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度的出口增长与国际直接投资(论文文献综述)
刘彬彬[1](2021)在《中美制造业产业互补性与竞争性研究》文中提出
沈丁心[2](2021)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文中研究表明2020年9月,安倍晋三内阁闪电辞职,菅义伟接任,日本政治从此开启了“后安倍时代”。安倍晋三两次执掌日本政坛,创下了日本战后政治家最长执政记录。安倍时代已去,但却为日本政坛留下了诸多政治遗产,其中,安倍有关经济外交的构想、政策行动与成效,对日本政治、外交以及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影响依然深远广泛。“后安倍时代”的日本外交将向何方,格外引人注目。因此,从了解菅义伟政府外交政策取向和展望未来日本外交发展趋势的意义上,回顾与总结安倍执政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经验与教训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自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渐趋展现为相对积极的态势。全球化的趋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前所未有的程度上促动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存的逐步发展与不断完善;同时,逆全球化的趋势,亦在相当程度上与全球化共生同行,在相当复杂的国际战略互动中展现出突出的影响。在上述时代发展变化的背景之下,日本经济外交的内涵与外延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其在日本对外交往和外交政策实行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有鉴于此,本文将研究目标锁定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经济外交相关变量之间的耦合与交叉互动等问题上,通过这项研究以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在新时代的现状与变化,把握其特征与发展趋势,为我国对日外交乃至我国外交的发展与未来方向塑造等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综合运用国际关系理论与研究方法,以日本官方数据和政府资料等为主要基础数据,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分析以安倍政府(第二次执政)时期为核心的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构想、实施内容、外延变化、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其实施效果。本文由绪论(研究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分析)、正文(五章)和结论、以及参考文献等内容构成。本文的绪论部分,主要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内生变化与外在变迁等作为问题导向,通过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等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明确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前提,为其后展开的有关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构想、具体政策实践、政策实施的模式建构和发展趋势研究等提供必要的研究基础。本文第一章以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解读与释义为核心内容,通过对新自由制度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外交研究的相应理论解读来建构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解读,不仅意在充实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认知,而且能为解读21世纪日本经济外交发展的指导理念提供更为明晰的线索与方法。如何有效评估日本经济外交的现状与未来趋势,需要充分发挥国际关系理论和经济外交研究理论的指引作用。本文第二章以时代演变中的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为主题,梳理与解读战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历史与现状,厘清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内涵,特别是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与发展趋势的基本内涵。从纵向的视角分析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构想、布局的变化及其五大支柱(对外贸易、经济援助、对外投资、经济制裁、经济合作)的基本内涵与进展,以及与安倍国家战略与外交政策的相互关系。通过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实施日本经济外交的具体战略构想与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国家战略的层面,日本在经济外交的各个领域具体实施经贸外交、投资外交与援助外交,乃至制裁外交,例如签署CPTTP、日欧EPA、日美贸易协定等等过程的分析,阐释经济外交与日本政治、经济与社会等的交互作用,展现日本经济外交在日本国家治理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本文第三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扩大为主题,通过对“大阪轨道”构想及其实施过程的全面分析和东日本大地震后危机外交公关的经济外交实施案例的实证分析,具体阐述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是如何适应国际环境变化而实现自身理念与政策实践升级的过程。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解读,是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重要方式之一。本章中对于“大阪轨道”的关注与研究,是针对日本外交整体实践中,基于主场外交与经济外交的关联性互动,阐释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研究。同时,针对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专门性案例研究,以“谣传损害”背景下的经济外交作为分析案例,从另一个侧面充实了有关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论证过程。同时,本章对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比较研究给予了充分的关注,通过对比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ODA)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阐释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本文第四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动因、特点与评价为主题。对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研究,本文的关注不单局限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本身,更注重在国际环境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产生的动机与深层原因等问题方面。基于国家治理与国家战略的双重视角,尝试重新认识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变化特点等问题。本文第五章以“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与展望为题,在综合分析日本经济外交嬗变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对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构想、面临的困境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展望。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展望,是分析、研究与评价日本外交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变量之一。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不仅取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从国家治理到外交实践的相关构想与政策实践,而且与日本面临的外在国际环境变化密切相关。依据上述分析考察,本文尝试在结论部分提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本文尝试建构新的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通过理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三个维度,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政策及其属性嬗变进行梳理和分析,全方位地考察日本外交战略与政策的实践与发展变化,转变现有日本外交研究的思维定势,实现日本外交研究的理论创新。本文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研究,是对于已有研究成果的继承、优化与拓展。第二,日本经济外交的内在构成与自身的逻辑演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日本国内外的环境变化,特别是日本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不断地完善内涵,适时地扩展外延的有机整体。应对中国国力增长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的巨大变化,安倍政府重新认识和调整经济外交的价值与作用,是其现实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最明显体现。第三,本文在研究中特别关注了经济外交内涵变化与外延扩大的问题。诸如经济外交中的文化属性问题、公共外交与国际文化传播与经济外交政策的交叉融合问题等,为全面认识和把握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与独立的思考。本文认为,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既是战后日本经济外交在21世纪日本国家外交实践中的延续,也是安倍政府在和平主义外交与文化产业立国等治国理念指导下,主动顺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而适时调整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外交实践过程。第四,日本式的思维方式对日本经济外交特别是安倍经济外交提供了基本的理念基础和政策动力,同时也决定了日本经济外交的特性与发展困局。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既给日本振兴经济与国际合作,重振国家自信提供了助力,同时也无法避免受到社会文化心理以及国际认知等等的局限与约束,从而导致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无法摆脱既有的发展思路与框架,无法完全回应日本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后安倍时代”的日本经济外交能否摆脱困局,在日本经济与日本外交、日本国家转型与国际社会发展等等交汇过程中,继续发挥有效的链接与平衡作用,为日本的国力提升与国际影响力的扩大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待持续观察。
胡锡琴[3](2021)在《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文中认为新世纪以来,随着“中非合作论坛机制”的建立,中非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确立,尤其是中非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中国对非洲援助秉承“义利相兼”的理念,充分彰显“平等、互助、互惠、精准、包容”的援助特征,对非洲援助的力度和深度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提升,在国际对非洲援助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面对国际风云变幻,中国坚守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旋律,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将成为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首要目标和行动方向。虽然国际、国内社会关于中国对非洲援助的关注日益提高,但对其援助目的、援助效果却存在诸如“新发展经验的示范者”、“新殖民主义”、“资源攫取论”等褒贬不一的评价。这既与援助自身的作用机理高度复杂,援、受双方异质性极其明显、国际政治经济环境风云变幻等因素有关,也与对援助认知偏差、统计口径差异、研究方法各异等因素有关。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和新世纪以来对非洲援助最多的国家,中国对非洲的援助呈现典型的“南南合作+援助”的模式,具有显着的民生性和平等性,与西方主要援助国实施的“南北援助”迥然各异。因此,研究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对于新世纪中非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既具深远的理论价值,又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研究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对受援国带来的经济增长效应,既是考证通过援助带来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跨国流动能否为受援国吸引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又是思考援助能否促进受援国的贸易便利化,还是审视援助能否实现中国发展减贫经验在非洲的跨国再生产和本土化,缓解和消除非洲的极端贫困状况,更是探寻援助与增长之间“黑箱效应”的有效破解路径,回归到援助能否促进受援国经济发展这一核心命题。论文以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为基础,依据从理论到实证的研究路径,遵循“总—分—总”的逻辑思路展开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论文主要内容如下:总论部分首先展开中国对非洲援助、援助经济增长效应相关理论基础的文献综述,随之梳理中国对非洲援助的主要形式及现实特征,然后基于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的研究视角,将援助经济增长效应分解为援助流入对受援国的宏观经济增长效应,以及援助流入从需求侧拉动受援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直接投资效应、贸易效应及减贫效应(贫困的消除有助于受援国民众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从而刺激消费,进而拉动经济增长),以此形成促进中非命运共同体构建的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框架。