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医学检验的医患纠纷及如何避免浅析(论文文献综述)
邵英杰[1](2020)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 ——比较、选择与优化》文中认为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越来越多的患者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与此同时,社会的不断发展也促使患者对优质服务的需求意识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但由于不了解医学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致使许多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的效果寄予了过高的期望。如果效果达不到预期,患者及其家属就会觉得医院的医护水平太差,以至于产生言语和行动上的冲突,在此背景下纠纷的产生必然在所难免。本文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专家咨询法,首先从社会、医方及患方三个方面着手,系统分析了导致医患纠纷的原因;接着对我国传统的医患纠纷调解模式进行分析。纠纷发生后,通常有两种解决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是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该方法程序比较复杂,而且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同时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另一种方法就是通过卫生监督与管理部门调解纠纷。由于卫生监督与管理部门和医院属于“父子”关系,难以保持中立性,很容易让患者及其家属怀疑其社会公信力,并且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也比较困难。在此情况下,本文认为,有必要使用第三方调解方式来化解医患矛盾、调处医患纠纷。本文首先对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的三种模式,即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保险调解进行解释说明并比较。比较后发现,这三种模式各有其优点,但同时其缺点与不足也非常明显。为此,本文认为,有必要选择一种新的调解模式,即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中的人民调解和保险调解相结合,构建“人、保共治模式”。研究发现,“人、保共治模式”才是化解医患矛盾、破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理想选择。“人、保共治”模式具有传统第三方调解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和不足。为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建立健全“人、保共治”的法律法规,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一支专业化“人、保共治”调解队伍,提高民众对“人、保共治”模式的认识,建立医患纠纷“人、保共治”资金支持制度。
杨勤豪[2](2020)在《瑞安市医患冲突及其化解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与日俱增,对医疗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导致医患冲突事件日益增多。医患冲突事件极易引发社会性舆论事件转而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人民团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并呈现出暴力性越来越明显、组织性越来越强、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等特点。当前医患冲突的多发,究其原因主要是患者对医疗工作缺乏风险认知、法制观念淡薄,医院应急机制不完善、医患沟通不密切,医疗卫生体制机制不健全、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并管理不善,媒体的失实报道给医务行业造成不良影响等,如何对医患冲突进行治理,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成为了重中之重。在医患冲突多发的背景下,本文以瑞安市为例,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理论分析法对该课题进行研究,首先通过收集整理相关文献,将医患冲突的概念定义为在医患纠纷关系下发生的一种行为,之后梳理了瑞安市医患冲突的警情现状与特点,并对医患冲突的形成原因进行了剖析,客观分析瑞安市医患冲突处置的不足,并归纳总结出瑞安市在医患冲突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置迟缓且以“和稀泥”为主、政府沟通与救济渠道匮乏、没有官方通告、没有落实追责制度、危机管理认识不足。通过形成原因与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处置前的预防机制、处置中的化解机制、处置后的善后机制三个方面提出治理对策,试图找到提高化解瑞安市医患冲突的有效方法。
