价》文中指出近年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机制中的价格改革,尤其是农产品价格政策改革。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2019年初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6年聚焦“三农问题”,依然将农产品价格政策放在了重要位置。如何让市场在农产品价格上发挥正确的作用,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是当前中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关键所在。然而,当今国际大宗产品价格大幅震荡,国内玉米、大豆等农产品价格波动剧烈,且在国际竞争中不占优势,对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国家的安全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值得探讨。因此,基于我国国情,正确理解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实施背景、历史演进、政策效果,可以使我国农业政策的制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更好的扬长避短,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同时充分利用价格政策对我国带来的正面效应,从而保障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和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本研究的主要目标包括:一是研究中国从古至今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探索、当代政策的效果,以及国外政策的对比。二是梳理我国农产品政策的问题,探索政策改进的可能性。三是优化农产品市场价格政策,为政府制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必要参考。本研究针对近年来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以及受之影响的农民收入波动、国家粮食安全和市民消费成本上升等问题,在探索国内农产品价格政策演进的基础上,研究国家和市场在价格形成中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具体结构:首先,提出当前世界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下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面临的严峻形势,并总结学者在农产品价格及其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随后,研究中国古今在农产品价格政策上进行持续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证方法,对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价,包括价格支持政策和农业补贴政策。同时,选取发达、中等发达国家为对象,分析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在农产品价格政策实行的背景、产生和发展。最后,研究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度设计和具体优化建议。为达到研究目标,本研究涉及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一是定量分析法,通过双重差分法建立模型,分析我国农产品中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的效果;选取数据交络模型方法计算农业补贴的政策效果。二是通过历史分析法,深入分析中外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背景、产生原因、目的、产生过程、框架体系、历史影响、意义和教训。三是政策分析法,探索价格调控政策产生的原因,评价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农业补贴政策效果,对国内外政策进行筛选,以探索新的政策方案。四是以比较法,从中国古代与当代之间、国外国家之间、中外之间等不同的角度进行比较,从而为系统、全面理解政策、改进政策提供有益启示。五是采取机制设计法,通过设定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总体目标,把价格调控政策放在一起进行研究,最终寻求适合我国现阶段农产品价格调控目标的最佳政策组合。主要结论包括:一是充分肯定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原创性的古代理论和实践,以及当代政策的斐然成果。通过梳理中国农产品价格管理的历史演进,我们发现,中国在农产品价格管理上形成了一系列原创的理论,也形成了一系列与时俱进的稳定农产品价格和保障主粮供给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政策。前者是理论的一般,后者是理论应用。这些中国原创的理论、方案、政策在农业价格管理领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为人类贡献了中国智慧,需要我们继承、发展,推陈出新,也给后人这样的一些启示。在此基础上,我们发现:只有根植于中国实践的原创性理论发展,才能为经济学发展做出中国人的应有贡献;只有通过政策体系的连续调整与边际改进,才能实现中国粮价的持续稳定;从历史与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外市场变化中找准定位,完善政府定价,使我国的农业发展走向新的辉煌。二是通过定量方法评价发现,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在实施的8年间,确实显着提高了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的玉米价格。由于主产区农民收入中的一半以上来源于玉米,玉米价格的提升意味着农民收入的增加。该政策对玉米价格提升幅度为每50千克8.084元,以2015年为例,可使农民增收161亿元。增收会极大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粮食产量来看,我国2015年粮食总产量比2007年增加了1.19亿吨,主粮玉米增产0.72亿吨,占粮食增产的六成。玉米产量的增加对于全国粮食总产量实现“连增”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随着临时收储政策的持续实施,我国玉米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包括玉米市场价格被扭曲等问题。三是我国实行的农业补贴是非常有效的,但存在效益递减的趋势。综合效率均能达到0.9以上,说明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的相继推出和额度的增加,对于稳定农产品价格、提高粮食产量、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补贴政策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开始减弱,政策对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呈现一定的下降趋势,但下滑程度并不明显。各年度农业补贴在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益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未来的政策调整中可以进一步进行调整和细化,提高财政补贴效率,包括需要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功能,以及分区域实施农业补贴政策。四是国外价格政策方向调整较大。通过分析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经验,以及巴西等典型中等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发现国外农业补贴程度不降反增。政策方式从价格补贴转向收入补贴,政策目标从生产支持转向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政策对象从高保护普惠政策调整为支持创新、专用性、高附加值和多元化的农产品。五是加强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度设计。要理顺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制定政策时需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根据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分层次安排制度。