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数字图书馆解决版权问题的实践与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王雅欣[1](2020)在《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数字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学术交流的不断深入,开放获取运动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近年来,随着开放获取期刊在科学、生物医学、人文社科领域的兴起和成功,开放获取逐渐拓展至图书领域。图书开放获取是将学术研究免费的数字传播,而版权保护对作品的控制客观上限制了图书开放获取,两者产生冲突。因此,解决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之间的矛盾将成为重要课题。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并不是一道单选题,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的最终目标相一致,核心价值都在于保障文化繁荣和促进社会进步,因而两者具有协调的可能性。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的基本关系,然后从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的相关利益方为出发点,对国内外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相关论文进行梳理,运用经典博弈模型分析各主体间的利益纠纷,试图寻求最佳的利益均衡、协调各方矛盾的策略,以期从法律法规、社会舆论、个人层面对提出相对应的建议,推动我国图书开放获取健康发展。
赖晴宇[2](2020)在《孤儿作品着作权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社会的发展会逐渐暴露出一些缺陷,往往给现有的社会制度带来新的挑战,孤儿作品就是其中之一,孤儿作品(Orphan Works)指由于享有着作权的人信息不明,或者即使信息清楚,仍处于着作权保护期内但作者却下落不明的作品,孤儿作品问题对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数字技术的爆炸式发展,着作权保护时间的不断延长,人们对知识产权的意识不断的提高,使得传统印刷时代的许多隐性版权问题逐渐扩大,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无法联系着作权人的情况。在无法与着作权人取得联系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潜在的使用人在谈判中面临着许多法律风险,这阻碍了着作权作品的正常交易,而且由于缺乏注册的着作权人,潜在作品使用人不能按照传统的版权许可方式使用作品,导致大量作品因未经授权而不为公众所知,鉴于此,必须对孤儿作品寻求充分的着作权保护,完善和制定相关法律,以开放孤儿作品的传播渠道。本文在介绍孤儿作品的概念和重要性的基础上,考察了国内外解决孤儿作品问题的法律机制。通过比较国内外成熟的立法模式和解决方案,结合我国《着作权法(修订草案)》的不足,对孤儿作品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提出了初步构建我国孤儿作品保护与利用的制度框架,以解决我国孤儿作品保护与利用的困境。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在这一部分,首先阐述了孤儿作品的研究现状,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本文的研究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一章在综合归纳的基础上,论述了孤儿作品的相关概念和基本知识,说明了信息时代孤儿作品产生的原因和对孤儿作品着作权重视的必要性;第二章分析和借鉴了国外处理孤儿作品着作权的方法,总结了孤儿作品着作权的保护和使用制度;第三章从孤儿作品的现状出发,指出了我国现行着作权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最后一章结合我国现有的孤儿作品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孤儿作品法律,提出明确孤儿作品的范围和孤儿作品的授权机制以及解决当前孤儿作品着作权需求的辅助保护措施及相关制度建议。
王海平[3](2019)在《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自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在民心相通、设施联通、资金融通、贸易畅通和政策沟通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显着的成果。在国际交流中,文化交流已经成为制高点,数字出版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新兴形式,逐渐在文化输入和输入中提升我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传播力占据重要位置。研究中日韩之间的数字出版及其产业的合作发展和协作共进,在实践上应合“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日韩文化交流现实诉求、推进中日韩数字出版合作发展,在理论上丰富数字出版战略联盟建设理论、拓展数字出版战略联盟构建方法。本文基于“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谋建设的背景下,结合中日韩“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力图构建起中日韩数字出版战略联盟的模式及其推进策略。为此,本文从中日韩三国战略联盟构建的动力源出发,以战略联盟构建为突破点,力求为解决中日韩三国之间所面临的数字出版安全和数字出版环境等问题提供思路和策略,从而为东北亚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文化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提供理论支撑和学术努力。本文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本文应用文献分析方法,对国内外相关文献,应用知识图谱去梳理了战略联盟、数字出版、出版资源、中日韩出版和“一带一路”的文化交融等方面的理论研究。第二,对支撑本文研究的“一带一路”、数字出版、战略联盟等主要概念和相关理论,进行了评析。第三,应用SWOT方法对中日韩三国数字出版的优势、劣势、机会和挑战进行了剖析。第四,应用系统分析等方法,对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的构建动因,从政治、经济、文化、利益诉求四个方向剖析了原因,分析了中日韩三国开展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五,应用战略分析等方法,提出了通过构建教育科研战略联盟、内容产业发展战略联盟、数字出版金融战略联盟和数字出版文化战略联盟,去实现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的构建。第六,从法律、组织、经费、技术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发展的对策。
向晴[4](2019)在《中国电子图书发展历史研究(1991-2018)》文中提出电子图书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拥有版权并正式出版、发行,经过法律允许,以销售和服务为手段,最终实现阅读的一种非连续性出版物的文献。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激光照排技术的发明使汉字得以被计算机处理,并在计算机技术的推动下产生了我国第一部电子图书。自90年代以来,我国互联网、计算机技术迅速发展,中国电子图书的形式在数据库商、图书馆、平台商、馆配商等的共同推动下几经变化,其内容更加丰富、功能不断完善,逐渐改变了读者的信息获取方式和阅读习惯。但是,对中国电子图书发展历史的梳理与总结不论在出版史,还是数字资源史中都较为欠缺。论文针对这一薄弱领域,在研究大量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调研、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将中国电子图书的每个阶段和特定社会背景加以联系,旨在从源头开始,梳理其发端与形成过程,展现其丰富精彩的发展史。论文一方面阐述了电子图书的含义、类型及其相关概念,有助于明确什么是电子图书,为深入研究打好扎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从中国电子图书产业链中的主要角色入手,通过调查其生产、发行与使用环节等情况,有利于把握电子图书当前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并提出参考建议。文章综合运用文献分析、网络调查、访谈、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进行研究。从纵向上,根据中国电子图书每个阶段的特征并结合标志性事件,确认其产生于1991年,并将1991-2018年这一时期的发展情况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起源阶段(1991-1999)、兴起阶段(2000-2008年)、繁荣阶段(2009-2014)和转型阶段(2015-2018);在横向上,从社会背景、各阶段主要角色方面进行分析,总结不同时期电子图书的特征和发展状况。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绪论部分明确研究背景、意义和基本概念,概括电子图书领域的主要研究内容,并阐述论文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2)梳理中国电子图书的发展历史,共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1)电子图书溯流求源(1991-1999)时期,通过对中国电子图书的产生背景分析,认为中国电子图书的产生背景与我国计算机存储介质变化、汉字激光照排技术等密不可分,是我国书籍形式不断演变的结果。并以1991年11月武汉大学出版社将《国共两党关系通史》以软盘形式连同其印刷版同时正式发行,成为我国第一部电子图书产生的标志,伴随其产生,相应的制作工具、技术手段等为中国电子图书的发展奠定基础;2)电子图书在机构市场兴起(2000-2008)时期,数据库商不断研发新技术、积极提出版权解决方案,推动电子图书不断进步。以2000年1月超星数字图书馆在互联网上正式开通为划分依据,此后逐渐形成以超星、方正Apabi、书生之家主要数据库商为代表,成为这一时期推动中国电子图书兴起的重要力量;3)用户需求促使电子图书繁荣(2009-2014)时期,以2009年1月3G正式发牌为划分依据,加速了智能手机的普及,扩宽了用户规模,改变了读者的阅读习惯,电子图书的用户范围从以图书馆机构用户为主逐渐向个人用户过渡;4)电子图书行业转型与挑战(2015-2018)时期,为出版社、馆配商的转型阶段,以2015年5月北京人天书店正式面向全国推出“畅想之星”馆配电子书为划分依据。该平台的问世填补了馆配电子书领域的空白,使产业链上游出版商认识到这是未来的重要业务,并开始推出电子图书业务。与此同时,电商平台将业务拓展到馆配领域,为图书馆创新服务方式,也刺激了出版商、馆配商的竞争。(3)总结在中国电子图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推动力量和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以及在梳理其历史过程中所引起的思考与对中国电子图书未来趋势的展望。当前电子图书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渐渐成为读者学习、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图书馆用于购买电子图书的经费占比也越来越重,同时也引起生产、发行行业的互相竞争。任何事物的产生与发展过程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必然与周围事物相互联系着,论文中几大数据库商、馆配商、出版社、读者、图书馆,甚至是刚刚涉足的新秀电商,皆是中国电子图书发展历史进程中的缩影。有了他们的参与才会不断推动中国电子图书历史发展的巨轮,促使其不断完善与进步。
