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迁市在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中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何松龄[1](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认为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张刚[2](2020)在《“放管服”背景下资格资质管理去行政化改革研究 ——以宿迁为个案》文中研究说明资格资质是政府或社会组织为证明市场主体或个人经营者经营资格、从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依据申请发放的证书、执照和批文等。在我国,资格资质原先就是行政审批制度的一部分,经历长期改革发展逐步异化为“隐形”的行政审批事项。资格资质类事项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准入类,包含行业准入和职业准入;另一类是水平评价类,主要是证明从业者的职业水准或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能力。以宿迁市为个案,对资格资质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可以较好回答以下问题:资格资质事项如何对创业就业产生影响和制约?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宿迁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路径,有何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从中可以获得哪些启示?在市场化高度发达的前提下,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如何深化?个案研究主要涉及资格资质作为非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制属性,综合运用公共利益理论、规制俘虏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探讨了宿迁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在“减权、去利、市场化”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局限。一方面,改革顺应了“放管服”改革方向,取得了探索性成效;另一方面,改革受到了信息不对称、部门利益、市场发展不充分等问题的制约和困扰。同时,在总结宿迁经验、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从深化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加强资格资质管理、构建国家资格框架等三个维度提出了未来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贾佳佳[3](2019)在《基于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网络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府原有的管理方式、服务方式也随之发生了较大变化。浙江省顺势把握网络社会的发展大势,建设政府服务网系统平台,推出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从而为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体制、制度和技术的基础,而“最多跑一次”改革也浙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突破口。浙江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解决的是“是否需要跑”的问题,“最多跑一次”改革解决的是“需要跑几次”的问题。而“最多跑一次”改革也是“放管服”改革的崭新阶段。自2016年12月“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以来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程中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在改革的进程中仍面临很多困境。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兴起的政府流程再造理论对于浙江省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推进及其困境的解决提供了有效的理论视角。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以及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政府流程再造理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推进过程以及取得的改革成果进行论述。“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推进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改革的继续推进还是有很多困境需要克服。通过对政府流程再造理论的介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历程的回顾,找出当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困境,并对导致“最多跑一次”改革困境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困境的问题所在。从政府流程再造的视角出发为“最多跑一次”改革面临的困境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
冯维胜[4](2018)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第三方评估研究 ——以承接方的选择评估为例》文中提出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产生,促使世界范围性的行政改革进入高潮。各国以“大社会、小政府”为改革方向,纷纷开展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的的各项创新举措。其中的核心就是政府购买服务,即政府通过寻求与社会和市场的合作,发挥社会组织的亲民优势和市场组织的效率优势。政府购买是在经历了市场失灵的政府供给模式、政府失灵的社会供给模式以及多元合作供给模式的历史选择。供给模式的转变说明:面对多样性、差异性和易变性的公共需求,需要具有灵活的供给方式,而政府购买服务就是实现这种供给方式的有效途径。在政府职能转变内力、购买优势外力、社会推进力以及政策支持力的合力作用下,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也得到了大力推广。但由于针对政府购买评估理论的缺乏和实践的滞后,购买效果未能得到有效界定,影响了购买活动的广泛和深入开展。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然而,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主要由政府部门组织,政府集“购买者”、“监督者”和“评估者”等角色于一身,所以评估的公信力饱受质疑。评估已成为购买服务的薄弱环节,深陷“体制内评估缺乏公信力、体制外评估缺乏独立性、评估对象存在片面性、评估内容缺乏全面性、评估过程缺乏完整性”的困境。同时,还存在评估内容不全面、评估环节不健全、评估方式不丰富等问题。上述问题集中体现在:评估主体以政府为主、评估对象以承接者为主、评估方式以内部为主、评估指标以结果为主等方面。问题的成因可归结为: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购买评估制度不健全、评估理论和实践不成熟以及评估信息不对称等。结合发达国家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估经验,以上问题可以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速评估体制和机制建设等途径解决。其中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以第三方为主的评估制度。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提出基于特定的环境,既有政府职能转变的理念推动,也有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还有借鉴国际经验的成分。本文通过SWOT—PEST分析、利益相关者分析以及平衡机制和稳定机制的分析,指出第三方评估作为必须而有效的外部制约机制,在购买体育服务中应得到推广运用,不仅能够解决“自我评价”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亦有利于推动体育领域的政府职能转变,也是公共体育服务走向成熟的标志,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确立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理念之后,本研究从评估机构的组选、评估机制的运行保障、评估过程的监督完善三个方面,构建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体系。确立了第三方评估机制,就需要为其树立目标,即完成评估框架的构建。政府购买属于广义的行政行为,归属于政府绩效评估的范畴,后者大致可分为普适性的整体绩效评估、具体行业的组织绩效评估和专项绩效评估三种类型。根据上述论断,把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界定为专项绩效评估。在对美国、英国等具有代表性国家的购买服务专项评估框架分析的基础上,对政府购买体育服务评估框架进行分类:一是根据评估范围确定的评估框架,包括宏观层面的综合评估,微观层面的项目评估,以及根据政府层级、行政区划、行业类别等进行的评估。二是根据购买流程确定的评估框架,通过对各个环节的评估,提高每个环节的绩效,从而提升整体绩效。三是根据利益主体确定的评估框架,包括购买者的购买绩效、承接者的生产绩效、接受者的满意度,以及对其他参与主体的评估。四是以系统论确定的整体评估框架,即对购买的全部流程进行系统化的检查。最后,提出涵盖购买主体、流程和范围,且具有政府购买特点的“三位一体”评估框架,并分别分析购买者、承接者、接受者和购买内容的评估要点。以“三位一体”中的承接者为研究对象,分别围绕选择承接组织作为评估对象的原因、意义,承接组织的定位及其演变,承接组织评估模型建立的理论依据,指标体系设计和实践检视等方面进行论述。遵循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原则,确定承接组织的选择评估的支撑理论,即以社会组织评估理论、厂商组织评估理论、供应链中的供应商选择理论、麦肯锡能力评估理论以及项目管理理论等为理论根基,这些理论成果是“AGMS”模型构建和指标体系设计的重要学理支撑。以前述理论为基础,结合静态的“金字塔原理”、“动态能力理论”、“能力生态理论”和摩尔的“战略三角”模型,依据“结构—功能”主义的思想,综合考虑候选供应商承接公共体育服务所需具备的关键要素,根据政治——合法性、治理——规范性、管理——有效性和能力——胜任性,将承接组织的遴选划分为准入资格、组织治理、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四个维度,也就是承接组织遴选的“AGMS”评估模型。这四个方面具有层级递升的关系:准入资格着眼于组织的合法性审查,起到准入门槛的作用;组织治理用于衡量竞标组织的内部治理状况、组织运行情况及其规范程度;管理水平以组织的治理架构为基础,反映组织的运行情况,核心在于考察管理的有效性;服务能力是承接组织供给服务的最终保障,该维度将发挥择优选拔的作用。以该模型为基础,开展具体的指标研制工作:一是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借助国家层面、地方层面以及行业层面的规章制度,提炼承接组织的资质条件;二是基于地方实践的分析,提出承接组织选拔的现实参照;三是基于文献成果的分析,提取承接组织评估的具体指标。承接组织的选择是带有价值判断的筛选和管理活动,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坚持依法设定、客观中立、突出重点、过程与结果并重等原则。公共体育服务承接者的选择评估指标体系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步骤建立:第一步,通过相关领域的文献学习、政策文本分析、专家头脑风暴、实践经验总结相结合,初步确立指标。其次,通过两轮德尔菲法,进行指标的增减和修改,确立学理指标。第一轮筛除隶属度小于0.3,且重要性均值低于3的指标,第二轮筛除变异系数大于0.25的指标,并确定指标的重要性。最后,开展指标验证工作,把本研究设计的指标体系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招标文件中的指标体系进行比对分析,为构建合理的承接方选择评估指标体系提供实践经验方面的支撑,并对指标体系设计的创新和局限进行总结。
