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本退出应注意的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朱慕紫[1](2020)在《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全国经济整体增速减缓的背景下,非金融企业长期以来依靠高杠杆运行的弊端越发明显,高额的债务不仅使企业的发展步伐越来越沉重,更潜藏着严重的债务风险,长此以往很可能会危害整个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转,进而阻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助力企业摆脱经营困境,也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债转股作为一种有力的去杠杆工具再次应运而生。不同于上一轮由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债转股,此次债转股市场化和法治化的特征尤为突出,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上也有很大区别,而国内现有的债转股研究多集中在对上轮债转股的宏观理论分析上,对此次市场化债转股的案列研究比较缺少,基于此本文选取第一家实行市场化债转股的建筑央企G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从而丰富国内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研究。本文首先对有关债转股的国内外文献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并简要的介绍了债转股的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为接下来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其次对债转股前G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从国家政策支持、市场环境低迷和自身需求三大方面阐释其市场化债转股的动因,并从实施机构、标的企业、运作过程、定价策略、退出机制等五大方面介绍其市场化债转股的方案。最后重点从债转股前后企业财务比率的变化、企业经营治理情况和企业价值三个维度对G公司此次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具体分析,得出以下四点结论:(1)市场化债转股能有效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2)市场化债转股短期内对企业营运能力的改善作用不明显;(3)市场化债转股能改善企业的经营治理情况;(4)市场化债转股能提升企业的价值。同时总结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启示,以期为后续债转股企业提供参考。
董少明[2](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文中研究指明并购重组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从过去国有企业激发活力,实现扭亏为盈和发展壮大,到当下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历史演进的大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演进的阶段性特征和历史规律,在历史演进的分析中重新认识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和作用,以更好的指导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改革实践。基于此,本论文尝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遵循“理论分析——历史演进——实证研究——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对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研究。论文首先梳理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相关文献、理论,从而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之后,着重从历史演进的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的起步阶段(1984—1991)、转型阶段(1992-2002)和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剖析各个阶段的背景、特点和成效;其次,论文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实证检验和绩效评价,总结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成绩,剖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并进一步构建计量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因素;最后,论文借鉴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原则、目标和模式,厘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体定位和政府作用,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提升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对策建议,尤其要加强“顶层设计”,强调“法治企业”,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和破产清算体系,以及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和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赵杰[3](2020)在《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企业市场退出是由退出方式、退出清算和注销登记等要素构成的,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也不例外。商业银行市场退出包括破产退出(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与非破产市场退出。一直以来,我国对商业银行的规制均以行政监管为主导,商业银行市场退出也以行政解散方式居多,尚无典型破产案例,多为非破产市场退出。随着金融风险的加剧,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问题显得越发重要。但由于我国在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方面的制度建设积累不足,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中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某种程度上讲,就我国而言,在当前阶段,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比银行破产更具有研究的价值和空间。后危机时代,完善银行危机处置和市场退出成为世界各国银行法变革的主要方向。我国通过出台《存款保险条例》等规定,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等部门,在规则和机构设置上对银行危机处置进行了完善。但在市场退出问题上,虽然《公司法》中公司解散和非破产清算的规定不断更新,银行法的改革却停滞不前,相关的退出规则仍然不够完善。立法滞后与现实障碍等多种因素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面临着制度供给不足(立法体系尚不完善、程序混乱和责任单一)、制度运行滞涩(行政干预缺乏制约、监管权分配缺乏标准)、制度效率无法实现(缺乏协作机制、过于倚重公用资源救助)的困境。立法不完善和权力失衡仅是问题的表象,制度性思维的缺失才是问题的内在成因。针对制度性思维的缺失,应以制度分析作为指引,寻找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构建路径。应以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金融学理论确定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效率观,并通过LLSV、LTF以及不完备法律理论,寻求实现金融法治的实现路径,尤其是司法权与监管权的权力均衡路径。在制度分析指引下,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构建应以提高制度效率、协调和整合不同法律规定、审慎适用关闭、撤销等行政性强制解散方式、遵循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市场化导向为思路。从微观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非破产市场退出方式的完善、非破产清算制度的完善、确定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与公共资源救助的边界和衔接条件四个方面构建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框架。在框架构建的基础上,还有必要进一步从利益相关主体和责任体系两个方面对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进行完善。利益相关主体方面包括公权力主体分析与实现公权力均衡的路径分析、私权利主体分析与实现私权利保护的路径分析;责任方面则包括监管机构责任、银行高管责任与股东加重责任的完善。化解银行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高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效率和市场化水平是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
