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信用卡收单公司的几点构想(论文文献综述)
郑鹏基[1](2005)在《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今运用互联网进行交易,已成为企业另一条新的销售通路,举凡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或企业对消费者电子商务,都广泛地利用网络搜集信息及进行交易。不过,商机背后仍存在有交易争执的问题,而网络上的交易,不同于一般传统的店面交易,网络的特性,使交易具备信息流通与实时性的优势,如再配合完善的物流,网络上的交易较实体交易可说是更加迅捷而且数量庞大。但此并不意味网络上的交易环境也是风平浪静。传统交易中经常发生的议价、交货、付款或质量或其它权利上的的争执在网络上也是一样不缺。然而,目前的处理争端的方式大多循实体途径,即传统的诉讼或仲裁、调解模式。实体途径的解决方式固然可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然而过程耗日费时,且还必须付出相当诉讼成本,对于正发展数字化时代的产业及商业环境而言,无异形成障碍。再者,网络的无疆域性,也使得跨国的交易易于透过网络来进行。不过在面临纠纷,而必须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时,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加以审判权的竞合,将会衍生严重的管辖及准据法的冲突。而在B2C电子商务,大多数为单纯因交易特性而生的纠纷,特色为数量多但金额并不大。如果这些争端缺乏因应其特色之解决机制处理,而仍需以诉讼方式解决,对于当事人的时间与财力的付出,并不经济,而对于现行的诉讼体制而言,这些随着市场扩大而倍增的纠纷,将形成更沉重的负担。为减讼累、解决准据法的问题及提振对于电子商务的信心,国外已经逐渐发展出一套适用于电子商务的在线替代性的争端解决机制Online ADR(Online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或简称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以网络上的纠纷尽量在网络上处理为原则。新发展出的这项机制虽在方式上仍名为仲裁或调解,但与传统的仲裁或调解程序在运作上有明显差异,其特色为,在程序及实质处理上具有更大的弹性,也不一定严守仲裁或调解之相关规则,因此在定义上较不宜以仲裁或调解名之,本文拟依其性质称其为「仲裁式网络争端解决机制」或「调解式网络争端解决机制」,以示与正式仲裁或调解制度的区分。国外也有称其为」虚拟法庭」,视当事人争端的性质其对于机制的需求,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处理,实务上甚至有仲裁与调解并列或并行的情形。一般而言,B2B纠纷争执金额高且法律关系牵涉复杂,常见以仲裁方式,即委由第三人做出决定,而对于B2C则主要是以调解的方式来运作,事实处理及调解方式解决争执之问题。从国外运作的经验来看,其效果甚受电子商务业者与消费者的肯定,对于提高电子商务业者的信誉也产生正面的作用。目前国际间现行之ADR主要是针对B2B与B2C此二者之争端作为主要处理及探讨对象,国际组织对此部份的议题甚为重视,学说及累积实例较多,加以台湾对于建立类似机制较有迫切需要,因此本文主要系以B2B与B2C此两类网络交易所衍生的纠纷、及适用网络争端解决机制的诸项议题作为研究范围,除广泛搜集、比较主要国家及国际组织发展电子商务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制数据外,亦将具体研提台湾网络争端解决机制。
谢凡[2](2002)在《我国信用卡业实行公司化经营模式的探讨》文中指出信用卡作为一项新兴的金融电子产品,其发展随着信用卡的不断普及,扩张速度却有所放慢。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大环境及信用卡自身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信用卡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新的改革——公司化进程来保证。目前,体制问题已成为信用卡发展的瓶颈,因此公司化改革具有其自身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公司化理论对于信用卡业而言,是一次飞跃式的转变。这一理论与信用卡业的结合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从“公司化”的理论根源出发,对信用卡的公司化模式进行实际构架设计,借鉴国际上信用卡公司的组织结构,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模式,通过集中管理的运作方式、相互代理的行内关系、恰当的人员聘任和激励机制、以利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以及谋求股份制改造的工作思路,对我国信用卡现有经营管理模式进行改造,从而使我国信用卡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也为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雷岩[3](2001)在《中国网络银行发展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孟永[4](2000)在《成立信用卡收单公司的几点构想》文中提出 信用卡使用安全、快捷、方便,具有现金流通无法比拟的优势,同时网络时代的来临使信用卡结算更加安全、快捷,信用卡带来的可观收入已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集团盈利的重要手段,信用卡收单已成为一项不容忽视的业务。笔者仅对成立信用卡收单公司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一、我国信用卡市场现状及问题我国的信用卡业务始于1985年的中国银行,如今中国二十多家商业银行都发行了信用卡,发卡
