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分析及对策

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分析及对策

一、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违约现象分析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沙华国[1](2021)在《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地方政府责任研究 ——以南京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受到世界各国疫情反复的影响,全球经济陷入了较长时间的“寒冬”,各国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呈现低迷状态。反观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其增速出现了放缓态势,随着高校不断扩招,大学生的数量迅速增长,原先的“包分配”就业模式已逐渐转变成大学生自主择业,就业市场的供需矛盾也渐渐凸显了出来。扩招之后,确实让越来越多的年轻学生有机会接受到了更好的教育,但是随着逐年剧增的大学生数量和经济的增速的放缓双重影响,就业形势也一年难似一年,今年更是受疫情的影响,暴露出了当下大学生就业的诸多问题。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工作重点群体,妥善处理好大学生就业问题,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笔者认为对大学生就业服务中的政府责任进行相关研究,是非常符合现下的实际情况,也较为有现实意义。本文首先是查找与选题相关的文献资料,了解相关的研究背景,梳理国内外学者们的研究现状和相关的实践经验,包括大学生就业服务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以及选取本文研究所应用的相关理论,进而对现下大学生就业的难题进行剖析研究,选取南京市为例,然后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得到的数据,分析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的责任履行现状、存在的不足及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符合当代大学毕业生就业实情的意见和建议,完成本论文的撰写工作。在研究中发现,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症结主要是一方面是用人单位难以招到适合自身企业发展的人才,另一方面是高校毕业生难以学以致用,就业压力大,形成了这种突出的结构性的就业矛盾。面对复杂多变的大学生就业难题,非常需要政府从全局来掌控,一方面,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扩大内部就业需求,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和进行充分的宣传落实,同时强化就业工作人员在大学生就业方面的服务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就业服务;另一方面,不仅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同时还要组织协同各方营造良好的就业市场氛围,帮助大学生养成正确的就业观念。另外,政府应该加强对就业市场、社会及政府自身的监督的意识,及时调整应对大学生就业保障政策,确保大学生合法、合理的就业权益。

鄂义强[2](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叶丽娟[3](2020)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就业管理研究 ——以广西为例》文中指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骨干计划”)是我国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政策,自2006年实施至今,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大量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积极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本研究基于人力资本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访谈研究法,对获得资助的广西籍“骨干计划”研究生(简称“少干生”)定向就业问题进行实证研究。本研究在收集整理了大量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以及“骨干计划”历年相关文件和数据等相关资料分析基础上,通过对20名广西籍少干生进行深入访谈,运用Nvivo11Plus质性分析软件,对这20份访谈资料进行三级编码。呈现现状:广西籍少干生履约意识较强;广西籍少干生就业满意度较高;培养单位高质量培养广西籍少干生就业能力;广西籍少干生定向就业形势严峻;广西籍少干生定向就业管理有待加强。研究基于以上现状,并借鉴公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生定向就业管理相关经验,对政府、培养单位、就业管理部门、和少干生四个参与主体提出优化建议:完善“骨干计划”就业配套政策;畅通流动渠道,营造就业环境;鼓励创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提供就业服务,重视少干生就业工作;建立少干生“人才信息库”,提高就业质量;转变培养观念,着重培养定向就业服务意识;提供就业专场服务,搭建就业咨询平台;建立健全就业保障机制,完善就业保障体系;多部门联动,多角度全方位引导就业;少干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就业观;加强民族意识,提升自身修养;扎根基层,提升自主创业能力。