杜兴华[5](2017)在《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一直处在工程建设的高峰期。与此同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不是说工程招投标导致腐败,而是招投标的不规范操作给腐败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招投标制度,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在节省投资和提升经济效益方面成效明显。此后不久,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医疗用品及器材采购等领域普遍采用公开招标和拍卖方式,加速了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公共采购活动是政府管理和市场交易直接发生接触的一个环节,发生公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的机率较大,成了大面积滋生腐败的温床,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发挥好政府作用之间的关系,推进公共采购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加强对公共权力行使的约束,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这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运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等理论视角,对市场化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进行研究,重点从制度诱因、产权基础和社会心理三个方面对公共采购领域招投标腐败多发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对公共采购招投标中的腐败治理提出对策。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创新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高度集权的体制结构下,政府出于政治合法性的追求,偏好渐进的改革方式,通过增量改革的办法引入市场机制,采用试点方式先在一定范围内试验,然后再推广。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的路径为招投标实践先行和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的一个适应性的调整和演化。从统收统支的国家财政到市场配置资源的公共采购政策转向适应了市场化改革目标,从刚开始的制度移植时受到外力压迫和内在改革动力的共同作用,到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完全是各级政府自发的行动,公共采购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是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的同时,公共性有所缺失,很多招投标的违规操作是各种腐败问题滋生的根源。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国有产权约束不到位和制度贯彻执行中的变通是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和发展面临的三个主要困难。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是适应当时条件做出的不得已选择,较快地建成了公共采购的政府监管体系,也拓展了公共采购招投标的适用范围,却引发了不少监管方面的体制性障碍。统一监管平台的构建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兴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性障碍,但一些涉及权钱交易的串通投标问题仍无法得到根治,问题的关键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国有体制造成的产权激励约束不到位,委托代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搭便车”问题,造成招标人按招投标规范操作的内在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历史形成的政策执行变通问题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惯性思维导致了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因此,我国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完善必须从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等层面去考虑。一是要遵循制度变迁发展的规律,建立健全操作层面制度规范。针对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和分行业治理带来的体制弊端,需要创新科技手段为公平公正交易提供技术保障,通过体制的设计甚至是政治制度安排,有效解决公共采购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二是强化国有产权的约束机制解决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在不改变国有产权基本属性的前提下,探索以公益性机构投资者作为“国有产权替身”,解决国有产权的“所有者缺位”,通过明确公有产权的激励和约束,为公共采购招标提升经济效益目标提供内在动力。立足于现代企业“三权分离”的发展趋势,将国有产权转变为国有股权资本,把国有产权转化为真正的社会化产权,由公益性基金持有(包括实物形态和证券化形态),提出分两步走的具体设想,通过社会事业类基金持有实物形态的国有股权和机构投资者(公益性共同基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证券化流通基础上持股来实现所有权的社会化。三是以强力反腐推动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强化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按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和各归其位、各尽其职的思路,分清中央和地方的权利义务,强化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厘清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权力,防止公权力的不当行使。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突出案件查办的惩治功能,用治标的办法为治本赢得时间,通过实施强力反腐的一系列举措,改变了各级官员对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为下一步完善采购招标制度和建成标本兼治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打好基础。
杜晓娟[6](2014)在《江苏南北共建开发区空间生长机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由于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人文历史及政策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江苏省南北发展梯度体征十分突出。江苏区域发展差距的存在对区域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来讲是制约和挑战,与此同时差距的存在也给江苏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一方面,苏南地区的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劳动成本等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越发突出,产业升级迫在眉睫。另一方面,“洼地”苏北可通过承接苏南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一般加工业,扩大苏北地区工业发展的承载力。共建开发区作为江苏南北合作政策下的一项重要措施,可有效整合区域整体资源人才产业优势,推动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经济社会交流与合作,提供区域协作发展的新出路,实现地区经济良性可持续发展。在查阅大量文献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课题研究着重从共建开发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入手,深入剖析共建开发区近8年的发展情况,从区域、城市、本体三个层面动态分析共建开发区空间联系的时序发展特征,总结不同发展阶段空间演进的特征和规律;运用分析比较等方法从空间成长动力系统、空间运行支撑系统和空间调控约束系统三大系统揭示共建开发区空间演化影响要素和动力机制;继而结合未来发展背景和面临挑战,探索提出共建开发区未来空间发展趋势并针对性地从区域和本体层面提出空间调控策略。
徐军[7](2014)在《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及其政治参与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是专门研究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及其政治参与的博士论文,主要包括绪论、正文及附件。在绪论中,介绍了选题的缘由及意义、本课题研究现状、研究思路,重点是明晰了相关概念、相关理论及研究方法,通过辨析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由职业者、党外知识分子的关系,政治参与的内在构成要素及与“参政议政”的关系,确定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是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在非公有制领域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群体,其政治参与是指对政治系统的决策和行为施加影响,及实际参与政治生活的活动与行为;另对相关理论——党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知识分子理论、社会分层理论和政治参与理论作了介绍。正文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论述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基本状况,包括其产生、发展历程、时代背景、主要构成、特点、属性及作用。在历程部分,对改革开放前中国自由职业者状况作了回顾,将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历程分为孕育、产生、初步发展和全面发展四个时期。在构成部分,分别介绍了五个主要群体——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和技术人员、中介行业的专业人员、自雇知识分子、民办社会组织的管理和专业人员的群体界定、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在特性部分,归纳了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十个主要特点,并分别从与阶级、阶层、中间阶层、精英群体、利益集团角度进一步认证了其属性,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五个方面阐述了其地位和作用。正文第二部分是论述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包括历程及动因、途径及内容、成效与不足、对策与趋势及相关比较研究、评价体系。在历程及动因部分,回顾政治参与历程,认为应分孕育、启动和发展三个时期,分析了其对于政治的不同态度,归纳了四个方面的主观原因和四个方面的客观原因。主观原因是: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代表行业利益、反映行业诉求,为本行业发展争取支持、营造环境;参与国家政治运行,促进民主政治建设;拓展个人社会活动空间,提升个人社会地位,支持个人事业发展;客观原因是:国家治理的需要、统战工作的需要、社会建设的需要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在途径与内容部分,从制度、政党、政府、团体、行业、媒体及其他七个途径论述了其政治参与的方式与内容。在成效与不足部分,从个人及单位、行业与群体、地方与社会、国家与政党四个层面总结了成效;从主体、途径、内容、标准四个方面,指出了不足。在对策与趋势部分,提出了加强主体建设、完善参与途径、提升参与质量、明确评价标准的对策,认为会出现主体会进一步加强与均衡、途径会进一步完善与规范、质量会进一步提升与加强的发展趋势;在比较部分,分别进行了群体比较与历史比较,群体比较是将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了比较,历史比较是与历史上自由职业者进行了比较,每个比较都包括了参与主体、背景、途径、作用四个方面。在评价体系方面,从政治参与途径入手,以具体参与方式为载体,按照政治参与的广度(反映参与广泛程度)、强度(反映参与深入程度)、效度(反映参与实际效果)三个纬度,先把每个参与途径下指标项目及数值标准提练出来,然后汇总三个纬度的指标项目,形成总体评价体系。本文还包括了两个附件:一是中介行业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与政治参与调查问卷汇总说明;二是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状况调查问卷汇总分析。
