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细胞创造新世纪生命奇迹(论文文献综述)
叶丽(盖娅丽丽)(Lily Gaia Ye)[1](2021)在《论用艺术提升医学博物馆的公共性》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博物馆不仅作为一个具有历史性、文化性和公共性的展示、教育和休闲的空间,同时也是一个公共文化服务的机构,它是现代语境下文化再生产必不可少的场域。随着社会进入信息数字化的生物医学的21世纪,博物馆正走向多元化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在构建和提升博物馆公共性和民主性方面。博物馆的公共性是现代博物馆进行各项工作的基础,如何创生和提高医学博物馆的公共性就成为了本论文研究讨论的重点。全文主要以艺术的亲和性与数字科技的传播性为视角,以医学博物馆的历史演进、展览藏品、公众教育和公共空间的多重维度为切入点,论文分为六个部分展开研讨。首先,从回顾西方医学博物馆的产生、发展和演变开始,以医学知识的传承记载、人体标本的收藏保存和医学教育为主轴,总结医学博物馆在历史各个阶段的里程碑事件和重要医学发现。接着从回顾艺术与医学的交融演绎的关系入手,分析了艺术对医学的发展进步和传承的历史贡献,艺术品本身和博物馆治疗对人类身心健康和疾病的疗愈功效。其次,结合麦克卢汉提出的“媒介即讯息”理论,拓展了医学博物馆改革的思维模式,讨论了如何在展品和展览空间的设计中注入艺术审美概念,探索运用多媒体、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来提升医学博物馆对公众的吸引力,从而改善公众教育的可能性。然后,借鉴最前沿的重组教育的理念,分析了在医学博物馆的公众普及教育中如何形成新的学习生态系统,以自主导向的体验式、社会性和分散式学习为特征,创造出特殊的文化景观和开放的公共场域的新型医学博物馆空间,有效地达成普及健康卫生教育的重要职能。探究了在信息网络全球化的后真相时代,医学博物馆在公众健康教育方面不可替代的优势,提出了博物馆公共教育的策略。接着结合布尔迪厄“文化再生产”理论以公众化的视角,阐述了用艺术提升医学博物馆公共性,从而打破现有文化区隔的可能性,推演了艺术与医学的跨界融合将极大程度地推动医学博物馆的健康知识民主化的进程。最后,以列斐伏尔“空间的生产”作为理论原点,首次提出了未来大医学艺术博物馆的概念,结合文化资本再生产理论探究在未来大医学艺术博物馆的再生产模式、路径及其在公众教育方面的策略,展望了未来大医学艺术博物馆对社会福祉和健康文化的贡献。希望该研究结果能为传统医学博物馆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一些理论参考,对医学博物馆的公共性和公众健康教育的发展和未来布局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李岩[2](2020)在《东亚新电影中的性别政治研究(1987-2020)》文中认为1987年以来,东亚社会在政治、文化、经济、技术等方面都经历了剧烈的转型,社会生存环境的变化必然带来新的创作形式和认同体验,进而使电影创作中的性别观念、性别形象、性别关系等方面都发生了关键的文化政治的转向。本文紧抓性别政治研究的三大脉络,即男性、女性和性少数,在具体的历史文化语境中,考察各阶段东亚新电影中的性别政治生产以及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受到文化研究、演化心理学、后人类和赛博女性主义等理论的启发,并综合借鉴性别文化研究如男性研究、女性主义、酷儿理论、性别身份、性别表演等最新成果,对东亚新电影中的性别政治中的性别气质、性别心理、性别隐喻、性别关系等方面进行研究。从认识论层面,性别政治不应简单地被视为一种女性主义运动的文化建构,而是以种族、阶级、地域、年龄等多元文化分析范畴共同形成的、交织性的多元文化视角,这使性别成为一种主体性身份建构的力量。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和生物工程技术的发展,也同时在解构和颠覆传统观念对性别乃至人本身之概念的理解,由后人类理论而发展出对传统性别政治观念的挑战。因此,本文在对东亚新电影中的性别政治现象进行梳理和研究时,将把性别政治现象作为一种生物本能与文化行为的综合性产物,并结合影视文化研究和文本分析,对东亚新电影相关视听表征进行解码。本文主要分为六部分:绪论部分阐述本文选题依据与背景,概括国内外研究进展,并在分析目前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确定本文研究切入点;第一章通过对人本主义起源和发展的分析,厘清人类社会身份政治内生性矛盾的发生原理;并以赛博女性主义和后人类理论为基础,为性别政治问题的终结提出一定的解决方案,并对后冷战以来,东亚社会中,政治、经济和电影政策历史转型背景和后浪潮下与性别政治相关的东亚新电影作品进行梳理,归纳出东亚新电影的大致格局。第二章以东亚新电影中的父权的主体性危机及其权力结构的消解,对其从弑父到无父的历史沿革进行梳理,探索男性主体形象建构和变迁以及主体性危机的原因,阐释传统父权叙事的危机和父权关系转化的原理;再从从寻父到崇父,讨论新父权结构再确立的路径。从传统秩序的解体及其话语转向,探索东亚男性权力主体的建构方式,以及男权衰落和男性形象的弱化转型的发生机制。第三章从全球化和后殖民语境下的女性电影中的权力置换进行分析,阐释被客体化的和被物化的女性形象,分析东亚和女性双重他者视域下的女性主体叙事;并通过换装与换体电影中的主体身份置换建构,分析历史转折中的家庭关系从诞生到崩解过程;并以女性作为导演的电影生产与主妇权力战场下的突围相结合,分析东亚新电影中女性受难、荡妇羞辱和女性复仇的镜语表达,突出女性权力话语转换下对主体观视结构的挑战和否定。第四章从政治正确的话语建构范式出发,以“去他者化”的性别语境,回应性少数题材东亚新电影的诞生与崛起的历史原因。并从生物学角度,区分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差异,建构起性少数平权的理论基础;同时,通过对相关社会环境与具体文本的分析,探索“LGBTQIA+”群体中真性少数的平权;由社会审美的性少数转向,探索百合、耽美等伪性少数的禁忌趣味,并以其禁忌文本的消解与建构模型,探索性少数文化群体符号学游击战的运行机制,最后,从文本出发,探索不同性别、性向与性认同主体间欲望的共通之处。结论部分分别从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层面对本文进行总结,提炼研究创新点,指出性别政治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
侯琨[3](2020)在《20世纪50年代以来天体生物学的起源、发展与建制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天体生物学是一门伴随着生命起源研究和航天实践而兴起的交叉学科,自20世纪50年代莱德伯格提出地外生物学的概念以来距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过程。在天体生物学的发展过程中,它广泛吸收了不同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从陨石学、无线电通讯、嗜极生命、遗传学等诸多研究中汲取养分,拓宽了自身的学科范畴。从技术性视角来看,天体生物学的学科发展始终与航天、生命领域的技术进展相一致,它的发展反映出时代的进步。自从美国在20世纪末完成了天体生物学的学科建制化以来,世界各国各地区纷纷成立了隶属本国的专门研究机构来推动学科进展,但我国尚没有这一学科的专门研究机构。本篇博士论文通过回顾天体生物学半个世纪的发展历史,希望能够理清其学术脉络,对于我国学界正确认识该学科、推动本土研究进展有所裨益。第一章主要研究了天体生物学在20世纪50年代得以起源的历史条件,即米勒实验的突破性成果推动了生命起源研究从思辨到实证的转变,第一届国际生命起源大会的召开促进了生命起源研究的制度化、专业化进展。生命起源领域的进展为地外生物学的出现提供了思想基础和人才储备,在莱德伯格的推动下,地外生物学概念被提出,美国国家航天局在科技竞赛的支配思想下也开始投资支持生命起源和地外生物学研究。第二章则考察了生命起源研究之外天体生物学得以成立的另一种学术研究传统——火星生命争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火星运河争论促进了美国国内火星科幻的繁荣,对在20世纪中叶成长起来的一批天文学家产生了深远影响。随着天文学界对太阳系内行星认知的逐渐加深,火星在学理上和文化上都成为了地外生命探测最重要的目标天体。20世纪60-70年代,借着美苏航天竞赛的东风,美国国内地外生物学研究群体参与到了一系列火星探测活动的仪器研发、成果解读中,这一时期也是地外生物学实践的高潮期。但随着海盗号登陆火星表面对与火星生命说的否定性结果,地外生物学逐渐进入低谷。第三章分析了美航局航天实测之外的多学科参与的地外生物学研究,它们的成果为学科复兴埋下了种子。默奇逊陨石中氨基酸以及星际空间中有机分子的发现为业已沉寂的胚种说提供了新的证据;嗜极生命的新的研究进展则加深了学界对于极端环境中生命的认识水平;SETI理论的提出和相关搜索计划的启动则推动了对于地外文明的探测热潮;新的生命起源理论也在遗传学发展的大背景下斩获新生。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和发现为地外生物学拓宽了学科边界,成为了天体生物学学科知识的重要来源。第四章总结了20世纪90年代天体生物学完成建制化的过程。ALH84001火星陨石的发现以及激进的解读(即在陨石中存在火星生命遗迹)使得火星生命再次成为全球舆论关注的焦点,政治性力量的站台也为天体生物学复兴奠定了基础。随着美航局天体生物学研究所的成立、专业性学术杂志的发行以及学术教材的编排出版,天体生物学逐步完成了建制化,相较于以往的地外生物学研究,天体生物学不但拓宽了视野,也更加注重下一代学者的培养。第五章关注到新世纪以来天体生物学最重要的研究对象拓展,系外行星的发现和宜居带概念的提出使得科学界对于太阳系之外的行星系统加深了认识,同时对于适合生命产生的环境条件有了新的理解;而太阳系内巨行星卫星系统中,木卫二与土卫六因冰层与大气的存在成为了天体生物学最为关注的新的目标天体。这股向内与向外的目标天体延伸成为了新世纪天体生物学发展的重要标志性成果。第六章针对我国民国时期对于生命起源理论的接受与21世纪以来天体生物学相关知识在中国的传播现状进行了梳理,以试图解释天体生物学在我国的缺位原因,这其中意识形态上认知的差异是关键性因素。可喜的是,进入新世纪,我国学术研究者在《天体生物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逐步进入到该研究领域中,我国进行天体生物学建制化的契机也逐步形成。通过这些分析和讨论,可以看出天体生物学在当代科技史上的重要地位,它始终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相结合,并且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推动了当代科技的进步,天体生物学的科学实践还对于人类重新思考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起到了重要作用。天体生物学在科学史、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等诸多方面都展示出其深刻的影响。随着新一轮火星探测的热潮,世界各主要大国都出台了各自的航天规划,天体生物学因航天而起,也因航天而兴,我国的航天事业终将建立自己的天体生物学研究体系。本文希望通过对于天体生物学历史的梳理,为天体生物学学科在我国的发展做出贡献。
徐浩[4](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知识经济·中国直销》杂志,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直销百科网[5](2018)在《2017年度中国直销行业业绩报告》文中研究指明截至2018年1月25日,根据《知识经济·中国直销》杂志历年对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发布数据进行的统计,中国已经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且获得官方公示的直销企业有90家,已公示申牌声明但还未获得牌照公示的准直销企业共计48家,因此中国直销行业最终的拿牌企业和申牌企业数量共计138家。其中,年度新增好当家、绿活美地、益宝、同仁堂、沃德绿世界、自然阳光、吉美生物、永健、
迟学芳[6](2017)在《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诠释和重建》文中指出为了建构中国本土化的生命伦理学,需要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生命伦理传统进行诠释与重建的定位。为此,首先,确证本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在借鉴恩格尔哈特先验的“道德传统”以及马克思“实践理性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四维结构”的生命伦理理想模型,作为诠释和重建的理论基础,即自然生命系统、文化生命系统、道德传统和非线性复杂性科学理论判据以及系统内在选择和外在选择判例。其中,自然生命系统可以指谓一切个体生命,包括人和其他非人类动植物等个体形态;文化生命系统指代的是类比生命实体形成的生命文化,包括家庭生命、社会生命、国家生命和宇宙或自然界生命等集合体形态,集合体形态的生命并不是不存在,是以组织结构关系在人们的头脑中作为一种影响行为或决策的意识观念,或法律制度,或器物习俗等有形无形的印记存在;道德传统是“文化遗传”的历史尺度,非线性复杂性科学理论判据包括耗散结构、协同学和超循环思想认识和分析方法,还有系统的内外选择判例,共同构成了对自然生命系统,或文化生命系统对象的理论评价体系。这个体系是梳理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理想模型,具有联结过去与现时代,并实现古今思想、方法和理论融合等功能。其次,把这个理想模型作为一种认识模式和思维方式,考察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并从中发现和梳理中国生命伦理传统思想,初步完成了从原始社会到明清的生命伦理传统思想的概括:(1)从原始社会到西周的生命伦理思想,以“民以食为天”、“生育即善”的观念以及“孝”和“德”为特征的“家-国生命一体”的血缘和宗法制度为特征;(2)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生命伦理传统形成,其标志是儒、道、法、墨的生命伦理传统,以“生生之道”、“生生之仁”、“治国之命在富民”、“劳动谋生权不可剥夺”等传统思想为特征;(3)秦至唐代的生命伦理传统得到大发展,出现生命伦理思想百花齐放的局面。中医药体系建立,凸显“大医精诚”、“治未病”的生命道德文化;《礼记》第一次把人情、人义与人利、人患结合起来作“身-心分析”,为制约人欲并维护家-国生命健康奠定基础;陆贾的“民是万世之本”、《吕氏春秋》的“顺民心就是行大义”、《太平经》的和气生财与平均共享的太平盛世理想,以及葛洪的“自然有命”、“安其所长”具有代表性;此外,“养生安生”生命伦理传统形成。阮籍、嵇康,以及陶弘景、孙思邈和《严氏家训》为代表。(4)宋元明清的生命伦理思想,深化“明哲保身”与“舍生取义”联系和区别,还突出扩展了生命关怀的范围和仁者的生命责任。见诸“民胞物与”、“仁者天地万物一体”、“仁者天地生物之心”等观点。(5)中国佛教生命伦理思想见诸“法界缘起论”与宇宙整体性阐释,其“众生平等”、“净土情怀”、“涅盘理想”以及“素食”和“放生”身体厉行,特别是“苦”的世态及“无明”心态和“六道轮回”的“冥界”过程,为戒杀生、普渡众生、提供特殊的“思想实验”或“成佛训练”。