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TO与中国经济法制建设(论文文献综述)
谷川[1](2017)在《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研究》文中提出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经贸交往的紧密性,推动了中国两岸四地法律制度间交流与合作的发展。以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and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Mainland and Macau Closer Economic and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内地与澳门)以及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达成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ECFA)为代表的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合作规则,提高了调整四地经贸交往法律制度间的协同配合能力,并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了各方经贸往来的发展需求。按照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的“存在”、“效果”以及“发展”这一线索,论文分为三大部分,共8章。其中第一部分“存在”论,涵括了论文的第2、3章,着重论述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在文本规范与运行实践上的存在及其法学理论意义;第二部分“效果”论,涵括了论文的第4、5、6章,该部分将作为“法律个体”意义上的合作规则,放到了调整与影响四地经贸交往的既有制度(主要是四地的各方法律制度与WTO规则)这一“法律群体”环境中,描述与分析了合作规则的“外在效果”——对于既有法律制度的影响,以及其“内在效果”——合作规则自身在既有法律制度“群体”影响下的功能表现与它所具有的多重法律属性,进而分析指出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与既有法律制度相互接触、交往过程中,在事实与制度层面上的效果表现;第三部分“发展”论,则为论文的第7章,主要分析与预测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在未来可能的走势,并阐释了四地各方通过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实践,在价值与目标层面上的发展追求。除此之外,另有第1章“导论”与第8章“结论”作为论文的首尾部分。第1章是论文的导论,阐述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现实需求、含义界定、研究意义、文献述评以及研究方法与文章结构安排等方面的内容,并为以下各章节的研究进行了铺垫。第2章研究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制度模式、文本内容、规则结构以及体系表征等方面在分析法学上的意义,进而指出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法律协调机制——合作规则,是一种相对独立于四地法律制度的规则体系。第3章主要分析了合作规则的创制、适用以及执行监督等具体机制及其运作实践。对合作规则的创制分析,指出了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生成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来源;对合作规则适用与执行监督的分析,则反映出四地的各方在履行合作规则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及相互间的影响。合作规则的创制与合作规则的适用及执行监督实践,分别形成了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在“规则确立”与“规则实践”上的两个不同层面,二者间的互动与平衡成为了推动合作规则发展变化的重要原因。第4章关注了合作规则对于既有法律制度的影响:一方面,它推动了四地法律制度在经贸交往调整上的“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合作规则形成了在两岸四地间以WTO规则为平台的“区域化”经贸法律规则体系。这种影响的效果,不同程度上使调整四地经贸往来的既有法律制度呈现出了目标趋同化、规则公平化以及交往紧密化的特点。第5章分析了合作规则的功能表现:在调整对象上,它既涵括了对四地经贸交往秩序的进一步确认与维护,又对四地法律制度进行了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在法律模式上,合作规则呈现出了对四地经贸交往法律调整的创新、沟通功能;在法律发展上,合作规则实现了调整四地经贸交往的法律制度由先前的单边化、全球化朝着一体化、区域化的模式转变,进一步满足了四地经贸交往的发展需求。第6章讨论了合作规则的多重法律性质:它既是国内法上的经贸行政协议,又涉及到了WTO规则下成员间区域贸易协定的范畴,同时,合作规则还是两岸四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且一定程度上在四地间经贸合作中具有了代表经济共同体利益的基础性规范属性。合作规则的多重法律性质,进一步表明了法律全球化对于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及其机制的深刻影响。第7章通过对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运作实践的关注,从影响法律发展的因素这一视角,提出了合作规则未来发展的目标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合作规则有关的制度性安排及组织化建设问题。论文的结论(第8章)认为,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的“存在”,体现了合作规则由“制度安排”到“规则体系”的完善过程;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的“效果”,反映了调整四地经贸交往的法律制度从“法律共存”到“法律合作”的状态转变;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的“发展”,则是通过进一步促进四地法律制度、WTO规则以及既有合作规则间经贸管理制度资源的优化配置,体现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法律协调机制正逐步朝着“利益共同体”的规则导向发展变化。
