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美、德公司股权结构的分析与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姚策[1](2021)在《中概股回归动因、方式及市场选择研究 ——以药明康德为例》文中研究表明由于美国资本市场对企业上市要求较为宽松,并且资金流通相对自由,因此早期很多中国企业选择赴美上市。但从2018年开始,随着中美两国关系恶化,美国资本市场也受到重大影响,2020年美国政府通过了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悖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使得未来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存在整体被强制退市的风险。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对中概股的吸引力愈发强烈,当前中概股掀起了新一轮的回归潮。本文首先对中概股回归相关研究进行了文献梳理,得出中概股回归的动因,主要有市值低估、恶意做空、维持上市成本高昂、法律风险等;中概股回归的方式,主要有直接IPO、借壳上市、二次上市、发行CDR等;中概股回归的市场,主要有沪深交易所的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以及香港资本市场。接着对中概股回归的现状进行了总结说明,并着重介绍了中概股回归动因、方式和市场方面出现的最新变化。随后选取药明康德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对其子公司合全药业挂牌新三板,分拆药明生物上市港股,原发行主体在“A+H”股上市的回归全过程作了详细介绍。分析其回归的动因主要有长期增长战略要求、全球化扩张的资金压力、价值被低估、国内政策环境利好等;分析不同主体选择不同的回归方式的重要原因;分析回归的市场选择方面,重点说明了药明康德不同分拆主体市场选择的效果,包括IPO首次融资、再融资和市值增长等方面,研究发现回归A股市场后成长性高,回归港股市场再融资效果好,“A+H”股上市助力公司全球化扩张。最后,根据药明康德案例分析,得出相关启示即私有化前分拆可以降低私有化成本,“小步快跑”回归更安全,多市场回归可以提高融资效果,回归“A+H”股助力企业全球化。并对中概股企业提出建议:回归要由被动变主动;根据公司市值选择最优回归方式;合理规划回归方案,实现公司市值跃升;对监管层提出建议:推进注册制改革,提供多样化的回归方式;完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建立监管层国际沟通协调机制;促进A股和H股市场的联通互溶。
刘怡卓[2](2020)在《江海证券股权质押质权人风险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股权质押以其成本低、时间短的优势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股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2017年是股权质押市场发展的巅峰时期,规模达到了6.15万亿,随后在2018年下滑到4.32万亿。股权质押涉及的主体越来越广泛,如何控制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成了大家关注的问题。为了从质权人角度分析其开展股权质押业务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本文选取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间的股权质押案例进行分析。文章首先对股权质押与质权人的概念进行界定,对目前股权质押市场的现状和交易模式进行了梳理,在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基础理论的指导下,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对江海证券与奥瑞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案例进行分析,指出了质权人在股权质押过程中面临着尽职调查风险、股权价值评估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一系列风险,并指出了案例中江海证券开展股权质押还存在着操作流程不透明、尽职调查不明确、还款来源不明晰等不足,在以上的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风险的具体措施及注意事项。最后指出开展股权质押的金融机构都应当增强自身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完善风险管理流程,才能保证其开展的股权质押业务的良好发展。但同时也意识到,为了股权质押市场的良好运行,仅依靠质权人自身提升防范意识是不够的,还需要质押人与相关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才能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本文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间的股权质押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分析股权质押全过程中作为质权人的江海证券所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关防范措施,以期为其他开展股权质押业务的金融机构防范风险提供参考借鉴。
黄俊越[3](2020)在《股权结构视角下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公司的治理主要体现在股权结构的治理当中。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大股东通常拥有绝对控制权,对于大股东控制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对企业的发展常产生诸多不利影响。我国白酒行业龙头企业五粮液公司为国有控股,在公司治理上曾爆发出一些问题,如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从上市公司获取现金而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等。因此,本论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白酒行业的公司治理问题,对比分析对五粮液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五粮液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提出了充分的观点,也为白酒上市公司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基础。本论文首先阐述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的相关理论,以及国内外典型公司治理模式,并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整理和总结。其次,对白酒行业公司治理状况进行描述并以五粮液公司为例挖掘白酒行业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介绍了五粮液的历年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并对五粮液公司的治理特征进行总结,阐述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的典型性。随后,以五粮液公司调查门事件为契机,从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外部治理机制三个角度剖析该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原因,最后,从内外部治理层面针对五粮液公司的股权治理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公司股权结构方面,一股独大的情况较为严重,并且股权结构属于典型的高股权集中模式,难以对董事会形成有效的约束。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导致代理成本较高。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政府干预过多,难以实现对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并容易导致关联交易的存在。(2)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公司治理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管职责,导致公司违规披露事件的发生;受非正式制度的长期影响,少数小股东的权益难以保障;高管交叉任职现象严重,五粮液集团对上市公司进行实质性的控制,导致关联交易频发。(3)外部治理机制方面,由于政府监管能力的缺失,以及未及时采取相应法律法规对五粮液公司的行为进行约束,并且现有的相关规定规则难以满足五粮液公司的内部治理需要,也为信息披露违规提供了机会。(4)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方面着手,在内部治理方面,五粮液股份公司需优化股权结构,国有股减持促成多股并存,形成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对五粮液股份公司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同时还需强调其独立性;国有股减持也有利于五粮液股份公司的外部治理,对市场监督与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叶青[4](2020)在《我国锂矿企业跨国并购的财务风险管理研究 ——基于天齐锂业的案例分析》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环境污染的日益关注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动化已逐渐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大趋势,下游消费需求的提升促使锂矿行业成为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新兴朝阳产业。