王瑞[5](2019)在《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只有极少部分作品被以无障碍格式出版,无障碍格式版作品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视障者的需求。为保障视障者利用作品的基本权利,必须增加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数量,改善此类作品的流通和传播。2013年6月28日缔结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条约》)作为世界上第一部以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为内容的国际条约,对着作权限制的受益人范围、适用的作品类型、针对的专有权利以及为视障者制作与提供无障碍格式版的被授权实体等内容作了规定,并针对一些内容为各缔约国规定了最低义务。《条约》要求各缔约方采取措施确保该条约的适用。英国、泰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为了加入或实施条约,纷纷对本国着作权法进行了修订。我国作为《条约》的签署国,目前急需为批准条约对《着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符合条约的各项要求。本文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七个部分:第一章基本概念: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概述。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主要涉及到着作权限制方式的选择与运用、着作权限制的具体内容以及为视障者制作与提供无障碍格式版的被授权实体的有效运行等问题。应该对视障者的个人使用行为与被授权实体的制作与提供行为进行区分,不同的利用方式会影响着作权限制的方式与内容。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实质问题主要是视障者生理条件的特殊性对新的平衡机制的需求,以及阅读对象的特殊性对作品转化机制的需求。第二章《马拉喀什条约》: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演进。各国域内解决方案是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最初方案。此方案虽然一定程度的满足了各国国内视障者利用作品的需求,但在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共享与对视障者的平等保护方面体现出较大的局限性。国际社会转而开始选择全球化解决方案并为此付出巨大的努力,并最终成功缔结了《条约》。《条约》既为各缔约国规定了一些最低义务,又有保持了一定的灵活性。各国开始面临实施《条约》的义务与压力。第三章多维度考察: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正当性。视障者无障碍利用作品获取知识的权利是视障者实现其人权的基础,从人权视角看具有正当性。视障者无障碍利用作品获取知识的权利体现法的公平正义价值,从公平正义视角看具有正当性。视障者生理条件的特殊性需要针对视障者进行利益再平衡,从利益平衡视角看具有正当性。第四章合理使用: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有限性使用与不损害着作权人的利益是视障者对着作权作品合理使用的基本条件。免费使用方式下视障者有权获取的作品类型受限,有限使用无法满足无障碍格式版内容的全面性与制作的规模性要求,同时数字化无障碍格式版的不可控性使着作权人经济利益的维护面临困境。视障者对作品的合理使用只适用于视障者的个人使用行为与无扩散风险的盲文版制作与提供行为。前者受合理使用规则的限制,在着作权限制适用的作品类型与专有权利方面无任何限制。后者主要针对被授权实体的盲文出版行为享有复制权和发行权例外。第五章法定许可: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利益分配的平衡性、适用范围的全面性、运行结果的效益性是视障者利用着作权作品法定许可的基本条件。付费方式有利于视障者对作品的全面利用,有利于数字环境下着作权人利益的维护。法定许可下,许可权的弱化有利于数字化无障碍格式版制作的海量授权,定价权的弱化则有利于无障碍格式版制作的福利性。视障者利用着作权作品的法定许可应该由被授权实体以较低的价格向权利人或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酬,并且不允许着作权人排除适用。视障者利用作品的法定许可适用于被授权实体非盲文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与提供行为。受益人应该包括盲人、无法改善的视觉障碍者以及因身体残疾而不能持书或翻书进行正常阅读的人。被授权实体制作与提供无障碍格式版着作权限制适用的作品类型、权利范围应该具有开放性。第六章被授权实体:视障者利用作品之实现。被授权实体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并开展活动。被授权实体不限于非营利机构。被授权实体具有制作无障碍格式版的权利、向另一被授权实体提供及从另一被授权实体处获得无障碍格式版的权利、以任何方式向受益人提供无障碍格式版的权利、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权利、跨境交换与进口的权利。被授权实体具有保证受益人专用的义务、禁止营利性市场交易的义务、权利声明和采取技术保护措施的义务以及通知、保存、记录与保密义务。第七章制度安排:我国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设计。我国应该落实《条约》的最低义务,灵活实施部分条款,并以我国《着作权法》修订为契机实现我国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规则的完善。我国视障者对作品的合理使用适用于视障者的个人使用行为与被授权实体的无扩散风险盲文版制作与提供行为,法定许可适用于被授权实体非盲文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与提供行为。我国被授权实体制作与提供无障碍格式版着作权限制适用的作品类型、权利范围应该具有开放性(改编权与摄制权除外)。我国应在《着作权法》中进行原则性规定的同时,另外制定单行法。除了具体的修法建议,本章还草拟了我国被授权实体制作与提供无障碍格式版的相关法规草案及说明。
胡曦玮[6](2019)在《共生视角下的高校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图书馆数字资源经费投入的比例增加,图书馆数字资源馆藏建设越来越引起重视,数字阅读技术的蓬勃发展也让用户的阅读行为产生了变化。数字阅读方式不断普及,电子书作为数字资源的一部分,相较于纸质书携带轻便、获取便捷、借阅方便等优势受到用户的青睐,使得用户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图书馆的电子书馆藏数量与投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当前国内图书馆尚未有一套完整的、系统的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同时,电子书馆藏建设存在着电子书使用率低下、电子书商捆绑销售和版权严苛等问题,阻碍了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用户对数字资源需求的增强推动着电子书产业的发展,进而推动着图书馆电子书服务和电子书馆藏的发展。然而,在我国图书馆电子书服务中,由用户、图书馆和电子书商形成的电子书流转远未达到理想状态,作为其依托的电子书馆藏建设水平欠佳。造成这一现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公共信息政策不完善的因素,也有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失衡的因素。从共生理论的角度看,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可以归结为电子书馆藏建设中的利益主体未能普及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共生理念,尚未形成良好的共生机制等。本文旨在研究构建共生视角下的高校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用以满足用户需求为主,兼顾馆员和电子书商的需求,同时也对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建设加以指导与规范。本研究首先梳理了当前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理论研究和实践现状。通过文献调查和网络调研了解当前电子书馆藏建设现状,从理论上根据文献、着作等资料检索,梳理与分析当前国内外关于图书馆电子书馆藏政策的研究。从实践上调查中美两国前100所高校图书馆电子书数据库情况、电子书许可协议情况以及电子书馆藏政策实践情况;对搜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纳和比较分析。其次构建了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备选方案。在公共政策分析指导下,构建两套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备案方案,一套为现有政策内容为基础的限制性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备选方案,一套为共生视角下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备选方案。从共生理论角度来看,首先阐述了共生理论的内涵和信息人共生的概念、条件与模式。其次探讨了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共生系统及构成要素、共生系统构成条件、共生系统形成与进化,然后论述了共生理论在电子书馆藏建设及其政策中的运用。需求理论认为电子书馆藏建设各方需求推动着电子书馆藏建设的发展,同时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明确了电子书馆藏建设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电子书馆藏建设中的利益生态链及形成动因,探讨直接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研究电子书馆藏利益管理与馆藏建设政策的关系,从而找出用户、图书馆和电子书商三者的共同利益需求条款重点分析。通过数字资源建设理论和调查的现有政策条款来拟定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框架。最后运用公共政策分析流程来设计政策方案。首先明确政策构建的思路,确立政策目标,设计两套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备选方案。最后对两套方案进行对比分析。然后调查了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备选方案的接受度情况。以上文中两套政策条款的设置为基础,对用户、馆员和电子书商分别开展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接受度的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最后分析三方问卷和访谈的结果,以满足用户需求为核心,兼顾图书馆和电子书商的利益需求,来确立政策条款。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抉择出共生视角下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从研究结果发现,有88.61%的用户、95.00%的图书馆员和96.05%的电子书商认为需要构建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有93.47%的用户、95.32%的图书馆员和97.04%的电子书商认为政策的构建需要以用户需求为主、兼顾图书馆和电子书商的需求。此外,用户、图书馆和电子书商一致认为政策框架需要包括14项条款:“政策概括”、“采购标准”、“用户资格规定”、“版权限制”、“电子书商义务”、“图书馆义务”、“用户义务”、“三方共同义务”、“电子书访问”、“电子书保存”、“电子书整合”、“评价与剔除”、“合作馆藏”和“政策修订”。其中“采购标准”、“版权限制”、“用户义务”、“三方共同义务”、“电子书整合”、“评价与剔除”和“政策修订”这七项条款与共生视角政策备选方案中的对应条款一致。其余的“政策概括”、“用户资格规定”、“电子书商义务”、“图书馆义务”、“电子书访问”、“电子书保存”和“合作馆藏”这7项政策条款根据问卷和访谈调查内容在共生视角政策备选方案的基础上做了优化和调整。此外,有90.95%的用户、91.49%的图书馆员和97.04%的电子书商认为政策需要揭示,对每项政策条款揭示度的分值发现,揭示度分数较高的条款基本都涉及到用户如何使用相关信息,也与访谈者所述情况相吻合。最后依据相关调研数据和访谈内容,来提出改善用户、馆员和电子书商三方共生关系、促进三方共同利益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兼顾电子书商和图书馆利益需求的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宏观层面上包括:(1)加强组织信息文化建设,推广信息人生共生理念、(2)改善公共信息政策环境,推动共生系统平衡和优化、(3)建立利益相关者协调组织,促进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的构建三个方面。微观层面上分别从用户与图书馆的角度、图书馆与电子书商角度和用户、图书馆和电子书商角度三个方面进行探讨。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的方法,对政策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分析政策主要具有导向、调控和分配三大功能。政策执行过程需要包括:政策执行的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并从政策问题的特性、政策本身的因素、政策以外的因素和政策环境四个方面来预测分析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