杨文勇,吴雪萍,王孝梅,卢京,段科丽,何磊[3](2019)在《输血科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实习教学的改革与实践》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探索输血科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实习教学方法,总结经验,完善管理体系,以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方法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11—2017年的医学检验专业实习学生为研究对象,从改进工作流程、丰富教学方式方法、强化岗前教育、夯实基础知识、提高动手能力、树立主动服务和质量第一意识、培养科研兴趣、加强考核等多个方面进行实习教学的改革与实践。结果工作流程不断完善,教学方式方法有所创新,尽可能多让学生参与整个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安排部分实习生进行讲课,学生反馈讲课不仅可以锻炼表达能力、增强心理素质,还能加深对输血知识的理解、记忆,提高了对输血工作的兴趣。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为他们今后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的工作保驾护航,远离医疗纠纷奠定了基础。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实践,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得到体现,科研素质、质量意识、业务水平不断进步,对输血科的实习有了成就感和自豪感,逐步将被动学习转化为主动学习。同时也鞭策带教老师加强自身学习,变得更为优秀,教学水平明显提升,参加教研室、全院及广东医科大学的各级理论授课比赛均多次取得优异成绩。结论输血科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实习教学工作通过不断的探索、改革与实践,总结经验,对提高医学生实习教学质量很有帮助,可为相关学校和医院提供参考,对推进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意义。
徐昊[4](2019)在《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现状特点及防范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研究背景:我国当今社会正处于医疗纠纷的频发时期,人民群众对于健康生活的追求让医疗机构始终处于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中。而中医医院虽然为我国医疗保健体系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其发生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还未受到足够的关注。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特点与发生原因并未得到有效总结与归纳。研究目的:调查了解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真实现状,归纳并尝试总结出医生视角下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特点与原因,并结合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现状与特点提出当下主要可行的防范要点并提出适当的应对解决方法。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实地调研等具体方法,以医生的角度为切入点对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并结合统计得出的纠纷发生原因研究讨论具有可行性的适当应对与预防方法。问卷调查:通过不重复单纯随机抽样选取北京地区20家中医医院并随机抽样600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直接了解医疗纠纷情况及原因。深度访谈:通过对发生医疗纠纷医生开展深度访谈,访谈内容主要关于医疗纠纷的现状及怎么避免与减少医疗纠纷的产生。实地调研:假扮患者潜入中医医院体验就医过程,探索患者与患者家属对医疗纠纷发生的责任和患者与患者家属在就医过程中的经历是否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主要因素或是加剧了医疗纠纷的严重程度。结果:本次调查对象共计600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中,共发生医疗纠纷112起。经过对抽样医生调查问卷与涉及纠纷医生的深度访谈后发现,调查中近半医疗纠纷系因中医引发;未侵害患者健康权的医疗纠纷数量高于侵害患者健康权的。高级职称医生医疗纠纷发生率显着大于其他职称;知识层次较高的患方更易发生医疗纠纷,且明显偏好院外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未投保医责险的医生发生医疗纠纷的比例显着高于投保医责险的医生;未投保医责险的医生发生暴力医疗纠纷的比例也显着高于投保医责险的医生。结论:经调查研究发现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解决途径与医生素质和患者职业有直接关系并带有显着中医药特色。防范与解决中医医院医疗纠纷需要医方、患方、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特别是医方除对医疗技术的精进之外,需要对医患沟通格外留意。在防范与解决医疗纠纷中要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理论和诊疗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不同情况切不可一刀切的解决,才能有效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全面推行医责险可以达到保障医患双方利益的双赢目的,并且在医责险的推广中要注意保费政策与考虑中医药特色。
朱梅,杨继忠,朱志军,胡开明[5](2019)在《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实习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文中研究说明目的探讨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实习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方法分析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实习带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质量考评体系;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和生物安全教育;加强带教老师的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运用科学严谨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实习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切实提高实习生的思维能力。结果加强了实习生临床医学知识的巩固及扩展,培养了实习生临床沟通能力和科研创新思维,提升了实习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论通过分析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实习面临的主要问题,找到了应对策略,提高了实习生的综合素质,为医疗机构提供了高素质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
