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银行实行严格的信贷市场准入停牌整改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邓思远[1](2021)在《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社会经济注入了一股强大活力,在促进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结构、稳定就业增长等各领域,小微企业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主要角色。从银行角度来看,顺应时代的发展、响应政府的要求,做好做强普惠金融业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实力较为薄弱、抗风险能力差,常常受到外部市场环境影响。因此,如何做好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风险管理,促进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和实地调查法,以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为研究对象,探索其存在的风险管理问题及成因,并提出该产品整体风险管理的改进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控制风险,进而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为其他银行同类业务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研究发现,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管理机制、业务流程、信贷从业人员三方面的问题。在“e抵快贷”风险管理上,除了存在传统信贷业务普遍存在的一些管理漏洞之外,还存在此类线上贷款产品风险管控中的特有新风险点。在贷后管理机制上,主要是系统缺少采集外部数据的途径,无法实现贷后管理直接由系统机控,信息反馈的机制不够完善,人为因素干预过多;在业务流程中,主要可以归纳为客户准入、抵押品及贷款流向难以把控等问题;在从业人员方面,主要表现为信贷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信贷从业人员不思进取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小微企业实力较弱小,财务管理不规范,管理素质待提高,贷款常常挪作他用又难以监控。同时,银行的流程审批环节中的经营实体认定、押品价值认定等关系到贷款的重要信息无法根据企业提供的影像资料进行自动识别审定,缺乏监测贷款资金流向和企业经营变化的动态能力。信贷人员缺少责任心和风险意识也是原因之一。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本文提出了“e抵快贷”风险管理的优化解决策略:(1)健全“e抵快贷”风险管理机制。要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健全监测及预警机制,要优化客户评级标准。(2)强化“e抵快贷”管理流程。要加强贷前调查,要优化审批流程,要强化贷后管理。(3)优化“e抵快贷”风险管理工具。要利用行内大数据平台,要拓宽信息挖掘渠道,要联动上下级部门。(4)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素质。要强化培养人才队伍,完善合理激励和约束制度。
张凯[2](2021)在《我国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重要、最致命、最隐蔽的风险之一。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借短贷长的期限错配特征使得商业银行天然存在着发生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随着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整个金融市场的阵痛性改革的深化,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隐患不断累积。特别是2019年以来,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事件频发。包商银行被接管和破产、锦州银行战略重组以及营口沿海银行和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集中挤提事件等,充分暴露出我国中小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风险事件爆发后,银行业流动性出现较大波动,同业拆借成本飙升。因此,在以上复杂的金融市场国际和国内环境中,运用法律手段规制和监管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势在必行,同时还应该建立适用我国国情的流动性风险识别、预警、监测和控制法律体系和框架,这对于金融法律体系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从国内外案例来看,一旦中小银行无法偿还一定规模的到期债务,便会发生流动性风险,这也是中小银行陷入困境的直接诱因,而对于中小银行来说,真正致命的是严重的流动性断裂。其诱发因素很多,可能是单纯的流动性风险本身也可能是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传染机制导致。就我国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本身而言,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同业业务压缩和资产回表加剧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二是资管新规及系列文件放大了中小银行期限错配风险。三是金融创新和利率市场化举措加剧银行存款流失风险。在流动性风险监管和控制过程中,出现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困境,因此,运用法律手段规制和监管并防范化解中小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巴塞尔委员会)《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以下简称《巴塞尔协议Ⅰ》)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以下简称《巴塞尔协议Ⅱ》)以及《巴塞尔协议Ⅲ:后危机改革最终方案》(以下简称《巴塞尔协议Ⅲ》)都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给予高度关注,特别是《巴塞尔协议Ⅲ》,为加强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控制流动性风险,除银行资本监管的三支柱外,还特别增加了流动性覆盖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NSFR)两个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重要指标。同时巴塞尔委员会还提出了其他辅助监测工具,包括合同期限错配、融资集中度、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以及与市场有关的监测工具等。在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法律体系中,《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都做出了规定,但是随着近几年金融业形势的变化,现有的法律制度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一是监管理念滞后,二是监管法律位阶较低,三是监管方式过于僵化,四是监管体系不完善等。究其原因既有中小银行本身的原因也有宏观经济因素的原因,还有监管机构以及监管指标、监管方式和监管体系设计等方面的因素。中小银行吸储能力较弱,严重依赖同业融资,流动性管控压力较大。而有些中小银行的股东无视国家规定,关联交易甚至违规挪用中小银行的资金。同时,银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和扩张,打破原有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垄断地位,金融科技的创新和普及令银行服务渠道、手段和服务内容发生巨大改变,全新的市场竞争态势让原有银行金融机构必须面对来自银行同业和新的非银行市场参与者的竞争。这些因素都使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问题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重要。基于全国多家中小银行流动性指标和数据的比较分析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应该学习借鉴巴塞尔委员会及其他国家相关文件,结合我国自身实际设置适配性分层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在构建流动性风险法律监管体系过程中,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在宏观层面上,需要采取稳定的货币政策来解决根本原因过多的“加杠杆”造成的资金短缺和高利率。在微观层面上,银行应坚持回归原点,服务实体,专注于主营业务,并做好基于信贷的信贷业务,避免过度创新而导致不稳定。在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法律监管的理念方面应该贯彻适配性监管理念,即根据银行的风险特征和系统重要性来确定相适应的监管规则和监管行为。我国流动性监管法律制度的从无到有,是一个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与创新的过程,更是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坚持与努力。我国现行流动性监管制度体系,主要以较低层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载体,存在政策依据过多、法律依据不足、不能适应当下金融市场深度融合等问题。为此,从进一步改革现行监管体制、使其更好适应我国金融市场深度融合、综合经营改革需求的角度,制定、修订相关金融法律,规定具有适配性的流动性监管统一规则与指标。