为了使上述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现时代化,就要把现今存在的公共生命理解的典型问题,放到中国生命伦理传统中加以解释和说明,坚持认为生命源于“生生之道”,止于自然之道,自杀不仅对不起家庭还违背“天命不可违”的原则;临终关怀,就是要讲好“听天由命”的故事;虐杀动物,是造孽的行为,不应当;刘海洋伤熊事件,归根结底是缺少对生命的相情同感;同学之间相互伤害生命的现象,本质上是人的“异化”,缺乏儒家“做人”之道。生殖技术、生育控制、人类基因组破译研究、器官移植、人体实验、死亡控制等生命科技与人体自然生命的关系问题,体现了利用生命科技干预生命自然进程的现实,主张“自然最有智慧”,除非不得已,尽量不要用那些科技手段。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除了有对待上述个体生命的态度外,还包括对待集合体生命的观念。首先,关于家庭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主张:(1)生育是对的;(2)保证劳动者劳动是基础和前提;(3)倡导孝道是关键。其次,关于国家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认为:(1)弘扬优秀儒家生命伦理传统是基础;(2)得民心是根本;(3)有法必依且执法严明是大事;有国格人格是核心。再次,宇宙或自然界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认为老子道的生成论宇宙观具有现时代价值:(1)它提供总体认识宇宙或自然界生命的生物理论模型;(2)它不等于自然规律,是一切生成之总规律;(3)它是“自然界最懂自然”之“道”,要求人们尊重和敬畏自然。进而,根据中国生命伦理传统中不同的思想观点和学说范式,把中国生命伦理传统分为“十大生命道德共同体”。即“家-国生命一体”、“道法自然”、“依法治国”、“仁义为怀”、“治未病”、“身-心分析”、“以民为本”、“尊重自然”、“民胞物与”以及“养生安生”等生命道德共同体。对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定位,既适应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对“公共生命文化建设”的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也借鉴和融合了国内外相关学术观点。可以把重建概括为“一个逻辑起点,两大基石。”“一个逻辑起点”,是以“生生之道”的自然生命秩序和“生生之仁”的文化生命秩序的协同进化,作为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出发点、立论的基础和评价的标准,以及最终实现的目的。它与现行的规范生命伦理学不同:(1)它以公共生命文化和民族生命文化素质为视阈,把人对生命的行为和态度与做人、与家、国和自然界的生命健康发展联系起来讨论,作为重建的出发点;(2)主张科学技术无论怎样发展,都不可能脱离人类生命的自然秩序和文化秩序,更不可能脱离与地球“道”的生命秩序的协同进化,以此基点作为重建的基础和评价的标准;(3)人类个体生命的状态,生命质量、生命健康和幸福状态,与家庭生命、社会生命、国家生命、地球自然生命的状态紧密相关。在人类社会内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小家与国家、国家与小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体自然“小宇宙”是“大宇宙”自然状态的“窗口”,对自然的索取与保护、利己与利他的对立统一,是重建的最终目的。“两大基石”,即生命道德哲学和生命道德学,构成了中国生命伦理学的体系结构的定位。在生命道德哲学层面,探讨了生命世界观、生命价值观、生命权利观和生命利益观,主张要知命、任命、顺命;身体生命的固有价值决定文化生命的内在价值;有追求生命质量,健康生活和幸福生活的权利;要保证人们基本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利益,抵制奢侈需求的利益,保证平等的医疗条件、医疗机会和基本医疗利益的主张。在生命道德学定位的研究方面,提出了基本框架构想,以及“孝悌原则”、“三纲五常”、“仁义”原则、“大医精诚”等基本原则;在基本范畴方面,提出生命道德共同体、生命道德考虑、生命道德重要性、生命过期、人的自然性与文化性、自然生命与文化生命、自然生命秩序与文化生命秩序。在生命道德基本规范的定位方面,提出以“生命的社会大义”和“医疗公正”为特征的促进医改规范的定位;在科技与生命关系上,提出“科技辅助生命的功能”、“尊重生命、尊重患者及其家庭选择和上级裁决”以及“要考虑到不确定性风险与责任和免责条款”的主张。在工作、生活和休闲规范的定位方面,提出适度工作、要注意吸收“明哲保身”思想、健康生活和适当休闲等观点。在制定卫生保健和养生规范的定位方面,提出要注意到“人体‘小宇宙’是麻烦的根源”问题、要包括动静结合、知足知止的生命脉动原则、要区分身内之物和身外之物,主张生命势弱。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伦理学,是与我国流行主张的“以解题为目的和归宿”的生命规范伦理学不同,是“以做人为目的”、“以朝着生命健康的方式生活为归宿”、“家-国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生命美德伦理学。无论什么样的生命伦理学,如果离开了中国优秀生命伦理传统,仅仅突出伦理学的工具价值,忽视或不顾其内在价值,那么它就是不完善的。这也是我们倡导建构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伦理学的本意。
汤晓江[7](2017)在《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代社会利益关系复杂,权利诉求多样化,我们只有综合运用法律、伦理等社会治理手段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矛盾凸显的社会问题。本文的主旨在于以当代法治的视角,探究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对公众个体权益、社会发展以及人类利益造成的负面影响,指出现有法律对新兴权利保护的困境和法律规制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本文深入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新兴权益,以及对其保护的现实路径,助益于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法律规制和权利保护,希冀在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困境中探索出新的实践道路。本文根据国内外高新生命科技法治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的考察,结合国内外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的典型案例,对传统法在规制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方面和新兴权利保护方面的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在本文导论中,首先分析了目前热议的非法代孕案、冷冻胚胎案和基因歧视案三个典型案例,提出新兴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问题,使相关的研究成果更加务实。文中以新兴权利保护和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法律规制为主线,分析新兴权利兴起的根本动因、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处理、新兴权利对传统权利理论的冲击,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方法。除了导论和结语之外,本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它们分别如下:第一章高新生命科技的兴起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本章第一部分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的内涵、外延、特征以及它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高新生命科技是当代社会发展的标志性产物,它的发展对社会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高新生命科技指的是,以基因技术、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以及生命与公共健康技术为代表的当代尖端医学技术的总称。高新生命科技的日新月异,使得人们对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和变化更加明晰,从而使它的内涵不断得到扩充。就其特征而言,高新生命科技呈现出数字化的特征、物信一体化特征、智能化特征和自源化特征。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高新生命科技研究和应用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新的支点,它的不断发展增进了人类的福祉。另一方面,高新生命科的发展促进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后者是高新生命科技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中最为重要的方面。面对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现有法律制度对自然人的人格权、身份权的调整机制将会随之而失灵。人作为社会属性的高等生物是具有人格尊严的权利主体,身体器官和细胞是人格利益的载体,它们一旦成为攫取利润的工具或者商品,公民的人格权利将得不到实现,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权利体系建设也会受到阻碍。这些新的高新生命科技的运用昭示着现行法律制度的变革。本章第二部分指出,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也给社会带来了新的问题。它们集中体现在,高速发展背后的社会秩序危机、悖离生命伦理、激发权益冲突等方面。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带来的社会福祉,其实与社会秩序危机并存。高新生命科技的应用最主要的影响是对当代法治实践带来了相当大的新的要求和挑战。法治发展进程中如果不加强对这一领域行为的规制,就会产生负面的累积效应,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混乱状态。秩序的存在是人类所有活动的必要条件。秩序是由法律来创造的,虽然它首先表现在形式上。法律是秩序的象征,同时它也是建立和维护秩序的手段。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消除社会混乱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当代社会,大量的此类科学技术被不当使用,与此同时又存在法律制度的相对滞后,有些方面不能适应于现实的迫切需要,出现法律规制失利的状况,因而导致了人类社会风险因素剧增。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高新生命科技在发展中经常悖离生命伦理。法治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给予混乱无序的人类社会活动一定的范式和结构。这一论断在当代法治社会中是社会和谐与社会秩序良好的理论源泉。法律所追求的良好的社会治理状态就是通过法律规则的调整机能发挥作用,阻止社会出现混乱的无秩序状态。目前,无论是在基因技术的应用方面,还是在安乐死的运用上,以及在人工授精科技应用方面都出现了违背生命伦理的情况。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还激发了新兴权益的冲突。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中,法律权利的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发生变化,都是根据社会发展变迁的结果。社会发展是法律制度变迁的动因。社会结构和发展形势的变化导致社会发展中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也跟随于此而发生变化。利益的分化、多样化甚至冲突,促进了法治进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制度设计的变化。这一过程也催生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新兴权利的生成,它是高新生命科技相关权利产生的根本动因。社会关系主体的利益冲突和不平衡导致了多元权利的诉求和矛盾。究其原因在于代孕、克隆、冷冻精子和卵子以及人兽生命体试验等高新生命科技践行方法对法治提出了新的权益主张。这些权益诉求在法律规则层面上是相对较新的领域,超出了原有法律规制的领域,给法律规制提出了新的议题。在风险社会状态下,涵盖着每一个社会群体和个体对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的各种利益的斗争,这些利益往往都处于一种可能被侵害的状态。这些风险社会中的多元权益冲突需要法律规范加以规制。第二章高新生命科技应用风险及法律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本章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增加社会风险,并且指出法律在风险防控中的主导地位。文中进一步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风险之分类,以及这些风险的非估量性、隐蔽性和社会普遍性特征。在具体的风险方面,本文按照风险影响的小范围再到大范围,依次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发展对公众个体权益的侵害、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威胁和对人类整体利益的损害,从研究高新生命科技发展形成的风险中,探索相关风险防控的实施路径。从而得出,道德对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具有局限性,而法律对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具有明确性和规范性,以及法治发展对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具有建构性和全面性。基因技术滥用的风险、人工生殖技术滥用的风险以及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应用的风险潜移默化地存在于社会发展过程中,或隐蔽或突出,或大或小,距离人们的生活或近或远。如果我们对风险因素不加以控制就会导致广泛性危害结果的发生。高新生命科技的不当使用有可能导致社会发展风险因素的增加,这与它在社会进程中的地位是成正比例关系的。社会风险已经成为高新科技飞速发展下引起的常态内容,而不是突发的应急性内容。