张飞雁[4](2019)在《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文中指出目前很难找到不存在国有经济的国家,承担国有经济的载体是国有企业,在不同制度下国有企业承担的功能和作用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为其政党服务,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有企业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在不同制度下国有企业的发展路径不同。纵观国有企业演变历程,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国有企业都经历改革,在不同的制度下国有企业的改革目的与路径必然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有其制度的必然性,而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改革必然不能走私有化的道路,这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所决定。中国国有企业作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载体,在创造“中国奇迹”的伟大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取得巨大成就。回顾中国国企发展和改革路径,改革开放前30年,建成了“统购统销”、“统分统包”、“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国有企业。改革开放后40年,中国国有企业基本上是围绕国有企业控制权进行改革,从“简政放权”、“股份制”、到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基本上具备现代企业特征的基本构件。中国经过40年的改革,当前的国企再也不再是单一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已是产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组织,基本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是,国有企业也积累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把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到制度层面,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写进国家重要文件,这为中国国有企业未来发展提出明确的发展路径——混合所有制。文章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问题进行分析,从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实践路径入手,对国企改革路径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借鉴中西方的相关理论,提出解释国企混改的理论框架,用以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中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最终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优化方式。文章主要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描述性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法。笔者比较分析国内外国企改革的路径特点以及国外成熟市场经济的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实践,为构建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与实践路径提供有益的借鉴。文章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即本文绪论部分,主要对中国国企混改的背景和理论与现实意义。对国内外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文献和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总结既有的研究成果,分析现有研究的不足,理清本文写作可行性、目的及意义;确定本文的研究方法;明确本文可能创新点和难点。第二部分,即第一章,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理论,为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奠定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改革的逻辑发现公有制制度前提下可以实现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理论上解决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的问题,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就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的分析框架。第三部分,即第二章主要梳理中国国有企业的来源、发展历程,以及从整体和局部对国有企业治理的现状、运行状况进行统计性描述分析。从整体上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就是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萌芽、形成、发展并不断向成熟推进的过程,在国有企业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所表现出不同的内容和特征。第四部分,即文章的第三、四、五章,这部分主要是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分析,首先分析现阶段实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几种主要路径的模式的内涵、特征,并从整体上对各种路径的效果进行统计性描述分析。其次是分析对国有企业改革中两个典型案例和国外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改革实现路径中典型的模式特点研究,分析国有企业在实践的路径中出现的问题及国企改革的启示;第三,通过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模式和国内典型案例分析,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第五部分,即第六章,是在以上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国企混改优化的具体路径和政策建议,为国企改革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可能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一)许多学者认为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国有经济主要载体和实现形式。笔者认为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并不仅仅通过国有企业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实现,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实现形式都可以是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二)实践中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点,笔者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的突破点要注重人力资本在价值增中的作用,形成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要素利益共同体。(三)学术界与理论界一致认为,混合所有改革的关键是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化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垄断,而没有指出切实可行的实现市场化的路径。笔者认为职经理人的市场化机制是实现市场化的重要方式,最主要是政府放弃对国有企业人事的行政垄断权,使职业经理人选聘完全由市场决定。进一步探讨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企业的运行需要市场经济驱动,但政府也要发挥作用,需要市场与政府二者共同协调。随着经济的演化与发展,国有经济的运行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崭新的课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有助于解决公有制制度体系下国有企业发展的问题,揭示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王新有[5](2019)在《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放权让利的国有企业改革旨在让国有企业回归其法人属性,但这只是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第一阶段。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第二阶段是在已经确认国有企业法人属性的基础上对其予以分类改革,时下所展开的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正是现代化改革的第二阶段。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推进本身亦折射出改革对象的复杂性,如何在类型化的改革思路下进一步展开制度的精细化建设成为应对复杂性的内在要求。精细化的制度建设乃建立于对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准确认知基础之上,而将国有企业划分为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公益性国有企业还不足以辨认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也尚未深刻揭示出国有企业的复杂性。竞争性国有企业相比公益性国有企业而言,其功能属性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中更显模糊,以致相应的改革政策难以完全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因此,将视角聚焦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与改革路径,可以作为加快国有企业全局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之所以尚未得到准确认识,在于其始终摇摆于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之间。进言之,无论是以市场属性还是以公共属性的单一视角来描述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都存在一些难以自洽的逻辑困境和实践难题。事实上,这恰恰构成竞争性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本质:与公益性国有企业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微观上具有市场属性;与民营企业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宏观上具有公共属性。微观上的市场属性和宏观上的公共属性应当作为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起点,贯彻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细化制度建设之中。本文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上述功能属性出发,在梳理既有的制度安排下,认为在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机制、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反垄断规制等制度系统中依然有较大的改革空间。根据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对这些具体制度予以调整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一是退出机制改革。在范围上,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公益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应有明确的边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退出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性要求。