分论部分首先分别从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国际直接投资效应、双边贸易效应、减贫效应进行研究,阐释其作用机理及影响路径,并对其国际直接投资效应、贸易效应及减贫效应进行实证检验。随后,从宏观经济层面分析援助流入促进受援国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及影响路径,并对其宏观经济增长效应进行实证检验。论文主要研究结论有:第一,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国际直接投资效应体现为通过对非洲援建基础设施可以降低中国对非国际直接投资的物流成本,其先导效应也可抑制其国际直接投资风险,并且还可通过援助有效缩短援助国和受援国之间的制度距离,释放制度摩擦缓解效应。实证检验发现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对非洲援助具有国际直接投资促进作用,且存在“门槛效应”,即在中国对非洲援助初期,基础设施领域是援助流入的重点,较为健全的基础设施为外资流入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能力不断增强,然而援助对投资的吸引力却并不持续。因此,援助流入不能仅重视援助流入规模的增加,而应在援助后期将工作重心放在援助分类,加强对教育、生产部门领域的援助,促进受援国制造业以及工业化体系的建立。第二,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贸易效应表现为通过对非洲提供与贸易相关的基础设施援助带来的贸易成本削减效应,通过与贸易政策与管理相关的援助产生的贸易自由化传导效应,还通过与贸易自主发展能力相关的援助产生的贸易环境优化效应。实证检验发现中国对非洲援助能够促进中非双边贸易的发展,加大非洲对华的出口效应,以及进口效应。中非双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双边贸易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中国企业对非洲国际直接投资能显着提高中非双边贸易的发展,在进口、出口效应中均有体现。同时,东道国的自然资源禀赋因素在双边贸易效应和出口效应中均具有正向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中非双边贸易往来中,非洲地区的自然资源类商品对华出口仍占较高比重,也体现出中非贸易的资源禀赋优势互补。第三,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减贫效应意味着通过对非洲援助能充分发挥中国减贫经验在非洲的国际示范效应,有助于提升受援国的自主发展能力,还可缓解受援国的债务水平。实证分析表明非洲受援国的贫困改善与援助是息息相关的,援助能够促进受援国的减贫,特别是提升受援国的人力资本对受援国减贫具有长期的改善作用。尽管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确有助于提升受援国的贫困改善,但其影响却较缓慢,这也印证了减贫周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考虑到援助的异质性,论文将援助分为类似于OECD界定的官方发展援助(ODA-like)和其他官方融资(Other Official Flows-like,简称OOF-like),结果显示两者均有助于受援国减贫,但就其援助效果而言,OOF-like援助效果更为明显。中国作为一个同时拥有援助国和受援国经验的发展中大国,结合自身的发展经验,在对非洲援助实践中致力于为受援国提供高效的发展方案和发展援助,有助于构建受援国的产业体系,提升其自主发展能力。同时,对受援国政府部门实施债务减免,既减少了受援国金融风险危机爆发的可能,使政府有能力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又能为受援国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对其长期艰巨的减贫工程提供可持续的经济基础。最后,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宏观经济增长效应包括援助流入对受援国宏观经济增长产生的物质资本补充效应、人力资本提升效应,以及技术传递与外溢效应。中国对非洲援助的主要目的并不仅是提供金融援助,而是通过“南南合作+援助”,尤其是提供技术援助,从根本上培育受援国的自主发展能力,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中国对非洲的援助项目主要分布在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民生服务、技术人才、农工业合作等领域,体现出强烈的民生性和平等性。实证检验表明中国对非洲援助通过物资资本效应、人力资本效应、技术传递和溢出效应,直接促进了受援国的宏观经济增长。中国对非洲援助对受援国的宏观经济增长是有效的,但关于援助对经济增长是否具有门槛效应,目前还不确定。同时,劳动力要素、资本要素、对外开放程度等对受援国的经济增长也具有正相关关系,符合经典经济增长理论的逻辑推理。基于研究结论,论文对改善中国对非洲援助经济增长效应的建议主要有:大力推进中非命运共同体构建,尊重受援国,提升受援国公平参与全球发展的机会;积极构建公平有效的对非洲援助新体制,从援非的实施路径、发展多元化的援助合作方式着手,提升援助的实际效果;强化援、受双方的有效沟通,增进南北援助国之间的理解,减少援助实施的交易成本,更好地发挥援助促进经济增长的效果。论文的创新点主要有:第一,为促进中非命运共同体构建,论文将援助流入、受援国FDI、贸易、减贫(贫困的消除有助于受援国民众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从而刺激消费,进而拉动经济增长)视为拉动受援国经济增长的“四轮驱动力”,系统分析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以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为理论支撑,论文提出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分析框架既包含援助流入对受援国的宏观经济增长效应,也包括从需求侧影响经济增长的国际直接投资效应、双边贸易效应及减贫效应。学界对OECD主要援助国对非洲援助关注较多,而对中国对非洲援助议题关注相对较少。同时,学界也多单方面关注援助有效性、政策动机,多论证援助对受援国的经济增长,或投资,或贸易,或减贫的单方面影响。可见,关于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这一议题的系统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基于分析援助对受援国的直接投资、双边贸易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援助对消除受援国贫困的作用,最后回归于探究对受援国宏观经济增长的影响,充分融入包容性发展的理念,有助于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第二,论文通过系统分析中国对非洲援助在受援国发挥经济增长效应的作用机理和路径,结合系统GMM模型、分位数回归、扩展的贸易引力模型、FGLS模型等实证方法相结合,分别检验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国际直接投资效应、双边贸易效应、减贫效应与宏观经济增长效应。通过实证检验,发现中国对非洲援助具有明显的“平等、互助、互惠、精准、包容”特征,呈现出典型的“南南合作+援助”、“命运共生型”援助模式,切实致力于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有力的驳斥了西方关于中国对非洲援助“新殖民主义”、“资源攫取论”的观点。中国对非洲援助对受援国的国际直接投资既有基础设施效应,也有先导效应,还具有制度摩擦缓解效应。对受援国的贸易具有成本削减效应,贸易自由化传导效应和贸易环境优化效应。中国对非洲援助既能发挥中国减贫经验的示范效应,又能提升受援国的自主发展能力,还可通过援助改善受援国的债务水平。援助是否对受援国宏观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是讨论对非洲援助经济增长效应的中心问题。论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发现中国对非洲援助有助于发挥对受援国的物质资本补充效应,提升受援国的人力资本,同时技术援助有显着的外溢效应,进而促进受援国的宏观经济增长。第三,论文通过调研掌握了对非洲援助相关工作及研究人员对中国对非洲援助规模、援助质量及援助展望的一手资料。调研形式为向世界银行、中非发展基金、高校从事援助非洲问题的学者等发放中英文版本的对非洲援助质量问卷。通过对有效问卷的分析,发现受访对象关于对非洲援助的援助规模、援助质量及援助展望的认知并不统一,也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特征。实证检验方面,论文将中国对非洲援助类型划分为ODA-like和OOF-like,并引入了援助的滞后期,通过实证检验中国援助对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地区43个样本国的国际直接投资效应、双边贸易效应、减贫效应,以及宏观经济增长效应。
聂世坤[4](2021)在《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遭受的全球范围内“双反”,即“反倾销”“反补贴”贸易摩擦频次与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呈同方向变化,故而国内学界将以规避双反调查、绕开贸易壁垒为代表的市场寻求视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第一大动机。不过,近年来对外投资的出口替代效应正在悄然变化。2016年以来美国不断加大对华“双反”调查力度,导致我国对美主要产品出口虽在总量上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相较之前大幅下滑。可以预见,受美方“双反”调查频频光顾的某些产业未来对美出口形势不容乐观,甚至有可能出现负增长。值得关注的是,出口受阻并没有像2007~2010年那般推动赴美投资的增加,相反,近三年我国对美直接投资骤降62.16%。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除对美以外的对其他国家的直接投资也在持续萎缩。国内学界对这一现象给出的解释是,对美投资的减少是因为特朗普以“公平贸易”为由发起对华贸易战,导致对美投资风险激增,抑制了我国企业赴美实施跨国并购的动机。而对非美国家直接投资的减少,主要是因中国政府加大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力度所致。问题是,我国政府选择在这一敏感时间收紧审批权限,遏制非理性投资,未尝没有对中美关系未来走向的考量。中美贸易摩擦是否抑制了国内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倘若存在负面影响,这其中的作用机制又是什么?显然,主流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没法给出有效的解释。为此,参考已有文献,借鉴国际政治经济学有关理论,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本文构建了一个包括“体系——国家——企业”三个层次的整合性理论框架,用以阐释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会使第三国对崛起国的引资政策表现出特定的政治倾向,进而影响企业跨国投资行为。其次,以该理论框架为指导,依据提取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与中美贸易摩擦的特征事实,在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模型的基础上,力图通过引入金融契约和企业异质性对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的差异化表现给出合理解释。进一步,通过引入中美贸易摩擦变量将政治风险内生化后,在微观层次上诠释中美贸易博弈对我国企业跨国投资活动的影响。再次,针对理论模型所得结论,论文以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在控制了个体效应与时间效应的基础上进行了检验。针对实证检验中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与样本选择偏差,论文以系统GMM模型及Heckman两阶段模型进行复验,以此提升检验结论的稳健性。最后,论文从时间异质性及国家异质性两个视角检验了中美战略博弈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的差异化表现。本文研究所得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中美贸易摩擦的基本性质是霸权国为维护自身霸权对崛起国进行战略遏制,迟滞其崛起时间;而崛起国为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被迫采取反制措施,由此引发两大国战略博弈甚至对抗。第二,鉴于中美两国特殊的政治身份以及两国经济体量巨大,其战略博弈必然对整个国际政治经济体系构成实质性影响,导致我国对外投资过程中存在“第三国”效应,即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因美国的影响而表现出特定的政治倾向。第三,尽管中美贸易摩擦会影响到我国直接投资的总体发展,但这种影响因东道国不同而有异,因企业不同而有别。原因之一是国家异质性,即东道国对华经济政策既受到美国对华遏制战略的影响,亦会受到国内利益集团政治活动的影响,两相作用下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不一定表现出负面的政治态度。另一个原因是企业异质性,即中美贸易摩擦对国内企业跨国投资的影响,会因企业较强的政治风险管控、政府公关、外事宣传等政治活动能力而被削弱。第四,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我国企业跨国投资活动的机制是,两国战略博弈通过中国与东道国的双边政治关系及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的双重中介,影响经营者对投资项目未来预期收益及风险的评价,进而调节经营者投资动机及优势,介入其对外投资策略的选择。第五,除制度寻求型投资外,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其他类型直接投资所表现出的是一种调节企业经营者投资动机及优势的间接的负面影响。换言之,经营者跨国投资动机及优势存在与否,根本上并不由中美战略博弈所决定,但会受其调节而受到抑制。一旦未来局势明朗,两国关系缓和,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包括对美投资,仍然将会向好发展。第六,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由于中美贸易摩擦与中美双边政治关系的联动性增强,导致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显着增强。第七,中美战略博弈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在不同的国家样本组上表现不一,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且这种影响的路径在中高收入国家与中低收入国家上也有差别。根据以上结论,论文提出旨在服务我国政府的五点建议:其一,高度重视中美战略博弈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影响;其二,加强与发达经济体的政治经济合作;其三,采用经济手段化解与中高收入国家之间的分歧,协调彼此利益,消解争端;其四,重视与中低收入国家的双边政治关系建设,尤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合作;其五,加强外交保护,为国内企业跨国投资提供政治风险对冲工具。针对有意走出国门的内地企业,论文提出三点建议:第一,重视国别风险差异,选择适宜投资策略,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第二,积极开展企业外交,加强政府公关、外事宣传等政治活动能力建设;第三,加大研发力度,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自身所有权优势。
