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计算农业特产税(论文文献综述)
韩非非[1](2015)在《多哈农业谈判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 ——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方法》文中研究表明WTO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减少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多边贸易体制。虽然经历了几十年的谈判,包括GATT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一直到现在的多哈回合谈判,各个国家的关税率比起多边贸易谈判前的关税率有了很大的下降,但是,为了实现多边贸易谈判最后的谈判目标仍然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尤其是对于现在正在进行的多哈回合谈判来说,自从2001年10月份启动以来,虽然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但是仍然没有取得谈判的成功,最主要的原因是各个国家在农业方面的谈判未取得一致的意见。阻碍力量在于农业出口国与农业进口国之间的矛盾或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加入到谈判中并形成了利益联盟压制了谈判继续,导致了多边贸易谈判成为了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谈判,加剧了整个谈判的复杂性。多边贸易谈判在乌拉圭回合之前没有将农业问题纳入到谈判中,也是以前的谈判能够更快达成协议的原因之一。直到1986年才正式将农业问题纳入到谈判之中,并签署了乌拉圭农业协议,这是迄今多边贸易谈判在农业领域取得最具代表性的谈判成果。多哈农业谈判作为乌拉圭农业谈判的继续,虽然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仍然未得到最后的解决。因此,本文试图通过梳理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重点是对多哈农业谈判中的市场准入条款和国内支持条款进行研究,并结合中国农业市场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国在接下来的WTO谈判中所应该采取的立场、方法和策略,为我国农业在参与多边贸易谈判中,以及在更加开放的农产品国际市场中参与竞争做好应对准备。本文的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章,对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及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分多哈回合前的谈判,多哈农业谈判进展两部分进行了介绍。第二章,对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模式草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1.介绍了农业谈判模式草案的市场准入条款,假设模式草案市场准入条款已经开始执行,我国农产品进出口以及我国宏观经济将会受到的影响,主要通过分析我国在考虑灵活性条款的条件下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的。2.根据模式草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我国的国内支持的承诺履行情况,对我国当前的国内支持政策进行分析,为我国建立完善国内支持政策体系给出了参考。同时,预测了2009年-2013年的国内支持政策使用空间,为我国继续参与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在国内支持谈判方面把握方向和立场起到引导作用。第三章,就多哈回合谈判未决议题进行了讨论,主要在特殊保障机制和热带产品问题上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第四章,结合对多哈农业谈判市场准入政策和国内支持政策的分析结论,对我国农业发展给出建议。
郭慧丽[2](2012)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旨在阐述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税收制度的演进规律,探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经济变化对农业税收制度的影响,分析中国农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论。新中国成立后,为尽快实现工业化,国家实行了牺牲农业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长期以来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利用农业剩余哺育工业成长,这种模式阻碍了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削弱了农业。尤其是“城乡二元”税收制度成为农民负担沉重的原因之一。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战略决策。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思想落实到行动上,农业税收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突破口。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标志着农业税成为历史。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明确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也就是说,改变城乡二元税制的格局,公平城乡居民税收负担,构建一个统一的城乡税制体系是未来税制的发展方向。因此,取消农业税后,在工业化过程中,政府应该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大背景下重新构建农业税制?如何总体设计农业税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基于此,本文以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作为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章阐述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农业社会的课税对象主要是人口和土地。对人口课税一般以人口数量为计税依据,尽管各国的叫法不尽相同,但从性质上都可归于所谓的“人头税”。对农业土地的课税按计税依据的不同有多种类型,除了以土地面积征税外,还以土地收益额为计税标准征收土贡,有的国家把土地视为所有者的财产而课税。中国古代先后建立了夏商周的劳役税制,秦汉的田租口赋力役税制、魏晋南北朝隋至中唐的租庸调税制、中唐以后至明中后期的两税法、明后期至清代的一条鞭法等5个相对稳定、实行时间较长的农业税制,在中国数千年的农业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第三章评述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实现是逐渐完善、逐渐成熟的过程。这期间要经历若干阶段,在每一个阶段各国都确定了不同的经济发展目标,为实现目标均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同样,在农业税收政策选择上也有所区别。在工业化前期,各国农业税收政策的重点是通过征收高额农业税来汲取农业剩余扶持工业的发展。在工业化的中期,各个国家对农业实行支持政策,采取了逐步削减农业税措施。在工业化后期,各国政府对农业采取了保护性农业税收政策。不仅对农业减税,而且利用关税手段保护本国农业,通过设置较高的农产品进口关税,提高进口农产品价格,来削弱进口农产品的竞争力,从而保护国内同类农产品的生产。工业化国家对农业的征税散布于城乡统一税制下的各相关税种之间,大体可划分为:进行农业生产和销售农产品,需要缴纳流转类税收;有了农业所得,需要缴纳所得类税收;拥有农业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所有权,需要缴纳财产类税收。同时,工业化国家的税收制度大多地体现涉农优惠,对凡是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税收规定一些优惠政策。第四章阐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与农业经济、农业税收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实行优先发展工业战略,逐步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在这一过程中也确立了城市征收制度和农村征收制度城乡分离的二元税制结构,即对工商业和城市居民实行以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的税收制度,而对农业和农村居民实行以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为核心的税收制度。