陈利强,屠新泉[2](2015)在《中国涉外经贸法治建构论——以中国入世与上海自贸区为视角》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自上而下借鉴和移植外国法与国际条约法的方式逐步推进涉外经贸领域法制/法治建设,以此践行涉外经贸法制/法治建构之路。中国入世开启的法治建构可以称之为"条约驱动型法制/法治建构模式",而中国入世之前及上海自贸区建立之后的法制/法治建构可以称之为"自主推动型法制/法治建构模式"。两种模式既是相通的,但又有各自特点。在加快实施"双轨制贸易自由化战略"的背景下,我国应当把握主要原则、优化路径依赖,通过三项制度创新落实涉外经贸法治建构的重要任务,即协同推进两种法制/法治建构模式,为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而不懈努力。
杨松[3](2010)在《WTO与中国经济法制度的发展》文中研究指明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本课题是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交叉研究,以中国加入WTO六周年为切入点,通过分析WTO这一重要的国际条约给中国国内的经济法律制度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从经济法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资源环境法、社会保障法等领域研究了中国当下经济法律的立法走向、实施效果及其社会功能。
马方方[4](2010)在《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进程中的美国因素》文中研究指明经济民主问题一直是影响美国对华经贸政策的重要因素。中美建交以来,美国国内围绕中国最惠国待遇的年度审议以及长达数十年之久的中美WTO谈判,乃至当前美国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否认,其主要根源之一即在美国认为中国“经济民主水平”不达标。在美国看来,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民主,不符合其所倡导的以私有化和自由化为核心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借助经济民主问题影响对华经贸政策,已成为美国对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旨在深入剖析经济民主问题的实质及美国对华经贸政策的走向,就美国因素与中国经济民主进程进行关联性分析,并对中国新时期经济民主建设过程中如何应对美国的挑战提出政策性思考。论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在明确界定经济民主内涵的前提下,总结回顾了西方学者对经济民主的理论探索,他们提出的“工人参与企业管理、突出民主原则在社会经济制度构筑中的重要性”等一些基本理念对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完善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但西方经济民主理论因始终未脱离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窠臼,并与社会实践相脱离,作为一种纯理论主张,显然具有一定空想性。以此为铺垫,本文深入探讨了指导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建设的理论航标——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并概括总结了新的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发展。第二章分析了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与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进程的密切关联,以及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作用。在此基础上,归纳概括了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其中成就包括:实现了经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民主变革,具体表现在生产管理的民主化、价格管理的民主化、贸易体制管理的民主化、国有企业管理的民主化;通过三次修宪和《物权法》、《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各种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经济民主法律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起来;经济民主所内含的自由、平等和参与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公众民主意识大幅度提升。问题主要有:政府职能与经济民主发展新阶段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垄断领域改革的相对滞后;社会信用体系的残缺不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方式仍然有着较强的惯性等,这些都对经济民主的发展造成巨大阻力。