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就是试错 改革需要宽容——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院长乐正访谈录(论文文献综述)
周丽[1](2019)在《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国家-社会关系的调适,社会公众对高绩效公共服务需求的增生,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实践的开展,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需要在新问题、新视角和新材料的驱动下给予新的探究。本文聚焦于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复杂关系,通过构建一个契合中国情境的政社关系解释框架,在分析改革开放40年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和行动建构之基础上,探索促成政社共治的制度化之路。本文基于政府和社会组织关系共治制度化的研究主题,在充分比较分析该领域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包含“制度”与“行动”双重理论视角的整合性分析框架,并尝试在本文提出的“嵌套式制度结构”中讨论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这一讨论以国家-社会关系的历史演进、公共服务时代的来临以及治理实践勃兴所构成的情境为背景,论述了共治及其制度生成的可能性,本质上是讨论当前政社关系所面临的宏观制度环境。作为进一步的讨论,本文在规则制定、监督激励、独立性、价值目标和行动者黏合方式五个维度展开分析,以此系统呈现改革开放40年中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过程和变迁特征,并获知宪法、法律和政策影响政社关系趋于共治的机理,并且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例,揭示和呈现共治的行动建构过程,探索其中的“螺旋式”结构是如何逐步被制度化的,目的是探究微观机制对政社关系的影响,以此说明促进制度嵌套性的发展是共治制度构建的实质性问题。因此,社会治理的共治逻辑就是制度的嵌套性建构,是本文的核心观点。作为一项研究的理论概括和对策分析,本文围绕政社共治关系制度化的问题意识,从“基于正当性的机制”这一解释政社关系制度化的微观运作机制、“嵌套式制度结构中”中的法治、政策和机制的黏合等角度,做出了对政社共治关系制度化一般逻辑的回答。论文的研究借助质性研究方法,通过对多个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的跟踪调查,获取了大量一手资料,并运用“过程-事件分析”、比较分析、“编码分析”、叙事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经验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本文的主要研究发现是:1.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属于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中国独特的政治体制和政治传统下,执政党促进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政策是政社关系制度变迁的主导制度因素和驱动力量。2.政社关系制度化的重心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不同阶段的制度化重心演变过程是为:主体合法性→行动规范→主体间关系→关系运行方式。这四种制度化重心分别对应改革开放40年政社关系的四个阶段,即:“控制-依附”阶段(1978-1991)、“管制-剥离”阶段(1992-2001)、“调控-协同”阶段(2002-2011)与“平等-共治”阶段(2012--)。在这四个阶段中,规则制定、监督激励、独立性、价值目标、行动者黏合方式等制度要素呈现出不同组合。此外,变迁过程中的制度依赖现象不容忽视,如何克服“制度惯性”是政社关系变革所面临的一大挑战。3.制度环境、资源占有、行动者目标、行动策略、行动者地位等行动要素的差异性展现了政社关系建构过程性特征,这些特征具有内在的联系性和连续性。一是从价值角度看,关系构建行动的制度化本质上是重塑公共性的过程。二是从结构角度看,行动者地位是动态的,其演变反映了制度设计者的改革意图;达成政社共治的关键是通过调整资源占有结构,实现各主体的分工优化和权力平衡。三是从方式角度看,行动者的行动具有策略性,这是行动者在既有制度空间和资源约束条件下理性行为的表现。4.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这类政社关系互动共治中,呈现出“螺旋式”行动建构特点,这反映了社会治理场域中多元行动者的独特行动逻辑:在初设与规范阶段,制度是行动的重要结构性因素;在优化阶段,信任与道德成为促成共治的关键因素。两套行动逻辑运行方式不同、逻辑重心相异,但却是连续统一相互配合的。5.嵌套性制度建构的水平,影响政府与社会组织共治的绩效,促进共治制度嵌套性的发展成为实质性问题。从一定意义上,社会治理的共治逻辑,就是制度的嵌套性建构,“基于正当性”的机制可以解释政社关系制度化的复杂逻辑。本文正是以此为视角,初步揭示了“嵌套性制度下如何达成共治”的问题:在法治层面彰显公民基本权利,回应社会治理变革;在政策层面以人民为导向,优化政策决策,改进政策执行;在机制层面强化纵向权力分配和横向政策扩散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的“自我造血”和“跨界合作”机制等。
徐浩[2](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研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张颖欣[3](2018)在《当代中国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末以来,我国民间开始兴起传统经典教育。无论城乡、不分职业,从儿童到耄耋老人,社会上掀起诵读学习传统经典、体验践行传统经典价值的热潮。旨在接续传统,重建道德秩序,探索全新教育模式,抵御现代性危机。由于发展迅速而且规模较大,部分学界人士将其称为“读经运动”。当代传统经典教育虽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陷入重重困境,引起各方争议。学界需对这一全国性的文化与教育事件给予充分重视,及时关照大众诉求、发现传统经典教育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找出成因、寻求进路,以使之成为当代中国新文化与教育事业的有益部分。从性质上来看,传统经典教育是通过教育手段和文化影响力而展开的大众道德教化途径之一。厘清传统经典教育的概念、界定对其进行研究的时空范畴,有利于清晰地分析本文的研究对象且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进路。在教育视域与历史视域下审视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我们可以发现当代这场声势浩大的民间教化并非空穴来风,其产生与发展反映出由当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自然生发出的时代诉求。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经历了从酝酿,到试点,到迅猛推广,再到快速发展的过程。20世纪末以来,在国际儒学联合会支持下北京青年政治学院东方道德研究所的王殿卿主持了“中华美德教育”项目;1995年赵朴初等九人在第八届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建立幼年古典学校的紧急呼吁》的提案,呼吁对传统经典教育采取保护性措施;王财贵自1994年开始在台湾地区尝试“儿童读经”。这些前期的酝酿为后来中国传统经典教育在民间复兴做好了准备。王财贵在积累一定“读经”教育经验后,在南怀瑾的帮助下迅速将他的“儿童读经”理念推广到国内20多个省市。受王财贵“读经”理念影响,1998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其资助的希望小学发起“中华古诗文经典诵读工程”,受到校方与家长的积极支持。从此,针对儿童的中国传统经典教育以多种形式大规模地开展起来。其承载形式有课余的非营利性传统文本诵读,有民间营利性国学培训,也有专业封闭式纯读经教育活动,参与人员和相关机构数量也与日俱增。与儿童传统经典教育同时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的,还有发起于高校诸多学生社团组织的传统经典诵读与研学活动,这是当代成人层次传统经典教育的开始。1996年山东大学颜炳罡与其学生在山东大学内创办“明心国学社”,由此对在校师生持续十几年义务进行儒家经典教育,为传统经典教育走进民间培养了众多师资人才。在成人中开展的传统经典教育涉及面广泛,推进平稳。随着官方主导地位的逐渐确立、高校和科研机构逐渐成为中坚力量、现代书院成为德性教化重地、民间学会与教育机构积极担当、民间自发开展多渠道自组织教育等,社会各层面的传统经典教育陆续开展,其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在20余年的传统经典教育探索实践中,这场借助本土文化与理论资源开展的大众德性教化活动逐渐显现出其特有的优势:凝聚了民间与官方的力量、爱国人士的民族情怀和专业人士的多方努力,共同推动传统经典回归大众视野,全面彰显了当代中国的凝聚力;通过多样化的组织形式、老模式新呈现等教育方式的探索,吸引大量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广泛的大众基础。而且,经过20余年的各方努力和实践,传统经典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在尊重自然尊重规律的秩序意识下树立社会道德秩序,打造和谐社会秩序基础。第二,在现代性漩涡中重建大众德性价值认同,试图将大众的价值判断标准拉出世俗的物质世界,转向对真善美精神世界的关注。第三,大众通过对传统文本的诵读认知,一方面丰富自身知识体系的建构,另一方面追求健全人格的养成,参与者个体的综合素质得到较好形塑。第四,为应对商品经济模式,“商业伦理”被作为一个新的理论生长点受到关注,不仅推动理论阐释,而且众多企业通过学习与践行传统文本进行了商业伦理的实践性探索。第五,随着传统经典文本在民间重获新生,本土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得到重视与重新深度发掘。当然,发端于民间的当代传统经典教育不同于近代以来历次官方推动的“读经”活动,大规模民间自发开展存在的盲目性也注定其探索历程中面临种种困境与争议。第一个方面,传统经典教育模式合理合法性困境与争议。一是传统中的经典教育模式理念与现代教育理念存在巨大差异,传统的读经方式如“背诵”受到现代教育学界的审视、质疑与批评;二是某些仿照传统的经典教育模式在当代社会合法性受到质疑,从第一个无任何办学资质的“孟母堂”组织儿童“在家上学”形式出现,到参与封闭式纯读经的“郑维生”出现困惑和成长问题,“现代私塾”这种缺乏行业规范标准、资质界定、审查机制和监管机制的办学模式其合法性一直在各方争论中。第二个方面,传统经典教育文本定位与甄选的困境与争议。传统经典文本在当代再次陷入冰火两重天的境遇:在相当大规模群体对传统经典文本报以极大热情的同时,自新文化运动以来延续的否定声音依然强劲。出人意料的是儒家蒙学读本《弟子规》竟在21世纪初短短几年内由无人知晓变为家喻户晓,也由此成为争议最大的单本。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关于《弟子规》的巨大争议均是通过网络平台展开;而学术期刊中对它的学术研究立场,基本都是基于现实分析的其积极作用的阐述与总结,质疑者寥寥。导致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陷入诸多困境与引发争议的原因,深入分析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当代中国思想界文化立场对立,对传统经典文本认知异化、对大众诉求缺乏共情的理解,社会观念撕裂等导致了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步调失衡;二是在当代民间传统统经典教育实际开展中教育方式与教育内容失范,“读什么”与“如何读”一直是困扰各界的难题,没有传统理论基础的当代中国家长也无从应对与辨别突然铺天盖地而来的各种国学培训;三是法律制度保障与保护不足,表现在对相关机构监管不力、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力等方面。内容如此庞杂、问题如此复杂的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如何走向正规?如何合理利用传统理论资源?如何更好地形成积极的文化影响力?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民间德性教化体系?为了回应这些问题,探索传统经典教育的进路势在必行。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路径的优化,需要根据其存在的现实困境与争议,在端正立场、敦促传统经典教育现代转型、建构传统经典教育内容体系、完善教育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与监督五个方面进行进路设计。第一,端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的基本立场。要建立适度的本土立场,树立自觉的文化立场。第二,敦促传统经典教育现代转型。要实现具有生命力的现代转型,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须进行现代理念转化与传统经典教育范式创新。中国传统经典教育的现代转型,不仅是中华文化生命力的彰显,而且是文化时代性建构的实践。第三,建构民间传统接经典教育内容体系。首先,以原典为本时代为据进行传统经典甄选,树立困则思变、变中守常、求全保真的甄选原则,以此对传统经典文本进行选择或摘选,划分层次。其次,与时偕行地对传统文本进行现代诠释,既要强调传统文本的文字考据,又要加强诠释的现代语境意识,还要注重不同文化文本的对读;要和而不同兼容友善地对中国传统经典进行定位,既要明确中国传统主要理论资源——儒学经典在整个中国传统资源中的定位,也要确定中国传统理论资源在世界多元文化共处中的定位,还要明确传统经典在当代社会中的定位,并力求传统经典与民间信仰共筑。