高雨雨[4](2019)在《浅析减少高职学生就业违约现象发生的对策》文中研究说明诚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人立足社会得到他人认可、与人相处的最基本的前提。高职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不诚信,随意违约的现象屡见不鲜,高职招生人数的扩招加剧了就业市场的竞争势态,相应的,对就业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该文通过研究分析高职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违约现象的成因,提出应对解决措施,对提高高职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诚信度以及营造良好的就业大氛围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罗胤[5](2019)在《社会工作视角下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研究》文中指出毕业生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毕业生及其家庭的前途和希望,也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成效和社会的稳定。航海类专业就业生因其专业对口性强,是航运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更关系到“海洋强国”的实现。近年来,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压力持续增大,毕业生从事航运行业的比例持续走低。高校的传统就业支持偏重管理,服务不足,本研究希望通过社会工作介入来对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提供就业支持,完善并提出改进对策。通过对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体系现状的分析,发现就业支持体系存在就业指导支持与学生需求不匹配、就业渠道支持的行业内就业指向不明显、就业协助支持跟进不及时、就业保障支持应急预案建设薄弱等问题。本研究希望通过社会工作介入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来完善就业支持体系建设,帮助航海类专业大学生解决就业问题。本研究通过访谈接受D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咨询服务但并未解决就业问题的服务对象,将存在就业问题的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分为“信息不足”型、“规划缺失”型、“认知偏差”型航海类专业大学生三类,依据其不同特点设计有针对性的介入方案,并寻找到三位符合特点的航海类专业大学生作为服务对象,通过对这三位航海类专业大学生的社会工作介入验证介入方案是否有效。研究认为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中存在偏重管理而缺乏服务的不足,本文创新性地将社会工作方法引入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中,以个案工作介入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过程,能够有效解决案主所面临的就业期间迷茫、压力大、就业信息获取不足和就业能力不足等问题。航运业相关工作由于存在工作待遇与陆地差距小,工作环境相对艰苦寂寞等特点,在介入方案设计和实行的过程中更需要社会工作者为航海类专业大学生提供更多支持,从而帮助航海类专业大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心仪工作,同时为航运业发展贡献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石懿,杨德祥[6](2018)在《当代大学生就业诚信失衡及对策》文中指出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张,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逐年严峻,就业需求与经济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凸显。以至于在就业过程中,由于受到社会不良影响的侵蚀以及就业竞争所带来的压力,有少部分大学生在选择就业过程中通过简历造假、面试吹嘘、随意违约等不诚信方式以达到就业目的。大学生就业诚信的缺失,对社会、高校、用人单位都存在不良的影响,应认真对待。

赵娜[7](2018)在《江西省硕士研究生和谐就业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开展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成果,对我国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经济建设都具有深刻的意义,是我国“科教兴国”战略重大体现。研究生教育过程中,对专业的深入学习,使得人才具有更强的专业性,这些高层次人才将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但是随着研究生招生力度的增大,随之而来的就业问题正愈演愈烈。研究生就业问题是对毕业生个人和其家庭都是一个意义重大的问题,一方面对研究生个人的前途有着重要影响,另一方面也牵动很多家庭的希望,最终也会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认真对待。同时,只有家庭和谐,才能很好的建设我国的和谐社会。本文对江西省研究生就业问题进行了研究。调研了江西省研究生就业问题的现状;分析了形成当前研究生就业难的原因;分别从学生自我调整、家庭引导、高校教育、企业帮扶和政府部门制定政策等角度为缓解这一问题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的研究成果帮助江西省研究生进行更好的就业,同时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研究生就业问题研究也起到普遍的参考作用。

王佳慧[8](2017)在《高校在就业协议书中的角色定位与管理职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明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在保护毕业生就业权利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高校对自身在协议书中角色定位以及职责权利认知不明确,导致高校在特定情况下基于特定目的强制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或限制毕业生解约,侵犯学生就业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其部分原因在于高校对自身的地位、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没有清醒的认识。因此高校在就业协议书中的角色定位、职责权利问题亟待关注。由于协议书的性质将影响高校的角色定位,因此首先需要明确协议书的性质。本文认为就业协议书属于普通民事合同,合同的当事人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高校并非合同的当事人。因此高校并不能决定协议的成立、变更、解除等事项,也不能要求协议书的债务人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非当事人的定位这并不意味着高校不在协议书制度中发挥作用。高校负责翻印以及发放协议书,并且以“鉴证登记”方的身份参与到协议书的签订工作中来,负有审查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依据审查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对协议书进行登记或不登记的处理的职责。同时由于高校负有促进就业的职责以及受法律父爱主义的影响,高校享有协议外的管理权利,包括对程序性事项的决定权、就业指导权利、违纪行为的处理权以及对遭受就业侵权的学生提供帮助的权利。与就业协议书的目的相悖的是,现实中逾越高校角色定位以及职权界限的事屡见不鲜。本文通过《X大学就业签约暂行管理办法》中“不得解约”条款的分析,进一步分析高校的角色定位和管理职权问题。高校可以通过规范制定的方式管理学生就业行为,但是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在自身的权利范围内进行管理。最后本文认为高校逾越权利界限,过度干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现象根源在于相关制度规范建设的不完善,因此认为在今后应该更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高校也应该明确自身定位,更好地促进毕业生就业。