潘同人[8](2014)在《嵌入关系:中国招商引资中的政府与市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的市场经济与西方的市场经济,最大的区别之一是形成的路径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市场经济是政府用政策建构出来的。因此,中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具有鲜明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不能用凯恩斯主义来解释,也不能完全用东亚发展型国家的理论来解释。理解中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只能基于中国实践来进行理论建构。招商引资是政府与市场的重要结合点。在实践中,招商引资既是市场行为,又是政府行为。对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以及政府职能定位的思考,不可避免要触及对政府招商引资活动的评价。如果说招商引资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那么如何理解这种干预,对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经济政策的制定都具有重要意义。理论界对于中国政府招商引资的思考主要有两种研究路径,一种是经济学的研究路径,主要关注招商引资的效率问题,用量化方法实现了对投资环境的测量和评价,为政府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提出政策建议;另一种是政治学的研究路径,主要侧重于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职责体系和角色定位,用定性研究的方法讨论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权责边界,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中国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具体而言,主要关注以下方面:政府招商引资行为的存在形态,即政府是如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形成了什么样的职责体系;政府招商引资行为的理论思考,即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总体特征,政府招商引资行为的动力机制,政府招商引资行为的基本功能,政府招商引资行为的负面效应;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转型与发展,即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下,政府如何调整招商引资的工作思路,如何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和质量。针对这些问题,从政治学的研究视角出发,着重探讨政府招商引资的行为策略,兼顾招商引资的效率维度,争取获得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对策分析成果。本文的基本假设是,招商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但中国政府为了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而嵌入其中。政府在多重驱动力的共同作用下,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以不同的方式嵌入招商引资活动,发挥了政治支持、组织协调、统筹规划、载体建构功能,为市场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高了招商引资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政府和市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形成的“嵌入关系”也具有局限性,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下,应该转变政府的招商引资职能,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转型与发展。本文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视角出发,提出中国政府与市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形成“嵌入关系”的理论假设,并对“嵌入关系”这一概念进行可操作化研究。先是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梳理了招商引资活动发展的历史脉络,总结了世界和中国招商引资活动的发展规律和趋势,对招商引资活动的演变和发展具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此后,本文利用行为分析的方法,研究“嵌入关系的”存在形态。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分析政府嵌入招商引资活动的行为特征,在宏观层面从发展战略、制度框架、资本引导的角度分析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在中观层面从项目规划、优惠政策、政务环境的角度分析地方政府的自主探索,在微观层面从信息平台、招商运作、投资服务的角度分析招商部门的具体实施。而后对“嵌入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从概念阐释、时空背景、结构分析、运行逻辑的角度总结了“嵌入关系”的基本特征,从国际驱动力、财税驱动力、政绩驱动力、技术驱动力的角度分析了“嵌入关系”的动力机制,进而提出“嵌入关系”具有政治支持、组织协调、统筹规划、载体建构四种基本功能,在此基础上,又概括了“嵌入关系”的五种负面效应,即数量崇拜、效益缺失、土地浪费、政策依赖、管理乏力。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政府的招商引资活动进行了经验分析和比较分析,以便总结招商引资的地方经验和国际经验。经验分析主要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地方招商引资的组织体系,二是招商引资的地区实践,三是招商引资的园区经验。在地区层面,本文选取了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和山东半岛地区。在园区层面,本文选取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园区的具体分析,可以清楚的看到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职能和行为策略上的差异,从而深刻的认识“嵌入关系”的复杂性。“嵌入关系”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都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但它们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侧重点却各不相同。总体来看,在市场发育程度的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政府“嵌入”招商引资的范围相对狭窄,“嵌入”的方式也较为间接,政府在招商引资中主要依靠各种专业机构和中介机构来完成微观层面的市场行为。而在市场发育程度的较低的国家和地区,政府“嵌入”招商引资的范围相对广泛,“嵌入”的方式也较为直接,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对各种专业机构和中介机构利用较少,政府将行政资源直接投入到微观经济领域。在经验研究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针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了招商引资工作转型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对策建议,认为应该以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转型和发展,调整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思路,从“整体嵌入”向“局部嵌入”转变,从“直接嵌入”向“间接嵌入”转变。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要转变招商理念、加强投资监管、优化投资环境、强化项目引导、发展中介机构、改革考核机制、推动政策合作。
徐勇[9](2013)在《我国基本医疗服务民营化问题研究 ——以兴化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民营化改革成为西方国家治道变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社会力量与市场机制来提高公共物品供给效率的做法在西方国家得到普遍推广,并迅速地向发展中国家传播开来。我国基本医疗服务的民营化改革一方面源自于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影响,以及为解决因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等引致的医疗服务供需矛盾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也源自于对全球医疗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模仿与学习。遗憾的是,我国医疗市场发育不够成熟,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及相关的配套设施不够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化的能力还比较弱,公众对基本医疗服务民营化的支持与理解不够,进驻医疗行业的社会力量还比较弱小。所以,医疗服务的民营化改革在提升服务供给的效率与公平上并没有取得明显成效,相反,在一定程度上还巩固了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城区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强化了医疗行业的逐利行为。为此,社会各界对医疗服务民营化改革的批评与质疑之声也随之增多。学界对基本医疗服务是否已经民营化,是否需要民营化,医改不足是否是民营化所致等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分歧。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为解决基本医疗服务的供需矛盾出台了新的医改政策,提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指导原则。自2009年以来,中央政府在“保基本”、“强基层”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医疗服务供给机制的建设却显得步履蹒跚,困难重重。尽管中央政府积极推动医疗服务的市场化改革,大力提倡并积极鼓励社会办医,但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确保中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后基本医疗服务公益性的有效实现,毅然中止了公立医疗机构的民营化改革。