然而,竞争性国有企业基于自身功能属性所在,在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及其滥用等方面存在特殊性,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制也有所不同。这决定着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机制的具体设计既要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相一致,又要与市场环境相适应。但也应注意,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退出,不是为了退而退,还应考虑企业今后的发展,所以在具体退出模式的选择上,应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二是股权多元化改革。竞争性国有企业微观层面的市场属性内嵌着资本进入与退出的自由,旨在破除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在所难免。然而,竞争性国有企业宏观层面公共属性的存在又导致股权多元化改革必然受到公共性制约。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的平衡,难以进行“一刀切”式的判断,而须在细分竞争性国有企业具体类型的基础上采取差异化策略。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市场属性比公共属性更为突出,在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应当坚持平等赋权原则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原则,根据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状况适当选择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并进一步推进员工持股改革。与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改革趋势不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的竞争性国有企业更加强调聚合式改革理念。对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竞争性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也应当贯彻这一理念,保障国有经济控制力并强化党的领导。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国有企业虽然基于规模效益的考虑需要实施垄断经营,但随着技术的发展,自然垄断行业中逐渐衍化出一系列竞争性国有企业,并同样面临股权多元化改革的难题。对自然垄断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应从国有控股的国有企业和国有全资的国有企业两个维度分别展开。三是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共识,但承担不同功能或具有不同属性的国有企业,对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方式和监管策略也应有所不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明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以此为基础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系统。竞争性国有企业兼具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此为起点完善国有资本授权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等相关主体的运行制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之间的“隔离带”和“调制解调器”,应当在这一定位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为弱化由此带来的国资委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过度干预,可以引入社会化董事制度。国资委应当依照国务院出台的职能转变方案积极行使监管权力,尤其要注重精细化的分类监管。四是对垄断行为的规制。由于竞争性国有企业宏观层面公共属性的存在,相比广大民营企业而言更容易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垄断地位。相比公益性国有企业而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正当性又因其微观层面的市场属性而遭受质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不仅需要防止政府公权力的过度干预,也要防止各种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机制造成的扭曲后果。竞争性国有企业通常依托行政权力取得垄断地位,所取得的垄断地位在市场机制中还会呈现出明显的传导效应和协同效应。因此,兼具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的竞争性国有企业一旦取得垄断地位,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更为深远,需要对其进行更加严格的反垄断规制。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反垄断规制应从三个角度入手:一是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反垄断法的互动机制,根除竞争性国有企业和行政部门之间的不当关联,塑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限定反垄断规制中承诺制度的适用,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垄断一方面严重限制了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与行政权力关系过密,一般不应适用承诺制度;三是完善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机制,承诺制度的限定适用必然增加反垄断执法的工作负担,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机制有助于弥补由此带来的执法缺口。
谢锐勤[6](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胡磊[7](2018)在《我国创业投资网络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创业投资市场的发展与科技创新同步,创投资本已成为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本力量。当前,创业投资推动创新经济发展的正面效应已普遍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并被高度重视,我国创业投资行业在经历了高速发展之后也进入了新的调整阶段。构建集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于一体的创业投资网络有助于实现创投资本在不同项目阶段、不同投资行业和不同投资地域的再分配,是新经济形势下落实我国宏观政策调控初衷、促进创投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我国创业投资网络是否高效运行,且是否达到了引导创投机构投资决策的预期效果、效果怎样,需要更准确、更细致、更动态的研究。本文以“完善我国创业投资网络,优化创业投资决策”为目的,遵循“理论架构→机理分析→现状剖析→实证分析→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着力体现理论联系实际,为政策制定者和创业投资机构服务。首先,本文构建了系统、全面的理论和机制分析框架,阐明了创业投资网络影响投资决策的内在机理。创业投资网络是由创业投资机构之间或者与其利益相关者形成的合作关系,它具备三大功能、两大能力和三大影响机制。三大功能,即缓解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整合资源促进项目增值和降低投资风险;两大能力,即网络资源连接能力和网络资源控制能力;三大影响机制,即资源共享机制、价值增值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创业投资网络影响投资决策的相关理论,包括弱联系理论、强联系理论、嵌入理论、社会资源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现代投资组合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有限理性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创业投资机构依托网络三大功能实现与其他机构的连接,并利用自身两大网络能力拓展资源覆盖范围,最终经由三大机制对外界产生影响。其次,本文对近四万条创业投资数据进行系统处理和研究,全面探究了我国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决策特征,并基于机构两大网络能力搭建了包括网络中心性和网络结构洞属性的复合网络测度模式,绘制了我国各年度创业投资网络演化图。研究发现:从行业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创投行业处于高速发展后的调整时期,创投机构数量与管理资本总量持续增长,创投项目总量增加,机构退出渠道以IPO和并购为主;从机构投资决策特征来看,创投资本集中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金融业等行业和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且投资阶段分布趋于均衡;从网络测度结果来看,我国创业投资网络整体规模不断扩张,但机构间距离增加、可达性下降,机构的平均控制能力减弱,网络质量没有提升。再次,本文构建了创业投资网络影响投资决策的动态分析框架。本文研究的投资决策是一个动态过程,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决策前中,机构如何做决策。本文采用双固定效应模型和面板Logit模型研究了创业投资网络对投资决策前中的影响。通过分别构建网络中心性和网络结构洞属性影响投资阶段决策、投资行业决策和投资地域决策的实证模型,本文研究发现:一般情况下,创业投资机构的网络资源连接能力和网络资源控制能力越强,其在项目后期介入投资的几率越大,且越会在各行业和各地域分散投资。第二阶段是投资决策后,本文对投资决策产生的绩效进行了研究。本文采用面板门限模型,分别以网络中心性和网络结构洞属性为门限变量构建投资决策影响投资绩效的实证模型,研究发现:创业投资机构在项目后期介入投资可以提高投资绩效,但适当发展创业投资网络可在不影响投资绩效的情况下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介入阶段前移;创业投资机构采取行业集中投资或地域集中投资可促进投资绩效的提高,且适当发展创业投资网络可有效加强该促进作用。因此,政策制定者应重点关注、实时监测、适度发展创业投资网络规模和质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介入阶段前移。在投资决策动态纠偏机制下,依据两阶段实证结果,创业投资机构在网络资源连接能力和网络资源控制能力较强时,应注意规避行业和地域分散投资的行为惯性,多采取行业集中投资和地域集中投资来提高投资绩效。最后,在上述理论和机理分析、现实考察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从整体路径设计、外部环境优化和内部要素提升三个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此提高我国创业投资网络质量,优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决策,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创投资本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和效率。