要处理好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的关系,做到四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平衡,核心和关键是保障粮食供给与价格稳定。要统筹各项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按照WTO农业规则,逐步削减农产品的价格支持程度,转向收入补贴政策。价格支持以价补分离形式开展,支持价格损失保障补贴,以市场为主、国家政策为辅开展定价。补贴政策以支持地力保护、藏粮于地的政策目标为主。要逐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改革土地制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发挥市场主体活力,从而提高农产品的价格优势,推动我国农业稳步向前发展。主要的创新点和见解:一是补充农产品价格政策在历史研究上的不足。指出中国在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上的重要地位,通过梳理我国价格管理的历史演进,验证中国在农产品价格管理上形成的一系列原创理论,以及一系列与时俱进的稳定农产品价格和保障主粮供给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政策。具体政策包括轻重理论、平籴论、常平仓、青苗法等原创性政策。二是从农产品价格的角度丰富国家理论和市场理论。由于农产品价格政策过度干预市场容易产生市场紊乱和调控时滞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制定政策时就需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对农产品价格这一极具代表性的对象进行研究,更加深刻的理解国家与市场的理论关系。将市场与国家放在同一层次研究两者关系,在经济运转中本质上研究政府与企业、家庭、个人的关系。三是从机制设计的角度提出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提出要处理好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的关系,做到四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平衡,核心和关键是保障粮食供给与价格稳定。要统筹各项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逐步削减农产品的价格支持程度,转向收入补贴政策。需要逐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改革土地制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高价格竞争力。
黄金宇[8](2018)在《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日本长期以来一直是国际贸易多边体制的支持者,但最近十多年来日本明显加快了签署FTA的步伐。截止到2018年7月,日本已经完成了17个FTA的签署,8个FTA正在谈判,其中日本-哥伦比亚FTA实质性达成一致,RCEP、日本-加拿大FTA均表示要在2018年取得实质性进展,日本-土耳其FTA和中日韩FTA正加紧谈判,实际上只有与海合会和韩国的谈判陷入停滞之中,尤其是日本-欧盟FTA的签订使日本从落后的状态迅速成为东亚地区的“排头兵”,与韩国并肩领跑。在FTA谈判中,农业议题是非常重要和敏感的领域。农业是立国之本,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世界各国普遍对农产品贸易进行保护。随着FTA在全球贸易自由化浪潮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特别是在面对日本这样巨大且贸易保护水平很高的农产品市场时FTA谈判将会变得更加激烈。当前国际贸易自由化大潮中,日本的农业保护政策面临着巨大考验,在不断加强的保护中日益衰落的日本农业已经无力经受自由化的冲击。日本FTA谈判在两难困境下取得了显着效果,既推动了本国FTA谈判进程,又较好地保护了农产品市场,因此对其农业议题谈判模式值得进行研究。文章以日本FTA进程中的农业议题谈判模式为研究对象,梳理了日本FTA战略的发展历程、主要特点和影响因素,运用“双层博弈”模型总结了五种谈判模式的建立、构成和推广,分析了五种模式产生的历史和经济、外交、政治等方面的现实根源,在对谈判效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引力模型”分析了日本2006-2015年十年间的农业进出口贸易相关数据,形成了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经验。文章认为,日本深入地思考并灵活运用关税手段,通过设置复杂的关税减免模式既保护了本国农业又推进了FTA,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文章提出了中国在FTA进程中农业议题谈判以及推动RCEP和中日韩FTA的建议,日本是中国农产品出口最重要的对象国,中国耕地少、农产品竞争力弱等特点与日本类似,如何借鉴日本谈判模式推进FTA值得思考,做到有的放矢,占据有利地位,既保证谈判结果有利于中国农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又有利于扩大中国农产品出口。文章分为7章展开。第一章是绪论。说明了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研究意义和目的,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梳理并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简要评价。第二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博弈论与国际贸易谈判、国家利益理论与农业保护、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与农业贸易政策制定等相关理论,建立了FTA协定签署或不签署的“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国际政治学关于“国家利益至上”理论要求保护农业贸易与国际主流经济学要求建立自由贸易体系之间的摩擦与矛盾,从国际政治经济学角度建立了双层博弈模型分析了农业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第三章是日本FTA战略的发展、特点及影响因素。梳理了日本FTA的签订过程,总结了日本FTA的立足东亚精选谈判对象、迅速扩张由双边EPA向巨型FTA转变、先易后难采取EPA形式取代FTA、提高标准力争主导规则、维护安全力保战略资源稳定进口等五个主要特点,并从历史文化传统、国内政治决策体制之间的分歧、国际上的美日同盟以及日本农业保护现状等方面对日本FTA进程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的谈判模式分析。归纳了日本十多年来在外务省、经产省、农水省等纲领性文件指导下,在FTA具体谈判实践中的五种谈判模式,即:完全排除农产品的谈判模式、保护最敏感产品的谈判模式、利益交换的谈判模式、“外交优先”的谈判模式、全盘考量国家利益的谈判模式。在双层博弈模型基础上,分析了上述模式的建立、“赢集”的构成、谈判的探索与实现及复制与推广。第五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根源分析。日本悠久的农业保护政策构成了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历史根源;农业持续低迷、粮食依赖进口、利益集团博弈等经济、外交、政治因素是现实根源。通过对全球化、区域化两个阶段分析了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演变过程,并通过中国、日本、韩国与东盟的三个FTA农产品贸易降税模式的比较,直观地说明了日本农业保护政策;探讨了日本农业保护政策对农业议题谈判的影响。第六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和实证分析。在建立谈判效果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对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进行了分析,发现日本的农业贸易保护政策若做出较大让步将面临巨大的农业经济损失和政治风险,因此遵循着尽量不做让步、尽量保护农业核心利益、尽力争取到政治、经济、外交、战略安全等方面利益最大化的思路。实证方面,利用贸易引力模型对日本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中国、东盟等12个国家或地区在2006-2015十年间的农产品贸易数据,实证分析了关税、人口规模、贸易距离、人均GDP、实际GDP增长率、农产品生产总额、汇率、物价增长率、是否同盟国、FTA是否生效对日本农产品贸易额和对日本农产品进口额的影响。在分析中发现关税税率的影响是非常复杂的,既对进口价格、数量产生影响,又对进口、出口产生影响,尤其是与FTA是否生效交互发生影响。分析表明农业议题尤其是关税谈判在FTA进程中起着重大的决定性作用,日本通过复杂的关税减免模式既保护了本国农业又推进了FTA,取得了良好效果,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谈判经验。第七章是启示与建议。以上述研究成果为基础,总结了中国FTA进展现状和中国农业贸易保护现状,比较详尽地提出了中国在农业贸易保护及农业议题谈判方面的建议,同时就推动RCEP和中日韩FTA谈判进程分别提出了建议。