基本医疗服务是否只能完全由政府供给才能保证服务的公益性,政府供给是否一定能保证服务的公益性,民营化期间医疗服务供给中的问题是否就是改革本身所致,改革中服务供给的效率与公平之间是否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鉴于实践中的两难困境、学界的争论、以及社会的质疑,我们有必要对基本医疗服务的民营化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和细致缜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医疗服务民营化过程中的成败得失,探究其中的原因,并对民营化在医疗服务供给中的地位、作用与影响进行客观的评价。以此对学界颇有争议的观点进行验证,并提出笔者自己的看法,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服务供给路径做一些理论上的准备。论文将对医疗服务的民营化改革放入其依托的政治、经济、行政与社会环境中进行考察,从民营化改革中医疗机构的治理结构、政府与医疗机构的行为选择与民营化对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结果的影响三个维度展开研究。本文主要采用比较研究、系统研究与实证研究等方法对医疗服务的民营化进行全面的考察与操作层面的微观分析。在实证研究中本文以兴化市作为研究个案,采取解剖个案的研究方式,充分运用访谈、参与式观察、问卷调查与文献资料的查阅等方法获取真实有效的资料,对民营化的结果与成因进行定性与定量的研究。通过研究,本文得出的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基本医疗服务的民营化改革既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外部制度环境影响的结果。在由上至下的制度诱致与压力之下,很多地方政府难以形成周密的改革方案,而一些设计合理的方案也很难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外部制度环境的要求与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的脱节为后来的改革面临重重困难埋下了伏笔。第二,公立医疗机构的民营化改革没有取得预期成果。由于基本医疗服务带有极强的社会福利性,一些地方政府为消除人们对改革的顾虑,也为减少改革的风险采用多元渐进的改革路径,在保留公立医疗机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对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产权的部分私有化改革,并允许一定数量的民营医疗机构存在。尽管部分私有化的改革模式代表了政府改革的良好愿景——即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实现服务供给效率的提升,通过保留医疗机构所有权的公有性质以及相应的政府干预来维护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但从改革的实际效果看,改革并没有实现效率与公共责任的“优势叠加”。这些改制公立医疗机构既没有象完全私有化的医疗机构那样追求效率,又容易游离于公益目标之外。第三,组织的利益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影响医疗机构行为选择的关键性因素,当两者实现平衡时,基本医疗服务才能实现效率与公共责任的双赢。民营化并不必然导致医疗机构公共责任的丧失与服务效率的提升。民营医院的效率的提升与社会责任的实现源自于其合理的治理结构、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与较为严厉的外部约束,而公立医疗机构的劣势在于其利益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之间的失衡。所以,在基本医疗服务的民营化改革中,产权性质只是改革的外在形式,和民营化改革相适应的组织治理结构的变革与相应的制度设计与产权性质的变更相比更为重要。第四,民营医院并不必然走高端化与个性化的发展之路,县域民营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是目前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供给的一个有益的补充。为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培育民众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公民精神,打破公立医疗机构的垄断地位,基本医疗服务有必要采取多元化的供给路径。关键的问题是不管是社会力量的进驻还是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都应该保持医疗机构利益激励机制与以公共责任为基础的约束机制之间的平衡。总之,本文认为,基本医疗服务民营化改革中呈现出来的问题并不是改革本身所引致,而是改革不彻底的结果。在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中,改革主体过分注重产权改革的形式,对医疗行业原有的制度安排过于依赖,忽视了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组织治理结构的变革与相应的制度建设,导致医疗机构利益激励与约束机制之间的失衡,从而促成医疗机构消极行为的产生,影响了民营化改革的成效。与此同时,行政部门并没有就民营医院的出现而对医疗行业的监管与业务指导做出相应的调整。由于对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不甚清楚,所以,地方政府对民营医院的政策规定与违规行为的惩戒较为严厉。这种严格的事后约束与医疗市场的竞争压力形成了对民营医院营利性动机与行为的制约,对规范民营医院的业务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客观上促成了民营医院效率与社会责任的双赢。当然,这种由政府的偏见与防微杜渐的心理促成的重典式约束机制并不一定是合理的,事实上,政府部门并没有对该行业中存在的信息高度不对称现象进行深刻地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约束机制。这些机制成果的取得在相当程度上是以制度效率的损失为代价的,机制本身的交易成本较高。由此可见,基本医疗服务效率的提升与公共责任的实现与医疗机构产权的性质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关键的问题是要保持组织的利益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两者间的平衡,并在此基础上对医疗机构的治理结构与配套制度进行合理的安排和科学的设计。
王雪丽[10](2013)在《目标、条件与路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浙江省为代表的一些省区陆续推行以“强县扩权”、“扩权强县”、“县财省管”等为主要内容的“省直管县”系列改革。2005年以来,中央也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针对这一改革的政策文件。2010年,中编办在全国选择了8个省区作为试点,正式启动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可以说,“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已经成为中国地方政府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探讨,是一项十分紧迫而且具有长远意义的理论工作。“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不是简单地替代“市管县”体制,在纵向政府间形成新的权力隶属关系,而是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淡化权力归属意识,树立“域”的观念,在理顺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行政区与经济区、政府系统内部纵向和横向关系的基础上,建构一套“以域代属、按需定责”的区域治理体系。尽管“省直管县”体制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试点情况总体良好,但在调研中发现,在一些地方,比如广东顺德,省直管后县域经济反而出现了“倒退”的情况,这说明“省直管县”体制并不是适合所有地区的“万金油”,在政府系统的纵向体制上并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模式。“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需要一定的基础和条件。其中,改革基础包括:必要的经济基础、有限的政府责任和有效的管理幅度;改革条件包括:市县关联度、地级市经济实力、县域经济发达程度、省级政府统筹协调能力、地域空间条件、人口规模与分布密度、交通与信息技术条件、管理者的能力、社会自治程度、改革共识与政策支持等。‘‘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仍然处在探索阶段,随着这一体制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各种伴随改革而来的体制机制问题也将揭开冰山一角,逐渐显露出来。能否有效破解各种改革难题,为改革继续前行扫清障碍,事关整个改革的成败。当前,各地“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践中之所以会频繁遭遇瓶颈问题,与“区划导向”的改革思路有关。这一思路认为区域经济发展遭遇行政阻隔的问题只有通过调整行政区划,改变层级隶属关系才能得到解决。从短期来看,“区划导向”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有助于冲破行政区对经济区的发展束缚;然而,从长远来看,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区始终处于不断向外拓展的发展态势,行政区永远不可能完全满足经济区的扩张需求。如果不能跳出“区划导向”的改革思路,那么,从“市管县”到“省直管县”,只能是权宜之计,终将陷入行政层级反复调整的循环怪圈。“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从区划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是不够的,改革要取得实质性突破与进展,有赖于多方面措施的综合推进。因此,在改革中,需要超越“区划导向”,转而从重塑地方政府间利益格局、超越“级别”与“权力”的对等关系、重构地方政权体系、理顺条块关系、创新权力制衡机制等方面寻求问题的解决。当前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践中,还存在一些误区,需要及时澄清,否则会把改革引向歧途。比如,财政“省直管县”与行政“省直管县”宜同步推进;“权力下放”要有节有度;谨慎调整县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审慎调整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客观看待试点经验;避免设定“时间表”;“省直管县”与“市管县”可以共存等。同时,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过程中,还需要适时启动相关配套改革。具体包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关系、推进省以下分税制改革以及市制和县制改革等。
二、宿迁市在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中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宿迁市在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中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放管服”背景下资格资质管理去行政化改革研究 ——以宿迁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述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 研究路线与研究框架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放管服改革 |
2.1.2 资格资质 |
2.1.3 去行政化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利益理论 |
2.2.2 规制俘虏理论 |
2.2.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 “放管服”背景下的宿迁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现状 |
3.1 资格资质概况 |