夏树芳[8](2018)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PPP项目资本退出的决策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在中国发展迅猛,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大量参与了PPP项目。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参与合作的过程中承担了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工作,甚至有个别企业在运作项目时存在不合规的情况,所以部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与的PPP项目可能被迫实施资本退出。本文的主要目的是研究国有建筑施工企业PPP项目资本退出决策过程中的风险量化和风险分担问题,为企业进行PPP资本退出的谈判提供依据。本文首先定性分析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PPP资本退出中的方案选择,并通过专家的评估和打分结果识别出了选择PPP资本退出方案后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其在风险分配比例中所占权重;在此基础上,建立政府部门与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风险分配讨价还价博弈模型,应用海萨尼转换,利用夏立德(Shaked)和萨顿(Sutton)的无限讨价还价博弈模型求解方法,求得政府部门和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博弈后承担的风险比例,并结合专家确定的风险权重计算出政府部门和企业承担的综合风险比例,就企业而言,也即是求得了企业承担的最小风险成本比例。论文进一步使用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论分析了PPP项目的价值与利润净现值的关系,明确了PPP项目的利润净现值计算公式,通过PPP资本退出后的利润净现值与原项目的利润净现值之差求得由于企业进行资本退出而增加的风险成本。最后,论文通过昌吉市管廊PPP项目和塔城市河道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基础设施PPP项目两个案例,计算分析了企业通过讨价还价博弈后承担的风险比例及与此相对应的相对较优化的风险成本,初步验证了本文的理论研究成果。本文分析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PPP项目资本退出的决策过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现实意义,可以为国有建筑施工企业PPP项目资本退出决策提供参考。
沈怿宁[9](2012)在《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股权改造研究》文中提出从我国建国到现在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针对我国国有企业在实际中存在的核心竞争力不强、效率低下、资本回报率较低等问题,我国从1978年到1992年实行以放权放利,探索两权分离为核心内容的改革,之后又大力提倡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在改革的过程中,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国有企业活力大增,竞争力明显提高。现阶段,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国有资本应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国有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有利于公平市场环境的建立,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以经营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承包施工的中型国有企业。本文以广东冠粤路桥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其股权结构,根据产权理论,以建立现代公司制度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公开竞争、分类推进及配套改革的原则,提出采取一次性转让和资产置换的方式向公司的管理层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同时以国有企业股权改造中存在的资产变现困难和人员安置等关键、核心问题为携手,严格采取公开拍卖和定向拍卖的方式进行,确保转让过程公开,信息披露充分,避免暗箱操作,以防止广东冠粤路桥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黄华[10](2012)在《试论国有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的构建》文中认为国有资本市场退出行为能否有效有序进行,与其发生的效率基础条件是否具备有很大关系。但是,以职工权益为核心建立一整套国有资本市场退出机制是国有资本市场退出行为规范化、有序化的需要。除了要有国有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的一揽子内在要素外,还要加强对国有资本市场退出的过程监控,积极创造构建国有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的支撑条件。
二、国有资本退出应注意的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有资本退出应注意的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债转股的概念和特点 |
2.1.1 债转股的概念 |
2.1.2 债转股的特点 |
2.2 债转股的主要模式 |
2.2.1 收债转股模式 |
2.2.2 发股还债模式 |
2.2.3 以股抵债模式 |
2.3 理论基础 |
2.3.1 委托代理理论 |
2.3.2 MM理论 |
2.3.3 权衡理论 |
第3章 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案例介绍 |
3.1 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前企业概况 |
3.1.1 G公司基本情况 |
3.1.2 G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3.2 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动因分析 |
3.2.1 国家政策支持 |
3.2.2 市场环境低迷 |
3.2.3 自身需求 |
3.3 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方案介绍 |
3.3.1 实施机构 |
3.3.2 标的企业 |
3.3.3 运作过程 |
3.3.4 定价策略 |
3.3.5 退出机制 |
第4章 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效果分析 |
4.1 债转股前后财务对比分析 |
4.1.1 债偿能力分析 |
4.1.2 盈利能力分析 |
4.1.3 营运能力分析 |
4.2 债转股对企业经营治理的影响 |
4.2.1 优化股权结构 |
4.2.2 改善治理结构 |
4.2.3 拓宽融资方式 |
4.3 企业价值分析 |
4.3.1 息前税后利润的预测 |
4.3.2 营运资本增加额预测 |
4.3.3 折现率的计算 |
4.3.4 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的经验及启示 |
5.1 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的经验 |
5.1.1 以陷入债务困境的优质资产为标的 |
5.1.2 股权退出渠道畅通 |
5.1.3 实施过程坚持市场化及法治化原则 |
5.1.4 实施“两步走”创新型债转股模式 |
5.1.5 实施过程存在的不足之处 |
5.2 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的启示 |
5.2.1 严格规范债转股企业准入机制 |
5.2.2 健全股权退出机制 |
5.2.3 应坚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
5.2.4 创新债转股的实施模式 |
5.2.5 拓宽债转股资金来源的渠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范畴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基本概述 |
一、研究范畴界定 |
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动因分析 |
三、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类型 |
第二节 企业并购重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资本流动与资本集中理论 |
二、现代西方企业重组理论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起步阶段(1984-1991) |
第一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现实背景——国有企业普遍亏损 |
二、理论背景——对“两权分离”的认识突破 |
第二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企业兼并的目标转向自觉优化经济结构 |
二、交易的自发性与政府干预并存 |
三、兼并方式以承担债务式和出资购买式为主 |
四、局部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兴起 |
第三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地方探索 |
一、成都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二、武汉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三、保定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转型阶段(1992-2002) |
第一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经济制度环境的变迁 |
二、企业重组受到政府高度重视 |
三、各类市场体系的建立 |
四、国企脱困和国企改革任务 |
第二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产权市场普遍兴起 |
二、企业并购的规模逐步扩大 |
三、政府积极参与引导 |
四、上市公司并购成为热点 |
五、部分中国企业开始参与跨国并购 |
六、外商并购国有企业成为新景观 |
第三节 转型阶段的并购重组成效 |
一、国企成功脱困 |
二、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三、利用国内国外资本市场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 |