王步天[9](2018)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收入保险需求研究 ——基于江苏省水稻种植户的微观调查》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使中国农业生产和管理技术不断升级,在农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推动下,以规模经营为特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市场化的经营模式一方面为水稻生产经营带来了较高的生产收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单位面积的水稻生产风险,风险在单位经营面积上的汇聚造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收入波动加大。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市场机制对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将会日趋明显,粮食市场风险和收入风险管理将成为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如何建立有效的水稻收入保险制度分散市场风险和收入风险,是关乎粮农增产增收的焦点问题。为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管理需求的多样化,减少农业规模化经营下的水稻生产风险,开发适合中国国情、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水稻收入保险具有现实的迫切性。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发展农作物收入保险制度进行政策呼吁,发展水稻收入保险制度已成为中国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水稻收入保险的成功实施以及顺利推广,受到政府支持、产品特点、运作机制、实施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能否同时符合需求端和供给端的利益诉求。只有受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接受和承认,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管理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又能为商业化运作环境下的保险机构带来经营利润,才能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达到水稻收入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本研究以江苏省水稻经营风险和水稻收入保险需求作为研究对象,围绕制度实施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如何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水稻收入保险的需求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从新型经营主体农业风险管理的差异化需求,新型经营主体水稻收入保险的需求以及选择偏好,制度设计及制度环境对水稻收入保险供需的影响等几个层面展开研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收入保险需求和选择机理进行探讨,并透过需求层面剖析构建水稻收入保险供给制度的必要条件。全文共分7个章节,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研究内容一:基于中国农地经营权流转之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考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收入保险的潜在需求。借鉴已有研究对水稻规模经营所面临风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理论分析农业经营主体分化背景下水稻经营风险在风险程度和风险类型上存在差异性,推论不同规模的水稻种植户对农业保险保障的需求已出现分化,进而将调查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保险需求及影响因素,揭示水稻现代化、规模化、市场化生产条件下与传统小农生产下的经营风险的差异性,并运用Tobit模型分析哪些因素会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水稻保险需求的满足水平。基于此,得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收入保障型水稻保险的潜在需求。研究内容二:基于对水稻收入风险管理和收入保障的潜在需求,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收入保险需求的差异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需求水稻收入保险主要基于投保后的期望效用与投保其他险种获得效用之间的比较;如果投保水稻收入保险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在维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获得比投保其他险种更大的期望效用,那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会倾向于选择水稻收入保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自身风险偏好和要素禀赋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下,形成了对水稻收入保险的选择行为。研究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水稻收入保险的认识和需求调查为基础,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收入保险的选择行为,构建多元Logit模型考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风险感知和信息获取差异条件下,对水稻收入保险、产量保险和成本保险之间的选择决策影响的不同,并进一步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异质性特征对其水稻收入保险需求影响的作用机理。研究内容三:以水稻收入保险试验区为例,进一步分析保险制度设计对激励水稻收入保险供需的影响。就保险供给而言,水稻收入保险的实施有助于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收入保障,其积极作用在于分散市场风险和减少收入波动;然而,收入保险制度供给受到自身制度设计和运行环境的现实制约,尤其目前水稻收入保险并不具有完备的实施基础,商业保险机构及政府部门缺乏供给积极性,保险制度也不能完全达到刺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作用。研究在分析试验区做法的基础上,证明现有外部实施基础和农业保险制度内部约束是限制水稻收入保险供需的重要因素,并探讨在中国如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保障对象,建立既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又符合保险参与主体利益诉求的水稻收入保险制度。本文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检验,主要得到以下结论和政策启示:(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更大的收入风险,引致其对农业收入保障型保险制度的需求;(2)水稻非主要生产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倾向于选择收入保险,水稻收入保险应优先在非主要生产区开展试点,并根据需求有序推进;(3)农户认知偏差对收入保险需求影响显着,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水稻收入保险的认知程度有助于刺激其保险需求;(4)生产投入成本增加情况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需要保险对产量的保障,而市场风险感知程度的提高则对收入保险需求具有正向影响;(5)价格风险分散渠道匮乏和巨灾风险分散能力不足,使得收入保险供给机构缺少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保险赔付风险过大抑制了供给积极性,约束了农户收入保障需求,需要大力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完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6)多级政府财政保费补贴机制尚未建立,仅靠地方财政难以长久负担保费补贴不利于鼓励和刺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水稻收入保险,需要完善水稻收入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建立多层次财政支持机制。