二、成立信用卡收单公司的几点构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成立信用卡收单公司的几点构想(论文提纲范文)
(1)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壹编 绪论 |
第一章 研究背景与目的 |
第二章 研究内容 |
第一节 国际间电子商务争端解决机制发展趋势 |
一、国际组织 |
二、美国 |
三、欧盟 |
四、日本 |
五、全球信赖标章联盟(Global Trustmark Alliance) |
第二节 网络交易争端解决问题研究 |
一、台湾电子商务适用实体争端解决途径的问题 |
二、消费争议调解的问题 |
三、民间争端处理机制之探析 |
第三节 对于建立ODR机制的建议 |
第三章 研究方法及步骤 |
第一节 搜集主要国家及国际组织发展电子商务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制数据 |
第二节 广泛汇整意见、研提台湾网络争端解决机制 |
第贰编 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发展概况 |
第一章 网络交易争端的类型 |
第一节 B2B网络交易争端类型 |
一、ASP的交易争议问题 |
二、电子市集产生的交易争端问题 |
第二节 B2C网络交易争端的类型 |
一、所收到之商品或服务之内容或质量与期待不符 |
二、关于款项之争议 |
三、关于退货及退款之争议 |
四、有关手续费之争议 |
五、因一方当事人之事由致合同无法履行 |
六、业者任意终止服务 |
七、业者不当利用消费者个人数据 |
第二章 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定义 |
第三章 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类型 |
第一节 仲裁式的ODR |
第二节 调解(Conciliation)或调停(Mediation)的ODR |
第三节 消费者申诉(Consumer Complain)及调查(Ombudsmen) |
第四章 台湾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现况 |
第一节 法定争端解决机制 |
第二节 非法定争端解决机制 |
第参编 国际间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法制与政策发展 |
第一章 前言 |
第二章 国际组织对于网络争端解决之推动介绍 |
第一节 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 |
一、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指导原则 |
二、与其它国际组织在ADR议题之合作 |
三、中小企业(SMEs)电子商务争端解决说明书 |
第二节 亚太经济合作会议(the 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 |
第三节 全球电子商务论坛(GBDe,Global Business Dialogue on Electronic Commerce) |
一、GBDe 1999司法管辖权建议书 |
二、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ADR)建议书 |
三、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指导原则协议书 |
第四节 联合国(United Nation;UN) |
一、联合国对电子商务争端解决之发展 |
二、负责之组织:贸易之促进及电子商务中心(UN/CEFACT) |
第三章 各国ADR政策与法制发展介绍 |
第一节 美国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之法制政策与发展 |
第二节 欧盟执委会对于ODR之建议与发展 |
第三节 日本对于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之推动 |
第四章 国际信赖标章制度与ADR机制之推动 |
第一节 信赖标章之作用及目的 |
第二节 国际重要信赖标章制度与ADR机制之配合 |
一、BBBOnLine Reliability Program |
二、Eurochambres |
三、FEDMA |
四、TrustUK |
五、ONLINE SHOPPING TRUST |
第三节 未来信赖标章国际联盟之趋势 |
第五章 小结-国际趋势及其影响 |
第一节 国际趋势之配合及衔接 |
第二节 ADR对于解决跨国商务争端的影响 |
第三节 ODR为网络消费者信心之钥 |
第肆编 现行着名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之介绍 |
第一章 前言 |