第一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融入全球化经济发展 |
二、鼓励混合所有制发展 |
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
第二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战略并购成为企业并购的重点 |
二、国企大型跨国企业的出现 |
三、以横向整合与纵向整合为主 |
第三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取得的成效 |
一、国企各项经济指标增长迅速 |
二、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
三、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制度演进:绩效、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国企并购重组取得的辉煌成绩 |
一、优化了产业布局,提升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
二、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率,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
三、盘活了国有资产,提升了国有企业经营绩效 |
第二节 国企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 |
一、并购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
二、并购支付方式和融资渠道单一 |
三、盲目规模扩张与多元化转型并存 |
四、标的公司资产质量差导致并购效率低下 |
五、并购双方缺乏深层次整合 |
六、海外并购重组困难重重 |
第三节 国企并购重组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
一、企业并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政府“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 |
三、中介机构和资本市场尚不发达 |
四、企业自身条件缺乏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国有企业并购下政府与国企高管的行为动机分析 |
二、国企高管行为影响并购绩效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数据来源 |
第三节 数据描述性分析 |
一、主要变量统计描述 |
二、变量趋势分析 |
第四节 计量模型设定 |
一、实证基本模型设定 |
二、面板数据模型 |
第五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面板数据模型形式检验 |
二、计量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
第七章 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一、美国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二节 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日本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四节 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及教训 |
一、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教训 |
第八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目标与模式 |
第一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时代特征 |
一、通过调整结构来优化供给侧的重组方式 |
二、在重组中解决亏损企业与多余的产能 |
三、并购重组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进行 |
第二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 |
一、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国有企业竞争力 |
二、在国企并购重组中推进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在国企并购重组中促进产能的优化配置 |
第三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目标导向 |
一、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 |
三、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
第四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模式 |
一、横向重组模式 |
二、纵向重组模式 |
三、混合重组模式 |
四、策略联盟重组模式 |
第九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主体定位与政府作用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主体分析 |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不宜作为国企并购重组的主体 |
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凸显优势 |
三、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 |
第二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
一、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正面效应 |
二、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负面效应 |
第三节 政府在国企并购重组中的角色定位 |
一、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政策引导者 |
二、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宏观调控者 |
三、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信息中介者 |
四、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服务者 |
五、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具体监督者 |
第四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制度创新 |
一、保持国有资产管理权的独立性 |
二、完善法律制度 |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并购重组环境 |
四、制定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战略规划和指导政策 |
第十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导思想 |
一、深化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顶层设计 |
二、强化并购重组的理念共识 |
三、明确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强调“法治企业”,突出国企总法律顾问作用 |
一、全面打造法治企业 |
二、深化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
第三节 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及破产清算体系 |
一、建立健全产权保护体系 |
二、构建破产清算体系 |
第四节 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 |
一、加快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
二、完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 |
三、健全资本市场推动并购重组的作用机制 |
第五节 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发挥社会托底作用 |
二、加大失业救助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
三、完善再就业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再就业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3)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对象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四、本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一)本文主要结构 |
(二)本文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基本理论问题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概念和特征 |
一、商业银行的界定 |
二、商业银行的特殊性 |
第二节 商业银行市场退出 |
一、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界定 |
二、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类型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范畴和方式 |
一、完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必要性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方式 |
第四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现实需求——银行业风险 |
一、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国际金融风险 |
二、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国内经济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现状检视 |
第一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现行制度安排 |
一、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法律规定 |
二、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
三、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相关部门规章规定 |
第二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性困境 |
一、制度供给存在严重缺陷 |
二、制度运行存在多重障碍 |
三、效率亟待提高 |
第三节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相关案例 |
一、威海市商业银行支付危机 |
二、海南发展银行关闭案例 |