特别是高新生命科技的异军突起,使得社会原有的理念和格局发生深刻变迁,导致了社会整体性的灾难发生概率急剧上升。高新生命科技会形成技术风险。在高新生命科技的运用中,当代医学已经将人的个体差异进一步降低,在生理层面上,越来越将人体基本上等同于一个生理和生化的过程。如果不合理或者没有实质有效的约束机制,很可能会使高新生命科技的负面影响逐渐放大,形成技术风险。高新生命科技会形成人伦风险。在技术进步浪潮中,人类在经历技术革新与伦理困境存在的严重紧张关系之后,愈加应当重视技术革命带来的人伦风险。我国在法律规定上明令禁止商业代孕,也是出于伦理考量进行的法律制度设计。如果代孕技术得以滥用,就会导致传统的亲子之间的人伦关系被打破,从而加剧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危机,造成人们社会关系的混乱。高新生命科技也会形成安全风险。当代人们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对于科学技术推动社会发展和变革的作用是深信不疑的。但是,由于科技的发展并不必然带动伦理、道德水平的提升,也即高新科技发展与伦理、道德水平之间并不存在正比例因果关系。与此相反,有些伦理性的问题会随着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变得更加突出,对历史沿革中形成的伦理体系有较大的冲击。当今社会整体上已经形成了唯科技论的倾向。那么,这种倾向如果得不到扭转,导致其毫无节制地被滥用,势必对人类整体的安全构成威胁。高新生命科技发展对公众个体权益的侵害主要表现在,侵害个体生命健康权益方面和个体隐私权益方面。虽然目前的中国法律禁止代孕,但是,人们还是想通过这一方式获得借腹生子的利益。通过高新生命科技进行代孕的行为其实就是代孕母冒着生命健康受损害的风险,为委托人怀孕生子,并且在分娩以后,将婴儿送给委托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首先伤害的是代孕母的妊娠反应、流产等自身的生命健康,直接损害代孕母的生命权、健康权。基因信息权利中的基因隐私权属于公民权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包括基因隐私在内的公民权利之间产生冲突之时,就要依靠人类社会逐步建构形成的各项制度去解决。但是,由于高新生命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治理对其形成的社会影响力尚不足以全面地估量和全面地把握。法律规范的发展相对于技术与社会关系的变化有滞后性,致使公民的个人信息被不当获得和利用的情形时有发生,对公民的隐私权利构成威胁。高新生命科技发展也会对社会构成威胁。高新生命科技成果的滥用和以社会财富的多少来占有高新生命科技资源势必会对整个社会结构形成威胁,动摇社会结构平衡发展的基础,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此外,在法治发展不健全的情况下会出现非法转让、买卖生命资源的非法行为,为他人滥用高新生命科技提供了条件,也形成了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频发领域,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健康发展构成威胁。在当代风险社会法治中,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健康发展就是维护公民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我们宜采取建构理性主义(constructive rationalism)和进化理性主义(evolutionary rationalism)融合的优化路径,兼采二者的合理成分,发挥建构理性主义的思路,积极推进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法律制度的构建。实现更高层次的法律制度创新和维护高新生命科技发展中的相关权利。这能够防止高新生命科技成果的滥用,规制社会资源的不合理的分配方式,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基于此,我们应当运用法律手段,对高新生命科技发展领域进行调整。因为道德防控具有其内在局限性。社会共同体在规模小、社会关系比较简单的时候,由伦理、道德来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是自发的,也是足够的。但是,它不足以解决当下高新生命科技快速发展中所出现的纷繁多杂的问题。法律要求严格的、具有约束力的和系统性的解释和执行,在这一方面法律也较之于道德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法治调整是法律调整的高级形式。在法治环境中,强调了以权利保护为根本目的。法治保障人类的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平衡,它具有全面性和建构性。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放置在法治环境中进行调整是当代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法治发展是全人类的事业,高新生命科技法治是人类共同探索治理风险和克服困境的应对策略。第三章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对传统法的冲击。本章研究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利益冲突以及法律规制在平衡利益冲突中的作用。文中分析了传统法对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的困境。文中进一步提出了应对高新生命科技冲击的应有原则。在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诸种利益存在矛盾之处,冲突频发。我们欲在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中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设定各方权利义务,首先就要弄清利益冲突的类型。首先是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其次是平等主体间的利益冲突。这其中包括个人与研究开发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作为特殊的平等主体间利益冲突也存在于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发展进程中。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最为突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在其“序言”中明确规定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要求全体成员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从该协议确定知识产权为私权,也就确立了整个协议保护的基本立场,这对于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平等主体间利益的实现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权利主体无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权利一律平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TRIPs协议在加强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导致利益再分配失灵,最终进一步加剧了两大国家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与此同时,PEX国际(PEX International)模式正在兴起,对摩尔案件的讨论和PEX机制的成功运行就说明在处理个案中不能对人格权和财产权进行非此即彼的区分,而必须在当代法治环境中的利益保护方面注重社会平等主体之间利益的平衡。我们只有分析了高新生命科技应有中的各种利益冲突,才能深入研究传统法对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的困境。由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带来的权利研究和保护问题进一步地显现了出来。新生事物在属性上往往存在模糊之处,难以对其在法律层面加以定性,因而运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规制绝非易事。权利保护难题的案件也将会激增。现阶段的法治进程中,权利保护的困境主要原因在于社会固有观念的保守、立法滞后和权利理论研究不足。权利的生成和发展需要与时俱进的观念加以支撑。除了学界关注高新生命科技发展比较多之外,在整个社会固化的观念中,生命科学技术成果应用的重要性并不占据多么重要的地位。这种现象反过来也影响了学界探索高新生命科技相关权益的积极性。此外,由于立法方面较之于高新生命科技的高速发展凸显出滞后性,相关法律规制体系尚未完备,权利保护体系尚未完善,导致高新生命科技相关权利保护的问题将会进一步显现。当代法学理论研究的范式遵循主体性哲学的进路,按照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人格与财产、人与物的二元对立逻辑结构开展研究。但是,由于以基因技术应用为代表的高新生命科技所引发的新兴权利诉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传统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上形成的二元结构,权利理论的范式难以解释新问题,使得法律规制出现空白,相关权利保护出现问题。在现代商业的推动下,人的基因更加具有独立性、财产性和应用性的特征。此时,二元论的理论架构变得相对落后,形成既内在又外在,既是人格又是财产的“人身综合化”状态。解决权利保护问题的出路应当在于权利理论的范式转换,对法律研究的主客二元范式加以局部地更新。在应对高新生命科技对传统法的冲击问题上,应有原则包括:人类利益至上原则、社会公平原则、全面保障人权原则。人类利益至上原则是科学技术发展中应该遵循的首要原则。高新生命科技的应用的调整,需要国际法调整与国内法调整两者相结合。特别是在国际法领域,需要达成国际条约或国际协定,以体现人类利益至上原则。在社会公平原则方面,我们要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我们只有在当代综合性地把握社会公平原则才能在法律制度设计和应用中应对新问题。全面保障人权的方式是通过立法方式把应然的权利转化为法定的权利,把人权转化为公民权,人权才能得到真正地落实。人权的法律设定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宪法中直接加以规定,但宪法中的规定仍然比较宽泛或者有些具体权利尚未在宪法中规定。另一种是在具体部门法中直接加以规定。在部门法中直接加以规定,优点在于比较全面和详细,能够应对具体的权利保护问题。实定法的明确规定为全面保障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就目前我国的法治现状而言,上述三个应然原则体现得不明显,甚至是缺失的状态。第四章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本章的第一部分对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权利进行了总体分析,主要分析了人格权、身份权、财产权、知识产权与传统法学理论中的相应权利不同之处。本章的第二部分是对基因平等权、基因隐私权、基因公开权、人工生殖子女的知情权、器官移植中的自主决策权等新颖权利的研究,并且对这些权利,提出了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设计构想。在人格权的发展方面,高新生命科技应用条件下的人格权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会随着新的人格利益的不断涌现进一步得到扩充。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进步,新兴权利的崛起和伦理准则的进一步发展,使得法律科学重新审视新生事物,逐步地在权利的运用上扩展到允许公民将自身的身体组成部分在合法合理(治疗有关的情形)的前提下转让给有需要的公民。这种法律规制上的变迁,体现了对于公民支配权的保护。高新生命科技研发与应用对人格权的影响也体现在人身自由权的发展上。在当代法治背景下,法治的主要任务是强调积极的自由,主动在立法机制上对风险社会可能引发的新问题进行制度化的设计,积极规定公民在当代社会事务中享有的一系列权利,逐步从消极自由向积极自由过渡。在身份权的发展方面,由于人工生殖技术的应用使得生育成为人类能够精确掌控的事物,是人类能够控制和利用的手段。这使得人类对有性生殖概念和方式有了突破性的发展。从身份关系上分析,贡献卵子的妇女没有生育下一代子女,代理母亲所生子女的身份问题涉及到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发展,社会关系中的伦理准则等规范,这些因素往往交织在一起,给法律规制代孕行为提出了新的难题。此外,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进步使得婚姻法上规定的不宜结婚的疾病范围逐步缩小,以前被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被根本治愈,使许多不能形成的婚姻关系能够在当代缔结为合法的婚姻关系。第三,当代高新生命科技的发达也为同性婚姻提供了医学上的依据。原因之一在于高新生命科技对同性恋的新的认知。如果要对同性恋者婚姻的权利加以规定,则应当在《婚姻法》和相关法律中作出具体规定。只有同性婚姻权利得到确定的情况下,同性婚姻关系才能得到确立,同性恋者的身份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高新生命科技研究和应用,在医学上对同性恋群体重新加以客观地评价,这对纠正社会公众对同性恋群体的社会偏见,维护同性恋者的权利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财产权的发展方面,高新生命科技推动了物权和债权的发展。人体器官或组织的所有权具有特殊性。它可以分为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个方面。从积极权能角度而言,主要是指权利人对自己器官或组织的占有、处分和使用的权能。但是,所有权中应当包含的收益权能基于器官移植的捐献性质以及人的尊严的特殊性,则不宜归入此处的所有权范畴,以区别于传统法治理论中的所有权。从消极权能角度而言,主要是排除他人对人体器官或者组织的非法获取或侵害。由于所有权属于绝对权,权利人排除他人的非法干预主要依据就是法律赋予所有权人的物上请求权。所有权人可以依据物上请求权对非法获取或侵害其所有物者请求返还。对于妨害其所有权者,得请求除去。这就是物上请求权所起的作用。但新的问题是,如果被非法获取的人体器官或者组织已经成功植入到第三人的人体中,则无论该第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原所有权人均不得行使返还请求权。因为,原所有权已经不复存在,该人体器官或者组织已经属于第三人人格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保障第三人人格的完整性,原所有权人不得主张以上权利。