中国农业税制是特定政治经济背景下的产物,曾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将从事农业生产、取得农业收入的农民与城市居民区别对待,单独征收农业税呈现出很多缺陷和弊端。历史地看,《农业税条例》施行以来,对于贯彻国家的农村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保证基层政权运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农业税条例》实施已近50年,中国经济社会状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取消农业税是必要的。废止《农业税条例》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五章分析中国现行农业税收制度。取消农业税以后,相关税制体系的配套改革并没有及时跟进,这就造成了目前农业税收管理“真空现象”。农业税收真空所引发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农业税收真空,税收财政职能缺位;农业税收真空,削弱了税收经济职能;农业税收真空,违反税收公平原则;农业税收真空,违反税收经济效率原则。第六章探讨中国现行农业税收制度的发展方向。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可以概括为收费形式、价格分配形式、税收形式和地租形式。从国家有效得取得财政收入,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国家参与农业部门的国民收入分配理想形式是税收。但是,无论财产税形式的农业税制、流转税形式的农业税制,还是所得税形式的农业税制,均不能在财政、公平和效率等方面达到兼顾和统一。对农业实行单一的税收制度,不可能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求,也不可能完全发挥国家运用税收来调节农民收入、调整产业结构的经济职能,实行城乡统一税制下的复合税制则是最佳选择。农业税制改革应遵循如下原则:减轻农民负担与保证税收相结合;税收制度规范化与农业特殊性相结合;公平税负与区别对待相结合。目前,全面取消农业税只能算是农业税制改革的前奏,农业税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应是统一城乡税制。农业税收体系的重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分阶段、循序渐进地推进,并辅之以一系列配套措施。改革的近期目标:微调现行涉农税制,调整和完善支持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消除农业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扶持农业产业化合作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随着中国农业基础地位夯实,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尤其是传统农业与现代工商业、农村自然经济与城市现代商品经济的二元经济特征弱化,城乡得到统筹发展的情形下,中国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建立起各产业统一适用的税收体系。在一体化税制具体内容的选择上,应当采取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走以所得税为主、多税种并存的道路,在现有税制的基础上,将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相应税目,按其经济活动属性分别并入相应的增值税、所得税,并废止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城乡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开征遗产税等。另外,考虑到农业的基础性、弱质性、高风险性等情况,应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要坚持对农业的倾斜,对农业和农民给予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此作为政府对农业扶持的一个重要手段。完善涉农税收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并不只是单纯税收制度上的调整。其改革的进程和改革的效果与农村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设、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布局的调整及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等问题密切相关,必须同步推进与之相关的各项制度改革,从而形成与新税制相适应的外部整体环境。
《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政策问题研究》课题组[3](2010)在《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与林地可持续经营》文中认为基于6个省3000个样本农户的问卷调查判断:我国农户拥有的林地面积普遍很小,且林业收入的增长完全来自于国家财政补贴,是不可持续的,必须寻找激励林农可持续经营管理林业的有效措施。在此前提下,通过对国内农地产权制度稳定性、农民对土地投资及农业劳动生产率三者之间关系的讨论,以及对国际林业政策40年变迁及"联合森林论坛"、"森林欧洲"等林业可持续管理体系的介绍,进而对我国有关集体林业的财政、税收、贷款及森林保险政策绩效作出评价;最后借鉴发达国家林业基金税收、生态效益补偿、森林保险、森林采伐等政策,寻找中国集体林业激励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刘金玲[4](2010)在《中国农业税收法律制度改革构想》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废止,在中国延续2600多年的农业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中国农民进入了后农业税时代。事实上,农业税的废止只是党和政府从减轻农民负担的层面出发,做出的政治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的战略性举措。农业要发展,农村要稳定,农民要富裕,必须发挥农业税收的财政功能、经济调节和社会功能。文章的总体结构为:第1章明确了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然后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重点与创新点、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第2章辨析了与农业税收法律制度有关的基本概念和农业税的历史沿革;第3章分别对我国农业税停征后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进行了分析;第4章结合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模式,对国外农业税收法律制度进行了相应的比较和借鉴;第5章首先探讨了我国农业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然后重点阐述了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开征必要性和基本框架,并附带提出了一些配套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第6章,得出了本文的结论,并对一些不足之处进行总结。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笔者立足于我国农业正处于向现代农业过渡阶段、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多重性和生产模式的多样性的实际特点出发,提出我国农业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以公平原则为指导,现阶段开征农业土地使用税,并逐步向城乡统一税制过渡的,适时开征流转税和所得税。本文重点阐述了开征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必要性和基本框架。