吴运来[6](2018)在《医方说明义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第一章:医方说明义务的基础理论。第一节主要梳理了医方说明义务的概念、历史沿革及功能。医方说明义务是一种独立义务而非手段性、从属性义务。广义的医方说明义务本身既包含说明义务也包含取得患方同意的义务。应将其与“知情同意权”进行区分。医方说明义务的功能包括:转换医患关系范式以保障患者自主决定权的功能、考量和确定医疗水平的功能、促进理性商谈、重建医患信任、避免医疗纠纷等功能。第二节主要阐述了医方说明义务的法理依据——患者自主决定权。认为:其一,坚持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更符合具体患者理性;其二,坚持患者自主决定权与对惟理性主义的反思内在契合;其三,患者自主决定权是对抗医师权力滥用的法权依据。第三节主要界定医方说明义务的性质。首先阐述了侵权法关于医方说明义务性质的学说,对身体伤害行为说、人格权侵害说进行了剖析,提出了从维护身体完整性到保障患者自主决定的人格利益的转变;接下来论述了医方说明义务在合同法上的性质,主张既有法定义务也有约定义务,反对一味扩张法定义务。第二章:医方说明义务的主体及对象。指出医方说明义务的应然主体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只应当是具体履行者,而其中自主决定权的说明义务的具体履行者应当是主治医师。其次,患者的同意能力获得了与民事行为能力分离的地位。患者同意对于意思能力的要求的标准低于民事行为能力。因其是对自身人身利益的某种处分,不涉及财产交易,因而不需要考虑交易安全。第三章:医方说明义务的内容。第一节主要是关于说明义务内容的判断标准。对挑战现行说明制度假设的临床证据进行了考察,说明理性医生的标准、理性病人的标准仍然依赖医师权力。认为医生和病人应该共享医疗决策,保障病人的价值观和偏好。因此,判断标准应采“理性患者说”与“具体患者说”的结合。第二节论述了说明义务的一般内容,首先探讨了说明义务范围的适当性问题,要防范说明的失灵,警惕说明信息数量过多,出现“超载”效应。之后分别对医疗风险、替代治疗方案、说明义务的例外等进行了具体剖析。第三节是关于说明义务的类型化,根据自我决定的权重,可区分为自我决定的说明义务、确保疗效的说明义务、转医转院的说明义务等。第四章: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行为及过错。第一节主要是关于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一般行为类型化和具体行为类型化梳理。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行为类型化包括:说明后不同意以及知情而未告知或未征得患者同意;第二种类型是不知情而未告知。第二节第一部分主要论述违反说明义务的过失的概念及过失的认定标准,厘清了说明过失与医疗技术过失的关系。对英美法区分基本信息与附带信息进行借鉴。最后,对医方说明过失的证明进行了介绍,指出说明过失之诉的特殊意义;第二部分主要讨论在医疗损害责任领域适用过错原则可能有着形式上的公平与实质的不正义;第三部分主要探讨了违反说明义务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其一,单纯违反说明义务的过失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其二,对违反说明义务与其后进行的诊疗行为进行一体化评价,根据具体类型具体适用归责原则。第五章:违反医方说明义务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第一节主要介绍违反医方说明义务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的核心要素。首先,在该种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上应适用替代法加上自主决定的意志自由,医方可通过论证合法替代行为成立来进行抗辩和主张免责。其次,因果关系应当建立在违反说明义务与实际的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之间。再次,对在说明领域里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的分工进行探讨。第二节主要论述适用传统的“若无则不”因果关系标准的障碍及克服。若严格适用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具有相同风险的治疗措施的迟早到来以及风险的迟早发生会否定因果关系在此领域的成立。因此,需要适用修正后的替代法理论。进而对低治愈率条件下适用机会丧失理论进行了讨论。第三节论述对患者“后见之明”的制约:个人偏好胜于理性患者标准的说明义务。患者需要证实或至少主张为何他即使被适当告知,也会特别因为个人原因拒绝同意治疗。第六章: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损害赔偿。第一节探讨了为什么应以实际损害而非权益损害为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其一,权利遭受侵害并不必然导致损害;其二,是关于“实际损害说”和“知情同意权受损说”之辩。第二节主要介绍损害事实的类型,包括现实权益损害和期待权益损害。第三节讨论违反医方说明义务承担财产性损害赔偿。其一,违反说明义务造成的财产性损害赔偿性质之辩析;其二是关于赔偿计算的特殊性,就在于要计算不同意思决定存在的实际利益差。第四节探讨的是违反医方说明义务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首先,应对“其他人格利益”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进行限制;其次,区分研究了违反自主决定权医方说明义务的精神损害赔偿和违反确保疗效说明义务的精神损害赔偿各自的特殊性。