在债权发展方面,高新生命科技对侵权之债具有影响。人格权在高新生命科技发展的环境中得到了较快发展,人格权作为侵权法的保护对象被纳入到侵权法中,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如果与财产权发生冲突,人格权显然比财产权更加重要,应当受到优先保护。这体现了当代侵权法乃至整个法治理论中,把人格尊严、人身价值和人格的完整性置于优先保护地位的价值取向。此外,买卖胚胎行为,代孕行为、器官克隆行为、器官移植、人体试验等,有些侵权行为还损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知情权、名誉权。新型侵权行为已经成为法治发展中的严峻问题,这也是当代侵权之债立法研究的重要方面。高新生命科技的发展对知识产权也有促进作用。它拓展知识产权客体和深化知识产权伦理。高新生命科技突破了生物间的种间、属间甚至界间的界限。对于传统知识产权来讲,一物一权的传统民事法律理论能够解决权利主体的界定问题,而且权利的归属有完善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但是对于高新生命科技的快速发展而言,现有法律的调整能力就显得杯水车薪。另外,在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中,一些科研工作是对客观实在的揭示,显然属于科学发现,所以不能被授予专利。但是,人体生物客观实在的筛选和技术处理,以及高新生命科技处理后的临床应用技术成果,则应当被认为是可以授予其专利权的科技发明创造。这是知识产权法积极地将高新生命科技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纳入调整范围的体现,其适应了未来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建设的需要。从高新生命科技发展的主要领域而言,应当对基因权利再认识。首先是基因平等权,它包括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其次,在基因隐私权保护的立法方面,必须确立基因隐私权的权利边界。家庭成员之间的隐私权利和利益都必须要相互得到维护。第三,基因公开权在基因科技应用中是一项新兴的权利。基因公开权作为基因人格权的一项子权利,是一种积极的人格权。基因公开权也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权利。基因公开权具有巨大的财产价值,它反映了基因人格权的商业利用价值。这一系列基因权利需要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在人工生殖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发展方面,人工生殖子女的知情权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权利。本文作者认为,捐精者的身份应当予以保密,保密的方式宜采取“双盲原则”。关于代孕母堕胎权的问题,未来的《中国人工生殖法》应当规定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签订代孕契约,根据契约形成的正当利益应当予以保护。契约双方当事人应当将堕胎权的相关问题条款写入代孕契约,对缺乏法定堕胎条件的任意堕胎行为加以禁止,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堕胎行为进行处罚,防止堕胎行为的随意性。在代孕母怀孕之后,代孕母不享有任意解除权,而只能在法定情形下才享有终止代孕契约的权利。在人体器官移植应用相关权利发展方面,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患者的知情权,只是通过规定医生的告知义务间接地表达患者所享有的知情权。本文认为可以考虑两条解决进路。一条进路是以宪法权利视域去研究供体知情权,另一条进路是民事权利视域去研究供体知情权。本文倾向于在目前情境下,最重要的是,首先采取民事权利规制范围内对知情权进行研究和完善的路径。此外,人体器官移植中的自主决策权具有内在界限和外在界限之分。自主决策权的内在界限针对的是权利主体自身决定的自主性,实现自我意识的正当性。外在界限应对的是当事人的身体要素与他人、社会之间的关系,维系现实社会关系的正当性。第三,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应用中的隐私权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器官移植过程中的隐私权进行专门规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设立器官移植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保护。对此,本文提出了针对性的法律制度设计方案。本文最后的结语部分,强调了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与当代法治社会发展的密切联系。与此同时,高新生命科技的迅猛发展与法律规制的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也日趋突出。为此,我们不能忽视高新生命科技研发和应用领域的法律规制问题和权益保护问题。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应以立法为核心进行构建。针对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引起的技术风险、伦理风险和安全风险进行立法,是当代社会发展提出的现实性新要求。因此,我们要对高新生命科技相关立法进行合理规划,并且对高新生命科技法进行体系性建构。高新生命科技立法应与伦理相结合,前者的理论发展动力来源于生命伦理。高新生命科技法和生命伦理是相伴相生的交融关系。最后本文还根据我国法治发展现状,提出了今后的法治建设中,加强以权利保护为核心,进行深入构建的思路。
沈风雷[8](2015)在《生命科技发展对生命权利僭越问题研究 ——基于生命伦理学视域》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类基因组工程、克隆与干细胞技术、器官移植等生命科技的应用,给人们带来了福音,大量的疑难杂症被攻克,从而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让人类的生命变得更加健康、美好。但是,生命科技在带来这些美好成果的同时,随着人们无节制的欲望和对生命奥秘没有控制的探索与研究,也带来了令人恐惧的恶果:基因优生学、生殖性克隆、非法器官买卖、非法窃取人类胚胎干细胞等等。一方面生命科技的强大让人们能够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另一方面也正是它的强大使得生命科技对生命权利逐渐造成了僭越,使人变成了被技术操纵的对象,人类存在所系的“自然性”被摧残,人的尊严正逐渐沦丧。为防止生命科技如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生命伦理学便应运而生。它是对生命科技这只“潘多拉盒子”的良性约束,旨在让生命权利和生命科技之间尽可能地和谐相处、相互促进,使人类生活得更加美好。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在前人的基础上寻找本文的立足点和研究方法。从生命伦理学视域应当如何看待生命科技发展对生命权利的僭越,它们彼此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辩证关系,我们应当以什么方式来处理这种僭越,作为本文研究的重点。首先,对生命科技、生命权利的内涵、特点及发展进行一般性概述,结合对生命权利的伦理分析,认为生命科技发展对于生命权利的僭越有着其必然和自身的矛盾,但僭越是否是单方面的因为生命科技发展而导致,值得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其次,针对生命科技发展对生命权利的僭越,分别从人类基因组、辅助生殖技术、克隆与干细胞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与人工饲养等五个方面进行伦理分析。通过介绍这些生命科技的基本概念、状况和影响,并辅助以实例,从生命伦理学视域对它们僭越的现象进行了探讨,实现对人类从生到死之间生命权利的细致分析。从而把生命科技所带来的好处与对生命权利造成的僭越细致的展现出来,以便我们对其有一个更为清晰、多元化且深刻的认识,在僭越长存的实质下,我们应当如何应对。再次,从道义论和结果论两种不同的视角来看待僭越,以马克思主义生命伦理学的辩证思想为指引,探寻适度僭越的性质和意义,为重铸生命科技和生命权利的关系提供更多的理论和实践支持。以善、美、尊重、公正、公平等作为适度僭越的指引原则是一个较为理性的选择,这既不会压制生命科技的发展,更不会因此而侵犯过多的生命权利。最后,生命伦理学对于实践的指导意义涉及到生命世界的方方面面。通过宣传让公众能够理解并且参与进来,通过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性的保障,通过生命教育让我们的未来一代变得更加美好。凡此,才能让适度僭越得以真正的实现,才能真正体现生命科技与生命权利的和谐发展,才能真正达到扞卫生命权利的目的。通过上述研究我们得出结论,生命科技发展对生命权利的僭越是不可避免也不可能消除的,只有通过适度僭越的方式来实现双方的动态平衡。也就是说,我们应当运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处理生命科技对生命权利的僭越。
方益昉[9](2012)在《生命科技政治特征分析和案例比较研究 ——以黄禹锡事件为轴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者从单向研究科技的进步,到多维关注科技的失衡,从而开始逐步聚焦导致生命科学技术扩张异化的历史与现实案例,以及构成这些案例的相关背景因素,近年来逐步将科技畸化的阐述和讨论,作为主要的学术研究方向之一。本文聚焦当下生命科学技术赖以生存的环境空间,试图建立以政治元素为重点的科学技术历史研究的学术话语体系。①作者研究生命科技异化的目的,无非希望生命科学技术回归本义,让生命科学技术一如既往地成为人类个体和谐生存,人类社会公平正义的推动因素之一。本文关注的科学政治研究和写作,是基于生命科学技术的角度逐步拓展的。这种有关科学政治的研究视角和研究的原则与方法,应该也是可以在科学技术史的其他研究领域中,重复尝试和反复验证的。上述思考与研究,始于2005年下半叶爆发的韩国黄禹锡干细胞生物技术事件。为此,本文就以该事件为轴心,辅以中外科技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以及发生在当下现实生活中的鲜活案例,展开比较研究和平行分析。本文第一章主要阐述了课题缘起、案例选择、立论假设、方法结构、概念界定、目的意义、研究背景以及创新特色。本文的研究特色在于,围绕韩国的黄禹锡事件,通过生物医学专业视角跟踪和剖析了该事件发生以来数年间不断披露和出现的细节,平行分析了决定黄禹锡科学研究成果影响力的其他关键因子。本文主要将发生在中国近代与当代社会的生物医学技术研究与应用案例,比对黄禹锡事件,致力于发掘现实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值得警示的因素。本文目前主要关注影响生命科学技术发展的六项关键因素,逐章细化分析:本文第2章讨论科学伦理遭遇国家利益时的历史尴尬,即意识形态往往任意突破科学伦理的底线。通过剖析国家主义在韩国科学巨星黄禹锡腾空与陨落中的表现特征,分析了中国近代科研史上的创举,第一次人工合成胰岛素项目过程中国家主义对科研的影响。此事并非孤例,上世纪50-60年代,李森科主义和遗传学理论在中国遭遇,成为生物学影响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历史现象。将生命绑架于技术的案例,二次大战中的曼哈顿计划是先例,即将核子技术偏离治病救人的核医学的轨道,转向摧毁生灵的核武器研发。上述案例的共性是,普遍存在违背科学共同体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突出了政治需要、政治正确、违背科学精神、引入军事思维等国家主义的表征。在至高无上的意识形态下,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规律与伦理规范全部让位于国家利益,最终干扰着科学进程的纯洁,阻碍着生命科学的健康发展。历史表明,政权维护中不惜将生命科学拿来陪绑,这样一味崇尚国家利益至上,往往会将科学技术研究导向歧路,生命科技最终也会导致对生态的伤害。第3章主要回顾近5年中的干细胞克隆生物科技在新世纪的发展历程。2005年以后,黄禹锡中断干细胞克隆研究,但世界主要干细胞和克隆技术实验中心继续探究,对黄禹锡所有工作成就加以复核与认定,肯定了其在无性繁殖或孤雌繁殖的研究方向上,为干细胞克隆领域获得长足进取提供了依据。于是,生命话语的重心,再次转移到了西方学术共同体,东西方争夺学术话语权的波澜风起云涌。一方面,黄禹锡事件之后,西方获得丰盛的生物克隆和干细胞成果,直至合成生物学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人工生命。另一方面,就在西方抓住机遇全线突破的同时,东方特别是中国生命科学技术的开发应用领域,却倒退至原始竞争阶段,某些骨干企业与技术人员不惜劫持生物技术,频频暴露出滥用技术与概念、危及生命健康的群体性丑闻。中国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科学伦理和道德危机集中爆发,直接危害着世界1/5人口的健康与未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案例,就是来自东西方技术精英再度携手合谋,左右转基因主粮的东进战略。在第4章中,文章不仅将黄禹锡事件中的主要角色黄禹锡个人,还将其他相关科学家和科学共同体内精英人士的个性特征和所作所为,作为研究重点。同时,作者继续比较了曼哈顿计划中成功反击法西斯的精英共同理念,近代中国生命科学历史事件中,形形色色专业精英人士在阶级斗争年代以来的学术操守,有科技精英自动畸化,沦为行政工具;有科技学术被动畸化,成为外交工具;也有与奸商为伍,出卖灵魂与技术的个体。当下,生物科学技术正在成为政治巨鳄控制政权的玩物,转基因主粮种植的政治博弈中,隐现国际巨鳄的背影,居然有人熟视无睹。文章化繁为简,引证一位中学生的论文,旨在戳破类似皇帝新衣的转基因主粮包装。科学技术由人类发明和利用,研究科学技术首先依赖于从事研究的人类本质,或曰科学精英素质。关键科研人员的关键素质和研究背景,对核心科学技术的发明与维护,对核心专利技术的掌握与应用,对于社会效益可以产生不容忽视的结局。个人的社会属性,愈来愈作用于科技项目。当代历史表明,科学工作者个体无法摆脱政治纠葛的现实困境。在中国生命科学技术领域,更要有针对性地重新呼唤学者的公共意识、独立意志和敬畏精神。第5章解析韩国卢武玄政府为了扶持黄禹锡团队,在人力、财力和国家政策等方面,大开绿灯的细节。但政府在黄禹锡遭受学术争议后,极力利用公权力,力图在第一时间摆脱与黄的瓜葛。至今,韩国政府的举国力挺模式,一直获得中国科技部的极力赏识,类似的政府行为在中国农业部运作转基因主粮市场化过程中集中体现,摆明了政府角色与利益集团的柔性联系。公权在生命科学中的位置相当微妙,美国利用宗教敬畏,试图制衡公权机构在生命科技上的过度出位。目前伦理框架下,到位的公权有助约束民间科学狂人冲撞生命科技伦理底线的危机事件。在我国,芸芸众生满怀善良与感恩之心,习惯将国家与政府概念合二为一,为此,必须明晰概念,国家是一种象征,政府则由一批代表人物集合而成,是行使公权的利益集团,不管他们声称代表国家利益、民众利益、还是其他利益,总之是有着明确利益导向的实体。政府的作为与政府的行政目标,最终有其政治目的,征收巨额税收是其中之一,托词包括维系国家机器的运转能力。