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与融资条件发生变化,企业跨国并购趋于放缓,但预计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并购数量仍会呈现上升趋势。我国锂矿资源内生式增长模式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寻求跨国并购成为中国锂矿企业迅速占据市场、控制上游资源的首选。虽然跨国并购的数量急速增加,但大部分锂矿企业缺乏跨国并购的经验,在并购中面临着巨大的财务风险。由此可见,我国锂矿企业跨国并购的财务风险值得深入研究。基于上述分析,作者选取天齐锂业跨国并购事件作为本文的案例对象,以“我国锂矿企业跨国并购财务风险管理”为核心研究内容,主要回答以下三个研究问题:(1)我国锂矿企业跨国并购的财务风险来源有哪些?(2)我国锂矿企业如何识别并评估风险因素?(3)我国锂矿企业如何有效地防控跨国并购的财务风险?本文研究思路是:首先,对研究案例进行介绍与梳理,运用定性分析法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与挖掘,从估值定价层面、融资层面、支付层面与并后整合层面出发,识别天齐锂业在系列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点。然后,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财务风险评价模型,利用模糊数学分析法对并购财务风险进行定量评价。最后,基于分析资料与数据结果,对天齐锂业的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梳理分析,找出其中风险防控的有效之处与不足之处,对我国锂矿企业跨国并购提出财务风险防控的启示与建议。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中国锂矿企业跨国并购的财务风险来源可以从估值定价、融资、支付、并后整合这四个方面开展进行分析。(2)企业可以使用财务风险评价模型对风险因素进行评估。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锂矿企业跨国并购的财务风险评估体系,使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风险的程度与分布进行分析,在本文案例中天齐锂业并后整合风险与融资风险所占风险比例较高。(3)从整体防控效果来看,天齐锂业收购泰利森财务风险防控效果较好,收购SQM公司财务风险防控效果较为有限。(4)根据天齐锂业在财务风险防控中的具体表现,为锂矿企业今后的跨国并购提供四点普适性的启示与建议。本文的创新点在于:(1)为了更好地挖掘案例研究的深度,加深对于同类事件的理解,本文采用单案例纵向研究法。(2)本文引入层次分析法,选取锂矿行业中最新的典型案例,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并购财务风险进行分析与评价。
张韩[5](2020)在《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股份的动因与后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高管自由买卖本公司股票成为可能,在制度激励下,高管增持现象在2008年后大量涌现。基于高管所处的特殊地位,高管增持逐渐引起了各界关注。利亚德公司是LED行业领域的引领者,是集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LED显示屏和LED发光产品应用的专业公司。自2012年以来至今取得了重要成就,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同样出现了高管增持的事件,并对其公司绩效产生了一定影响。针对于该公司高管增持的动因、后果及带来的启示又是怎么样的呢?当前,我国研究高管增持的理论文献寥寥无几,高管增持的理论研究亟待丰富,因此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法等研究方法,以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行为做为研究对象,对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行为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后果及其影响动因进行了分析,以达到探究高管增持行为对公司绩效变化影响的目的。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其他企业实施高管增持计划提供理论借鉴,同时对促进上市公司规范高管增持行为、促进上市公司长效稳定发展,进而助力我国社会稳定发展和国家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对高管增持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对利亚德公司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对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的状况与后果进行了分析,同时通过实证分析对高管增持对利亚德公司绩效的影响进行了分析。(2)通过研究发现,利亚德公司高管的增持行为对该公司的短期绩效造成了积极影响。利亚德公司高管的增持行为对该公司的长期绩效造成了积极影响。通过选取股东获利能力、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做为公司长期绩效的分析指标,发现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后,公司股东获利能力、盈利能力均出现了明显提升。高管增持行为对高管个人起到了激励作用,激发了高管潜能,减少了企业代理成本,从而促进了企业绩效提升。(3)在此基础上,分别从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角度得出启示,以促进我国高管增持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促进企业良好运用高管增持这一工具提升企业绩效。
虞晓霞[6](2019)在《股权结构、高管层股权激励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及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质量也日益提高,但是,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仍存在不良现象:如有的通过“选择性披露”、对所披露信息进行后期加工等手段来掩盖信息的真实性与相关性,有的故意拖延披露以减轻时效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这些不良披露行为带来非常负面的影响,严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有损我国经济的良性运行。因此,会计信息披露不仅是上市公司的个体行为,还是国家经济监管着力点,更是各类投资者热切关注的重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整个上市公司的运作和治理机构的形成,股东的不同属性及股权的具体配置直接决定了公司控制权、经营权等资源在上市公司内部分配的不同,也会带来高管层薪酬激励机制的不同及其发挥主动能动性的差异。建立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环境的股权结构,使高管层更好发挥其积极性,能够从根本上保证上市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质量,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为了净化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环境,从根源上清除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可靠的毒瘤,不仅要完善资本市场的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更需要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本文在对国内外股权结构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高管层股权激励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研究假设,选取2014-2017年度在深交所A股主板上市并披露财务年报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构建面板回归模型,运用STATA软件,对样本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高管层股权激励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当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有国有背景时,有利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当股权存在制衡时不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反而股权集中度高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而高管层股权激励不利于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认为由于中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上市公司仍依赖大股东的资源支持,上市公司股权适度集中,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良性运营及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由于股权比较集中,控股股东更愿意出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这种情况下,控股股东对高管层的控制程度更高,高管层做出各种决策前,会考虑控股股东的意愿。高管层股权激励在不同时期发挥的作用不同,然而从本文研究来看,高管层股权激励不利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尤其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中表现更为明显。
