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对滥用诉权的法律规制(论文文献综述)
杨林利[1](2020)在《行政诉讼滥用诉权与不正当行使诉权界限探析——以既有裁判文书为对象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诉权滥用个案频发。通过对既有裁判文书的梳理发现,实践中对于涉及滥用诉权案件的审理,呈现出"滥用诉权"和"不正当行使诉权"的裁判进路,囿于法律规范的明确性不足,个案审理中法官对此理解不一,裁判的基本逻辑和观点也有所区分。为增强司法裁判的统一性,应明晰"滥用诉权"和"不正当行使诉权"的关系问题,从"失信""联合""惩戒"三个层面出发,规制滥用诉权。
王怀德[2](2020)在《滥用行政诉权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伴随行政诉权行使门槛的降低,滥用行政诉权的现象在行政诉讼中呈现增长的趋势。为规制日益严重的滥用行政诉权的行为,不少地方法院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诉讼法目的等因素为由认定当事人滥用诉权,并决定要对当事人行使诉权、复议权、实体性权利作更严格的审查。地方法院的处理方式引起众多学者质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于法有据是公权力行使的标尺,对于司法审判权同样如此,我国司法机关在认定当事人构成滥用行政诉权和规制当事人滥用行政诉权行为方面缺少丰富的经验积累,如何制定符合国情的滥用行政诉权规制制度是亟需研究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法院在规制滥用行政诉权过程中形成的裁判文书以及国内外与滥用行政诉权相关的文献资料进行分析,对滥用行政诉权的理论基础、滥用行政诉权的基本含义、滥用行政诉权的类型的划分等进行了分析研究,并通过对目前我国滥用行政诉权的司法现状、认定程序和规制措施进行分析,在借鉴域外国家规制滥诉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滥用行政诉权的法律认定和规制措施不足,提出构建认定滥用行政诉权的程序及规定具体的惩治措施的建议。全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从滥用行政诉权的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入手,介绍了国内外对滥诉的研究情况,并对研究的方法、研究的思路作了介绍;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规制滥用行政诉权的理论基础,对“滥用权利说”理论的发展进行了分析研究,依托案例细致分析了滥用行政诉权的含义和类型;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滥用行政诉权的司法现状、认定程序和规制措施不足之处;第四部分,分析归纳了域外其他国家规制滥诉行为的立法规定,并对大陆法系国家与普通法系国家的规定作了比较、总结;第五部分提出完善规制滥用行政诉权的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判断是否构成滥用行政诉权的标准,认定程序的启动主体、认定组织,制定有效、具体的惩治措施,采用联合信用惩戒、科学规定诉讼费用等配套措施。
张天石[3](2020)在《行政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学界中,行政诉权的滥用相对于民事诉权的滥用往往引起的讨论较少,但是在司法程序中因为行政诉讼的诉讼成本相较于民事诉讼而言更加低廉,从而导致行政诉权滥用带来的危害后果其实并不亚于民事诉权滥用带来的危害后果。但是关于行政诉权滥用的界定的概念在法律条文上却寥寥无几始终得不到明确的规定,这同样是因为保障公民行政诉权的有效行使是我国行政法律立法的指导思想而造成的。而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中,因为在立案阶段的审查力度不足以及许多形式的滥用诉权行为本身所具备的隐蔽性导致立案阶段对案件的审查难以起到其应当发挥的作用,而这些隐蔽的滥用行政诉权行为往往利用其“合法”的外表来进入行政诉讼的程序中,在此时原本是用于保障公民行政诉权的有效行使的指导思想现在却成为了部分人滥用行政诉权的工具,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滥用行政诉权行为既无关于认定滥用行政诉权行为的规定也无对滥用行政诉权行为的法律规制的规定,当事人经常会因无法正确预测自身行为或基于某些私欲的驱使下利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程序来牟取利益、发泄情绪,滥用行政诉权会直接导致我国司法资源的浪费、司法权威的损害。本文将从行政诉权滥用与民事诉权滥用的概念及法律规制的对比出发,首先对诉权及诉权滥用的相关概念进行讨论,后从民事诉权滥用的角度出发给行政诉权滥用推测、对比出一个确切的概念,然后在新《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以及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继出台的大环境下对一些有代表性的诉权滥用的案例以及诉权滥用的情形进行分析,剖析行政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具体的体现,在这个部分笔者的分析会从相关网站上查询数据对国内行政诉权滥用的方式、类型等进行总结,后总结出我国我国行政诉权滥用行为的症结所在。与此同时也会分析外国对于行政诉权滥用问题的有关经验与法律规制,从国外的相关规定中借鉴经验。在对上述内容的总结中,分别从立案前、立案中、立案后几个方面,提出我国对于行政诉权滥用问题的法律规制建议。