曹文[5](2021)在《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08年金融危机后,主要经济体普遍加强外资安全审查,对全球市场和国际关系产生重要影响,成为各国政府、产业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以欧盟首个联盟层面的外资审查机制立法——《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为案例,试图回答两个重要且相互关联的问题:一是历来主张资本自由流动和投资开放的欧盟为什么建立统一的外资审查机制?二是欧盟建立的外资审查机制为什么不是美国式的强制性审查机制,而是非强制性的合作机制?既有研究未能对上述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本文充分利用国际组织、欧盟机构及其成员国三个层面的工作文件、会议记录、研究报告等大量文献,以及对欧盟官员及商会、智库人员的一手访谈资料,立足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从欧盟内部与外部因素的关联性出发,基于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行为体和一种规范性力量的“独特性”,从利益偏好、制度和规范三个维度建立分析框架,为欧盟外资政策调整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路径。本文首先在考察外资国别和产业分布的基础上,分析欧盟外资审查立法中的主要行为体——核心、外围以及中间地带成员国的利益分歧与妥协,尤其是核心国家德、法基于不同偏好的合作;第二,从权力分配与议程设置的角度梳理欧盟外资审查立法的决策制度与过程,分析共同商业政策与资本自由流动原则、欧盟机构与成员国、不同欧盟机构之间的矛盾及其协调;第三,从非物质因素的角度探讨国际投资政策的新变化及其对欧盟规范升级的影响,包括欧盟如何利用所谓“布鲁塞尔效应”,维护其规范性力量的影响力。本文认为,欧盟建立外资审查机制以及该机制非强制性的性质与特征,是欧盟成员国利益博弈、欧盟内部权力分配和国际规范变迁共同作用的结果,是欧盟一体化在外资政策领域的具体延续和应对全球化最新演变的适应性调整,其价值观念与规范认同在这一过程中具有重要影响。与美国主要出于权力竞争的目的限制外资不同,欧盟出台《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不能简单界定为保护主义措施,其目的是要在确保合法性的前提下,在经济上保障欧盟内部资本自由流动和统一市场,在政治上维护欧盟作为一个整体的的协调一致,进而强化其在国际关系中作为一种规范性力量的身份认知。本文的主要创新与理论贡献是,通过实证研究为国际政治经济学以及欧盟的研究贡献直接投资领域的案例,丰富和发展了传统的外资—东道国分析框架,尤其论证了规范等非物质因素在利益界定与制度形成中的重要性,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最新理论发展提供注脚。
田人渠[6](2020)在《“一带一路”耕地资源评价及投资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在中国农业深度融入世界农业的时代背景下,农业对外直接投资取得了较快进展,对“一带一路”国家的耕地投资更是为我国和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带来了重大机遇。“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且多为发展中国家,农业在其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但部分国家的农业生产仍以粗放式为主,农业科技水平相对落后、经济效益低,与我国农业生产要素高度互补,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业合作具有互利共赢的基础及广阔的投资前景。在当前“一带一路”倡议逐步落实的关键时期,粮食安全、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安全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问题,已日渐成为制约各国农业发展的瓶颈,亦是现阶段我国与“一带一路”成员急需深入协同合作、共同解决的重要问题。在此背景下,对外耕地投资作为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我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耕地资源状况、双边距离及制度环境等因素对我国对外耕地投资的影响机制,可以丰富我国对“一带一路”国家耕地投资领域的研究,为优化我国企业在沿线国家耕地投资合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供参考。在理论方面,本文基于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和新经济地理理论来探究影响我国在沿线地区耕地投资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双边经济距离、东道国制度环境和耕地资源水平影响中国对外耕地投资区位选择及投资规模的理论假说,拓展了资源导向型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分析框架。在实证方面,本文运用熵权TOPSIS法综合评价东道国2008-2017年的耕地资源水平,并采用东道国对中国直接投资的依存度测算双边经济距离,将这两个变量和东道国制度环境等区位特征纳入实证模型中,实证分析中国在沿线国家耕地投资的区位选择及投资规模的影响机制,并进行稳健性检验。进一步基于资源配置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有针对性地分析不同国家的投资合作模式。本文的实证分析补充了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耕地投资的经验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一带一路”国家耕地资源各指标的空间分布差异较大。在耕地评价指标体系中,可再生淡水资源和可灌溉农田面积所占权重较高,反映了耕地质量本身的相对重要性。(2)中国的耕地投资在区位选择阶段和投资规模决策阶段既有相同的影响因素,也有差异因素。在耕地投资的区位选择阶段,我国倾向于选择具有较近的双边经济距离和地理距离,政府腐败水平较低的国家。在投资规模决策阶段,东道国的耕地资源水平、腐败水平、农业近似全要素生产率和地理距离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此外,东道国的耕地资源水平对我国耕地投资的吸引力会受到腐败水平的负向调节,而政府有效性和市场规模有助于强化耕地资源对我国耕地投资的促进作用。(3)沿线国家的区位特征差异较大,我国需要结合各区域的比较优势开展差异化的耕地投资合作,在欠发达的地区注重保护水土资源及农户生计,保障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注重农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加强企业与当地市场的联系,保证沿线地区耕地投资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最后,本文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谨慎提出相应的政策启示。企业层面:(1)在“一带一路”区域,中国耕地投资的区位选择应重点关注双边经济距离较近及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2)跨国耕地投资应注重对当地资源环境的保护,确保耕地投资的可持续发展;(3)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因地制宜的开展耕地投资合作。政府层面:(1)缩短双边经济距离,为中国的耕地投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制定和完善国际耕地投资规则标准。有效识别东道国投资风险,降低企业对外耕地投资的不确定性。
莉姿(CHANTHANILEUTH VILATPHORN)[7](2020)在《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及其经济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老挝实行经济开放以来,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这得益于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不断完善。当前,老挝政府在为继续积极吸引外资作出努力,外商直接投资对促进老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推动相关制度变革等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变迁,作用于老挝外商直接投资的直接挤入效应非常明显,在间接促进了老挝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促进了老挝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就业率的提升。当然,外商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也产生了挤出效应,包括对老挝本土企业竞争力的削弱以及加剧了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等。本文结合外商直接投资理论与制度经济学理论,基于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现状与老挝经济发展现实,探讨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产生与变迁历程,剖析制度理论框架下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变迁的特征与动因,进而对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基本内容展开研究,分析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功能与效应,研究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产生的效应机理与路径依赖及其经济效应。根据制度变迁理论与制度效应理论,外商直接投资作为一种市场经济下的制度安排对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迁具有促进作用。在戴维·菲尼的理论框架下,影响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的因素代表了建立制度变化实证模型的一个重要方法。因此,我们在对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效应进行研究时,需要把有关影响制度供给与需求的重要因素考虑在内。在老挝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逐渐转变的过程当中,外商直接投资作为投资制度内容的“介入”,不断作用于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变迁和效应。在新制度经济学领域,产生了一个基本命题,即:制度是内生的,它对经济增长会产生重大影响,制度的作用最终体现在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上。外商直接投资制度作为一个庞大的制度分支体系,其影响过程必然不是由一种FDI数据值来反映的,而是由多种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倾向的数据指标集展现的(即FDI制度因子),鉴于这种多对一评价值模型具有较高系数的分散性,本文以准入制度、审批制度、管理制度和鼓励制度为FDI制度评价指标体系中的4个一级维度指标,并分别从4个不同制度视角选取维度变量,借助MATLAB软件,对变量之间进行相关性分析和主成分因子分析,将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作为计量经济模型,利用协整分析和回归分析研究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和老挝经济增长之间的协整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了老挝短期的政策鼓励并不能完全刺激外商直接投资比例的增加。从长期发展看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与老挝经济增长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影响,且这种正相关以每增加1个百分点的FDI综合制度值,老挝GDP将会增加0.7259%。且外商直接投资短期内对老挝的经济增长(GDP)的影响相对较小,即FDI波动1个百分点,那么经济增长将同向变化0.391628个百分点,且GDP的调整系数为-2.093457。整体来看,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与老挝经济增长间存在正相关的互作关系,其中管理制度、准入制度及鼓励制度是促进老挝经济增长和FDI投入的主要影响因子,由此得证老挝的FDI制度体系及其变迁总值可以刺激和促进老挝的经济增长,且拥有明显的经济效应。基于此,本文在最后通过对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战略目标与定位的分析,给出了提升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效应以及规避挤出效应的制度完善对策与建议,认为在建立外商直接投资制度时应注重老挝与外国投资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协调,应结合老挝社会与经济发展实际建立动态管理模式。注重对制度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与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并充分发挥政府中介引导作用。