三、华融湘江银行合并重组案例 |
四、包商银行接管案例 |
第四节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案例所提出的问题 |
一、预防性措施适用较多,市场退出情况较少 |
二、银行并购的政府干预色彩较浓 |
三、公司治理瑕疵引发商业银行市场退出 |
四、银行市场退出程序制度缺失 |
第五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困境的成因及影响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性困境的成因分析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困境的社会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与构建原则 |
第一节 制度分析的理论构成 |
一、制度分析的问题导向 |
二、制度发生学与制度学说 |
三、制度分析的必要性 |
四、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分析的理论构成 |
第二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一、美国法中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二、英国法中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三、德国《2011年银行重组法》与欧盟银行的强制性自救 |
四、日本与韩国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五、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影响 |
六、制度比较分析的启示 |
第三节 制度构建的价值取向与原则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的价值取向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框架 |
第一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制度建构思路 |
一、注重和提高制度效率 |
二、协调和整合不同法律规定 |
三、审慎适用关闭、撤销等行政性强制解散等方式 |
四、遵循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市场化导向 |
第二节 预警机制与非破产市场退出方式的完善 |
一、构建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微观风险预警机制 |
二、商业银行自愿退出制度的完善 |
三、商业银行行政性强制退出制度的完善 |
四、商业银行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制度的完善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的特殊性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制度完善的主要内容 |
第四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与公共资源救助 |
一、问题银行公共资源救助 |
二、问题银行公共资源救助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边界与衔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利益相关主体中的公权力主体 |
一、公权力配置的应然阐释 |
二、制度分析的启示:司法权与监管权的关系 |
三、既有公权力主体分析 |
四、制度分析下的公权力均衡 |
第二节 利益相关主体中的私权利主体 |
一、既有私权利主体分析 |
二、制度分析视阙下的权利保护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责任体系构建 |
一、权利本位论与作为第二性法律义务的经济法责任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中的既有责任体系 |
三、制度分析视阙下责任体系的完善路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成果 |
(4)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混合经济思想 |
(二)国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文献 |
(三)国内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文献 |
(四)文献分析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文章创新与进一步研究的意义 |
第一章 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来源与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所有制、所有权和产权 |
二、混合所有制 |
三、企业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的相关理论 |
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 |
三、启示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分析框架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的基本逻辑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制度——产权制度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治理模式——公司治理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保障机制——监督机制 |
第二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国有企业的来源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过程 |
一、混合所有制萌芽阶段 |
二、混合所有制产生阶段 |
三、混合所有制的发展阶段 |
四、新时代混合所有制深化阶段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分析 |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整体运行状况 |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行业与地区分布状况 |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治理状况 |
第三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缘由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因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条件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路径分析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模式 |
二、并购和重组模式特点分析 |
三、整体上市模式特点分析 |
四、公私合营模式特点分析 |
五、员工持股模式特点分析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特点分析 |
一、推进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 |
二、以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为目的 |
三、资产监管方式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
第四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思维怪圈 |
一、概念认识误区:混合所有制概念的误区 |
二、围绕产权和控股权的争论 |
三、“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的争论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制度缺陷 |
一、产权制度缺陷 |
二、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 |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缺陷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同产权主体的矛盾问题 |
第五章 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的典型路径及启示 |
第一节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分析 |
一、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与改革方案介绍 |
二、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和效果分析 |
三、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
第二节 中钢集团案例分析 |
一、中钢集团并购重组简单回顾 |
二、中钢集团扩张过程 |
三、中钢集团并购重组分析 |
四、中钢集团重组给其他国企的启示 |
第三节 国外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分析 |
一、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二、法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三、英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四、金股制度 |
第六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优化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突破口 |
一、重视国企的人力资本 |
二、分类改革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优化 |
一、优化的原则 |
二、适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范围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步骤 |
四、优化方案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应该注意的问题 |
一、要坚持增量改革,不轻易放弃控股权 |
二、国有资本要积极入股非国有企业 |
三、要注重员工持股公平公正与激励机制的建立 |
四、要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正确的定位 |
五、正确认识“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
第四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
一、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改革顶层制度设计 |
二、打破“政企不分”的瓶颈方法 |
三、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方向 |
四、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机制 |