康晨[7](2019)在《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动因及其对业绩的影响 ——以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文中认为随着企业生存压力的不断增加等因素的变化,企业难以维持生产的高效。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以及社会的不断发展使得闭门造车的上市公司难以应对。以固有的制度去应对这些变化带来的诸多问题不切实际。上市公司想要在如今这个变化快速的市场上取得生存的空间需要开放眼界,不断去适应以及改变。“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出为企业解决上述问题开拓出了一条新的道路。在我国,员工持股计划拥有久远的历史。晋商早在清朝就开始施行了“顶身股”制度。在现代,员工持股计划也于上世纪90年代就被引进,但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被国家叫停,直至2014年才重新恢复。尽管国内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已经被准许,但是其依然存在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往往在激励设置方面设计的不够完善。首先,在对于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之下的可持有股份比例上,除去对公司一些高管的详细划分外,其他员工往往一视同仁。无法区分员工给公司带来的价值的多少而给予所有员工相同的奖励会严重削弱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效用。其次,尽管员工持股计划是一个长期激励措施,但是较长的锁定期中间缺乏合理的对员工的中期奖励会导致员工的懈怠情绪。除去激励措施的不够完善之外,国内企业往往照本宣科的抄袭市场上成功企业所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而不去根据自身企业的特点去设计最符合上市公司自身特点的员工持股计划,这个问题也需要得到解决。同样的,对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上市公司员工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知识的教育普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继续完善都是国内员工持股计划需要重视的地方。如何去解决这些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员工持股计划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本文讨论的中心。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以及案例分析法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研究。首先,通过阅读提炼出国内外优秀文献的观点,进行总结。找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一般动因有哪些。通过对特锐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研究,找出其施行员工持股计划的动因。通过当时市场环境以及相应政策的变化来说明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外部动因,具体介绍了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的加剧,国家政策对于特锐德员工持股计划的鼓励。通过公司治理中选择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可给予公司带来的好处来说明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动因,有因为缺乏流动性而选择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留住核心人才加强公司竞争力选择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为激励员工而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然后提炼出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业绩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通过对比员工持股计划预期对公司业绩的提升以及实际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以及提出合理的解决方式。随后以青岛特锐德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案例来进行实际上的分析。通过企业相关生产活动分析出动因,根据财务报告分析出员工持股计划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影响。并通过分析与思考得出特锐德员工持股计划对企业业绩影响的启示,给出相应的建议。在对整个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后,得出了合理的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企业的业绩和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助于深化上市公司的改革的结论。同时发现员工持股计划需要长期激励,但是持续性的激励也必不可少,每一个公司进行员工持股计划,必须根据公司的情况进行单独的设计。本文的研究可以给予市场上施行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一些警醒,对于自身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后是否会产生正面效益可以得到一个初步的预估。同时以特锐德公司作为案例成为讨论员工持股计划的切入点,发现其员工持股计划不合理的地方,以此作为引申,找出了资本市场上员工持股计划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本文对于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些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供之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进行参考。
郑雪丰[8](2018)在《万科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优化研究》文中认为万科公司是中国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万科成立以来,在中国房地产领域一直以优秀的销售业绩,优秀的管理团队以及在中国企业里较为罕见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为人称道。尤其是万科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多年来为万科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万科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比例,特别是其中万科的大股东长期以来对于万科的公司经营管理不过多的干预也成就了万科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而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对于中国的企业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来说是弥足珍贵的。然而也正是因为万科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给万科的公司治理埋下了隐患。近年外来资本通过在二级市场大量买入万科的股票来争夺公司控制权的举牌行为危害到了万科正常的公司治理和经营。虽然该事件最终在政府的协调下事件得以平息,但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折射出的在目前中国市场环境下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问题引人深思。