从发展的角度来讲,中国经济民主进程的全面完成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从改革的角度来讲,建设经济民主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任何实践成果都是一定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的产物,离不开相应的时代背景。中国经济民主进程不仅受制于国内因素,也与国际环境息息相关。其中,美国——当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是对中国经济民主进程影响最直接和最大的外部因素。以推进西方民主为全球战略目标的美国,一直以来对中国民主现状存在偏见;随着中美经贸关系的日趋紧密,主张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的美国更是对中国的经济民主现状屡屡发出微词,以实现其与中国进行经贸往来时的利益最大化。在这种错误理念的暗示下,美国各阶层虽然可以部分认识到中国经济民主建设所取得的进步,但更大程度上他们关注的是中国经济民主所存在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扩大化,进而对中国经济民主现状形成种种错误的认知。此为论文第三章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在总结美国对华经济民主状况认知的基础上,论文第四章从政治、文化、经济、战略等几大层面分析了美国介入中国经济民主进程的深层次根源。在此基础上,论文第五章归纳概括了美国给中国经济民主进程所带来的正负影响:一方面,在意识形态差异和主导权之争的双重作用下,美国通过对华输出民主和鼓吹新自由主义,给中国经济民主进程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美国在政府经济管理体制、企业管理文化、反垄断立法等相关领域的经验却非常值得中国借鉴,加之新时期中美经济的相互开放和彼此渗透又有助于增强中国市场主体的经济民主意识,这对于加速推进中国的经济民主进程意义重大,可称之为美国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此外,本章结合中美WTO谈判,重点分析了美国因素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程中的作用。以此作为案例,主要是因为中国的整个入世过程其实也是经济民主建设取得飞速进展的过程,而中美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的讨价还价也正是美国对中国经济民主进程施加影响的一个折射。第六章,中国经济民主进程中的对美战略。美国对中国经济民主进程所产生的正负双重影响,使其不可避免地成为最重要的外部因素。如何应对新时期美国对中国经济民主进程的介入及影响,是本章讨论的核心议题。结论,论文在总结以上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概括分析了经济民主问题对未来中美经贸关系的影响,并对中美在中国经济民主建设上的合作潜力及限度进行了展望,为中国如何利用美国的积极影响、化解消极影响及促进中国经济民主建设与中美经贸关系的良性互动提供了一些政策性建议:如继续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经济民主之路;积极开展对美经济外交,促进中美经济良性互动;利用美国对华经贸政策中的积极因素,力促中美经贸关系走向机制化等。唯有如此,才能为中国的经济民主建设创造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抓住机遇,以推进中国的经济民主进程更好更快地发展。
王春晖[5](2005)在《WTO与中国法制建设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国际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对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2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有效利用国际经贸规则,趋利避害,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的优势,保持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加入WTO对我们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中国市场经济历经改革开放20年的洗礼,已经日渐成熟,而中国的法制所面临的问题却显得更加严峻。本文对于WTO及我国的法律制度做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对于我国未来的法制发展和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
冯彦君[6](2004)在《WTO·有限政府·现代经济法》文中提出加入WTO,对中国经济法及其研究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深层次上促进了中国经济法的现代转型和经济法理念的更新。WTO规则对经济法的影响和作用主要是通过约束成员国政府而间接实现的。经济法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的法律体系,所以政府职能的强度和界域的变化必然会直接影响经济法的内容与走向。在WTO规则作用下,有助于塑造有限政府角色而不是否定政府的作用,因而,加入WTO促进了中国经济法的现代转型而不是宣判了经济法的死刑。
宋海燕[7](2004)在《现代市场经济与中国法治基础建设问题的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论述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及我国经济发展道路的选择,着重阐述了现代法制建设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联系,分析了我国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我国现代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对策思考,明确得出现代中国必须走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之路。