第四,完善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方式、方法。一要大力打造传统经典的文化影响力,以文化人;二要建构传统经典教育课程体系;三要确立传统经典教育开展原则;四要修正传统经典教育方法,要做到适当导读、灵活背诵、分层教学、汇通诵读。第五,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与监督。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新兴体制外办学模式的准入、审查等机制,还要加强针对未成年人的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组织与活动的监管。总之,传统经典教育是当代道德教育资源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仅是人文教育中的传统资源,它不能代替知识技能教育、不能作为儿童教育的全部内容。同时,传统经典教育是一个民族与其全体民众共建情感系统的载体,是社会大众寻找精神与心灵家园的路径。当代传统经典教育虽然始发于民间,但其终点并非止于民间。民间基础是其得以生根的优良土壤,而培育成荫则需多方努力。经过20余年的民间传统经典教育探索,结合官方对传统文化传承的支持,传统经典文本的诸多内容已被纳入体制内教育教材,传统经典教育渐渐由纯民间开展转向传统经典教育体制化。这是很多体制内学者一直呼吁的局面,即由国家通过相应法规制度保障传统经典教育在体制学校内,凝聚各领域专家学者智慧,集合各职能部门力量,统一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中国传统经典教育。但这并非意味着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的结束,作为体制教育的补充,它仍可在个人人格塑造、当代大众文化形成、社会道德秩序建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付钰[4](2018)在《中小学教师教育戏剧运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认为教育戏剧是一种于20世纪初兴起于英美国家,近年来在我国中小学正逐渐掀起一股热潮的应用戏剧形式。本研究以中小学教育戏剧的理论构建、中小学教师的实践探索、以及未来中小学教育戏剧的课程与评价标准、师资培养路径为关注的重点,通过文献分析法、质性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实地调研了北京市石景山区、海淀区和朝阳区的5所中小学,深度访谈了多位在上述中小学开展教育戏剧活动的一线教师,初步展现了教育戏剧当前在我国中小学的存在样态。教育戏剧在西方大致经历了前研究阶段(古希腊时期-1911年)、理论初创阶段(1912年-1969年)、纳入学制阶段(1970-2005年)和蓬勃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四个时期,研究热点主要集中于教育戏剧概念、功能和教学方式三大研究领域。教育戏剧在我国起步较晚,但也大致经历了前研究阶段(1984年-1996年)、萌芽阶段(1997年-2004年)、探索成长阶段(2005-2013年)和蓬勃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四个时期,研究热点主要集中教育戏剧理论探讨、教育戏剧在我国中小学教育实践现状和西方教育戏剧发展经验三大研究领域。教育戏剧概念是在戏剧概念基础上延伸出的一种专业概念,在西方和我国研究界均呈现出狭义取向和整合取向两大流派,理论界尚存在一定争议。本研究认为教育戏剧是指在普通中小学中由具备戏剧素养的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的,以学科知识和社会性认知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培养全面发展的个体的教育方式。本研究提出生活即戏剧、教室即舞台、师生即演员,教育戏剧与中小学学校生活具有极大契合性。并且在实践的过程中教育戏剧可以有效促进学生的认知发展、社会性发展与审美发展。我国中小学教师当前对教育戏剧的实践探索主要以戏剧教学法、校本戏剧课、戏剧社团三种教育样态为主要载体,教师在其中呈现出“互动中的执行者”、“囚笼中的精灵”和“无力的打工仔”三种角色样态。由于专业的教育戏剧教师和规范的教育戏剧课程与评价标准的缺乏,我国中小学教师运用教育戏剧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当前英国和美国均已在国家层面出台了较为完善的中小学教育戏剧课程与评价标准,我国可结合本土经验加以借鉴和完善。此外,由于戏剧院校培养的教育戏剧教师存在“数量少”和“留不住”两大缺陷,未来教育戏剧师资培养重心应从戏剧院校转移到师范院校,从建立教育戏剧学科、普遍开设教育戏剧课程和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专业化的培训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探索。
邓少君[5](2016)在《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文中研究表明社会治理是人类追求政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社会治理作为一种工具理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是世界各国通向现代化之路的必然选择。中国已经进入经济社会双重转型期,同时也全面进入风险社会。改革开放使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史无前例的巨大成就,但是社会建设尤其是社会治理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当下的中国面临社会矛盾多发、社会治安复杂、风险隐患凸显、社群融合困难等突出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社会治理也相应地面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管控社会风险等三大基本任务,迫切需要在依法治国视域下,构建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在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乌尔里希·贝克1986年首次指出,人类已进入全新的社会形态即“风险社会”时代。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社会双重转型并发生史无前例的巨大变化,也使中国同样迈进风险社会,并同时具有前现代性、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矛盾共生的“断裂的社会”特征。基于风险社会理论,当今中国高发多发的基层矛盾纠纷,主要是涉及民生领域的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相互之间基于权益基础上的民间性冲突和社会性对立。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当今中国社会矛盾风险类型,在类型特征上,可以从对抗性质、所涉主体、适用法律、对象规模、时代背景、主题归属等多重同角度,厘清各类矛盾纠纷的基本属性;在宏观表象上,可以归结为总量长期高企、递增幅度明显,扩散领域宽泛、发展向度多维,结构关系多元、所涉对象复杂,表现形式多样、触点难点交织,强度烈度扩张、社会燃点降低等特征;在发展态势上,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继续面临涉农纠纷量大面广、涉土纠纷对抗激烈、劳资纠纷高发多发、医患纠纷日渐严峻、金融纠纷破坏力强、环保纠纷成为焦点、群体纠纷组织化更加明显的发展趋势。探寻中国社会矛盾纠纷高发频发的风险源头并非易事。在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人们日益增长的权利需求与落后的制度供给之间的矛盾也越发明显。当前中国社会矛盾纠纷“井喷”的源头性归因,可以从经济、社会、行政、司法、教育、党建等多个层面寻找症结所在,可以归结为经济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失衡、社会变迁巨大与社会结构分化、政府结构膨胀与管理服务缺失、公平正义有失与法治权威有限、教育扭曲失范与文化精神失魂、基层组织涣散与先锋作用迷失等六个方面的基本缘由,当然每个层面的不同病灶相互交织、盘根错节、复合叠加、甚至互为因果,均会不断诱发、催化出新的社会矛盾。这样更多地从批判的角度对社会风险来源进行比较系统而又一定深度的剖析,对于建立完善中国社会转型期基层矛盾治理格局应该具有基础性的意义。面对社会矛盾纠纷的不同表征与多元起因,广东的改革开放和先行先试无疑做了积极而富于价值的风险调控探索实践。如建立了以行政为主导的制度化路径,通过着重顶层设计、明确责任主体、构建联调机制、改革信访机制等措施,使以国家行政力量为代表的国家治权主导的矛盾解决机制成为一种基础性保障;拓展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化路径,提出了坚定人民调解发展方向、拓展人民调解职责内涵、创新人民调解体制机制的思路,特别在如医患纠纷、交通纠纷、环保纠纷等社会矛盾风险热点领域,大力推进和发展第三方专业性、行业性社会组织的治理思路显得更富创新意义;创设了以诉前联调为机制的法治化路径,矛盾纠纷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后、在法院正式立案前,以法院为主导,法院与各行政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协调联动,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探究了以复合治理为基本框架的多元化路径,通过厘清各种解纷方式的主体与特性、关系定位与路径选择、探索经验与现实困惑,对多元解纷机制的未来进路和网络结构做了具有一定前瞻意义的探讨,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中国执政党一直在探求国家长治久安之道。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综合治理,到中共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相继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这一系列重大决策无疑适应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同阶段的治理需求。然而,以政府主导的国家治理体系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尽管历经多次改革,最终都是陷入了一种不良循环,特别是作为国家治理基础的镇街治理机构,由于强调与县级以上各职能部门的条条对接、垂直管理,反而造成基层治理部门分割、资源分散、单打独斗、效率低下。在这样的国情下,广东省创设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实战平台,通过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理顺治理机制,健全运行机制,凝聚了基层治理正能量,产生了1+1>2的治理效果。从广东经验中可以得到创新基层社会矛盾风险治理的五点启迪: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理念,强化“以人为本”价值观、推进“利民便民”服务观、践行“依法治理”法治观;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格局,盘活政府资源存量、优化镇街资源配置,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实现“官民共治共享”;创新基层矛盾治理体制,建立以县区为龙头、以镇街为支撑、以村居为基础、以网格为细胞的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方法手段,推进指挥协调扁平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治理手段信息化、治理方式多样化;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目标管理,细化目标管理责任、强化综治政策工具、完善考评问责体系。这些思路和建议,体现了现代社会风险防控与治理的发展理念,对各地深化基层矛盾治理具有一定启迪意义和借鉴价值。