本文将以万科股权之争为背景,通过分析和对比国内外上市公司先进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模式,对万科的公司治理优化层面进行研究,并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公司治理优化建议,与此同时也希望为国内有类似情况,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公司治理尚有欠缺的公司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杨书怀[9](2011)在《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活动日益活跃、经济交易日趋复杂,出现了大量财务欺诈与舞弊、虚假陈述等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这些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涉及大量的财务会计、审计专业知识,超出了法官的常识和判断能力,需要借助会计专业人士对涉案的特定财务会计事项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提供专家意见证据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与此同时,为了适应司法改革中鉴定职能的独立化、鉴定机构的中立化和鉴定人资格的职业化,原先由公检法内部开展的司法会计鉴定将逐渐从司法职能中剥离出来,仅保留侦查机关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司法会计鉴定,会计鉴定将主要由社会中介机构来承担,成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一项新兴的业务——法务会计鉴定。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应是法务会计鉴定的主力军,法务会计鉴定已成为会计师事务所一项重要的增值服务业务。在鉴定机构与司法机关分离前,会计鉴定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内部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进行,其所作出的鉴定意见当然地具有证据资格,鉴定意见不存在可采性问题,一般在庭审时直接被法官采信。但在鉴定机构与司法机关分离后,由独立的中介机构或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是否被法官采纳,缺乏科学、合理的判断标准或规则,法官通常根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鉴定人资质、能力的强弱以及鉴定时间的先后来判断选择,往往级别高的鉴定机构比级别低的更可靠、能力强的鉴定人出具的鉴定意见比能力弱的更可信、重新鉴定的意见比原先的意见更优先等。在理论上,研究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制,可以丰富司法证据规则,完善证据的取证、举证、质证和认证规则,有助于完善法务会计鉴定制度,推动法务会计鉴定理论的发展。同时,也为其他类型司法鉴定(如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税务司法鉴定与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等)的相关制度研究提供一个研究范例,丰富人文社科类鉴定的相关理论和制度。在实践上,研究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制,可以为法官采纳鉴定意见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从而实现公正裁判,有效提高会计鉴定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从广义的角度研究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制,有助于提高鉴定意见的采信度,增强社会对法务会计鉴定工作的认同度,更好地体现诉讼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价值理念。论文从法务会计鉴定的专家证据性质入手,结合证据的属性,分析法务会计鉴定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接下来,以法务会计鉴定采信的机理为基础,研究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内容,将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分析影响系统功能的各个要素。针对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各要素,结合所指向的证据属性,分别研究其法理、具体内容与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可采性审查、法务会计鉴定的质证和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在研究方法上,以定性分析法为主,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为辅。论文以会计、审计理论为出发点,以法学方法论、社会学分工理论和人类认知理论为支撑点,然后从比较法的视野分析两大法系专家证人制度和鉴定人制度的现状、利弊和发展趋势,在剖析法务会计鉴定采信的运作机理的基础上,研究设计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制。本文的案例研究以注册会计师从事会计鉴定的案件为主,也包含国外典型的法务会计专家证人案例。案例主要来源于“北大法意”法律实证研究数据支持服务系统。本文的研究目的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建立法务会计鉴定的可采性规则,为法官正确判断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提供指导,防止不适格的法务会计鉴定意见进入法庭,扰乱法官对财务会计争议问题的认定,同时这一规则也可以对法官取舍证据加以制衡,防止法官恣意裁量。(2)为当事人及其律师合理质疑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提供正确思路和方向指引,切实提高质证的效率与效果。(3)分析影响事实裁判者(法官或陪审团)采纳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主要因素,帮助法务会计鉴定人提高专家意见的采信度,引导事实裁判者正确认定事实,裁决诉讼。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诉讼主体的不同,是确定采信机制内容的主要依据;诉讼程序的不同,是确定采信机制内容的重要依据。不同诉讼主体的职能不同,在不同诉讼程序阶段,对采信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即使同一主体,对采信内容的要求和力度也不同。法务会计鉴定采信的机理是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统一,法务会计鉴定采信的本质是对证据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认证。(2)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是一个由法官对鉴定意见可采性的审查、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质证和事实裁判者对鉴定意见的采纳组成的对立统一的过程。三个方面的内容紧密相连,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是这一工作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的过程、方式和原理。法务会计鉴定的可采性和采纳紧密相联,可采性是采纳的前提,是整个采信机制的基础,质证是采信机制的核心内容,采纳是采信机制的关键环节。三者在主体、客体和标准等方面的差异是决定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内容的主要因素。(3)为了确保法务会计鉴定意见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具有可采性,法务会计鉴定意见应遵循以下可采性规则:法务会计鉴定具有必要性;从事法务会计鉴定的人员具备司法部认可的专家证人资格,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因过错等原因受到公开的警告、批评或谴责;法务会计鉴定的取证过程合法,操作程序规范,依据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合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制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公认的会计准则、惯例保持一致,运用的会计审计技术和方法与会计学术界使用的或会计权威出版物记载的原理、方法保持一致;法务会计鉴定的结果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4)当事人及其律师应从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方面质证法务会计鉴定意见,但并不是严格按照先证据能力后证明力的顺序,而是交叉进行的。当事人及其律师应从以下方面质疑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法务会计鉴定人的选任是否合法、品格是否良好、能力是否适格;法务会计鉴定人与委托人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法务会计鉴定的收费是否合理;作为法务会计鉴定对象的财务会计资料来源是否真实、合法。当事人及其律师应从以下方面质疑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证明力:法务会计鉴定推理是否严密、论证是否充分;法务会计鉴定过程是否规范;法务会计鉴定意见是否可靠。