3.1.1 项目范围 |
3.1.2 项目规模 |
3.1.3 规制属性 |
3.2 改革实施情况 |
3.2.1 基于公共利益的“减权”选择 |
3.2.2 监管模式改变中的“去利”博弈 |
3.2.3 优化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探索 |
4 基于去行政化改革实践的问题分析 |
4.1 信息不对称影响“减权”效果 |
4.1.1 “减权”存在不精准问题 |
4.1.2 “减权”思维导致少数公共服务缺位 |
4.2 “去利”化改革存在现实阻碍 |
4.2.1 地方政府部门利益藩篱阻碍 |
4.2.2 上级授权不充分形成的阻碍 |
4.2.3 资格资质国家标准层面的阻碍 |
4.3 市场化程度不高制约改革深化 |
4.3.1 过渡平台市场化程度不高 |
4.3.2 社会组织市场化程度不高 |
5 国外经验借鉴与启示 |
5.1 欧美国家的竞争性分权管理 |
5.1.1 英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
5.1.2 德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
5.1.3 美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
5.2 日韩等国的非竞争性集中管理 |
5.2.1 日本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
5.2.2 韩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
5.3 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几点启示 |
6 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
6.1 推广地方改革探索有益经验 |
6.1.1 推进“全链条”式改革 |
6.1.2 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培育 |
6.1.3 规范职业资格管理 |
6.2 设立国家资格资质管理专门机构 |
6.2.1 构建完善的标准体系 |
6.2.2 全面放开资格资质培训 |
6.2.3 加强考试鉴定平台建设 |
6.2.4 厘清发证权限 |
6.3 构建国家资格框架 |
6.3.1 采取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 |
6.3.2 联通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 |
6.3.3 推进中国资格资质标准的国际化 |
7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宿迁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职业资格目录清单(569 项) |
附录 A.1 取消认定项目表(180 项) |
附录 A.2 宿迁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下放项目表(294 项) |
附录 A.3 宿迁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政府保留项目表(53 项) |
附录 A.4 宿迁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争取上级授权项目表(42 项) |
附录 B 宿迁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调查问卷 |
附录 B.1 行业问卷 |
附录 B.2 培训机构问卷 |
附录 B.3 企业问卷 |
附录 B.4 企业员工问卷 |
(3)基于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价 |
1.3 主要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第2章 政府流程再造的概述 |
2.1 政府流程再造理论的缘起 |
2.2 政府流程再造的相关概念界定 |
2.2.1 企业流程再造的概念 |
2.2.2 政府流程再造的概念 |
2.3 理论基础概述 |
2.3.1 政府再造理论 |
2.3.2 企业流程再造理论 |
2.3.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成果与面临的困境 |
3.1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进程 |
3.2 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的成果 |
3.2.1 群众获得感得到提升 |
3.2.2 办事效率大幅度提高 |
3.2.3 部门协同取得突破 |
3.3 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面临的困境 |
3.3.1 改革继续推进遭遇瓶颈 |
3.3.2 网络办事的推进存在问题 |
3.3.3 涉审中介存在不合理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
4.1 传统官僚制政府系统复杂,流程混乱 |
4.1.1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
4.1.2 政府机构编制管理不当 |
4.1.3 政府管理方式落后,运行效率低 |
4.2 推进网上办事困难 |
4.2.1 数据建设标准不统一 |
4.2.2 业务系统间缺乏有效协同 |
4.2.3 信息安全防范机制尚未健全 |
4.2.4 升级保障机制尚未健全 |
4.3 涉审中介存在 |
4.3.1 审批中介服务定位不清 |
4.3.2 “红顶中介”垄断现象突出 |
4.3.3 审批中介服务名目繁多,效率低下 |
4.3.4 脱钩改制面临瓶颈,自我发展能力不足 |
4.3.5 政府对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监管薄弱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克服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困境的对策建议 |
5.1 再造政府流程,完善行政体制 |
5.1.1 构思设想阶段 |
5.1.2 项目启动阶段 |
5.1.3 分析诊断阶段 |
5.1.4 流程设计阶段 |
5.1.5 流程重建阶段 |
5.1.6 监测评估阶段 |
5.2 攻坚推进网上办事 |
5.2.1 大数据平台建设继续深化 |
5.2.2 攻克堵点,加快打通“信息孤岛” |
5.2.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网上办事效率 |
5.2.4 推动网上监管模式再创新 |
5.2.5 信息安全保障再强化 |
5.3 涉审中介需要进一步规范 |
5.3.1 深化清单制改革 |
5.3.2 借助平台推进中介服务改革 |
5.3.3 加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力度 |
5.3.4 加快中介组织改革进程 |
5.3.5 深化涉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4)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第三方评估研究 ——以承接方的选择评估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探索——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是世界性的永恒话题 |
1.1.2 实践需要——各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政府购买活动 |
1.1.3 政策要求——各类政策文件也力推政府购买及其评估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3 相关文献的简要回顾 |
1.4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6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2 不同视域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其评估 |
2.1 不同国家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估 |
2.1.1 英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1.2 美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1.3 日本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1.4 德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1.5 加拿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2 不同行业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估 |
2.2.1 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 |
2.2.2 政府购买卫生公共服务 |
2.2.3 政府购买养老公共服务 |
2.2.4 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 |
2.2.5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 |
2.3 不同阶段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估 |
2.3.1 起步阶段:经济效益占据评估中心 |
2.3.2 成熟阶段:多种效益的兼顾和平衡 |
2.3.3 反思阶段:整体评估转向微观评估 |
3 我国地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概况与审视 |
3.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开展情况 |
3.1.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制度建设 |
3.1.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实践操作 |
3.1.3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理论研究 |
3.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要素分析 |
3.2.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主体 |
3.2.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对象 |
3.2.3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内容 |
3.2.4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过程 |
3.2.5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应用 |
3.3 制约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因素探讨 |
3.3.1 政府职能的转变 |
3.3.2 评估制度的建设 |
3.3.3 评估理论的研究 |
3.4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落地的关键 |
3.4.1 政府职能的充分转变是必要条件 |
3.4.2 评估理论和实践成熟是充分条件 |
3.4.3 评估相关的制度建设是具体保障 |
3.4.4 评估体系和流程健全是操作手段 |
4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构建 |
4.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提出 |
4.1.1 不同领域的第三方概念 |
4.1.2 评估及第三方评估理论 |
4.1.3 域内外第三方评估简介 |
4.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分析 |
4.2.1 为何第三方评估之——购买的特性分析 |
4.2.2 为何第三方评估之——SWOT-PEST分析 |
4.2.3 为何第三方评估之——利益相关者分析 |
4.2.4 为何第三方评估之——平衡稳定机制分析 |
4.3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建立 |
4.3.1 评估机构的组选机制 |
4.3.2 评估的运行保障机制 |
4.3.3 评估过程的监督机制 |
5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第三方评估框架 |