郭海军[6](2016)在《当代中国改革风险防控研究》文中提出当代中国改革是一项艰难曲折、充满风险的事业,自1978年至今,中国改革的巨轮已行至攻坚期深水区,有了更为开阔的行进空间,又面临着“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风险挑战。特别是,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改革之路从无坦途,惟其笃行,才能行稳致远。站在历史的重要节点上,如何充分认识当代中国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对可能遇到的风险挑战高度警惕、居安思危,并能及时防范、有效控制,是一项十分重大而紧迫的现实课题。本论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风险社会理论为借鉴,以习近平关于改革风险防控的思想为遵循,按照“问题提出——理论基础——历史考察——现实分析——对策建议”的思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中国与放眼世界相结合、总结历史与剖析现实相结合、揭示矛盾与探寻对策相结合,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矛盾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历史比较法、调查研究法等多种方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前言:主要阐述研究的背景、意义、现状、方法、创新观点等,着重分析改革风险防控研究的现状及价值。第一章:改革风险防控研究的理论基础。对研究所涉及的风险、改革风险、改革风险防控等基本概念进行界定,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分析改革风险的生成机理和主要类型,借鉴风险社会理论认清改革风险所产生的深刻背景。第二章:中外改革史上风险防控的启示。从风险防控的角度,深入剖析了中国改革史上商鞅变法、王莽改制、王安石变法、晚清改良,和世界改革史上日本明治维新、美国罗斯福新政和里根改革、英国撒切尔夫人改革、苏联戈尔巴乔夫改革等经典改革案例,提炼总结其中的成功经验及失败教训,为当代中国改革提供有益借鉴。第三章:新中国成立后风险防控的历程。沿着历史的线索,从纵向的角度回顾总结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风险防控的探索与思考,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中做好风险防控提供了宝贵财富。第四章:当前中国改革面临风险的现实分析。从改革方向、改革领域、改革进程、改革方法、外部环境等五个角度分析了当前中国改革所面临风险的主要表现,概括了历时态风险的共时性存在、制度性结构性风险威胁最大、改革发展与风险之间相互影响、风险之间的相互传导不断增强等主要特点,最后从社会快速转型、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体制机制不完善、应对风险的经验能力不足等四个方面,挖掘当前中国改革所面临风险的产生根源。第五章:全面深化改革中风险防控的几点思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改革风险防控思想,主要包括改革不可能没有任何风险,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改革的总体方针和基本要求,树立战略、辩证、法治、系统、底线和创新思维,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等内容,这是当前做好改革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遵循。以此为指导,需要从增强民众的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以公平正义为导向协调利益关系,加强重大改革决策的风险评估,完善改革的相关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防范改革风险的能力;从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创新和加强国家治理,在经济新常态下积极化解经济风险,推进社会改革有效缓解风险等方面努力,不断提高管控改革风险的能力。结语:对本论文研究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概括,同时提出,下一步需要从细化研究、量化研究、深化研究三个维度,继续加强对改革风险防控问题的研究。通过研究,在理论价值方面,深刻总结中外改革史上风险防控的经验教训,科学概括我们党风险防控的宝贵经验,系统梳理习近平关于改革风险防控的思想,大胆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风险防控理论,从而为全面深化改革中做好风险防控提供理论支持。在现实意义方面,有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增强风险意识,对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增强前瞻意识,掌握防控改革风险的有效策略,从而确保中国改革伟业披荆斩棘、顺利推进。
李乾[7](2016)在《中国城市法治发展可比性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城市法治发展具有差异是不争的事实。法学界对此展开的研究呈现出一个有趣的现象。1.部分学者对客观存在的“不平衡”现象重视不够;2.部分学者认真对待城市法治发展的差异,研究微观层面的城市治理法治化问题,但对城市与法治发展关系的认识存在盲点;3.随着我国城市问题的普遍化,更多学者从宏观层面着手对各地差异进行比较,但对比较中的“可比性”这一关键问题存在研究上的空白。本文正是对上述三个“模糊”问题展开探讨。从城市与法治发展关系出发,围绕我国城市法治评估的可比性问题(能否比较、如何比较),对我国法治发展模式进行研究。研究将夯实城市法治评估的基础,观察转型时期我国的法治发展方式,推动地方法治研究向纵深前进。全文以日常生活实践为研究视角,采用比较研究法,共五章,第一章与第五章为绪论与结论。第二章研究我国城市法治发展可比的基础,解决我国城市法治发展能否进行比较的问题。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在党的领导下统一推进的。各地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对法治的认识与选择存在差异,导致其所在的地方法治发展路径不同,形成了特殊的城市法治发展的多样性,这是可比的基础。第三、第四章解决我国城市法治发展如何进行比较的问题。其中,第三章研究我国城市的法治发展模式。我国城市是构建型的法治发展模式。对我国城市进行比较既可以揭示我国法治发展的多样性与城市法治的具体样态,又可以对不同城市法治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法与路径。第四章研究我国城市法治发展可比的内容。在比较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上,以市民的自主性为城市法治建设的主要标准,结合我国国情,推导出可比的主要内容是权力制约与权利实现。同时,除了对上述两方面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各地法治建设的工作方式也是值得比较的重要内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心在地方。研究我国城市法治发展的可比性,对法治中国进程的推进不无裨益!
韩朝炜[8](2013)在《证券交易所自律司法介入研究》文中提出在激烈的证券市场利益冲突之中,我国证券交易所因履行自律职责已经被推上涉诉的“风口浪尖”。尽管法院所持立场从“拒之门外”到“谨慎介入”,其中进步有目共睹、令人可喜,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感到的困惑,以及案件背后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地浮出水面。对此,学界尚缺乏深入的理论探讨,无法有效地为探索形成合理的司法介入政策提供足够的智力支持。本文试图在对证券交易所自律的法理和司法介入的基本理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从自律侵权的民事司法救济、自律规则的法律效力及司法审查、纪律处分行为的司法审查等三个方面入手,对司法介入的典型问题予以探讨,进而在全面剖析我国司法介入的现状及权证诉讼典型案例之后,从司法、司法之外两个方面就如何完善相关制度提出建议。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为七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证券交易所自律的理论基础”,共分两节。主要对自律进行了法理分析,并论述了证券交易所的角色定位。“自律”一词被广泛地运用于社会经济领域,通过对自律、市场自律、证券交易所自律的层层分析,界定了司法介入对象的基本内涵和外延。从国家与自律组织之间的关系看,自律可以分为四种基本模式,即政府(法定)模式、有限交易所的自律组织模式、强力交易所的自律组织模式以及独立会员的自律组织模式。证券交易所自律是对商人自律传统的传承,有着深厚的制度变迁底蕴。相对政府监管,证券交易所自律具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收益等重要优势。政府与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两种基本制度安排。随着“无形之手”神话破灭,以及“有形之手”效用受到质疑,自律组织可以起到纠正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润滑剂”作用。证券交易所属于自律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证券交易所虽然在法律上被定性为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但其与政府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具有特殊性,导致独立法律人格缺失。第二章是“司法介入与证券交易所自律”,共分三节。主要对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正当性、限度进行了研究,并分析了交易所自律面临的诉讼风险。司法介入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包括司法干预、司法监督、司法审查、司法救济等含义。而且,司法介入并不意味着突破被动性这一司法的固有性质。司法具有公正性、终局性和裁判性,这为其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证券交易所自律因其存在利益冲突、不透明性和垄断等失灵现象,使司法介入有其必要性。司法所能解决的问题毕竟是有限的,这同样适用于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关于能动抑或克制的司法哲学问题,对于确立司法介入的限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价值。我国应当在复杂的价值取向之间进行妥善的平衡,通常应以尊重证券交易所自律为前提。证券交易所自律职责的多样性导致其诉讼风险的易发性。管理上市公司面临因审核上市申请、准予上市交易、强制退市等与上市企业、投资者之间发生纠纷;管理会员面临因会员资格管理、纪律处分行为等与会员、其他市场参与者之间发生纠纷;管理证券交易面临因自律规则合法性、交易信息、交易异常情况等与市场参与者之间发生纠纷。第三章是“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一般问题”,共分两节。主要对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属性、自律管理权的基本结构进行了研究。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属性具有双重面相,公、私法人区分标准运用于交易所出现困境。证券交易所具有私法人基因,在本质上是互益法人。同时,证券交易所带有公法人因素,具有公共机构性质。这是由证券交易所经济功能的演进、会员主导模式的变迁、行政任务的民营化等因素造成的。即使在证券法制高度发达的美国,法院对证券交易所法律属性的认定,往往徘徊于私人组织与公共机构之间。英国法院通过确立“功能属性”标准对自律组织进行司法审查。我国司法实践对该问题的认识比较模糊,深感困惑。由于证券交易所兼具公私法人属性,其自律所引起的案件既有可能是民事诉讼,也有可能是行政诉讼。建议摈弃“行政主体”标准,借鉴“公共职能”标准确定案件诉讼类型。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权是权利与权力的混合体。自律管理权作为一种权利,主要是相对于国家权力而言的,是交易所具有独立人格的重要表现,包括“正当性”和“行为”两大要素,并具有派生性、集体性和固有性等基本特征。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权的权力属性起作用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律管理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二是自律管理权与会员权利的关系。自律管理权力的来源包括法律授予之权力、契约所设之权力,而自律规则制定权、惩罚权、市场管理权、争端解决权等构成其基本内容。第四章是“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的民事司法救济”,共分五节。主要论述了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民事责任的基本法理,介绍了美国证券交易所自律民事责任豁免制度,探讨了交易所自律侵权中的归责原则和过错认定、因果关系认定以及交易所自律涉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形态。自律侵权民事责任是证券交易所在履行自律职责过程中违反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以回复权利为目的、兼具强制性和任意性并以财产责任为主,具有补偿、预防功能。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自律侵权的损害后果属于纯粹经济损失。证券市场参与者特别是投资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证券交易所进行损害赔偿。在美国,默示私人诉权制度适用于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目前,我国法院从务实的角度出发对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予以受理。美国证券交易所自律获得民事责任豁免是以主权豁免原则为理论基础的,相关典型案例代表着美国法院将绝对豁免原则适用于自律组织的基本发展过程。但是,美国法院也正在进行刺破民事责任绝对豁免“面纱”的尝试,由此引发激烈争论。对于美国的这项制度,我国学者见仁见智,而司法实践不予承认。我国没有必要全面引进该项制度,因为证券交易所的重要地位要求其有承担责任的压力;适当责任能够促进资源更有效率地分配;适当责任能够有效约束证券交易所的自利性;民事责任豁免违背程序正义原则。自律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并采用过错推定的方法来认定证券交易所的过错。在界定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中的过错时,适合采用客观过错说,这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目标相契合、能够合理解释自律管理法人的过错、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确保审理效率。