耿仲钟[10](2018)在《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这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三项补贴政策效果逐渐钝化。2015年国家在浙、鲁、皖、川、湘五省进行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试点将“三项补贴”三合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部分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被称之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另一部分资金用于提升粮食产能(被称之为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一年试点期满后于2016年开始在全国推开。新政策催生新的问题,有必要对这项农业政策进行深入的研究。本项研究的研究脉络如下:(1)从历史角度梳理我国主要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发展历程,总结三项补贴改革之后各地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操作方式;(2)基于政策目标评价其政策效果,包括:评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耕地地力、粮食产量、农民收入的影响,评价适度经营规模补贴对粮食产量、农民收入、农业信贷担保的影响;(3)测算该项政策的政策成本以及农户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回应性;(4)根据WTO规则判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合规性;(5)提出优化该项补贴政策的建议。本文构建较为完整的分析框架研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该项政策,并综合利用宏观统计数据和微观农户调研数据进行了有别于既有研究的一些处理和方法运用,不仅能够有效揭示该项新农业政策的政策效果,而且能够为政府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该项政策提供思路和依据。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是对原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旨在“藏粮于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普惠制”的性质仍然没变,但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体现了“特惠制”;(2)现有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行为影响程度并不显着;“政策目标模糊-执行较困难”不利于保护地力保护目标的达成。单独依靠该项补贴资金无法达成地力的提升与保护;(3)相比较而言按确权面积方式补贴对农户收入影响更大,与实际种植面积挂钩补贴方式对产量影响更大,但不管哪种方式当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对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刺激作用较小,该项补贴能够缩小农户的收入不平等;(4)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具有较好的增产增收效应,但是规模经营主体对粮价变动更敏感;(5)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体系能够增强担保公司的核心实力,有利于撬动更大的信贷资金,刺激银行信贷供给,降低农户融资成本;(6)与原三项补贴的相比,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得以简化,与其他涉农政策相比,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不高;农户对两项补贴的期望补贴标准在100-200元/亩,期望补贴与与种植面积相挂钩,农户期望更多农业生产方面的社会化服务;(7)“三项补贴”改革大大释放了黄箱尤其是非特定产品支持的政策空间,未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确权面积挂钩能进一步符合WTO规限。
二、加入WTO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影响与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入WTO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影响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2)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文献综述思路阐述 |
1.3.2 政策性农业保险属性与特征问题综述 |
1.3.3 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目标问题讨论 |
1.3.4 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体系研究 |
1.3.5 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未来发展、国际经验 |
1.3.6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图 |
1.6 创新点与不足 |
1.6.1 研究的创新点 |
1.6.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分析 |
2.2.1 经济绩效理论 |
2.2.2 准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2.4 农业系统性风险理论 |
3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演化及现状分析 |
3.1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历史演化进程 |
3.1.1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历史探索阶段(1950-2005 年) |
3.1.2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发展阶段(2006-2012 年) |
3.1.3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快速发展阶段(2013-2018 年) |
3.1.4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阶段(2019 年—至今) |
3.2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现状 |
3.2.1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原则 |
3.2.2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优势 |
3.2.3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劣势 |
3.2.4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机会 |
3.2.5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挑战 |
3.3 本章小结 |