温建宇[9](2016)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高校大学生的就业过程基本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从实习到落实“三方协议”再到最终签订劳动合同,随着高校毕业人数规模的扩大以及就业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大学生在各个阶段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协议或合同纠纷,这些就业纠纷不仅损害了就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因此,如何减少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主要合同纠纷,以维护大学生就业权益和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已成为亟需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本文正是基于此核心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本文以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重要合同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法从大学生实习、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签订三个方面对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介绍了这三个阶段的相关制度,进而采用案例研究方法,描述了大学生实习中的人身损害与报酬给付纠纷,就业协议中因协议性质和效力期限不明以及服务期与违约金的约定而引起的纠纷,劳动合同中因不规范合同、违法约定试用期及社会保险争议导致的纠纷。通过分析上述纠纷,本研究发现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主要合同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实习与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模糊致使实践中协议的执行标准存在分歧;缺乏实习与就业协议的专门立法;政府与高校在实习的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漏洞,就业协议在制度设计上与现实不协调,主要表现为高校作为就业协议主体较为尴尬,就业协议内容并不细致,缺乏核心条款;大学生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缺乏法律素养,对试用期、违约金及服务期的约定认识不足;高校在大学生就业权益维护方面的专业化指导不足并缺乏针对性;大学生就业纠纷的救济渠道狭窄,维权困难等。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立法、政策制定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大学生就业制度并使纠纷处理更趋合理的意见,主要包括:明确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有关协议的合同性质,落实大学生劳动者的法律身份与就业协议的民事合同地位;完善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相关合同制度;指导大学生依法签订和履行与就业相关的协议和合同;合理设置处理大学生就业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等。

曹金梅[10](2016)在《搜寻匹配视角下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分析 ——以华中科技大学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大学生就业关系着千家万户,也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大学扩招以后,尤其是金融危机以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因此找出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因素,探索提高大学生就业效率和质量的措施具有重要意义。搜寻匹配理论是劳动力市场的主流研究工具,该理论综合考虑了信息不充分条件下劳动力的供给需求和工资决定机制,很好的解释了失业问题,本文将应用搜寻匹配理论来研究大学生就业问题。华中科技大学被称为“中国高等教育缩影”,该校学科门类齐全,每年毕业学生数量众多,因此本文以华中科技大学为例来研究大学生就业。本文第一章主要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大学生就业和搜寻匹配理论的研究文献;第二章分析了我国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现状,并应用搜寻匹配理论进行了解释;第三章则以华中科技大学为例,对大学生就业过程和不同类型大学生的就业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发现我国大学生劳动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就业过程的多个环节存在资源浪费,不同类型大学生的就业情况区别较大,大学生劳动市场存在多重分割,性别、户籍、学科专业、有无实习等因素都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大学生就业,其中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学科专业;本文第四章从政府、高校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四个方面提出了降低大学生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提高的大学生就业市场运行效率的政策建议;本文第五章对全文做了总结回顾,梳理了本文研究的不足和未来需要改进的地方。