邹康乾[8](2020)在《“一带一路”区域贸易协定质量与中间品贸易网络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全球化分工体系的不断演进,全球价值链分工逐渐成为了国际分工的主流模式,这也让中间品贸易逐渐成为全球贸易的主角。但随着近年来国际经济下行,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各国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合作受到掣肘,中间品贸易也随之受到影响。如何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尤其是以中间品为纽带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的复苏,是当下国际经济亟待解决的问题。亚欧区域,作为全球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同样面临这一问题。对此,中国适时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期为区域乃至全球经济复苏贡献中国策。但受限于诸方面的因素,现阶段“一带一路”倡议尚未具备实质性的政策效应,目前仅停留在“倡议”阶段,对于区域中间品贸易的影响有限。如何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向更深层次发展,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区域各国在价值链上的分工合作,推动区域中间品贸易网络的发展,这一系列问题成为摆在中国学者面前的现实问题。贸易协定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产物,与“一带一路”倡议在诸多方面能够形成有效互补,被认为是推动区域中间品贸易发展的重要契机。本文对贸易协定以及中间品贸易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并借鉴前人理论及现有文献,对贸易协定及贸易协定质量对于中间品贸易的影响机制进行分析和归纳,以此作为实证的理论基础。因此,本文从理论和实证方面研究贸易协定对于“一带一路”区域中间品贸易的影响,以期为“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区域中间品贸易建言献策。目前“一带一路”区域61个国家共签署贸易协定206份,其中区域内部签订的贸易协定共有105份,几乎每个国家与区域内其他国家签订了都至少一份贸易协议。其中,自由贸易协定是区域内签订最多的贸易协定形式,而南南合作是区域内国家间合作的主要形式。总体来说,区域内部所签订的贸易协定质量较低,协定议题也以边境措施为主,且“WTO+”条款的覆盖率和执行率显着高于“WTO-X”条款。此外,中国目前签署的贸易协定质量相对较低,与韩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仍有差距,但略高于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因此,“一带一路”区域各国在贸易协定方面的合作仍有巨大潜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带一路”区域中间品贸易网络中各节点间的联系不断加深,表明区域各国的中间品贸易联系越来越密切。中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是区域中间品贸易网络中最重要的节点,在网络中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其中中国的个体结构特征及核心度均排在第一,是区域最重要的国家。块模型的分析表明“一带一路”区域的中间品贸易主要在东亚、南亚、俄罗斯和西亚、中东国家之间循环,互有中间品进出口贸易需求,中亚国家和东欧国家作为网络中的媒介作用传递中间品贸易,而中东欧国家则是中间品贸易网络的主要受益区域。进一步对细分后的初级产业、制造业和服务业贸易网络进行分析能够得出与总产业相似的结论,但要素禀赋的不同让各国在不同产业贸易网络中所处的地位也有一定程度的差异。基于QAP方法和引力模型的实证结果表明:签订贸易协定对于“一带一路”区域中间品贸易网络的贸易联系强度有显着促进作用,且随着两国之间签订贸易协定数量的增多,这一促进效应有所提升;多边贸易协定对于中间品贸易影响要高于双边贸易协定,原因可能是多边贸易协定更能符合大多数国家的利益;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明显高于关税同盟协定和部分范围协定;双方缔结贸易协定的质量越高,对于中间品贸易网络的影响就越大;“WTO+”条款对于贸易强度的影响高于“WTO-X”条款,这与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有关;核心协定质量的影响要强于其他三个变量,“一带一路”倡议在未来应该朝涉及这22项核心条款的方向发展。以上结论无论是对于总产业,还是对于初级产业、制造业和服务业而言均成立。对此,中国应积极主动推动区域内各国间贸易协定向着高质量的贸易协定方向发展,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与贸易协定相辅相成,为“一带一路”区域中间品贸易及区域价值链分工合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刘蕊[9](2020)在《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基于国际竞争力视角》文中指出中国高铁产业是中国先进制造业的典型代表,其在全球市场的角色已渐渐由追随者、挑战者向领跑者转变,已从“中国制造”升级为“中国创造”。作为在全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国高铁产业已然走向世界。据资料显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高铁产品遍布六大洲101个国家,生产的列车目前已经在全球近83%拥有铁路的国家奔跑。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中国高铁产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建设的迅猛发展,使中国高铁成为“走出去”的一张靓丽名片。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高铁产业尽管已在全球高铁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但由于起步较晚,至今只有20多年的历史,特别是由于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制约,发展业态还存在很大的短板,这突出表现在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中的大部分还受制于人。《科技日报》曾报道过中国的35项“卡脖子”关键技术①,这些“卡脖子”关键技术严重制约了我国高端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这35项“卡脖子”关键技术中有2项与高铁制造业直接相关,即铣刀和高端轴承钢。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切实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把科技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为我国发展提供有力科技保障②。”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9月2日主持召开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工作座谈会上提到“卡脖子”的问题,并指出“基础研究决定一个国家科技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卡脖子’问题根子在基础研究薄弱。基础研究站得稳不稳,站得牢不牢,直接关系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未来③。”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与高铁强国相比较还存在很大差距,这种差距集中体现在代表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关键核心技术水平上,是中国高铁产业发展的短板之所在。因此,从国际竞争力的视角出发,认清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对分析中国高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就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国内关于中国高铁产业国际竞争力方面的研究大多从国家层面、产业层面和企业层面等3个层面进行,而能够聚焦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方面的相关研究是很有限。当然,从国际竞争力视角对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实证研究更是鲜少。本文基于国际竞争力为分析视角,以探讨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为研究主线,运用实证分析方法,着重从以下五个层面做了开拓性研究:1.运用国际竞争力评价的多重指标,对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国际竞争力进行整体评价与指标测度。研究结果表明,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9类产品与高铁强国相比,中国高铁的轴、轮及零部件、交通管理设备及零部件和电力机车的国际竞争力较强,其它类产品与欧美高铁强国相比国际竞争力较弱。2.选择出口技术复杂度(EXPY)测度方法,采用2004年-2018年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出口数据,开拓性地采用六位数细分行业代码,对10个高铁强国9类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进行测度。研究结果表明: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从行业层面,尽管高铁产业的全球影响力在不断扩大,但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是10个高铁强国中最低的。同时还表明,全球价值链地位的高低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没有直接关系,而与出口技术复杂度有直接关系。3.运用出口技术复杂度(METSI)测度方法,采用2004年-2017年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出口数据,测度了中国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深入研究中国高铁产业发展在“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在东南亚国家的国际影响力。研究结果表明:对“一带一路”国家来讲,在中国高铁起步阶段,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的全球价值链地位较高,国际竞争力较强。在中国高铁发展阶段,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整体水平逐步提高,特别是在印度尼西亚和越南提高的幅度更大。这也充分显示,中国高铁产业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影响力在逐渐扩大。4.运用出口技术复杂度(METSI)方法,采用2004年-2017年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出口数据,测度了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高铁强国的全球价值链地位,全面揭示了中国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国际竞争力逐渐变强的发展演变历程。研究结果表明:在中国高铁产业的两个发展阶段,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不同国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有所变化,但总体是在逐步增强,国际竞争力也有所提高。5.采用静态面板数据和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考察了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在高铁强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与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关联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不能显着提高中国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中国在高铁强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能够显着提高中国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也说明对外直接投资与全球价值链地位存在着重要相关关系。
刘笑晨[10](2020)在《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海外投资保险发端于美国,随后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生根发芽。尤其是当时间跨入20世纪90年代,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海外直接投资的流动性增速迅猛,复杂的政治风险伴随着新兴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投资机遇一同到来,这种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推动了海外投资保险的快速发展。中国一方面通过政策鼓励本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另一方面为这些企业提供“安全保障”,即效仿发达国家,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然而,中国海外投资起步晚、经验少,导致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相较于发达国家略显羸弱。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值得深入研究,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在中国土壤上成长遇到的藩篱更具研究价值。经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实践中的经验积累与数据统计,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病灶”已见端倪。在“对症下药”的过程中,本文针对重构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与修缮海外投资保单展开研究,旨在促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保驾护航”。全文分为八章,自研究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为起始,阐发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石,继而展开对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考察、海外投资保险契约以及代位求偿权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讨论。最后运用经济学方法对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投资保险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最终落脚于外国立法模式的启示及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因应。本文第一章探讨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界定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及相关概念。虽然海外投资保险起源于上世纪的美国,但是现在已有最新的发展变化。2018年,美国通过《更好地利用投资促进发展法》,成立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取代了运营近50年的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这一最新变化源于美国对外发展政策从“援助”向“发展”的转变,这也在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承保海外投资保险时对东道国和投资者的要求上得以凸显。第二章分别就外交保护理论和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展开论述。首先,诠释外交保护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基于外交保护是指一国针对其国民因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而受到损害,以国家名义为该国民采取的外交行动或其他和平解决手段。结合海外投资保险,一是论证海外投资保险公司发挥类政府机构职能,其承保的是政策性风险,属于“以国家名义”;二是关于“其他和平手段”,基于“非武力”的手段即可认为是和平手段,海外投资保险可以认定是和平手段。