以达到节省我国司法资源、行政资源,维护我国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范晓伟[4](2020)在《行政滥诉行为的认定标准研究》文中指出2015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在“立案难”的情况逐渐得到缓解、人们诉权愈发被重视的同时,法院的案件数量也随之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滥诉”的难题赫然闯入公众的视野,陆红霞诉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案作为当年《人民法院报》第11期的公报案例一经刊出,更是霎时引发了众多热议,例如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支持下,法院是否涉及审判权的越位?耗费司法资源与正当维权的界限在哪里?什么是滥用诉权?不管是学者、法官还是律师,各行各业的法律工作者都参与到这一问题的讨论中,对于港闸区法院的这一判决,褒贬不一。支持者的理由主要有:港闸法院率先在全国对政府信息公开滥诉行为进行规制勇气可嘉,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且明确再次起诉的规则,对遏制不断蔓延的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和诉权,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规范信息公开和行政诉讼秩序;反对者则认为:法院直接裁定驳回8次诉讼,有越权之嫌。我国法院判决遵循的是一诉一判原则,而本案中港闸法院不仅在裁定中驳回了本案的诉讼还一并裁定驳回另外7个案件,就算当事人构成滥诉,作为行政诉讼,也应是针对单个行为判决,如果把其他行为也纳入进来,就让整个判决扩大化了,不禁让人对法院行为是否越权打上了问号。此外,法院还在裁定中提出要对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严格审查,这样必然会大大降低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再是该判决以人为标准,而非以事为标准去衡量信息公开问题,而且,法院无权对公民的诉权拟定“黑名单”。这些多元声音的存在极大地推进了滥诉问题的研究进程,其研究内容亦涉猎广泛,包含了行政滥诉行为的构成要件、法理基础、规制路径等。但是不管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审判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对于什么是滥诉行为、滥诉行为的认定标准或构成要件为何观点不一,法院的审理思路和审判结论也是千差万别,难以统一。本文即面向司法实践中的诸多问题展开讨论,将文章分为四部分,现将全文构架介绍如下: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了问题的由来、研究背景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是滥诉行为概述,主要是相关概念的辨析,厘清本文所指行政滥诉行为的内涵和外延;第三部分从司法案例出发,笔者以“滥用诉权”和“滥诉”为关键词在聚法案例网进行检索,并进行去重筛选操作,节选出关于滥诉行为的千件案例,通过人工阅读的方法对实践中的案例进行特点总结和类型化分析,同时对法院总结出的争议焦点和审理思路进行归纳整理,试图脱离天马行空的想象,真正的了解现实中的问题所在;第四部分是在充分了解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回归到理论分析,并对理论研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进行反思,并尝试提出关于滥诉问题研究的新进路,以推进现实问题的解决。
常健[5](2020)在《立案登记制下诉权滥用的防范机制研究》文中提出立案登记制自改革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立案的标准大为降低,有效缓解了“立案难”的问题,为当事人诉权的行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同时也为有不法目的的当事人通过实施滥用诉权行为谋取诉讼之外的利益提供了可趁之机,导致在立案阶段的滥用诉权的现象愈发严重。如果不采取手段对滥用诉权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将会对司法程序带来严重的损害。同时,因实施滥用诉权行为而被予以受理的案件进入审理程序,不仅仅会侵害无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会极大的降低法院的审判质量,引发“审理难”的问题。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诉权滥用的防范机制研究刻不容缓。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一些针对滥用诉权问题的规定,但对于日益严重的诉权滥用问题却显得单薄。为此,针对立案登记制背景下滥用诉权的现状,结合我国现有的制度,借鉴域外关于此问题的成熟办法,给出滥用诉权问题防范与规制的具体建议,以期减少和防范立案阶段的诉权滥用问题。第一部分,阐明此问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并立足于我国目前的研究现状,结合域外的研究成果,说明研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阐述诉权滥用的基础理论,并立足于早期学者的研究对于立案登记制下诉权滥用行为进行准确界定。第三部分,通过调研的数据来分析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诉权滥用问题明显增加,说明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是引发诉权滥用问题增加的诱因。第四部分,通过真实案例表明立案登记制下的诉权滥用行为具有更严重的危害性,分析其成因和对其进行限制的必要性。如果对诉权滥用行为听之任之而不加以防范和规制,将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进而提出对其进行防范和规制的必要性。第五部分,提出解决立案登记制下诉权滥用问题防范与规制的具体建议,主要通过五个方面进行。