二、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违约现象分析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违约现象分析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地方政府责任研究 ——以南京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
        (二)国内研究理论及实践经验
        (三)研究述评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三)技术路线
第一章 核心概念及相关理论
    第一节 核心概念
        一、大学生就业
        二、就业服务
        三、政府责任
    第二节 基础理论
        一、市场失灵理论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
        三、准公共产品理论
    第三节 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历史演进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岗位统包统分阶段
        二、改革开放后步向双向选择的过渡阶段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市场为导向的自主择业阶段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地方政府应当履行的责任
    第一节 就业准备阶段
        一、引导就业观念
        二、制定并完善就业政策
        三、宣传就业相关的政策法规
        四、组织就业培训服务
    第二节 就业进行阶段
        一、搭建信息平台、畅通就业渠道
        二、监管就业市场、优化就业环境
    第三节 就业保障阶段
        一、提供法律保障
        二、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章 政府责任视角下南京市大学生就业服务的现状
    第一节 南京市就业概况
        一、南京市的就业环境
        二、南京市大学生就业情况
    第二节 南京市政府就业责任履行现状
        一、引导大学生就业实习
        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三、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
        四、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服务
    第三节 大学生对南京政府履行就业责任的满意度调查
        一、调查对象与调查方式
        二、调查结果分析
第四章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地方政府责任履行不够的表现及原因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地方政府责任履行不够的表现
        一、政府在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宏观调控责任的履行不够
        二、政府在大学生就业服务中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
        三、政府在大学生就业服务中保障措施不够完善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地方政府责任履行不够的原因
        一、大学生就业服务中政府对大学生就业重视程度尚显不够
        二、大学生就业服务中缺乏对各方主体有效的监督和考核
第五章 完善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地方政府责任的对策建议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地方政府承担责任的准备阶段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法律促进大学生就业
        二、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明确主体责任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地方政府承担责任的进行阶段
        一、加大宏观调控,扩大就业需求
        二、加强政府服务责任,健全大学生服务体系
    第三节 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地方政府责任承担的后续阶段
        一、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科学可行的考核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本人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2)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内容
    五、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二)实证研究法
        (三)比较研究法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一)创新之处
        (二)不足之处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一)责任政府理论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三)市场失灵理论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后记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就业管理研究 ——以广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选题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现实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1.3.1 国外文献综述
        1.3.2 国内文献综述
    1.4 研究方法、思路与可能存在的创新点
        1.4.1 研究方法
        1.4.2 研究思路
        1.4.3 研究重难点与可能存在的创新点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阐述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1.2 定向就业管理
        2.1.3 广西籍少干生
    2.2 理论基础
        2.2.1 人力资本理论
        2.2.2 社会流动理论
第三章 广西籍少干生定向就业管理现状及实证分析
    3.1 “骨干计划”在广西的实施情况分析
        3.1.1 实施“骨干计划”基本情况
        3.1.2 实施“骨干计划”情况分析
        3.1.3 实施“骨干计划”主要经验与不足
    3.2 广西籍少干生定向就业管理现状
        3.2.1 履约管理力度强
        3.2.2 少干生档案管理机制不完善
        3.2.3 少干生就业管理部门责任不明确
        3.2.4 缺乏少干生就业追踪管理
    3.3 广西籍少干生定向就业管理实证分析
        3.3.1 研究样本情况
        3.3.2 研究过程
        3.3.3 研究结论
第四章 少干生定向就业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4.1 少干生定向就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4.1.1 定向就业与就业选择的两难
        4.1.2 就业服务强需求与就业选择面两难
        4.1.3 定向就业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4.1.4 少干生有职业生涯辅导需求
    4.2 少干生定向就业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4.2.1 政策设计因素
        4.2.2 地区发展因素
        4.2.3 就业管理部门因素
        4.2.4 少干生个人因素
第五章 国内相关定向就业管理经验借鉴
    5.1 公费师范生定向就业管理经验
        5.1.1 违约管理经验
        5.1.2 定向就业管理方式经验
        5.1.3 配套保障措施经验
    5.2 免费医学生定向就业管理经验
        5.2.1 免费医学生定向就业模式借鉴
        5.2.2 免费医学生就业流动经验
        5.2.3 免费医学生订单培养经验
第六章 提高少干生定向就业管理水平的优化路径
    6.1 政府层面
        6.1.1 完善“骨干计划”就业配套政策
        6.1.2 畅通流动渠道,营造就业环境
        6.1.3 鼓励创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6.2 培养单位层面
        6.2.1 提供就业服务,重视少干生就业工作
        6.2.2 建立少干生“人才信息库”,提高就业质量
        6.2.3 转变培养观念,着重培养定向就业服务意识
    6.3 就业管理部门层面
        6.3.1 提供就业专场服务,搭建就业咨询平台
        6.3.2 建立健全就业保障机制,完善就业保障体系
        6.3.3 与相关部门联动,多角度全方位引导就业
    6.4 少干生个人层面
        6.4.1 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就业观
        6.4.2 加强民族意识,提升自身修养
        6.4.3 扎根基层,提升自主创业能力
结束语
参考文献
附录1
附录2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