赖秋梅[7](2018)在《医学检验技术检验差错与防范教育》文中研究表明医学检验出现差错会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因此,有必要加强医学检验技术检验差错和防范教育。本文主要从检验差错和方法教育的内容及方法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介绍。
赵惠柳,欧超,舒宏,陶义丰,吴君荣,朱波[8](2018)在《肿瘤医院医学检验门急诊实习教学模式的探讨》文中研究指明门急诊检验实习是医学检验实习的必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一定的临床思维能力及与医护、患者良好沟通交流能力。门诊是医院的重要社会窗口,门急诊检验具有检验项目种类多、工作繁琐、必须及时准确快速出具检验报告等特点。该院肿瘤医院门急诊检验合并在一个部门,同时担负区内几所高校医学检验本科和专科临床生产实习的教学任务,本文通过对医学检验实习生全面岗前教育、良好医德医风培养、专业实践能力历练、针对肿瘤病患特征做好关爱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培训、现代医学实验室信息系统使用等方面进行教学模式探讨,以期通过转变传统培养模式,改变教学理念,提高医学检验实习生的教学质量,培养出适应现代社会的高素质全面医学检验人才。
刘亚敏[9](2018)在《公立医院法务部门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的: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公立医院法律事务处理的现状,对不同等级的公立医院法务部门建设现状进行实地调研,为加快公立医院法务部门建设提供建设性意见,从而促进公立医院法务部门建设的完善。方法:本文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主要指文献研究法、德尔菲法和案例分析法。定量分析方法包含抽样调查法和描述性统计分析法。本研究的实证调查方法主要采用多阶段分层次抽样,选取三级公立医院、二级公立医院和一级公立医院共6家公立医院作为样本医院,调查主要围绕医务人员法律培训情况、法律知识需求情况、法律服务需求情况、法律事务类型情况、对法务部门的认知情况、法务部门需求情况6个因素展开。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法主要是根据收集到的问卷结果,运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样本公立医院只有1家设立独立的法务部门,负责医院内部日常的法律事物的处理。其他5家公立医院法律事务的处理部门根据法律事务的性质决定。有42%的医务人员注重参加卫生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30%以上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遇到过法律事务,选择科室内部和相关科室协助处理较多,40%以上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认为法务部门从业人员应当选择具有工作经验的法律专业人才。结论:公立医院普遍缺乏统一解决协调各类法律事务的职能部门,不同类型的法律事务需要不同的部门介入处理。而医务人员因为所在岗位不同,对卫生法律服务需求存在差异。建设公立医院法务部门,可以促进公立医院依法治院、依法管理。
林志君[10](2017)在《我国医患纠纷危机预防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由于医患关系的紧张,医患纠纷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恶性事件,医患纠纷危机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医患纠纷案件的频频发生不但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基本权益,而且还对医院以及医务工作者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打击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导致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人员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剧增,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更合理地处理医患纠纷危机问题,预防和遏制医患纠纷事件的发生,有效缓解医患紧张关系,使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成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面临的重大难题。现阶段,医患纠纷已然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探索和寻求解决这一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通过对我国现行医患纠纷危机预防机制进行评析研究,积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对医患纠纷危机预防和处置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尝试从加强和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处置的立法控制、建立医患纠纷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打击伤医闹医违法行为等方面入手,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医患纠纷危机预防机制的对策与建议,解决我国现行医患纠纷危机预防工作中存在的法律规章制度不完善、预案制度缺失、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探索协调医患关系、实现医患双方共赢的有效途径,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关于医学检验的医患纠纷及如何避免浅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医学检验的医患纠纷及如何避免浅析(论文提纲范文)