五、完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保障机制 |
参考文献 |
博士学习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5)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从市场化角度研究竞争性国有企业自身发展 |
(二)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地位及作用等角度进行研究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或模式的探讨 |
(四)国外有关文献概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一)本文研究的重难点有 |
(二)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有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革现代化进路:功能属性视角的切入 |
一、现代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 |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思路 |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分类的比较考察 |
(三)国有企业的分类原则和维度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 |
(一)微观上的市场属性: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公益性国有企业的比较 |
(二)宏观上的公共属性:竞争性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比较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界定 |
三、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四条改革路径 |
第二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存在范围与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范围:“竞争性”与“公益性”的边界 |
(一)现有认识简述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范围分析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分析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市场支配地位取得之特殊性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滥用主体地位之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判断的特殊性 |
(四)竞争性国有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的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企的市场退出与法律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的法律机制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模式 |
第三章 公平竞争理念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股权多元化改革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 |
(一)国有企业的产权缺位及其主要后果 |
(二)股权多元化改革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 |
(三)股权多元化改革的目标定位与分类改革 |
二、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充分竞争行业的界定与特征 |
(二)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原则 |
(三)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改革路径 |
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内涵分析 |
(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原则 |
(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改革路径 |
四、自然垄断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自然垄断行业的存在基础及其可竞争性 |
(二)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必要性 |
(三)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路径 |
第四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
一、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到国有资本授权经营 |
(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历程与局限 |
(二)从“资产”到“资本”:竞争性国企授权经营的理念转变 |
(三)竞争性国企中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具体制度安排 |
(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 |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
三、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关系构建 |
(一)国资委的存废之争与法律定性 |
(二)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 |
四、国资委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监管边界 |
(一)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理念转变 |
(二)国资委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监管的具体向度 |
(三)国资委监管权力的运行机制 |
第五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取得与反垄断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生成与危害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生成脉络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危害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反垄断规制的理论依据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的特殊内在机理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取得的特殊性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实施的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反垄断规制策略 |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反垄断法的互动机制 |
(二)反垄断规制中承诺制度的限定使用 |
(三)反垄断法私人执行机制:对执法不足的填补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6)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我国创业投资网络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创业投资网络形成的经济学原因 |
1.2.2 创业投资决策研究进展 |
1.2.3 创业投资网络与投资决策的相关研究 |
1.2.4 基于我国创业投资网络的实证研究进展 |
1.2.5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分析框架 |
1.3.3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创业投资网络影响投资决策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创业投资 |
2.1.2 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 |
2.1.3 创业投资网络 |
2.1.4 创业投资决策 |
2.2 创业投资网络形成的基础理论 |
2.2.1 社会网络理论 |
2.2.2 交易费用理论 |
2.3 创业投资网络影响投资决策的相关理论 |
2.3.1 现代投资组合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2.3.4 有限理性理论 |
2.3.5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创业投资网络影响投资决策的机理分析 |
3.1 创业投资网络影响投资决策的基础 |
3.1.1 创业投资决策的特点 |
3.1.2 创业投资网络的优势 |
3.1.3 投资决策对创业投资网络的依赖性分析 |
3.2 创业投资网络影响投资决策的两大能力 |
3.2.1 网络资源连接能力 |
3.2.2 网络资源控制能力 |
3.3 创业投资网络影响投资决策的三大机制 |
3.3.1 资源共享机制 |
3.3.2 价值增值机制 |
3.3.3 风险分担机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创业投资网络情况描述及测度 |
4.1 我国创业投资网络发展态势 |
4.1.1 我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历程 |
4.1.2 我国创业投资网络化发展现状 |
4.1.3 我国创业投资市场的政策环境 |
4.1.4 我国创业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
4.2 我国创业投资决策特征 |
4.2.1 投资行业决策特征 |
4.2.2 投资地域决策特征 |
4.2.3 投资阶段决策特征 |
4.3 我国创业投资网络测度 |
4.3.1 主要网络指标 |
4.3.2 网络构建方法 |
4.3.3 网络测度结果及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创业投资网络影响投资决策的实证研究 |
5.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1.1 数据来源 |
5.1.2 变量选择 |
5.2 模型构建 |
5.3 创业投资网络影响投资决策的实证分析 |
5.3.1 数据描述性统计结果 |
5.3.2 变量相关性分析 |
5.3.3 网络中心性影响投资决策的实证分析 |
5.3.4 网络结构洞影响投资决策的实证分析 |
5.3.5 创业投资网络变量的内生性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网络中心性影响投资决策的分样本检验 |