其次,以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为载体揭示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聚焦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符合全球治理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特征、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作为解决多元化主体间摩擦的路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建立了一个稳定的权利分配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三章着重分析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目前,普遍形成了三种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合并式立法模式和分立式立法模式。结合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域外实践,鲜有采用分立式立法模式的国家,即专门出台一部“海外投资保险法”的国家尚未出现。采用混合式立法模式的国家亦不多见,并且混合式立法模式存在立法“碎片化”的缺陷。绝大多数国家选择合并式立法模式,在合并式立法模式中,以美国等国基于将对外援助或发展政策与海外投资保险法的合并立法和日本等国将出口信用保险与海外投资保险合并立法最具代表性。这二者对比之下,后者日本式合并立法模式更能够聚焦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宗旨并且满足追求立法成本与立法效率平衡统一的目标。第四章厘清了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信用保险合同还是财产保险合同的疑问。挑战了国内学者通常将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归入信用保险合同的观点。鉴于信用保险订立的初衷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由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对应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如果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签订特许协议,则债务人是东道国,债权人是被保险人。换言之,只有当被保险人是子公司时,海外投资保险才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是信用保险。如果母公司是投保人(被保险人),那么此时的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性质仍然归于财产保险合同,子公司相当于母公司的财产载体。第五章阐述了条约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行使的瓶颈及突破。美式双边投资条约极少或未规定代位权条款,而是通过与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的公司签订单独的协议。这一做法是有风险的。无论是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还是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均与东道国地位不对等,难以签署合作共赢的协议;即使签署了这类协议,其地位无法与条约相比,东道国的违约责任亦无法上升为国际法的国家责任。区域性条约之下的代位求偿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规定缔约国之间承认国内的海外投资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二是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行使代位求偿权。二者相比较,后者更具优势。多边条约《汉城公约》下的代位求偿权行使亦存在困境。这是源于多边条约的缔约国千差万别,加剧了细节的难度,并且国家在外国法院放弃管辖豁免,并不意味着也放弃执行豁免。投资者母国国内的保险公司在行使代位权时,如果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行使代位求偿权可能会遭遇主体不适格的问题。第六章是“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的实证研究。本章在经济学研究方法——定性定量分析法的帮助下,揭开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面临的东道国政治风险的严峻态势,尤以征收风险和战争风险最为严重。但是即便如此,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亦尚未得到投资者的足够重视。第七章是对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首先,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问题包括两个层面:国内立法问题和国际立法问题。前者是关于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的立法模式的问题,后者是关于中国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问题。中国属于混合式立法模式。也就是说,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散见于不同的法律规范文件之中,缺乏诸如分立式立法模式的专门性规范。缘此,在实践中不得不依赖于“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约束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国际立法问题在于“旧”。中国虽然签订了数量众多的双边投资条约,但是这些双边投资条约尤其是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多数签订于2000年以前。这些双边投资条约中未明确准入时和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导致间接征收风险,最低待遇中的充分的保护与安全条款的缺陷亦导致投资者面对恐怖主义风险难以得到足够的保障。其次,“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存在缺陷。实践中,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成为解决准司法和司法问题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其条款的“合规性”有待商榷。一是责任条款的表述难以认定间接征收,亦未另辟独立恐怖险险种;二是“中信保”免除责任的情形——除外责任条款未明确危害或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的判断标准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中违法行为与险别的因果关系难以判定;三是追偿条款无法约束东道国子公司;四是赔偿条款与“赫尔原则”存在距离。第八章是针对第七章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一是从国内立法入手,以合并式立法模式取代混合式立法模式。鉴于制定“海外投资保险法”时机尚未成熟,因此提出通过制定一部“海外投资保护法”,设专章规制海外投资保险的问题;二是经海外投资保险纠纷的实证分析,针对解决国内纠纷的另一个依据——“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进行完善;三是针对代位求偿权的行使障碍,对于条款过时的BIT进行重新谈判或补充谈判。
二、印度的出口增长与国际直接投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印度的出口增长与国际直接投资(论文提纲范文)
(2)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延展 |
第二章 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核心内涵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时代嬗变 |
第二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设想与实践 |
第三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五大支柱与“三大经贸合作协定” |
第三章 日本经济外交的外延扩大 |
第一节 “大阪轨道”:日本经济外交的话语构建 |
第二节 政府开发援助计划(ODA):日本经济外交的变异 |
第三节 应对“谣传损害”的危机公关:日本经济外交的新范式 |
第四章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特点与局限性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国内外动因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特点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局限性 |
第五章 “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趋势与展望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影响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演变趋势与困境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对外援助经济增长效应的相关研究 |
1.2.2 关于对外援助与外国直接投资的研究 |
1.2.3 关于促贸援助经济增长效应的研究 |
1.2.4 关于对外援助与受援国减贫的研究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5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2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中国对非洲援助的核心概念 |
2.1.2 中国对非洲援助经济增长效应的核心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发展经济学理论 |
2.2.2 国际政治学理论 |
2.2.3 国际社会学理论 |
2.2.4 中非命运共同体理论 |
3 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形式及特征 |
3.1 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主要形式、规模及结构 |
3.1.1 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主要形式 |
3.1.2 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规模 |
3.1.3 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结构 |
3.2 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时代特征 |
3.2.1 中国对非洲援助进入“南南合作+援助”的机制化阶段 |
3.2.2 从意识形态输出向中非命运共同体构建的转变 |
3.2.3 从政治外交单一驱动向多维动机驱动的转变 |
3.2.4 南南援助与南北援助的异质性日益凸显 |
3.3 国内外对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认知 |
3.3.1 来自国际社会的认知 |
3.3.2 来自国内社会的认知 |
4 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经济增长效应的分析框架 |
4.1 新世纪中国援助促进非洲受援国经济增长的路径解析 |
4.1.1 从国际直接投资效应层面的解析 |
4.1.2 从促贸援助层面的解析 |
4.1.3 从减贫效应层面的解析 |
4.1.4 从宏观经济增长效应层面的解析 |
4.2 新世纪对非洲援助宏观经济增长效应的作用机理 |
4.2.1 对非洲援助促进受援国资金累积的作用机理 |
4.2.2 对非洲援助改善受援国人力资本的作用机理 |
4.2.3 对非洲援助提升受援国技术水平作用机理 |
5 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国际直接投资效应 |
5.1 中国对非洲国际直接投资的时空演化 |
5.1.1 对非洲国际直接投资规模持续上升 |
5.1.2 对非洲国际直接投资行业分布多样化 |
5.1.3 对非洲国际直接投资国别分布的差异化 |
5.2 国际直接投资效应作用路径 |
5.2.1 援建基础设施,降低FDI物流成本 |
5.2.2 援助的先导效应,降低FDI投资风险 |
5.2.3 援助缩短了制度距离,释放制度摩擦缓解效应 |
5.3 对非洲援助的国际直接投资效应检验 |
5.3.1 国际直接投资效应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5.3.2 援助对国际直接投资的“门槛效应” |
5.3.3 东道国规模差异化条件下援助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实证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贸易效应 |
6.1 对中非双边贸易的现实考察 |
6.1.1 中非贸易总额的变化 |
6.1.2 中非贸易的商品构成 |
6.1.3 中非贸易的地理分布 |
6.2 对非洲援助的双边贸易效应作用路径 |
6.2.1 与贸易相关的基础设施援助带来贸易成本削减效应 |
6.2.2 与贸易政策与管理相关的援助产生贸易自由化传导效应 |
6.2.3 与贸易自主发展能力相关的援助产生贸易环境优化效应 |
6.3 对非洲援助的双边贸易效应检验 |
6.3.1 双边贸易效应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6.3.2 援助对中非双边贸易规模促进作用的检验 |
6.3.3 援助的进口效应和出口效应 |
6.4 本章小结 |
7 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减贫效应 |
7.1 对非洲贫困的现实考察 |
7.1.1 贫困人口规模及人均预期寿命 |
7.1.2 贫困人口地域分布 |
7.2 对非洲援助减贫效应的作用路径 |
7.2.1 通过援助发挥减贫经验的示范效应 |
7.2.2 通过援助提升受援国的自主发展能力 |
7.2.3 通过援助改善受援国的债务水平 |
7.3 对非洲援助的减贫效应检验 |
7.3.1 减贫效应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7.3.2 援助总量对受援国减贫的影响 |
7.3.3 援助异质性对减贫效应的实证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8 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宏观经济增长效应 |
8.1 非洲经济增长的困境 |
8.1.1 非洲经济增长的时序变化 |
8.1.2 非洲经济增长的空间差异 |
8.1.3 非洲经济增长的阶段位次 |
8.2 对非洲援助的宏观经济增长效应作用路径 |
8.2.1 援助的物质资本补充效应 |
8.2.2 援助的人力资本提升效应 |
8.2.3 技术援助的外溢效应 |
8.3 对非洲援助的宏观经济增长效应检验 |
8.3.1 经济增长效应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8.3.2 援助对受援国经济增长的影响 |
8.4 本章小结 |
9 提升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经济增长效应的对策建议 |
9.1 完善对非洲援助管理体制,提升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 |
9.1.1 改革对非洲援助管理体制,提升援助资源的协同整合能力 |
9.1.2 优化对非洲援助领域,提升对非洲援助经济增长效应 |
9.2 坚持包容平等的发展援助,培育受援国自我发展能力 |
9.2.1 通过包容平等的对非洲援助,增进中非命运共同体构建 |
9.2.2 坚持包容性视域下的援助,提升受援国自我发展能力 |