王杏雨[3](2021)在《工商银行泰州分行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国内外经济增长、国际贸易、资本市场波动等领域的形势变化,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加,信贷业务的发展面临更大的风险与挑战。在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信用风险成为商业银行最大的风险点。2016年以来,工商银行泰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泰州分行”)以“回归本源,防控风险”基础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发展信贷业务的同时,对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重视。贷款不良率逐年下降,却一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潜在风险客户仍存在继续爆发不良贷款的可能性。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粗放不细致,使其意识到信用风险管理问题的严重性,需要迫切选择实施精细化管理。本文通过对信用风险管理理论和精细化管理理论等基本概念的理解,介绍工行泰州分行信贷业务经营现状以及信用风险管理现状,结合二手数据法和个别访谈法,总结出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中存在信用风险识别过于宽松、信用风险计量能力不足、信用风险控制把控不严、信用风险监测流于形式这四个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引入精细化管理理念,借鉴外资银行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经验,提出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实施设计方案以及相关的保障措施,以达到提高工行泰州分行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水平的目的。本文的研究对工行泰州分行信用风险管理具有指导意义,能够提高自身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水平,使不良贷款率压降等目标指标得以实现,达到或接近国际优秀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标准,在系统内或同业中增加核心竞争力,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现实意义,对同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杨西水[4](2020)在《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城商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促进民营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进入新常态后,经济增速放缓,国有大行盈利规模继续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但城商行整体业绩明显下滑,风险逐步暴露,个别排名靠前的城商行被市场出清。这既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城商行是否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担忧,也引起了对城商行发展未来之路的现实性思考。本文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文章分为4个部分,具体包括9个章节。第一部分介绍了论文立题依据和研究思路的总体情况。第二部分是论文的理论基础部分即第2章,论述了区域经济增长与地方金融发展的关系,包括城商行性质、定位与发展环境等;探讨了地方政府干预、城商行发展两者的逻辑关系;梳理了城商行发展历程和主要特征。第三部分,是论文研究对象的作用机理与实证部分。这部分主要是研究政府干预、区域经济和对内对外开放对城商行的影响和作用机理,并进一步分析了金融开放条件下的城商行风险、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以及国际经验借鉴和对中国的启示,包括第3章到第8章。第四部分是促进城商行发展的对策建议,主要依据前面的研究结论,具体提出正确处理政府干预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推进城商行进行结构性重组,提升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监管效能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结论如下:(1)区域均衡战略是城商行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推动力。区域均衡发展战略要求后发地区加强对先发地区的追赶,客观上需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城商行作为地方金融机构的主体,天然成为区域均衡发展的受益方和风险承担方。经实证检验,GDP增长与城商行信贷规模关联不大,而与城商行利润总额呈显着相关关系。(2)在政府主导背景下,城商行的经营行为受到了地方政府的干预,甚至民营城商行未能例外。政府干预扭曲了“银行—企业”间的自由契约模式,以政府意志引导资金流动,形成政府推动型关系融资制度。(3)通过使用辽宁地级市政府信用指数和13家城商行数据,利用计量模型证明了:政府信用指数和城商行贷款规模存在着正向关系,即地方政府信用变好,城商行的贷款规模会扩大,反之亦成立。(4)以数理模型证明,在金融开放条件下,本地城商行、开放条件下新进入的其他城商行、新进入的外资银行3类银行之间会产生竞争效应:均衡贷款量会下降,但市场贷款总量上升;存款均衡利率会提升;本地城商行利润下降。(5)选取成本收入比、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12个指标,构建了一套判断城商行发生风险可能性的预警指标体系。以辽宁省的城商行为样本,实证结果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即该模型对城商行监管工作有现实意义。(6)国际经验对中国的启示有:一是银行风险暴露后要尽早、尽快干预,不宜过度考虑道德风险。二是提前准备好干预“菜单”,包括及时提供流动性,政府接管以提高信用等级,迅速处置不良资产等。三是确保干预力度的有效性,否则会抬高干预成本,甚至损害市场信心。四是健全风险处置和退出的规制保障,明确各金融管理部门权责。五是谨慎使用央行再贷款等公共资金,合理分摊处置成本。(7)提出了城商行的发展建议:包括推动城商行改革重组,正确处理政府干预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健全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强化金融委横向协调和纵向牵动功能以提高监管效能等。
鲍孟喆[5](2020)在《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信贷业务竞争战略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全球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济全球化发展速度空前,世界经济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云波诡谲、风险防控难度日益提高、央行多次降准降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国“一带一路”金融大动脉建设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持续推进,国内企业逐渐将目光投向海外市场,积极参与到国际化竞争中来,抢占国际市场,除传统的品牌、技术、价格和质量竞争外,企业资金链的紧张与否,融资能力的强弱,也成为影响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银行作为企业的重要的融资来源,公司信贷业务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日益扩大。公司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最基础、最直接、最重要的净利润来源,也是众多商业银行争相竞逐的重要业务领域。中国银行作为济南地区最早开展公司信贷业务的银行,自2016年4月省行搬迁至济南,中国银行济南分行一直处于组织架构和人员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加之经济下行压力依旧、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升级、信贷投向避虚就实、企业融资多元化等诸多影响,中国银行正面临着市场信贷规模不足,不良资产激增,经营效益、资产质量、业务规模不断下降的局面。本文对公司信贷业务及相关竞争战略进行简要阐述,将中国银行济南分行作为案例进行研究,运用竞争战略分析工具分析其外部宏观环境及内部行业结构,结合其行业的特殊性对行业内竞争对手进行分析,指出济南中行正面临由“一带一路”、新旧动能转换、“互联网+”带来的机遇,同时也面对因外部监管、利率市场化、外部环境风险带来的威胁,并利用外部因素评价矩阵进行定量分析。根据其公司信贷业务流程,通过价值链分析工具发现济南中行在机构网络、品牌、风险管理及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以及在队伍建设、网点效能、本部管理能力及信贷资产结构方面的竞争劣势,并利用内部因素评价矩阵进行定量分析。利用SWOT模型汇总对其所面临的机会、威胁、优势、劣势,提出相应的竞争战略,集结合济南中行实际情况分析竞争战略的可行性,利用QSPM矩阵为其选择集中差异化战略作为首选战略。结合商业生态系统与蓝海战略理论,提出集中的差异化战略具体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集中的差异化战略需要从聚焦目标客户群、实现产品差异化、服务差异化等方面进行逐步推进,运用创新手段抢占蓝海市场、加强银银合作构建商业生态系统使得战略实施进一步深化。同时从优化业务管理模式、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产品创新、企业文法等方面提供战略的相关保障。通过对济南中行公司信贷业务竞争战略的研究,希望能帮助其在构建自身优势地位的基础上,为同业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参考,使得各工商企业能在银行业获得优质高效的服务,并最终实现银企合作共赢。
陈贻春[6](2020)在《B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竞争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商业银行经过长足的发展,目前已进入4.0时代。这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与互联网科技紧密结合,传统的商业银行运营模式发生了一系列较大的变化。其中,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横跨商业银行3.0和4.0两个时代。商业银行将传统的线下贷款业务,特别是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紧密结合,为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迅速成为了当下各家商业银行技术、资本、人才角逐的热点。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梳理分析B银行在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方面存在的外部竞争环境和内部竞争因素,通过各种战略竞争分析工具为B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设定竞争目标,战略选择,通过实施战略举措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B银行在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竞争中生存下来,获取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的稳健发展。本文首先搜集整理了 B银行当前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竞争的宏观背景环境,这包括山东省宏观经济现状,小微企业发展扶植政策,互联网金融科技发展水平等。通过PEST分析工具、五力模型分析工具、SWOT分析工具、战略群体分析、战略对手分析、外部因素评价矩阵工具,进一步梳理出B商业银行进行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的竞争机会和挑战。通过上述分析,本文认为B银行目前面临的竞争机会主要有:金融科技的成熟、金融政策的鼓励、经济环境的复苏、区域环境的稳定以及民众逐步形成的线上化业务习惯;主要面临的威胁有互联网银行的竞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服务中心下沉、小微信贷收益收窄和实业巨头们自组的产业链金融兴起。其次,本文梳理了当前B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通过分析B银行内在资源、内在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利用内部因素评价矩阵工具,进一步梳理出B商业银行内部因素存在的优势和不足。通过上述分析,B银行目前存在的优势主要有:决策链条短、团队可塑性强、公司治理良好、财务资源充足以及传统的线下资源丰富的优势;B银行面临的不足主要有:科技力量弱、研发能力弱、创新能力弱、条线壁垒明显等。第三,本文通过使用SWOT分析工具,结合B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的现实,认为B银行应当做出差异化的竞争战略选择,并通过一系列的产品服务差异化、营销差异化、业务合作差异化、风险管理差异化竞争战略,通过优化组织保障、丰富制度保障、强化人才保障、引进技术保障等战略保障举措,实现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的竞争优势,实现B银行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发展目标。本文创新点主要是将竞争战略的理论工具应用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竞争领域,使用竞争战略理论对B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战略竞争进行指导性的实践。