(1)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 ——比较、选择与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3 创新与不足 |
1.3.1 创新之处 |
1.3.2 不足之处 |
1.4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4.3 研究评述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沟通理论 |
2.2.2 认知行为理论 |
3 医患纠纷发展现状及调解模式 |
3.1 医患纠纷发展现状 |
3.2 导致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 |
3.2.1 社会因素 |
3.2.2 医方因素 |
3.2.3 患方因素 |
3.3 现有医患纠纷调解模式 |
3.3.1 行政调解 |
3.3.2 司法调解 |
3.3.3 第三方调解 |
4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的比较 |
4.1 人民调解及其优缺点分析 |
4.2 行业调解及其优缺点分析 |
4.3 保险调解及其优缺点分析 |
5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的选择 |
5.1 宁波模式:人、保共治机制 |
5.2 人、保共治模式的四个特征 |
5.3 人、保共治模式的制度优势 |
6 优化人、保共治模式的对策建议 |
6.1 建立健全人、保共治的法律法规 |
6.2 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
6.3 建设一支专业化人、保共治调解队伍 |
6.4 提高民众对人、保共治模式的认识 |
6.5 建立医患纠纷人、保共治资金支持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2)瑞安市医患冲突及其化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5.1 国外研究综述 |
1.5.2 国内研究进展 |
1.5.3 目前研究述评 |
2 医患冲突的概念 |
2.1 概念的厘定 |
2.1.1 医患关系 |
2.1.2 医患纠纷 |
2.1.3 医患冲突 |
2.2 医患冲突的分类 |
3 瑞安市医患冲突现状及其特征 |
3.1 瑞安市医疗资源的现状 |
3.2 瑞安市医患冲突的现状 |
3.3 瑞安市医患冲突的特征 |
3.3.1 弥漫暴力攻击 |
3.3.2 组织分工详细 |
3.3.3 教育程度低下 |
3.3.4 传播信息偏颇 |
3.4 瑞安市医患冲突的危害 |
4 瑞安市医患冲突的诱因分析 |
4.1 社会群体的诱因 |
4.1.1 患者认知不足 |
4.1.2 医院应对不足 |
4.1.3 媒体报道不足 |
4.2 政府部门的诱因 |
4.2.1 日常职能不足 |
4.2.2 社会公信不足 |
4.2.3 制度制定不足 |
4.3 冲突处置的诱因 |
4.3.1 处置速度不足 |
4.3.2 救济渠道不足 |
4.3.3 通告发布不足 |
4.3.4 追责落实不足 |
4.3.5 危机认识不足 |
5 瑞安市医患冲突的化解策略 |
5.1 完善的预防机制 |
5.1.1 畅通信息机制 |
5.1.2 促进医患沟通 |
5.1.3 完善转诊制度 |
5.2 妥善的处置机制 |
5.2.1 加速现场处置 |
5.2.2 引入“枫桥经验” |
5.3 全面的善后机制 |
5.3.1 落实问责机制 |
5.3.2 公布实时进展 |
5.3.3 营造良好氛围 |
5.3.4 做实反思总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3)输血科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实习教学的改革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1 对象与方法 |
1.1 研究对象 |
1.2 教学方法 |
1.2.1 改进工作流程,适当调整实习时间,根据实习大纲制定教学计划 |
1.2.2 加强岗前教育,强化法律意识 |
1.2.3 突破科室束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
1.2.4 牢固树立主动服务和质量第一意识 |
1.2.5 理论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提高动手操作能力 |
1.2.6 利用自动化和信息化优势,培养学生科研创新兴趣 |
1.2.7 搭建平台,让学生讲课,丰富教学方式方法 |
1.2.8 加强考核,查缺补漏,提高综合素质 |
2 结 果 |
3 讨 论 |
3.1 建立教师与学生互评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3.2 进行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学生法律意识,远离医患纠纷 |
3.3 突破实验项目少的束缚,提高检测能力,串联理论知识和基本试验操作,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
3.4 加强与临床沟通,强化服务和质量意识 |
3.5 教与学相互促进,实现教学相长 |
3.6 带领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
3.7 丰富教学方式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
3.8 严格考核,及时补齐短板 |
(4)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现状特点及防范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文献综述 中医医院医疗纠纷发生原因与防范的研究进展 |
1 医疗纠纷的概念 |
1.1 广义的医疗纠纷 |
1.2 狭义的医疗纠纷 |
1.3 医疗纠纷的相关司法解读 |
2 中医医院诊疗行为的特点 |
2.1 诊疗思路 |
2.2 人才培养 |
2.3 医院环境 |
3 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特点 |
3.1 中医药物导致纠纷 |
3.2 中医手法治疗导致纠纷 |
4 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原因 |
4.1 医院方面的原因 |
4.1.1 意料之外的工作失误 |
4.1.2 医患沟通问题 |
4.2 患者方面的原因 |
4.2.1 患者缺乏对医学的客观了解和充分认识 |
4.2.2 患者相关知识水平的增加 |
4.2.3 患者自身心理导致的误会 |