顾华详[8](2004)在《论WTO体制下的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建设》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 ,但在WTO体制下 ,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 ,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不断受到新的挑战 ,同时也存在不断发展与完善的机遇。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WTO体制相适应 ,还必须坚持从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的一般规律出发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出发 ,从我国经济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赢得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 ,构建经济法律体系 ,加强对微观经济行为的调整与规范 ,注意处理好立法中的几类关系 ,重视设计应对WTO挑战的具体策略。
张丽娟,马金峰[9](2003)在《WTO规则的适用对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影响》文中研究指明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Organization简称WTO)是当今世界上全面规范、调整各国贸易与贸易关系的全球性贸易组织。WTO规则本身是反映当今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一套系统的法律和法规。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使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既面临着挑战,又存在着机遇。
陶伦康[10](2003)在《WTO与中国经济法的构建》文中指出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形成及经济法学科的出现,是20世纪各国立法和法学领域中发生的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它引起了法的体系和法律学科体系的变化,对国家法制、社会经济生活和法学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加入WTO之后,如何来构建中国的经济法体系、走法制经济之路。这是中国经济法学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所面临的任务。本文从分析WTO规则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法律原则入手,通过对中国传统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反思,阐述了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的立足点:遵循世贸规则与扎根中国国情并重,并以此为基础来构建中国经济法理论体系:规制政府行为与规制市场行为并举。同时,根据立足国情,顺应世情的原则,对在中国如何走法制经济之路,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二、WTO与中国经济法制建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WTO与中国经济法制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1)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
1.1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法律协调概述 |
1.1.1 两岸四地经贸交往的法律调整与协调实践 |
1.1.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含义界定 |
1.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研究的实践意义 |
1.3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研究文献述评 |
1.3.1 内地研究文献述评 |
1.3.2 港澳台及海外研究文献述评 |
1.3.3 研究文献综合评价 |
1.4 研究方法与文章的结构安排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文章的结构安排 第2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制度安排 |
2.1 两岸四地法律协调的现状及其模式分析 |
2.1.1 区际私法的协调模式 |
2.1.2 各方自身调整的协调模式 |
2.1.3“项目”合作的协调模式 |
2.1.4 通过参与国际规则的协调模式 |
2.1.5 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协调模式 |
2.1.6 不同法律协调模式对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影响 |
2.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制度化表现 |
2.2.1 作为法律协调机制的两岸四地经济合作规则 |
2.2.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基础性规则 |
2.2.3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派生性规则 |
2.3 体系性视角下合作规则的法律表征分析 |
2.3.1 实在法的体系性及其理论释评 |
2.3.2 合作规则体系性中的规则结构分析 |
2.3.3 合作规则体系性中的效力层次分析 |