学者需要看清政府在科学技术中的角色与目的,即他们坚定的利益诉求。第6章重点讨论资本对于科技发展的现实意义。人类历史上的绝大部分时光游牧在农业社会,产生了生物技术历史上的童贞交流与人文牧歌,无欲无求,延绵生灵。公权与资本尚未崛起之时,技术与产品传播全球,养育人类。遇到全球航海契机,一面带来技术与产品的交流,同时也带来了控制和征服。封建时代利用生物技术,比如中国的茶叶技术与产品,可以统治约束异族,但是中国从来没有过度利用这项先进武器。西方最后操起生物技术武器,大打经济战略,鸦片贸易就是西方击溃中国的技术亮器之一,烟草紧随其后,至今遗患中国。新世纪以来,西方的资本与技术结合,不仅在中国、韩国等东方国家的技术领域,同时也在与其相关的金融资本领域展开全面防线与围剿,韩国黄禹锡事件与中国的股市新宠海普瑞,以及外资操控下越来越多中国张略农产品等,先扬后抑,笼罩在西方战略的阴影下。资本市场上生物技术产业的波动,与国际资本在生物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资本化上的作为,不仅是新兴的高技术博弈领域,也是资本追逐利润的新天地。生物技术和产品的战略规划布局及其与社会、政治、经济的同步关联,为新世纪资本寻求技术中的利润,铺垫了逻辑依据。今日西方继续施展掌握生物技术控制力量的决心,启示我们不能轻视转基因主粮技术与产品背后的政治力量。资本与政治的天然联系,在现代生命科技中具有历史性的同盟关系。第7章讨论了黄禹锡事件中媒体报道及其产生的效果,这一结论的获得,部分是通过统计分析主要网络媒体的海量报道数据,了解了东西方媒体报道中的系统性倾向,揭示了大众文化与科技传媒的关系。在科技媒体报道诠释生命科学技术主题及其文化外延中,要求自律负责的媒体主动提升科技素质与职业道德,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公众科学文化提升的目的,共同抵御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的负面误导。近年来,我国媒体做出大量的“洪氏人人百岁”报道,“张氏绿豆治病”报道,“马氏独创治病”和“李氏道家养生”报道等等,大众媒体在涉及生命话语时,不断表现失常。我们主张科学传媒的专业精神与现实意义,重视它对公众生命话语把握的导向作用。为此,不仅需要鼓励媒体在社会发展中的正面作用,也要警惕一旦出现媒体运作泛滥,将对生命健康的产生无穷威胁。合理运用信息化时代媒体技术,是生命科技话语掌控,及其影响力施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关键因素。本文最后一章概括了四项研究结论:1.现代生命科学技术已经不再是实验中隔离净化培养出来的尤物。2.现代生命科学技术至少与意识形态、话语竞争、学者操守、政府作为、资本野心和文化传媒等外界因子具备互动联系。3.现代生命科学的良性发展环境与健康运用背景,取决于上述外部因子的综合平衡。4.生命科学政治研究项目,着力揭示与探讨涉及上述研究因子的平衡艺术。最后,基于目前的初步研究,文末也强调了未来的研究重点有待深化,制定了预计的研究框架,即从单一因子的科学相关元素分析,开始侧重二元复合因子分析。
季风[10](2012)在《日本科技发展研究》文中认为战后初期,日本在科技领域是资本主义世界的“差等生”,在众多技术领域都与欧美各国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日本抓住了这个实现技术赶超的机会,开始了大量引进技术的技术赶超时代。随着日本经济大国地位的确立,日本步入了科技大国发展之路。不过,成为科技大国要比成为经济大国困难得多,经过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高速经济增长,日本GDP很快就于1968年超过原西德,成为西方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经济大国。然而,要成为科技大国,仅仅通过技术引进是肯定实现不了的,仅靠技术引进、消化和革新,充其量只能成为技术强国。也就是说,要想成为科技大国就必须在发展技术的同时加大对科学研究的重视程度,即重视基础研究。为此,日本从1970年代中期开始就重视基础研究,并且于1980年代初提出了技术立国战略,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高度提高了基础研究的重要性。此后,日本政府及企业都加大了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日本也在稳步地向科技大国步步迈进。不过,1990年代初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经济陷入长期停滞,“失去了宝贵的10年”,却打乱了日本基础研究发展的步伐。迫于不良债权和通货紧缩的双重压力,日本企业又纷纷减少了对基础研究的投入,重新专注于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研究。面对这种局面,日本政府及时发挥了主导科技发展的作用,在1995年提出了科技创新立国战略,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法》,并且从1996年开始实施了第一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进入新世纪之后,随着IT立国战略、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生物技术立国战略、观光立国战略、投资立国战略、环境立国战略和创新立国战略的确立和实施,日本科技创新立国战略不仅有了新的要求和内容,而且科技创新的内容和领域也更加具体和明确了。由于科技创新立国战略的有效实施,日本在IT、生命科学、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领域发展迅速,成就斐然。这样一来,日本在科技领域就从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的“差等生”,迅速成长为当前的尖子生,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科技大国。本文在对战后日本科技发展史进行总体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日本科技大国形成的经验,研究了日本科技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在此基础上对科技发展模式进行了若干思考。本文以日本科技从落后到世界领先的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轨迹为研究对象,既总结了过去日本技术赶超时代的经验与教训,又总结了当前日本科技大国时代科技创新的经验教训。这不仅能给技术落后国家提供技术赶超的经验和教训,也能给科技发达的国家提供科技发展的借鉴和思路。本文共分8章第1章绪论。本章是全文的总揽,本章介绍了本文写作的背景、研究动因以及相关概念,阐述了日本科技发展研究文献的基本情况,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方法、框架结构以及创新与不足。第2章科学技术理论的沿革。本章对马克思主义的科技生产力论、现代经济增长理论、新经济增长理论、创新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生产手段体系理论、无意识的应用说、科技内生于资本的实用生产力论、经济发展的科技体制化等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评析,旨在从理论上探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为全文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3章日本科技的发展历程。本章把日本科技发展分为经济恢复时期的科技发展(1945—1955)、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科技发展(1956—1973)、经济低速增长时期的科技发展(1974—1990)、长期经济停滞时期的科技发展(1991--2001)、进入新世纪后日本科技的发展(2002年以来)五个阶段。通过大量资料的收集、总结归纳,旨在清晰而系统的理清日本科技发展的脉络。第4章日本科技创新立国的形成及发展。本章先是分析了技术立国战略确立的背景和实施成效,然后分析了技术立国的新阶段——科技创新立国提出的背景及发展。本章的研究重点是科技创新立国战略的发展,即对新世纪IT等立国战略的研究和分析,研究了各立国战略之间以及它们和科技创新立国战略之间的关系和纽带,并且提出了新世界科技创新体系的特点和意义。第5章日本科技创新立国战略的实施和成效。本章先是对科技创新立国战略的实施措施及政策进行了详实的研究,认为科技创新立国战略实施的主要途径是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实施。以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为主线,日本政府主导下的IT等立国战略的实施为补充,日本科技创新立国战略得到有效的推动。然后,通过最新数据考察了当前日本科技创新立国战略实施的成效。第6章日本科技大国之路的经验。本章以日本战后经济恢复时期的科技发展为研究起点,直至当前日本科技创新立国的新阶段。通过研究得出日本科技大国之路的主要经验如下:成功的技术引进,以民间企业为主体的技术研发体系,政府主导下的科技创新体系。此外,还有产学官合作研究体制等具体的经验。第7章日本科技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本章对日本战后以来科技发展中出现的重大教训进行了介绍和研究。一方面,日本科技发展战略实施中存在着失误和问题:技术路线失误导致日本信息化起步落后于美国,科技创新立国战略实施中存在很多不足。另一方面,日本科技发展对日本社会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其具体体现一是公害问题,二是福岛核事故。第8章总结、评价及思考。这部分是本文的精华部分。本章在对日本科技发展史和日本科技发展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评价的基础上,论述了福岛核事故对我国核电发展的启示,对科技发展模式进行了理论思考,并根据我国的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理论创新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研究内容上的创新以日本战后经济恢复时期的科技发展为研究起点,直至当前日本科技创新立国的新阶段,本文所研究的跨度和完整性是以前研究中所没有的,这有利于更好的把握日本科技由落后到领先的发展轨迹及经验。把公害问题和福岛核事故加入到日本科技发展的研究中,引发了对科技发展模式的思考,并且提出了对我国核电发展的六点启示。采用最新数据对目前日本科技创新立国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考察了日本科技创新立国战略实施的成效和不足。第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从日本科技发展的经验与教训两者的关系的角度,探讨日本上世纪“汽车王国”形成的原因,以及促成绿色科技、民生科技成为日本发展新动向的原因。以科学和技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日本科技发展各阶段所处的地位为主线,研究了日本科技发展的战略演变。第三、新提法和理论上的创新本文把日本的科技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以技术引进为主要途径的技术赶超阶段,二是以科技创新为基本途径的科技大国阶段。分析了日本企业与政府在不同科技发展阶段的地位与作用,提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科技研发体系是日本成为科技大国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如下三个基本观点:①提出正确的科技发展观的理念。认为科技发展不仅仅要关注科技对人类的正面影响,更要关注科技对人类的负面影响,不仅在科技创新时要考虑其将会对人类产生的负面影响,而且要创新出更多旨在修复生态失衡、保障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的绿色科技、民生科技;②通过对火力发电和核电之间的替代关系以及火电和核电的安全隐患对比,提出高技术不仅不代表“高安全性”,而且极易产生高隐患;③提出我国吸引直接投资首先要考虑引进技术的安全隐患,而不是技术层次的高低,只要存在安全隐患,不管其先进程度如何,都要认真考察。本文的缺陷和不足。由于本人研究水平有限,以及收集资料不够充分,因此,本文不可避免会出现提法偏颇,论证不够完整的问题。此外,由于科技专业知识的缺陷,因而无法详实掌握具体的科技发展情况。本人将在以后加强学习和研究,对论文进一步做出修改和完善。不当之处,也恳请各位老师、同学给予批评指正。
二、干细胞创造新世纪生命奇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干细胞创造新世纪生命奇迹(论文提纲范文)
(1)论用艺术提升医学博物馆的公共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 |
(一)世界博物馆学的研究趋势 |
(二)早期的医学博物馆馆藏研究推动了人文自然科学发展 |
(三)医学博物馆学术研究概况 |
(四)医学博物馆学术研究文献综述 |
(五)艺术和医学的交融促进医学的发展和医学知识的传播 |
三、研究方法和论文构架 |
第一章 西方医学博物馆的历史演变 |
第一节 西方医学和医学史的记录和传承 |
(一)史前医学时期 |
(二)远古文明中的医学时期 |
(三)古希腊医学时期 |
(四、五、六)古罗马医学、中世纪医学、文艺复兴时期的医学时期 |
(七)近现代医学时期 |
(八)后现代医学时代 |
第二节 西方医学博物馆的产生、发展和演变 |
一、早期西方医学博物馆 |
二、大众人体解剖博物馆 |
三、卫生博物馆与健康博物馆 |
四、医学相关专科博物馆 |
五、西方医学史和医学博物馆沿革的历史时间轴 |
第三节 欧美医学博物馆的现状和困境 |
一、博物馆在当代被赋予了新的发展内涵 |
二、欧美医学博物馆现状 |
三、欧美医学博物馆困境成因分析 |
四、欧美医学博物馆发展状况对中国医学博物馆发展的启示 |
第四节 欧美博物馆与其瘟疫主题展 |
一、20 世纪流行传染性疾病的主题教育展与其博物馆 |
二、古老的黑死病与亚姆村瘟疫博物馆的建立 |
三、其它博物馆的瘟疫教育展 |
第二章 艺术和医学的共同演绎 |
第一节 对人体的研究是艺术与医学的永恒话题 |
一、艺术与医学的交融与萌芽:人体 |
二、艺术与医学的交汇与探究:人体解剖学 |
三、人体艺术的西方具象写实与东方抽象写意 |
第二节 世界名画里的人体和医学 |
一、名画中人物的疾病和健康状况 |
二、名画里反映出画家本人的身体疾病 |
三、名画里反映的医护病患关系 |
四、名画里记录着医学史中的重要事件 |
五、名画里记录的瘟疫 |
第三节 人体疾病和心理健康对艺术创作的影响 |
一、身疾心病对艺术家创作的影响 |
二、疾病对艺术创作影响的作用机制 |
第四节 艺术对人类身心健康的影响:博物馆处方与艺术治疗 |
一、博物馆处方和博物馆治疗 |
二、艺术是一种新型的古老治疗工具 |
三、艺术治疗的形式与主要方法 |
四、绘画治疗的理论基础与作用机制 |
五、艺术博物馆艺术治疗的有效性评估 |
第五节 艺术在医院和临床医学的应用 |
一、艺术有助于提升医务人员的人文修养 |
二、艺术在现代临床医学中的应用 |
三、医院空间环境的艺术化:绘画、雕塑、色彩和绿化等的治疗效果 |
第六节 生物医学艺术:艺术与医学融合的新趋势 |
一、欧美生物艺术的萌芽时期 |
二、欧美生物艺术的发展阶段 |