王创[6](2020)在《行政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文中认为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进,对于消除公民行使行政诉权的障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随之出现了部分行政诉讼原告利用立案登记制保护诉权的初衷,实施行政诉权滥用行为谋取不当利益的现象,与此相对应的是立法和司法微弱的回应。行政诉权滥用行为对行政和司法秩序造成冲击,浪费了司法行政资源。当前行政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处于初级阶段,通过研究行政诉权滥用行为的法律规制有利于完善司法制度,促进我国诉权滥用法律规制体系的构建。本文首先在分析学界行政诉权理论学说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审判实践对行政诉权的概念做出界定,通过研究行政诉权滥用的成因及判断标准,为行政诉权滥用提供规制方向。其次通过分析我国当前关于行政诉权滥用的司法规制和立法规制现状,总结出当前我国行政诉权滥用在立法和司法上的不足之处。最后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总结外国诉权滥用规制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当前行政诉权滥用规制实践,从明确规制行政诉权滥用的原则和判定标准;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行政争议机制;改革收费制度和建立相应诉权滥用惩戒措施出发为当前行政诉权滥用提出规制意见。
王琪[7](2019)在《政府信息公开滥诉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其规制》文中指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2008年建立以来,对促进政务信息的透明化、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及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着重要的意义。在11年有序的实践推进中,部分当事人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和诉权,在提起大量信息公开申请后再向法院提起大量诉讼,变相制造压力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情况更为严重。该类行为在增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工作量的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有必要对该项行为进行规制。2015年第11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的判决书里指出了原告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其提起的行政诉讼明显缺乏诉的利益,目的不当,有悖诚信,违背了诉权行使的必要性”。这个案例的公布提升了各界对于滥诉行为的关注度,各地司法机关在立法缺位的情况下,仍不断探索滥诉行为的认定标准和规制路径。本文尝试对2012年至2019年9月10日期间“中国裁判文书网”上775件滥诉案件文书进行统计和归类,在此基础上分析该类行为存在的特征,探析诉权遭到滥用的原因,并从公共管理、人民群众和政府公权力三个角度阐述该项行为产生的危害及其规制的必要性。认定是前提,规制是手段,杜绝是目的:在明确信息公开滥诉概念的前提下,提出以“三要件”作为认定信息公开滥用诉权行为的标准,尝试建立立体的规制体系以期引导信息公开诉讼良性发展。
张弘[8](2019)在《滥用诉权规制:基于中日民事诉讼比较的分析》文中认为滥用诉权作为正当诉权行使的异化产物,不仅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其造成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也扰乱了正常法律秩序,一定程度上造成诉讼效率的降低,给司法公信力带来威胁。我国新修民事诉讼法以规制方式为切入点对滥用诉权行为设置了相应规范措施,但在概念认定及惩戒措施方面由于缺乏较为明确的阐释,使得法律条文适用频率不高,未能发挥预期法律效果。通过对比日本法律有关滥用诉权的规定,从概念界定、理论类型、法律规制多方面入手,总结分析借鉴参考之处,从而为我国解决滥用诉权困境、完善法律规制开辟新的途径。