刘梦婷[7](2019)在《互联网坏境中版权的限制》文中研究指明互联网环境中的版权限制是二十一世纪初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通讯的使用、发展而产生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自《安娜法令》颁布以来,直至《伯尔尼公约》、TRIPS协议、WCT和WPPT的出台,版权制度的每一次修改和调整都体现出版权制度对技术的适应。尽管WCT、WPPT概括规定了版权限制制度,但是由于理论和实践的欠缺,互联网环境中版权限制的界限仍然亟待各国版权法厘清。本文在版权限制的基本精神即:表达与创作自由、实现利益平衡以及补救市场失灵的指引下,通过对域外版权限制制度的剖析和解读,为我国版权限制制度寻找有益的指引和向导。第一部分是引言,从抽象的概念和理论出发,通过介绍文章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奠定文章写作的基础理论,明晰本文的创作目的。通过架构出文章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难点及创新点,保障文章创作的价值和意义,保证文章在理论上的合理性和适当性。第一章探究并介绍了版权限制在互联网环境中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困境,引出文章所要解决的理论性和现实性的问题。通过介绍互联网环境中法律制度受到来自技术、使用习惯等各方面的冲击,进而引申至互联网发展对版权法产生的挑战,揭开互联网环境中版权限制问题的真面纱。介绍互联网环境中版权发展的现状,明晰互联网环境中版权法的核心由“复制权”重新转变成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的传播给版权法带来了不同于传统版权法的特征。在此特征下,版权法的限制在互联网环境中呈现出法律规定以及制度规定等不同方面的冲突。第二章探究的是数字版权限制的法律价值。根据胡根霍尔兹教授的观点,结合互联网环境中版权的特征,运用法学分析法和法经济学分析法,从保护表达自由与创作自由、实现利益平衡、补救市场失灵三个不同的角度阐述版权限制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第三章是域外版权限制的经验借鉴及我国由此产生的启示。本章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按照时间的逻辑分别介绍了国际版权限制立法、域外版权限制立法,并剖析其中的利弊,得出对我国版权限制立法具有借鉴意义的结论。第四章企图完善互联网环境中的版权限制制度,是文章的重点部分。在前文分析的版权法的利益平衡原则的基础上,法律措施方面从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使用制度、默示许可使用制度等几方面展开;管理措施方面通过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方面展开,从而为互联网环境中版权制度的完善提供可行性的方案。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语,通过对文章的观点进行总结提炼,提出对未来版权限制制度良好发展的展望和希冀。
韩冬雪[8](2019)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机构知识库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开放获取运动广泛深入的开展,针对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研究变得日益重要与迫切。机构知识库作为开放获取的一种重要途径,与其相关的版权问题不容忽视,因此对于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机构知识库中的应用研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本文在分析了机构知识库、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中美机构知识库中应用的实例进行比较分析,系统论述了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对机构知识库的影响,并提出了机构知识库应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建议与措施。
何蓉[9](2018)在《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数字图书馆是建立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传播技术之上的新兴产物,它突破了传统实体图书馆的物理边界,使图书馆不限于空间和时间而长久存在,并因在馆藏、检索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使其赢得了更多青睐,因此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意义。然而,由于传统的着作权法无法完全适应网络环境,且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制度尚未成熟,数字图书馆在数字资源的开发过程中缺乏可适用的着作权限制,使得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受到了现有着作权法的制约。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网络环境中的数字图书馆,既包括有与实体图书馆相配套的数字图书馆,还包括没有实体图书馆的纯虚拟的数字图书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为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研究范围针对着作权权利行使和着作权权利内容的限制,主要包括无需取得权利人同意亦无需支付使用费用的方式和无需取得权利人同意但应支付使用费用的方式,即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此外,还包括针对数字图书馆专门设置的限制着作权人的权利内容、着作权权利行使方式、保护期限和管辖等限制方式。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阐释关于数字图书馆及其着作权限制的基本问题。数字图书馆以现代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为技术支撑,它是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更是整个社会信息变革的必然结果。数字图书馆是传统实体图书馆在数字技术环境中的一种延伸,虽然数字技术改变了二者的作品传播方式和服务方式,但是二者相同的文化使命,扮演着相同的社会角色,那就是作为着作权人和用户之间的传播媒介。在解决数字图书馆的着作权问题时,应坚持数字图书馆的公益性主体性质不动摇,同时对数字图书馆提供的服务的性质作细致分析,根据不同的消费需求,对数字图书馆的部分营利性服务做特性处理。一方面,尽管数字图书馆开展了部分的有偿服务,但是根据数字图书馆的公益性使命,数字图书馆的本质属性仍然为公益性质;另一方面,数字图书馆不是具有单一法律地位的简单主体,而是具有多重属性的权利主体,根据数字图书馆所提供的不同性质的服务,它既是最终用户,还是网络内容提供者和数字内容的传播者。本文选取“着作权限制”一词,研究范围针对着作权权利行使和着作权权利内容的限制,包括有着作权法定性限制和着作权声明性限制。着作权法定性限制主要包括法律明确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以及针对数字图书馆专门设置的其他限制。着作权声明性限制指依据着作权人自我意愿作出的让渡着作权某项专有权利的意思表示,即着作权授权许可机制。从目前各国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来看,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之适用困境主要体现为:各国着作权法中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空间狭窄、数字图书馆被排除在法定许可情形之外、数字图书馆实施授权许可成本高,以及技术保护措施给数字资源开发带来障碍。所以,研究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问题也应当着重从这几方面入手寻求解决路径。第二章对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展开正当性分析。从利益平衡的法理学角度来看,利益平衡是现代着作权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在数字图书馆法律关系中,着作权制度应维护的利益关系包括创作者、使用者和传播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着作权人私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着作权在数字环境中的扩张以及着作权的强保护趋势导致了数字图书馆法律关系各方利益的失衡。在数字图书馆的着作权问题中,无论是从古希腊、古罗马法学家之利益权衡的正义乃较强需求的体现的角度来看,还是斯多葛派法学家之利益权衡的正义乃集体幸福的必要条件视角出发,我们认为在处理着作权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问题上,应关注较强利益群的呼声,或着说更关注集体幸福的实现。在给予着作权人基于其创作成果的专有权保护的同时,也应考虑针对集体幸福和社会共同福利的实现途径。为维护着作权人私人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实现着作权法之保护作者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双重目的,应完善与构建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从文化自由的宪法学角度来看,着作权和公民文化权是两项基本的人权,在本质上具有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文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必要条件,也是其他基本人权和自由的重要保障。根据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一项政策是否体现和保障文化自由,表现为人类是否有机会考虑多种可能性、是否有能力对自己的生活方式进行选择。数字图书馆所负有的公益使命决定了其必然承载着保障公众文化自由和文化权利的重任,然而出版商等传播媒介通过运用法律使文化禁锢合法化,通过运用技术使文化隔离规模化,侵害了民众的文化自由和文化权利,违反了着作权法之增加知识、提升社会福利、促进文化与科学事业发展的宪法性目的。如何对抗文化的极端主义和信息的封建主义思想,是当代文化发展的一大担忧。通过理论辨析和欧洲国家的司法实践分析得出,在数字图书馆的着作权利益关系中,对着作权人的保护不得损害公众的文化自由,不得成为公民行使基本文化权利的人为阻碍。