9.3 积极与利益相关主体沟通,维护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 |
9.3.1 增强与国际发展合作机构的资源整合和经验共享 |
9.3.2 改善援助数据透明度从而增进与其他援助国的互信 |
附件1: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调查问卷(中文版) |
附件2: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调查问卷(英文版)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致谢 |
(4)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贸易摩擦与对外直接投资 |
1.3.2 双边政治关系与对外直接投资 |
1.3.3 中美经贸关系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 |
1.3.4 文献评述 |
1.4 论文结构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之处 |
1.7 研究不足 |
第2章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 |
2.1 早期经济学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认识 |
2.2 当代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演变 |
2.2.1 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理论 |
2.2.2 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理论 |
2.2.3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
2.3 主流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缺陷 |
2.4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的走向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大国博弈下崛起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机理:一个整合性理论框架 |
3.1 理论视角:国际政治经济学 |
3.1.1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创立与发展 |
3.1.2 对外投资政策的选择与国家实力的提升 |
3.1.3 国际体系结构与战略性贸易摩擦 |
3.1.4 层次分析法 |
3.2 体系层次: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及其国际政治风险的溢出 |
3.2.1 霸权国与国际体系的稳定 |
3.2.2 霸权衰落与国际体系的失序 |
3.2.3 国际机制与霸权之后的国际治理 |
3.2.4 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 |
3.2.5 双边政治关系与崛起国对外直接投资 |
3.3 国家层次:外资政策选择的双层博弈机制 |
3.3.1 外资政策博弈的两个层次:国际与国内 |
3.3.2 国内利益集团对政府外资政策选择的影响:从集团利益到国家利益的整合 |
3.3.3 第三国外资政策对霸权国及崛起国的政治倾向生成机制 |
3.4 企业层次:崛起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机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
4.1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 |
4.1.1 起步探索阶段(1979~1991 年) |
4.1.2 规范调整阶段(1992~2004 年) |
4.1.3 快速发展阶段(2005~2013 年) |
4.2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态势与特征表现 |
4.2.1 高质量发展阶段(2014~2016 年) |
4.2.2 理性回归阶段(2017~2018 年) |
4.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 |
4.3.1 动机分类 |
4.3.2 市场寻求型 |
4.3.3 避税地投资 |
4.3.4 政策激励型 |
4.3.5 制度寻求型 |
4.3.6 战略投资型 |
4.3.7 要素寻求型 |
4.4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比较优势 |
4.4.1 政策优势 |
4.4.2 资本优势 |
4.4.3 技术优势 |
4.4.4 货币优势 |
4.4.5 国家优势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美贸易摩擦及其性质 |
5.1 中美贸易摩擦的发展历程 |
5.1.1 经济性摩擦阶段(1979~1989) |
5.1.2 政治性摩擦阶段(1990~2001) |
5.1.3 制度性摩擦阶段(2002~2007) |
5.1.4 战略性摩擦阶段(2008~至今) |
5.2 特朗普执政以来的中美贸易摩擦 |
5.2.1 限流入之发起贸易调查 |
5.2.2 减逆差之发动贸易战 |
5.2.3 遏中国之强化技术封锁 |
5.3 中美贸易摩擦的性质:基于四份301 清单的比较分析 |
5.3.1 整体情况比较 |
5.3.2 产品结构比较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决策的模型化分析 |
6.1 基本设定与经济环境刻画 |
6.1.1 模型的一般假设 |
6.1.2 资本的分配 |
6.1.3 人力资本的设定 |
6.1.4 技术部门的知识生产 |
6.1.5 最终生产函数形式的设定 |
6.1.6 经营者个体经济行为的刻画 |
6.1.7 对金融合约的刻画 |
6.1.8 职业选择、市场壁垒与部门边界 |
6.2 模型扩展:开放经济条件下 |
6.2.1 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 |
6.2.2 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 |
6.3 模型的现实意义解析 |
6.3.1 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 |
6.3.2 对外直接投资的优势 |
6.4 模型对国际政治风险影响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解释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实证检验 |
7.1 研究假设:理论与现实 |
7.2 变量选择与基准回归方程 |
7.2.1 被解释变量的确定 |
7.2.2 核心解释变量的确定 |
7.2.3 数据来源与预处理说明 |
7.2.4 基准回归方程的建立 |
7.2.5 样本国家(地区)说明 |
7.2.6 控制变量的选择 |
7.3 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效应检验 |
7.3.1 计量方法的选择 |
7.3.2 简化模型估计结果 |
7.3.3 加入控制变量后的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3.4 控制时间效应后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3.5 考虑解释变量滞后项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4 稳健性检验 |
7.4.1 关于内生性问题 |
7.4.2 关于样本选择偏差问题 |
7.5 异质性检验 |
7.5.1 时间异质性 |
7.5.2 国家异质性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及其局限性 |
第三节 分析框架、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第一章 欧盟外资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第一节 《罗马条约》与欧洲共同市场 |
第二节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欧盟的形成 |
第三节 《里斯本条约》与欧盟一体化的新发展 |
第四节 作为“独特”行为体的欧盟 |
第二章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 |
第一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出台背景 |
一、跨国公司与全球政治经济权力结构的变革 |
二、欧盟成员国自身发展的需求 |
三、美国外资安全审查的外溢效应 |
第二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核心内容 |
一、外资审查的定义与主要对象 |
二、欧盟的权利与成员国的权力 |
三、管制外资的非强制性合作机制 |
第三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中的争议焦点 |
一、欧盟成员国的利益分歧 |
二、欧盟外资权限的争议 |
三、欧盟外资监管的规范 |
第三章 欧盟成员国的利益偏好及其分歧 |
第一节 外资在欧盟的分布及其特征 |
一、欧盟吸收外资及其主要来源国 |
二、欧盟吸收外资的国别及产业分布情况 |
三、中国对欧盟投资的分布情况 |
第二节 核心成员国外资审查机制的比较 |
一、外资审查机制及其最新调整 |
二、最新调整的主要特征及其原因 |
三、德法的利益偏好与合作 |
第三节 外围与中间地带成员国的利益与政策偏好 |
一、中东欧和南欧成员国的利益偏好 |
二、北欧与低地国家的利益偏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欧盟外资政策的权力分配及制定过程 |
第一节 欧盟外资政策制定的法律制度 |
一、主权财富基金与欧盟的资本自由流动 |
二、共同商业政策还是资本自由流动原则? |
三、普通立法程序还是特别立法程序? |
第二节 欧盟外资政策的决策机构 |
一、欧盟立法机构与外资政策制定 |
二、欧盟委员会与外资权限 |
三、欧洲议会与立法权扩张 |
第三节 欧盟外资政策的议程设置与权力再分配 |
一、成员国与审查自主权 |
二、欧盟与议程设置权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欧盟的规范性力量与外资审查的新规范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政策新规范与欧盟规范的升级 |
一、国际投资政策的新规范 |
二、欧盟外资审查规范的升级 |
第二节 欧盟调整投资激励机制的方向 |
一、欧盟的外资理念与政策反思 |
二、吸引外资与引导流向 |
第三节 欧盟外资审查机制的灵活性 |
一、监管适度与投资便利化 |
二、监管合作与透明度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一带一路”耕地资源评价及投资的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及研究范围 |
一、耕地及耕地资源 |
二、对外耕地投资 |
三、区域投资合作 |
四、研究范围 |
第三节 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内容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
二、论文结构安排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研究 |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 |
二、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及影响因素研究 |
第二节 对外耕地投资的相关研究 |
一、旧殖民时期与现代对外耕地投资 |
二、对外耕地投资的评价 |
三、全球耕地投资的主要投资国与目标国 |
第三节 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相关研究 |
一、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动因 |
二、中国对外耕地投资规模及对东道国的影响 |
三、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区位选择研究 |
第四节 现有文献述评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假说 |
第一节 基础理论 |
一、对外直接投资相关理论 |
二、新经济地理理论 |
三、资源配置理论 |
四、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二节 双边距离对企业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 |
一、模型基本框架 |
二、双边距离对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 |
第三节 东道国制度环境对企业投资规模的影响 |
第四节 东道国耕地资源对产业聚集的影响 |
第四章 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现状、优势及面临的挑战 |
第一节 对外农业投资及耕地投资现状 |
一、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分析 |
二、沿线国家的耕地投资现状 |
第二节 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机遇和优势 |
一、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机遇 |
二、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优势 |
第三节 我国对外耕地投资面临的挑战 |
一、企业层面 |
二、宏观层面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沿线国家耕地资源综合评价指标的测算 |
第一节 沿线国家耕地资源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一、指标选择及系统构建 |
二、各指标空间集聚特征和异常值分析 |
第二节 沿线国家耕地资源评价模型构建 |
一、研究方法与模型简介 |
二、沿线国家耕地资源实证研究 |
第三节 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一带一路”耕地投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研究范围及模型设定 |
一、实证研究范围 |
二、计量模型选择及变量说明 |
三、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
第二节 实证分析 |
一、实证结果 |
二、稳健性检验 |
第三节 研究讨论及启示 |
一、研究结论与讨论 |
二、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耕地投资合作模式研究 |
第一节 东道国区位特征分析 |
一、对应分析基本原理 |
二、对应分析结果 |
第二节 基于优势互补的投资合作模式 |
一、中国与俄罗斯的投资合作分析 |
二、中国与缅甸的投资合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政策启示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启示 |
一、企业层面 |
二、国家层面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的不足之处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沿线国家外资获得东道国耕地使用权规定 |
附录2 沿线国家范围(第六章实证分析) |
附录3 2008 -2017年“一带一路”地区48个国家的耕地资源评价指标权重 |
附录4 2008 -2017年“一带一路”地区48个国家的耕地资源综合评价结果 |
附录5 沿线国家农业近似全要素生产率指标计算结果 |
附录6 中高等收入国家的农作物产业区位熵值 |
附录7 中低等收入国家的农作物产业区位熵值 |
致谢 |