5.4.2 网络结构洞影响投资决策的分样本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网络视角下创投决策影响创投绩效的实证研究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模型构建 |
6.2.1 门限参数值估计 |
6.2.2 门限效应检验 |
6.3 变量选取与数据统计性描述 |
6.3.1 变量选取 |
6.3.2 数据统计性描述 |
6.4 门限效应检验及结果分析 |
6.4.1 网络视角下投资阶段决策对投资绩效的影响 |
6.4.2 网络视角下投资行业决策对投资绩效的影响 |
6.4.3 网络视角下投资地域决策对投资绩效的影响 |
6.5 稳健性检验 |
6.5.1 变量近似替换检验 |
6.5.2 分样本检验 |
6.5.3 检验结果分析 |
6.6 基于实证结果的投资决策动态纠偏机制分析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完善我国创业投资网络优化投资决策的对策建议 |
7.1 整体路径设计 |
7.1.1 明确网络参与主体 |
7.1.2 强化网络组织框架 |
7.1.3 采取双维度优化路径 |
7.2 外部环境优化 |
7.2.1 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
7.2.2 完善促进网络发展的沟通机制 |
7.2.3 加强促进网络发展的制度支持 |
7.3 内部要素提升 |
7.3.1 改善创投机构的投资决策 |
7.3.2 强化创投机构的网络特征属性 |
7.3.3 规范创投机构的网络行为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B |
(8)国有建筑施工企业PPP项目资本退出的决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目标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PPP资本退出 |
1.2.2 博弈论及其在PPP项目分析中的应用 |
1.3 研究方案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1.4 本章小结 |
2 国内PPP模式及资本退出问题 |
2.1 PPP模式的定义 |
2.2 PPP模式的发展现状 |
2.2.1 PPP模式在中国的发展 |
2.2.2 政府规范PPP项目入库管理 |
2.3 国内PPP合作面临的挑战 |
2.4 PPP项目资本退出 |
2.4.1 PPP项目资本退出的含义 |
2.4.2 PPP项目资本退出的政策原则 |
2.4.3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资本退出方式的选择 |
2.4.4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资本退出的外部制约因素 |
2.5 本章小结 |
3 PPP项目资本退出的决策分析 |
3.1 企业资本退出的方案界定及主要风险因素识别 |
3.1.1 企业资本退出的方案的界定 |
3.1.2 企业资本退出方案选定后的主要风险因素识别 |
3.2 资本退出风险承担讨价还价博弈模型分析 |
3.2.1 资本退出风险界定 |
3.2.2 风险分配分析概述 |
3.2.3 地位非对等参与方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PPP资本退出风险分配博弈分析 |
3.2.4 企业承担的综合风险比例 |
3.3 资本退出方案约束下的企业价值最大化分析 |
3.3.1 有约束条件下的企业价值最大化 |
3.3.2 PPP项目的净现值界定 |
3.3.3 PPP项目资本退出风险成本的界定 |
3.4 本章小结 |
4 案例分析 |
4.1 昌吉市管廊PPP项目实例 |
4.1.1 项目概况 |
4.1.2 项目风险因素识别及综合风险权重 |
4.1.3 计算企业承担的实际风险成本 |
4.2 塔城市河道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基础设施PPP项目实例 |
4.2.1 项目概况 |
4.2.2 项目风险因素识别及综合风险权重 |
4.2.3 计算企业承担的实际风险成本 |
4.3 本章小结 |
5 对策与建议 |
5.1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PPP资本退出决策分析的应对策略 |
5.2 完善PPP资本退出决策的对策建议 |
5.3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工作与结论 |
6.1.1 主要工作 |
6.1.2 研究结论 |
6.2 论文的创新点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6.3.1 研究不足 |
6.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9)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股权改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和方法 |
1.4 本文的框架结构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有企业的界定 |
2.2 国有企业改革历史 |
2.3 产权理论 |
2.4 现代公司制度 |
第三章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股权现状及改革基础 |
3.1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基本情况及其股权结构 |
3.2 广东冠粤路桥公司股权改造与否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 |
3.2.1 国有资本退出的战略背景 |
3.2.2 国有资本退出是广东是政府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 |
3.2.3 国有资本退出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
3.3 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方式 |
第四章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股权改革方案设计 |
4.1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国有资本退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
4.2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股权改造的整体构想 |
4.3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股权改造的障碍因素和难点分析 |
4.3.1 国有资产变现异常困难 |
4.3.2 人员安置障碍 |
4.4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股权受让方资格条件和基本义务要求 |
第五章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股权改革的实施 |
5.1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的改革方向 |
5.2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股权改造方案的主要内容 |
5.3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国有资本退出方式 |
5.4 广东冠粤路桥企业人员安置方案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试论国有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一、构建国有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的框架 |
(一) 国有资本市场退出对象的细化 |
(二) 国有资本市场退出的路径选择 |
(三) 国有资本市场退出通道的选择 |
1. 人员退出通道。 |
2. 资产与坏账清理通道。 |
3. 国有资本的承载体——国有企业的退出通道。 |
(四) 塑造国有资本市场退出的动力机制 |
(五) 构建国有资本市场退出的成本机制 |
二、加强对国有资本市场退出的过程监控 |
(一) 充分调查研究, 对各种抵制性因素准备充分 |
(二) 明确目标, 理性决策 |
(三) 完善退出方案 |
(四) 以职工利益为中心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宣传与思想动员 |
(五) 采取灵活有效的退出形式 |
(六) 及时检查控制, 不断提高退出的决策水平和解决问题的水平 |
(七) 建立离任审计制度, 切实加强国有资本市场退出的监督 |
三、积极创造国有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的支撑条件 |
(一) 重塑国有资本管理体制, 确保国有资本经营者的利益 |
(二) 培育和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促使退出行为市场化 |
1. 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 |
2. 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网络。 |
(三) 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转变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 |
(四) 尽快建立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五) 大力鼓励发展民间中小企业, 培育国有经济的“补位者” |
(六) 完善中介服务机构, 加强企业与市场的联系 |
四、国有资本退出应注意的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G公司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效果研究[D]. 朱慕紫. 南昌大学, 2020(12)
- [2]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D]. 董少明.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 [3]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D]. 赵杰. 黑龙江大学, 2020(12)
- [4]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D]. 张飞雁.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5]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D]. 王新有.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6]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7]我国创业投资网络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研究[D]. 胡磊. 湖南大学, 2018(06)
- [8]国有建筑施工企业PPP项目资本退出的决策分析[D]. 夏树芳.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1)
- [9]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股权改造研究[D]. 沈怿宁. 长沙理工大学, 2012(01)
- [10]试论国有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的构建[J]. 黄华. 市场经济与价格,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