5.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特点 |
5.1.1 源于且不限于政府绩效评估 |
5.1.2 属于公共体育服务专项评估 |
5.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框架 |
5.2.1 根据评估范围确定的评估框架 |
5.2.2 根据购买流程确定的评估框架 |
5.2.3 根据利益主体确定的评估框架 |
5.2.4 根据整体原理确定的评估框架 |
5.3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三位一体”评估框架 |
5.3.1 “三位一体”评估框架的提出 |
5.3.2 “三位一体”评估框架的内容 |
5.3.3 “三位一体”评估框架的意义 |
6 第三方视角下的承接组织选择评估 |
6.1 评估对象的选取 |
6.1.1 选择承接组织的原因 |
6.1.2 承接组织评估的意义 |
6.1.3 承接组织的定位演变 |
6.2 承接组织评估的理论参考 |
6.2.1 社会组织研究中的评估理论 |
6.2.2 厂商理论中的企业绩效评估 |
6.2.3 供应链理论中的供应商评估 |
6.2.4 项目管理的能力理论 |
6.2.5 麦肯锡能力评估网格 |
6.3 公共体育服务承接组织评选的AGMS模型 |
6.3.1 承接组织的遴选标准 |
6.3.2 AGMS评估模型的构建 |
6.3.3 四个评估维度的关系 |
6.4 公共体育服务承接组织评选指标设计的依据 |
6.4.1 承接组织的资质要求——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 |
6.4.2 承接组织的筛选条件——基于地方实践的分析 |
6.4.3 承接组织的评选指标——基于文献成果的分析 |
6.5 公共体育服务承接组织选择评估的指标确定 |
6.5.1 指标体系设定的基本原则 |
6.5.2 指标体系选择的主要流程 |
6.5.3 指标体系确定的具体方法 |
6.6 公共体育服务承接组织评选指标的具体内容 |
6.6.1 准入资格板块 |
6.6.2 组织治理板块 |
6.6.3 管理水平板块 |
6.6.4 服务能力板块 |
6.7 承接组织评选的两阶段模型和分级评估制度 |
6.8 承接组织选择评估指标的案例检视与拓展 |
6.8.1 WX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案例 |
6.8.2 CZ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案例 |
6.8.3 TZ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案例 |
6.8.4 XX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招标文件分析 |
6.8.5 案例发现 |
6.8.6 案例引申 |
7 研究结论、说明和展望 |
7.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7.2 研究的相关说明 |
致谢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1 表录与图录 |
附2 专家访谈提纲及评议表 |
附3 个人基本情况 |
(5)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和文献综述 |
一、基本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框架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公共采购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变迁发展历史 |
第一节 从“摸着石头过河”改革起步 |
一、放权让利的市场化改革 |
二、公共采购的财政基础 |
第二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和公共采购领域拓展 |
一、招标拍卖的起源和发展 |
二、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引入招投标制度 |
三、招投标制度在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 |
第三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 |
一、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从无到有 |
二、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堪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招投标腐败现象的制度诱因 |
第一节 分行业监管的体制弊端 |
一、行政主导立法的管理体制 |
二、“九龙治水”的监管乱象 |
第二节 监管体制改革调整尚未走出困境 |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强制招标规定 |
二、轰轰烈烈的工程专项治理冷清收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招投标腐败问题的行为分析 |
第一节 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一、博弈分析模型 |
二、招投标博弈中的合谋——串通投标 |
三、招投标市场主体之间的一般博弈分析 |
四、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五、招标采购中串通投标的危害与治理 |
第二节 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产权分析 |
一、从私有产权到公有产权 |
二、公共采购中官员的私利 |
三、公共采购招标人的产权约束 |
四、政府采购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串通的产权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招投标腐败多发的社会基础 |
第一节 社会转型对招投标带来负面影响 |
一、社会转型带来的冲击 |
二、转型社会公共采购腐败新特点 |
第二节 政策执行中的变通行为对招投标带来冲击 |
一、公共采购的政策目标 |
二、招投标政策执行中的变通机制 |
三、加强招投标监管防止政策变通 |
第三节 建设国家治理体系要求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执行 |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
三、对公共采购的权力行使加强执纪监督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防治工程腐败的公共采购制度创新 |
第一节 构建统一监管平台提升招投标监管效率 |
一、构建统一的监管平台 |
二、以信息技术进步推动招投标制度创新 |
三、创新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 |
第二节 分步实施公共采购产权约束的现实路径 |
一、国有产权的改革出路 |
二、“两权分离”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 |
三、“三权分离”和“所有权替身”的选择 |
第三节 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一、以加强监督和揭露来推动公共采购招投标规范化执行 |
二、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6)江苏南北共建开发区空间生长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产业梯度转移 |
1.1.2 江苏大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南北合作进程 |
1.1.3 苏北经济稳定增长全面进入现代工业化发展阶段 |
1.1.4 南北共建苏北开发区大量建设取得巨大成效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概念辨析与范畴 |
1.3.1 相关概念辨析 |
1.3.2 研究对象与特征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1 相关理论 |
2.1.1 区域协调理论 |
2.1.2 开发区建设理论 |
2.1.3 空间生长理论 |
2.2 国外开发区发展相关研究与实践 |
2.2.1 研究动态 |
2.2.2 实践 |
2.3 国内开发区空间发展相关研究与实践 |
2.3.1 研究动态 |
2.3.2 实践 |
第三章 江苏南北共建开发区发展与空间生长特征 |
3.1 基本概况 |
3.1.1 建立背景 |
3.1.2 基本情况 |
3.1.3 面临挑战 |
3.2 发展特征 |
3.2.1 空间特征 |
3.2.2 产业特征 |
3.2.3 模式特征 |
3.3 空间生长演化路径 |
3.3.1 区域层面 |
3.3.2 城市层面 |
3.3.3 开发区层面 |
3.4 空间生长阶段与演化特征 |
3.4.1 空间生长的阶段性演化 |
3.4.2 空间生长的演化特征 |
3.5 与苏南开发区空间生长的对比分析 |
3.5.1 苏南开发区空间生长演变模式 |
3.5.2 共建开发区与苏南开发区的对比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江苏南北共建开发区空间生长的机理 |
4.1 空间生长机制要素构成 |
4.1.1 要素构成 |
4.1.2 要素特性 |
4.2 空间成长的动力系统 |
4.2.1 政治政策 |
4.2.2 经济发展 |
4.2.3 劳动力回流 |
4.3 空间运行的支撑系统 |
4.3.1 地理区位 |
4.3.2 基础设施 |
4.3.3 合作平台 |
4.3.4 技术创新 |
4.4 空间调控的约束系统 |
4.4.1 资源环境保护 |
4.4.2 土地资源制约 |
4.4.3 宏观系统组织 |
4.5 空间生长演变机制 |
4.5.1 区域空间联动机制 |
4.5.2 区域空间形态演变机制 |
4.5.3 内部空间扩展机制 |
4.5.4 内部空间职能组合机制 |
4.6 与苏南开发区空间生长机理对比分析 |
4.6.1 动力系统影响要素对比分析 |
4.6.2 支撑系统影响要素对比分析 |
4.6.3 约束系统影响要素对比分析 |
4.6.4 演变机制对比分析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江苏南北共建开发区空间生长优化策略 |
5.1 空间发展的困惑及面临的挑战 |
5.1.1 发展的困惑 |
5.1.2 面临的挑战 |
5.2 未来发展背景 |
5.2.1 经济全球化深化 |
5.2.2 区域环境优化 |
5.2.3 产城融合趋势推进 |
5.3 调控目标 |
5.3.1 空间发展目标 |
5.3.2 产业构建目标 |
5.3.3 模式引导目标 |
5.4 调控理念与原则 |
5.4.1 调控理念 |
5.4.2 调控原则 |
5.5 生长机理调控路径 |
5.5.1 动力系统 |
5.5.2 支撑系统 |
5.5.3 约束系统 |
5.6 空间生长调控导向 |
5.6.1 产业集聚,空间拓展 |
5.6.2 产业升级,空间保留 |
5.6.3 功能衍生,空间置换 |
5.6.4 产业异构,空间整合 |
5.6.5 整合撤并,空间消亡 |
5.7 空间发展调控策略 |
5.7.1 宏观层面空间发展调控策略 |
5.7.2 微观层面空间发展调控策略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成果 |
6.2 研究特色与创新 |
6.2.1 研究视角的创新 |
6.2.2 研究体系内容的创新 |
6.3 尚有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7)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及其政治参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选题的缘由和意义 |
0.2 相关范畴的界定 |
0.2.1 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
0.2.2 政治参与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
0.3 本课题研究的现状 |
0.3.1 研究概况 |
0.3.2 研究的主要问题及观点 |
0.3.3 存在的问题 |
0.3.4 下一步研究建议 |
0.4 本课题研究的相关理论与研究方法 |
0.4.1 相关理论 |
0.4.2 研究方法 |
0.5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及重点、难点 |
1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产生和发展 |
1.1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 |
1.1.1 建国前的中国自由职业者 |
1.1.2 建国后至1978年前的中国自由职业者 |
1.2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产生的时代背景 |