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7)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及其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外学者相关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综述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外商直接投资理论 |
2.1.1 外商直接投资(FDI) |
2.1.2 FDI形成的理论基础 |
2.2 制度及制度变迁理论 |
2.2.1 制度 |
2.2.2 制度变迁理论 |
2.2.3 制度变迁中的产权理论 |
2.3 制度效率理论 |
2.3.1 检验制度效率的交易费用理论 |
2.3.2 以制度效率为核心的契约理论 |
2.4 制度经济效应理论 |
2.4.1 制度经济效应 |
2.4.2 制度意义上的外商直接投资制度效应 |
2.4.3 外商直接投资制度效应的发生机理 |
2.4.4 外商直接投资制度效应的路径依赖 |
第3章 老挝经济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现状分析 |
3.1 老挝经济发展现状 |
3.1.1 老挝GDP发展水平 |
3.1.2 老挝经济产业结构 |
3.1.3 老挝基础设施发展水平 |
3.1.4 老挝劳动力就业率 |
3.1.5 老挝经济发展优势与劣势 |
3.2 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现状 |
3.2.1 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发展规模 |
3.2.2 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来源 |
3.2.3 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 |
3.2.4 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模式 |
3.3 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经验 |
3.3.1 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政策 |
3.3.2 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域聚集效应 |
3.3.3 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 |
第4章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历史变迁 |
4.1 发展中国家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三阶段模型 |
4.1.1 三阶段模型 |
4.1.2 老挝引进外商投资的不同阶段 |
4.2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变迁历程 |
4.2.1 开国时期 |
4.2.2 开放时期 |
4.2.3 21世纪以后 |
4.3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变迁的特征 |
4.3.1 呈“渐进式”特征 |
4.3.2 呈独资化趋势 |
4.4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变迁的动因解析 |
4.4.1 政治制度因素 |
4.4.2 社会经济因素 |
第5章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内容、功能与效应分析 |
5.1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基本内容 |
5.1.1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准入制度 |
5.1.2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审批制度 |
5.1.3 老挝外商投资经营管理制度 |
5.2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功能 |
5.2.1 强制与调节性功能 |
5.2.2 引导与开放性功能 |
5.3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效应分析 |
5.3.1 FDI对流入国的挤入效应 |
5.3.2 FDI对流入国的挤出效应 |
5.3.3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挤入效应 |
5.3.4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挤出效应 |
5.4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问题与缺陷 |
5.4.1 外商直接投资制度执行力度差 |
5.4.2 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不健全 |
5.4.3 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效应不明显 |
5.4.4 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实施机制不完善 |
第6章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6.1 理论假设 |
6.2 变量选取 |
6.2.1 准入制度维度变量选取 |
6.2.2 审批制度维度变量选取 |
6.2.3 管理制度维度变量选取 |
6.2.4 鼓励制度维度变量选取 |
6.3 数据来源 |
6.4 老挝FDI制度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6.4.1 数据质量分析及预处理 |
6.4.2 变量筛选 |
6.4.3 综合评价值的计算 |
6.4.4 综合值计算步骤 |
6.5 老挝FDI制度的经济效应分析 |
6.5.1 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
6.5.2 协整性检验 |
6.5.3 老挝FDI制度体系经济效应的回归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提升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经济效应的对策建议 |
7.1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战略目标与定位 |
7.1.1 外商直接投资在老挝的经济战略目标 |
7.1.2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战略目标 |
7.1.3 老挝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战略利益冲突 |
7.1.4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战略定位 |
7.2 促进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完善的对策建议 |
7.2.1 健全老挝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体系 |
7.2.2 构建“互利、互益、长期绿色”的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环境 |
7.2.3 加强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韧性化”管理 |
7.2.4 转变政府职能、构筑宏观引资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一带一路”区域贸易协定质量与中间品贸易网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范围界定 |
1.2 文献综述 |
1.2.1 “一带一路”的相关研究 |
1.2.2 贸易协定相关研究 |
1.2.3 贸易网络相关研究 |
1.2.4 中间品贸易相关研究 |
1.3 研究框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贸易协定的有关理论 |
2.1.1 贸易协定的静态效应 |
2.1.2 贸易协定的动态效应 |
2.1.3 协议分工理论 |
2.2 中间品贸易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传统贸易理论 |
2.2.2 垂直专业化分工理论 |
2.2.3 价值链理论 |
2.3 贸易协定质量对于中间品贸易的作用机制 |
2.3.1 贸易协定质量越高,越能促进贸易成本下降 |
2.3.2 降低国际分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
2.3.3 促进国际直接投资,带动中间品贸易增长 |
第3章 “一带一路”区域贸易协定现状研究 |
3.1 贸易协定的相关指标测度 |
3.1.1 贸易协定及其分类 |
3.1.2 WTO+和WTO-X |
3.1.3 贸易协定质量测度 |
3.1.4 数据说明 |
3.2 “一带一路”区域的贸易协定现状 |
3.2.1 贸易协定现状 |
3.2.2 贸易协定分类 |
3.2.3 贸易协定质量现状 |
3.2.4 单项条款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一带一路”区域中间品贸易网络分析 |
4.1 “一带一路”区域中间品贸易流量现状 |
4.2 “一带一路”区域中间品贸易网络构建 |
4.3 “一带一路”区域中间品贸易网络图刻画 |
4.4 整体网络分析 |
4.4.1 整体网络指标分析 |
4.4.2 整体网络相关性分析 |
4.4.3 整体网络分析小结 |
4.5 个体结构特征分析 |
4.5.1 度数中心性 |
4.5.2 接近中心性 |
4.5.3 中间中心性 |
4.5.4 特征向量中心度 |
4.5.5 个体结构特征小结 |
4.6 核心-边缘分析 |
4.7 块模型分析 |
第5章 “一带一路”区域分行业中间品贸易网络分析 |
5.1 不同行业中间品贸易流量现状 |
5.2 不同行业中间品贸易网络刻画图 |
5.3 初级产业中间品贸易网络分析 |
5.3.1 整体网络指标分析 |
5.3.2 初级产业网络个体结构特征指标分析 |
5.3.3 初级产业网络核心-边缘分析 |
5.3.4 初级产业网络块模型分析 |
5.4 制造业中间品贸易网络分析 |
5.4.1 制造业网络整体网络指标分析 |
5.4.2 制造业网络个体结构特征指标分析 |
5.4.3 制造业网络核心-边缘分析 |
5.4.4 制造业网络块模型分析 |
5.5 服务业中间品贸易网络分析 |
5.5.1 服务业网络整体网络指标分析 |
5.5.2 服务业网络个体结构特征指标分析 |
5.5.3 服务业网络核心-边缘分析 |
5.5.4 服务业网络块模型分析 |
第6章 贸易协定对中间品贸易网络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构建 |
6.1.1 贸易引力模型 |
6.1.2 模型设定及变量的选取 |
6.1.3 实证方法-QAP分析 |
6.2 QAP相关性分析 |
6.3 QAP回归分析 |
6.3.1 缔结贸易协定的QAP回归分析 |
6.3.2 不同贸易协定分类的QAP回归分析 |
6.3.3 贸易协定质量实证分析 |
6.4 不同产业QAP回归分析 |
6.5 稳定性检验 |
6.6 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推动“一带一路”区域贸易协定向高水平发展 |
7.2.2 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与贸易协定相辅相成,推动区域间合作 |
7.2.3 推动“一带一路”区域各国在“五通”领域更深层次合作 |
7.2.4 推动“一带一路”区域各国深化在全球价值链的合作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基于国际竞争力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高铁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
2.1.1 全球价值链理论研究 |
2.1.2 全球价值链地位及攀升理论 |
2.1.3 高铁产业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
2.1.4 关于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研究 |
2.1.5 提升全球价值链的对策研究 |
2.2 高铁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 |
2.2.1 国际竞争力理论研究 |
2.2.2 中国高铁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 |
2.2.3 关于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分析方法 |
2.3 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相关研究 |
2.4 中国高铁产业自主创新相关研究 |
2.4.1 高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 |
2.4.2 高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整合式创新 |
第3章 中国与高铁强国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 |
3.1 中国高铁产业发展的国际竞争力描述性评价 |
3.1.1 全球高铁发展演进历程 |
3.1.2 中国高铁产业发展之路 |
3.1.3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技术发展的成就 |
3.2 中国高铁技术层面国际竞争力的整体评价 |
3.2.1 相对完善健全的技术体系 |
3.2.2 自主创新研发水平不断增强 |
3.2.3 技术国产化速度迅速提升 |
3.2.4 中国高铁标准居于世界前列 |
3.3 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国际竞争力测度指标 |
3.3.1 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IMS指数) |
3.3.2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 |
3.3.3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 |
3.3.4 Michaely竞争优势指数(MI指数) |
3.4 数据来源与说明 |
3.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3.5.1 IMS指数分析 |
3.5.2 RCA指数分析 |
3.5.3 TC指数分析 |
3.5.4 MI指数分析 |
3.5.5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国际竞争力综合水平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 |
4.1 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分析 |
4.1.1 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产业链 |
4.1.2 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 |
4.2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 |
4.2.1 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 |
4.2.2 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 |
4.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1 国家层面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分析 |
4.4.2 行业层面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