(5)法官的思维规则以法律真实为认识基础、以司法公正为价值追求;法官的思维方式具有逻辑性和程序性,两者直接决定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采纳。法官对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实质上是对法务会计鉴定意见证明力的判断,本质上是法官自由心证的过程,这一过程受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的约束,遵循法官特有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规则。(6)法官在当事人及其律师质证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基础上,对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证明力自由裁量。影响法官采纳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主要因素有:专家证言、所依赖的财务会计资料、专家的专业知识或经验三者之间是否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在做出法务会计鉴定意见过程中所使用的会计审计理论、技术与方法是否恰当;法务会计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是否相辅相成,存在合理的逻辑关系;质证对法官判断法务会计鉴定意见证明力的影响;法官是否与法务会计鉴定人之间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7)陪审员采纳证据的模式是故事重构。陪审员对证据的采纳不单纯取决于在审判中获得的信息,对故事形成所必要的其他相关信息往往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影响陪审员采纳法务会计鉴定的主要因素有:法务会计鉴定人的可信度,具体包括法务会计鉴定人的行为举止、法务会计鉴定人的语言表达、法务会计鉴定人的利益与动机;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可信性,具体包括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论证是否充分、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逻辑推理是否严密、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表述是否清晰。(8)通过对无可采信、未采信和采信三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本文认为,当前我国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普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法务会计鉴定缺乏程序理性,表现为法务会计鉴定委托不合法或无必要;作为法务会计鉴定对象的财务会计资料不可靠或不完整;法务会计鉴定人很少出庭作证接受质询,不利于专家意见的采信。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待于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有效实施和相关保障措施和制度的建立。本文的创新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从法务会计鉴定采信的运作机理入手,系统地构建了广义的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制。首次提出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基于不同目的、不同功能的三类诉讼主体对专家证据的评判而组成的有机整体。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是一个体现诉讼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价值理念的广义采信系统工程。法务会计鉴定的可采性和采纳紧密相联,可采性是采纳的前提,是整个采信机制的基础,质证是采信机制的核心内容,采纳是采信机制的关键环节。(2)借鉴英美国家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则,结合法务会计鉴定的性质和特征,构建了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可采性规则,为法官正确判断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提供了指引和帮助。(3)对证据的采信和事实的认定由事实裁判者自由裁量,自由心证的论证过程缺乏透明度,理论上,采信的内心过程成为研究盲点。本文在剖析法官思维方式与规则和分析陪审员采纳证据模式的基础上,分别得出影响法官和陪审员采纳法务会计鉴定专家意见的主要因素,这些因素有助于法务会计鉴定人提高专家意见的采信度,引导事实裁判者正确认定事实,裁决诉讼。
唐海鸥,陈易灵[10](2009)在《不同类型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文中认为本文分析了国外两种主要股权结构及其公司治理模式。并根据国外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发展的现状,总结出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与股权结构的关系,以期为构建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公司治理模式提供借鉴。
二、日、美、德公司股权结构的分析与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日、美、德公司股权结构的分析与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中概股回归动因、方式及市场选择研究 ——以药明康德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回归动因研究 |
1.2.2 回归方式研究 |
1.2.3 回归市场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概股回归现状及理论基础 |
2.1 中概股概况 |
2.2 中概股回归动因 |
2.2.1 内在动因 |
2.2.2 外在动因 |
2.3 中概股回归方式 |
2.3.1 直接IPO |
2.3.2 借壳上市 |
2.3.3 二次上市 |
2.3.4 发行CDR |
2.4 中概股回归的市场选择 |
2.4.1 主板 |
2.4.2 科创板 |
2.4.3 创业板 |
2.4.4 中小板 |
2.4.5 新三板 |
2.4.6 香港资本市场 |
2.5 相关理论基础 |
2.5.1 市场时机理论 |
2.5.2 市场流动性理论 |
2.5.3 跨境监管冲突理论 |
第3章 药明康德回归案例介绍 |
3.1 药明康德公司介绍 |
3.2 药明康德回归过程 |
3.2.1 子公司合全药业挂牌新三板 |
3.2.2 药明康德私有化退市 |
3.2.3 拆除VIE架构 |
3.2.4 拆分药明生物H股上市 |
3.2.5 药明康德A股上市 |
3.2.6 药明康德H股上市 |
第4章 药明康德回归案例分析 |
4.1 药明康德回归动因分析 |
4.1.1 长期增长战略要求 |
4.1.2 全球化扩张的资金压力 |
4.1.3 企业“独角兽”价值被低估 |
4.1.4 国内政策环境利好 |
4.2 药明康德回归方式分析 |
4.2.1 合全药业回归新三板不限制母公司VIE架构 |
4.2.2 药明生物港股IPO估值高、用时短 |
4.2.3 药明康德回归A股存在募资额、市盈率高压线 |
4.2.4 药明康德H股上市弥补资金缺口 |
4.3 药明康德回归市场选择分析 |
4.3.1 合全药业新三板上市成长性不足 |
4.3.2 药明生物H股上市融资效果好 |
4.3.3 药明康德A股上市彰显“独角兽”企业价值 |
4.3.4 药明康德H股上市融资助力全球扩张 |
4.3.5 药明康德整体实现市值跃升 |
第5章 启示与建议 |
5.1 启示 |
5.1.1 私有化前分拆可以降低私有化成本 |
5.1.2 “小步快跑”回归更安全 |
5.1.3 多市场回归可以提高融资效果 |
5.1.4 回归“A+H”股助力企业全球化 |
5.2 对中概股的建议 |
5.2.1 改变思维方式,由被动回归变为主动回归 |
5.2.2 根据公司市值选择最优回归方式 |
5.2.3 把握回归过程中的资本运作 |
5.3 对监管层的建议 |
5.3.1 推进注册制改革,提供多样化的中概股回归方式 |
5.3.2 完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建立监管层国际沟通协调机制 |
5.3.3 促进A股和H股市场的联通互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江海证券股权质押质权人风险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路径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其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股权质押 |
2.1.2 股权质押质权人 |
2.1.3 股权质押市场 |
2.1.4 股权质押业务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信号传递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案例介绍 |
3.1 质押人介绍 |
3.1.1 奥瑞德公司简介 |
3.1.2 奥瑞德股权结构及股权质押情况 |
3.1.3 奥瑞德的经营状况及公司治理情况 |
3.2 质权人介绍 |
3.2.1 江海证券公司简介 |
3.2.2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
3.3 股权质押全过程 |
3.4 本章小结 |