2.3.4 合作规则体系性中的内容调整分析 |
2.4 合作规则的分析法学意义:一种新的法律规则体系 第3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机制运作 |
3.1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规则的创制分析 |
3.1.1 合作规则的缔结主体分析 |
3.1.2 合作规则的创制依据分析 |
3.1.3 合作规则的变动机制分析 |
3.1.4 合作规则的解释机制分析 |
3.1.5 小结 |
3.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规则的适用分析 |
3.2.1 合作规则的适用机制:“规则”导向还是“权力”导向? |
3.2.2“权力”导向适用机制的功能表现 |
3.2.3 合作规则适用机制与既有法律制度适用机制的关系 |
3.3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规则的执行监督分析 |
3.3.1 组织视角下合作规则执行监督机制的表现 |
3.3.2 执行监督机制对创制机制与适用机制的协调 |
3.3.3 四地经贸主管部门在合作规则执行监督机制中的作用 |
3.4 合作规则的创制与运行:在“规则确立”与“规则实践”之间 |
3.4.1 合作规则的创制:法律协调的“规则确立” |
3.4.2 合作规则的运行:法律协调的“规则实践” |
3.4.3 法律协调“规则确立”与“规则实践”关系的互动与平衡 第4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对既有法律制度的影响 |
4.1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对四地法律制度的影响 |
4.1.1 跨越两岸四地的开放性经贸规则体系 |
4.1.2 合作规则与四地法律制度间的竞争性分析 |
4.1.3 两岸四地法律制度对合作规则的转化 |
4.1.4 法律资源供给的一体化调配:由“分散”到“整合” |
4.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对WTO规则的影响 |
4.2.1 作为客观连结纽带的WTO规则 |
4.2.2 WTO规则对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影响及不足 |
4.2.3 合作规则在WTO规则下的协调创新表现 |
4.2.4 全球化背景下的区域性法律机制:法制创新与发展的动力 |
4.3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对既有法律制度影响的效果分析 |
4.3.1 法律目标的趋同化 |
4.3.2 法律规则的公平化 |
4.3.3 法律交往的紧密化 第5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功能分析 |
5.1 经贸秩序的确认维护功能 |
5.1.1 对四地经贸交往秩序的确认 |
5.1.2 对四地经贸交往秩序的维护 |
5.2 制度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 |
5.2.1 作为制度资源的“法律市场” |
5.2.2 制度资源优化的现实需求 |
5.3 法律规则的创新沟通功能 |
5.3.1 法律演进与规则创新 |
5.3.2 合作规则的创新沟通功能 |
5.4 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协同功能 |
5.4.1 四地各方对经贸交往法律调整的协同局限 |
5.4.2 合作规则对四地经贸交往法律规制的协调 |
5.5 区域性环境中的法律发展功能 |
5.5.1 合作规则发展的区域性基础 |
5.5.2 合作规则发展的区域性主导功能 |
5.6 小结 第6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的多重属性 |
6.1 国内法上四地政府间的经贸行政协议 |
6.1.1“一国两制”、“一个中国”的国内法符号 |
6.1.2 国内法上行政协议的考察与分析 |
6.1.3 作为经贸行政协议的合作规则 |
6.2 WTO规则下成员间区域贸易协议 |
6.2.1 缔结主体在WTO规则下的法律地位 |
6.2.2 合作规则法律效力的国际法约束力 |
6.3 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规则 |
6.3.1 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制度表现 |
6.3.2 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协调的目标 |
6.3.3 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协调的落实机制 |
6.4 作为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基础性规范 |
6.4.1 不同视角下基础性规范的理论表现 |
6.4.2 合作规则在四地经济合作中的基础性规范属性 |
6.5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规则多重属性的原因分析 |
6.5.1 全球化对合作规则法律性质的影响 |
6.5.2 对合作规则国际法性质的进一步反思 第7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未来发展:反思与建设 |
7.1 影响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未来发展的因素 |
7.1.1 经贸交往需求的因素 |
7.1.2 社会保障基础的因素 |
7.1.3 政治关系环境的因素 |
7.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未来发展的目标定位 |
7.3 两岸四地整体性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制度性安排 |
7.3.1 整体性经济合作的法律协调 |
7.3.2 整体性与经济相关方面合作的法律协调 |
7.4 两岸四地整体性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组织化建设 |
7.4.1 法律协调的组织化建设与效率 |