刘岳[5](2010)在《国家政策在农村的实践过程和逻辑 ——以农业特产税征收为例》文中提出“政策”是我们用以理解中国农村社会的核心概念。本文以征收农业特产税这一具体政策在山东A县D镇的实践过程为轴线,描述国家政策在农村地区充满“权益性行动”和“结构化”努力的实践图景,在对这一过程进行“理解性”分析的基础上,勾勒出基层政权对农村地区实施治理的轨迹和框架,展示了基层政权在赶超战略和压力型体制下,以特殊的方式理解国家政策,并且按照“名实分离”的改革逻辑采用种种策略和技术实施治理的过程。这种逻辑在转型过程中实质性推进了改革,但是也正是这种实践逻辑,导致了农村地区的巨大混乱和治理危机。本研究对基层政权合法性进行了讨论,对税费改革以后的农村治理状况与治理逻辑作出了说明。在对农村税费改革前后的实践过程和实践逻辑的对比分析中,本研究认为,税费改革表明,国家没有能够充分意识到造成政策在农村地区实践过程中大量扭曲的根本性逻辑,没有试图以从整体上改变这种逻辑来解决农村问题,政策的实践逻辑并未有本质的变化,因此也就不一定能够取得预想的结果。改变农村混乱状况的根本途径不在于一味地指责、批评和惩罚基层政权和干部,而在于真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整体上对国家“权益化”的治理方式和“变通”的改革逻辑进行彻底转变,避免因国家长期转移和积累到农村基层的矛盾“倒逼”到更高的层级,导致严重的更大范围的合法性危机的产生。最终的政策结果往往并不取决于当初政策制定时的理论预设和良好愿望,而在于某种逻辑在实践过程中对政策的修正程度,或者说在于实践本身。本研究提倡一种“政策过程”研究方法,使原先不可见的“过程”凸现出来,成为具有独立解释能力的重要因素,在方法上强调将自下而上的视角和自上而下的视角综合起来,强调由对文本形态的政策的研究转向对实践形态的政策的研究。
周应恒,赵文,张晓敏[6](2009)在《近期中国主要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评估》文中认为中国近期的农业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本文意在对这些新政策可能带来的影响做出评估,并把这些结果和近年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的模拟结果显示,取消农业税和"四补贴"政策对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有较为明显的效果,但粮食增产受到价格波动的影响更大;由于受到WTO规则的限制,"微量允许"措施对粮食增产的作用最大不会超过9%;国内粮食价格的上涨会在几年时间内持续扩大"微量允许"的使用空间,这使得政策的使用具有更大的弹性。
樊晓民[7](2008)在《为“三农”鼓与呼——参与农村税费改革的几点感想》文中研究指明一从2000年开始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通过实施"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政策措施,建立起了以规范、稳定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本框架的农村赋税制度,扭转长期以来农民负担过重的局面,进一步理顺了农村分配关系,其重大意义绝不亚于土地改革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改革。2000年陕西省先在汉阴、合阳、子洲3个县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积累经验。2001年继续抓好3县试点工作,为全面进行试点作精心准备。2002年,作为全国16个扩大改革试点的省份之一,
王现军[8](2007)在《烟叶专卖品的市场化改革及政策调整取向》文中指出本论文研究的是烟叶在农产品市场化环境下的政府管制和专卖制度变革问题。由于其制品的有害性,烟草行业一直是在世界范围内受政府管制较多的一个行业,但我国学者以往的研究都侧重于诸如电信、航空、铁路、电力等自然垄断产业,较少涉猎烟草行业和专卖制度这一领域。在烟草专卖制度确立和实施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正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烟草专卖制度如何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是烟草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将对烟草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更为值得关注的是烟叶既是农产品,又是烟草专卖品,在其他农产品全部实行市场化条件下,烟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并基本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环境中,烟叶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明显滞后,并因其计划配置、纵向管理、专卖专营和行政调控的行业特点,被系统外称为“市场经济中的计划孤岛”,“最后的官方作物”。在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共识的今天,烟叶经济显然不能独立于农业经济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之外,继续按照传统的方式运行。在这样的背景下,论文以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实践为切入点,运用产业的管制经济学理论框架和方法论,采用分析、比较、实证的手段,深入剖析我国烟草专卖制度。论文突出以政府管制的职能转变和专卖制度的变革和重构为基本视角来分析我国烟叶专卖管制的现状和问题,探讨在市场环境下烟叶专卖的发展路径,并通过对世界各国烟草行业管制的国际比较,尝试从行业自身和外部环境层面提出制度变革的政策建议。本项研究认为,烟叶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要在专卖专营制度下引入竞争机制,在市场引导下,实施政府的计划控制和管理,建立一种既符合烟叶产业特点,又能适应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的市场——计划型的内圆外方体制。具体而言,这一体制,一要有利于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烟叶资源,逐步实现烟叶供需总量平衡、结构合理的目标,提高我国烟叶的总体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促进烟叶的可持续发展;二要有利于合理分割和分配烟草行业利益,建立烟农、烟草公司和烟厂之间稳定和良性的产业联系,促进行业内部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的创新,不断提高烟草行业总体效益;三要有利于增加烟叶产业经济体制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体制安排上确保烟叶经济运行能够对外部经济环境和政策(特别是对大农业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变化做出适时反应,并完成自我调整。总体上看,这一体制改革包括四个核心要件,即专卖体制,计划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供给管理(Supply management),合理的定价和税收,科学的政策措施。论文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一是将烟草专卖品置于宏观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全面系统深刻的研究分析。研究认为转轨国家不应把“市场”和“政府”对立起来,而是应该在二者之间保持恰到好处的平衡。对于烟草这一特殊商品而言,它需要更多的政府介入和管理控制,而不能从概念出发或受新自由主义理论误导,盲目推崇市场改革。这为我国烟草专卖体制的存在提供了理论基础。当然,重要的是在专卖体制下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机制创新,以期提高系统内部效率,增加政策收益。具体而言,要在坚持满足卷烟生产需要的烟叶计划总量控制前提下,建立以市场需求为核心的计划资源配置机制。所以,建立市场——计划型管理体制是本研究的重要成果和论文其他内容的基石。二是对烟叶在政府管制下的市场化运行框架和机制进行了重新的设计。论文尤其强调计划的严肃性,以及重新设计烟叶的生产经营主体。论文根据利润函数、生产函数模型及其优化理论提出了烟叶收购价格调整的理论模型,成为烟草行业进行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从理论上论证增加烟叶收购价的弹性、提高收购价水平(保证烟农获得高于一般农业生产的平均利润)和逐步放开调拨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为烟叶价格政策的变动提供理论支撑。同时,烟叶税制的改革研究,能够理清烟叶税存在的经济学理由。三是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烟叶发展的政策措施。论文从多个方面详尽的设计了烟叶生产平稳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框架。这一设计既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的特征,又照应作为专卖品的特点,是可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采纳的政策措施。论文力求在充足理论支撑下,构建我国烟叶政策目标方向和措施,以克服烟叶对市场化环境的不适应。