王毅[7](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研究表明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马丽[8](2020)在《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的扶持力度,促使民族地区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从而带动商业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业务迅速发展起来,其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由于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通常为中期或长期贷款,贷款期限为5-30年,在贷款存续期内,借款人收入来源的变化、信用水平变化、房地产市场变化、相关政策变动等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潜在的风险。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作为银行主要的资产业务,承担着增加银行利润、控制风险的双重压力,如何将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的管理模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是目前商业银行亟需考虑的问题。近年来,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的发展走上了快车道,贷款余额成倍增长;但业务发展的同时,贷款质量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近5年来,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不良贷款年均増量率高达29.31%,贷款风险若不及时得到控制,将对A银行湘西分行的信贷业务甚至是正常经营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找出A银行湘西分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并进行深入研究,基于研究成果提出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的对策建议十分必要。本文通过比较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根据在工作中收集到的一手资料和二手资料,对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识别出该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操作风险、开发商管理不到位的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通过归纳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筛选具体的风险因子,根据2010-2019年A银行湘西分行的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的相关数据进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发现:借款人年收入越高、贷款期限越长、首付款比例越高,则违约概率越低;男性借款人比女性借款人的违约概率高;借款人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和工作单位对违约概率没有显着影响。根据研究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严格把关借款人贷前调查环节、加强对个贷中心人员和客户经理的综合管理、加大换证工作力度、加强对开发商的管理、加快个贷经营模式改革,从而切实防范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本文提出的对策建议能为A银行湘西分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和理论支持,这不仅有利于A银行湘西分行自身的稳健运行,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对其他同业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李斐[9](2020)在《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金融的核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金融风险产生的显着负面效应会影响经济和社会安全,进而危及国家安全。目前,间接融资仍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主要融资手段,银行作为金融媒介,一直是金融市场中最为庞大的经营主体,对银行开展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的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监督活动,这种综合性特点决定了国家审计监督内容的广泛性,在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等方面与其他监管机构存在一定差异。国家审计具有独立性和综合性特点,能够发挥站位高、视野广、覆盖全的优势,在提升金融机构经营稳健性、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金融犯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金融发展的新形势和金融监管的新要求,国家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本文对国家审计影响银行业金融风险的理论依据、实践经验、作用方式、实现路径和实施效果等方面使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方法开展系统性分析,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意义。首先,本文通过对银行风险、金融监管、国家审计等方面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其次,深入系统研究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以及国家审计在银行监督方面存在的优势。通过分析审计机关开展金融审计的实践经验,论述审计机关影响银行业金融风险的作用方式和实现路径,并尝试搭建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理论框架。然后,基于审计机关在职责权限以及影响银行风险的作用机制和实现方式,分别针对全国性银行风险、地方性银行风险以及区域银行风险进行实证检验,考察国家审计功能发挥的效果,为审计机关实现银行业金融风险防范目标提供经验证据。最后,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目前国家审计存在的不足,探讨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实现方式的改进,完善实现机制和途径,促进国家审计作用发挥的最大化。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审计监督对于全国性银行的风险防范呈现“∧”字型特征。在审计实施的第二年,由于审计公告形成的民众监督与银行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形成的合力,国家审计作用的发挥最为明显,能够显着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国家审计对于违法案件的查处也体现了“∧”字型特征,在案件查处后的第二年表现出对银行风险的显着抑制作用。第二,审计方式对于银行风险具有显着影响。银行在一年中连续多次接受国家审计的情况下,受到审计的威慑力和影响力会更强,原有的高风险业务和违规业务操作模式惯性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对于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督促力度更大,体现出国家审计更有效的防范银行风险作用。同时在“审计风暴”热度减退的情况下,审计结果公告仍然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在促进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三,国家审计监督在防范地方性银行风险方面体现出一定的中介效应。国家审计功能发挥能够有效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并通过政府治理水平的提升有效降低地方银行的信贷风险,提升整体资产质量,政府治理起到了中介效应。这种中介效用在提升地方银行盈利能力和资本充足率方面也有所体现。第四,国家审计具有防范区域银行风险的作用。国家审计的经济处罚职能和审计建议职能均与区域银行风险均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说明国家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能够监督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减轻了政府干预银行信贷资金的动机,提升了政府治理水平,促进政策的有效执行,为地方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第五,加强国家审计的“逆周期”监督有助于防范银行风险。金融风险体现出一定顺周期性,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会使银行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过分乐观,会放松信贷政策,降低信贷标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加强“逆周期”的审计监督,揭示风险隐患有助于银行风险的防范。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从金融审计的职能和定位、审计方法发展、组织模式优化、人才培养以及公告制度创新等方面,探讨了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实现机制和途径的改进,提出政策建议,以满足新时代国家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市场的分析和预判,提前感知金融市场风险,发挥审计的预防性作用,不但要能“治已病”,还要“防未病”。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提出解决方法,达到审计纠偏和风险防范的效果,发挥建设性作用。二是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分析研究时,发挥动态风险跟踪和监测功能,提高金融审计对风险识别的前瞻性、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通过建立管理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交互渠道等方式,建立进一步优化审计组织模式,达到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施审计项目的动态、集中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的目的。