(4)浅析减少高职学生就业违约现象发生的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违约现状
2 高职学生违约现象发生的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
3 减少高职学生就业违约现象的对策
4 结语

(5)社会工作视角下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
        1.2.1 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研究现状
        1.2.2 社会工作增进就业支持现状的研究
        1.2.3 研究现状小结
    1.3 核心概念界定
        1.3.1 航海类专业大学生
        1.3.2 就业支持
    1.4 研究方法
        1.4.1 问卷调查法
        1.4.2 访谈法
        1.4.3 文献研究法
    1.5 理论基础
        1.5.1 优势视角理论
        1.5.2 社会支持理论
        1.5.3 就业指导理论
2 社会工作视角下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2.1 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的核心目标
        2.1.1 提高就业率
        2.1.2 提高就业质量
        2.1.3 保证行业相关就业比例
    2.2 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的主要内容
        2.2.1 就业指导支持
        2.2.2 就业渠道支持
        2.2.3 就业协助支持
        2.2.4 就业保障支持
    2.3 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工作效果
        2.3.1 保证就业岗位供需比例
        2.3.2 促进毕业生行业内对口就业
        2.3.3 引导部分毕业生行业外就业
    2.4 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的现存问题
        2.4.1 就业指导支持与学生需求不匹配
        2.4.2 就业渠道支持的行业内就业指向不明显
        2.4.3 就业协助支持跟进不及时
        2.4.4 就业保障支持应急预案建设薄弱
3 社会工作增进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的实务方案设计
    3.1 社会工作增进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3.1.1 必要性分析
        3.1.2 可行性分析
    3.2 社会工作增进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的服务对象分析
        3.2.1 “信息不足”型服务对象
        3.2.2 “规划缺失”型服务对象
        3.2.3 “认知偏差”型服务对象
    3.3 社会工作增进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的基本思路
        3.3.1 接案与问题预估
        3.3.2 确定接受服务意愿和服务计划
        3.3.3 介入与评估
        3.3.4 结案与跟进
    3.4 社会工作增进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的实务方案
        3.4.1 面向“信息不足”型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实务方案
        3.4.2 面向“规划缺失”型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实务方案
        3.4.3 面向“认知偏差”型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实务方案
4 社会工作增进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的实务案例
    4.1 案例一:“信息不足”的航海类专业大学生A
        4.1.1 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4.1.2 服务对象问题预估
        4.1.3 实务介入过程
        4.1.4 评估与结案
    4.2 案例二:“规划缺乏”的航海类专业大学生B
        4.2.1 案例基本情况
        4.2.2 服务对象问题预估
        4.2.3 实务介入过程
        4.2.4 评估与结案
    4.3 案例三:“认知偏差”的航海类专业大学生C
        4.3.1 案例基本情况
        4.3.2 服务对象问题预估
        4.3.3 实务介入过程
        4.3.4 评估与结案
        4.3.5 结案后的跟进
5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一 2019届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问卷
附录二 访谈提纲
致谢

(6)当代大学生就业诚信失衡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大学生就业过程中诚信失衡的主要表现
    (一) “美化”求职简历
    (二) 面试吹嘘、自我拔高
    (三) 伪造获奖成果
    (四) 随意主动违约
二、大学生就业诚信失衡对策分析
    (一) 政府加强调控力度, 缓解就业压力
    (二) 积极营造诚信就业的和谐社会环境
    (三) 坚守思想教育阵地, 强化大学生诚信就业观念
    (四) 强化就业服务管理, 做好生涯规划教育
    (五) 提升自身竞争指标, 转变就业观念
三、结语