刘闪闪[9](2019)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滥诉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正式出台实施,其颁布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效用。新修订《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予以施行。然而,《条例》也有一些弊端:原则性规定偏多、司法规制内容匮乏。实践中,极少数当事人利用此“漏洞”滥用政府信息公开诉权,这不仅对司法秩序造成了困扰,还在一定程度上损耗了原本就“捉襟见肘”的行政、司法资源。2015年最高院发布了“陆红霞案”。该案是国内首例释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滥用诉权的案件,其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认定滥诉和规制滥用诉权层面。“陆案”中,陆红霞与其父亲、伯母分别向多部门提起至少94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正当目的提起信息公开之诉至少36次。“陆案”判决书中指出原告行为明显缺乏诉的利益、无正当目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滥用诉权。本文从“陆案”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站在诉权滥用问题角度,概述滥用诉权的相关理论,并结合案例分析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诉权滥用问题,在剖析具体案例的前提下阐明限制信息公开滥诉行为的必要性,并针对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滥诉问题提出规制建议,更好地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滥用诉权问题。为今后规制滥用诉权问题提供借鉴。
陈丽亚[10](2019)在《行政诉权滥用的认定与规制》文中认为随着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各地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上升趋势明显,行政诉讼“立案难”现象得以有效缓解,但是同时也带来了“诉讼爆炸”,滋生了许多的疑似行政诉权滥用现象。应确立行政诉权滥用的构成要件,从诸多疑似行政诉权滥用案件中辨识出真正的行政诉权滥用。诉权滥用,即“原告”通过行使“诉权”达到不正当目的,这不仅是一种违背行政诉讼目的的行为,更是一种具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亵渎司法权威和尊严、浪费司法资源、挤占他人司法资源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从行为人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对当事人是否构成行政诉权滥用进行严格的判断,以避免妨碍或阻却社会民众正当行使行政诉权。而对于行政诉权滥用者,应根据诉权滥用的具体情形和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运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予以惩治。在构建和完善对诉权滥用者的惩治体系的同时,也应构建和完善诉权滥用的预防体系,从而更为有效地减少甚至消除实践中日益增多的行政诉权滥用现象,以实现诉讼秩序和法律秩序的良性运行。
二、论对滥用诉权的法律规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对滥用诉权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1)行政诉讼滥用诉权与不正当行使诉权界限探析——以既有裁判文书为对象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滥用诉权与不正当行使诉权分析 |
(一)不正当行使诉权 |
(二)滥用诉权与不正当行使诉权的关系 |
三、滥用诉权的规制路径 |
(一)失信 |
(二)联合 |
(三)惩戒 |
结 语 |
(2)滥用行政诉权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运用到的主要方法、基本思路 |
1.3.1 研究运用到的主要方法 |
1.3.2 研究的基本思路 |
2 滥用行政诉权的概述 |
2.1 滥用行政诉权的基本理论 |
2.1.1 规制滥用行政诉权的理论基础 |
2.1.2 滥用行政诉权的含义 |
2.2 滥用行政诉权的类型 |
2.2.1 虚假诉讼 |
2.2.2 无理缠诉 |
2.2.3 恶意诉讼 |
2.3 滥用行政诉权的识别类型 |
2.3.1 形式审查即可识别的滥用行政诉权 |
2.3.2 实质审查才能识别的滥用行政诉权 |
3 规制滥用行政诉权的现实困境 |
3.1 滥用行政诉权的司法现状分析 |
3.1.1 对滥用行政诉权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一 |
3.1.2 对滥用行政诉权法院处理方式不统一 |
3.2 滥用行政诉权的规制路径阻塞 |
3.2.1 认定程序缺失 |
3.2.2 规制措施不力 |
3.2.3 法律依据缺乏 |
4 国外规制滥诉的规范分析 |
4.1 普通法系国家 |
4.1.1 英国 |
4.1.2 美国 |
4.2 大陆法系国家 |
4.2.1 法国 |
4.2.2 德国 |
4.2.3 日本 |
5 完善规制滥用行政诉权的制度 |
5.1 明确滥用行政诉权的标准 |
5.1.1 不以拥有诉权为前提 |
5.1.2 判断标准 |
5.2 构建法律认定滥用行政诉权的正式程序 |
5.2.1 启动主体 |
5.2.2 认定组织 |
5.2.3 保障认定程序公平公正的制度安排 |
5.3 制定有效的惩治措施 |
5.3.1 处以惩治措施的原则 |