四是通过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业务实战能力培训等方式,打造一支讲政治、高素质以及掌握丰富金融知识的专业化金融审计干部队伍。五是创新审计公告制度,探索发布金融市场风险分析报告,增强金融审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强化国家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本文的主要贡献为:(1)丰富和深化了国家金融审计的理论研究。本文基于国家审计理论,从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出发,论述了国家审计防范银行业金融风险的基本依据,阐述了国家审计的作用方式和实现途径,从而构建完整的理论框架,夯实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理论基础。(2)提供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直接经验证据。由于可获取的公开数据有限,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内关于国家审计,尤其是国家金融审计方面的实证研究。本文为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实证研究内容。(3)多层次研究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作用。在考虑领导体制、政府治理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的情况下,通过实证分析获取各级审计机关影响银行风险方面的实现路径,进一步丰富金融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研究。
阮昊[10](2020)在《论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文中研究指明违约债券交易是一种以实质违约或有违约风险之虞的债券为交易对象的新型债券交易种类,因该种交易具有高风险性需以层次性制度体系防范风险。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经历了在市场化与非市场化间徘徊的过程,并集中体现在是否允许债券违约。债市发展初期,由于法制缺位、监管经验不足,初时发行企业债券未能妥善防范市场风险,导致出现大面积违约现象,甚至引发金融群体性事件。此后监管层出于规避风险的考量,在促进债市发展,丰富投资品种的同时以政府信用为发行主体背书,导致了长期“零违约”的非市场化现象。2014年超日信用债事件后逐步打破“刚性兑付”的市场惯性,债券市场逐步呈现“违约常态化”趋势,市场主体也已经逐渐适应市场转变并停止对政府不合理的期待。自2018年起至今,债券违约出现“新常态”,无论在数量、规模上都远超前些年,违约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债券市场运行基础在于风险定价机制,违约是市场正常现象。随着违约债券余额持续累积,催生出违约债券如何处理的问题。我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不完备以及相关制度僵化,导致违约债券的后续处置并不顺利,随着时间推移风险亦不断累积,基于这些前提违约债券转让业务应时而生。此前,虽在法律层面未明文禁止违约债券交易,但由于两大交易所违约债券停牌制度以及配套交易制度缺失,导致该种交易一直处于被限制状态。违约债券交易不同于其他违约处置方式,是一种将风险消弭于市场的手段,既能够使想要进行风险管理的原债券持有者能够及时处理债券,又能给予风险偏好投资者以市场参与渠道。违约债券交易是制度变革后出现的交易种类,符合金融创新理论,蕴含根雕理论、冰棍理论,也是优化决策理论驱动下的产物。违约债券有着普通债券的“债性”及“券性”,是一种标准化有着流通能力的商事契约,又有着股票某些特性以及高风险性等不同于一般债券的特质。违约债券交易是高收益债券市场的一部分,美国高收益债券中“堕落天使”与违约债券具有同质性,都是属于“跌出来”的债券,因而对违约债券制度讨论可以借鉴高收益债券。违约债券交易对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也能够推进债券市场国家化。违约债券包含一般性风险。信用风险是最为常见的非系统性风险,无法完全消除但可以管理风险、分散风险,违约债券具有高信用风险,因其交易标的本身就是风险资产。对准备持有债券至到期的投资者来说,价格风险并不足为虑,但对打算在债券到期之前就出售的投资者来说,价格风险可能会带来极大损失。违约债券和其他债券一样与利率之间呈现反向相关关系,违约债券价格相较于其他债券对利率的变化不那么敏感,但对发行主体的信誉变化则敏感的多。流动性风险是投资者在需要时不能以合理价格,并无法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将债券出售的风险,违约债券交易市场限于规模及惯用交易模式有出现该种风险之虞。因违约债券一般期限较长且票息较高,该种债券的再投资风险比较高。违约债券交易标的具有高风险,容易产生次生风险。该种风险是一种试图应对风险而产生的一种新风险,是因风险溢出被传染而产生的风险,不妥善应对可能会成为系统性风险的雏形。违约债券具有权益债券特性,价格高低受公司基本面因素决定远大于利率水平且具有与股票媲美的流动性,规制内幕交易对违约债券具有相当重要意义。有学者认为内幕交易能够作为披露机制市场发布有价值的信息并能够缓解代理成本问题,因而能提升交易效率。事实上,只有当市场确认内幕消息后价格才会产生相应变化,而确认消息的方式一般是等待公布或发现价格有不同寻常的波动。允许内部人以内幕交易获利会变相鼓励其在公司经营中去尝试高风险项目,公司可能会因此而利益受损。此外,以公平市场理论、侵占理论或是信赖义务理论来规制内幕交易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虚假陈述需要考量信息的重大性、公开性以及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约债券对市场信息敏感程度相较于一般债券更强,虚假陈述不但容易影响交易效率,也有可能成为其他违规行为的推手。违约债券交易缔约方式呈现出系统性特征,交易双方都先要在己方竞争里脱颖而出才能获取缔约机会,形成缔约行为关联性。交易主体之间、交易主体与资金提供者之间等各市场主体通过金融契约而形成群落,并产生密切关联,风险防范不但要关注微观风险,还需要着眼于市场性风险。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需要对市场风险妥善监管。金融风险监管是市场失灵以及公共利益理论为基础。市场能够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作用,但并不意味着仅依靠市场机制就能够持续促进经济发展。公共利益理论是为了抑制市场不完全性缺陷并维护公众利益,站在公正立场通过政府监管替代部分市场竞争,保障市场效益。法律自身局限性决定其具有不完备性,而后就需要解决剩余立法权以及执法权分配的问题,考量标准在于标准化程度以及预期损害大小。监管也是有成本的,金融领域的高标准化与强外部性决定了在该领域监管是适宜获取剩余立法权以及执法权的,即引入监管能够覆盖所产生的成本。然而,也有观点认为公共利益论的前提监管者是中立道德且有能力的并不成立。监管层并非完全中立的“理性人”,而是“经济人”,会被某些群体俘获而成为利益代表,监管规则也会为这些人服务,并非是单纯为了公众利益以及市场效率提升。传统风险管理理论侧重于识别风险并将其类型化,然后积极避免风险或处理风险。而金融风险理论则是旨在实现风险较小情况下获取较大收益或者收益一定条件下风险相对最小,在承认风险的情况下与风险和平共处。妥善管理金融风险需要及时识别风险、准确测算风险、客观评价风险并以多样化方式管理风险。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的作用是基础性的,但是并不代表所有的风险防范问题都需要依靠“立法论”来解决。法律解释是让纸面文字发出声音的过程,立法也是有成本的,因而风险防范规范应当在法律解释无法解决问题的前提下,再交由立法解决。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的核心在于使风险防范原则化,实现具体路径在于构建多层次风险防范规范体系。新修订之《证券法》里为债券制定了专门性规则,这是值得肯定的进步,但仍未摆脱名为“证券法”实为“股票法”,债券依然依附在股票规则之上的窘境。债券规则边缘化地位导致了从制度供给方面来说根本无法满足防范债券市场风险的需求,《证券法》中的规定未能体现债券特性以及反映债券治理逻辑,风险防范规则方面无论是“量”、“质”或者“针对性”上都有所欠缺。关于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特殊性规定仅存在于市场交易规则内的寥寥数语,无法满足市场实际需求。同时,我国债市风险防范方式行政色彩相当浓厚,处理违约风险最为惯用的方式就是政府兜底。主要以管制式防范风险措施,通过对限制市场主体的行为来消极避免风险,最终将会导致经济体系僵化、金融压抑。尤其对于违约债券交易这类依赖风险机制运行的交易,一旦采用这类防范风险措施将会导致交易无法运行。债券风险防范规则体系混乱,上位法缺失,差异化规则明显。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采用不同的规则标准,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使用三套各异的制度,监管机构间的监管竞次使得各债券制度差异化,风险防范制度无法统一会造成适用混乱,留下规则真空地带。中介机构承担市场“看门人”之职,应当发挥出其专业特性,起到提升市场透明度、缓解交易双方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分担市场风险等作用,在债市风险防范体系中承担重要角色。然而,从实践来看中介机构未能以市场实际为基础,反映交易主体需求,而是以行政监管部门要求为最高指令,未充分考虑其市场定位,过度发挥其理性经济人本性、贯彻功利主义,而忽略其对市场风险存在机构责任。美国高收益债券市场监管者认为违约债券虽然具有高风险但仍是债券的一种,没有必要单独立法。对违约债券的风险防范思路应当延续证券市场一以贯之的以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而非由监管层作出实质性判断。美国与欧盟都已形成完善、全面且层次分明的法律规定,并构建起良性的监管制度。TRACE系统是一种强制性报告制度,通过充分收集场外市场交易数据,以提高价格透明度,并进而提升市场整体透明度。既能够提升投资者对市场信息获取度,也能够增强监管机构对债券市场活动的监督效果。提升市场透明度并非全是赞美之声,也有观点认为这样做无意义且降低高收益债券市场运行效率。通过分析TRACE应用前后市场内幕交易风险数据的变化,可以得出增加市场透明度确实有助于规范市场行为防范风险。美国违约债券交易参与主体构成随规范修改而经历过较大幅度变化。关于是否要设置准入门槛,反对者认为垃圾债并不是金融机构可以投资的唯一高风险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证券可以适当在机构投资组合中配置。而支持者则以高风险性债券年限较长且受经济波动影响大为依据认为应当设置。信息披露是风险防范制度的核心,持续性披露、财务披露和持续报告义务是违约债券交易信息披露重点。评级机构身份经历过数次变化后成为承担“准监管”角色的市场中介机构,市评级机构出现利益冲突问题严重、自我信息披露不足且依赖经验化判断对金融创新产品预测能力不足等问题。违约债券有其风险生成特殊性,评级机构有针对性评级规则。风险管理工具能够释缓违约债券风险,更为主动的管理风险,但需注意避免风险沦为单纯投机工具且需要妥善监管。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需坚持市场化与法制化为根本路径。市场化风险防范机制是一种符合经济规律、市场规律,根据债券市场风险机理,以市场化方式作用于风险的制度。法制化就是将市场规则以及其他对交易各方约束的规定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使其能够拥有普遍适用的效力以及强制力保障,进而规范市场行为维持市场秩序。市场化与法制化理念之间并不是割裂开的,在风险防范机制中是相互作用的,二者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市场化是法制化的前提和基础,良性的规则才能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促进市场发展。