(7)江西省硕士研究生和谐就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学术成果综述
    1.4 研究方法及思路
2 研究生和谐就业的意义
    2.1 研究生和谐就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2 研究生和谐就业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
3 江西省高校研究生和谐就业现状及成因
    3.1 江西省高校研究生和谐就业的现状
        3.1.1 劳动市场不完善,研究生就业形式不容乐观
        3.1.2 高校专业设置较狭窄,研究生结构性失业突出
        3.1.3 用人单位存在对女性研究生的就业歧视
        3.1.4 家庭期望与研究生就业实现存在一定的差距
        3.1.5 研究生自身职业规划意识薄弱
    3.2 江西省高校研究生和谐就业存在问题的成因
        3.2.1 社会经济欠发达,人才市场较小
        3.2.2 高校专业设置不科学,校企供求不匹配
        3.2.3 用人单位受传统性别文化影响深远,性别歧视现象严重
        3.2.4 家人在子女就业方面干预过多,职业岗位期待过高
        3.2.5 研究生就业思想失衡,职业生涯规划易盲目
4 江西省高校研究生和谐就业的影响因素
    4.1 社会经济问题
    4.2 高校教育培养问题
    4.3 用人单位观念问题
    4.4 家庭教育干涉问题
    4.5 研究生自身问题
5 江西省高校研究生和谐就业的对策建议
    5.1 大力发展经济,确立研究生和谐就业的核心地位
        5.1.1 激发经济活力,扩大就业规模
        5.1.2 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研究生就业提供新的岗位
    5.2 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
        5.2.1 改革高校研究生教育,提高培养质量
        5.2.2 了解人才市场需求,改革研究生培养方案
        5.2.3 实行职业培训制度,尝试“校企联姻”
    5.3 培养新社会性别意识
        5.3.1 摒弃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
        5.3.2 打破就业领域中的性别隔离
        5.3.3 女性研究生健康自我意识的培养
    5.4 发挥家庭主导作用,适度调整期望值
        5.4.1 父母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期望值
        5.4.2 子女应当主动和父母多沟通表并表达自己的就业观
    5.5 培养高尚的就业观,摆正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位置
        5.5.1 敢于挑战落后观念,积极应对就业问题
        5.5.2 做好职业规划,树立正确的成才观
        5.5.3 努力增强自身素质,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5.5.4 做好充分心理准备,保持良好就业心态
6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调查问卷附录