4 案例分析 |
4.1 纠纷对质权人江海证券的主要影响 |
4.1.1 市场影响 |
4.1.2 财务影响 |
4.2 质权人面临的风险类型分析 |
4.2.1 尽职调查风险 |
4.2.2 股权价值评估风险 |
4.2.3 信用风险 |
4.2.4 道德风险 |
4.2.5 处置风险 |
4.2.6 法律风险 |
4.3 本章小结 |
5 案例经验与启示 |
5.1 案例经验 |
5.1.1 事前管理 |
5.1.2 事中管理 |
5.1.3 事后管理 |
5.2 启示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股权结构视角下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 |
2.1 基本理论 |
2.1.1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含义 |
2.1.2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
2.1.3 内部治理机制 |
2.1.4 外部治理机制 |
2.2 国内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 |
2.2.1 英美公司主要治理模式 |
2.2.2 德日公司主要治理模式 |
2.2.3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模式 |
2.2.4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白酒业上市公司治理现状分析 |
3.1 白酒业上市公司治理现状 |
3.1.1 白酒行业股权结构的统计分布 |
3.1.2 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概况 |
3.1.3 公司高管薪酬的统计分析 |
3.2 白酒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
3.2.1 白酒业上市公司股权过度集中 |
3.2.2 存在所有者缺位及内部人控制现象 |
3.2.3 组织架构制衡机制不完善 |
3.2.4 激励约束机制有待加强 |
3.2.5 信息披露机制不够健全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五粮液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特征 |
4.1 五粮液简介 |
4.2 五粮液的股权结构分析 |
4.2.1 五粮液的股权结构发展历程 |
4.2.2 五粮液的股权结构现状 |
4.3 五粮液公司治理的作用机制 |
4.3.1 五粮液的内部治理结构 |
4.3.2 五粮液的外部治理环境 |
4.4 五粮液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绩效 |
4.4.1 股权集中度与五粮液公司治理绩效的关系 |
4.4.2 股权构成与五粮液公司治理绩效的关系 |
4.5 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的典型性问题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
5.1 五粮液公司调查门事件过程 |
5.2 五粮液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原因分析 |
5.2.1 公司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 |
5.2.2 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问题 |
5.2.3 外部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的启示 |
6.1 五粮液内部治理的完善 |
6.1.1 多措施优化股权结构 |
6.1.2 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
6.1.3 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 |
6.1.4 健全内部监督与制衡机制 |
6.2 五粮液外部治理的完善 |
6.2.1 加强法人治理机制的监督 |
6.2.2 完善的制度建设 |
6.2.3 继续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
6.2.4 完善市场建设与风险管理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锂矿企业跨国并购的财务风险管理研究 ——基于天齐锂业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分析方法 |
1.4 本文结构与研究框架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跨国并购的动因 |
2.1.2 跨国并购财务风险来源与识别 |
2.1.3 跨国并购财务风险评估 |
2.1.4 跨国并购财务风险防控 |
2.1.5 概括性评论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企业跨国并购 |
2.2.2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 |
2.2.3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类型 |
2.3 理论基础 |
3 案例描述 |
3.1 公司介绍 |
3.1.1 并购公司概况 |
3.1.2 标的公司概况 |
3.2 并购过程 |
3.2.1 天齐锂业收购泰利森 |
3.2.2 天齐锂业收购SQM |
3.3 收购动因 |
3.4 案例小结 |
4 案例分析 |
4.1 案例分析整体框架 |
4.2 财务风险识别 |
4.2.1 天齐锂业收购泰利森财务风险识别 |
4.2.2 天齐锂业收购SQM财务风险识别 |
4.3 财务风险评价 |
4.3.1 构建财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
4.3.2 天齐锂业收购泰利森财务风险评价 |
4.3.3 天齐锂业收购SQM财务风险评价 |
4.4 财务风险防控措施及评价 |
4.4.1 估值定价财务风险防控措施及效果评价 |
4.4.2 融资财务风险防控措施及效果评价 |
4.4.3 支付财务风险防控措施及效果评价 |
4.4.4 并后整合财务风险防控措施及效果评价 |
4.5 本章小结 |
5 启示与建议 |
5.1 选择目标公司符合自身战略匹配要求 |
5.2 把控并购时点的选择,合理评估企业发展情况 |
5.3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选择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 |
5.4 保持适当的并购频率,警惕并后流动性风险 |
6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本文存在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调查问卷 |
附录B MATLAB 程序代码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股份的动因与后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思路 |
1.3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3.1 研究创新 |
1.3.2 不足之处 |
2.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内部人交易行为动机的研究综述 |
2.1.2 高管增持市场效应的研究综述 |
2.1.3 综述述评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期望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3.利亚德公司发展概述 |
3.1 公司发展概况 |
3.1.1 公司概况 |
3.1.2 公司发展情况 |
3.2 公司股权结构与高管信息 |
3.2.1 股权结构 |
3.2.2 高管信息 |
3.3 公司财务指标与业务构成 |
3.3.1 财务指标 |
3.3.2 业务构成 |
4.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的状况与后果 |
4.1 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的状况 |
4.1.1 高管增持的背景 |
4.1.2 高管增持的过程 |
4.2 高管增持后的企业绩效状况 |
4.2.1 绩效财务指标的选取 |
4.2.2 高管增持后长期企业绩效的状况 |
4.2.3 高管增持后短期企业绩效的状况 |
4.3 实证分析 |
4.3.1 假设提出 |
4.3.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的影响动因与启示 |
5.1 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的影响动因 |
5.1.1 高管增持对高管长期激励效果明显 |
5.1.2 高管增持能有效地激发高管的潜能 |
5.1.3 高管增持可以提升公司的代理效率 |
5.2 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的案例启示 |
5.2.1 对监管部门的启示 |
6.结论、展望与启示 |
6.1 结论 |
6.2 展望 |
6.3 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股权结构、高管层股权激励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问题与意义 |
1.2.1 研究问题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股权结构 |
1.3.2 高管层股权激励 |
1.3.3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