第三章 医学博物馆艺术化的路径 |
第一节 麦克卢汉的“媒介观” |
第二节 医学博物馆艺术化的重要手段:高新科技的应用 |
一、医学博物馆艺术化的内涵 |
二、医学博物馆的艺术化离不开科技化 |
第三节 人体和医学展品的标本固定和保存的艺术化 |
一、制成木乃伊(Mummification) |
二、蜜渍法(Mellification) |
三、古代防腐剂和福尔马林固定保存法(Formalin fixation) |
四、现代防腐剂:化学和物理方法综合使用(Embalming) |
五、人体冷冻(Cryogenics) |
六、塑化技术保存人体标本(Plastination) |
第四节 电子科技发展衍生人体艺术品:数字人体和数字解剖标本 |
一、人体生物医学标本的数字化 |
二、数码人体:电脑合成的三维人体 |
三、人体虚拟尸体解剖 |
四、3D-打印的人体器官标本 |
五、医学数字产品和数字艺术品 |
六、生物医学艺术作品 |
第五节 医学博物馆展陈设计的艺术科技化 |
一、围绕展品医学内涵和展览主题,强调知识性并突出审美感 |
二、展陈空间中的科技、医学和艺术的融合 |
三、应用数字医学标本和增强现实及虚拟空间:创造艺术化的虚拟场景 |
四、虚拟艺术的传播作用与意义 |
第六节 未来科技化的医学博物馆的表征 |
一、博物馆的线上数字展览 |
二、虚拟医学博物馆 |
三、博物馆的人工智能和医学智能博物馆 |
第七节 人体艺术标本和生物艺术品之伦理问题 |
一、东西方的生死观的讨论 |
二、海根斯塑化人体艺术的伦理道德问题 |
三、生物医学艺术的伦理问题与特点 |
第四章 医学博物馆的专业教育及公众教育 |
第一节 西方前沿的重组教育理念与博物馆教育改革 |
一、当代教育体制的问题和挑战 |
二、西方前沿的重组教育理念和学习网格模式 |
三、后真相时代博物馆教育的公信力 |
第二节 西方医学博物馆的专业教育 |
一、传授医学知识是医生的重要职责 |
二、医学博物馆是医学教学的重要课堂 |
三、人体解剖也是早期艺术家的专业课 |
四、医学博物馆专业教育的现状 |
第三节 西方医学解剖博物馆的公众教育 |
一、早期解剖博物馆的公众教育 |
二、公共卫生运动的兴起和公众卫生健康教育普及 |
三、现代医学博物馆的公众教育内容 |
四、医学博物馆的公众教育的现状与策略 |
第四节 医学博物馆不可替代的的公众教育特色 |
第五节 医学博物馆公众教育上面临的挑战 |
一、传统医学博物馆和现代医学博物馆的差别 |
二、医学博物馆公众教育上面临的问题 |
三、医学博物馆公众教育的意义 |
第六节 现代医学健康公众教育有关主题展的实例解析 |
一、心脏主题展 |
二、大脑主题展 |
三、人体解剖生理的公众教育:玻璃人和透明人人体模型 |
四、灵活机动的博物馆公众教育:微型主题展 |
五、人体生物科学技术内容主题展 |
第五章 拓展医学博物馆的公共性 |
第一节 消失的边界:艺术与医学的跨界融合与边界拓容 |
一、布尔迪厄的文化区隔理论与博物馆公共性的创生 |
二、当代艺术和博物馆的公共性 |
三、提升医学博物馆公共性的价值与实践意义 |
第二节 当代医学博物馆公共性应有的审美表征 |
一、生物艺术品和新标本艺术赋予新的审美特征 |
二、艺术再造医学博物馆现代展陈语境 |
三、艺术融入医学博物馆的公共空间与公共艺术 |
四、医学和艺术并行:医学艺术混合展 |
五、医学和艺术的融合:医学专家和艺术家合作 |
第三节 医学美术在传播医学知识和拓展公共性上的作用 |
一、医学美术的传播力:一图胜过千百字 |
二、医学插图展现艺术家和医学的完美融汇 |
三、超级写实主义雕塑表现人体医学的科学细节 |
四、医学三维动画展示生命和疾病的机制 |
第四节 提升医学博物馆公共性是一个系统工程 |
一、用普惠美学思想指导医学博物馆公共性的建设 |
二、医学博物馆工作人员需要多学科专业的培训 |
三、数字时代展陈设计中文化再生产的新模式 |
四、建构新型博物馆教育模式与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传播 |
五、医学博物馆需融合市场经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博物馆运营模式 |
第五节 解析公共性的典型案例:惠康医学博物馆 |
一、惠康信托基金会和惠康典藏博物馆 |
二、惠康典藏博物馆的公共性的表征之一:公众参与共建文化民主 |
三、惠康典藏博物馆的公共性的表征之二:当代艺术融合医学艺术 |
四、惠康典藏博物馆公共性的表征之三:分享主义与资源共享 |
五、惠康典藏博物馆公共性的表征之四:公共性和精英性共存 |
第六章 走向未来的大医学艺术博物馆 |
第一节 大医学艺术博物馆概念的界定与意义 |
一、列斐伏尔的“空间理论”溯源 |
二、大医学艺术博物馆概念形成的背景 |
三、大医学艺术博物馆的概念的界定及其内涵 |
四、大医学艺术博物馆的多元化的特点 |
第二节 大医学艺术博物馆作为公共性的文化空间生产 |
一、增强大医学艺术博物馆的公众影响力 |
二、大医学艺术博物馆公众影响力的作用机制 |
三、加强医学艺术博物馆公共性的审美表征 |
第三节 大医学艺术博物馆的线上线下的运作机制 |
一、线上大医学博物馆的运作机制 |
二、大医学艺术博物馆智能化的管理系统 |
三、医学健康普及的不仅是医学科学也是社会文化 |
四、大医学艺术博物馆为中心的社区文化健康与福祉联盟 |
第四节 大医学艺术博物馆建设的(SWOT)可行性分析 |
一、机会与威胁分析(OT)主要是对环境和时势的分析 |
二、优势与劣势分析(SW)主要是对自身优势和劣势的评估 |
三、博物馆企业家在大医学艺术博物馆的作用与职能 |
第五节 构建大医学艺术博物馆的策略 |
一、打造大医学艺术博物馆的特色品牌 |
二、寻求艺术家和医学博物馆的跨界合作 |
三、寻求医学专家和医学博物馆的跨界合作 |
四、大医学艺术博物馆与医学机构及博物馆的合作 |
五、大医学艺术博物馆的主题展要围绕公众关心的健康话题 |
六、大医学艺术博物馆社教部门的规划要反映新时代的述求 |
七、大医学艺术博物馆要应用在多元文化空间生产的管理思维 |
八、大医学艺术博物馆需要寻求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服务的国际合作 |
结束语 |
附录一 、欧美十大医学博物馆 |
附录二、图版索引(按前后顺序)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 |
后记与致谢 |
附件 |
(2)东亚新电影中的性别政治研究(1987-202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范围的确定 |
(二)研究对象的确立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论文结构 |
第一章 性别政治下的东亚新电影 |
第一节 性别政治的后人类终结 |
一、人本主义身份政治的终结 |
二、后人类对性别政治的消解 |
第二节 东亚新电影的历史图景 |
一、东亚新电影的历史转型 |
二、后浪潮下的东亚新电影 |
第二章 父权危机下性别政治影像建构 |
第一节 父权的主体性危机及其结构的消解 |
一、从弑父到无父:传统父权叙事的危机 |
二、从寻父到崇父:新父权结构的再确立 |
第二节 从传统秩序的解体到男性弱化转向 |
一、东亚男性气质的主体建构 |
二、东亚男性形象的弱化转型 |
第三章 女权崛起下的性别政治身份转型 |
第一节 双重他者化下的主体身份异构 |
一、他者之他者视域下的女性呈现 |
二、换装与换体下的主体身份异构 |
第二节 对父权观视结构的挑战和否定 |
一、东亚女性导演的崛起 |
二、女性受难与女性复仇 |
第四章 性少数平权下性别政治的消解 |
第一节 从误读到日常:可讲述性的获得 |
一、从政治正确到去他者 |
二、性别取向与性别认同 |
第二节 性别想象:社会审美的性少数转向 |
一、真性少数的平权 |
二、伪性少数的趣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工作 |
致谢 |
附录:与本文相关的主要影片 |
附表:入围三大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的东亚电影剧情长片 |
(3)20世纪50年代以来天体生物学的起源、发展与建制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问题缘起与选题意义 |
前人研究综述 |
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创新点与基本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地外生物学的兴起——20 世纪50 年代的科学变革 |
1.1 米勒实验与生命起源理论的范式转变 |
1.1.1 米勒实验的历史过程 |
1.1.2 米勒实验引发的科学争议 |
1.1.3 米勒实验的社会影响 |
1.1.4 米勒实验的意义探讨 |
1.2 国际生命起源大会与生命起源研究的组织更新 |
1.2.1 国际生命起源大会的历史背景 |
1.2.2 首届国际生命起源大会概况 |
1.2.3 生命起源大会的制度化与学科发展 |
1.3 地外生物学——航天竞赛与行星免疫 |
1.3.1 人造地球卫星1 号带来的冲击 |
1.3.2 莱德伯格关于太空探测的思考:行星免疫学 |
1.3.3 地外生物学的提出及内涵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美国火星生命探测——20 世纪60-70 年代的地外生物学实践 |
2.1 火星生命的历史渊源 |
2.1.1 月亮骗局 |
2.1.2 火星运河与火星科幻 |
2.1.3 新技术与新证据 |
2.2 水手4 号——火星生命探测争论及影响 |
2.2.1 火星生命探测的历史背景 |
2.2.2 三次研讨会与逐步推进的火星生命探测计划 |
2.2.3 学术争议:科学界的反对方 |
2.2.4 水手4 号探测结果与争议 |
2.3 海盗计划与地外生物学的沉寂 |
2.3.1 地外生命探测仪器的研制 |
2.3.2 海盗计划的实施与生物实验结果 |
2.3.3 生物解释与化学解释的争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航天实测之外的地外生物学研究——20 世纪60-80 年代的多学科参与 |
3.1 默奇逊陨石与星际分子——地外有机物与天地统一性 |
3.1.1 默奇逊陨石的发现与解读 |
3.1.2 星际有机分子的确认 |
3.2 嗜极生命——原始生命研究的突破性进展 |
3.2.1 沃尔夫阱与南极生物 |
3.2.2 海底热液喷口的古细菌 |
3.3 搜寻地外文明计划——理论与实践 |
3.3.1 SETI的理论基础 |
3.3.2 SETI的初期实践 |
3.4 类蛋白质微球到RNA世界——代谢优先到遗传优先 |
3.4.1 福克斯的类蛋白质微球学说 |
3.4.2 RNA世界假说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天体生物学的复兴与建制化——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的学科建设 |
4.1 陨石背后的科学与政治 |
4.1.1 火星陨石的发现和确认 |
4.1.2 ALH84001 的解读与争议 |
4.1.3 火星政策转向——陨石解读背后的政治因素 |
4.2 美航局天体生物学研究所的创立与发展 |
4.2.1 天体生物学的名称来源与学科范畴 |
4.2.2 美航局天体生物学研究所的创立 |
4.2.3 天体生物学研究所的发展与成果 |
4.3 学术刊物与学科教材——科研与教育的主阵地 |
4.3.1 《天体生物学》的10 年计量分析(2001-2010) |
4.3.2 天体生物学学科教材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系外行星与系内新目标——21 世纪新研究动向 |
5.1 系外行星与宜居带——宇宙微观结构再认识 |
5.1.1 系外行星的发现 |
5.1.2 系外行星的搜寻及特征 |
5.1.3 宜居带的定义与意义 |
5.2 欧罗巴与泰坦——巨行星卫星的宜居性 |
5.2.1 先驱者号、旅行者号与外太阳系探测 |
5.2.2 欧罗巴与泰坦的宜居性——新证据与新方向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天体生物学相关知识在中国的传播 |
6.1 20 世纪上半叶生命起源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和影响 |
6.1.1 随《字林西报》传入中国的生命起源知识 |
6.1.2 中国学者主动翻译、引进的生命起源学说 |
6.1.3 生命起源传播影响——以罗广庭事件和奥巴林学说为例 |
6.2 天体生物学知识在中国的传播 |
6.2.1 新媒体中的天体生物学 |
6.2.2 通过翻译引入的学术与科普作品 |
6.2.3 本土天体生物学研究与航天战略演变 |
第七章 结语 |
天体生物学兴起的两股历史传统 |
天体生物学发展的历史脉络 |
天体生物学的发展逻辑 |
天体生物学的意义探讨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词 |
(4)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一、过度执行 |
二、虚假执行 |
三、目标置换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诠释和重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概况 |
1.2.1 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1.2.2 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1.3 简要评述 |
1.3.1 传统文化中的生命哲学理论 |
1.3.2 传统生命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 |
1.3.3 中医理论中的生命伦理研究 |
1.3.4 其他各家的生命伦理思想 |
1.3.5 存在的难题和研究的基点 |
1.3.6 本论文使用的生命伦理学概念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我国传统生命伦理思想诠释的理论基础 |
2.1 对生命伦理学产生影响的典型文本的分析 |
2.1.1 分析的立论基点 |
2.1.2 恩格尔哈特俗世生命伦理学文本分析 |
2.2 20世纪影响生命文化及生命伦理学建构的问题 |
2.2.1 20世纪影响生命文化的重大事件 |
2.2.2 影响我国生命伦理学建构的问题 |
2.3 我国生命伦理学的性质和研究方式的争论 |
2.3.1 我国生命伦理学性质的争论 |
2.3.2 我国生命伦理学研究方式的争论 |
2.3.3 基于“异中之同”的简要评述 |
2.4 不可忽视的生命文化问题及我国传统生命伦理学建构的任务 |
2.4.1 不可忽视的生命文化问题 |
2.4.2 我国生命伦理学建构的任务 |
2.5 我国生命伦理学建构的定位及创新意义 |
2.5.1 我国生命伦理学建构的定位 |
2.5.2 我国生命伦理学建构的创新意义 |
2.6 本章小结 |
3. 原始社会到西周的生命伦理思想 |
3.1 原始社会与生命道德的产生 |
3.1.1 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的生命道德演变 |
3.1.2 原始社会生命文化秩序的确立 |
3.1.3 维系家庭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孝”与“德”的产生 |
3.1.4 原始社会的中医生命伦理思想萌芽 |
3.2 夏、商、西周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3.2.1 《周易》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3.2.2 《尚书》“五行说”的生命伦理方法 |
3.2.3 夏、商、西周时期生命文化的特点 |
3.3 本章小结 |