1.2.1 经济背景 |
1.2.2 政治背景 |
1.2.3 文化背景 |
1.2.4 社会背景 |
1.2.5 国际背景 |
1.3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孕育期 |
1.4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产生期 |
1.5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初步发展期 |
1.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全面发展期 |
2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主要群体 |
2.1 外企的中方管理技术人员 |
2.1.1 群体界定 |
2.1.2 现实状况 |
2.1.3 发展趁势 |
2.2 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和技术人员 |
2.2.1 群体界定 |
2.2.2 现实状况 |
2.2.3 发展趋势 |
2.3 民营中介行业中的专业人员 |
2.3.1 群体界定 |
2.3.2 现实状况 |
2.3.3 发展趋势 |
2.4 自雇知识分子 |
2.4.1 群体界定 |
2.4.2 现实状况 |
2.4.3 发展趋势 |
2.5 民办社会组织中的管理和专业人员 |
2.5.1 群体界定 |
2.5.2 现实状况 |
2.5.3 发展趋势 |
3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群体特征、属性及作用 |
3.1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主要特点 |
3.2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属性 |
3.2.1 它是一个独立的阶级吗? |
3.2.2 它是一个独立的阶层吗? |
3.2.3 它属于中间阶层吗? |
3.2.4 它是精英群体吗? |
3.2.5 它形成了利益集团吗? |
3.3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地位和作用 |
3.3.1 经济:投资、就业、消费的重要促进者、科研的创新者和财富的创造者 |
3.3.2 政治:政治参与新的主体、政党党员新的来源 |
3.3.3 社会:建设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 |
3.3.4 文化:文化产业的主要推动者、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贡献者 |
3.3.5 生态:产业升级的推动者、民间环保的生力军 |
4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历程及原因考察 |
4.1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历程 |
4.1.1 孕育期(上世纪80年代初至2000年) |
4.1.2 启动期(2000-2006年) |
4.1.3 发展期(2006年以后) |
4.2 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对于政治的不同态度及原因 |
4.3 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主观原因 |
4.3.1 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 |
4.3.2 代表行业利益、反映行业诉求,为本行业发展争取支持、营造环境 |
4.3.3 参与国家政治运行,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
4.3.4 拓展个人社会活动空间,提升个人社会地位,支持个人事业发展 |
4.4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客观原因 |
4.4.1 国家治理的需要 |
4.4.2 统战工作的需要 |
4.4.3 社会建设的需要 |
4.4.4 行业发展的需要 |
5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途径与内容 |
5.1 人大政协途径及有关方式、内容 |
5.1.1 参加人大选举 |
5.1.2 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
5.1.3 在人大、政协相关会议及活动上建言 |
5.1.4 提出议提案并监督办理情况 |
5.1.5 反映社情民意 |
5.1.6 参与立法或执法监督工作 |
5.2 政党途径及有关方式、内容 |
5.2.1 加入政党并担任一定职务 |
5.2.2 支持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 |
5.2.3 通过党的会议、活动来反映利益诉求 |
5.2.4 运用党际协商平台来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 |
5.3 政府、法院、检察院(简称“一府两院”)途径及相关方式、内容 |
5.3.1 在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
5.3.2 在一府两院一些监督性、咨询性、荣誉性机构任职 |
5.3.3 与一府两院的对口联系 |
5.3.4 一府两院召开的听证会、专题座谈会 |
5.3.5 参与政府信访接待 |
5.4 团体途径及相关方式、内容 |
5.4.1 成为社会团体的成员,争取担任一定职务 |
5.4.2 支持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工青妇等组织 |
5.4.3 在工青妇等组织中积极建言、发挥作用 |
5.5 行业途径及相关方式 |
5.5.1 参加和参与组织行业协会、商会 |
5.5.2 通过行业协会反映利益诉求 |
5.5.3 谋求在行业协会内的影响和控制力 |
5.6 媒体途径及相关方式、内容 |
5.6.1 在媒体上开辟专栏 |
5.6.2 与媒体联合成立公益服务机构 |
5.6.3 不时在媒体上就社会热点问题发出声音 |
5.6.4 借助媒体开展公益、评选活动 |
5.7 其他途径 |
5.7.1 参与“同心”主题实践活动(综合途径) |
5.7.2 个人接触(个人途径) |
5.7.3 基层途径 |
6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成效与不足 |
6.1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成效 |
6.1.1 个人及单位层面 |
6.1.2 行业与群体层面 |
6.1.3 地方与社会层面 |
6.1.4 国家与政党层面 |
6.2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不足 |
6.2.1 主体方面的不足 |
6.2.2 途径方面的不足 |
6.2.3 内容方面的不足 |
6.2.4 标准方面的不足 |
7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特点、对策与趋势 |
7.1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主要特点 |
7.2 扩大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有序政治参与的对策与建议 |
7.2.1 加强主体建设 |
7.2.2 完善参与途径 |
7.2.3 提升参与质量 |
7.2.4 明确评价标准 |
7.3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发展趋势 |
7.3.1 主体会进一步加强与均衡 |
7.3.2 途径会进一步完善与规范 |
7.3.3 质量会进一步提升与显着 |
8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比较研究 |
8.1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群体比较 |
8.1.1 参与背景的比较 |
8.1.2 参与主体的比较 |
8.1.3 参与途径的比较 |
8.1.4 参与作用的比较 |
8.2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历史比较 |
8.2.1 参与背景的比较 |
8.2.2 参与主体的比较 |
8.2.3 参与途径的比较 |
8.2.4 参与作用的比较 |
9 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评价体系 |
9.1 参与途径下的指标项目及数值标准设定 |
9.1.1 人大政协途径下的指标项目 |
9.1.2 政党途径下的指标项目 |
9.1.3 政府(一府两院)途径下的指标项目 |
9.1.4 团体途径下的指标项目 |
9.1.5 行业途径下的指标项目 |
9.1.6 媒体途径下的指标项目 |
9.1.7 其他途径下的指标项目 |
9.2 三个纬度下的指标项目归纳和权重设定 |
9.2.1 政治参与广度指标 |
9.2.2 政治参与强度指标 |
9.2.3 政治参与效度指标 |
9.3 评价体系基本框架及标准设定 |
附件1:中介行业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与政治参与调查问卷汇总说明 |
附件2: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状况调查问卷汇总分析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发表的文章及参与撰写的着作 |
后记 |
(8)嵌入关系:中国招商引资中的政府与市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总论 |
第一节 写作思路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问题、基本假设和技术路线 |
三、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和研究工作的限度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政府职能研究 |
二、“发展型国家”研究 |
三、“招商引资”研究 |
四、领导人的“招商引资”思想 |
五、小结 |
第二章 招商引资的历史脉络 |
第一节 世界招商引资的发展历程 |
一、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阶段 |
二、出口加工区阶段 |
三、转型升级阶段 |
四、发展趋势 |
第二节 中国招商引资的发展历程 |
一、探索起步阶段 |
二、快速推进阶段 |
三、调整优化阶段 |
四、发展趋势 |
第三章 行为分析:嵌入关系的存在形态 |
第一节 宏观嵌入: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 |
一、发展战略的权衡与选择 |
二、制度框架的建构与创新 |
三、资本引导的谋算与实现 |
第二节 中观嵌入:地方政府的自主探索 |
一、项目规划的制定与调整 |
二、优惠政策的承诺与落实 |
三、政务环境的优化与重塑 |
第三节 微观嵌入:招商部门的具体实施 |
一、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
二、招商运作的领导与推进 |
三、投资服务的加强与完善 |
第四章 经验研究:招商引资的地方叙事 |
第一节 招商引资的组织体系 |
一、机构建设 |
二、职责定位 |
三、业务运作 |
第二节 招商引资的地区经验 |
一、长三角地区:政府引领型 |
二、珠三角地区:市场驱动型 |
三、环渤海地区:高端侧重型 |
四、山东半岛地区:跨国并购型 |
第三节 招商引资的园区实践 |
一、产业集聚招商:上海张江 |
二、专业化招商:青岛开发区 |
三、产业承接招商:合肥开发区 |
四、总结与思考 |
第五章 比较研究:招商引资的国际视野 |
第一节 国外招商引资体系建设 |
一、国外招商引资机构的组织模式 |
二、国外招商引资机构的运行特点 |
第二节 美国的招商引资 |
一、发展计划 |
二、提供优质服务 |
三、发展集群经济 |
四、控制区域竞争 |
五、借鉴意义 |
第三节 新加坡的招商引资 |
一、国情概述 |
二、发展历程 |
三、行为策略 |
四、借鉴意义 |
第四节 规律性认识:嵌入关系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
第六章 嵌入关系的理论思考 |
第一节 嵌入关系的总体特征 |
一、概念阐释 |
二、时空背景 |
三、结构分析 |
四、运行逻辑 |
第二节 嵌入关系的动力机制 |
一、外部驱动力:招商引资的国际竞争 |
二、政绩驱动力:干部考核机制与府际竞争 |
三、财税驱动力:分税制与应对财政压力 |
四、技术驱动力: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 |
第三节 嵌入关系的功能分析 |
一、政治支持 |
二、组织协调 |
三、统筹规划 |
四、载体建构 |
第四节 嵌入关系的负面效应 |
一、数量崇拜 |
二、效益缺失 |
三、土地浪费 |
四、政策依赖 |
五、管理乏力 |
第七章 转型与发展:中国招商引资的变革之道 |
第一节 招商引资工作转型与发展的总体思路 |
一、由“整体嵌入”向“局部嵌入”转变 |