任宝玉[9](2007)在《“财政下乡”:农村基层政府财政合法性问题研究 ——对我国乡镇财政设立以来刘乡的调查与思考》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经济分析方法为指导,在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合法性这一分析性概念,并具体运用财政合法性概念,对我国中部农业地区刘乡的财政治理状况进行了较为详尽的个案考察。本文以农村基层政府财政作为研究农村政治的切入点,以财政合法性概念为基本叙述逻辑,紧紧围绕财政与政治、财政与经济的密切关系,具体描述了刘乡财政设立以来20多年的演变历史,探讨了刘乡财政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特点与合法性状况,分析了影响农村基层政府财政合法性的主要因素,指出了财政合法性与财政治理体制、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关系的内在关联。本文最后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对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基层政府的财政合法性问题进行了讨论。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即导言、正文、结论与讨论。其中正文部分共分六章。导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项研究所要研究的具体问题、选题的客观依据以及选题的意义、对相关的研究成果的梳理、本研究所运用的分析工具和具体研究方法、本项研究的特色和创新之处等。其中,财政合法性是本文尝试提出的一个分析性概念,这也是本项研究的一个特色所在。第一章主要是介绍个案乡的基本情况及其所属的类型特点,以便于人们正确认识本个案研究的价值与意义。本个案选择的是我国中部地区的一个比较典型的农业乡,在税费改革之前,农业和农民是该乡的财政基础和支柱。从第二章到第六章,主要是采取历时的叙述方式,根据刘乡财政在不同时期的特点,将其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为一章。第二章主要是在对我国集中型财政的演变以及农村经济制度的演变作简单回顾的基础上,介绍了我国财政从集中型财政到分级包干财政体制的变革以及乡镇财政的设立。其中重点考察了个案乡早期财政(1984-1988)的特点。个案乡财政设立初期由于受传统的集中型财政制度的影响,表现出了“统收统支”的特点,但很快就被“分灶吃饭”体制所取代,乡镇财政初显独立性。第三章主要考察个案乡1989年至1994年间的财政体制、财政状况及其特点。1989年,刘乡乡镇金库的建立使“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得以确立,乡镇财政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大为增强;而另一方面,在“压力型”的政府体制下,县财政通过制定与调整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变相挤压乡镇财政,此外还直接抽取乡镇财力,使乡镇财政的负担加重。县财政的持续挤压以及乡镇财政自身增加可控财力的冲动,使乡镇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汲取的力度,集体提留资金和预算外收入快速增长。在传统的财政治理方式下,乡镇财政汲取的快速增加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但受农村改革所产生的绩效合法性的影响,这一时期,财政合法性问题尚未凸现。第四章主要考察个案乡1995年至1998年间的财政体制、财政治理状况及其特点。这一时期,个案乡的财政汲取数额继续高速增长,并在1998年前后达到最高点。这一时期个案乡财政膨胀的原因更多的是由于财政监督的严重缺失以及财政扩张的内在冲动。财政监督的缺失还导致了财政使用效率不高,甚至诱发了财政腐败。由于乡镇财政治理体制尚未转型,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乡镇政府只有不断强化传统的财政汲取方式,甚至不惜背离国家的有关政策。这一时期,由财政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农村基层政府的财政合法性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第五章主要考察个案乡1999年至2001年间的财政治理状况及其特点。这一时期,由于农村财政的过快增长受到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基层政府的政治承受能力的双重限制,国家对农村基层政府的财政汲取采取了更为严厉的管制措施。因而,这一时期刘乡财政汲取数额略有下降并趋于稳定。但由于不断强化传统的财政征收措施以及扩张预算外财政的冲动,刘乡政府和农民的关系并未得到好转。同时,由于财政支出管理存在严重缺陷,财政收入难以增加,而增支因素又不断增加等原因,乡镇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并导致财政合法性危机有所扩散。第六章主要是考察2002年至2005年间个案乡的农村税费改革。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从费改税到降低农业税税率,再到全部取消农业税并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中间只经历了短短的3年时间,农民负担大为减轻,乡镇财政以及农村基层政府的合法性随之改善。但税费改革也造成了乡镇财政减收,乡镇政府的财政功能受到一定的消极影响。农村税费改革开始使农村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结构发生重要变化,农村财政从传统财政向现代财政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这次改革并不彻底。不仅收入领域的改革不彻底,而且支出领域的改革基本上未触及,县乡之间的财政关系也未理顺,改革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文章的结论部分概括了本项研究的主要认识成果。基于对个案的考察和分析,本文认为,乡镇财政一旦设立,它就会获得相应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就会彰显其扩张的本性;在我国传统的财政治理体制下,农村基层政府的财政扩张也即意味着农民负担的增长,这个过程通常会伴随着财政合法性的下降;在乡镇财政发展演变过程中,县乡财政关系和财政体制是造成乡镇财政扩张的重要因素;和农民负担、县乡财政关系等相比,乡镇财政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是影响乡镇财政合法性状况的更为根本的原因;本世纪初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对改善农村基层政府的财政合法性和政治合法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改革似乎尚未完全跳出传统的减负思路,并没有对财政治理体制进行系统性的改造,因此并没有彻底解决农村基层政府的财政合法性问题。文章最后对如何根本确立我国农村基层政府的财政合法性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农村公共财政制度是解决我国农村基层政府财政合法的治本之策。为此,首先应当理顺农村基层政府财政与国家财政以及与上级政府财政的关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时从制度上保障基层政府财政的公共性,使其真正成为民有财政、民治财政和民享财政;确立农村公共财政制度的具体路径应是从建立和是完善农村基层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开始。
王春娟[10](2007)在《县治的财政基础及其变化 ——对湖北一个县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聚天下之人,不可以无财;理天下之财,不可以无义。”如何聚财和理财,不仅是治国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县治的重点和难点。本文通过对湖北一个县财政基础的深入考察,探讨县治的财政基础及其变化,对县治财政基础的转换提出理论解释。与此同时,作者对分税制改革以来县级财政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提出增强县治财政基础的政策建议。财政收入按政府财政管理的不同可分为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财政收入总规模体现了不同时期县财政基础的强弱。财政收入结构的变化及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的此消彼长,反映了政府间财政关系及权力关系的变迁。县预算内收入的主要财源包括农业税类、工商各税和转移支付。农业税是我国最古老的一个税种。在传统社会中,农业税一直是国家的财政基础,是国家与农民之间联系的一个主要纽带。建国之初,我国实行“以农养工”的方针,国家通过对农村的资源汲取支持工业及整个国家的建设,农业税的比例相当高。由于中国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工业发展较快,建国后工商各税就成为县级财政的重要来源。改革以后,随着农村工商业的快速发展,工商税收成为财政的主体,农业税开始弱化。分税制后,由于中央把主要税源上收,把农业税留给地方,农业税的地位上升,不仅如此,为了获得更多的地方收入,县向农民收取各种“费”以增加财源来弥补县财政收入的不足,“以农养政”的局面在县乡基层政府表现最为明显。