4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效率与发展效率研究 |
4.1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效率分析 |
4.1.1 指标选择 |
4.1.2 数据来源及处理 |
4.1.3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效率分析 |
4.2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效率分析 |
4.2.1 指标选择 |
4.2.2 农业保险深度与农业保险密度预测 |
4.2.3 农业保险深度与密度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4.3.1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效率分析 |
4.3.2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效率分析 |
5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研究 |
5.1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运行效率现状 |
5.1.1 指标选择 |
5.1.2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运行效率分析 |
5.2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投入产出效率DEA模型分析 |
5.2.1 模型构建与指标选择 |
5.2.2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投入产出效率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6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效率评价、外部效果讨论与省际差异对比 |
6.1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服务效率分析 |
6.1.1 模型构建方法 |
6.1.2 指标体系构建 |
6.1.3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服务效率指数分析 |
6.2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外部效果分析 |
6.2.1 模型选择与数据来源 |
6.2.2 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分析 |
6.2.3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外部效果讨论 |
6.3 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水平省际差距分析 |
6.3.1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省际差异的成因 |
6.3.2 省际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度与农业保险密度测算 |
6.3.3 河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经验借鉴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府角度 |
7.2.2 保险公司角度 |
7.2.3 农户角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绩 |
(3)国际政治经济视角下的日本农业政策转向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以及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及文献的回顾及综述 |
第二节 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中的农业发展—“国际粮食体制”理论 |
第一节 第一粮食体制 |
(一)“第一粮食体制”的形成及特征 |
(二)“第一粮食体制”的终结与之后的调整 |
第二节 第二粮食体制 |
(一)“第二粮食体制”的形成及特征 |
(二)“第二粮食体制”的终结及遗产 |
第二节 对于“第三粮食体制”的展望 |
(一)哈里特?弗里德曼的积极乐观论调 |
(二)菲利普·麦克迈克尔的消极悲观论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第二粮食体制”中的日本农业政策 |
第一节 国际政治经济博弈下的“农地改革”和“粮食援助” |
第二节 国际市场冲击下的“基本法农政” |
第三节 “第二粮食体制”末期的“综合农政”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第三粮食体制”特征背景下的日本农业政策转向 |
第一节 美日贸易摩擦升级下的农产品市场深度开放与“地域农政” |
第二节 经济结构转型中的农业政策调整 |
第三节 GATT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与日本农业政策转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转向后的新世纪日本农业政策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WTO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与小泉纯一郎的“攻势型农政” |
第二节 FTA/EPA谈判的推动和民主党的农业政策 |
第三节 美日、欧日FTA/EPA谈判与安倍晋三的“攻势型农林水产业”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多边贸易体制下出口信贷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及不足 |
第二章 出口信贷的原理分析 |
2.1 出口信贷的含义、种类及功用 |
2.1.1 出口信贷的含义与特点 |
2.1.2 出口信贷的种类 |
2.1.3 出口信贷的政策性金融功用 |
2.2 出口信贷的补贴性 |
2.2.1 政策性银行提供优惠贷款支持 |
2.2.2 利差补贴保障 |
2.2.3 政策性保险保障 |
2.3 出口信贷发展的国际协调 |
2.3.1 《伯尔尼联盟协议》 |
2.3.2 《君子协定》 |
2.3.3 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
第三章 多边贸易体制下出口信贷的相关规则及适用分析 |
3.1 多边贸易体制下出口信贷相关规则 |
3.1.1 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对出口信贷的规则 |
3.1.2 WTO《农业协定》对出口信贷的规则 |
3.2 基于案例探析WTO出口信贷相关规则的适用问题 |
3.2.1 公共机构的认定 |
3.2.2 财政资助的认定 |
3.2.3 授予利益 |
3.2.4 专向性 |
3.2.5 《SCM协定》附件一(K)款第一项的适用 |
3.2.6 《SCM协定》附件一(K)款第二项的适用 |
3.2.7 《农业协定》中出口信贷相关规则的适用 |
3.3 WTO出口信贷相关规则在我国的具体适用问题 |
3.3.1 我国提供出口信贷的机构是否为公共机构 |
3.3.2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是否具有法律专向性 |
3.3.3 我国出口信贷是否为禁止性补贴 |
第四章 多边贸易体制下出口信贷规则修改及我国应对策略 |
4.1 多边贸易体制下出口信贷规则的修改分析 |
4.1.1 明晰“政府支持的出口信贷标准” |
4.1.2 推进“后续承诺”修改 |
4.1.3 完善《农业协定》出口信贷条款 |
4.2 《君子协定》对我国完善出口信贷制度的启示 |
4.2.1 明晰《君子协定》的性质 |
4.2.2 合理参照《君子协定》的规定 |
4.2.3 主动参与《君子协定》相关的国际谈判 |
4.3 我国官方出口信贷制度的完善策略 |
4.3.1 制定我国出口信贷方面的法律规则 |
4.3.2 注重对出口信贷贷款利率标准的法律约束 |
4.3.3 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地位 |
4.3.4 建立法律规则鼓励商业银行参与出口信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新形势下我国农业支持制度改革研究 ——政策效应评估及制度改革方向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进展 |
一、现行的农业支持政策框架 |
二、市场价格支持政策 |
(一)最低收购价 |
(二)临时收储政策 |
(三)临时收储政策退出的替代政策 |
三、农业直接补贴 |
(一)补贴政策的生产效应 |
(二)农业补贴与家庭收入及其流动 |
四、WTO规则与我国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 |