5.3.2 具体惩治措施 |
5.4 其他配套规制措施 |
5.4.1 采用联合信用惩戒 |
5.4.2 科学规定诉讼费用 |
6 结语 |
附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3)行政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分析法 |
1.3.2 比较分析法 |
1.3.3 案例分析法 |
二、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的法理阐释 |
2.1 诉权滥用的概念界定 |
2.2 行政诉权滥用的概念分析 |
2.2.1 权利滥用的含义 |
2.2.2 民事诉权滥用和行政诉权滥用的概念比较 |
2.2.3 滥用行政诉权的含义 |
2.3 行政诉权滥用的实践形态及其法律特征 |
2.3.1 滥用起诉权 |
2.3.2 滥用程序性权利 |
2.4 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的价值、原则 |
2.4.1 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的价值 |
2.4.2 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的原则 |
2.5 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的基本模式 |
三、司法实践中的行政诉权滥用及现状 |
3.1 滥用行政诉权的比例 |
3.2 滥用行政诉权的案由 |
3.3 滥用行政诉权案件的分布 |
四、行政诉权滥用的成因及危害 |
4.1 行政诉权滥用的成因 |
4.1.1 牟取利益 |
4.1.2 借助诉讼手段发泄个人情绪 |
4.1.3 相关制度的不健全 |
4.2 行政诉权滥用的危害 |
4.2.1 浪费司法资源 |
4.2.2 损害司法的权威 |
4.2.3 浪费行政资源 |
4.2.4 在社会中产生不良影响 |
五、国外对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及其借鉴意义 |
5.1 德国关于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 |
5.2 美国关于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 |
5.3 日本关于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 |
5.4 英国关于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 |
5.5 法国关于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 |
5.6 国外对于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的借鉴意义 |
六、行政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路径 |
6.1 拓展行政纠纷的救济途径 |
6.2 从立案阶段防止行政诉权滥用 |
6.3 从提高诉讼费用防止行政诉权滥用 |
6.4 从审判阶段防止行政诉权滥用 |
6.5 对行政诉权滥用行为实施罚款制度 |
6.6 建立行政诉讼失信名单 |
6.7 从法律援助制度中体现引导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行政滥诉行为的认定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对象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二、行政滥诉行为概述 |
(一)相关概念辨析 |
(二)行政滥诉行为的现状、成因和危害 |
三、审判实践中的行政滥诉行为 |
(一)案件类型和特点 |
(二)争议焦点和裁判要旨 |
(三)审理思路和考量因素 |
四、行政滥诉行为的认定 |
(一)行政滥诉行为的构成要件 |
(二)行政滥诉行为的理论研究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与反思 |
(三)行政滥诉行为认定研究进路的转换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5)立案登记制下诉权滥用的防范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域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5 研究创新点 |
2.诉权滥用概述 |
2.1 诉权滥用的定义 |
2.2 诉权滥用的表现 |
2.2.1 恶意诉讼 |
2.2.2 虚假诉讼 |
2.2.3 无理缠诉 |
2.3 诉权滥用的特征 |
2.3.1 诉权滥用行为的时间提前 |
2.3.2 诉权滥用行为具有很强隐蔽复杂性 |
2.3.3 滥用诉权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恶意 |
2.3.4 诉权滥用行为具有明显的私权侵犯性 |
2.4 诉权滥用的判定标准 |
2.4.1 当事人适格 |
2.4.2 诉的利益 |
2.4.3 超越诉权行使的正当性 |
3.立案登记制改革导致诉权滥用实证研究 |
4.立案登记制下诉权滥用的危害、成因及限制的必要性 |
4.1 诉权滥用的危害 |
4.1.1 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 |
4.1.2 损害司法公信和权威 |
4.1.3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4.2 诉权滥用的成因 |
4.2.1 立法层面上 |