7.4.2 法律协调的组织化建设与正当性 第8章 结论 |
8.1 法律协调机制的存在:由“制度安排”到“规则体系”的完善 |
8.2 法律协调机制的效果:由“法律共存”到“法律合作”的转变 |
8.3 法律协调机制的发展:迈向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共同体规则”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2)中国涉外经贸法治建构论——以中国入世与上海自贸区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命题的缘起 |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涉外经贸法制/法治建构路径及模式 |
(一)“条约驱动型法制/法治建构模式” |
(二)“自主推动型法制/法治建构模式” |
(三)对两种涉外经贸法制/法治建构模式的简评 |
三、未来我国涉外经贸法治建构的基本设想 |
(一)涉外经贸法治建构的主要原则 |
1.《决定》要求的三项政治原则 |
2.WTO规定的四项专业/技术原则 |
(二)涉外经贸法治建构的路径优化 |
1.重构条约缔结制度:为私人参与国际经贸条约和协定缔结建立制度化通道 |
2.构建社会参与机制:让社会力量参与自由贸易园(港)区涉外经贸法治建设 |
(三)涉外经贸法治建构的重点任务 |
1.建立国际经贸条约和协定谈判与签署前评估制度 |
2.建立自由贸易园(港)区涉外经贸法治评估制度 |
3.建立国家涉外经贸政策与法治咨询制度 |
四、结语 |
(4)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进程中的美国因素(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创新之处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经济民主概论 |
第一节 经济民主概念的界定 |
一、“民主”词义辨析 |
二、经济民主的起源和内涵 |
第二节 西方经济民主理论概述 |
一、近代社会的“工业民主”和“改良主义”——西方经济民主理论的产生 |
二、现代社会的“学术争鸣”——西方经济民主理论的发展 |
第三节 中国思想界的经济民主思潮 |
第四节 独具中国特色的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及其丰富发展 |
一、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及理论渊源 |
二、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中国特色及其当代价值 |
三、新的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发展 |
第二章 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发展进程及现况 |
第一节 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建设的时代背景分析 |
一、经济市场化的全球效应 |
二、中国经济市场化的必然性 |
三、经济市场化背景下的经济民主诉求 |
第二节 新时期中国建设经济民主的必要性分析 |
一、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和谐离不开经济民主的发扬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运行离不开经济民主的支持 |
三、经济民主有助于社会主义经济法制的完善 |
四、经济民主的发展有助于政治民主、社会民主等多领域的民主发展 |
第三节 中国经济民主进程的阶段性分析 |
第四节 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果 |
一、管理层面——经济管理体制和方式的民主变革 |
二、法制层面——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 |
三、观念层面——公众民主意识的大大增强 |
第五节 当前中国经济民主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前景 |
第三章 新时期美国国内对华经济民主状况的认知及其生成机制 |
第一节 新时期美国行政当局对华经济民主状况的认知 |
一、行政当局与美国对华政策 |
二、行政当局对华经济民主状况的认知分化 |
第二节 新时期美国国会对华经济民主状况的认知 |
一、国会与美国对华政策 |
二、国会议员对中国经济民主形象的总体建构 |
第三节 新时期美国思想库对华经济民主状况的认知 |
一、思想库与美国对华政策 |
二、思想库对华经济民主状况的双向评估 |
第四节 涉华利益集团对华经济民主状况的认知 |
一、涉华利益集团与美国对华政策 |
二、涉华利益集团对华经济民主状况的认知分化 |
第五节 新时期美国媒体对华经济民主状况的认知 |
一、媒体与美国对华政策 |
二、媒体对华经济民主状况的负面报道 |
第六节 新时期美国国内对华经济民主认知的生成机制 |
一、国际环境因素 |
二、美国国内政治因素 |
第四章 新时期美国介入中国经济民主进程的根源 |
第一节 政治文化根源:宗教文化传统与冷战思维 |
一、宗教文化传统的渊源与“天定使命论” |
二、冷战思维的延续与“中国威胁论” |
第二节 经济根源:“经济民主”与新时期美国对华经贸政策的调整 |
一、新时期美国对华经贸政策的演变 |
二、新时期美国制定对华经贸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三、经济民主问题成为新时期美国调整对华经贸政策的主要动因之一 |
第三节 战略根源:“经济民主”与美国对华民主输出战略 |
一、新时期美国对华进行民主输出的战略内涵 |
二、新自由主义:美国实现对华民主输出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 |
第五章 新时期美国对中国经济民主建设的影响分析 |
第一节 新时期美国对中国经济民主建设的正面影响 |
一、宏观层面 |
二、中观层面 |
三、微观层面 |
第二节 新时期美国对中国经济民主建设的负面影响 |
一、中国经济安全的干扰源 |
二、对国际环境的巨大影响力——以中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为例 |
三、意识形态与民主输出战略的压力 |