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将自律侵权中的过错分为故意与过失、作为过错与不作为过错,对证券交易所的责任认定均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证券交易所应就其不作为过错承担侵权责任。对自律侵权中过错的判断宜采用客观标准,包括法定标准和善良管理人标准两个方面。关于自律侵权的因果关系,学界及实务界中主要存在必然因果关系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但居于通说地位的必然因果关系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建议借鉴二元论因果关系学说,从事实层面考察自律管理行为是否是损害的充分原因,并从法律层面考察此种因果关系是否具有相当性。在涉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中,证券交易所因共同侵权行为、以累积因果关系表现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而承担连带责任;当受害人因交易所自律管理对象从事证券禁止性行为或违反法定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如果交易所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自律职责,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第五章是“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法律效力及司法审查”,共分四节。主要对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进行了法理研究,分析了自律规则的效力基础,对境外自律规则涉诉情况进行了考察,探讨了自律规则的司法审查问题。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是交易所履行自律职能的法律渊源,以其普遍约束力维护公共利益,且具有优先适用效力。与法律规范相比,自律规则具有专业性、低成本、灵活性等优势,并具有填补价值、转化价值和共生价值等内在价值。从总体上说,自律规则属于行业自治性规范,但表现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面相、商事习惯的特征以及契约的性质。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已经基本形成与其履行自律职能相适应的规则体系。自律规则的效力由其合法性所生成,反映证券市场参与者对自律规则的认同。内容的合目的性和形式的正当性是自律规则获得效力的重要前提。在自律规则制定的实体性控制方面,制定时应当遵循不得与上位法相互抵触、符合资本市场发展需求、确保规则自身科学有效、维护规则内部体系和谐等原则,内容主要包括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等。在自律规则制定的程序性控制方面,自律规则制定适用正当程序是实现证券交易所自律法治化、提高自律规则理性程度、确保自律规则有效实施的内在需要,程序民主、程序平等、程序理性和程序效率是必须遵守的程序公正标准,但标准的适用与立法相比是有限的。而且,审议机构、提出程序、形成程序和生效程序等制度构成遵循正当程序标准的基本环节。境外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制定程序对我们有重要启示。自律规则对市场参与者具有约束力,有利于确保证券交易所更好地履行自律职责、维护证券市场的交易安全和秩序以及促进证券交易市场的创新与发展。自律规则的规定和合同条款的约定是自律规则约束市场参与者的具体路径。不仅如此,自律规则也是证券市场监管机构行使职权以及衡量市场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由于自律规则具有法源性、适应性和正当性,其可以作为法院在裁判文书中判断和说理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审判依据。境外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涉诉情况时有发生,美国、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典型案例背后所反映出的司法观点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对自律规则进行司法审查,是制约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权、保障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以及规范证券市场创新发展的需要。而且,国外先进经验可资借鉴、证券市场法治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实现难度不大、实际已经存在等因素,决定了司法审查的可行性。法院对案件的管辖适宜采用指定管辖模式。对自律规则的司法审查,可以采用附带审查方式。司法审查可以遵循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的基本原则。对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的审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明显性审查、可支持性审查、强烈内容审查等标准。对程序问题的审查,法院适宜采用正当程序标准或者“最低限度之公正”要求。关于司法审查的效果,比较恰当的是在具体案件中对该自律规则不予适用。第六章是“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行为的司法审查”,共分五节。主要研究了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行为的法理问题及制约机制,对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进而对纪律处分行为的可诉性、穷尽先行救济原则和司法审查的强度进行了探讨。社团罚是自律组织制裁的典型代表,其不同于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作为一种社团罚,其包括主体、对象、依据和方式等基本要素,其性质是纪律罚。设定具体边界和确定权力运行的正当程序,是对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权的重要制约。在设定边界方面,可以适用法律保留原则。正当程序制约包括无偏私地对待当事人、听取陈述和申辩、说明理由等三项要素。在境外成熟证券市场,作为证券交易所自律重要组成部分的纪律处分制度比较完备。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制度对我国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的完善,在独立运作机制、程序繁简结合、调查程序规范、听证审理模式、救济措施完备等方面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由于自律与他律、特权与法治、需求与回应等价值、理念、制度方面的障碍,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行为的可诉性受到巨大挑战。但是,可诉性对于解决证券交易所自律纠纷、相对人权利获得救济、保障交易所自律等具有积极作用。在实践中,可以行政法律关系界定纪律处分行为的可诉性,采用“公共职能”标准为实质的受案标准,使司法成为一个必要且适当的救济途径。合理安排司法审查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行为的时机,有利于尊重交易所自律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国外证券监管领域存在行政救济制度,比如英国的行政裁判所制度、美国的行政上诉制度。因此,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在行政诉讼中成为重要制度。该原则适用于证券交易所自律领域,包括穷尽内部救济规则和行政复议前置规则两层含义。其对于纪律处分争议的有效化解、维护自律组织的和谐秩序、提高法院审查质效以及减轻负担等具有重要价值。在设计相关程序时,适宜采用复审和复议“并行制”。司法审查强度是司法审查的中枢神经。在案件事实的审查强度方面,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态度并不相同,建议我国法院在审查时采用相对宽松的实质性证据标准,有利于法院在没有放弃审查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事实的前提下,促进自律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处分程序的审查强度方面,适宜采用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因为,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组织,其适用正当程序原则是有限的,是尊重自律、区分程序性质和兼顾自律效率的需要。美国法院的典型判例充分体现了对证券交易所自律的尊重,强调了自律遵守正当程序的特定环境。根据“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应当具体确定有关违反反偏私原则、职能混同、律师代理、听证程序、违反说明理由等方面的判断标准。第七章是“我国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现实图景及制度完善”,共分四节。主要剖析了我国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现状,对权证纠纷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并从司法、司法之外两个方面就如何完善相关制度提出建议。现实需求与制度供给、自律管理与外在干预、转型因素与法治标准之间存在矛盾,是我院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基本现状。基于法院审理的27起权证诉讼案件,就这些案件的每年收案数量、当事人情况、涉案标的额、案件类型、案件处理情况、上诉情况、涉案权证、案由等方面进行了司法统计分析。同时,对涉及权证创设、权证信息披露、权证行权、权证规则效力、权证公告内容、权证交易受限等六种类型的典型案件进行了剖析。总体而言,我国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合理定位是有所作为、保持谨慎。司法具有回应社会需求、最终解决纠纷和提供规则指引的功能,使其能够对纠纷的是否曲直作出合理判断。但是,必须对司法的有限介入作出明确的制度安排,包括确定适当的受案范围、充分考虑行业的特性、设置必要的前提条件、重点审查程序正当性以及慎重确定责任的承担等。在具体步骤上,应当个案审判先行,要特别重视案例的示范效应和指导作用,及早完善相应的法律规范。此外,司法规范证券交易所自律只是手段而非目的,真正改善自律的力量来自司法之外。这些措施主要是完善自律管理权内部运行机制、改善自律管理权外部生存环境等。
程雪阳[9](2012)在《中国土地制度的反思与变革 ——基于公法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当下中国是一个矛盾多发期,但源自土地领域的矛盾似乎尤为激烈和广泛,由此也导致了各种社会关系的紧张。本论文试图回答“为什么中国土地领域中的矛盾和社会冲突越来越多,越来越激烈”这一问题。从直观上来说,征收权被一些地方政府滥用似乎是最合适的答案,但如果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人们就会发现,各种矛盾的发生往往与土地产权的模糊不清、不平等,土地管理的失范(越位或缺位)有关。从公法视角探寻中国土地产权和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揭示隐藏在中国土地制度种种乱象背后的秘密正是本论文的核心任务。虽然今天的中国人对中国共产党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非常了解,但对以下所有权-使用权谱系变化却似乎十分陌生:即在不同的“集体化”或者“被集体化”阶段——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以及后人民公社时代,农村的土地产权制度是如何从“私有私用”,到“私有共用”,到“按份共有共用”再发展到“抽象公有公用”的。城市土地如何一步步“被国有化”以及如何理解和解释这种土地国有化,似乎也很少引起人们的关注。正文的第一部分梳理了1921年《中国共产党宣言》公布以来中国土地产权领域所发生的重要制度变迁。通过使用“权利-义务”和“意识形态-社会现实”两个分析框架,我们既可以看到过去90年间中国土地产权在法律层面上所发生的变化,也可以找到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发生如此多变的原因。频繁变换的历史并非是土地矛盾和冲突产生的惟一原因,现行宪法和法律所建立的特殊土地产权制度也难辞其咎。正文的第二部分将从中国现行宪法第10条的规定出发,分析现行法律体系所建立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两种土地产权制度。在这一部分中,我将着重从“权利-义务”这一框架探究那些被现有研究遗忘或者遮蔽的问题,并揭示土地产权制度内部所存在的紧张与冲突,以及某些违背法学常识的结论之所以长期被视为真理的秘密。人们将会看到,中国现行的宪法和法律非但没有清晰界定两种土地产权制度的关系,也没有明确回答“何为农民集体”,“何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何为城市”,“何为国家”,“何为土地国家所有”以及“谁能代表国家”等等问题。现行宪法还在“土地国有化”和“土地城市化”之间建立了一种错误的联系,这导致中国大陆走上了公民土地权利受损,城市无序扩张的畸形发展道路。