4.2.2 司法层面上 |
4.2.3 社会层面上 |
4.3 对诉权滥用加以规制的必要性 |
4.3.1 立案登记制下诉权滥用现象频发的现状 |
4.3.2 维护国家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
4.3.3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 |
5.立案登记制下诉权滥用的防范与规制建议 |
5.1 .完善立法从源头解决 |
5.1.1 统一诉权滥用行为的认定标准 |
5.1.2 突出人民法院的作用 |
5.1.3 构建诉权滥用行为惩治体制增加惩罚性赔偿 |
5.1.4 赋予诉权滥用受害人求偿权 |
5.1.5 具体明确有关虚假诉讼罪的规定 |
5.2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5.3 加强伦理道德建设 |
5.3.1 注重法官职业能力 |
5.3.2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
5.3.3 具体落实诚实信用原则 |
5.4 结合先进信息技术 |
5.4.1 完善信息平台建设 |
5.4.2 构建信息共享数据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立案登记制改革调查问卷(适用于法律背景工作者) |
立案登记制改革调查问卷(适用于非法律背景工作者) |
(6)行政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行政诉权滥用概述 |
(一)行政诉权滥用的概念 |
1.行政诉权的含义 |
2.行政诉权滥用的概念 |
(二)行政诉权滥用的成因 |
1.行政诉权救济渠道不畅通 |
2.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不完善 |
3.公民法律意识淡薄 |
4.诉讼成本较低 |
(三)行政诉权滥用的判断标准 |
1.客观方面实施了诉权滥用行为 |
2.主观方面存在恶意 |
二、我国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的现状及问题 |
(一)我国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的现状 |
1.行政诉权滥用的立法规制 |
2.行政诉权滥用的司法规制 |
(二)我国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1.立法不完善 |
2.裁判标准不统一 |
3.诉权滥用惩戒措施滞后 |
4.司法裁量权的越位风险 |
三、外国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的借鉴 |
(一)外国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简介 |
1.法国 |
2.德国 |
3.日本 |
4.英国 |
5.美国 |
(二)外国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的借鉴意义 |
四、完善我国行政诉权滥用法律规制的建议 |
(一)规制行政诉权滥用的原则 |
(二)明确行政诉权滥用的判定标准 |
(三)确立行政诉权滥用的惩戒措施 |
(四)改革收费制度 |
1.行政诉讼的收费制度 |
2.政府信息公开收取适当费用 |
(五)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行政争议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政府信息公开滥诉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其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问题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 研究意义、目的 |
第2章 政府信息公开滥诉的概念及其症状 |
2.1 政府信息公开滥诉的概念 |
2.2 政府信息公开滥诉案件的现状 |
2.3 政府信息公开滥诉行为的主要症状 |
第3章 政府信息公开滥诉的成因及危害 |
3.1 信息公开滥诉的成因 |
3.1.1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不到位 |
3.1.2 信息公开制度不成熟及引导规制措施的缺失 |
3.1.3 法治公民培育与法治社会建设存在差距 |
3.2 政府信息公开滥诉的危害 |
第4章 政府信息公开诉权滥用行为的认定标准 |
4.1 政府信息公开诉权滥用行为的司法认定及其合理性 |
4.2 政府信息公开诉权滥用行为的认定要件 |
4.2.1 前提要件:以拥有诉权为前提 |
4.2.2 主观要件:存在主观故意 |
4.2.3 客观要件:实施滥诉行为 |
第5章 政府信息公开诉权滥用行为的规制 |
5.1 规制滥用信息公开诉权行为的必要性 |
5.1.1 维护信息公开制度正常秩序的需要 |
5.1.2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由之路 |
5.1.3 彰显立案登记制对诉权保护的价值 |
5.2 现阶段我国对滥用诉权的规制措施 |
5.3 构建政府信息公开诉权滥用的事前预防体系 |
5.3.1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5.3.2 构建多层次纠纷解决机制 |
5.3.3 开展“限制骚扰性申请”城市试点工作 |
5.4 构建政府信息公开诉权滥用的事中限制体系 |
5.4.1 立案审查阶段过滤滥诉行为 |
5.4.2 发挥法官自主能动性和依职权调查权 |
5.5 构建政府信息公开诉权滥用的事后制约体系 |
5.5.1 建立黑名单人员制度 |
5.5.2 对滥诉人员实行梯级收费 |