(一)主要争端点 |
(二)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
五、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制定 |
六、总结性评价 |
第四节 思路与框架 |
第五节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文献计量分析 |
第一节 材料与方法 |
第二节 文献计量学分析 |
一、期刊 |
二、作者 |
三、重点方向 |
第三节 被引次数前500位的文献分析 |
一、高引用论文 |
二、期刊 |
三、作者 |
四、关键词 |
第二章 水稻和小麦最低收购价与农业补贴政策评价 |
第一节 理论模型分析 |
第二节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家庭特征 |
三、耕地与种植结构 |
四、农业投入 |
五、农业收入 |
六、政府补贴 |
第三节 政策实施情况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实证策略与预处理 |
二、最低收购价政策 |
(一)水稻 |
(二)小麦 |
三、农业直接补贴政策 |
(一)种子化肥农药投入 |
(二)农户家庭收入 |
(三)农户家庭收入流动 |
第五节 小结与讨论 |
第三章 棉花、玉米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评价与比较 |
第一节 价格、生产和政策变动情况 |
一、国际大宗商品市场 |
二、棉花 |
(一)价格 |
(二)生产 |
(三)化肥投入 |
三、玉米 |
(一)价格 |
(二)生产 |
(三)化肥投入 |
四、油菜籽 |
(一)价格 |
(二)生产 |
(三)化肥投入 |
五、政策实施的比较 |
第二节 理论分析 |
第三节 数据来源说明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计量分析策略 |
二、棉花临时收储政策评价 |
(一)产量 |
(二)化肥投入 |
(三)断点回归结果 |
三、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评价 |
(一)产量 |
(二)化肥投入 |
(三)断点回归 |
四、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评价 |
(一)产量 |
(二)化肥投入 |
(三)断点回归结果 |
五、品种间比较分析 |
六、基于CFPS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效应 |
第五节 小结与讨论 |
第四章 我国农业支持政策的WTO规则适宜性分析 |
第一节 WTO农业规则体系 |
第二节 中美对重要农产品价格支持量的测算结果 |
第三节 WTO农业协定的固定外部参考价格 |
第四节 WTO成员国计算MPS的参考价格选择 |
第五节 OECD计算MPS的参考价格 |
第六节 小结与讨论 |
第五章 农民对支持政策的偏好:以橡胶种植户为例 |
第一节 天然橡胶支持政策实施情况 |
一、良种补贴 |
二、橡胶树保险保费补贴 |
三、天然橡胶造林补贴试点 |
四、非生产期抚育管理补助试点 |
五、价格(收入)保险试点 |
六、国家天然橡胶基地建设 |
第二节 问卷设计与数据获取 |
一、备选政策设计 |
二、Best-Worst Scaling方法 |
三、数据获取 |
第三节 关于多人多项选择的理论分析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政策的偏好情况 |
二、回归策略与描述统计 |
(一)因变量选择 |
(二)描述性分析 |
(三)回归结果分析 |
第五节 小结与讨论 |
第六章 未来的改革方向 |
第一节 满足地区农业差异化发展 |
第二节 关注农村家庭营养改善 |
第三节 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知识运用能力 |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主要建议 |
一、谨慎推进水稻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改革 |
二、提高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 |
三、优化增量和存量涉农财政资金的支持结构 |
第三节 存在的不足和风险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及效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 畜牧业支持的理论基础 |
1.4 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6 逻辑框架与技术路线 |
1.7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中国畜牧业的发展分析 |
2.1 畜牧业发展历程分析 |
2.2 畜牧业总量与结构的变动分析 |
2.3 畜牧业生产布局的演变 |
2.4 畜牧业经营主体的变迁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的演变分析 |
3.1 畜牧业支持政策概念界定 |
3.2 不同阶段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发展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
3.3 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实施现状及其特征 |
3.4 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发展的演变规律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不同阶段中国畜牧业政策支持水平测算与特征分析 |
4.1 畜牧业政策支持水平衡量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
4.2 基于OECD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的分类及其政策含义 |
4.3 代表性畜产品选择及数据来源 |
4.4 不同阶段中国畜牧业支持水平及结构特征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的效应分析 |
5.1 畜牧业支持政策的养殖户增收效应分析 |
5.2 畜牧业支持政策的产值增长效应评价 |
5.3 畜牧业支持政策的环境效应评价 |
5.4 畜牧业支持政策对畜牧业生产结构调整的效应评价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微观视角的畜牧业典型支持政策评价 |
6.1 生猪养殖支持政策的发展与实施现状 |
6.2 养殖户对政策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6.3 生猪养殖各项支持政策评价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畜牧业支持政策实施效果研究养殖户调研问卷 |
作者简介 |
致谢 |
(7)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演进和当代效果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2.1 农产品 |
1.2.2 价格 |
1.2.3 农产品价格政策 |
1.3 文献综述 |
1.3.1 农产品价格波动与影响因素 |
1.3.2 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发展 |
1.3.3 农产品价格政策评价 |
1.3.4 研究评论 |
1.4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主要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4.4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1.5 创新点及不足 |
1.5.1 本研究的创新点 |
1.5.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中国农产品价格管理的理论和政策演进 |
2.1 农产品价格管理的中国古代理论及政策演进 |
2.1.1 古代理论演进 |
2.1.2 古代政策与方案 |
2.2 农产品价格管理当代理论和政策的形成 |
2.2.1 当代理论发展 |
2.2.2 当代政策实践措施及成果 |
2.3 我国农产品价格管理理论与政策的启示和改进建议 |
2.3.1 基于中国实践的原创性理论,为经济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
2.3.2 只有通过政策体系的边际改进,才能实现粮价的持续稳定 |
2.3.3 完善政府定价,使我国的农业发展走向新的辉煌 |
第3章 当代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效果评价 |