(8)高校在就业协议书中的角色定位与管理职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
    第二节 研究意义
        一、现实意义
        二、理论意义
    第三节 文献综述
        一、针对就业协议书的研究
        二、针对高校在就业协议书中角色的研究
    第四节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第二章 就业协议书的概念与历史演变
    第一节 就业协议书的概念界定
        一、就业协议书的特点
        二、就业协议书的制定流程
        三、就业协议书签订流程
    第二节 就业协议书历史沿革
        一、统包统分阶段——无需就业协议书
        二、过渡阶段——启用就业协议制度
        三、以市场为主导、自主择业阶段——就业协议书的进一步调整
    第三节 就业协议书的功能
        一、法律功能
        二、行政功能
第三章 基于合同性质视角的高校角色定位初探
    第一节 就业协议书的性质
        一、就业协议书的非行政性
        二、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之异同
        三、作为无名合同的就业协议书
    第二节 高校在合同关系中的地位——无名合同中的“局外人”
        一、非合同当事人
        二、高校在就业协议书中不具有的权利
第四章 高校在协议书制度中的职责与权利
    第一节 高校的管理职责
        一、翻印、发放协议书
        二、鉴证协议书
        三、登记协议书
    第二节 高校应有管理权利与权利限制
        一、高校享有协议外权利的依据
        二、高校享有的管理权利
第五章 《X大学学生就业签约暂行管理办法》“不得解约”条款合法性探讨
    第一节 主要内容与出台原因
        一、主要内容
        二、出台原因
    第二节 “不得解约”条款合法性分析
        一、基于规范制定权视角的合法性分析
        二、基于民法上的“自愿原则”对“不得解约”条款之合法性的分析
        三、基于高校职责的角度看“不得解约”条款的合法性
    第三节 “不得解约”条款合理性分析
        一、提供岗位与学生解约之间无关联
        二、以诚信之名禁止解约实系误读诚信
        三、法律对解约、违约已有完善规定
第六章 就业协议书前景展望
    第一节 存在的问题及根源
        一、存在的问题
        二、问题的根源
    第二节 前景展望
        一、从制度建设角度看
        二、从高校定位角度看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9)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核心概念界定
    三、文献综述
        (一)国内关于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涉及的协议及问题研究
        (二)国外关于大学生就业政策及管理的研究
        (三)文献评析
    四、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
        (一)研究目标
        (二)研究思路
    五、研究方法
        (一)文献法
        (二)案例法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主要合同纠纷及实际处理
    一、大学生就业实习(见习)协议制度及相关纠纷
        (一)大学生就业实习(见习)制度
        (二)大学生就业实习(见习)纠纷的具体表现
    二、大学生就业的三方协议制度及相关纠纷
        (一)大学生就业的三方协议制度的概况
        (二)大学生就业协议纠纷的具体表现
    三、大学生入职初期的劳动合同及相关纠纷
        (一)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的衔接
        (二)大学生入职初期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具体表现
    四、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主要合同纠纷的实际处理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合同纠纷所反映的问题
    一、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有关协议的法律定性问题
        (一)就业实习协议的性质
        (二)三方就业协议的性质
    二、大学生就业制度的问题
        (一)大学生实习制度存在的问题
        (二)三方就业协议制度的设计及其存废问题
    三、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合同签订和履行问题
        (一)实习纠纷中的误工费问题
        (二)协议违约金问题
        (三)服务期问题
        (四)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不足
        (五)高校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问题
    四、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救济问题
        (一)实践中普遍不认同就业实习的大学生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
        (二)民事合同下的救济存在局限
第四章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合同纠纷的防范及处理的完善
    一、明确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有关协议的合同性质
        (一)明确就业实习过程中大学生的“劳动者”身份
        (二)厘清就业实习过程中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三)落实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民事合同地位
    二、完善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相关合同制度
        (一)建立健全就业实习方面的合同制度
        (二)规范高校就业实习的管理与服务制度
        (三)改进就业协议制度的相关设计
    三、指导大学生依法签订和履行与就业相关的协议和合同
    四、合理设置处理大学生就业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
        (一)规范大学生就业实习中人身损害的赔偿机制
        (二)探索新的救济模式,拓宽救济渠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10)搜寻匹配视角下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分析 ——以华中科技大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1.3 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点
2 我国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现状及原因分析
    2.1 大学生整体就业情况分析
    2.2 不同类别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2.3 搜索匹配视角下大学生就业现状原因分析
3 搜索匹配视角下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实证分析——以华中科技大学为例
    3.1 华中科技大学2014 届毕业生就业整体情况分析
    3.2 搜索匹配视角下基于问卷调查的大学生就业过程分析
    3.3 搜索匹配视角下基于问卷调查的不同类别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3.4 大学生就业实证分析的主要结论
4 提高我国应届大学生就业市场效率的政策建议
    4.1 政府角度的政策建议
    4.2 高校角度角度的政策建议
    4.3 用人单位角度的政策建议
    4.4 大学生角度的政策建议
5 结论和展望
    5.1 结论
    5.2 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2014年本科生就业调查问卷

四、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违约现象分析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地方政府责任研究 ——以南京市为例[D]. 沙华国.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2]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就业管理研究 ——以广西为例[D]. 叶丽娟. 广西大学, 2020(07)
  • [4]浅析减少高职学生就业违约现象发生的对策[J]. 高雨雨. 科技资讯, 2019(30)
  • [5]社会工作视角下D大学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就业支持研究[D]. 罗胤.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7)
  • [6]当代大学生就业诚信失衡及对策[J]. 石懿,杨德祥.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 [7]江西省硕士研究生和谐就业问题研究[D]. 赵娜. 景德镇陶瓷大学, 2018(02)
  • [8]高校在就业协议书中的角色定位与管理职权研究[D]. 王佳慧. 厦门大学, 2017(05)
  • [9]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及对策研究[D]. 温建宇. 上海师范大学, 2016(02)
  • [10]搜寻匹配视角下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分析 ——以华中科技大学为例[D]. 曹金梅. 华中科技大学, 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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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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