5.5.3 对滥诉人员进行司法制裁 |
5.5.4 对滥诉人员开展法制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9)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滥诉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政府信息公开滥用诉权的认定 |
一、诉权与滥用诉权 |
(一)诉权和信息公开诉权 |
(二)权利滥用 |
二、滥用诉权的构成要件 |
(一)确定主观恶意 |
(二)客观上实施了滥用诉权的行为 |
三、域外国家滥诉认定的实践 |
(一)法国对滥用诉权的界定 |
(二)德国对滥用诉权的界定 |
(三)英国对于滥用诉权的界定 |
(四)美国对于滥用诉权的界定 |
第二章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滥用诉权问题 |
一、立法现状 |
二、30 个案例展现的问题——诉权滥用认定缺乏统一标准 |
三、当事人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 |
四、诉权滥用惩戒措施缺失 |
第三章 限制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滥用诉权的必要性 |
一、信息公开诉权滥用的危害 |
(一)造成了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的过度消耗 |
(二)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 |
二、避免信息公开制度的异化 |
三、节约有限的行政、司法资源 |
四、引导公民理性行使权利 |
五、逐步统一滥诉认定标准 |
第四章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滥用诉权法律规制的完善与建议 |
一、规范滥诉认定要件 |
(一)主观恶意 |
(二)实施了滥诉行为 |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
(一)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 |
(二)扩宽信息公开渠道 |
三、拓展公民权利救济途径 |
四、建立信息公开滥用诉权惩罚性措施 |
(一)滥用诉讼程序权利惩戒措施 |
(二)建立合理的经济罚则 |
(三)由过错方承担诉讼成本 |
(四)发布典型案例,加大对滥用诉权的制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行政诉权滥用的认定与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问题提出:如何辨识行政诉权滥用 |
2.1 立案登记后行政诉权滥用案件大幅增长? |
2.2 疑似行政诉权滥用与真正行政诉权滥用的区分 |
2.2.1 疑似行政诉权滥用案件的表现 |
2.2.2 问题的关键:如何认定行政诉权滥用 |
3 范围界定:行政诉权滥用的认定 |
3.1 作为诉权具体表现的行政诉权 |
3.2 广义的诉权和狭义的诉权 |
3.3 行政诉权滥用的构成要件 |
3.3.1 诉权滥用的主观要件——提起诉讼的目的不正当 |
3.3.2 诉权滥用的客观要件——实施了诉权滥用的行为 |
3.4 案例辨析 |
4 应对策略:行政诉权滥用的规制 |
4.1 事前规制机制:诉权滥用预防体系 |
4.1.1 法官释明指导和审前准备程序 |
4.1.2 诉讼费用制度和理性诉讼观 |
4.1.3 司法信用记录机制和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
4.2 事后规制机制:诉权滥用惩治体系 |
4.2.1 民事责任 |
4.2.2 行政责任 |
4.2.3 刑事责任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四、论对滥用诉权的法律规制(论文参考文献)
- [1]行政诉讼滥用诉权与不正当行使诉权界限探析——以既有裁判文书为对象的分析[J]. 杨林利.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4)
- [2]滥用行政诉权的法律规制研究[D]. 王怀德.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2020(10)
- [3]行政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研究[D]. 张天石.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7)
- [4]行政滥诉行为的认定标准研究[D]. 范晓伟. 吉林大学, 2020(12)
- [5]立案登记制下诉权滥用的防范机制研究[D]. 常健. 安徽工业大学, 2020(06)
- [6]行政诉权滥用的法律规制[D]. 王创.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7]政府信息公开滥诉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其规制[D]. 王琪. 湘潭大学, 2019(12)
- [8]滥用诉权规制:基于中日民事诉讼比较的分析[J]. 张弘.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19(01)
- [9]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滥诉问题研究[D]. 刘闪闪. 青岛大学, 2019(02)
- [10]行政诉权滥用的认定与规制[D]. 陈丽亚. 浙江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