3.1 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的效果评价 |
3.1.1 效果评价研究进展 |
3.1.2 建立模型 |
3.1.3 实证分析 |
3.2 农业补贴政策的效果评价研究 |
3.2.1 农业补贴政策的效果评价 |
3.2.2 模型构建 |
3.2.3 实证分析 |
3.3 结论与政策优化措施 |
3.3.1 妥善处理国家和市场的关系 |
3.3.2 市场化方向改进支持政策 |
3.3.3 补贴政策应发挥社会综合功能 |
3.3.4 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发挥市场活力 |
第4章 国外农产品价格政策分析 |
4.1 各国政策体系发展和构成 |
4.1.1 美国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2 欧盟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3 日本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4 韩国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5 巴西农产品价格政策 |
4.2 政策分析 |
4.2.1 国外农产品价格政策的特点 |
4.2.2 政策趋势 |
4.3 对我国的启示 |
4.3.1 调整政策的方向 |
4.3.2 分类改革价格支持政策 |
4.3.3 加强政策对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支持 |
4.3.4 加大对产业链各政策对象的支持 |
第5章 农产品价格政策建议 |
5.1 农产品价格政策主要问题 |
5.1.1 政策理论的缺陷 |
5.1.2 政策目标的局限性 |
5.1.3 政策制定的不足 |
5.1.4 制度执行的漏洞 |
5.1.5 政策实施效果的问题 |
5.2 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度设计 |
5.2.1 理顺国家和市场的关系 |
5.2.2 创新价格政策体制机制设计 |
5.2.3 提高农产品价格内生竞争力的制度设计 |
5.3 政策实施具体建议 |
5.3.1 价格支持政策 |
5.3.2 农业补贴政策 |
5.3.3 加强金融支农制度的作用 |
5.3.4 统筹使用贸易政策 |
5.3.5 提高农业内生竞争力 |
5.3.6 配套制度保障措施 |
参考文献 |
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8)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日本FTA进程研究 |
1.2.2 日本FTA农业贸易问题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与方法 |
1.3.1 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理论基础 |
2.1 博弈论与国际贸易谈判 |
2.1.1 博弈论 |
2.1.2 国际贸易谈判理论 |
2.1.3 博弈论与国际贸易谈判的联系 |
2.2 国家利益理论与农业保护 |
2.2.1 国家利益理论 |
2.2.2 关于农业贸易的相关经济学理论 |
2.3 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与农业贸易政策的制定 |
2.3.1 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
2.3.2 农业贸易政策的制定 |
第3章 日本FTA战略的发展、特点及影响因素 |
3.1 日本FTA战略的发展历程 |
3.2 日本FTA战略的主要特点 |
3.2.1 立足东亚,精选谈判对象 |
3.2.2 迅速扩张,由双边EPA向巨型FTA转变 |
3.2.3 先易后难,采取EPA形式取代FTA |
3.2.4 提高标准,力争主导规则 |
3.2.5 维护安全,力保战略资源稳定进口 |
3.3 日本FTA战略的主要影响因素 |
3.3.1 历史、地理、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
3.3.2 国内政治因素的影响 |
3.3.3 来自美国因素的影响 |
3.3.4 农业保护政策因素的影响 |
第4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分析 |
4.1 主要政府部门对FTA战略谈判的纲领性文件 |
4.1.1 外务省关于FTA战略的指导方针 |
4.1.2 经产省关于FTA战略的基本原则 |
4.1.3 农水省关于FTA战略的谈判要点 |
4.2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一个双层博弈模型 |
4.3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主要模式的形成及推广 |
4.3.1 完全排除农产品的谈判模式 |
4.3.2 保护最敏感产品的谈判模式 |
4.3.3 利益交换的谈判模式 |
4.3.4 “外交优先”的谈判模式 |
4.3.5 全盘考量国家利益的谈判模式 |
第5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根源分析 |
5.1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历史根源:农业保护政策 |
5.1.1 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日本农业保护政策 |
5.1.2 区域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日本农业保护政策 |
5.1.3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一个横向对比 |
5.2 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特点及其对农业议题谈判的影响 |
5.2.1 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特点 |
5.2.2 日本农业保护政策对农业议题谈判的影响 |
5.3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现实根源:经济、外交、政治 |
5.3.1 农业持续低迷是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经济根源 |
5.3.2 粮食依赖进口是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外交根源 |
5.3.3 利益集团博弈是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政治根源 |
5.4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未来将促进农业改革 |
第6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及实证分析 |
6.1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分析 |
6.1.1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效果评价标准的建立 |
6.1.2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效果的评价 |
6.2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实证分析 |
6.2.1 贸易引力模型的构建 |
6.2.2 数据来源及变量选择的说明 |
6.2.3 实证分析过程 |
6.2.4 主要结论 |
6.3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主要经验 |
第7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对中国的启示 |
7.1 中国FTA战略进展情况 |
7.1.1 中国FTA战略现状 |
7.1.2 中国农业贸易保护现状 |
7.2 对中国继续推进FTA战略的启示与建议 |
7.2.1 在农业贸易保护及农业议题谈判方面的建议 |
7.2.2 推动RCEP进程的建议 |
7.2.3 推动中日韩FTA进程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收入保险需求研究 ——基于江苏省水稻种植户的微观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技术路线与数据来源 |
1.3.1 技术路线 |
1.3.2 数据来源 |
1.4 论文的结构安排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可能的不足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户 |
2.1.2 经营主体分化 |
2.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2.1.4 农业保险 |
2.1.5 农作物收入保险 |
2.2 文献综述 |