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进行,费被取消,农业税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农业税的终结,也意味着“以农立国”的终结。转移支付是县级财政的重要来源。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包干制时期,上级补助都是县比较重要的收入。分税制后,工商主体税源上收,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度下降。为了弥补财政缺口,稳定地方政权,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央加大了转移支付的力度,转移支付成为县的主要财源。尤其是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特别是农业税的取消,县财政对转移支付的依赖度更高。转移支付的强化,一方面是国家“以工补农”的直接体现,另一方面也说明分税制后财权的集中与强化,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的加强,县治财政进一步国家化。然而,转移支付并不足以弥补取消农业税给县级财政带来的缺口,且转移支付一直就是讨价还价的利益谈判机制,缺乏制度化;另外在中央不断调整税收划分的情况下,县的主体税种均先后成为共享税,且省也参与了其利益分割,县级财政没有自己的稳定的主体税种,因此造成县治财政的不稳定性和自主性的削弱。取消农业税后,县治所必须的维持自身运转和农村的公共服务提供问题都亟待解决。本文在最后对解决县治财政困境进行了一些探讨,即实行转移支付制度化和县级主体税种稳定化。稳定县的财政基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稳定整个国家政权基础的需要。
二、如何计算农业特产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计算农业特产税(论文提纲范文)
(1)多哈农业谈判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 ——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方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理论基础及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农业贸易理论基础 |
1.2.2 农业保护理论基础 |
1.2.3 关于多边农业贸易谈判的文献 |
1.2.4 研究不足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2 农业多边贸易谈判历程 |
2.1 引言 |
2.2 多哈谈判前的农业谈判 |
2.2.1 GATT农业谈判 |
2.2.2 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 |
2.3 多哈农业谈判取得的进展 |
2.3.1 多哈农业谈判框架协议 |
2.3.2 最新谈判进展及未决议题 |
3 多哈农业谈判模式草案的市场准入 |
3.1 农业模式草案的市场准入条款 |
3.2 我国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 |
3.3 农产品市场准入政策对我国的影响模拟分析 |
3.3.1 敏感产品和特殊产品的选择 |
3.3.2 “1-2-3”CGE模型 |
3.3.3 数据收集 |
3.3.4 对模型模拟冲击变量的确定 |
3.3.5 模拟结果 |
4 多哈农业谈判模式草案的国内支持 |
4.1 国内支持定义 |
4.2 农业模式草案中的国内支持条款 |
4.3 我国的国内支持 |
4.3.1 我国的国内支持的承诺 |
4.3.2 我国的国内支持政策的实施情况 |
4.3.3 我国国内支持的使用空间 |
4.4 国内支持政策的影响评估 |
4.4.1 我国近期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 |
4.4.2 数据处理和模型方案设计 |
4.4.3 模拟结果的分析 |
5 关于其他未决议题的分析 |
5.1 特殊保障机制 |
5.2 热带产品和优惠侵蚀 |
5.3 小结 |
6 结论和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1.1 市场准入 |
6.1.2 国内支持 |
6.1.3 未决议题 |
6.2 关于市场准入的政策建议 |
6.3 关于国内支持的政策建议 |
6.3.1 提高补贴政策利用的效率 |
6.3.2 对农业支持保护结构进行调整 |
6.3.3 适度保护我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 |
6.3.4 黄箱政策向绿箱政策转换 |
6.4 推动多哈农业谈判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2)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1.4 研究结论及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
2 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2.1 农业社会的基本特点 |
2.2 西方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2.2.1 西方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 |
2.2.2 西方农业社会的农业税收制度 |
2.3 中国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2.3.1 中国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 |
2.3.2 中国农业社会的农业税收制度 |
3 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3.1 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 |
3.1.1 工业化必然趋势 |
3.1.2 发达国家工业化的确立 |
3.2 发达国家工业化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
3.2.1 促进土地集中,实现土地制度变革 |
3.2.2 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进程 |
3.2.3 形成大农场与中小农场并存格局,优化农业组织结构 |
3.3 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 |
3.3.1 工业化前期的农业税收制度 |
3.3.2 工业化中期的农业税收制度 |
3.3.3 工业化后期的农业税收制度 |
3.4 现代工业化国家的农业税收制度 |
3.4.1 工业化国家的界定 |
3.4.2 现代工业化国家的农业经济 |
3.4.3 现代工业化国家的农业税收制度 |
3.5 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税收制度演变的规律性 |
4 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与农业经济、农业税收制度 |
4.1 中国的工业化进程 |
4.1.1 早期工业化阶段 |
4.1.2 社会主义初期工业化阶段 |
4.1.3 改革开放后的工业化阶段 |
4.2 中国工业化进程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
4.2.1 推动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4.2.2 推动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
4.2.3 促进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
4.2.4 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 |
4.2.5 农业就业人口的比重逐渐下降 |
4.2.6 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 |
4.3 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 |
4.3.1 中国近代农业税收制度 |
4.3.2 建国后至1978年的农业税收制度 |
4.3.3 改革开放后农业税制度的调整 |
4.3.4 农村税费改革从启动到全面推进 |
4.3.5 2005年以来农业税收制度:全面取消农业税 |
5 中国现行农业税收制度分析 |
5.1 现行农业税收制度的基本特征 |
5.2 现行农业税收制度的主要问题 |
5.2.1 收入原则分析 |
5.2.2 公平原则分析 |
5.2.3 效率原则分析 |
6 中国农业税收制度发展方向 |
6.1 中国现代农业发展前景 |
6.1.1 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
6.1.2 农业产业化经营 |
6.1.3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