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1998年以后中国大陆建立了号称“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并希望籍此制度实现耕地保护、国有土地资本化和城市化之间的平衡。然而,耕地流失带来的恐惧遮蔽了人们的双眼,国有土地资本化带来的欣喜迷离了人们的视线。制度决策者希望在相互冲突的目标之间找到平衡,却没有对已经变化了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保持必要的敏感,也没有认真对待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所带来的巨大挑战,而是轻易地动用了国家作为土地管理者的权力来维护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权人的利益。所以不但无法实现制度设计之初的目标,也让整个社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探讨这种缺陷及其带来的问题正是第三部分需要解决的问题。另外,系统评价过去90年间中国土地领域所发生的种种制度变迁也是本部分的重要任务之一。如何能在错综复杂的“地权迷宫”中找到出路?论文的最后一个部分将在立宪主义精神的指引下,通过“权利.义务”这一分析框架,绘制一幅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路线图”。这幅“路线图”以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为坐标,从建立平等的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开始,通过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完善土地规划与用途管制制度,督促政府克制行使征收征用权以及加强公共参与等五个步骤最终绘制完成。仅仅满足于坐而论道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还必须寻找行而有效的办法。在具体的制度变迁路径方面,本文认为,应当允许地方在符合自由民主理念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违宪但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这不仅是因为地方差异巨大的中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阶段,更是因为地方民众(可以通过其代表)才是地方事务最终决定者。在论文的最后一个部分,我将借助加拿大的“但书条款”模式来反思“良性违宪论”,进而从“宪政对话”的视角对制度变迁与法律秩序(特别是宪法秩序)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梳理和论证。通过这种理论的建构,我希望为中国土地制度乃至整个法律制度的变革实践提供一套新的话语,并以这套话语为基础,缓解制度变迁与法律秩序之间的内在紧张和焦虑。
李江舟[10](2011)在《基于和谐理念的中国软实力建构研究》文中认为从历史上看,每当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政治理论都要有一番凤凰涅盘般的脱胎换骨,得风气之先的思想总能站在时代的制高点,把握时代主题,揭示其规律,指出其方向,给人以深刻的启迪,给社会进步注入强大的动力。约瑟夫·奈软实力理论的提出至今已有20余年,其影响早已“溢出”美国国境,在世界各国“发酵”、“本土化”,成为各国政府制定国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考。从某种意义上说,软实力概念和理论的提出,丰富人们对现代社会政治权力的认识,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本篇论文尝试以和谐理念统筹软实力建构,为发展中国特色软实力提供一个相对完备的操作性理论框架。(一)尝试建构中国特色的软实力理论的范畴和逻辑体系当前的软实力理论研究,虽然丰富多彩,但研究视角相对单一,多从软实力内涵的某一方面切入,缺乏宏观审视、整体考察,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憾,影响该学说的研究深度与广度,不利于从战略层面上与国际学界进行该领域的对话与交流。而这正是妨碍中国软实力作用发挥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虽然也有一些研究,试图从多层面、多角度对软实力理论给予比较全面的阐释与分析,但由于缺乏核心概念范畴作为其理论的支撑点与逻辑起点,因为在论及软实力各方面关系时,往往缺乏内在的逻辑关联和理论基点,给人牵强、别扭的感觉,甚至不能自圆其说、前后冲突。多年来,本人一直在思考软实力理论的中国化问题,撰写本篇论文就是尝试以实力的柔性运用为逻辑起点,以和谐理念为核心范畴,以软实力的价值性和政治性统一作为逻辑基础,以使软实力资源的培育与和谐社会建设、软实力对外运作与和谐世界理念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二)尝试在和谐理念的视角下,把软实力资源的国内培育和对外运作统一起来约瑟夫·奈的软实力理论,主要着眼于国际关系领域,而对国内社会建设较少涉及。当前,我国大多数研究人员在移植该理论时,延续了约瑟夫·奈的学说,仍将其运用局限在国际关系领域,强调其传播与运用,而忽视了软实力资源的培育和塑造,这使得该理论的国内基础研究相对薄弱,整个理论体系有支离破碎之感。与此同时,另一些研究者虽然试图把软实力理论引入当前的和谐社会建设领域,并认同建设和谐社会也是软实力资源的培育和塑造过程,看到了软实力建构与和谐社会建设之间的统一与协调,但却走向另一极端,即忽视了软实力资源在推动和谐世界建设方面承担的重要使命,未能从软实力角度审视和谐世界建构问题。本论文的研究是试图将中国特色软实力资源的培育与和谐社会建设统一起来,把软实力资源的对外传播、运作与和谐世界理念统一起来。(三)尝试将中国特色的软实力,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软实力区别开来目前,我国的软实力研究,出现几种值得再思考的倾向,如一些研究者,只追求所谓“纯理论”研究,偏离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另一些学者,把中国软实力的核心归结为文化软实力,甚至强调软实力即文化软实力,而无其他软实力等等。本人认为,毫无疑问,中国的软实力研究应该凸显中国特色,美国等西方国家在软实力资源的运用上,十分突出它们的价值观、民主自由理论的输出,并以此作为干涉、插手其他国家内政的新工具、新武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中国特色的软实力的根本特征与深厚资源,所以建构中国当代软实力也必须旗帜鲜明地举起这杆大旗,不卑不亢、有礼有节。我们认为,无论何种研究,只有学以致用,才能不辱使命;只有坚定阵脚,才不会迷失方向。按照这一思路,本篇论文分“导论”;第一章“软实力理论与和谐思想”;第二章“中国软实力建构的精神资源和实践需要”;第三章“中国软实力建构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四章“中国软实力建构的资源要素与功能定位”;第五章“中国软实力建构的途径”;结语“共建和谐世界的美好篇章”等七部分内容。导论重点阐述本项研究的缘起、思路、意义与方法,通过对当前该领域研究中的不足的揭示,凸显了本项研究的价值所在。第一章重点研究两方面内容,首先,是软实力理论问题,论文对该学说的源流、内涵、特质等理论性问题进行集中阐释;其次,研究和谐思想理论,通过对该思想的内涵、传承等方面的考察,论述了和谐思想与中国软实力建构的一体共生的关系。第二章从三方面揭示了当代中国软实力构建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中国软实力的建构是中国文化精神的必然,是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和谐世界理念的需要。第三章主要研究当代中国软实力建构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说明中国软实力建构的社会主义本质。第四章详细阐述了中国当代软实力建构的资源要素,如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科技资源、军事资源等,并从功能定位上对每种资源进行了详细的考察与剖析。第五章从对内培育与对外传播两部分阐述了建构当代中国软实力的主要途径,是前几章相关内容的具体落实。结语部分从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目标着眼,揭示了中国特色的软实力在这一伟大进程中不可取代的价值与意义。在本篇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本人力争做到观点正确,思想充实,内容丰富,逻辑清晰,首尾相应。作为一项探索性研究,论文的完成并不意味着研究的结束,毋宁说,它只是一个开始。本人将持之以恒,在这一新的征程上继续努力,永不懈怠。
二、改革就是试错 改革需要宽容——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院长乐正访谈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改革就是试错 改革需要宽容——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院长乐正访谈录(论文提纲范文)
(1)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宏观研究 |
二、关于组织与环境的中观研究 |
三、关于行动及其策略的微观研究 |
四、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问题和研究思路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知识观 |
二、研究策略 |
三、基于信度与效度考量的资料收集与分析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政社关系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制度视角下的组织理论 |
二、行动视角下的“组织合作” |
第二节 政社关系中的“分析性概念” |
一、嵌套式制度结构 |
二、行动与行动者 |
三、“共治” |
第三节 政社关系的整合性分析框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共治生成的可能性:三个事实基础 |
第一节 国家-社会关系的历史演进 |
一、国家权力的释放 |
二、社会结构的变革 |
三、政社关系的调适 |
第二节 “公共服务时代”的来临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服务指向的治理体系再造 |
第三节 治理领域的理论勃兴 |
一、西方治理理论及其适用性 |
二、当代治理理论的中国话语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走向共治: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如何分析制度?——从要素到过程 |
一、制度的特征与要素 |
二、制度变迁 |
第二节 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过程 |
一、阶段一:控制-依附(1978-1991) |
二、阶段二:管制-剥离(1992-2001) |
三、阶段三:调控-协同(2002-2011) |
四、阶段四:平等-共治(2012--) |
第三节 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特征 |
一、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不同阶段制度重心迁移 |
三、党的政策是主导和先行力量 |
四、明显的路径依赖现象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共治的行动建构:政府购买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分析 |
第一节 购买行动的分析要素 |
第二节 购买行动的建构过程 |
一、初设阶段的行动特征 |
二、规范阶段的行动特征 |
三、优化阶段的行动特征 |
四、行动特征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螺旋式”行动建构:购买行动模式建构的特征和逻辑 |
一、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引入及其适用性 |
二、“螺旋式”行动建构的呈现 |
三、“螺旋式”行动建构的内在逻辑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如何达成共治:共治的制度化之路 |
第一节 共治制度化的“隐形之手” |
一、制度化及其机制 |
二、基于正当性的制度化机制 |
第二节 公共性扩张的法治建设路径 |
一、彰显公民基本权利 |
二、回应社会治理变革 |
第三节 人民导向的政策改进路径 |
一、优化政策决策 |
二、改进政策执行 |
第四节 多维视角的机制优化路径 |
一、理顺纵向府际间权力分配机制 |
二、强化横向府际的政策扩散机制 |
三、健全社会组织“自我造血”机制 |
四、完善社会组织“跨界合作”机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三节 进一步的讨论 |
一、政社互动中的公共性再生产 |
二、合作治理中的政府角色转型 |
三、行政学研究中的制度与行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 |
附录A: 调查问卷 |
附录B: 针对民政部门的访谈提纲 |
附录C: 针对社会组织的访谈提纲 |
附录D: 正式访谈目录 |
附录E: 访谈文本(部分) (另附支撑材料) |
附录F: 本文的逻辑思路与核心观点图 |
附录G: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文章 |
(2)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一、过度执行 |
二、虚假执行 |
三、目标置换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当代中国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概念界定与实践基础 |