第二章 运作方式介绍 |
第一节 仲裁式ODR进行之程序 |
第二节 调解式ODR进行之程序 |
第三节 调仲式ODR进行之程序 |
第四节 消费者申诉式ODR进行之程序 |
第三章 现行仲裁式ODR介绍 |
第一节 实体仲裁机构之介绍 |
一、美国仲裁协会 |
二、WIPO仲裁调解中心 |
第二节 在线仲裁机构之介绍 |
一、I-Courthouse |
二、Virtual Magistrate(VMAG) |
三、Dispute.org/eResolution.ca |
第四章 调解式ODR |
第一节 运作方式 |
第二节 非人为介入的调解式ODR业者 |
一、ClickNsettle.com |
二、WebMediate |
第三节 人为调解之ODR |
一、Cybercourt.org |
二、SquareTrade.com |
三、E-Mediator |
四、Online Resolution |
第五章 调仲式ODR之介绍 |
第一节 NovaForum |
第二节 Cyber Tribunal |
第六章 消费者申诉式ODR |
第一节 消费者申诉式ODR的发展 |
第二节 消费者申诉式ODR的介绍 |
一、BBBOnLine(Better Business Bureau Online) |
二、TRUSTe |
三、NET080127 |
第伍编 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
第一章 前言 |
第二章 仲裁式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相关法律问题 |
第一节 仲裁制度之类型区分 |
一、以仲裁之效力作区分 |
二、以组织形态作区分 |
三、以争端性质作区分 |
四、以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作区分 |
五、以进行方式作区分 |
第二节 仲裁式ODR之特色 |
一、尊重当事人自治 |
二、具专门技术性 |
三、有利于处理国际性纷争 |
四、合乎经济及效率考虑 |
五、合乎秘密性需求 |
六、程序具有弹性 |
七、具和谐性 |
第三节 仲裁式ODR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
一、仲裁协议相关问题 |
二、网路交易争端的管辖权问题 |
三、网络ADR的准据法问题 |
四、网络管辖权及准据法问题之影响 |
五、跨国处理之语言障碍问题 |
六、在线仲裁信息传输之安全性问题 |
七、仲裁判断应否公开问题 |
八、仲裁式ODR之效力问题 |
第三章 调解式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相关法律问题 |
第一节 调解制度之类型区分 |
一、非在线形式 |
二、在线形式 |
第二节 调解式ADR之特色 |
一、合乎当事人自治原则 |
二、合乎经济及效率考虑 |
三、程序上较仲裁式ODR更简易 |
四、缺乏强制性拘束力 |
五、有助于商业关系和谐 |
第三节 调解式ADR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
一、调解人行为之效力 |
二、网络争端调解的拘束性效果 |
三、台湾诉讼调解与ADR调解之比较 |
第四章 调仲式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相关法律问题 |
第一节 调仲混合制度之类型区分 |
一、先调解后仲裁 |
二、仲裁中调解 |
第二节 调仲式ADR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
一、调仲混合之法理 |
二、仲裁程序调解相关规定剖析 |
三、调解人是否得为续行之仲裁人 |
四、调解结果于仲裁程序之适用性-在先调后仲的情形 |
五、与仲裁中和解之比较 |
第五章 小结 |
第一节 仲裁协议相关问题方面 |
第二节 在准据法的部份,分别就程序及实体准据法加以介绍。 |
第陆编 B2C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之建立与消费者保护 |
第一章 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对于B2C发展之重要性 |
第二章 消费者对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之认知与需求 |
第一节 「信息通信社会法制环境健全指标研究」调查 |
第二节 消费者对ADR之认知调查 |
第三章 B2C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与消费者保护 |
第一节 OECD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指导原则下B2C ADR机制应具备之要件 |
一、B2C ADR机制之基本原则 |
二、外部机制之基本原则 |
第二节 GBDe对于政府、企业及消费者在ODR的建议 |
一、对于在线企业方面 |
二、对于ODR业者方面 |
三、对于各国政府方面 |
第三节 B2C跨国网络交易纷争之处理模式 |
第四章 台湾法律所规定的ADR机制 |
第一节 诉讼内之ADR机制,相关法规有: |
一、和解:民事诉讼法第三七七、三七七之一、三七七之第二章三七九、三八0条。 |
二、调解:民事诉讼法第四0三至四0五、四0六之一、四0七、四0七之一、四一0、四一五之一、四一六、四一七、四一八至四二一、四二四至四二六条。 |
第二节 诉讼外之ADR机制,相关法规有: |
一、仲裁法:仲裁法第一、四至六、八、十八至二十六、三十九至三十三、三十四、三十六、三十七、四十四、四十五条。 |