6.1.4 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
6.1.5 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和转移 |
6.2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理论基础 |
6.2.1 国家参与农业收入分配的基本形式 |
6.2.2 价格分配分析 |
6.2.3 收费分析 |
6.2.4 地租分析 |
6.2.5 税收分析 |
6.3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税种设置 |
6.3.1 农业财产税 |
6.3.2 农业产品税 |
6.3.3 农业所得税 |
6.4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建立:应当遵循的原则与阶段性 |
6.4.1 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
6.4.2 应当经历的基本阶段 |
6.5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建立:应当进行的配套改革 |
6.5.1 农村乡镇机构改革 |
6.5.2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设 |
6.5.3 进行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布局的调整 |
6.5.4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中国农业税收法律制度改革构想(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及目的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赞成取消农业税的观点 |
1.2.2 不赞成取消农业税的观点 |
1.3 创新点、重点及难点 |
1.4 研究方法 |
第2章 农业税制相关理论 |
2.1 农业税制的基本概念 |
2.2 新中国农业税历史沿革 |
2.3 我国农业税性质辨析 |
第3章 农业税停征后的效应分析 |
3.1 农业税停征的正面效应 |
3.1.1 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
3.1.2 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
3.1.3 有利于缓解干群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3.2 停征的负面效应 |
3.2.1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增多 |
3.2.2 乡村财政运转更加困难 |
3.2.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面临困境 |
3.2.4 政府宏观调控空间越发狭窄 |
3.2.5 农业税取消后农业税收与其他税种衔接问题凸显 |
第4章 国外农业税收法律制度及启示 |
4.1 主要国家农业税收法律制度介绍 |
4.1.1 以农产品销售收入为课税对象,征收流转税 |
4.1.2 以农业收益为课税对象,征收所得税 |
4.1.3 以土地为课税对象,征收土地税或财产税 |
4.1.4 单独开征农业税 |
4.2 国外农业土地和涉农税制的分析与启示 |
4.2.1 大多数国家都对农业课征税收 |
4.2.2 生产力标准是检验农业税制优劣的唯一标尺 |
4.2.3 正确处理取予关系是建立新的农业税收政策的前提 |
第5章 我国新型农业税收制度的构想 |
5.1 我国新型农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
5.2 现阶段开征农业土地使用税的法律分析 |
5.2.1 现阶段开征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必要性 |
5.2.2 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基本思路 |
5.3 确定公平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 |
5.3.1 确定合理的免征额、税前扣除额和起征点 |
5.3.2 确定合理的税收减、免、缓政策 |
5.3.3 确定合理的税率 |
第6章 结论 |
6.1 论文的成果 |
6.2 论文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国家政策在农村的实践过程和逻辑 ——以农业特产税征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问题的提出——"政策不好还是干部不好" |
1 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 |
1.1 基本理论 |
1.2 文献综述和研究对象 |
2 农业特产税收缴的结构背景 |
2.1 "分税制+财政包干"——县乡财政背景 |
2.2 农业特产税的政策规定 |
3 农业特产税征收的基础条件 |
3.1 乡镇对村级精英的控制 |
3.2 农业特产税征收的重要逻辑起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
4 征收农业特产税的策略与逻辑 |
4.1 税费平摊——不可缺少的监控手段 |
4.2 农业特产税征收的过程与技术手段 |
4.3 "上清下不清"——税收缺口的处理 |
5 基层干部的实践逻辑——"名实分离"的理解方式 |
5.1 "文本"的表述 |
5.2 "变通"的逻辑 |
6 对基层政权的合法性的讨论 |
6.1 日常的反抗 |
6.2 寻求"上面的光" |
7 结论 |
后记 |
参考文献 |
附录1 D镇二00三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书 |
附录2 D镇2000年统筹税收任务 |
附录3 D镇2001年黄烟生产考核办法 |
附录4 中共D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其他文件 |
(6)近期中国主要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评估(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近期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简述 |
(一) 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
(二)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 |
(三) 良种补贴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3) |
三、数据处理和模拟方案设计 |
(一) 模型和产品分组 |
(二) 模拟方案 |
1.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方案。 |
2.取消农业税和实施四项补贴政策的综合方案。 |
3.WTO规则允许的最大国内支持――“微量允许”方案。 |
四、模拟结果分析 |
(一) 对中国谷物生产的影响 |
(二) 对中国谷物贸易的影响 |
(三) 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
(四) 对“微量允许”方案的影响的再讨论 |
五、小结 |
(8)烟叶专卖品的市场化改革及政策调整取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市场化研究现状 |
1.2.1 中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 |
1.2.2 中国农产品市场体制进程 |
1.3 国内外烟叶经济研究 |
1.3.1 我国烟叶经济政策 |
1.3.2 国外烟叶经济政策 |
1.4 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问题 |
1.5 研究的逻辑思路和技术路线 |
1.6 资料来源 |
1.7 本研究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政府管制理论及烟草专卖体制的实施 |
2.1 政府管制的定义 |
2.2 政府管制的历史考察 |
2.2.1 大工业时代的管制更替 |
2.2.2 现代管制确立和扩张 |
2.2.3 以私有化为导向的放松管制 |
2.2.4 引入竞争的管制改革 |
2.2.5 当代管制的发展趋势 |
2.3 政府管制理论 |
2.3.1 政府管制的公共利益论 |
2.3.2 政府管制的俘获理论 |
2.3.3 政府管制的理论模型 |
2.3.4 政府管制的其他理论 |
2.4 政府管制的模式 |
2.4.1 许可证制度 |
2.4.2 价格管制 |
2.5 烟草政府管制背景及实施 |
2.6 小结 |
第三章 专卖管制的烟叶市场运行分析 |
3.1 我国烟叶生产的SCP分析 |
3.1.1 市场结构分析 |
3.1.2 市场行为分析 |
3.1.3 市场绩效分析 |
3.2 烟叶运行的市场化探索 |
3.2.1 烟叶市场化主要体现对市场需求的适应 |
3.2.2 烟叶市场化探索在不断延伸 |
3.2.3 烟叶市场化进程中的主要问题 |
3.3 烟叶运行的市场化主要特征 |
3.4 烟叶经济运行面临的问题 |
3.4.1 政府管制下计划额度分配与烟农市场化生产主体地位不适应 |