违约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具有“债性”以及“券性”,需要单一性规范与涉众性规范结合适用。单一性规范为违约债券风险防范之基础,涉众性规范侧重于防范市场整体性风险。同时,风险防范制度应当是针对性规范与统一性规范相结合。债市风险防范制度应当是统一的,统一性规范意味着理顺规范统一与监管统一之间的关系,并非仅能有一个监管机构与一套制度,而是应当妥善协调,同质性债券适用统一标准。违约债券并没有突破债券的本质属性且风险防范思路与普通债券并无二致,因而应纳入债市整体风险防范体系,并通过针对性规范应对违约债券交易风险特性。此外,需平衡金融安全与效率理念,如果仅出于防范风险目的来说,禁止交易就能够直接掐灭风险源头,没有交易自然就不会带来风险。债券市场是风险市场,防范风险可以与市场效率原则实现共存。安全理念是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性理念,防范风险的原因就是希望能够保障市场的安全运行。安全理念与效率理念应该统筹兼顾、力求协调,不可偏废。需构建多层次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在市场整体层次,应构建统一违约债券交易市场,将同质性债券放入统一市场交易,该市场容纳风险的能力相较于分裂交易市场更强,也拥有更优越的流动性。以完善的监管制度、集中有效的信息集中制度增加投资者信息获取度,并提升市场透明度,能够及时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并妥善管理风险。构建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应当以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投资者为价值取向,在政府与市场间妥善分工,构建层次性的预警机制。在市场规范层次,多层次规范体系是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各层次规则各有独特作用,现阶段着力改进自律规则是现实途径。在司法制度层次,同种类债券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是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也能够弥合监管与规则标准不一所带来的风险,完善司法制度保障各项风险防范制度能够顺利运行,并妥善发挥审判延伸职能实现多元化风险防范。在市场监管层次,监管统一并非是为了形式主义而是希望能够缓解监管真空、监管失灵等问题。更为现实的做法是增进监管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统一监管标准,减少重复监管。应改进债券市场监管执法,秉持适当性执法原则,既需要保持一定的谦抑性,又应该及时介入并以妥善方式执法,避免风险生成或者扩散。为加强执法监管效果,还需要提升债券监管机构透明度,并完善债券监管问责制度,有约束方能促使机构妥善履行职责。在市场中介主体层次,应完善信用评级制度构建,着力提升评级质量,并通过防止利益冲突、细化跟踪评级等规定来完善违约债券特殊性规则。由于长期以来的“零违约”市场,导致风险管理市场发育不良,应完善规则重点落实信息披露规则,为风险管理提供市场化工具。《证券法》以及《债券纠纷纪要》等已对受托管理人制度所暴露出的问题做出了制度回应。在市场主体层次,违约债券信息披露制度需要同时反应价格信号与偿债能力,在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上应作出针对性规定。设置适当投资者准入制度,避免没有风险承受以及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者盲目进入市场,并积极引入多元化适格投资者参与交易。投资者风险预防机制通过规定投资者资金比例结构、单笔交易规模限制等措施成为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口。
二、工商银行实行严格的信贷市场准入停牌整改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商银行实行严格的信贷市场准入停牌整改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1)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相关概念 |
2.1.1 小微企业的概念及特点 |
2.1.2 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特征及类型 |
2.1.3 信贷风险管理概念 |
2.2 信贷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 |
2.2.1 企业信贷风险管理基本理论 |
2.2.2 影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因素 |
2.3 互联网金融领域相关理论 |
2.3.1 互联网金融概念及特点 |
2.3.2 对信贷风险管理的影响 |
3.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的风险管理现状 |
3.1 工商银行DQ支行基本情况 |
3.2 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概况 |
3.2.1 “e抵快贷”产品概述 |
3.2.2 “e抵快贷”业务范围及流程 |
3.2.3 “e抵快贷”业务管理组织架构 |
3.3 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风险管理现状 |
3.3.1 “e抵快贷”发展状况 |
3.3.2 “e抵快贷”客户状况 |
3.3.3 “e抵快贷”风险管理现状 |
4.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风险管理问题与原因分析 |
4.1 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风险管理问卷调查及访谈 |
4.1.1 问卷调查的目的和内容设计 |
4.1.2 .问卷调查的实施 |
4.1.3 问卷调查结果 |
4.1.4 访谈说明 |
4.2 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4.2.1 风险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4.2.2 业务流程存在的问题 |
4.2.3 信贷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 |
4.3 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风险管理问题成因分析 |
4.3.1 重点支行“e抵快贷”调查数据对比分析 |
4.3.2 小微企业及企业主方面因素 |
4.3.3 银行方面因素 |
5.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
5.1 健全“e抵快贷”风险管理机制 |
5.1.1 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
5.1.2 健全监测及预警机制 |
5.1.3 优化客户评级标准 |
5.2 强化“e抵快贷”管理流程 |
5.2.1 加强贷前调查 |
5.2.2 优化审批流程 |
5.2.3 强化贷后管理 |
5.3 优化“e抵快贷”风险管理工具 |
5.3.1 利用行内大数据平台 |
5.3.2 拓宽信息挖掘渠道 |
5.3.3 联动上下级部门 |
5.4 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素质 |
5.4.1 培养人才队伍 |
5.4.2 建立合理激励和约束制度 |
6.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e 抵快贷”客户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大纲 |
致谢 |
(2)我国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中小银行规模和度量状况的研究 |
1.3.2 关于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衍生的研究 |
1.3.3 关于银行业流动性风险法律监管实践的研究 |
1.3.4 关于中小银行流动性与法律监管政策的研究 |
1.3.5 关于危机后流动性风险法律监管改革的研究 |
1.4 研究框架与逻辑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5.1 历史研究法 |
1.5.2 实证研究法 |
1.5.3 比较研究法 |
1.5.4 数据分析研究法 |
1.6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的创新之处 |
1.6.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概述 |
2.1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概念界定 |
2.1.1 中小银行及流动性风险内涵外延 |
2.1.2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构成要素 |
2.1.3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外在表现 |
2.2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形成机理 |
2.2.1 存款挤兑与流动性短缺 |
2.2.2 违约冲击与流动性转移 |
2.2.3 同质资产与流动性危机 |
2.3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现实特征 |
2.3.1 同业业务压缩和资产回表加剧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 |
2.3.2 资管新规及系列文件放大了中小银行期限错配风险 |
2.3.3 金融创新和利率市场化举措加剧银行存款流失风险 |
2.4 小结 |
第3章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法律监管逻辑起点 |
3.1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法律监管的理论基础 |
3.1.1 成本收益理论 |
3.1.2 国家适度干预理论 |
3.1.3 金融监管辩证理论 |
3.2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市场失灵” |
3.2.1 市场不完全——资金流动性下降 |
3.2.2 竞争不充分——资产负债表衰退 |
3.2.3 信息不对称——金融危机的源泉 |
3.3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政府失灵” |
3.3.1 流动性风险金融监管权错位 |
3.3.2 风险监管指标设计的趋同化 |
3.3.3 对流动性分层现象关注不够 |
3.3.4 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框架缺失 |
3.4 小结 |
第4章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法律监管实证研析 |
4.1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典型案例研判 |
4.1.1 包商银行破产案 |
4.1.2 锦州银行重组案 |
4.2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诱致因素 |
4.2.1 宏观经济形势因素 |
4.2.2 公司治理体系因素 |
4.2.3 资产负债结构因素 |
4.2.4 其他风险转化因素 |
4.3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典型案例启示 |
4.3.1 建立回应银行差异化发展的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 |
4.3.2 全面应对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现实挑战 |
4.3.3 优化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和监管协调机制 |
4.4 小结 |
第5章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法律制度检省 |