构建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有利于发挥文化在人类发展和社会上层建筑建构中的重要作用,有助于回应着作权保护和公众文化自由之间平衡的现实需求。从着作权制度效率的经济学角度来看,根据法经济学中效率评价的两种标准,无论是帕雷多最优原则所宣扬——真正的效率对各方都具有效益,还是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原则所主张——借助补偿的可能性来实现社会总体财富的最大化,构建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都是具有效率的。对现行数字图书馆着作权制度效率进行分析认为:从着作权制度的本身效率来看,由于着作权法律制度无法通过自我修复以适应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及着作权法律制度自身所具备的垄断性特征导致了其制度运用的低效结果;从着作权制度的社会效率来看,着作权制度在数字图书馆建设中不仅没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而阻碍了馆藏资源数字化的进程;从着作权制度的结构配置效率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着作权制度耦合度低、着作权制度缺失和着作权制度冲突。通过采用经济学外部性理论进行分析得出:与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开发共享的正外部性成正相关的影响因素为着作权授权许可模式、着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和着作权制度结构的耦合度,与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开发共享的正外部性成负相关的影响因素为着作权保护力度和着作权交易成本。具体体现为:第一,着作权授权许可模式越具有多样性、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越广泛、着作权制度结构的耦合度越高,则着作权制度越促进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的开发共享;相反的,着作权授权许可模式越严苛越单一、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越狭窄、着作权制度结构的耦合程度越低,则着作权制度对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开发共享越具有阻碍和抑制作用。第二,着作权法对着作权人的保护力度越强,着作权交易的成本费用越高,则着作权制度对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的开发共享越具有促进作用;相反的,着作权法对着作权人的保护力度越弱,着作权交易成本费用越低,则着作权制度对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开发共享越起到阻碍作用。有鉴于此,应促进和加强与数字图书馆建设正外部性成正相关的影响因素、减少和降低成负相关的影响因素,具体改善建议为:坚持着作权人利益保护和成果共享的利益平衡原则,秉持着作权适度保护原则,拓宽着作权限制的适用范围,整合各种着作权制度,拓展多样的着作权授权许可模式,减少着作权交易成本,加强着作权制度的耦合性。第三章对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进行分析探讨。合理使用制度在数字环境中遭遇适用困境,导致数字图书馆着作权纠纷在世界范围内频发,从法律制度方面解决数字图书馆资源开发困境的最有效方式之一,是重构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通过对上述制度的正当性进行分析,我们认为:第一,基于洛克劳动财产理论得出的着作权的根本目的乃保护作者之天然权利的观点是具有瑕疵的。从整体全局来看,着作权法是保护创作者、传播者和消费者的法律,着作权根本目的的实现还有赖于着作权利益平衡的维系,构建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从根本上不存在对着作权人利益的损害,而是矫正着作权强保护导致的着作权人权利扩张的失范局面;第二,构建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不仅有助于推动数字版权产业的发展,带动整个文化产业的繁荣,还有助于回应参与式文化的需求,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到文化民主进程当中;第三,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不具有可替代性。经过对合理使用制度立法模式和合理使用判定标准的域外研究和比较分析得出,合理使用规则主义立法模式缺乏应对数字环境中着作权纠纷的灵活性,合理使用因素主义立法模式中的合理使用“四要素”判定标准和转换性使用理论为数字图书馆着作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出路。在重构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的指导思想方面,应坚持着作权利益平衡原则、着作权适度保护原则和知识文化社会共享原则。在合理使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应采取规则主义与要素主义相结合的立法模式,从而将法律解释的自由空间与法律明文规定的稳定性有机结合。在要素主义和规则主义的关系选择上,要素和规则之间应是补充关系,即要素是规则的补充。在合理使用判定标准的完善方面,应引入合理使用“四要素”判定标准和转换性使用理论。首先,在列举式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合理使用的一般性判定规则;其次,明确转换性使用的目的是为了增加作品新的表达形式,着重实现新的功能和价值,在判定使用者使用作品的行为是否构成转换性使用时,应着重分析使用行为是否对作品具有替代性,是否赋予了作品新的价值和新的功能;再次,明确着作权法是关系到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权利的法律,改善使用者的弱势地位,在保护作者着作权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使用者的表达自由和文化权利的维护;最后,应逐渐将转换性使用规则转化为体系化的标准,将判例规则发展成为法律制度规则。此外,为应对技术措施对合理使用空间造成的碾压,应设置图书馆规避技术错的着作权例外,以满足数字图书馆建设发展的需求。第四章探讨针对数字图书馆专门设置的限制着作权人的权利内容、着作权权利行使方式的其他着作权限制,授权许可机制作为着作权权利行使的一种限制,是本章所要讨论的重点内容。面对信息网络环境中的海量作品,授权许可问题成为了数字版权产业发展中的一个棘手问题,此问题在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的过程中尤为突出。传统着作权许可模式的低效率和高交易成本阻碍了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无法改善数字时代中着作权占有规则与传播规则的不平衡局面。有鉴于此,应根据新技术条件、结合新技术环境的特点对着作权法律规则进行改革,构建一个数字时代中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合宜的秩序,以达到网络环境中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三方利益的平衡。需要强调的是,数字环境中的着作权问题发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数字环境中着作权问题的解决除了依靠现有着作权法律规则之外,也应该综合考量市场运作的规律。因此,解决数字环境中的着作权问题应聚焦于如何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运用市场手段构建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着作权许可机制,以促进作品有效快捷地流通。通过对面向数字图书馆的法定许可制度的适用现状进行检视得出,这种许可方式可以有效地降低着作权授权许可的交易成本,解决海量作品的获权问题,为数字图书馆大规模的数字资源开发提供便利,还能大力发展以中文信息为核心的中文文献资源库,促进我国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的传播与交流,极大地维护我国利益,增进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因而可以根据信息网络技术的特征,构建专门面向数字图书馆的法定许可,并且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详细规定其适用方案。面向数字图书馆的法定许可制度的适用主体应限制为由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公益性数字图书馆,而针对营利性数字图书馆,具体解决办法应从授权许可模式方面进行创新和改良,具体包括有:面向数字图书馆的着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着作代理模式、授权要约模式、着作权补偿金模式、数字权益管理模式、开放存取模式和创作共用模式。解决数字图书馆的授权许可问题不仅需要依靠法律制度来进行规制,还需从文化意识层面进行观念的转变,将强调着作权私权保护的观念逐渐转化为重视信息资源共享和社会福利的增加。就创作而言,它是一项关乎到社会福祉增进的团体工作,团体工作的目的不是零星出现的作品,不是图书馆里尘封的书籍,也不是埋没于土地中沉睡的雕像,而是文化,也就是被分割开的全部,和所有文化作品都聚集在一起的生机勃勃的统一。但这种统一不存在于作品自身之中,而是存在于对它做以总结的意识之中;它不存在于不能充分接受它的个体意识之中,而是存在于包含所有个体意识、并连接隔代人的民族意识的总和之中。在完善着作权法律制度的同时,还应开拓多元化的着作权授权模式,扫清数字版权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障碍,才能将数字技术与文化传播深度融合,形成文化繁荣的新局面。第五章是本文的落脚点,也是本文的主要研究难点之一。本章首先阐述分析我国数字图书馆发展状况及建设过程中的着作权问题,整合我国现有数字图书馆发展模式,在我国现行着作权法律制度基础上,探寻针对我国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的改良方案。目前而言,我国的着作权法律法规尚未直接对数字图书馆进行规定,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的法制环境。并且伴随着数字图书馆经营者的不断探索,也形成了许多成功的数字图书馆经营模式,或在现行着作权法框架内采用法律允许的方式解决获权问题,或创造性地在合同法或者民法范畴内开创新的授权许可机制,以此解决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和用户服务中的着作权问题。但是,从本质上来看,这些数字图书馆运作模式更多地是一种策略选择,采取通过优化授权模式解决权利获取问题也是出于对法律缺失这一现实所迫的无奈选择。从实践来看,还需从法律制度革新中寻求对问题的根本解决。从目前情况来看,在没有法律支持的情况下,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困难重重。因此,为建设我国现代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信息资源文化共享工程,应大力发展数字图书馆,丰富数字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应改良面向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具体措施包括有:第一,完善信息资源共享语境下的数字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首先,完善合理使用一般条款,重构合理使用的立法模式,完善合理使用判定标准,引入转换性使用理论;其次,改进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明确规定享有着作权限制的主体资格条件。第二,构建面向数字图书馆扶助贫困的法定许可制度。首先,数字图书馆应深入参与到农村文化扶贫之中,发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文化扶贫作用,打破城乡文化的不平衡发展,加快文化下乡进程,以文化带动发展;其次,拟定面向数字图书馆扶助贫困法定许可制度的具体方案,严格限制该制度适用的地域范围、群体范围和作品范围,明确规定使用方式。第三,构建面向数字图书馆的着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不断完善我国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同时,明确制定着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的具体内容,指定执行主体,严格限制适用条件,详细规定操作程序,确立公平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收取办法和利益分配机制。第四,构建针对数字作品传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穷竭制度。通过对欧美的相关判例和我国的相关立法及司法现状研究分析认为,应构建数字环境中的权利穷竭制度。由于首次销售原则实质上是对作品原件和复制件所有权的确认,是对发行权和所有权冲突问题的处理,它并不是着作权法一种独立的限制制度,而是针对发行权的行使作出的必要补充和合理解释,因此,首次销售原则仅适用于传统的发行权。进一步地,从语义学、历史学、法律解释学和所有权转移的角度分析得出,“发行”不能延伸至虚拟的数字环境,数字作品的转售不属于发行行为的范畴,故而不能适用传统的首次销售原则。为维护着作权人、使用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为建立知识产权法与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应改良适用首次销售原则,创设信息网络传播权有限用尽原则,即附条件附期限的用尽原则,以满足数字作品二手市场的发展需求。第五,整合数字图书馆的授权许可机制,可以采取优化授权要约模式、着作权补偿金制度、着作权代理模式,以及结合新的区块链技术来为我国数字图书馆的授权问题提供新的解决途径。