4. 春秋战国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4.1 道家的生命伦理学 |
4.1.1 老子“道”的生命伦理学说 |
4.1.2 庄子自然中心论的生命伦理思想 |
4.1.3 杨朱的人类个体生命伦理思想 |
4.2 儒家的生命伦理学 |
4.2.1 孔子的家庭、政治、社会生命伦理学说 |
4.2.2 孟子的生命伦理思想 |
4.2.3 荀子的家国生命健康伦理思想 |
4.3 墨家的生命伦理思想 |
4.4 法家维护国家生命的法制伦理思想 |
4.4.1 管仲的社会生命健康管理的法制伦理思想 |
4.4.2 商鞅的社会生命健康管理的法制伦理思想 |
4.4.3 韩非子维护国家生命的法制伦理思想 |
4.5 春秋战国时期中医的生命文化 |
4.5.1 精、气、神学说和阴阳五行学说 |
4.5.2 春秋战国时期的医疗法规和制度 |
4.5.3 春秋战国时期的医疗技术 |
4.6 本章小结 |
5. 秦朝至唐代的生命伦理思想 |
5.1 秦汉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5.1.1 《吕氏春秋》中“人生基本需求”的生命伦理意蕴 |
5.1.2 “黄老之学”与“休养生息” |
5.1.3 中医药理论体系的建立及其彰显的生命文化 |
5.1.4 《皇帝内经》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5.1.5 张仲景《伤寒杂病论》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5.1.6 维持家庭和社会生命秩序的“三纲五常” |
5.1.7 陆贾、贾谊国家生命健康管理的伦理思想 |
5.1.8 《礼记》《淮南子》《太平经》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5.1.9 扬雄、王充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 魏至唐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1 王弼、阮籍和嵇康以及郭象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2 《颜氏家训》重人贵生、保身全家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3 “隐逸现象”凸显的“保全身心”的生命文化 |
5.2.4 葛洪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5 陶弘景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6 孙思邈的生命伦理思想 |
5.3 本章小结 |
6. 宋元明清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6.1 宋元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6.1.1 张载“民胞物与”的生命关怀 |
6.1.2 程颢“仁者以天地万物一体说”的生命伦理境界 |
6.1.3 朱熹的“仁者天地生物之心”的生命伦理责任 |
6.1.4 刘完素医学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6.2 明清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6.2.1 王阳明“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生命伦理自觉 |
6.2.2 王艮“明哲保身”的生命大义 |
6.2.3 王夫之“知耻、立志”的生命品位 |
6.2.4 “温病四大家”医学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6.3 本章小结 |
7. 中国佛教生命伦理思想 |
7.1 “法界缘起论”与宇宙的整体性 |
7.1.1 佛教的缘起论 |
7.1.2 宇宙万物无碍自在 |
7.2 众生平等与万物平等的价值观 |
7.2.1 众生平等 |
7.2.2 万物平等的价值观 |
7.3 业报论与对生命及其环境的尊重 |
7.3.1 业报论 |
7.3.2 业报论传说 |
7.3.3 素食 |
7.3.4 放生 |
7.3.5 净土 |
7.4 苦生与涅盘 |
7.4.1 苦及原因 |
7.4.2 涅盘 |
7.5 本章小结 |
8.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思想的诠释 |
8.1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对待个体生命的态度 |
8.1.1 现今青少年的自杀问题 |
8.1.2 “临终关怀”的问题 |
8.1.3 虐杀动物的问题 |
8.1.4 刘海洋“伤熊事件” |
8.1.5 同学之间的杀人事件 |
8.1.6 生殖技术、生育控制、人类基因组破译研究、器官移植、人体实验、死亡控制等生命科技与人体自然生命的关系问题 |
8.2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对待集合体生命的观念 |
8.2.1 家庭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 |
8.2.2 国家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 |
8.2.3 宇宙或自然界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 |
8.3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中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1 “家-国生命一体”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2 “道法自然”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3 “仁义为怀”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4 “依法治国”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5 “治未病”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6 “身-心分析”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7 “以民为本”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8 “尊重自然”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9 “民胞物与”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10 “养生安生”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4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思想诠释的现时代需求和根据 |
8.4.1 科技疯狂发展的失控,对生命构成严重的风险 |
8.4.2 “赶超现代化的世界性角逐病” |
8.4.3 控制毁灭生命的战争需要生命健康文化的支撑 |
8.4.4 复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纵欲且废人体自然之功 |
8.4.5 社会保障改革需要“本土化”的生命伦理定位 |
8.5 中医兴废争论中中国生命伦理传统之诠释 |
8.5.1 修正中医或废除中医中药的观点 |
8.5.2 毛泽东高度重视中医,中药有西药不具备的疗效 |
8.5.3 从中国生命伦理传统诠释中医学理论的价值和意义 |
8.6 本章小结 |
9.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定位 |
9.1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逻辑起点 |
9.1.1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出发点 |
9.1.2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立论基础和评价标准 |
9.1.3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终极关怀 |
9.2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道德哲学定位 |
9.2.1 生命世界观 |
9.2.2 生命价值观 |
9.2.3 生命权利观 |
9.2.4 生命利益观 |
9.3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道德学定位 |
9.3.1 道德观念 |
9.3.2 中国生命道德学的基本框架构想 |
9.3.3 中国生命道德学的基本原则 |
9.3.4 中国生命道德学的基本范畴初探 |
9.3.5 中国生命道德学基本规范的前提和定位 |
9.4 构建“诗意地栖居”的中国生命伦理学 |
9.5 本章小结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创新点说明 |
(7)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高新生命科技的兴起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的崛起及其社会价值 |
一、高新生命科技的概念演进 |
二、高新生命科技的主要特征 |
三、高新生命科技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
第二节 高新生命科技带来新的社会问题 |
一、社会秩序危机 |
二、悖离生命伦理 |
三、新兴权益冲突 |
第二章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风险及法律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风险综述 |
一、高新生命科技滥用的社会风险 |
二、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风险分类 |
三、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风险特征 |
第二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具体风险 |
一、对公民个体权益的侵害 |
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威胁 |
三、对人类整体利益的损害 |
第三节 法律在高新生命科技风险防控中的主导地位 |
一、道德对风险防控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
二、法律对风险防控的明确性和系统性 |
三、法治对风险防控的建构性和协调性 |
第三章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对传统法的冲击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利益冲突 |
一、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 |
二、平等主体间的利益冲突 |
三、法律规制在平衡利益冲突中的作用 |
第二节 传统法应对冲击的价值理念缺失 |
一、人类利益至上原则 |
二、社会公平原则 |
三、全面保障人权原则 |
第三节 传统法对权益保护的局限性 |
一、传统法的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方式 |
二、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的困境 |
三、利益协调与权利保护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中的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第一节 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相关权利的总体分析 |
一、人格权——扩展人格利益和人身自由 |
二、身份权——冲击亲子关系和婚姻关系 |
三、财产权——限缩物权适用和更新债权制度 |
四、知识产权——拓展知识产权客体和深化知识产权伦理 |
第二节 基因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一、基因平等权 |
二、基因隐私权 |
三、基因公开权 |
第三节 人工生殖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一、生育权 |
二、人工生殖子女的知情权 |
三、代孕母的堕胎权 |
第四节 器官移植科技应用的相关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 |
一、知情权 |
二、自主决策权 |
三、隐私权 |
结语 |
一、高新生命科技应用与当代法治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
二、高新生命科技法治应以立法为先导进行建设 |
三、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立法应与生命伦理紧密结合 |
四、加强以权利保护和法律规制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构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生命科技发展对生命权利僭越问题研究 ——基于生命伦理学视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1. 国外研究 |
2. 国内研究 |
三、研究方法和论文思路 |
1. 研究方法 |
2. 论文思路 |
四、创新点和解决的问题 |
1. 创新之处 |
2. 解决的问题 |
第一章 生命权利的内涵及特点 |
第一节 生命权利的概念和范围 |
一、权利的定义 |
二、生命权利的概念和范围 |
第二节 生命权利的发展史 |
一、古代发展史 |
二、中世纪之后的发展史 |
第三节 生命权利的伦理认识 |
一、生命权利的伦理原则 |
二、生命权利的生命伦理学理论 |
三、伦理认识的发展阶段 |
第二章 生命科技发展与生命权利的相互关系 |
第一节 生命科技发展概况 |
一、生命科技发展的内涵和领域 |
二、生命科技的发展和本质 |
第二节 生命科技发展的伦理分析 |
一、伦理道德和生命科技的冲突 |
二、理性与正当性的对峙 |
第三节 生命权利的伦理分析 |
一、理性与伦理的需要 |
二、科学认识生命伦理的使然 |
第四节 生命科技和生命权利的关系 |
一、发展生命科技是生命权利的内在要求 |
二、僭越的产生来源于双方不对称的发展 |
第三章 生命科技发展对生命权利的僭越问题 |
第一节 生命密码的破解 |
一、人类基因组研究的概况和现状 |
二、人类基因组研究对生命权利的影响 |
三、人类基因组的研究引发的伦理与僭越问题 |
第二节 生命繁衍的人工化 |
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概念和现状 |
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对生命权利的影响 |