5.1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现状 |
5.1.1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的演进 |
5.1.2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法律规范 |
5.1.3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法律主体 |
5.2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缺陷 |
5.2.1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理念滞后 |
5.2.2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位阶较低 |
5.2.3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方式过于僵化 |
5.2.4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
5.3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缺陷的成因 |
5.3.1 中小银行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受到冲击 |
5.3.2 中小银行表外业务创新加剧期限错配 |
5.3.3 中小银行混业经营使系统性风险增大 |
5.3.4 影子银行不断削弱金融监管法律效力 |
5.4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的框架体系 |
5.4.1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的目标 |
5.4.2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的内容 |
5.4.3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的框架 |
5.5 小结 |
第6章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完善 |
6.1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理念的校正 |
6.1.1 确立适配性监管理念 |
6.1.2 确立穿透式监管理念 |
6.1.3 确立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并重的监管理念 |
6.2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方式的强化 |
6.2.1 强化迈向市场化的金融监管方式 |
6.2.2 强化单体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方式 |
6.2.3 强化审慎性和连贯性的监管方式 |
6.3 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的完善 |
6.3.1 重构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法律监管框架 |
6.3.2 重设具有创新性意识的适配性监管指标 |
6.3.3 重识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
6.3.4 重置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
6.4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3)工商银行泰州分行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理论基础及实践经验 |
2.1 信用风险管理理论基础 |
2.1.1 信用风险内容 |
2.1.2 信用风险管理内容 |
2.1.3 全面风险管理基本框架 |
2.2 精细化管理理论基础 |
2.2.1 精细化管理的内涵 |
2.2.2 精细化管理的特征 |
2.2.3 精细化管理的目的 |
2.3 外资银行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方法和经验借鉴 |
2.3.1 外资银行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方法 |
2.3.2 外资银行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经验借鉴 |
第三章 工行泰州分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工行泰州分行信贷业务现状 |
3.1.1 信贷业务总量情况 |
3.1.2 信贷业务结构情况 |
3.1.3 信贷业务质量情况 |
3.2 工行泰州分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
3.2.1 公司信贷业务基本流程 |
3.2.2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
3.2.3 信贷业务制度体系 |
3.3 工行泰州分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 |
3.3.1 信用风险识别 |
3.3.2 信用风险计量 |
3.3.3 信用风险控制 |
3.3.4 信用风险监测 |
3.4 工行泰州分行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分析 |
3.4.1 信用风险识别过于宽松 |
3.4.2 信用风险计量能力不足 |
3.4.3 信用风险控制把控不严 |
3.4.4 信用风险监测流于形式 |
第四章 工行泰州分行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方案设计 |
4.1 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
4.1.1 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总体要求 |
4.1.2 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目标任务 |
4.2 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具体方案 |
4.2.1 信用风险识别精细化 |
4.2.2 信用风险计量精细化 |
4.2.3 信用风险控制精细化 |
4.2.4 信用风险监测精细化 |
第五章 工行泰州分行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的保障措施 |
5.1 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
5.2 改善信贷人员队伍结构 |
5.2.1 完善组织管理模式 |
5.2.2 优化人员选聘机制 |
5.3 建立健全信贷人员考核机制 |
5.4 加强信贷人员业务培训 |
5.5 加强IT信息技术支持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提纲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区域经济增长与城商行发展 |
1.2.2 政府干预与城商行发展 |
1.2.3 城商行风险识别、预警及处置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结构 |
1.3.1 研究范围界定 |
1.3.2 研究逻辑和研究思路 |
1.3.3 框架结构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逻辑 |
2.1 区域均衡发展挑战、区域金融资源失衡和商业银行的崛起 |
2.1.1 经济增长的区域极化与区域金融资源失衡的相互作用 |
2.1.2 区域金融资源再配置与城商行的定位及其发展环境 |
2.2 区域金融资源再配置中的地方政府与城商行的关系 |
2.2.1 城商行在区域金融资源再配置中的作用 |
2.2.2 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行政干预 |
2.3 金融开放对城商行影响的数理模型论证 |
2.3.1 城商行的利润函数 |
2.3.2 金融开放条件下各类银行利润函数与反应 |
2.3.3 金融开放对各类银行的影响 |
2.4 本章研究小结 |
第3章 中国城商行发展历程及主要情况 |
3.1 中国城商行发展历程及主要特征 |
3.1.1 中国城商行发展历程及不同阶段的定位 |
3.1.2 中国城商行发展的主要特征 |
3.1.3 中国城商行发展的主要问题 |
3.2 中国城商行发展面临的影响因素分析 |
3.2.1 区域经济不平衡是城商行发展的大背景 |
3.2.2 城商行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 |
3.2.3 地方政府干预的影响 |
3.2.4 新常态条件下的发展要求 |
3.2.5 金融开放对城商行的冲击 |
3.3 本章研究小结 |
第4章 区域经济与城商行发展 |
4.1 区域经济发展的模式和本质 |
4.1.1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和表现 |
4.1.2 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 |
4.1.3 区域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 |
4.2 区域经济与城商行的互动作用机理 |
4.2.1 城商行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 |
4.2.2 区域经济发展对城商行的作用机理 |
4.3 区域经济与城商行互动绩效实证检验——以辽宁为例:基于面板数据模型 |
4.3.1 主要指标设计及数据来源 |
4.3.2 计量模型建立 |
4.3.3 计量处理与结果 |
4.3.4 计量结果与讨论 |
4.4 本章研究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干预对城商行发展的影响 |
5.1 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干预:历史、模式与动力 |
5.1.1 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系统的干预:金融分权的历史视角 |
5.1.2 地方政府干预城商行的动力 |
5.1.3 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干预模式 |
5.2 地方政府对城商行干预的作用机理 |
5.2.1 政府行为对城商行的直接作用机制:基于股权控制和行政干预渠道 |
5.2.2 政府干预对地方金融机构的间接作用机制:基于信用体系渠道 |
5.2.3 地方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及政府行为的反作用影响 |
5.3 地方政府对城商行干预影响的实证检验:以辽宁为例 |
5.3.1 政府行政干预指标设计及模型建立 |
5.3.2 数据来源与数据处理 |
5.3.3 实证研究结论 |
5.4 本章研究小结 |
第6章 城商行的风险及监测预警机制 |
6.1 城商行的风险类型及表现 |
6.1.1 市场约束带来的风险 |
6.1.2 政府干预带来的风险 |
6.1.3 城商行自身风险 |
6.2 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基于熵值法 |
6.2.1 指标设计 |
6.2.2 监测预警体系 |
6.2.3 实证分析及预警效果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政府救助和处置的国际经验借鉴 |
7.1 危机救助的经验借鉴 |
7.1.1 次贷危机期间的美国政府救助经验 |
7.1.2 经济泡沫破灭后日本政府救助经验 |
7.1.3 新兴市场国家的经验教训 |
7.2 市场化处置和退出的国际经验借鉴 |
7.2.1 健全法律法规 |
7.2.2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
7.2.3 退出的条件 |
7.2.4 退出的方式 |
7.3 对中国的启示 |
7.3.1 明确职责及流程 |
7.3.2 丰富市场化处置手段 |
7.3.3 存款保险向“风险最小化型”转变 |