白杨[10](2018)在《基于区块链的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互联网的出现和快速发展,信息的传播途径和速度都发生了巨大改变。在此形势下,图书馆也不再单纯的作为供人们借书和阅读的地方,而是更多的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开发、提供多元化资源和服务中,更加充分地发挥文化知识传播功能。但是由于数字资源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易复制等原因,使图书馆面临着许多版权风险,这阻碍了图书馆的快速发展。所以,能否合理地解决这些版权问题对图书馆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比特币的兴起而被人们知晓的区块链技术,以其自身去中心化、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可追踪等特点,使其在数字版权保护领域可以发挥巨大作用。首先,论文分析了图书馆数字资源存在的版权风险以及法律、技术手段等保护方法,并指出在版权保护中仍存在作品权属证明难、版权纠纷取证难的困境。其次,介绍了区块链的相关技术和特点,并通过五个平台来分析目前区块链可以提供的版权服务功能。通过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点实现版权共同监管、提高版权管理安全性和效率;数据难以篡改的特点使版权存证可信度提高,降低版权举证难度;区块链与智能合约的结合可实现自助版权分销,满足版权交易需求。在此基础上,针对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风险和版权保护的困境,提出区块链在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中的应用场景构想,包括作品权属证明、作品使用授权、DCI体系服务。探讨了图书馆应用区块链的具体实施过程:应在标准制定和图书馆联盟的基础上构建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科研图书馆等图书馆区块链版权体系,在区块链应用成熟后与全球节点对接,实现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无国界存证和流通。最后,论文提出基于区块链的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可能面临的挑战,并对此从法律、人才和技术、意识、行动四个方面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二、我国数字图书馆解决版权问题的实践与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数字图书馆解决版权问题的实践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综述与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评述 |
1.3 研究内容框架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预期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基础理论 |
2.1 图书开放获取概念、特点与主要模式 |
2.1.1 图书开放获取概念 |
2.1.2 图书开放获取特点 |
2.1.3 图书开放获取主要模式 |
2.2 数字版权相关理论问题 |
2.2.1 数字版权的概念 |
2.2.2 合理使用制度 |
2.3 博弈论相关知识 |
2.3.1 博弈概念 |
2.3.2 博弈分析要素 |
2.3.3 博弈分类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的冲突性与协调性分析 |
3.1 两者冲突的表现 |
3.1.1 版权保护与图书资源共享的冲突 |
3.1.2 版权与图书学术创新的冲突 |
3.2 两者冲突的影响 |
3.2.1 阻碍图书开放获取的发展 |
3.2.2 未能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
3.3 两者冲突的原因 |
3.3.1 版权保护的多样性 |
3.3.2 图书开放获取的公有与版权保护的私有 |
3.4 两者协调的可能性 |
3.4.1 版权保护是图书开放获取的基础 |
3.4.2 图书开放获取促进版权目标的实现 |
3.5 两者协调的方式 |
3.5.1 合理使用 |
3.5.2 授权要约 |
3.5.3 法定许可 |
3.5.4 强制许可 |
3.6 本章小节 |
第4章 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相关利益方的博弈分析 |
4.1 图书开放获取中相关利益方的版权关系分析 |
4.1.1 图书资源的相关利益方分析 |
4.1.2 图书资源的相关利益方利益诉求分析 |
4.2 学术机构与出版商的博弈 |
4.2.1 学术机构与出版商的竞合关系 |
4.2.2 博弈模型 |
4.2.3 博弈分析 |
4.3 学术机构与作者的博弈 |
4.3.1 学术机构与作者的竞合关系 |
4.3.2 博弈模型 |
4.3.3 博弈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协调策略 |
5.1 国家法律法规层面 |
5.1.1 完善版权相关法律法规 |
5.1.2 建立版权补贴政策 |
5.2 社会舆论宣传层面 |
5.2.1 加强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利益平衡理念宣传 |
5.2.2 提高对版权保护的信息技术 |
5.3 个人层面 |
5.3.1 提升学术机构参与图书开放获取的积极性 |
5.3.2 加强公众版权保护意识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孤儿作品着作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孤儿作品的概述 |
第一节 孤儿作品的概念、分类和范围 |
一、孤儿作品的概念 |
二、孤儿作品的分类 |
三、孤儿作品范围的界定 |
第二节 孤儿作品产生的原因 |
一、制度原因 |
二、历史文化原因 |
三、技术原因 |
四、孤儿作品问题在我国的特殊因素 |
第三节 信息化时代加强孤儿作品保护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 |
一、信息化时代加强孤儿作品保护的必要性 |
二、解决孤儿作品问题的现实意义 |
第二章 域外解决孤儿作品问题的法律机制 |
第一节 国外孤儿作品着作权立法 |
一、欧盟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
二、美国的立法探索 |
三、其他国家的立法现状 |
第二节 域外孤儿作品利用制度分析 |
一、孤儿作品利用的备案机制 |
二、孤儿作品利用的使用费机制 |
三、孤儿作品使用的争议解决机制 |
四、孤儿作品使用的限制机制 |
第三章 我国着作权制度面临的孤儿作品挑战及发展趋势 |
第一节 我国目前孤儿作品的相关立法 |
第二节 数字公共图书馆自身建设和管理不完善 |
第三节 我国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 |
第四节 我国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关于孤儿作品规定的设计 |
一、内容变化的梳理与分析 |
二、形式变化梳理与分析 |
第四章 我国孤儿作品着作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我国孤儿作品着作权保护立法建议 |
一、明确孤儿作品的适用范围 |
二、建立孤儿作品的授权机制 |
三、规定孤儿作品使用者的勤勉查找义务 |
四、限制救济制度的适用 |
第二节 孤儿作品着作权保护的辅助性措施 |
一、建立作品信息的数据库 |
二、鼓励作品着作权登记 |
三、在市场竞争机制下设立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
第三节 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理论意义 |
1.1.3 实践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的知识图谱论述 |
1.2.1 数据来源与研究工具 |
1.2.2 理论研究层面的知识图谱研究论述 |
1.2.3 实践研究层面论述 |
1.3 框架、方法与创新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1.3.5 研究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理论和发展战略 |
2.1 概念界定 |
2.1.1 “一带一路”的概念 |
2.1.2 “数字出版”的概念 |
2.1.3 “出版资源”的概念 |
2.1.4 “战略联盟”的概念 |
2.2 研究理论 |
2.2.1 出版资源理论 |
2.2.2 数字出版理论 |
2.2.3 战略联盟理论 |
2.2.4 国际营商环境理论 |
2.3 发展战略 |
2.3.1 中国数字出版营商环境概览 |
2.3.2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数字出版企业“走出去”战略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日韩数字出版态势与比较 |
3.1 中国数字出版态势描述 |
3.1.1 中国数字出版的发展优势 |
3.1.2 中国数字出版的发展劣势 |
3.1.3 中国数字出版发展所面临的机会 |
3.1.4 中国数字出版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
3.2 日本数字出版态势描述 |
3.2.1 日本数字出版的发展优势 |
3.2.2 日本数字出版的发展劣势 |
3.2.3 日本数字出版发展所面临的机会 |
3.2.4 日本数字出版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
3.3 韩国数字出版态势描述 |
3.3.1 韩国数字出版的发展优势 |
3.3.2 韩国数字出版的发展劣势 |
3.3.3 韩国数字出版发展的机遇 |
3.3.4 韩国数字出版面临的挑战 |
3.4 中日韩三国数字出版的SWOT比较 |
3.4.1 优势比较 |
3.4.2 劣势比较 |
3.4.3 机遇比较 |
3.4.4 挑战比较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构建动因 |
4.1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构建的政治因子考量 |
4.1.1 “中日韩数字出版+政治”的知识图谱 |
4.1.2 中日韩地理与安全的考量 |
4.1.3 中日韩政治利益驱动的考量 |
4.1.4 中日韩三国合作现实的考量 |
4.1.5 “一带一路”倡议的考量 |
4.2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构建的经济因子考量 |