第三节 中美WTO 谈判:美国角色的个案分析 |
一、中美 WTO 谈判进程概述 |
二、加入 WTO 将推动中国经济民主进程 |
三、中美 WTO 谈判的相关议题及其对中国经济民主进程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国经济民主进程中的对美战略 |
第一节 中国国家利益:中国对美战略的基本依据之一 |
一、新时期中国国家利益的构成 |
二、国际体系中的中国国家利益与对美战略 |
第二节 国际新秩序:中国对美战略的基本依据之二 |
一、单极与多极并存的当代国际政治秩序 |
二、公平与不公平共存的当代国际经济秩序 |
三、一强多元的当代国际文化秩序 |
第三节 经济民主的国际诉求及中国对美战略的主要目标 |
一、经济民主的国际诉求与中国的战略抉择 |
二、营造有利于经济民主建设的国际环境——对美战略目标之一 |
三、超越“冷战思维”,避免中美走向对抗——对美战略目标之二 |
第四节 中国对美战略的基本框架与路径选择 |
一、走中国特色的经济民主之路,科学应对美国的对华民主输出战略 |
二、积极开展对美经济外交,促进中美经济良性互动 |
三、利用美国对华战略中的积极因素,力促中美关系走向机制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WTO与中国法制建设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的写作背景及意义 |
1.2 论文的总体框架和创新之处 |
1.2.1 总体框架 |
1.2.2 “创新”之处——论文的研究方法 |
第2章 WTO研究 |
2.1 从GATT到WTO |
2.1.1 GATT到WTO概述 |
2.1.2 GATT与WTO的关系 |
2.1.3 WTO的宗旨和职能 |
2.2 WTO基本原则 |
2.2.1 最惠国待遇原则 |
2.2.2 国民待遇原则 |
2.2.3 透明度原则 |
2.2.4 自由贸易原则 |
2.2.5 公平竞争原则 |
2.3 WTO的特点及缺 |
2.3.1 WTO的特点 |
2.3.2 WTO的缺陷 |
2.4 WTO的法律框架及WTO与其他制度性安排的冲突 |
2.4.1 WTO的法律框架 |
2.4.2 WTO与其他制度性安排的冲突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WTO与过渡时期的中国法律制度改革应对研究 |
3.1 概述 |
3.2 加入WTO以来的回顾 |
3.2.1 我国并未因为加入WTO而受到严重冲击的现状 |
3.2.2 加入WTO后我国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
3.2.3 主要WTO成员对我国履行承诺的评价 |
3.3 加入WTO与我国法制建设的关系 |
3.3.1 加入WTO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一致的 |
3.3.2 加入WTO对我国经济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3.3.3 我国经济法制建成果为加入WTO奠定了体制基础 |
3.3.4 加入WTO会大大推进我国经济法制建设进程 |
3.4 WTO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
3.4.1 商事经济立法改革步伐提速 |
3.4.2 推进政府的依法行政进程 |
3.4.3 完善企业立法,掀起投资热潮 |
3.5 面对WTO我国现阶段函待解决的问题 |
3.5.1 关于法律、法规的统一性问题 |
3.5.2 关于培养熟悉WTO和国际法专门法律人才的问题 |
3.6 中国经济法与WTO规则在规范政府经济管理方面的契合表现 |
3.6.1 在功能方面的契合表现 |
3.6.2 在内容方面的契合表现 |
3.6.3 在效力方面的契合表现 |
3.7 本章小结 |
3.7.1 开放性回应,使我国法律符合WTO的要求 |
3.7.2 防范性回应,以防止类似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发生 |
3.7.3 保护性回应,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第4章 WTO与未来中国法制建设发展走向研究 |
4.1 概述 |
4.2 决定未来国际经济法走向的几大力量 |
4.2.1 商人的力量 |
4.2.2 国家的力量 |
4.2.3 非政府组织的力量 |
4.3 未来我国经济法的任务 |
4.3.1 加大制定完善符合WTO规则并有效防止国内产业受损的法律法规力度 |
4.3.2 我国经济法在未来需要处理好的几个重要问题 |
4.3.3 我国加入WTO后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保护前瞻 |
4.4 WTO与中国司法建设 |
4.4.1 中国加入WTO后对涉外经济贸易案件的影响 |
4.4.2 关于WTO与我国司法工作现状的思考 |
4.4.3 关于WTO与我国司法工作改革的思考 |
4.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介 |
(6)WTO·有限政府·现代经济法(论文提纲范文)
一、 WTO规则:约束政府的游戏规则 |
二、有限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性政府 |
三、现代经济法:符合WTO规则精神的新型经济法 |
四、简短的结论 |
(7)现代市场经济与中国法治基础建设问题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代市场经济必须以健全的法治为基础 |
二、现代中国必须走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 |
三、加强我国现代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对策思考 |
结束语 |
(8)论WTO体制下的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的现状 |
二、构建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法律体系的途径 |
(一) 从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的一般规律发, 构建经济法律体系。 |
1.构建现代企业法律体系。 |