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与僭越 |
第三节 克隆与干细胞移植技术带来的迷茫 |
一、克隆、干细胞移植技术的概念和现状 |
二、克隆、干细胞移植技术对生命权利的影响 |
三、克隆、干细胞移植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和僭越 |
第四节 供不应求的器官 |
一、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概念和现状 |
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对生命权利的影响 |
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和僭越 |
第五节 生和死的干涉 |
一、临终关怀和安乐死的概念和现状 |
二、临终关怀和安乐死对生命权利的影响 |
三、临终关怀和安乐死带来的伦理冲突和僭越 |
第四章 生命科技发展对生命权利僭越的伦理分析 |
第一节 生命和生命科技的伦理价值思考 |
一、生命的价值认识 |
二、生命科技发展的技术性与价值性 |
第二节 道义论和结果论下的僭越和它的辩证分析 |
一、道义论下的僭越 |
二、结果论下的僭越 |
三、辩证看待僭越——适度僭越 |
第三节 适度僭越的性质和意义 |
一、适度僭越的性质 |
二、适度僭越对生命权利的再强化 |
三、适度僭越的必要张力 |
第四节 僭越的伦理指引原则 |
一、追求“善”、“美”为前提的僭越 |
二、僭越的尊重原则 |
三、僭越的公正、公平原则 |
第五章 引导生命科技发展与保障生命权利的现实举措 |
第一节 加强对生命伦理学的动态研究 |
一、加强生命伦理学动态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二、建设生命伦理体系,为生命科技发展提供可行规范 |
第二节 适度僭越下国家对生命权利与生命科技发展的责任 |
一、国家负有对生命权利保障的责任 |
二、国家对生命科技发展的责任 |
第三节 适度僭越下的社会保障 |
一、做好引导生命科技发展的动态宣传 |
二、宣传的路径与媒介研究 |
第四节 适度僭越下的法律保障 |
一、有关生命权利与生命科技发展的法律现状 |
二、重铸生命伦理,建立生命伦理与法律的动态联系 |
第五节 用生命教育来确保适度僭越下的生命科技发展永不停歇 |
一、生命教育的基本内涵 |
二、国内外生命教育的现状 |
三、生命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生命科技政治特征分析和案例比较研究 ——以黄禹锡事件为轴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研究方法与学术背景 |
1.1 课题缘起与案例选择 |
1.2 立论假设与研究方法 |
1.3 概念界定与论文结构 |
1.4 研究目的与创新意义 |
1.5 科学政治学研究背景 |
第2章 科学伦理遭遇国家利益:意识形态至上任意突破科学底线 |
2.1 黄禹锡崛起过程中蕴涵国家主义特征 |
2.1.1 从高高举起到轻轻放下 |
2.1.2 GDP曲线上的一个拐点 |
2.1.3 黄禹锡事件并非孤立的科学史案例 |
2.2 从化学合成胰岛素案例看国家主义特征 |
2.2.1 兵团决战挤破急功近利的科研泡沫 |
2.2.2 回归科学共同体研究范式收获成果 |
2.2.3 坚定的共产主义者拒绝诺贝尔情结 |
2.2.4 政治意识指导科研模式完全失败 |
2.3 遗传学理论也要服从革命需要 |
2.3.1 生物学概念丰富了毛泽东思想 |
2.3.2 李森科学说挑动国家政治利益 |
2.3.3 遗传学终究只是权争的牺牲品 |
2.4 曼哈顿计划中的国家主义特征 |
2.4.1 放射医学:核子技术的理想归宿 |
2.4.2 原子弹:曼哈顿计划毁灭了生灵 |
2.5 我国生命科技史上的国家主义:衰落还是兴起 |
第3章 西方的进展与东方的失衡:后黄禹锡时代生命科技的发展与应用 |
3.1 聚焦“孤雌繁殖”:黄禹锡启发了干细胞学术思路 |
3.2 二年突破三项干细胞研究纪录的西方学术圈奇迹 |
3.3 后黄禹锡时代的干细胞与克隆技术研究成果总汇 |
3.4 合成生物学引领人类科技制造首例人造生命雏形 |
3.5 缺乏科技敬畏的中国社会技术开发危及生命健康 |
3.5.1 粗放型的添加剂技术泛滥在危害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领域 |
3.5.2 专业监管缺位下引进的新技术意外加剧了食品安全危机 |
3.5.3 技术与资本的内外勾结主导了转基因主粮种植逐利中原 |
第4章 人格操守影响科学伦理:解读生命科学事件中的精英作为 |
4.1 黄禹锡事件中的关键人物与行为操守 |
4.2 曼哈顿计划的成功与反法西斯精英的共同理念 |
4.3 近代中国生命科学历史事件中的形形色色专业人士 |
4.3.1 科学精英的内在人格与学术多元 |
4.3.2 阶级斗争年代中的学术精英操守 |
4.3.3 科技精英自动畸化沦为行政工具 |
4.3.4 科技学术被动畸化成为外交工具 |
4.3.5 与奸商为伍出卖灵魂与技术的个体 |
4.4 生物科学技术成为政治巨鳄控制政权的玩物 |
4.5 转基因主粮种植的政治博弈中隐现国际巨鳄的背影 |
4.6 高中生凭借基础知识关注着转基因粮食的十大疑问 |
4.7 生命科学工作者的独立精神、自由思想和敬畏言行 |
第5章 崛起的冲动依托权力的本能:解析生命科学背后的政府作为 |
5.1 紧握政府无形之手数年造就黄禹锡“大师” |
5.2 韩国政府力挺模式获得中国科技部极力赏识 |
5.3 生命科学中的宗教敬畏得以制衡美国公权机构 |
5.4 美国通过制度设计提升科学技术去政治化的水准 |
5.5 利用公权约束民间科学狂人冲撞生命科技伦理底线 |
5.6 转基因主粮市场化过程中政府角色与利益集团诉求 |
5.7 巨额税收是维系国家机器运转能力的主要来源 |
第6章 资本的欲望:千年生物技术产品史中资本的逐利生存战略 |
6.1 光环下的韩国生物医药资本市场集体亢奋 |
6.2 生物医药产业链中的国际资本追逐暴利野心 |
6.3 横扫国际生物制品市场的千年资本逐利历史 |
6.3.1 国际资本高盛公司捧杀中国企业海普瑞 |
6.3.2 外资操控下的农产品制造潜伏隐性危机 |
6.3.3 生物技术历史上的童贞交流与人文牧歌 |
6.3.4 资本左右下的茶叶生理性依赖成为战略武器 |
第7章 多媒体时代的话语角力:科学精神与公民素养的平衡 |
7.1 黄禹锡事件中的大众媒体角色 |
7.1.1 事件发端阶段 |
7.1.2 事件发酵阶段 |
7.1.3 事件高潮阶段 |
7.1.4 事件后续阶段 |
7.2 媒体对于生命科技新闻热点选择性关注的统计分析 |
7.3 解构MBC商业电视台的从业行为 |
7.4 科学文化与传媒在韩国当代生命科技中的作用 |
7.5 理性报道生命事件可以引导正面社会效应 |
7.6 政府与媒体沟通处于失灵阶段的生命科技应用现况 |
7.7 大众媒体急需提高自身科学素养以适应科技时代 |
7.8 科学传媒的专业精神与现实意义 |
第8章 总结 |
附表:黄禹锡事件时间表 |
附表:2005 年 12 月-2011 年 6 月间黄禹锡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
致谢 |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
(10)日本科技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动因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动因 |
1.2 相关概念 |
1.2.1 科学与技术 |
1.2.2 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 |
1.2.3 技术创新 |
1.3 研究文献综述 |
1.3.1 日本科技发展研究的现状 |
1.3.2 文献评价 |
1.4 论文的研究方法、框架结构 |
1.4.1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4.2 论文的框架结构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科学技术理论的沿革 |
2.1 马克思主义的科技生产力论 |
2.1.1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 |
2.1.2 生产实践是科技发展的根本动力 |
2.1.3 科学技术受社会制度的影响和制约 |
2.2 经济增长理论中的科技观 |
2.2.1 现代经济增长理论 |
2.2.2 新经济增长理论 |
2.2.3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 |
2.2.4 人力资本理论 |
2.3 日本的科技理论 |
2.3.1 生产手段体系理论 |
2.3.2 无意识的应用说 |
2.3.3 科技内生于资本的实用生产力论 |
2.3.4 经济发展的科技体制化理论 |
2.4 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 |
2.4.1 经济社会促进科技进步 |
2.4.2 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 |
3 日本科技发展的回顾 |
3.1 经济恢复时期的科技发展(1945—1955) |
3.1.1 日本战后的科技情况 |
3.1.2 科技发展的推动力和主要政策措施 |
3.1.3 科技发展的机遇 |
3.1.4 科技发展的主要成就 |
3.2 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科技发展(1956—1973) |
3.2.1 科技发展的推动力和主要措施 |
3.2.2 科技发展的主要成就 |
3.3 经济低速增长时期的科技发展(1974—1990) |
3.3.1 科技发展战略的调整 |
3.3.2 科技发展的主要成就 |
3.4 长期经济停滞时期的科技发展(1991—2001) |
3.4.1 企业科研情况的变化 |
3.4.2 出口企业的调整 |
3.4.3 日本政府积极推进科技创新立国 |
3.4.4 完善官产学合作开发体制 |
3.5 新世纪以来的科技发展 |
3.5.1 生命科学技术 |
3.5.2 新材料技术 |
3.5.3 环保科技 |
3.5.4 云技术 |
3.5.5 新能源技术 |
3.5.6 载人航天技术 |
4 科学技术创新立国 |
4.1 技术立国战略 |
4.1.1 技术立国战略提出的背景 |
4.1.2 技术立国战略的确立 |
4.1.3 技术立国战略的成效 |
4.2 技术立国战略的新阶段-科学技术创新立国 |
4.2.1 科技创新立国战略提出的背景 |
4.2.2 科技创新立国战略的确立 |
4.2.3 科学技术创新立国战略的发展 |
4.2.4 各立国战略的评价以及相互关系 |
4.2.5 科学技术创新立国战略体系的特点 |
4.2.6 新世纪初立国战略体系的意义 |
5 科学技术创新立国战略的实施和成效 |
5.1 科技创新立国战略的实施 |
5.1.1 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
5.1.2 政府主导下IT等立国战略的实施 |
5.1.3 科技创新立国战略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 |
5.2 科学技术创新立国战略的成效 |
5.2.1 基础研究的地位得到提高 |
5.2.2 知识产权成果大幅增加 |
5.2.3 科技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 |
5.2.4 诺贝尔奖领域取得重大成就 |
5.2.5 女性研发人员的地位得到提高 |
5.2.6 技术贸易发展迅速 |
6 日本科技大国之路的经验 |
6.1 日本成功的技术引进 |
6.1.1 技术引进的选择 |
6.1.2 引进技术的消化、改进和提高 |
6.2 以民间企业为主体的技术研发体系 |
6.2.1 日本技术研发以民间企业为主体 |
6.2.2 民间企业推动日本技术发展的作用 |
6.3 政府主导下的科技创新 |
6.3.1 及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 |
6.3.2 明确科技发展的重点 |
6.3.3 为科技创新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定基本计划 |
6.3.4 为科技创新提供经费支持和体制改革 |
6.4 日本科技大国之路的其它经验 |
6.4.1 “人才工程”的实施 |
6.4.2 改革研究开发系统 |
6.4.3 发挥“产学官合作研究体制”的协调作用 |
6.4.4 开展大规模科技统计和科技预测 |
6.4.5 建立高新科技园区 |
7 日本科技发展中的问题和教训 |
7.1 日本科技发展战略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
7.1.1 技术路线失误导致信息化发展落后于美国 |
7.1.2 科技创新立国战略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
7.2 日本科技发展对日本社会的负面影响 |
7.2.1 公害问题 |
7.2.2 福岛核事故 |
8 总结、评价及思考 |
8.1 日本科技发展史的概括总结与评价 |
8.1.1 以技术引进为主要途径的技术赶超史 |
8.1.2 以科技创新为基本途径的科技大国战略 |
8.1.3 评价 |
8.2 日本科技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与评价 |
8.2.1 经验和教训总结 |
8.2.2 评价 |
8.3 启示与借鉴 |
8.3.1 福岛核事故对我国核电发展的启示 |
8.3.2 关于日本科技发展模式的思考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干细胞创造新世纪生命奇迹(论文参考文献)
- [1]论用艺术提升医学博物馆的公共性[D]. 叶丽(盖娅丽丽)(Lily Gaia Ye).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2)
- [2]东亚新电影中的性别政治研究(1987-2020)[D]. 李岩. 南京大学, 2020(09)
- [3]20世纪50年代以来天体生物学的起源、发展与建制化[D]. 侯琨.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1)
- [4]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
- [5]2017年度中国直销行业业绩报告[J]. 《知识经济·中国直销》杂志,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直销百科网. 知识经济(中国直销), 2018(02)
- [6]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诠释和重建[D]. 迟学芳.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17(05)
- [7]高新生命科技应用的法律规制研究[D]. 汤晓江.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
- [8]生命科技发展对生命权利僭越问题研究 ——基于生命伦理学视域[D]. 沈风雷.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5)
- [9]生命科技政治特征分析和案例比较研究 ——以黄禹锡事件为轴心[D]. 方益昉. 上海交通大学, 2012(01)
- [10]日本科技发展研究[D]. 季风. 东北财经大学, 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