4.2.1 “中日韩数字出版+经济”的知识图谱 |
4.2.2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推动的考量 |
4.2.3 中日韩经济发展现实需要的考量 |
4.2.4 中日韩经济发展共同诉求的考量 |
4.3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构建的文化因子考量 |
4.3.1 “中日韩数字出版+文化”的知识图谱 |
4.3.2 文化环境重要性的考量 |
4.3.3 中日韩文化产业合作有利条件的考量 |
4.4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构建的利益诉求考量 |
4.4.1 “中日韩数字出版+利益”的知识图谱 |
4.4.2 中国政治与经济利益诉求的考量 |
4.4.3 日本政治与经济利益诉求的考量 |
4.4.4 韩国政治与经济利益诉求的考量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构建内容 |
5.1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可行性讨论 |
5.1.1 中日韩三国合作的积极因素 |
5.1.2 中日韩三国合作存在的问题 |
5.2 中日韩数字出版教育科研战略联盟 |
5.2.1 中日韩高等教育科研合作促进因素 |
5.2.2 中日韩高等教育区域合作阻碍因素 |
5.2.3 中日韩教育科研合作取得的成果 |
5.2.4 高等教育科研合作在中日韩区域合作中的重要作用 |
5.2.5 中日韩数字出版教育科研联盟的构建 |
5.3 中日韩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战略联盟 |
5.3.1 数字内容产业 |
5.3.2 中日韩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概况 |
5.3.3 中日韩数字内容产业联盟的构建 |
5.4 中日韩数字出版金融战略联盟 |
5.4.1 中日韩金融合作前景广阔 |
5.4.2 中日韩数字出版金融战略联盟的构建 |
5.5 中日韩数字出版文化战略联盟 |
5.5.1 中日韩三国文化交流与合作成果丰厚 |
5.5.2 中日韩数字出版文化战略联盟的构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推进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构建的保障措施 |
6.1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的法律保障 |
6.1.1 完善各国数字出版的相关立法 |
6.1.2 加强公众数字版权意识 |
6.1.3 建立版权质押融资评估系统 |
6.1.4 加强法律扶持,打造“结对式”法律服务 |
6.1.5 建立版权纠纷速裁机制 |
6.2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的组织保障 |
6.2.1 各国政府支持和政策导向 |
6.2.2 企业主动加强管理与改革 |
6.2.3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
6.2.4 强化数字出版战略联盟的关系建设 |
6.3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经费保障 |
6.3.1 加强数字出版资源治理的经费投入 |
6.3.2 建立完善的经费投入保障制度 |
6.4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的技术保障 |
6.4.1 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数字出版资源的保障 |
6.4.2 人工智能技术对数字出版资源的保障 |
6.5 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的政策保障 |
6.5.1 强化政府主导优势 |
6.5.2 促进合作融入“一带一路”倡议 |
6.5.3 重视联盟顶层制度的制定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4)中国电子图书发展历史研究(1991-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电子图书发展史的研究意义 |
1.2 电子图书的概念辨析 |
1.2.1 国内外电子图书的概念考据 |
1.2.2 电子图书的含义与类型 |
1.2.3 相关概念辨析 |
1.3 电子图书研究的现状 |
1.3.1 年代分布 |
1.3.2 主题词分析 |
1.3.3 电子图书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创新点 |
2 电子图书溯流求源(1991-1999) |
2.1 电子图书的产生背景 |
2.1.1 书籍的演变 |
2.1.2 电子载体的出现 |
2.1.3 汉字的数字化进程 |
2.2 中国电子图书的产生 |
2.2.1 我国第一部电子图书 |
2.2.2 早期的电子图书制作 |
3 电子图书在机构市场兴起(2000-2008) |
3.1 互联网开创阅读新时代 |
3.1.1 我国的互联网时代背景 |
3.1.2 电子图书的新面貌 |
3.2 锐意创新和不断进取的超星集团 |
3.2.1 数字化开创时期 |
3.2.2 版权建设时期 |
3.2.3 资源服务时期 |
3.3 立足数字出版实力雄厚的方正APABI |
3.3.1 起步阶段 |
3.3.2 快速发展阶段 |
3.3.3 缓慢进展阶段 |
3.4 以自主研发技术领先的书生集团 |
3.4.1 书生数字图书馆之路 |
3.4.2 调整战略转型 |
4 用户需求促使电子图书繁荣(2009-2014) |
4.1 个人市场开始形成 |
4.1.1 网络文学风靡 |
4.1.2 移动阅读终端的普及 |
4.1.3 电子图书阅读平台兴起 |
4.2 机构市场持续升温 |
4.2.1 馆藏电子图书来源 |
4.2.2 电子图书整合方式 |
4.2.3 电子图书服务方式 |
5 电子图书行业的转型与挑战(2015-2018) |
5.1 出版社寻求转型 |
5.1.1 出版模式变化 |
5.1.2 主要出版社的电子图书发展概况 |
5.1.3 传统出版社的困境 |
5.2 馆配商服务创新 |
5.2.1 馆配电子书市场新格局 |
5.2.2 北京人天“畅想之星”的电子图书发展 |
5.2.3 主要馆配电子书平台及特点 |
5.3 京东进军馆配电子书市场 |
5.3.1 从零售市场到机构市场 |
5.3.2 京东阅读的优势和不足 |
6 主要问题与解决方式 |
6.1 推动中国电子图书发展的重要力量 |
6.2 主要问题 |
6.2.1 电子图书长期受到版权制约 |
6.2.2 电子图书资源重复建设 |
6.2.3 纸电同步效果不佳 |
6.2.4 电子图书市场不成熟 |
6.2.5 馆配电子书产业链割裂 |
6.3 解决方式 |
6.3.1 利用区块链技术创新解决思路 |
6.3.2 用户、出版社积极转变观念 |
6.3.3 共同构建电子图书产业链生态 |
6.3.4 政府发挥监管和引导的作用 |
7 总结与展望 |
7.1 启示 |
7.1.1 读者需求是影响电子图书的主要因素 |
7.1.2 技术是推动电子图书发展的根本动力 |
7.1.3 电子图书的社交化值得重视 |
7.1.4 电子图书行业需要合作才能共赢 |
7.2 未来展望 |
7.2.1 新技术催生电子图书的变革 |
7.2.2 电子图书将脱离纸书模式 |
7.2.3 电子图书行业将重新洗牌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B.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 |
C.超星集团访谈记录 |
D.畅想之星访谈记录 |
E.中国电子图书发展大事记 |
F.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5)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及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主要创新 |
第一章 基本概念: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概述 |
第一节 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解读 |
一、视障者利用作品的基本涵义 |
二、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术语解析 |
第二节 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相关概念的厘定 |
一、最终受益人——视障者 |
二、阅读对象——无障碍格式版 |
三、制作与提供主体——被授权实体 |
第三节 视障者个人使用行为与被授权实体制作行为的区分 |
一、视障者的个人使用行为 |
二、被授权实体的制作行为 |
第四节 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实质问题 |
一、视障者生理条件的特殊性对新平衡机制的需求 |
二、阅读对象的特殊性对作品转化机制的需求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马拉喀什条约》: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演进 |
第一节 域内解决方案阶段 |
一、域内解决方案概述 |
二、域内解决方案的局限性 |
第二节 全球化解决方案的努力 |
一、全球化解决方案的必要性 |
二、国际社会的努力 |
第三节 《马拉喀什条约》的缔结与影响 |
一、缔约过程中的相关提案 |
二、《马拉喀什条约》的缔结与影响 |
第四节 《马拉喀什条约》在各国的转化落实 |
一、发达国家对《马拉喀什条约》的转化落实 |
二、发展中国家对《马拉喀什条约》的转化落实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多维度考察: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正当性 |
第一节 从人权视角考察其正当性 |
一、无障碍获取知识信息是视障者实现其人权的基础 |
二、无障碍获取知识信息帮助视障者实现人格尊严 |
三、无障碍获取知识信息是视障者发展权的体现 |
第二节 从公平正义视角考察其正当性 |
一、着作权法的公平正义价值与视障者权利保护 |
二、正义的差别理论 |
三、弱者正义 |
第三节 从利益平衡视角考察其正当性 |
一、视障者的特殊性与利益再平衡 |
二、权利义务分配的失灵与利益再平衡 |
三、无障碍知识信息的匮乏与利益再平衡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合理使用: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 |
第一节 视障者对作品合理使用概述 |
第二节 视障者对作品合理使用的基本条件 |
一、有限性使用 |
二、不损害着作权人的利益 |
第三节 视障者对作品合理使用的可能障碍 |
一、免费方式下视障者有权获取的作品类型受限 |
二、有限使用无法满足无障碍格式版内容的全面性与制作的规模性 |
三、数字化无障碍格式版的不可控与着作权人经济利益维护的困境 |
第四节 视障者对作品合理使用的具体情形 |
一、视障者的个人使用行为 |
二、无扩散风险的盲文版制作与提供行为 |
第五节 视障者对作品合理使用的具体内容 |
一、受益人 |
二、适用的作品类型 |
三、针对的专有权利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法定许可: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 |
第一节 视障者利用作品法定许可概述 |
第二节 视障者利用作品法定许可的基本条件 |
一、利益分配的平衡性 |
二、适用范围的全面性 |
三、运行结果的效益性 |
第三节 视障者利用作品法定许可的特殊优势 |
一、付费方式有利于实现视障者对作品的全面性利用 |
二、付费方式有利于实现数字环境下着作权人利益的保护 |
三、着作权人许可权弱化有利于实现数字化无障碍格式版制作的海量授权 |
四、着作权人定价权弱化有利于实现无障碍格式版制作的福利性 |
第四节 视障者利用作品法定许可的可能障碍 |
一、报酬支付问题 |
二、是否允许着作权人排除适用问题 |
第五节 视障者利用作品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 |
一、适用对象:被授权实体 |
二、适用行为:非盲文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与提供 |
第六节 视障者利用作品法定许可的具体内容 |
一、受益人 |
二、适用的作品类型 |
三、针对的专有权利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被授权实体:视障者利用作品之实现 |