1.4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有关第一大股东性质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关系的文献综述 |
2.2 有关股权集中度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关系的文献综述 |
2.3 有关股权制衡度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关系的文献综述 |
2.4 高管股权激励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文献综述 |
2.5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理论基础 |
3.1.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1.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1.3 委托代理理论 |
3.2 股权结构、高管层股权激励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关系 |
3.3 股权结构 |
3.3.1 股权构成 |
3.3.2 股权的集中度 |
3.3.3 股权制衡 |
3.4 高管层股权激励相关理论 |
3.4.1 我国股权激励发展历史 |
3.4.2 股权激励方式 |
3.5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理论基础 |
3.5.1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特征 |
3.5.2 会计信息披露动因 |
3.5.3 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
3.5.4 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规 |
3.5.5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标准 |
3.6 研究假设 |
3.6.1 第一大股东性质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关系 |
3.6.2 股权集中度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关系 |
3.6.3 股权制衡程度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关系 |
3.6.4 高管层股权激励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证研究 |
4.1 模型构建 |
4.2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4.3 变量定义 |
4.3.1 因变量定义 |
4.3.2 自变量定义 |
4.3.3 控制变量 |
4.4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影响效率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4.2 相关性检验分析 |
4.4.3 多重共线性分析 |
4.5 回归分析 |
4.5.1 多元回归分析 |
4.5.2 全样本回归分析 |
4.5.3 第一大股东性质分组回归 |
4.5.4 股权集中度分组回归 |
4.5.5 股权制衡分组回归 |
4.5.6 高管层股权激励分组回归 |
4.6 稳健性检验 |
4.7 内生性检验 |
4.8 对实证结果的进一步讨论 |
4.9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动因及其对业绩的影响 ——以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概念 |
1.2.2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优点 |
1.2.3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绩效分析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本文基本框架 |
2 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概述 |
2.1 员工持股计划的概述 |
2.1.1 员工持股计划概念 |
2.1.2 员工持股计划的特性 |
2.1.3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步骤 |
2.2 员工持股计划的一般动因及绩效评价方法 |
2.2.1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一般动因 |
2.2.2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绩效评价方法 |
2.3 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基础 |
2.3.1 双因素论 |
2.3.2 民主公司论 |
2.3.3 委托代理理论 |
2.3.4 利润分享理论 |
3 特锐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案例介绍 |
3.1 特锐德公司简介 |
3.1.1 公司简介 |
3.1.2 公司经营业务情况 |
3.2 特锐德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内容 |
3.2.1 股票来源概况 |
3.2.2 参与对象概况 |
3.2.3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
3.2.4 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3 特锐德员工持股计划的特点 |
3.3.1 股票来源的多样性 |
3.3.2 核心员工取得股份 |
3.3.3 多次施行员工持股计划高密度性 |
4 特锐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动因 |
4.1 特锐德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外部动因 |
4.1.1 行业竞争加剧 |
4.1.2 国家政策的鼓励 |
4.2 特锐德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内部动因 |
4.2.1 补充流动资金加快企业扩张 |
4.2.2 留住核心人才 |
4.2.3 增加员工积极性以提高经营效率 |
5 特锐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对业绩的影响 |
5.1 特锐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前后财务绩效比较分析 |
5.1.1 对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
5.1.2 对成长能力的影响分析 |
5.1.3 对营运能力的影响分析 |
5.1.4 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
5.2 特锐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对业绩产生影响的原因分析 |
5.2.1 改善治理结构 |
5.2.2 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
5.2.3 缓解企业现金流负担 |
6 特锐德员工持股计划案例的研究结论与启示 |
6.1 特锐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案例研究的结论 |
6.1.1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状况 |
6.1.2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吸引留住企业核心人才 |
6.1.3 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深化上市公司改革 |
6.2 特锐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启示 |
6.2.1 员工持股计划需要安排合理激励措施 |
6.2.2 员工持股计划应根据上市公司的特点进行设计 |
6.2.3 加强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上市公司监督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万科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外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研究现状 |
1.3.2 国内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概述 |
2.1 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
2.1.1 公司治理的起源 |
2.1.2 公司治理的概念 |
2.1.3 公司治理的目标 |
2.2 股权结构理论概述 |
2.2.1 股权结构的概念 |
2.2.2 股权结构的类型 |
2.3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
3. 万科的基本情况 |
3.1 万科公司背景介绍 |
3.2 万科发展经营情况介绍 |
3.3 万科股权结构现状 |
3.4 万科公司治理结构现状 |
4. 万科的股权之争与公司治理关系的分析 |
4.1 万科的股权之争回顾 |
4.2 股权之争的根源 |
4.2.1 万科长期以来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比例 |