7.3.4 建立危机信息共享和处置协调机制 |
7.4 小结 |
第8章 A城商行案例分析 |
8.1 案例背景 |
8.2 发展历程 |
8.2.1 经营规模扩张情况 |
8.2.2 经营效益增长情况 |
8.2.3 与地方政府关系 |
8.2.4 区域经济对A城商行的支持情况 |
8.3 风险承担 |
8.3.1 风险规模 |
8.3.2 原因探析 |
8.4 风险处置 |
8.4.1 处置框架 |
8.4.2 政府注资的方式 |
8.4.3 风险资产处置 |
8.5 处置效果 |
8.5.1 逐步恢复市场信心 |
8.5.2 有效修复监管指标 |
8.5.3 资产负债结构改善明显 |
8.6 经验总结 |
8.6.1 银行自身经验 |
8.6.2 政府层面经验 |
第9章 发展建议 |
9.1 推动城商行整合重组 |
9.1.1 整合重组的思路与模式 |
9.1.2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9.2 正确处理政府干预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
9.2.1 厘清政府与银行边界,给与银行充分的自主权 |
9.2.2 加强与政府融资平台合作,拓展城商行生存空间 |
9.2.3 加快向零售银行转型 |
9.3 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
9.3.1 多渠道促进财政收支平衡 |
9.3.2 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
9.3.3 健全区域社会信用体系 |
9.4 多措并举提高抗风险能力 |
9.4.1 将贷款权向总行集中,足额建立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
9.4.2 引入战略投资者,提高综合竞争力 |
9.4.3 实施市场扩张战略,拓展利润来源渠道 |
9.5 提高对城商行的监管效能 |
9.5.1 加强“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框架的横向协调 |
9.5.2 强化中央与地方间的纵向协调 |
9.5.3 发挥好金融科技在监管中的功能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信贷业务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 |
1.4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概述与文献综述 |
2.1 公司信贷业务概述 |
2.1.1 公司信贷业务相关概念 |
2.1.2 公司信贷业务及产品分类 |
2.2 竞争战略理论与分析工具概述 |
2.2.1 竞争战略理论概述 |
2.2.2 理论分析工具 |
2.3 商业银行竞争战略研究文献综述 |
第3章 外部环境分析 |
3.1 宏观环境分析 |
3.1.1 政治环境 |
3.1.2 经济环境 |
3.1.3 社会文化环境 |
3.1.4 技术环境 |
3.2 行业环境分析 |
3.2.1 行业整体发展现状 |
3.2.2 行业竞争关键因素 |
3.3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
3.3.1 现有竞争者分析 |
3.3.2 供应商分析 |
3.3.3 客户分析 |
3.3.4 替代品威胁分析 |
3.3.5 潜在进入者分析 |
3.4 行业内竞争对手分析 |
3.5 机会与威胁 |
3.5.1 机会 |
3.5.2 威胁 |
3.6 外部因素评价矩阵 |
第4章 内部环境分析 |
4.1 中国银行济南分行概况 |
4.1.1 济南分行基本情况 |
4.1.2 济南分行公司信贷业务流程 |
4.2 价值链分析 |
4.2.1 基本价值活动 |
4.2.2 辅助价值活动 |
4.3 竞争优势与劣势分析 |
4.3.1 竞争优势 |
4.3.2 竞争劣势 |
4.4 内部因素评价矩阵 |
第5章 竞争战略选择 |
5.1 信贷业务SWOT分析 |
5.2 信贷业务竞争战略可行性分析 |
5.2.1 成本领先战略 |
5.2.2 差异化战略 |
5.2.3 集中化战略 |
5.3 竞争战略的制定 |
第6章 竞争战略实施和保障措施 |
6.1 竞争战略实施 |
6.1.1 精准聚焦客户群,梳理清单分层对接逐户营销 |
6.1.2 充分利用海内外资源优势实现产品差异化 |
6.1.3 建立信贷业务沟通机制,实现服务差异化 |
6.1.4 坚持创新引领,抢占蓝海先机 |
6.2 竞争战略保障措施 |
6.2.1 优化业务管理模式 |
6.2.2 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 |
6.2.3 加强科技引领打造品牌产品特色 |
6.2.4 加强分行信贷文化建设 |
6.2.5 加强同业战略合作打造商业生态系统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附录1:访谈提纲 |
附录2:中国银行济南地区公司信贷业务满意度调査问卷 |
附录3:中国银行内外部环境状况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B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 |
1.4 创新点 |
第2章 研究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互联网信贷 |
2.1.2 小微企业信贷 |
2.2 理论基础 |
2.2.1 长尾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银行业竞争与稳定相关理论 |
2.2.4 竞争战略理论 |
2.3 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研究综述 |
第3章 外部环境分析 |
3.1 宏观环境分析 |
3.1.1 法律环境分析 |
3.1.2 政策环境分析 |
3.1.3 经济环境分析 |
3.1.4 社会环境分析 |
3.1.5 技术环境分析 |
3.2 行业环境分析 |
3.2.1 同行业现有竞争者的竞争 |
3.2.2 新进入竞争者发展迅速 |
3.2.3 金融产品及服务替代品威胁 |
3.2.4 供方的议价能力 |
3.2.5 买方的议价能力 |
3.3 竞争环境分析 |
3.3.1 战略群体 |
3.3.2 竞争对手 |
3.4 外部因素评价矩阵(EFE) |
第4章 内部条件分析 |
4.1 B银行基本情况 |
4.1.1 B银行简介 |
4.1.2 B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现状 |
4.2 资源分析 |
4.2.1 组织资源 |
4.2.2 人力资源 |
4.2.3 财务资源 |
4.2.4 市场资源 |
4.3 能力分析 |
4.3.1 产品研发能力 |
4.3.2 客户服务能力分析 |
4.3.3 风险管控能力分析 |
4.3.4 核心竞争力分析 |
4.4 内部因素评价矩阵(IFE) |
第5章 B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竞争战略选择与实施 |
5.1 战略选择 |
5.1.1 SWOT分析 |
5.1.2 竞争战略可行性分析 |
5.2 指导思想 |
5.3 战略目标 |
5.4 战略实施 |
5.4.1 产品设计和服务理念的差异化 |
5.4.2 营销的差异化 |
5.4.3 业务合作的差异化 |
5.4.4 风险管理的差异化 |
第6章 竞争战略保障举措 |
6.1 组织保障 |
6.1.1 设立专业委员会 |
6.1.2 搭建紧密型组织 |
6.1.3 组建专业运维团队 |
6.1.4 设立互联网信贷产品研发中心 |
6.2 制度保障 |
6.2.1 考核和奖励制度 |
6.2.2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制度 |
6.2.3 风险防控机制 |
6.2.4 建立容错机制 |
6.3 人才保障 |
6.3.1 加大自有人才培养 |
6.3.2 加大专业人才引进 |
6.4 技术保障 |
6.4.1 背靠联盟,控好核心 |
6.4.2 引入科技公司,提升技术实力 |
6.4.3 多措并举,构建现代银行基础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B银行小微企业线上贷款垠税合作产品调查问卷 |
附录二: B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贷款-税易贷业务调查问卷(一) |
附录三: B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贷款-税易贷业务调查问卷(二)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8)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析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三、研究特色与创新 |
第二章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个人一手住房贷款 |
二、风险管理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道德风险理论 |
三、理性违约与被迫违约理论 |
四、信贷配给理论 |
第三章 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现状及风险分析 |
第一节 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业务经营发展情况 |
一、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业务发展总体情况分析 |
二、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不良贷款情况分析 |
第二节 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特点 |
一、个人贷款业务集中经营管理模式独具特色 |
二、多层级的风险管理体系 |
三、对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业务办理全流程设置规定动作 |
第三节 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风险成因分析 |
一、操作风险 |
二、开发商管理不到位的风险 |
三、信用风险 |
第四章 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风险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变量选取与处理 |
一、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
二、研究假设 |
三、变量处理 |
第二节 Logistic回归模型选取及显着性检验 |
一、Logistic回归模型选取 |
二、模型的显着性检验 |
第三节 Logistic模型回归过程与结果 |
一、回归过程 |
二、回归结果 |
第四节 主要研究结论 |
一、借款人特征对贷款风险的影响 |
二、贷款业务特征对贷款风险的影响 |
第五章 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风险管理对策 |
第一节 加强对借款人的管理 |
一、重点关注对贷款风险影响较大的借款人特征 |
二、审慎调查借款人的贷款资料 |
三、完善相关限购政策 |
第二节 强化对个人贷款业务从业人员的管理 |
一、明确支行及个贷业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
二、规范对个人信贷系统的使用与管理 |
三、加快个人信贷专业资格考试改革 |
第三节 加大换证工作力度 |
一、完善相关行内制度及指导办法 |
二、强化合作项目监测 |
第四节 加强房地产开发商企业管理 |
一、采用名单制准入及管理方式 |
二、对开发商企业担保执行差异化及精细化管理 |
三、加强开发商企业存续期管理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9)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思路和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关于银行风险 |
一、银行风险产生原因 |
二、银行风险影响因素 |
第二节 政府行为与银行风险 |
一、金融监管的作用 |
二、政府治理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第三节 国家审计影响政府治理研究 |