一 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概念界定 |
(一) 相关概念阐述与界定 |
(二) 研究范畴界定 |
二 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的实践基础 |
(一) 教育视域中的理论基础 |
(二) 历史视域中的现实基础 |
第二章 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的发展与社会影响 |
一 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的发展 |
(一) 儿童读经开启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 |
(二) 多元社会化方式深化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 |
二 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的社会影响 |
(一) 彰显本土资源情感优势 |
(二) 重建传统经典当代价值 |
第三章 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的困境及其成因 |
一 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发展中的困境 |
(一) 传统经典教育模式合理合法性困境与争议 |
(二) 传统经典教育文本定位与甄选困境与争议 |
二 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困境的成因 |
(一) 文化立场成因分析 |
(二) 本体成因分析 |
(三) 外在成因分析 |
第四章 当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优化路径 |
一 端正民间传统经典教育基本立场 |
(一) 适当的本土立场 |
(二) 自觉的文化立场 |
二 敦促传统经典教育现代转型 |
(一) 实现传统经典教育的理念转化 |
(二) 实现传统经典教育的范式创新 |
三 构建民间传统经典教育内容体系 |
(一) 原典为本时代为据的传统经典甄选 |
(二) 与时偕行生生不息的传统经典现代诠释 |
(三) 和而不同兼容友善的传统经典当代定位 |
四 完善民间传统经典教育方式方法 |
(一) 打造传统经典的文化影响力 |
(二) 构建传统经典教育课程体系 |
(三) 确立传统经典教育实施原则 |
(四) 修正传统经典教育方式方法 |
五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与监督 |
(一)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 |
(二) 建设体制外办学的相关制度 |
(三) 加强民间教育活动与组织的监管措施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中小学教师教育戏剧运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节 选题缘由、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一)主观而言,源于作者对于中小学教育生活的长期反思 |
(二)客观而言,源于我国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美育工作的现实需要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个人专业发展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学者对中小学教育戏剧的研究 |
(一)我国教育戏剧研究的知识图谱 |
(二)我国中小学教育戏剧研究所关注的主要问题 |
二、海外学者对中小学教育戏剧的研究 |
(一)海外中小学教育戏剧研究的知识图谱 |
(二)国外中小学教育戏剧研究所关注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问题 |
二、理论基础 |
(一)具身认知理论 |
(二)符号互动理论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质性研究法 |
四、研究思路及其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第一章 中小学教育戏剧发展脉络 |
第一节 西方中小学教育戏剧发展简史 |
一、前研究阶段(古希腊时期-1911年) |
二、理论初创阶段(1912年-1969年) |
三、理论成熟阶段(1970-2005年) |
四、蓬勃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中小学教育戏剧发展简史 |
一、前研究阶段(1984年-1996年) |
二、萌芽阶段(1997年-2004年) |
三、探索成长阶段(2005-2013年) |
四、蓬勃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 |
第二章 中小学教育戏剧理论探讨 |
第一节 概念内涵 |
一、戏剧 |
(一)西方的戏剧概念 |
(二)中国的戏剧概念 |
二、教育戏剧 |
(一)中外学者对于教育戏剧概念的研究 |
(二)教育戏剧概念建构 |
(三)教育戏剧与戏剧教育概念辨析 |
第二节 运用依据 |
一、为戏剧祛魅——生活即戏剧 |
(一)从“戏剧皆假”到“想象的真实” |
(二)从“演员专属”到“大众共享” |
二、空间的转移——教室即舞台 |
(一)教室与剧场舞台的相似性 |
(二)现代教室是打破了“第四堵墙”的舞台 |
三、角色的共生——师生即演员 |
(一)师生皆演员 |
(二)浸没式的师生观演关系 |
第三节 运用价值 |
一、促进学生认知发展 |
(一)教育戏剧充分尊重知识的具身性 |
(二)教育戏剧符合华人大脑的认知特点 |
二、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 |
(一)在戏剧观演中形成自我意识 |
(二)在戏剧观演中达成社会化 |
三、促进学生审美发展 |
(一)沉浸于过程美学 |
(二)领悟审美意象 |
第三章 我国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戏剧的实践探索 |
第一节 学科渗透,整校推进——探索中的戏剧教学法 |
一、开展方式:以戏剧教学法开展学科教学 |
二、教师角色:互动中的执行者 |
三、教师改变:重新理解教学 |
四、存在问题:缺乏教学支架 |
第二节 表演先行,独立课程——异彩纷呈的校本戏剧课 |
一、开展方式:开设独立的校本戏剧课 |
二、教师角色:囚笼中的精灵 |
三、教师改变:重新理解戏剧 |
四、存在问题:缺乏专业的教育戏剧教师 |
第三节 社团补充,可有可无——挣扎中的戏剧社团 |
一、开展方式:组织课后戏剧兴趣社团 |
二、教师角色:无力的打工仔 |
三、教师改变:重新理解学校 |
四、存在问题:缺乏规范的课程标准与评价标准 |
第四章 我国未来中小学教育戏剧发展 |
第一节 教育戏剧的课程标准与评价方式 |
一、英国中学戏剧课程纲要中的戏剧课程评价 |
(一)英国中学戏剧课程纲要框架 |
(二)英国中学戏剧课程纲要中的评估要求 |
二、美国《国家核心艺术课程标准》中的戏剧课程评价 |
(一)美国《国家核心艺术课程标准》中的戏剧课内容框架 |
(二)美国《国家核心艺术课程标准》中的戏剧课基石评估模型 |
三、我国中小学教育戏剧课程和评价方式的探索性尝试 |
(一)我国《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中的戏剧课程标准 |
(二)我国部分中小学教育戏剧课程评价标准 |
第二节 教育戏剧的师资培养 |
一、我国教育戏剧师资培养的现状 |
(一)我国教育戏剧师资职前培养集中于戏剧艺术院校 |
(二)我国教育戏剧师资职后培训集中于社会培训机构 |
二、师资培养从戏剧院校向师范院校的转向 |
(一)师资培养重心转向的必要性 |
(二)英美教育学院中教育戏剧师资培养概况 |
(三)当前我国部分师范高校开设有教育戏剧课程 |
三、未来师范高校培养教育戏剧师资的可行性路径 |
(一)建立教育戏剧学科 |
(二)普遍开设教育戏剧课程 |
(三)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专业化培训 |
第五章 结语 |
一、研究主要结论 |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需要学习运用教育戏剧 |
(二)中小学教师运用教育戏剧需要外部支持 |
二、研究局限及展望 |
(一)本研究所存在的局限 |
(二)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美国《国家核心艺术课程标准》戏剧课程标准 |
附录二 :美国《国家核心艺术课程标准》戏剧课基石评估模型 |
附录三 :英国《普通中等教育证书》戏剧课程纲要 |
附录四 :访谈提纲 |
附录五 :访谈摘要单(节选) |
附录六 :访谈实录(节选)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主要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一、中国执政党治国理念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二、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三、中国基层矛盾治理需求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概述 |
一、风险社会研究 |
二、基层矛盾治理 |
三、基层社会治理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式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概念厘定 |
第一节 风险社会理论 |
一、社会风险演变 |
二、风险社会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社会风险与风险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社会治理理论 |
一、治理的基本内涵 |
二、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 |
三、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构建 |
第三节 核心概念厘定 |
一、社会转型与风险社会 |
二、基层与基层矛盾 |
三、治理体制与治理机制 |
第三章 风险形式:基层矛盾表现特征 |
第一节 矛盾纠纷的基本类型 |
一、从矛盾性质划分 |
二、从所涉主体划分 |
三、从人员规模划分 |
四、从适用法律划分 |
第二节 基层矛盾的宏观表征 |
一、在数量上:总量长期高企,递增幅度明显 |
二、在走向上:扩散领域宽泛,发展向度多维 |
三、在主体上:结构关系多元,所涉对象复杂 |
四、在形态上:表现形式多样,触点难点交织 |
五、在强度上:矛盾张力扩大,社会燃点降低 |
第三节 基层矛盾的多发领域 |
一、涉农纠纷量大面广 |
二、涉土涉房矛盾对抗激烈 |
三、劳资纠纷高发多发 |
四、医患纠纷日渐严峻 |
五、金融纠纷破坏力强 |
六、环境纠纷成为焦点 |
七、群体纠纷组织化明显 |
第四章 风险来源:基层矛盾源头归因 |
第一节 经济转型:经济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失衡 |
一、粗放型增长 |
二、城市化失序 |
三、房地产泡沫 |
第二节 社会分层:社会变迁巨大与社会结构分化 |
一、个体分化 |
二、群体分化 |
三、阶层分化 |
第三节 执政效率:政府结构膨胀与服务管理缺失 |
一、政府结构臃肿膨化 |
二、决策管理时有失控 |
三、基本公共服务滞后 |
四、维稳模式呆板僵化 |
第四节 司法实践:公平正义有失与法治权威有限 |
一、地方立法滞后 |
二、司法公正有失 |
三、基层法治薄弱 |
四、法治文化缺失 |
第五节 教育文化:教育扭曲失范与文化精神失魂 |
一、教育扭曲失范 |
二、主体文化受侵 |
三、精神信仰丧失 |
第六节 基层党建:组织建设弱化与先锋作用淡化 |
一、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弱化 |
二、基层党的领导干部蜕化 |
三、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淡化 |
第五章 风险调控:基层矛盾解决路径 |
第一节 制度化路径:行政主导 |
一、着重顶层设计,强化制度牵引 |
二、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体制机制 |
三、构建联调机制,打造综治平台 |
四、改革信访机制,畅通诉求渠道 |
第二节 社会化路径:人民调解 |
一、坚定发展方向 |
二、拓展职责内涵 |
三、创新组织机制 |
第三节 法治化路径:诉前联调 |
一、诉前联调的出台背景 |
二、诉前联调的基本内涵 |
三、诉前联调的运行机制 |
四、诉前联调的司法效率 |
第四节 复合化路径:多元衔接 |
一、历史与现实:多元解纷机制价值判断 |
二、主体与特性:多元解纷方式辨析 |
三、定位与选择:多元解纷方式的关系 |
四、探索与困惑:来自广东的实践经验 |
五、讨论与结论:多元解纷机制的未来进路 |
第六章 风险治理:基层矛盾治理创新 |
第一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理念 |
一、强化“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
二、践行“依法治理”的执政观 |
三、推进“利民便民”的服务观 |
第二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格局 |
一、党委政府领导:担当主体责任 |
二、国家治权主导:发挥职能作用 |
三、社会组织担当:激发自治活力 |
四、公民广泛参与:加快全民普法 |
第三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体制机制 |
一、镇街中心是支撑 |
二、村(居)工作站是基础 |
三、县级中心是龙头 |
第四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方法手段 |
一、指挥协调扁平化 |
二、社会治理精细化 |
三、治理手段信息化 |
四、治理方式多样化 |
第五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目标管理 |