5 对策与建议 |
5.1 社会法律 |
5.2 医疗技术 |
5.3 医患沟通 |
6 文献评述 |
参考文献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2 材料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1.1 对象 |
2.1.2 纳入标准 |
2.1.3 排除标准 |
2.1.4 剔除标准 |
2.2 研究方法和内容 |
2.2.1 研究方法 |
2.2.2 研究内容 |
2.2.3 技术路线 |
2.2.4 质量控制 |
2.3 资料整理与统计分析 |
3 结果与分析 |
3.1 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
3.2 医疗纠纷发生的医方情况分析 |
3.2.1 医疗纠纷的直接发生原因 |
3.2.2 医疗纠纷中医方的业务素质因素 |
3.2.3 医疗纠纷发生原因的logistics回归分析 |
3.3 医疗纠纷中的患方情况分析 |
3.3.1 医疗纠纷中的患方情况 |
3.3.2 医疗纠纷中的患方与医疗纠纷直接发生原因之间情况 |
3.3.3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的logistics回归分析 |
3.3.4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的logistics回归分析 |
3.4 各类中医医院医疗纠纷与医责险投保情况 |
3.4.1 医责险投保与医疗纠纷的发生 |
3.4.2 医责险投保与暴力医疗纠纷的发生 |
3.4.3 通过深度访谈与实地调研法讨论医疗纠纷与医责险的关系 |
3.5 医责险与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现状 |
3.5.1 医责险与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现状 |
3.5.2 未投保医责险的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现状 |
3.5.3 医责险与医疗纠纷的关系现状 |
3.6 北京地区市属综合性医院医疗纠纷的现状 |
3.6.1 市属综合性医院医疗纠纷现状 |
3.6.2 市属综合性医院与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现状比较 |
4 讨论 |
4.1 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特点 |
4.1.1 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中医专业性 |
4.1.2 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社会性 |
4.2 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 |
4.2.1 医疗机构非医疗原因导致医疗纠纷 |
4.2.2 医疗机构医疗原因导致医疗纠纷 |
4.2.3 患方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 |
4.2.4 社会因素对医疗纠纷的不良影响 |
4.3 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的防范对策 |
4.3.1 医院的医疗技术方面 |
4.3.2 医院的行政管理方面 |
4.3.3 法律制度建设方面 |
4.3.4 媒体宣传方面 |
5 总结与展望 |
5.1 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访谈提纲 |
在学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5)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实习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1 临床实习存在的主要问题 |
1.1 管理制度不健全 |
1.2带教考核体系不够完善 |
1.3 师资力量存在薄弱环节 |
1.4实习生自身的因素 |
1.5 临床科研素质培养有待提高 |
2 应对策略 |
2.1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质量考评体系 |
2.2 进行岗前培训和生物安全教育 |
2.3 培养临床沟通能力 |
2.4 加强实习生临床医学知识的巩固及扩展 |
2.5引导学生关注前沿知识,培养科研创新思维 |
2.6 加强带教师资队伍建设 |
(6)医方说明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来源及理论和实践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一章 医方说明义务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概念、历史沿革及功能 |
一、医方说明义务的概念辨析 |
二、医方说明义务的历史沿革 |
三、医方说明义务的功能 |
第二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法理基础——患者自主决定权 |
一、坚持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更符合具体患者理性 |
二、坚持患者自主决定权与对惟理性主义的反思内在契合 |
三、患者自主决定权是对抗医师权力滥用的法权依据 |
第三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性质厘清 |
一、侵权法关于医方说明义务性质的学说 |
二、合同法关于医方说明义务性质的学说 |
第二章 医方说明义务的主体及对象 |
第一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主体 |
一、在说明义务主体上的现行立法规定检索 |
二、关于医疗机构是否应成为说明义务主体的探讨 |
三、说明义务的具体履行者 |
第二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对象 |
一、我国医方说明义务的对象的立法沿革 |
二、患者同意能力 |
三、患者近亲属的说明对象地位的探讨 |
第三章 医方说明义务的内容 |
第一节 医方说明义务内容的判断标准 |
一、说明义务判断标准的演化 |
二、挑战现行说明制度假设的临床证据 |
三、我国医方说明义务的判断标准探讨 |
第二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一般内容 |