第四节 国家审计对金融风险防范的作用 |
一、国家审计的实现方式 |
二、国家审计与微观银行风险 |
三、国家审计与宏观金融安全 |
第五节 文献评述 |
第二章 基本理论 |
第一节 银行业风险 |
一、风险含义及分类 |
二、风险状况分析 |
三、风险测度方法 |
第二节 银行监管体系 |
一、银行监管制度背景 |
二、改革开放后银行监管发展 |
三、银行监管现状及问题 |
第三节 国家审计基本依据 |
一、法律法规方面 |
二、历史经验方面 |
三、现实需要方面 |
第四节 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功能分析 |
一、国家审计与其他监管部门职能区分 |
二、国家审计功能定位 |
三、国家审计的实践与发展 |
第五节 国家审计影响银行风险的作用机理 |
一、国家审计作用方式 |
二、国家审计实现路径 |
第六节 国家审计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 |
三、免疫系统理论 |
四、国家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全国性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定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一、国家审计频次的影响 |
二、审计结果公告的影响 |
三、对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 |
四、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地方性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与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统计性描述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一、对银行盈利能力影响 |
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
三、不同地区审计效能差异 |
四、银行上市后影响因素变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区域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与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统计性描述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实现机制 |
第一节 突出预防性和建设性作用 |
第二节 优化金融审计方法 |
一、推进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应用 |
二、强化动态风险跟踪和监测 |
第三节 完善金融审计组织模式 |
一、做好组织模式的顶层设计 |
二、促进上下联动与协同效应 |
第四节 加强金融审计人才培养 |
第五节 创新金融审计公告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创新 |
三、研究局限 |
四、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10)论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的意义价值 |
二、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违约债券交易概述 |
第一节 债券市场关于违约问题的变化历程 |
一、20世纪90年代企业债券违约事件 |
二、20世纪末至2013年债券市场“零违约”神话 |
三、2014年到2017年债券市场违约常态化趋势形成 |
四、2018年至今债券市场违约数量及规模出现“新常态” |
第二节 违约债券市场违约情况分析 |
一、整体违约率仍然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
二、违约主体性质多元化,民营企业占比较高 |
三、违约债券种类多样化 |
四、违约债券发行地域既有集中趋势亦有分散态势 |
第三节 违约债券 |
一、违约债券的定义 |
二、可交易违约债券范围 |
三、违约债券的“债性”与“券性” |
四、违约债券相较于普通债券所蕴含的特性 |
五、违约债券与高收益债券之间关系 |
第四节 违约债券交易 |
一、被限制的违约债券交易及产生的弊端 |
二、违约债券交易现状分析 |
三、违约债券交易制度分析 |
四、违约债券交易的经济学原理分析 |
五、违约债券交易的意义 |
第二章 违约债券交易风险 |
第一节 违约债券一般性风险 |
一、信用风险 |
二、价格风险 |
三、流动性风险 |
四、再投资风险 |
第二节 次生风险 |
一、以18洛娃科技MTN001为例 |
二、次生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
三、次生风险防范的逻辑 |
第三节 内幕交易风险 |
一、以Ft.HowardCorp案与HarcourtBraceJovanovich案为例 |
二、内幕交易对市场效率的损害 |
三、内幕交易规制的理论争议 |
第四节 虚假陈述风险 |
一、以 Miller v. New Am. High Income Fund 案2为例 |
二、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 |
三、虚假陈述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
第五节 系统性风险 |
一、系统性缔约 |
二、契约群 |
三、市场主体的群体性 |
第三章 违约债券风险防范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风险监管理论 |
一、风险监管理论基础 |
二、法律不完备理论 |
三、外部监管质疑论 |
第二节 金融风险管理理论 |
一、理论概述 |
二、金融风险管理方法 |
三、金融风险管理悖论 |
第三节 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 |
一、法律规范化的原因与作用 |
二、法律解释论 |
三、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路径 |
第四章 违约债券风险防范制度之检视 |
第一节 风险防范规则匮乏且针对性欠缺 |
一、长期边缘化的债券规则 |
二、债券风险防范规则缺失且未能体现债券特性 |
三、缺乏符合违约债券特性的风险防范制度 |
第二节 风险防范方式行政色彩浓厚 |
一、行政式风险防范的表现 |
二、主要通过管制手段防范风险 |
三、行政式风险防范对违约债券交易的影响 |
第三节 债券风险防范规则体系混乱 |
一、两个市场,三套制度 |
二、三足鼎立的监管格局 |
三、上位法缺失与差异化规则 |
第四节 市场中介主体未能起到风险“减缓器”的作用 |
一、市场中介主体偏离预期定位 |
二、信用评级机构 |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
四、信用增进机构 |
第五章 域外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制度比较借鉴 |
第一节 违约债券风险防范制度概述 |
一、是否就高收益债券单独立法的争议 |
二、高收益债风险防范理念 |
三、高收益债券风险防范体系 |
第二节 市场透明度体系 |
一、TRACE系统 |
二、违约债券市场是否需要提升透明度的争议 |
三、TRACE 系统对市场风险防范的效果—以内幕交易规制效果为例 |
第三节 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主体制度 |
一、高收益债市场投资者结构 |
二、投资者准入制度的争议 |
三、受到限制的保险公司 |
四、完全禁止的储蓄机构 |
第四节 违约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
一、信息披露是风险防范制度的核心 |
二、违约债券信息披露规则 |
三、未妥善信息披露规则的惩罚措施 |
第五节 信用评级 |
一、信用评级机构角色的转变 |
二、评级机构监管制度之变化 |
三、针对高收益债券所作出的特殊性规定 |
第六节 风险管理工具 |
一、风险管理工具对违约债券市场的作用 |
二、信用违约互换自身的风险 |
三、信用违约互换的法律监管变化 |
第六章 风险防范制度应遵循的理念 |
第一节 坚持市场化与法制化为根本路径 |
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市场化与法制化的内涵与作用 |
三、市场化与法制化的互动逻辑 |
第二节 单一性规范与涉众性规范妥善分层与结合 |
一、债券特性决定了需要单一性规范与涉众性规范结合适用 |
二、单一性规范为违约债券风险防范之基础 |
三、涉众性规范侧重于防范市场整体性风险 |
第三节 针对性规范与统一性规范相结合 |
一、债券市场风险防范制度应实现统一规范 |
二、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制度应纳入债市风险防范框架内 |
三、通过针对性规范适应违约债券交易特性 |
第四节 金融效率与金融安全平衡理念 |
一、金融效率原则 |
二、金融安全理念 |
三、效率与安全平衡 |
第七章 构建多层次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 |
第一节 市场整体层次 |
一、构建统一违约债券交易市场 |
二、提升市场透明度 |
三、构建市场风险预警机制 |
第二节 市场规范层次 |
一、完善多层次规范体系 |
二、规范统一的可能性与现实路径 |
三、现阶段以改进自律规则为主 |
第三节 司法制度层次 |
一、同种类债券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
二、改进制度保障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运行 |
三、妥善发挥审判延伸职能多元化风险防范方式 |
第四节 市场监管层次 |
一、统一监管的可能性与壁垒 |
二、应改进债券市场监管执法 |
三、完善债券监管问责制度 |
第五节 市场中介主体层次 |
一、信用评级机构 |
二、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
第六节 市场主体层次 |
一、针对性信息披露制度 |
二、投资者准入制度 |
三、投资者风险预防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工商银行实行严格的信贷市场准入停牌整改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 [1]工商银行DQ支行“e抵快贷”风险管理研究[D]. 邓思远.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我国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张凯. 辽宁大学, 2021(02)
- [3]工商银行泰州分行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研究[D]. 王杏雨. 兰州大学, 2021(02)
- [4]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问题研究[D]. 杨西水. 辽宁大学, 2020(07)
- [5]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信贷业务竞争战略研究[D]. 鲍孟喆. 山东大学, 2020(05)
- [6]B银行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业务竞争战略研究[D]. 陈贻春. 山东大学, 2020(05)
- [7]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8]A银行湘西分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研究[D]. 马丽. 吉首大学, 2020(03)
- [9]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D]. 李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10]论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D]. 阮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