第一节 被授权实体的范围 |
一、不限于非营利性组织 |
二、被授权实体的一般类型 |
第二节 被授权实体制作无障碍格式版的前提条件 |
一、是否合法占有作品 |
二、是否无法从商业渠道以合理条件获得 |
三、是否保证无障碍格式版的视障者专用 |
第三节 被授权实体的权利义务 |
一、被授权实体的权利 |
二、被授权实体的义务 |
第四节 被授权实体的责任 |
一、受益人不宜成为责任主体 |
二、不宜承担过重的责任的形式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制度安排:我国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设计 |
第一节 我国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现状 |
一、单一的着作权限制方式 |
二、单一的无障碍版式与受益主体 |
三、有限的作品例外类型 |
四、有限的权利例外范围 |
第二节 我国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实现路径 |
一、落实《马拉喀什条约》的最低义务 |
二、对《马拉喀什条约》部分条款的灵活有效实施 |
三、以着作权法修订为契机具体转换落实 |
第三节 我国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制度安排 |
一、我国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宏观设计 |
二、我国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具体内容 |
三、我国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的立法建议 |
本章小结 |
附件1.建议草案 |
附件2.建议草案的说明 |
结语及不足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6)共生视角下的高校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用户电子书需求上涨 |
1.1.2 图书馆电子书经费投入增长 |
1.1.3 电子书市场面临挑战 |
1.1.4 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建设矛盾凸显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图 |
1.3.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电子书馆藏建设概念术语厘清 |
2.2 国内外图书馆数字资源馆藏发展政策研究现状 |
2.3 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研究现状 |
2.3.1 国外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研究进展 |
2.3.2 国内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研究进展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内外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调查分析 |
3.1 中美高校图书馆电子书馆藏现状调查 |
3.1.1 高校馆电子书商数量统计 |
3.1.2 电子书数据库检索情况 |
3.1.3 电子书商统计情况 |
3.2 国内外电子书许可协议条款调查与评价 |
3.2.1 图书馆电子书许可协议模板条款调查 |
3.2.2 国外电子书商许可协议调查与评价 |
3.2.3 国内电子书商许可协议调查与评价 |
3.3 国内外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调查与评价 |
3.3.1 政策网上公布情况 |
3.3.2 政策覆盖范围情况 |
3.3.3 政策修订情况 |
3.3.4 政策条款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备选方案的构建 |
4.1 共生理论 |
4.1.1 共生理论的内涵 |
4.1.2 信息人共生的概念、条件与模式 |
4.1.3 电子书馆藏建设共生系统及构成要素 |
4.1.4 电子书馆藏建设共生系统构成条件 |
4.1.5 电子书馆藏建设共生系统形成与进化 |
4.1.6 共生理论在电子书馆藏建设及其政策中的应用 |
4.2 其他相关理论研究 |
4.2.1 需求理论 |
4.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4.2.3 数字资源建设理论 |
4.3 政策构建思路 |
4.3.1 政策构建流程 |
4.3.2 现有共生系统问题分析 |
4.3.3 政策宏观层次的问题 |
4.3.4 政策微观层次的问题 |
4.3.5 政策构建原则 |
4.4 政策备选方案的条款构建 |
4.4.1 政策目标确立 |
4.4.2 限制性政策备选方案的条款设置 |
4.4.3 共生视角政策备选方案的条款设置 |
4.4.4 限制性政策备选方案与共生视角下政策备选方案对比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备选方案的接受度调查 |
5.1 调查目的与调查对象 |
5.2 调查问卷的设计 |
5.3 预调查 |
5.3.1 样本描述 |
5.3.2 问卷信度效度分析 |
5.3.3 正式调查问卷形成 |
5.4 正式调查的实施 |
5.4.1 问卷发放与数据采集 |
5.4.2 调查数据的检验 |
5.5 正式调查数据的分析 |
5.5.1 样本属性分析 |
5.5.2 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框架接受度调查 |
5.5.3 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条款接受度调查 |
5.5.4 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揭示的认知调查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共生视角下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方案的确立 |
6.1 政策方案抉择 |
6.1.1 “政策概括”条款抉择 |
6.1.2 “采购标准”条款抉择 |
6.1.3 “用户资格规定”条款抉择 |
6.1.4 “版权限制”条款抉择 |
6.1.5 “电子书商义务”条款抉择 |
6.1.6 “图书馆义务”条款抉择 |
6.1.7 “用户义务”条款抉择 |
6.1.8 “三方共同义务”条款抉择 |
6.1.9 “电子书访问”条款抉择 |
6.1.10 “电子书保存”条款抉择 |
6.1.11 “电子书整合”条款抉择 |
6.1.12 “评价与剔除”条款抉择 |
6.1.13 “合作馆藏”条款抉择 |
6.1.14 “政策修订”条款抉择 |
6.2 共生视角下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条款 |
6.3 相关意见与建议 |
6.3.1 宏观层面的意见与建议 |
6.3.2 微观层面的意见与建议 |
6.4 政策执行的可行性分析 |
6.4.1 政策的功能 |
6.4.2 政策执行的过程 |
6.4.3 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主要贡献与结论 |
7.1.2 研究的创新点 |
7.2 研究局限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7)互联网坏境中版权的限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 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一、互联网环境中版权限制的现状及困境 |
(一) 互联网环境中版权限制的现状 |
1. 互联网环境中版权的现状 |
2. 互联网环境中版权限制的现状 |
(二) 互联网环境中版权限制的困境 |
1. 互联网环境中合理使用制度的困境 |
2. 互联网环境中法定许可制度的困境 |
3. 互联网环境中默示许可制度的困境 |
4. 互联网环境中版权管理限制制度的困境 |
二、互联网环境中版权限制的法律价值 |
(一) 表达自由与创作自由 |
(二) 实现利益平衡 |
(三) 补救市场失灵 |
三、域外互联网环境中版权限制的立法经验及启示 |
(一) 域外版权限制立法实践及效果评析 |
1. 欧盟版权限制立法实践及效果评析 |
2. 美国版权限制立法实践及效果评析 |
3. 日本版权限制立法实践及效果评析 |
(二) 域外版权限制立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四、互联网环境中版权限制制度的完善 |
(一) 互联网环境中版权法律限制制度完善 |
1. 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 |
2. 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 |
3. 默示许可制度的完善 |
(二) 互联网环境中版权管理限制制度完善 |
1. 对技术措施制度的限制 |
2. 对权利管理制度的限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机构知识库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机构知识库及其版权问题分析 |
2.1 机构知识库的含义及其发展分析 |
2.1.1 机构知识库的含义 |
2.1.2 机构知识库所存储的资源类型 |
2.1.3 机构知识库产生的原因 |
2.2 机构知识库的特征和意义 |
2.2.1 机构知识库的特征 |
2.2.2 机构知识库的意义 |
2.3 机构知识库中的版权问题 |
2.3.1 机构知识库建设中的版权问题 |
2.3.2 机构知识库管理中的版权问题 |
2.3.3 机构知识库保存中的版权问题 |
2.3.4 机构知识库利用中的版权问题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分析 |
3.1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内涵及呈现方式 |
3.1.1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内涵 |
3.1.2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呈现方式 |
3.2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发展及特征 |
3.2.1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产生及发展历程 |
3.2.2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特征 |
3.3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授权许可方式分析 |
3.3.1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基本要素 |
3.3.2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核心授权方式 |
3.3.3 CCO协议的内涵及授权方式 |
3.4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优势和劣势分析 |
3.4.1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优势分析 |
3.4.2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劣势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机构库中的应用实例分析 |
4.1 国内机构知识库的应用情况分析 |
4.1.1 中国大陆机构知识库的应用情况 |
4.1.2 中国香港机构知识库的应用情况 |
4.1.3 中国台湾机构知识库的应用情况 |
4.1.4 国内机构知识库的应用案例分析 |
4.2 美国机构知识库的应用情况分析 |
4.2.1 美国机构知识库的总体应用情况 |
4.2.2 美国机构知识库应用案例分析 |
4.3 中美机构知识库的应用情况比较分析 |
4.3.1 总体应用情况 |
4.3.2 条款类型应用比重情况 |
4.3.3 条款使用标识情况 |
4.3.4 应用主体情况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机构知识库应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对策分析 |