一、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
二、实施综治政策工具 |
三、建立考评问责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6)当代中国改革风险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观点 |
四、研究特点及创新 |
第一章 改革风险防控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关于风险、改革风险基本概念界定 |
一、关于风险的内涵、类型和特征 |
二、关于改革风险 |
三、关于改革风险防控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 |
一、社会有机体理论是认识社会问题的科学理论和方法 |
二、社会有机体理论为揭示改革风险生成机理提供了理论指导 |
三、社会有机体理论为认识改革风险类型提供了科学视角 |
第三节 风险社会理论 |
一、风险社会的内涵及特征 |
二、风险社会的生成逻辑 |
三、风险社会的应对措施 |
四、风险社会理论的启示 |
第二章 中外改革史上风险防控的启示 |
第一节 中国历史上经典改革案例分析 |
一、商鞅变法 |
二、王莽改制 |
三、王安石变法 |
四、晚清改良 |
第二节 国外历史上经典改革案例分析 |
一、日本明治维新 |
二、美国罗斯福新政 |
三、英国撒切尔夫人改革 |
四、美国里根改革 |
五、苏联戈尔巴乔夫改革 |
第三节 中外改革风险防控的经验教训 |
一、改革既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又要符合主流民意要求 |
二、改革要有坚强的核心、坚定的意志 |
三、改革要做好充分准备、打好坚实基础 |
四、改革要有科学的方法、稳妥的步骤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后风险防控的历程 |
第一节 毛泽东关于风险防控的探索 |
一、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践思考 |
二、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改革的初步探索 |
三、毛泽东关于风险防控的经验教训 |
第二节 邓小平关于风险防控的论述 |
一、充分认识改革的风险性 |
二、对各领域风险的认识和预判 |
三、勇于面对风险,善于应对风险 |
第三节 江泽民关于风险防控的思考 |
一、积极应对各种经济风险 |
二、以改革发展稳定统领全局 |
三、全面扞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第四节 胡锦涛关于风险防控的认识 |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破传统发展观困境 |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
三、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经受执政的风险考验 |
第四章 当前中国改革面临风险的现实分析 |
第一节 当前中国改革面临风险的主要表现 |
一、改革走老路、邪路的风险 |
二、各个改革领域存在的风险 |
三、改革进程“中梗阻”的风险 |
四、改革方法不当引发的风险 |
五、国际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风险 |
第二节 当前中国改革面临风险的主要特点 |
一、历时态风险的共时性存在 |
二、制度性结构性风险威胁最大 |
三、改革发展与风险之间相互影响 |
四、风险之间的相互传导不断增强 |
第三节 当前中国改革面临风险的生成根源 |
一、社会快速转型是改革风险产生的时代背景 |
二、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是改革风险产生的深层根源 |
三、体制机制不完善是改革风险产生的制度原因 |
四、应对风险的能力不足是改革风险加剧的主观因素 |
第五章 全面深化改革中风险防控的几点思考 |
第一节 习近平关于改革风险防控的重要论述 |
一、改革不可能没有任何风险 |
二、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
三、坚持改革的总体方针和基本要求 |
四、以科学思维推进改革 |
五、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 |
第二节 提高防范改革风险的能力 |
一、增强民众的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 |
二、以公平正义为导向协调利益关系 |
三、加强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 |
四、完善改革的相关保障体系 |
第三节 提高管控改革风险的能力 |
一、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
二、不断创新和加强国家治理 |
三、积极化解经济风险 |
四、推进社会改革有效缓解风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学习期间主要成果 |
致谢 |
(7)中国城市法治发展可比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界定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城市法治发展可比的基础 |
第一节 城市与法治发展 |
一、城市革命与制度变迁 |
二、城市与法治生成 |
三、城市法治发展的特点 |
第二节 西方城市法治发展的演进史 |
一、古希腊城邦:法治的源泉 |
二、中世纪自治市:法治的兴起 |
三、近现代城市:法治的发展 |
四、小结 |
第三节 我国城市法治发展的特殊性 |
一、我国法治的兴起 |
二、城市法治发展的特点 |
三、城市法治发展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城市的法治发展模式 |
第一节 构建型法治的形成原因 |
一、历史因素:城市的权力基因 |
二、体制因素:官僚的社会统治 |
三、社会因素:单位制的城市管理 |
四、思想因素:极端现代主义的影响 |
第二节 构建型法治的运作模式 |
一、城市法治发展的现实基础 |
二、城市法治建设的具体方式 |
三、影响城市法治发展的因素 |
第三节 比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构建型法治比较的必要性 |
二、构建型法治比较的可行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城市法治发展可比的内容 |
第一节 可比内容的形成 |
一、法治视野下的城市生活 |
二、我国法律权威的生成条件 |
三、法治指数的共性 |
第二节 权力制约的可比路径 |
一、我国权力制约的困境 |
二、重新认识权力 |
三、权力制约的地方实践 |
第三节 权利实现的可比路径 |
一、变异的权利实现路径 |
二、重新认识权利 |
三、权利实现的地方实践 |
第四节 法治建设工作方式的可比路径 |
一、比较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二、比较工作方式的重要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文献 |
二、期刊文献 |
三、硕博士论文 |
四、外文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证券交易所自律司法介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 |
三、写作思路及篇章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五、特色与不足 |
第一章 证券交易所自律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自律的法理分析 |
一、自律、市场自律与证券交易所自律 |
二、自律的基本模式:自律组织与国家关系的视角 |
三、证券交易所自律是对商人自律的传承 |
四、证券交易所自律优化资源配置的优势 |
第二节 证券交易所的角色定位 |
一、市场机制:“无形之手”神话的破灭 |
二、政府监管:“有形之手”效用的质疑 |
三、自律组织:“第三只手”力量的引入 |
四、证券交易所:自律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
第二章 司法介入与证券交易所自律 |
第一节 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正当性 |
一、司法与司法介入 |
二、司法的特性与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 |
三、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限度 |
一、司法哲学:在能动与克制之间 |
二、介入限度:在自治与法治之间 |
第三节 证券交易所自律的诉讼风险 |
一、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及其诉讼风险 |
二、对交易所会员的管理及其诉讼风险 |
三、对证券交易的管理及其诉讼风险 |
第三章 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一般问题 |
第一节 证券交易所法律属性的双重面相 |
一、一波三折的欣凯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案 |
二、公、私法交融背景下证券交易所姓“公”抑或姓“私”难题 |
三、私法人基因:证券交易所在本质上是互益法人 |
四、公法人因素:证券交易所的公共机构性质 |
五、徘徊于私人组织与公共机构之间的司法裁判 |
六、民事诉讼抑或行政诉讼:模糊的法律空间与案件类型选择 |
第二节 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权的二元结构 |
一、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权是权利与权力的混合体 |
二、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权的权利属性 |
三、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权的权力属性 |
第四章 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的民事司法救济 |
第一节 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民事责任概述 |
一、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与功能 |
二、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
三、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民事责任与司法救济 |
第二节 美国证券交易所自律民事责任豁免制度及其思考 |
一、民事责任绝对豁免权的理论基础 |
二、适用民事责任绝对豁免原则的典型案例 |
三、刺破民事责任绝对豁免“面纱”的尝试以及不同的发展趋势 |
四、Weissman 案引发的激烈争论 |
五、对民事责任绝对豁免权制度的思考 |
第三节 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的归责原则及过错认定 |
一、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中过错概念的界定 |
三、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中过错的分类及其对责任认定的影响 |
四、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中过错的判断标准 |
第四节 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 |
一、侵权法上因果关系概述 |
二、判断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主要理论 |
三、证券交易所自律侵权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 |
第五节 证券交易所自律涉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形态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证券交易所承担自律侵权的连带责任 |
三、证券交易所承担自律侵权的补充责任 |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法律效力及司法审查 |
第一节 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法理研究 |
一、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基本内涵及特点 |
二、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功能优势 |
三、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内在价值 |
四、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法律属性 |
五、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基本情况 |
第二节 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效力基础 |
一、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效力概述 |
二、证券交易所制定自律规则的实体性控制 |
三、证券交易所制定自律规则的程序性控制 |
四、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对市场主体的约束力 |
五、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在法院审判中的适用 |