5.1 “一带一路”国家的选择 |
5.1.1 “一带一路”国家的范围 |
5.1.2 “一带一路”的基础框架——泛亚铁路 |
5.1.3 确定7个“一带一路”国家为研究对象 |
5.2 全球价值链地测度方法的选择 |
5.2.1 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测度方法 |
5.2.2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一带一路”国家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 |
5.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4.1 按贸易国家分析 |
5.4.2 按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类别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高铁强国的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
6.1 高铁强国的选择 |
6.2 全球价值链测度方法的选择 |
6.2.1 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测度方法 |
6.2.2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高铁强国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方法 |
6.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按贸易国家分析 |
6.4.2 按高铁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类别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对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影响研究 |
7.1 模型设置 |
7.2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7.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1 在“一带一路”国家的检验结果 |
7.3.2 在高铁强国的检验效果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1.1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国际竞争力比较优势较强 |
8.1.2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较低 |
8.1.3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一带一路”国家具有竞争优势 |
8.1.4 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在高铁强国竞争优势凸显 |
8.1.5 在高铁强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提升 |
8.1.6 高铁装备的国内需求是促进“双循环”平衡发展的主要动力 |
8.2 对策建议 |
8.2.1 以市场为导向,制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高质量发展战略 |
8.2.2 推动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创新,实施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跨越式发展 |
8.2.3 加速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品牌化进程 |
8.2.4 构建智能化研发平台,提升关键设备及零部件智能化水平 |
8.2.5 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完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研发创新体系 |
8.2.6 完善中国高铁自主创新体系,提高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自主创新能力 |
8.2.7 发展产业集群,延伸关键设备及零部件产业链 |
附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10)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中外研究现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初始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及相关概念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和发展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内法最新立法趋势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内法体系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最新立法趋势 |
三、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东道国最新立法趋势 |
第三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法最新立法趋势 |
一、海外投资保险国际法体系 |
二、BIT的待遇条款的最新趋势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 |
三、区域性协定的待遇条款最新趋势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 |
四、多边公约——《汉城公约》之历程及修订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石 |
第一节 外交保护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
一、海外投资保险是“以国家名义” |
二、海外投资保险是“其他和平手段” |
第二节 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
一、符合全球治理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特征 |
二、全球治理下的海外投资保险是解决多元化主体间摩擦的路径 |
三、MIGA为海外投资保险建立一个稳定的权利分配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考察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定义、分类与各国实践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定义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外延 |
三、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域外实践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的合并式立法模式 |
一、美国等国基于对外援助或发展政策的合并式立法模式 |
二、日本等国基于出口信用保险与海外投资保险合并式立法模式 |
第三节 混合式立法模式难以成为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投资母国的普遍选择 |
一、混合式立法模式的立法体系呈碎片化 |
二、混合式立法模式过度倚重规范性文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存疑及厘清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性质 |
一、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信用保险合同的质疑 |
二、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财产保险合同的诘问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于境外子公司的效力 |
一、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无权约束境外子公司的情形 |
二、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可以约束境外子公司的情形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条约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行使的瓶颈及突破 |
第一节 美式BIT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条款的分析 |
一、美式BIT未规定或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条款的现实 |
二、美式BIT未规定或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的原因及弊端 |
第二节 区域性条约中的代位求偿权条款 |
一、对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施加了严格条件的ACIA式区域性条约 |
二、《设立阿拉伯国家间投资担保公司公约》的代位求偿权条款 |
第三节 多边条约——《汉城公约》下的代位求偿权行使、困境及其出路 |
一、由MIGA行使代位求偿权 |
二、MIGA代位求偿权的困境及其出路 |
第四节 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难题及路径 |
一、以自己的名义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难题 |
二、规避以自己的名义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实证研究 |
第一节 “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实证研究的必要性 |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中国企业投资的重点领域 |
二、“一带一路”沿线风险呈复杂性 |
三、中国企业未重视“中信保”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风险保障的作用 |
第二节 “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各类政治风险定性分析 |
一、“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传统政治风险定性 |
二、“中信保”尚未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遭遇的非传统政治风险的定性 |
三、传统与非传统政治风险的关联性 |
四、MIGA给予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政治风险救济 |
第三节 “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各类政治风险定量分析 |
一、基于“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政治风险保险的定量 |
二、“中信保”调研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 |
第一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概述 |
一、“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的内涵及外延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外延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混合式立法模式及BIT问题 |
一、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混合式立法体系组成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国内立法“缺”在何处 |
三、中国签订的BIT之“旧”阻碍海外投资保险的发展 |
第三节 “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的疑问 |
一、“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分属两种有名合同的情形 |
二、“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之缺失 |
第四节 “中信保”海外投资保险的法律纠纷实证分析 |
一、被保险人与“中信保”纠纷的准司法救济分析 |
二、“中信保”与东道国之间的代位求偿权纠纷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外国立法模式启示及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因应 |
第一节 外国立法模式的启示 |
一、日本合并式立法模式的启示 |
二、美国的合并式立法模式更加契应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现实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内容的因应 |
一、“海外投资保护法”的具体立法建议 |
二、海外投资保险国际立法——BIT之“革新” |
第三节 弥补“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之缺失对策 |
一、规范保险责任条款 |
二、规范“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中的免除责任条款 |
三、规范“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征收险的赔偿标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印度的出口增长与国际直接投资(论文参考文献)
- [1]中美制造业产业互补性与竞争性研究[D]. 刘彬彬. 吉林大学, 2021
- [2]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D]. 沈丁心. 外交学院, 2021(10)
- [3]新世纪中国对非洲援助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D]. 胡锡琴. 四川大学, 2021(02)
- [4]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D]. 聂世坤. 辽宁大学, 2021(02)
- [5]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D]. 曹文. 北京大学, 2021(09)
- [6]“一带一路”耕地资源评价及投资的影响因素研究[D]. 田人渠.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2)
- [7]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及其经济效应研究[D]. 莉姿(CHANTHANILEUTH VILATPHORN). 吉林大学, 2020(03)
- [8]“一带一路”区域贸易协定质量与中间品贸易网络研究[D]. 邹康乾. 辽宁大学, 2020(07)
- [9]中国高铁产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全球价值链地位研究 ——基于国际竞争力视角[D]. 刘蕊. 辽宁大学, 2020(08)
- [10]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 刘笑晨.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