二、由“直接嵌入”向“间接嵌入”转变 |
第二节 招商引资工作转型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
一、推动科学招商 |
二、加强投资监管 |
三、优化投资环境 |
四、强化项目引导 |
五、开展政策合作 |
结语 |
附录:招商干部访谈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期刊 |
三、英文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况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我国基本医疗服务民营化问题研究 ——以兴化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问题的提出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三、问题的提出 |
四、本文的假设 |
第三节 概念界定、分析框架及研究方法 |
一、概念界定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医疗服务民营化改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新自由主义经济思 |
一、坚持市场统治 |
二、主张有限的政府干预 |
三、确立个人责任 |
第二节 公共选择理论 |
一、政府干预的必要性与局限性 |
二、治理“政府失灵”的对策 |
第三节 新公共管理理论 |
一、新公共管理的内涵 |
二、新公共管理的主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医疗服务民营化的现状及其争论 |
第一节 国外医疗服务民营化现状及其争论 |
一. 医疗服务民营化得现状 |
二、关于医疗服务民营化的争论 |
第二节 中国医疗服务民营化的现状及其争论 |
一、医疗服务民营化的缘起与契机 |
二、医疗服务民营化的发展现状 |
三、关于医疗服务民营化的争论 |
第三节 兴化市医疗服务民营化改革的现状 |
一、兴化市概况与个案选择的理由 |
二、兴化市医疗服务民营化改革的动因 |
三、兴化市医疗服务的民营化与逆向民营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医疗服务民营化过程中医疗机构的治理结构 |
第一节 医疗机构治理结构改革的策略 |
一、公共组织治理结构变迁的缘由 |
二、我国医疗机构传统的管理模式与改革的推进和构想 |
第二节 医疗机构治理结构的改革实践 |
一、我国医疗机构治理结构改革的实践类型 |
二、兴化市医疗机构治理结构的改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医疗服务民营化过程中医疗机构的行为选择 |
第一节 对医疗服务民营化改革的抵制与被动接受 |
第二节 增加组织业务收入 |
一、增加业务收入的客观原因 |
二、增加业务收入的具体措施 |
第三节 提高组织运行效率 |
一、控制运行成本 |
二、优化分配和激励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医疗服务民营化过程中政府机构的行为选择 |
第一节 改革的艰难推进 |
一、改革方案的拟定 |
二、改革动员 |
三、招标方案的拟定与公示 |
四、竞标与签约 |
第二节 对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的制度规定 |
一、人事制度的规定 |
二、资产与财务制度的规定 |
第三节 对医疗服务市场的规制与管理 |
一、医疗服务市场的准入规制 |
二、医疗服务市场的价格规制 |
三、医疗服务市场的业务规制与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医疗服务民营化之结果:服务效率的视角 |
第一节 医疗服务效率评价的指标 |
一、关于效率的评价 |
二、医疗服务民营化效率的评价指标 |
第二节 医疗服务的效率(一)——投入、产出与效果 |
一、医疗资源的投入 |
二、医疗机构的服务产出、效率与效果 |
第三节 医疗服务的效率(二)——供给中的交易成本 |
一、患者购买医疗服务的交易成本 |
二、公立医疗机构服务外包中的交易成本 |
三、医保基金购买医疗服务的交易成本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医疗服务民营化之结果:公共责任的视角 |
第一节 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共责任 |
一、公益性 |
二、公平性 |
三、回应性 |
第二节 民营化对医疗服务公共责任的影响 |
一、基本医疗服务公共责任的评价指标 |
二、基本医疗服务民营化中的公共责任 |
本章小结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目标、条件与路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选题的理论价值 |
三、选题的现实意义 |
第二节 文献述评 |
一、“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的主要观点 |
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的局限性 |
第三节 理论框架 |
一、主要概念 |
二、基本观点 |
三、研究框架 |
第四节 理论基础 |
一、政府间关系理论 |
二、政府职能配置理论 |
三、政府层级理论 |
四、城乡统筹发展理论 |
第五节 方法与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三、研究工作的限度 |
第一章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背景、动因与目标定位 |
第一节 “省、市、县”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
一、“省分别管理城市和农村地区”体制 |
二、“市管县”体制的形成和发展 |
三、“市管县”体制的松动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启动 |
第二节 推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客观因素 |
一、经济体制转型是“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根本动力 |
二、城市化加速是“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现实驱动力 |
三、政府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直接动力 |
第三节 推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主观因素 |
一、县级政府基于自身发展利益的选择 |
二、部分地级市的“甩包袱”心理 |
三、省级政府制度创新的动机 |
四、中央政府对改革“红利”的期待 |
第四节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 |
一、近期目标 |
二、终极目标 |
第二章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基础与条件 |
第一节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基础 |
一、必要的经济基础 |
二、有限的政府责任 |
三、有效的管理幅度 |
第二节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条件 |
一、市县关联度 |
二、地级市的经济实力 |
三、县域经济的发达程度 |
四、省级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 |
五、地域空间条件 |
六、人口规模与分布密度 |
七、交通与信息技术条件 |
八、管理者的能力 |
九、社会自治程度 |
十、改革共识与政策支持 |
十一、小结 |
第三章 国内典型试点省份改革现状与评估 |
第一节 河南省改革实践 |
一、背景介绍 |
二、改革运行情况 |
三、经验与问题观察 |
第二节 江苏省改革实践 |
一、背景介绍 |
二、改革运行情况 |
三、经验与问题观察 |
第三节 贵州省改革实践 |
一、背景介绍 |
二、改革运行情况 |
三、经验与问题观察 |
第四章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推进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难题 |
第一节 地方政府间利益格局面临重组 |
一、市县竞争与市县争利 |
二、“市刮县”变“省刮县”、“县刮镇”之忧 |
第二节 “以级定权”的权力配置制度面临挑战 |
一、县级政府的升级“冲动” |
二、市辖区借机扩充权限 |
第三节 地方政权体系面临重构 |
一、省、市、县政府机构的设置问题 |
二、区域司法体制重构问题 |
三、市级人大代表选举问题 |
第四节 条块矛盾制约改革前行 |
一、垂直管理体制对县级政权的肢解 |
二、垂直管理部门在改革中定位模糊 |
三、条块关系协调不畅 |
第五节 权力监督体系面临失衡风险 |
一、行政系统内部权力监督“真空”风险加大 |
二、行政系统外部监督渠道不完善 |
第五章 超越区划:“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思路转换 |
第一节 “区划导向”的现实表现 |
一、行政区与经济区的高度统一 |
二、行政级别与政府权力的高度统一 |
第二节 “区划导向”思维成因分析 |
一、“行政区经济”思维惯性 |
二、“职责同构”体制下的“从属型政府间关系” |
三、“以级别定权力”的权力配置模式 |
四、缓解省级政府管理压力的现实考虑 |
第三节 超越“区划导向”的必要性 |
一、经济区渴望突破行政区的束缚 |
二、层级调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发展困境 |
三、区划调整宜慎重 |
第四节 思路转换:“区划导向”到“功能归位” |
一、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合理定位 |
二、行政区与经济区关系的合理定位 |
三、纵向政府间关系的合理定位 |
四、市县关系的合理定位 |
第六章 综合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对策组合 |
第一节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中需要明确的几点认识 |
一、财政“省直管县”与行政“省直管县”宜同步推进 |
二、“权力下放”要有节有度 |
三、谨慎调整县的行政级别 |
四、审慎调整行政区划 |
五、客观看待试点经验 |
六、避免设定“时间表” |
七、“省直管县”与“市管县”可以共存 |
第二节 破解“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难题的对策建议 |
一、重塑地方政府间利益格局 |
二、超越“级别”与“权力”的对等关系 |
三、重构地方政权体系 |
四、理顺条块关系 |
五、创新权力制衡机制 |
第三节 综合推进“省直管县”体制的配套改革 |
一、切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
二、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关系 |
三、推进省以下分税制改革 |
四、启动市制与县制改革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宿迁市在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中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2]“放管服”背景下资格资质管理去行政化改革研究 ——以宿迁为个案[D]. 张刚. 南京理工大学, 2020
- [3]基于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D]. 贾佳佳. 燕山大学, 2019(03)
- [4]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第三方评估研究 ——以承接方的选择评估为例[D]. 冯维胜. 上海体育学院, 2018(01)
- [5]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D]. 杜兴华. 南京大学, 2017(05)
- [6]江苏南北共建开发区空间生长机理研究[D]. 杜晓娟. 苏州科技学院, 2014(09)
- [7]当代中国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及其政治参与研究[D]. 徐军. 武汉大学, 2014(06)
- [8]嵌入关系:中国招商引资中的政府与市场[D]. 潘同人. 南开大学, 2014(04)
- [9]我国基本医疗服务民营化问题研究 ——以兴化市为例[D]. 徐勇. 南京大学, 2013(01)
- [10]目标、条件与路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D]. 王雪丽. 南开大学, 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