4.2.2 万科的管理层与原大股东华润集团的新管理层之间的分歧 |
4.2.3 万科高层管理者对于公司治理的重视程度不同 |
4.3 万科股权之争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
5. 国内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公司治理关系的比较与借鉴 |
5.1 国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
5.1.1 英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
5.1.2 日德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
5.2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
5.3 启示 |
6. 万科公司治理优化的建议 |
6.1 建立相对集中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方案 |
6.1.1 引入与企业发展规划及利益一致的投资者 |
6.1.2 增加企业创始人和管理层的持股比例 |
6.1.3 推行员工持股计划 |
6.1.4 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股权结构比例 |
6.2 构建科学合理且代表公司发展利益的董事会 |
6.2.1 构建有质量的董事会体系 |
6.2.2 安排好董事会换届选举 |
6.2.3 增加独立董事比例,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 |
6.3 强化监事会的职责 |
6.3.1 改革监事会成员的组成 |
6.3.2 改革监事会选举制度 |
6.3.3 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0.1.1 研究背景 |
0.1.2 选题意义 |
0.2 文献综述 |
0.2.1 国外研究现状 |
0.2.2 国内研究现状 |
0.2.3 研究现状的评述 |
0.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0.3.1 研究内容与难点 |
0.3.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0.4 创新点与局限性 |
0.4.1 本文的创新点 |
0.4.2 本文的局限性 |
1.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概述 |
1.1 法务会计的基本概念 |
1.1.1 法务会计的涵义与内容 |
1.1.2 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 |
1.2 法务会计鉴定的基本概念 |
1.2.1 法务会计鉴定的边界与内容 |
1.2.2 法务会计鉴定与司法会计鉴定 |
1.2.3 法务会计鉴定与社会审计 |
1.3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基本概念 |
1.3.1 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 |
1.3.2 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制 |
2.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理论分析 |
2.1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理论基础 |
2.1.1 西蒙程序理性与专业化分工 |
2.1.2 审计学基础 |
2.1.3 诉讼证据法学基础 |
2.2 程序理性对鉴定采信机制的影响 |
2.2.1 法务会计鉴定的程序 |
2.2.2 法务会计鉴定的程序理性 |
2.3 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理与采信机制的确定 |
2.3.1 法务会计鉴定的采信机理 |
2.3.2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确定 |
2.4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的内容 |
2.4.1 法务会计鉴定的可采性 |
2.4.2 法务会计鉴定的质证 |
2.4.3 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 |
3. 法务会计鉴定的可采性 |
3.1 专家证据的可采性 |
3.1.1 可采性的法理分析 |
3.1.2 专家证据可采性的标准 |
3.2 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则及借鉴 |
3.2.1 英美法系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则 |
3.2.2 大陆法系鉴定结论的可采性规则 |
3.2.3 可采性规则的评述与借鉴 |
3.3 法务会计鉴定可采性规则 |
3.3.1 法务会计鉴定人资格制度 |
3.3.2 法务会计鉴定的可采性规则设计 |
4. 法务会计鉴定的质证 |
4.1 两大法系专家证据(鉴定意见)的质证模式及其借鉴 |
4.1.1 英美法系专家证据的质证模式 |
4.1.2 大陆法系鉴定意见的质证模式 |
4.1.3 专家证据(鉴定意见)质证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4.2 法务会计鉴定质证的原则 |
4.2.1 直接言词原则 |
4.2.2 交叉询问原则 |
4.3 法务会计鉴定质证的前提 |
4.3.1 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开示 |
4.3.2 法务会计鉴定人出庭作证 |
4.4 法务会计鉴定质证的内容 |
4.4.1 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 |
4.4.2 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证明力 |
4.5 质证的相关保障与支持 |
4.5.1 法务会计鉴定技术标准的构建 |
4.5.2 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立 |
4.5.3 法务会计鉴定人利益的保障 |
5. 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 |
5.1 据采纳的法理分析 |
5.1.1 认证与采纳 |
5.1.2 自由裁量与自由心证 |
5.1.3 经验法则与逻辑规则 |
5.2 法官对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 |
5.2.1 法官的思维方式与采纳 |
5.2.2 证明标准与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 |
5.2.3 影响法官采纳法务会计鉴定的因素 |
5.3 陪审员对法务会计鉴定的采纳 |
5.3.1 陪审员的采纳模式 |
5.3.2 影响陪审员采纳法务会计鉴定的因素 |
6. 法务会计鉴定采信的案例分析 |
6.1 无可采性的案例分析 |
6.1.1 基本案情 |
6.1.2 案例分析 |
6.2 未采信的案例分析 |
6.2.1 基本案情 |
6.2.2 案例分析 |
6.3 采信的案例分析 |
6.3.1 基本案情 |
6.3.2 案例分析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不同类型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一、英美公司股权结构及其治理模式 |
(一) 英美股权结构特征 |
(二) 英美公司治理模式 |
二、日德公司股权结构及其治理模式 |
(一) 日德公司股权结构特点 |
(二) 德日公司的治理模式 |
三、启示 |
四、日、美、德公司股权结构的分析与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中概股回归动因、方式及市场选择研究 ——以药明康德为例[D]. 姚策. 河北金融学院, 2021(07)
- [2]江海证券股权质押质权人风险案例研究[D]. 刘怡卓.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0(12)
- [3]股权结构视角下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分析[D]. 黄俊越. 贵州财经大学, 2020(05)
- [4]我国锂矿企业跨国并购的财务风险管理研究 ——基于天齐锂业的案例分析[D]. 叶青.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5]利亚德公司高管增持股份的动因与后果研究[D]. 张韩. 安徽工业大学, 2020(09)
- [6]股权结构、高管层股权激励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研究[D]. 虞晓霞.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7]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动因及其对业绩的影响 ——以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例[D]. 康晨.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8]万科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优化研究[D]. 郑雪丰. 云南大学, 2018(01)
- [9]法务会计鉴定采信机制研究[D]. 杨书怀. 江西财经大学, 2011(04)
- [10]不同类型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J]. 唐海鸥,陈易灵. 财会通讯, 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