二、乡镇市调解条例:第一至三条第一项、六、九、十、十二、十四 十六、十八至二十七条。 |
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至七十六、七十八至八十六条。 |
四、证券及期货交易法:证交法第一六六至一七0条;期交法第一0九、一一0条。 |
五、国家赔偿法:国赔法第十条及施行细则第十五至三十四条。 |
六、劳资争议处理法第九至三十九条。 |
七、关于消保法之相关法规: |
八、消保会相关政策 |
第五章 台湾相关民间机制 |
第一节 台北市消费者电子商务协会(SOSA) |
一、组织简介与宗旨 |
二、纠纷预防 |
三、优良电子商务 |
第二节 「台湾」网络消费协会(网络080) |
一、组织简介及宗旨 |
二、消费者参与网络080 online ADR之程序 |
第三节 「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
一、消基会之组织背景 |
二、消基会所采取之ADR |
第六章 小结 |
第柒编 结论与建议 |
第一章 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法制分析与因应建议 |
第一节 迅速建立ODR机制 |
一、有效处理网络交易争端特殊性的难题 |
二、提升整体竞争力 |
三、有效疏减讼源 |
第二节 相关法制分析与建议 |
一、对电子方式进行之仲裁协议进行多重确认 |
二、B2C定型化契约的限制救济途径条款为无效之解释 |
三、B2C定型化契约中增订利用ODR之条款 |
第二章 建立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最佳模式 |
第一节 B2C最佳模式之应具备要件 |
一、ADR机制运作模式建议 |
二、订定B2C内部ADR机制之应具备要件 |
三、订定B2C外部ADR机制之应具备要件 |
第二节 现行争端处理机构运作仲裁式ODR之调整建议 |
一、增加ODR相关之名词定义 |
二、增订ODR之选项 |
第三章 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之国际接轨 |
第一节 遵循国际间建立ADR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加强信赖标章推动与国际合作 |
第三节 就法制上课题寻求国际共识及相互合作 |
第四章 政府推动方向之建议 |
第一节 政府应以鼓励设立为原则 |
第二节 扩大ADR应用以减低讼源 |
第三节 教育消费者利用ADR |
第四节 结合业者自律及信赖标章加速ADR之推动 |
参考文献 |
(2)我国信用卡业实行公司化经营模式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1 我国信用卡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
1.1 国内商业银行大环境的问题 |
1.2 信用卡业发展遇到的问题 |
2 公司化模式的提出 |
2.1 科斯定理与公司化的概念 |
2.2 公司化改革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
3 公司化模式的选择 |
3.1 各种信用卡公司模式的探讨 |
3.2 我国可考虑的模式 |
4 我国信用卡公司化模式的设计 |
4.1 选择“独立发展”的模式 |
4.2 信用卡公司化的环境准备 |
4.3 信用卡业的公司化对我国金融业的促进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国网络银行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 言 |
第一部分 网络银行的基本概述 |
一、 网络银行的一般概念 |
二、 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区别 |
三、 网络银行的技术要求与运作 |
四、 网络银行的风险及其控制 |
第二部分 网络银行发展的国际背景分析 |
一、 网络银行发展的历史沿革 |
二、 国际网络银行的发展概况 |
三、 全球网络银行迅速发展的动因剖析 |
第三部分 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分析 |
一、 我国银行电子化的历史回顾 |
二、 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现状 |
第四部分 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前景分析与战略思考 |
一、 我国发展网络银行的必要性分析 |
二、 我国发展网络银行的效应分析 |
三、 我国发展网络银行的制约因素 |
四、 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之路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 记 |
四、成立信用卡收单公司的几点构想(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研究[D]. 郑鹏基. 华东政法学院, 2005(06)
- [2]我国信用卡业实行公司化经营模式的探讨[D]. 谢凡. 浙江大学, 2002(01)
- [3]中国网络银行发展问题研究[D]. 雷岩. 江西财经大学, 2001(01)
- [4]成立信用卡收单公司的几点构想[J]. 孟永. 湖北农村金融研究, 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