3.4.2 烟叶收购价格的僵硬性导致烟叶生产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
3.4.3 烟叶市场主体地位不明确 |
3.4.4 烟叶税制改革带来了新问题 |
3.4.5 烟农收入偏低 |
3.5 小结 |
第四章 烟叶管理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 |
4.1 制度变革方式 |
4.1.1 制度变革回顾 |
4.1.2 制度变革的前提条件 |
4.1.3 专卖制度不适应性及其争论 |
4.2 烟叶管理体制的国际比较 |
4.2.1 国外各主产国的烟叶生产与流通体制 |
4.2.2 从国际比较中看我国烟叶管理体制的改革 |
4.3 烟草专卖的渐进式改革 |
4.4 深化改革:建立市场—计划型的内圆外方的烟叶运行体制 |
4.5 小结 |
第五章 烟叶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总体设计 |
5.1 重塑烟草行业的市场主体 |
5.1.1 地方市场分割成因与烟草专卖制度下的市场 |
5.1.2 烟草行业现行工商管理体制改革进程 |
5.1.3 重塑市场竞争主体推动全国烟草统一市场的形成 |
5.2 建立严格的市场-计划型烟叶管理体制 |
5.3 建立全国统一的烟叶资源大市场 |
5.4 重塑烟叶生产经营主体 |
5.4.1 确立地市级烟草公司的烟叶生产经营主体地位 |
5.4.2 健全合同制,确立烟农的烟叶生产主体地位 |
5.5 建立协调一致的工商互动机制 |
5.6 小结 |
第六章 烟叶价格政策调整机制 |
6.1 烟叶价格基本情况 |
6.1.1 烟叶收购价 |
6.1.2 烟叶调拨价 |
6.2 烟叶定价的国际比较 |
6.3 不同农产品价格形成的比较 |
6.4 烟叶收购价格应继续实行国家干预政策 |
6.5 烟叶调拨价加快市场化步伐 |
6.6 小结 |
第七章 烟叶税制改革的经济分析 |
7.1 我国税收制度现状及改革思路 |
7.1.1 我国现行税制体系及税收现状 |
7.1.2 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
7.1.3 涉及烟草行业的税收制度 |
7.2 烟叶税改革对烟叶的影响 |
7.2.1 烟叶税的演变过程 |
7.2.2 烟叶农特产税的影响 |
7.2.3 取消农特税的经济学分析 |
7.3 烟叶农业特产税改革政策思考 |
7.4 小结 |
第八章 烟叶的支持政策分析 |
8.1 强化政府管制 |
8.1.1 坚持控制总量的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计划 |
8.1.2 完善烟叶收购合同制,建立政府管制的良好模式 |
8.2 推进烟叶市场体系建设 |
8.2.1 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市场的主导作用 |
8.2.2 建立烟叶生产市场化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 |
8.2.3 积极推进烟叶保险 |
8.2.4 提高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
8.3 建立烟叶生产的规范化管理手段 |
8.3.1 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加强烟田基础设施建设 |
8.3.2 积极推进烟叶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立烟叶质量保证制度 |
8.4 建立高素质的烟叶技术推广队伍和新型烟农队伍 |
8.4.1 加强烟叶基层队伍建设 |
8.4.2 加强烟农队伍建设 |
8.5 合理界定地市级公司、县级烟草部门和基层站(点)的职能 |
8.6 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政策性建议 |
9.1 结论 |
9.2 政策性建议 |
9.2.1 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
9.2.2 烟叶价格改革 |
9.2.3 烟叶税制改革 |
9.2.4 专卖体制烟叶市场化平稳发展的具体措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9)“财政下乡”:农村基层政府财政合法性问题研究 ——对我国乡镇财政设立以来刘乡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由和选题的意义 |
1、对农村调研实践经历的感悟 |
2、理论依据及其价值 |
3、现实关怀及其意义 |
二、"财政下乡":本项选题的客观依据 |
三、相关研究成果的梳理 |
四、分析工具和主要概念 |
1、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经济分析法 |
2、财政合法性及其与政治合法性的辩证关系:一个具体的分析工具 |
五、研究方法 |
六、本项研究的特色和创新 |
七、论文叙述结构 |
第一章 个案乡概况及其类型特点 |
一、个案乡所在的县域概况 |
1、自然地理概况 |
2、社会经济概况 |
3、农民生产和生活状况 |
二、个案乡概况 |
1、刘乡自然地理概况 |
2、刘乡社会经济概况 |
3、乡村治理体系 |
三、个案乡的类型特点 |
1、刘乡所属的经济类型特点 |
2、刘乡的社会文化特点 |
3、刘乡的政治控制特点 |
第二章 从集中型财政到"分灶吃饭":乡镇财政的建立及其早期运行特点(1984-1988) |
一、集中型财政的建立及其沿革 |
1、我国集中型财政的建立 |
2、集中型财政的演变 |
3、国家对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 |
4、我国集中型财政的经济和政治基础 |
5、集中型财政之下的平原县财政 |
二、集中型财政制度下的农村人民公社分配关系 |
1、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
2、农村人民公社的分配关系 |
3、公社分配制度的特点 |
4、刘公社的分配状况 |
5、刘公社的征购派购任务 |
6、对公社财政合法性的认识 |
三、集中型财政的变革与"财政下乡" |
1、从集中型财政到分级包干型财政 |
2、"财政下乡":我国乡镇财政的建立 |
四、刘乡财政的早期发展 |
1、统收统支:"财政下乡"之初乡镇财政的特点(1984-1985) |
2、"分灶吃饭":乡镇财政发展的走向(1986-1988) |
3、"土地承包费":对集体提留的新解释 |
4、刘乡早期财政的特点 |
第三章 失去平衡的财政关系:财力上收、事权下移和乡镇财政收入的快速增加(1989-1994) |
一、乡镇金库的建立及其意义 |
1、刘乡金库的建立 |
2、乡镇金库建立的意义 |
二、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与乡镇财政的弱势地位 |
1、财政体制的内部调整 |
2、财政管理体制的更替 |
3、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对乡镇财政的影响 |
三、县财政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直接抽取 |
1、县财政提取的各种"基金" |
2、临时性集资 |
四、事权下移 |
1、镇管理体制改革与事权下移 |
2、乡管理体制改革及其对乡镇财政的影响 |
五、乡镇自筹资金的快速增长趋势与5%的限额规定 |
1、经常性的乡镇集体提留 |
2、5%的限额规定 |
3、乡镇范围内的临时性资金提取 |
六、乡镇预算外财政的扩张 |
1、划生育"三费一款" |
2、土地管理部门的收费与罚款 |
3、乡组织预算外收入的其它尝试 |
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特点 |
1、收支管理体制的特点 |
2、政运行机制的特点 |
八、由乡镇财政所引发的社会冲突 |
第四章 监督缺失之下的财政膨胀:乡镇财力的畸形增长与乡镇财政的合法性危机(1995-1998) |
一、对乡镇财政监督的缺失 |
1、来自上级的财政监督 |
2、来自同级人大的监督 |
3、自下而上的监督 |
二、监督缺失之下的乡镇财力的畸形增长 |
1、自筹收入的快速膨胀 |
2、预算外收入居高不下 |
3、预算内收入的增长 |
4、颠倒的财政收入结构 |
三、农民家户经济及其税费负担 |
四、财源培养与乡镇政府的经济功能 |
五、财政汲取机制、措施及其与国家政策的偏离 |
1、税费任务的分配机制 |
2、政府职能部门继续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办法 |
3、"放水养鱼" |
4、不合理摊派与超标准收费 |
5、强化对村干部的控制 |
6、利用其他社会关系资源 |
7、运用暴力手段征收 |
8、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税费征收 |
六、监督缺失之下的乡镇财政支出 |
1、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 |
2、财政支出中的腐败现象 |
3、财政支出管理中存在的其他主要问题 |
七、乡镇财政合法性危机的增长 |
1、"清欠"成为重要的财政话语 |
2、财政征收成本明显增加 |
3、税费征收频繁,持续时间长 |
4、在税费征收中,乡政府走到了冲突的前台 |
5、因财务和农民负担引发的集体上访案件增加 |
第五章 农民的经济承受力与政府的政治承受力:乡镇财力增长的双重限度(1999-2001) |
一、乡镇财力的增长与农民的经济承受力 |
1、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变缓 |
2、乡镇财力增长与农民的经济承受力的关系 |