第三节 境外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涉诉情况考察 |
一、美国 |
二、我国台湾地区 |
三、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四、启示 |
第四节 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司法审查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我国自律规则接受司法审查的现状以及必要性、可行性 |
三、司法审查案件的管辖 |
四、司法审查的启动:直接起诉抑或附带审查 |
五、司法审查的标准 |
六、司法审查的效果:废止还是不予适用 |
第六章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行为的司法审查 |
第一节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法理基础及制约机制 |
一、秩序、制裁及惩罚的基本体系 |
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规范分析 |
三、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权的边界及设定 |
四、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权运行的正当程序 |
第二节 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制度及其启示 |
一、纽约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制度 |
二、伦敦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制度 |
三、东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制度 |
四、香港联合交易所纪律处分制度 |
五、启示 |
第三节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行为的可诉性 |
一、可诉性含义的理解 |
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行为可诉性之障碍 |
三、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行为可诉性障碍之克服 |
第四节 司法审查的时机:穷尽先行救济原则 |
一、境外限制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诉讼的实践 |
二、行政救济制度与穷尽行政救济原则 |
三、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在证券交易所自律领域的适用 |
第五节 司法审查纪律处分行为的强度 |
一、证券交易所自律语境下的司法审查强度 |
二、纪律处分事实的审查强度 |
三、纪律处分程序的审查强度 |
第七章 我国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现实图景及制度完善 |
第一节 我国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现状 |
一、现实需求与制度供给之间的矛盾 |
二、自律管理与外在干预之间的矛盾 |
三、转型因素与法治标准之间的矛盾 |
第二节 真实场景:权证纠纷典型案件解说 |
一、涉及证券交易所权证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
二、涉及权证创设问题的典型案例 |
三、涉及权证信息披露问题的典型案例 |
四、涉及权证行权问题的典型案例 |
五、涉及权证规则效力问题的典型案例 |
六、涉及权证公告内容问题的典型案例 |
七、涉及权证交易受限问题的典型案例 |
第三节 展望: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的“为”与“不为” |
一、司法应当有所作为 |
二、司法应当保持审慎 |
第四节 司法之外的努力:证券交易所自律制度的完善 |
一、自律管理权内部运行机制的完善 |
二、自律管理权外部生存环境的改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中国土地制度的反思与变革 ——基于公法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问题、研究框架与方法 |
1.1 问题的缘起 |
1.2 文献梳理 |
1.2.1 围绕土地产权的争论 |
1.2.2 针对土地管理的论辩 |
1.2.3 对现有文献的评述 |
1.3 分析框架与方法 |
1.3.1 分析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局限性 |
2 革命、土地产权与制度变迁 |
2.1 理想与现实的徘徊:公有还是私有 |
2.1.1 作为一种理想的土地公有制 |
2.1.2 万般无奈的权宜:公有向私有撤退 |
2.1.3 理想的再次高昂:私有向公有回归 |
2.2 农村土地产权:私有,按份共有到抽象公有 |
2.2.1 初级社:土地所有权归农 |
2.2.2 高级社:按份共有的集体土地所有 |
2.2.3 人民公社:抽象的集体所有 |
2.2.4 后公社时代:我们保留了什么 |
2.3 城市土地是如何实现国有化的 |
2.3.1 私有土地产权的承认和维持 |
2.3.2 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城市土地 |
2.3.3 文化大革命与城市土地国有化 |
2.3.4 文革遗产入宪 |
3 现行宪法与土地产权制度 |
3.1 土地所有权的不平等 |
3.1.1 意识形态的视角 |
3.1.2 法律的视角 |
3.1.3 法律内在的冲突 |
3.2 谁是集体土地的所有者 |
3.2.1 所有权残缺所带来的困惑 |
3.2.2 以土地所有权性质决定土地使用权范围 |
3.2.3 低价征收农民土地与溢价归公 |
3.2.4 模糊的土地集体 |
3.3 模糊的城市、模糊的国家与扭曲的城市化 |
3.3.1 模糊的城市 |
3.3.2 模糊的国家 |
3.3.3 土地城市化与土地国有化的错误捆绑 |
3.4 制度模糊的缘由及其变革的机遇 |
3.4.1 进展缓慢的集体土地登记 |
3.4.2 土地登记为何变得重要 |
3.4.3 土地流转与土地登记的二律背反 |
4 失序的土地管理及制度变迁的秘密 |
4.1 围绕土地展开的博弈 |
4.1.1 经济复苏与土地市场觉醒 |
4.1.2 农民土地发展权的丧失 |
4.1.3 制度变迁的原因 |
4.2 土地管理为何会失序 |
4.2.1 中央政府的答案 |
4.2.2 地方政府的应对策略 |
4.2.3 地方党政官员的利益与冲动 |
4.2.4 未出场的土地权利人 |
4.3 土地制度变迁背后的秘密 |
4.3.1 意识形态、国富民强与马克思主义 |
4.3.2 意识形态支配下的土地制度变迁 |
4.3.3 社会现实的压力与意识形态的修正 |
4.3.4 意识形态修正后的利益驱动 |
5 土地制度改革路线图 |
5.1 制度改革的前提 |
5.2 土地产权的明晰 |
5.2.1 集体所有权归位 |
5.2.2 废除“城市土地=国有土地”制度 |
5.2.3 明确国有土地的产权关系 |
5.3 平等的土地产权和统一的土地市场 |
5.3.1 城乡统一的农用地流转市场 |
5.3.2 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
5.3.3 政府与土地市场 |
5.4 从指标管制走向规划管制 |
5.4.1 规划与土地用途管制 |
5.4.2 土地用途管制与公正补偿 |
5.4.3 耕地如何保护 |
5.4.4 征收、规划与公共参与 |
5.5 央地关系、制度变迁与法律秩序 |
5.5.1 现有理论的困境与不足 |
5.5.2 宪政对话理论的分析路径 |
5.5.3 中国的制度变迁与法律秩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后记 |
(10)基于和谐理念的中国软实力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目的 |
二、当前国内的软实力研究现状 |
三、当前中国软实力研究中的不足 |
四、本项研究的创新与贡献 |
五、本项研究采用方法 |
第1章 软实力理论与和谐思想 |
1.1 “软实力”理论:由来与阐释 |
1.1.1 “软实力”理论提出的背景 |
1.1.2 “软实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
1.1.3 “软实力”的特征 |
1.1.4 软实力与硬实力的关系 |
1.2 和谐思想的内涵、源流 |
1.2.1 国外思想家视野中的和谐 |
1.2.2 中国思想家视野中的和谐 |
1.2.3 多维视角下的和谐思想考察 |
1.3 和谐思想与软实力建构的关系 |
1.3.1 和谐共赢是软实力建构的内在逻辑要求 |
1.3.2 和谐社会建设是软实力资源培育的基础和动力 |
1.3.3 和谐世界理念是软实力传播与运用的战略支撑 |
1.3.4 软实力构建是中国特色和谐理论的重要实践载体 |
第2章 中国软实力建构的精神资源和实践需要 |
2.1 中国传统思想文化资源 |
2.1.1 《论语》中的“软实力”思想 |
2.1.2 《道德经》中的“软实力”思想 |
2.1.3 《孙子兵法》中的“软实力”思想 |
2.2 中国软实力的增强是建设和谐世界的必然要求 |
2.2.1 多极化趋势使软实力建设愈发受到各国政府重视 |
2.2.2 人类面临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凸显使软实力作用在增强 |
2.2.3 世界文明的碰撞冲突昭示软实力的魅力与价值 |
2.2.4 后冷战时代的大国博弈为软实力发挥作用提供更多场地 |
2.3 软实力建构是应对国家安全诸多挑战的必然要求 |
2.3.1 强权政治的手段和途径不断增多 |
2.3.2 经济上的相互依赖程度加深 |
2.3.3 传统文化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
2.3.4 军事安全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增多 |
2.3.5 科技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彰显 |
2.4 软实力资源的培育要以和谐社会的发展为基础 |
2.4.1 综合国力的提升为软实力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
2.4.2 科学发展与软实力宗旨若合符契 |
2.4.3 当前面临困难和问题 |
第3章 中国软实力建构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3.1 指导思想: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和谐理论 |
3.1.1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和谐理论的形成过程 |
3.1.2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和谐理论的内涵与特征 |
3.2 软实力建构的基本原则 |
3.2.1 坚持以政治资源软实力为核心的原则 |
3.2.2 坚持软实力与硬实力平衡发展原则 |
3.2.3 坚持资源培育和对外运作并重的原则 |
3.3 软实力构建的基本要求 |
3.3.1 以人为本、古为今用 |
3.3.2 优势互补、为我所用 |
3.3.3 立足创新、敢为人先 |
3.3.4 平等互利、有所作为 |
第4章 中国软实力建构的资源要素与功能定位 |
4.1 政治资源软实力:枢纽与核心 |
4.2 经济资源软实力:筋骨与臂膀 |
4.3 文化资源软实力:血脉与灵魂 |
4.4 科技资源软实力:助推与动力 |
4.5 军事资源软实力:鸽子与盾牌 |
第5章 中国软实力建构的途径 |
5.1 中国软实力资源的培育和塑造 |
5.1.1 坚持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 |
5.1.2 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
5.1.3 共建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家园 |
5.1.4 致力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继续提升 |
5.2 中国软实力的传播和运用 |
5.2.1 中国模式及其示范效应 |
5.2.2 公共外交及其协调能力 |
5.2.3 国家安全及其维护空间 |
5.2.4 睦邻战略及其互利共赢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四、改革就是试错 改革需要宽容——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院长乐正访谈录(论文参考文献)
- [1]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D]. 周丽. 南京大学, 2019(01)
- [2]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
- [3]当代中国民间传统经典教育研究[D]. 张颖欣. 山东大学, 2018(09)
- [4]中小学教师教育戏剧运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 付钰. 山西师范大学, 2018(04)
- [5]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D]. 邓少君. 武汉大学, 2016(06)
- [6]当代中国改革风险防控研究[D]. 郭海军. 中共中央党校, 2016(08)
- [7]中国城市法治发展可比性研究[D]. 李乾. 华南理工大学, 2016(05)
- [8]证券交易所自律司法介入研究[D]. 韩朝炜.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5)
- [9]中国土地制度的反思与变革 ——基于公法的视角[D]. 程雪阳. 郑州大学, 2012(12)
- [10]基于和谐理念的中国软实力建构研究[D]. 李江舟. 河北大学, 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