5.1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对机构知识库的影响分析 |
5.1.1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对机构知识库的积极影响 |
5.1.2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对机构知识库的消极影响 |
5.2 对于机构知识库应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对策 |
5.2.1 规范统一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使用规则 |
5.2.2 提高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机构知识库中的法律效用 |
5.2.3 提高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机构知识库中的地位 |
5.2.4 机构知识库依据自身性质合理选择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 |
6.1 研究工作总结 |
6.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6.3 研究工作展望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思路及方法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概述 |
第一节 数字图书馆的基本问题 |
一、数字图书馆的内涵 |
二、数字图书馆的性质界定 |
三、数字图书馆的特殊法律地位 |
第二节 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 |
一、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的内涵 |
二、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的类型 |
三、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四、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的未来发展诉求与趋势 |
第三节 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的适用困境 |
一、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空间狭窄 |
二、数字图书馆被排除在法定许可情形之外 |
三、数字图书馆实施授权许可成本高昂 |
四、技术保护措施对数字图书馆资源开发形成障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的正当性分析 |
第一节 法理学考量:利益平衡 |
一、数字图书馆着作权利益平衡的具体内容 |
二、数字图书馆着作权利益失衡之困境 |
三、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之利益权衡的正义探讨 |
四、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有利于维护着作权利益平衡 |
第二节 宪法学考量:文化自由 |
一、文化自由的释义 |
二、数字图书馆着作权困境有损公众之文化自由 |
三、数字图书馆着作权困境有违着作权法之宪法性目的 |
四、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有利于保障文化自由 |
第三节 经济学考量:着作权制度效率 |
一、法经济学视域下数字图书馆着作权制度效率的具体内容 |
二、数字图书馆着作权制度的外部性因素分析 |
三、提升数字图书馆着作权制度效率的意义 |
四、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有利于提升其着作权制度效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研究 |
第一节 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
一、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无碍着作权人利益的实现 |
二、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助推文化产业发展 |
三、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具有不可替代性 |
第二节 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判定标准研究 |
一、合理使用制度在数字图书馆着作权纠纷中的适用困境 |
二、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数字环境中的挑战 |
三、合理使用判定标准域外比较分析 |
第三节 重构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 |
一、重构面向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的指导思想 |
二、重构合理的立法模式:规则主义+要素主义 |
三、完善合理使用判定标准:引入合理使用“四要素”判定标准和转换性使用理论 |
四、构建图书馆规避技术措施之例外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数字图书馆的其他着作权限制研究 |
第一节 数字图书馆的着作权许可模式之拷问 |
一、传统着作权许可模式在数字环境中的适用困境 |
二、数字图书馆对着作权许可模式的冲击 |
第二节 面向数字图书馆的特殊性法定许可探析 |
一、数字图书馆适用法定许可的情况与困境 |
二、构建面向数字图书馆的特殊性法定许可的必要性分析 |
三、面向数字图书馆的特殊性法定许可的构建 |
第三节 数字图书馆着作权许可模式的整合分析 |
一、面向数字图书馆的授权要约模式利弊分析 |
二、面向数字图书馆的着作权集体管理模式利弊分析 |
三、面向数字图书馆的着作权代理模式利弊分析 |
四、面向数字图书馆的着作权补偿金模式利弊分析 |
五、面向数字图书馆的数字权益管理模式利弊分析 |
六、数字图书馆开放存取及着作权授权制度优化 |
七、数字图书馆创作共用及着作权授权制度优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的现状检视与改良路径 |
第一节 我国数字图书馆发展现状及相关着作权问题 |
一、我国数字图书馆发展概况及运营现状 |
二、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法制环境及相关着作权问题 |
三、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与科教兴国战略的协调与共生 |
第二节 我国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的改良路径 |
一、完善信息资源共享语境下的数字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 |
二、构建面向数字图书馆扶助贫困的法定许可制度 |
三、构建面向数字图书馆的着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 |
四、构建针对数字作品传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穷竭制度 |
五、我国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着作权授权机制优化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参研课题及科研成果 |
后记 |
(10)基于区块链的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区块链数字版权保护研究 |
1.2.2 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研究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难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1.3.3 难点 |
1.4 理论依据 |
1.4.1 技术角度 |
1.4.2 法律角度 |
1.5 相关概念 |
1.5.1 区块链 |
1.5.2 版权 |
第2章 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风险及保护分析 |
2.1 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风险 |
2.1.1 原创性数字资源被侵权 |
2.1.2 使用未授权的数字资源造成侵权 |
2.2 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方法 |
2.2.1 法律保护 |
2.2.2 技术保护 |
2.2.3 其他保护 |
2.3 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困境 |
2.3.1 版权证明难 |
2.3.2 版权维权难 |
第3章 区块链数字版权应用概述 |
3.1 区块链概述 |
3.1.1 相关技术 |
3.1.2 区块链特点 |
3.2 区块链版权保护应用原理 |
3.2.1 去中心化,提高版权管理安全性和效率 |
3.2.2 难以篡改,降低版权举证难度 |
3.2.3 扩展性大,满足版权交易需求 |
3.3 区块链版权保护的应用案例及分析 |
3.3.1 应用案例 |
3.3.2 总结 |
第4章 区块链在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中的应用 |
4.1 需求分析 |
4.2 基本条件 |
4.2.1 图书馆联盟 |
4.2.2 与DCI体系合作 |
4.3 应用场景与原理 |
4.3.1 作品权属证明 |
4.3.2 作品使用授权 |
4.3.3 DCI体系服务 |
4.4 实施方案 |
第5章 区块链在图书馆版权保护中的挑战与建议 |
5.1 挑战 |
5.1.1 区块链自身难题 |
5.1.2 区块链标准问题 |
5.1.3 版权技术保护弊端 |
5.2 建议 |
5.2.1 加快区块链标准制定,规范应用场景 |
5.2.2 加强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应用合法性 |
5.2.3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深入技术研究 |
5.2.4 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确保工作实施 |
5.2.5 完善版权保护体系,丰富工作内容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我国数字图书馆解决版权问题的实践与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图书开放获取与版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研究[D]. 王雅欣.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2]孤儿作品着作权问题研究[D]. 赖晴宇. 黑龙江大学, 2020(04)
- [3]中日韩数字出版资源战略联盟构建研究[D]. 王海平. 燕山大学, 2019(07)
- [4]中国电子图书发展历史研究(1991-2018)[D]. 向晴. 重庆大学, 2019(01)
- [5]视障者利用作品之着作权限制研究[D]. 王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6]共生视角下的高校图书馆电子书馆藏建设政策研究[D]. 胡曦玮.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7]互联网坏境中版权的限制[D]. 刘梦婷.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
- [8]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机构知识库中的应用研究[D]. 韩冬雪. 黑龙江大学, 2019(03)
- [9]数字图书馆利用作品的着作权限制研究[D]. 何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10]基于区块链的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研究[D]. 白杨. 云南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