二、乡镇财力的增长与政府的政治承受力 |
1、世纪之交的农村基层政府合法性 |
2、乡镇财力的增长与基层政府的政治承受力 |
三、双重约束之下的乡镇财政 |
1、村提留和乡统筹提取额有所下降并趋于稳定 |
2、面向全乡农民的各种税费征收任务依然居高不下 |
3、预算外收入相对稳定并略有增长 |
四、传统财政汲取方式的延续与强化 |
1、进一步强化对村干部的经济诱导和政治控制 |
2、强制性征收措施与依法清欠并用 |
3、"借严打东风" |
4、"买卖税款" |
5、《乡规民约》:罚款成为一种重要的财政汲取方式和乡村治理方式 |
五、对财政支出管理的不同解读 |
1、"一把手"对财政支出管理的理解 |
2、一般干部对财政支出的猜测 |
3、财政人员对财政支出管理的解读 |
六、乡镇财政合法性危机的扩散 |
1、从公众对政府及政府财政的态度和行为看 |
2、从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看 |
第六章 转型中的乡镇财政:农村税费改革及其主要缺失(2002-2005) |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必然性 |
1、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
2、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条件 |
二、刘乡税费改革的进程 |
1、第一阶段:"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2002-2003) |
2、第二阶段:农业税降点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004) |
3、第三阶段:取消农业税并继续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005-) |
三、乡镇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内在冲动与措施 |
1、利用"一事一议"变相集资 |
2、政府职能部门的财政扩张 |
3、殡葬改革:新的财政增长点 |
4、违规集资的冲动 |
四、农村税费改革的效应 |
1、农村税费改革的经济效应 |
2、农村税费改革的社会政治效应 |
3、乡镇财政功能的相对萎缩 |
4、对农村工作的其他消极影响 |
五、乡镇财政收入结构的现代转型 |
1、从抽取到补给:农村财政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 |
2、乡镇财政收入结构的现代转型 |
六、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缺失 |
1、收入体制改革不彻底 |
2、政府职能部门的收支管理有待规范 |
3、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基本未触及 |
4、县乡财政关系和财政管理体制有待改进 |
结论与讨论 |
一、本项研究的基本结论 |
1、乡镇财政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特点 |
2、县乡财政关系和财政体制是制约乡镇财政发展的外在条件 |
3、农民负担状况是影响乡镇财政合法性和乡镇政府合法性的重要变量 |
4、财政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是影响乡镇财政合法性状况的决定性因素 |
5、农村税费改革提升了乡镇财政的合法性,但并未根本解决其合法性问题 |
二、进一步的讨论:根本确立我国农村基层政府财政合法性的核心方案 |
1、根本确立乡镇财政合法性的重要性 |
2、解决乡镇财政合法性的外部条件 |
3、解决乡镇财政合法性的核心问题 |
4、根本确立乡镇财政合法性的具体路径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县治的财政基础及其变化 ——对湖北一个县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二、相关研究及进展 |
三、本文的逻辑与方法 |
四、个案县的基本情况 |
五、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二章 财政收入的总体规模及其变化 |
一、财政收入的总体规模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财政收入 |
(二) 包干制时期的财政收入 |
(三) 分税制时期的财政收入 |
二、预算内收入及其变化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预算内收入 |
(二) 包干制时期的预算内收入 |
(三) 分税制时期的预算内收入 |
三、预算外收入及其变化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预算外收入 |
(二) 包干制时期的预算外收入 |
(三) 分税制时期的预算外收入 |
四、预算内、外收入的协整分析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预算内、外收入的协整检验 |
(二) 包干制时期预算内、外收入的协整分析 |
(三) 分税制时期预算内、外收入的关系 |
(四) 三个时期的比较与分析 |
第三章 农业税的变化及其终结 |
一、建国以后农业税的总体变化 |
(一) 绝对数量及变化趋势 |
(二) 相对份额及变化趋势 |
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农业税 |
(一) 建国初的农业税及其变化 |
(二) 七十年代的农业税 |
三、包干制时期的农业税 |
(一) 农业税收演变的背景 |
(二) 农业税的弱化 |
四、分税制时期的农业四税 |
(一) 农业四税的总体状况 |
(二) 农业税和费 |
(三) 农业税的终结 |
第四章 工商各税的扩张及其变化 |
一、建国以来工商各税的总体变化 |
(一) 绝对数量的增长 |
(二) 相对地位的变化 |
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工商各税 |
(一) 工业发展的概况 |
(二) 工商税制的演进 |
(三) 工商各税的发展 |
三、包干制时期的工商各税 |
(一) 工商各税的扩张 |
(二) “利改税”的改革 |
四、分税制时期的工商各税 |
(一) 分税制的改革 |
(二) 工商各税的结构分析 |
第五章 转移支付的发展及其强化 |
一、建国以来转移支付的总体变化 |
(一) 绝对数量的上升 |
(二) 相对份额的波动 |
二、分税制以前的上级补助 |
(一)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上级补助 |
(二) 包干制时期的上级补助 |
三、分税制后的转移支付 |
(一) 财政自给率的降低 |
(二) 转移支付的强化 |
(三) 三个时期的总体比较 |
第六章 财政收入的征管体制 |
一、工商税费的征收 |
二、农村税费的征收 |
(一) 税费改革前的农村税费征收 |
(二) 税费改革后的农税征收 |
三、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 |
(一) 省直管县 |
(二) 乡财县管 |
第七章 讨论:县治的财政基础 |
一、“以农立国”的终结 |
二、财政的国家化与地方的自主性 |
三、财政变化的制度基础和内在逻辑 |
四、寻求县治财政基础的稳定 |
(一) 转移支付制度化 |
(二) 县属主体税种稳定化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如何计算农业特产税(论文参考文献)
- [1]多哈农业谈判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 ——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方法[D]. 韩非非. 大连理工大学, 2015(03)
- [2]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研究[D]. 郭慧丽. 东北财经大学, 2012(06)
- [3]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与林地可持续经营[J]. 《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政策问题研究》课题组. 林业经济, 2010(08)
- [4]中国农业税收法律制度改革构想[D]. 刘金玲. 东北大学, 2010(04)
- [5]国家政策在农村的实践过程和逻辑 ——以农业特产税征收为例[D]. 刘岳. 华中科技大学, 2010(11)
- [6]近期中国主要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评估[J]. 周应恒,赵文,张晓敏. 农业经济问题, 2009(05)
- [7]为“三农”鼓与呼——参与农村税费改革的几点感想[J]. 樊晓民. 西部财会, 2008(05)
- [8]烟叶专卖品的市场化改革及政策调整取向[D]. 王现军.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7(06)
- [9]“财政下乡”:农村基层政府财政合法性问题研究 ——对我国乡镇财政设立以来刘乡的调查与思考[D]. 任宝玉. 华中师范大学, 2007(04)
- [10]县治的财政基础及其变化 ——对湖北一个县的实证分析[D]. 王春娟. 华中师范大学, 2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