2.2.1 收入保险制度必要性研究 |
2.2.2 水稻收入保险需求研究 |
2.2.3 水稻收入保险制度研究 |
2.2.4 已有研究述评 |
第三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3.1 理论基础 |
3.1.1 制度变迁与创新理论 |
3.1.2 农业风险理论 |
3.1.3 农产品价格理论 |
3.1.4 最优保险理论 |
3.2 理论分析框架 |
3.2.1 农业风险分化与收入保障潜在需求 |
3.2.2 水稻收入保险需求与选择行为 |
3.2.3 水稻收入保险供给与激励机制 |
3.3 研究分析框架图 |
第四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收入保险潜在需求分析 |
4.1 理论分析 |
4.1.1 水稻生产风险分化 |
4.1.2 水稻保险需求分化 |
4.2 水稻保险的经营现状 |
4.2.1 调查方法与数据来源 |
4.2.2 江苏省水稻保险运行概况 |
4.2.3 样本描述性分析 |
4.3 基于农户评价的水稻保险需求分析 |
4.3.1 研究方法 |
4.3.2 权重赋值 |
4.3.3 评价结果与分析 |
4.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
4.4.1 变量的选择 |
4.4.2 模型的选择 |
4.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收入保险需求差异分析 |
5.1 理论分析 |
5.1.1 中国农作物收入保险的发展 |
5.1.2 水稻收入保险的优越性 |
5.1.3 水稻收入保险的需求差异 |
5.2 研究设计与描述统计 |
5.2.1 调查方法与数据来源 |
5.2.2 样本描述性统计 |
5.2.3 模型的选择 |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1 样本总体的实证结果分析 |
5.3.2 平均边际效应分析 |
5.3.3 不选择水稻收入保险的原因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收入保险供需激励分析 |
6.1 理论分析 |
6.1.1 水稻收入保险的产品机制 |
6.1.2 水稻收入保险的运行环境 |
6.2 试验区水稻收入保险供需现状分析 |
6.2.1 水稻收入保险需求现状分析 |
6.2.2 水稻收入保险供给现状分析 |
6.3 试验区水稻收入保险供需激励分析 |
6.3.1 水稻收入保险需求端激励分析 |
6.3.2 水稻收入保险供给端激励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论文发表与学术奖励情况 |
(10)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问题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 主要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历史进程及三项补贴改革 |
3.1 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历史进程 |
3.2 我国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 |
3.3 “三项补贴”改革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分析1:基于地力保护视角 |
4.1 补贴对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的影响——基于微观调研数据 |
4.2 补贴对耕地地力的影响——基于自然实验的证据 |
4.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的逻辑解释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分析2:基于粮食生产与农户收入视角 |
5.1 政策效果模拟方法——PMP模型 |
5.2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影响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模拟分析 |
5.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农户种粮积极性的影响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效果分析1:基于粮食生产与农户收入视角 |
6.1 基于田野调查的规模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案例 |
6.2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影响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模拟分析 |
6.3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的受益公平性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效果分析2:基于信贷担保视角 |
7.1 市场失灵与农业信贷担保 |
7.2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政策效应的数理分析 |
7.3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政策效应的案例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成本与回应性分析 |
8.1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财政成本 |
8.2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 |
8.3 政策的回应性分析:农户的了解、评价与期望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合规性分析 |
9.1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黄箱空间释放 |
9.2 “三项补贴”改革前后政策保护程度变化 |
9.3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优化 |
10.1 国外农业支持政策的启示 |
10.2 当前我国农业主要国内支持政策 |
10.3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优化安排 |
10.4 本章小结 |
第十一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11.1 主要结论 |
11.2 政策建议 |
11.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 部分田野调查素材整理 |
(二) 农业支持政策的国际经验整理 |
(三) 调研问卷与访谈提纲 |
致谢 |
个人简介 |
四、加入WTO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影响与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2]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研究[D]. 冯叶.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9)
- [3]国际政治经济视角下的日本农业政策转向问题研究[D]. 张晨. 外交学院, 2020(08)
- [4]多边贸易体制下出口信贷法律问题研究[D]. 张梦珂. 西北大学, 2020(09)
- [5]新形势下我国农业支持制度改革研究 ——政策效应评估及制度改革方向选择[D]. 刘锐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6]中国畜牧业支持政策及效应分析[D]. 刘利. 吉林农业大学, 2019(03)
- [7]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演进和当代效果评价[D]. 郑川.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8]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研究[D]. 黄金宇. 辽宁大学, 2018(05)
- [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收入保险需求研究 ——基于江苏省水稻种植户的微观调查[D]. 王步天.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2)
- [10]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D]. 耿仲钟. 中国农业大学,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