2.构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 |
3.构建现代中介组织法律体系。 |
4.构建现代政府法律体系。 |
5.构建现代市场法律体系。 |
6.构建现代投融资法律体系。 |
7.构建现代社会保障与分配法律体系。 |
8.构建现代涉外经济法律体系。 |
(二) 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出发, 构建经济法律体系。 |
1.宪法应规范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 |
2.规范政府分级管理。 |
3.规范城乡一体化发展。 |
4.规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
(三) 从我国经济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赢得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 构建经济法律体系。 |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 健全失信惩罚机制。 |
2.构建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律体系。 |
3.促进人力资本开发。 |
4.促进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
三、经济法律体系对微观经济行为的调整与规范 |
(一) 微观规范是政府给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动制定规则。 |
(二) 微观规范要进一步加大经济和社会规范的力度。 |
(三) 微观规范要着力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四、建立完备的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标准 |
五、建立完备的经济法律体系应注意处理好的几类关系 |
六、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建设应对WTO挑战的具体策略 |
(一) 根据WTO的规则调整微观规制政策。 |
(二) 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 |
(三) 强化市场监管, 规范市场秩序。 |
(四) 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 |
(五) 推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提高经济发展的诚信度。 |
(10)WTO与中国经济法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引 言 |
一、世贸规则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法律原则 |
(一)基本特征 |
(二)基本法律原则 |
二、经济法理论研究走向的探析 |
(一)对传统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反思 |
(二)经济法理论研究的立足点:遵循世贸规则与扎根中国国情并重 |
1、遵循世贸规则:中国经济法发展的必然选择 |
2、扎根中国国情:中国经济法发展的生命力 |
(三)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构建:规制政府行为与规制市场行为并举 |
1、规制政府行为的理论 |
2、规制市场行为的理论 |
三、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走法制经济之路 |
(一)前提:立法 |
1、深化立法改革,提高立法质量 |
2、瞄准"双赢"目标,加快立法进程 |
(二)关键:政府经济行为的法制化 |
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经济权力的配置问题 |
2、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问题 |
3、政府经济行为的程序化问题 |
(三)保障:司法审查 |
注释: |
后 记 |
四、WTO与中国经济法制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 [1]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研究[D]. 谷川.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10)
- [2]中国涉外经贸法治建构论——以中国入世与上海自贸区为视角[J]. 陈利强,屠新泉. 国际贸易问题, 2015(03)
- [3]WTO与中国经济法制度的发展[A]. 杨松.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获奖成果汇编[2007-2008年度], 2010
- [4]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进程中的美国因素[D]. 马方方. 中共中央党校, 2010(10)
- [5]WTO与中国法制建设发展研究[D]. 王春晖.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5(01)
- [6]WTO·有限政府·现代经济法[J]. 冯彦君. 社会科学战线, 2004(06)
- [7]现代市场经济与中国法治基础建设问题的思考[J]. 宋海燕. 开放导报, 2004(03)
- [8]论WTO体制下的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建设[J]. 顾华详.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 2004(01)
- [9]WTO规则的适用对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影响[J]. 张丽娟,马金峰. 甘肃科技纵横, 2003(06)
- [10]WTO与中国经济法的构建[D]. 陶伦康. 云南师范大学, 2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