一、说明的适当范围 |
二、说明的重要事项 |
三、说明义务的例外 |
第三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类型 |
一、自我决定权的说明义务 |
二、确保疗效的说明义务 |
三、疗养指导的说明义务 |
四、转医转院指示或劝告的说明义务 |
第四章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行为及过错 |
第一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行为类型化 |
一、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一般行为类型化 |
二、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具体行为类型化 |
第二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过错要素 |
一、过错要素的立法与学说 |
二、过错原则形式上的公平与实质的不正义 |
三、违反说明义务的归责原则具体适用 |
第五章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 |
第一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的核心要素 |
一、因果关系判断标准:替代法+自主决定的意志自由 |
二、因果关系应当建立在违反说明义务与实际损害之间 |
三、在说明领域里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的分工 |
第二节 适用传统的“若无则不”因果关系标准的障碍及克服 |
一、修正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以保护患者自主权 |
二、我国司法实践中修正传统因果关系的裁判实例及分析 |
三、“机会丧失”原则与赔偿的比例责任规则适用 |
第三节 对患者“后见之明”的制约:个人偏好胜于理性患者标准的说明义务 |
一、患者“后见之明”问题的提出 |
二、因果关系判断中的主观说与客观说 |
三、确立具体患者本人对事后主张的说明义务 |
第六章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损害赔偿 |
第一节 以实际损害而非权益损害为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
一、权利遭受侵害并不必然导致损害 |
二、“实际损害说”和“知情同意权受损说”之辩 |
第二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现实权益损害与期待利益损害 |
一、现实权益损害 |
二、期待利益损害 |
第三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财产性损害赔偿 |
一、违反说明义务造成的财产性损害赔偿性质之辩析 |
二、不同意思决定存在实际利益差 |
第四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 |
一、对“其他人格利益”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 |
二、违反自主决定权的说明义务的精神损害赔偿 |
三、违反确保疗效说明义务的精神损害赔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攻读科研成果 |
致谢 |
(7)医学检验技术检验差错与防范教育(论文提纲范文)
1 医学检验技术检验差错与防范教育的内容 |
1.1 与医学相关的法律法规 |
1.2 专业技能 |
1.3 加强人文修养 |
2 检验差错与方法教育的方法 |
2.1 防范教育规范化 |
2.2 防范教育全员化 |
2.3 防范教育信息化 |
(8)肿瘤医院医学检验门急诊实习教学模式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确保全面岗前培训工作到位 |
1.1 高度注重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
1.2 注重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正确使用知识培训[4] |
1.3 注重职业暴露学习 |
1.4 注重实验室个人防护知识教育 |
1.5 注重自我保护教育 |
2 注重实习生爱国、爱岗敬业、培养良好医德医风的教育 |
3 门急诊专业实践能力培养 |
4 学习肿瘤患者心理特征, 做好患者接待服务 |
5 注重正确沟通能力的培训 |
6 实习教学方向的微调整 |
7 实验室信息系统使用能力培训 |
8 科室专题讲座不可少 |
9 结语 |
(9)公立医院法务部门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现状 |
1.4.1 相关概念界定 |
1.4.2 国(境)外研究现状 |
1.4.3 国内研究现状 |
1.4.4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1.5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公立医院法律事务现状研究 |
2.1 公立医院法律事务现状分析 |
2.1.1 医患纠纷 |
2.1.2 合同管理 |
2.1.3 知识产权管理 |
2.1.4 其他 |
2.2 法律事务处理方式分析 |
2.2.1 医患纠纷处理方式 |
2.2.2 合同管理方式 |
2.2.3 知识产权管理方式 |
2.2.4 其他 |
第三章 T市公立医院法务部门建设与需求分析 |
3.1 样本医院法务部门设置情况分析 |
3.1.1 样本医院简介 |
3.1.2 法务部门设置 |
3.1.3 法律事务类别 |
3.1.4 法律知识培训 |
3.2 医务人员认知情况分析 |
3.2.1 医务人员基本情况 |
3.2.2 卫生法律服务需求情况 |
3.2.3 法务部门认知情况 |
3.2.4 参加培训情况 |
3.2.5 卫生法律知识认知情况 |
3.3 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公立医院法务部门建设典型案例分析 |
4.1 R医院法制办 |
4.1.1 机构设置 |
4.1.2 职能管理 |
4.2 X医院法务部 |
4.2.1 机构设置 |
4.2.2 职能管理 |
4.3 Y医院医院管理研究室 |
4.3.1 机构设置 |
4.3.2 职能管理 |
4.4 Q医院法规事务处 |
4.4.1 机构设置 |
4.4.2 职责管理 |
4.5 对比分析 |
第五章 公立医院法务部门建设对策建议 |
5.1 明确法务部门归属 |
5.2 加强人员配备 |
5.3 规范法务部门职责 |
5.4 细化法务部门工作流程 |
5.5 建立法律顾问合作模式 |
第六章 结语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 |
6.3 研究不足 |
6.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10)我国医患纠纷危机预防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第一章 我国医患纠纷概述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医患纠纷的概念 |
二、医患纠纷的类型 |
三、医患纠纷的构成要件 |
四、医患纠纷危机预防机制 |
第二节 我国医患纠纷的现状 |
一、医患关系十分紧张 |
二、由医患纠纷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问题突出 |
三、医患纠纷危机事件影响恶劣 |
四、患方非理性维权盛行 |
五、医患双方均对现状极度不满 |
第三节 医患纠纷的危害 |
一、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
二、给医方造成的危害 |
三、给社会造成的危害 |
第四节 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 |
一、医患关系本身的特性 |
二、社会体制层面因素 |
三、医疗机构层面因素 |
四、患者层面因素 |
第二章 我国现行医患纠纷危机预防机制评析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医患纠纷危机预防机制的现状 |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二、医疗信息公开保障知情权 |
三、医患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
四、医疗卫生部门制定投诉管理办法 |
第二节 我国现行医患纠纷危机预防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举证责任倒置存在的问题 |
二、预案制度的缺失 |
三、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 |
四、预防工作重视不够 |
第三节 相关影响因素分析 |
一、执业环境 |
二、防御性医疗行为 |
三、医德医风 |
四、新闻媒体 |
第三章 医患纠纷危机预防处置机制的域外借鉴 |
第一节 美英医患纠纷危机预防的情况与经验 |
一、美国医患纠纷处置现状和危机预防经验 |
二、英国医患纠纷处置现状和危机预防经验 |
第二节 德日医患纠纷危机预防的情况与经验 |
一、德国医患纠纷危机预防经验 |
二、日本医患纠纷处置现状和危机预防经验 |
第三节 相关经验借鉴与启示 |
一、处理途径必须明确 |
二、医患关系必须和谐 |
三、媒体导向必须正确 |
四、走法制化治理道路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医患纠纷危机预防机制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和完善医患纠纷处置的立法控制 |
一、实行法制管理 |
二、完善规章制度 |
三、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医患纠纷 |
第二节 建立医患纠纷预案和医疗缺陷责任追究机制 |
一、防范医疗事故预案 |
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
三、医疗缺陷责任追究 |
四、建立合理的分担机制 |
第三节 严厉打击伤医闹医违法行为 |
一、医患纠纷现场处置 |
二、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
三、依法公开处理结果形成震慑 |
第四节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一、构建科学的学习培训机制 |
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
三、优化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 |
四、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创新点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四、关于医学检验的医患纠纷及如何避免浅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 ——比较、选择与优化[D]. 邵英杰. 江西中医药大学, 2020(01)
- [2]瑞安市医患冲突及其化解研究[D]. 杨勤豪.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0(10)
- [3]输血科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实习教学的改革与实践[J]. 杨文勇,吴雪萍,王孝梅,卢京,段科丽,何磊. 中华全科医学, 2019(11)
- [4]北京地区中医医院医疗纠纷现状特点及防范对策研究[D]. 徐昊.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9(04)
- [5]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实习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J]. 朱梅,杨继忠,朱志军,胡开明. 安徽医药, 2019(09)
- [6]医方说明义务研究[D]. 吴运来.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7]医学检验技术检验差错与防范教育[J]. 赖秋梅. 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 2018(47)
- [8]肿瘤医院医学检验门急诊实习教学模式的探讨[J]. 赵惠柳,欧超,舒宏,陶义丰,吴君荣,朱波. 国际检验医学杂志, 2018(08)
- [9]公立医院法务部门建设研究[D]. 刘亚敏.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8(11)
- [10]我国医患纠纷危机预防机制研究[D]. 林志君. 华侨大学, 20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