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发布关于加快海洋渔业结构调整 切实减轻渔民负担的若干政策意见(论文文献综述)
闫佳雯[1](2021)在《舟山沿岸渔场绿色渔业发展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张镇昌[2](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学界对渔业企业的研究,多集中在企业发展和企业管理方面,较少涉及渔业企业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渔业企业的历时性研究。渔业企业是海洋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连接鱼产品从渔船到餐桌的一个关键环节,对于推动渔业经济发展有其自身的作用特点。文章以新中国成立以来北海的渔业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获得一手资料,并结合文献分析的办法将北海市的渔业企业的发展脉络变迁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分析。从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至21世纪前以及进入21世纪后这三个时间阶段的不同时期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变迁进行分析,厘清渔业企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效能、遇到问题和应对措施,并通过梳理同时期国内不同海区渔业企业发展状况,尝试对北海渔业企业进行评价,提出新形势下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路径。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北海渔业企业为恢复和发展渔业经济奠定基础。这一时期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国家主权的需要,北海市渔业企业体系在建立后对恢复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却也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凸显企业经营管理的问题。第二部分,改革开放后至21世纪前北海渔业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下逐步发展成熟,开拓了远洋渔业,提升了渔业经济发展质量。改革开放后,渔业企业需助推渔业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在完成该任务过程中,传统的渔业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发生了变化,同时期也衍生了新的乡镇渔业企业系统。在这一阶段,暴露出传统渔业企业出现竞争能力下降、涉外渔业事件影响企业发展以及海洋资源衰退等问题。究其原因,是企业内部管理,海域国际政治关系与该时期海洋过度捕捞等相关联。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渔业企业实行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国内外的贸易沟通、打开远洋渔业局面、延长渔业产业链和涉足非渔产业,加快构建侨港镇渔业企业体系等方面的应对措施。第三部分,21世纪后北海渔业企业有了发展新方向,渔业经济得到转型发展,成为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的动力引擎。新时代下渔业企业有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走出去”的时代任务和条件,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下实现转型升级等发展目标定位,这一时期传统企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民营企业取而代之成为新时代渔业产业的主角。却也需要面对渔业资源衰退引发的连锁反应、传统企业没落、国家部分渔业政策紧缩下企业转型生产的阵痛和走向国际阻碍重重等问题,其中既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缺陷,也有政府政策措施及落实力度不足和复杂的国内国际存在的社会原因。为突破新时代下的发展障碍,渔业企业自身从多元发展、科技创新、响应“走出去”战略、扩大交流圈、紧贴国家发展政策、回馈社会等六个方面提高企业发展质量进行自我解困。第四部分,分别阐述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东海、黄海和渤海这三大海区渔业企业发展的简要状况,同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构建与发展所发挥的社会功用从奠定北海在南海区的渔业地位、带动个体渔民发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话语权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最后,从政府政策施政、企业内部动力和构建渔民与渔业企业共同体等三个方面提出进一步促进渔业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何妤如[3](2021)在《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渔业经过数年发展,先后解决了“捕鱼难”、“养鱼难”及“吃鱼难”等问题,奠定了渔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经济基础,相关治理手段也不断完善。渔业领域主要矛盾已从基本温饱和生计问题,转向更高层次的生境、人权、产权和公平等维度。然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渔业伦理研究并尚未得到应有重视。我国现代渔业治理体系中更强调管理和法律等“硬”手段,忽视了伦理道德的“软法”作用。当前政府和民间推行的多项渔业活动已呈现出鲜明的伦理特征,现代多目标治理场景需要引入价值判断加以权衡。如果说关涉伦理的讨论在中国过去的渔业治理中只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那么到了新时代,伦理研究就好比是万事俱备下的那股“东风”。传统渔业管理关注政策和法律层面的制度突破。政策和法律固然重要,但不能包治百病,尤其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病”。它可以将电鱼、毒鱼、偷渔者绳之以法,却无法强制要求渔民必须善待生态环境、关心鱼类福祉。它可以明示、预防、规范和校正渔业的行为和后果,却无法指导渔业利益相关方的道德行为选择。它可以为失海渔民提供各类政策保障,却无法弥合渔民海洋纽带被切断后的心理创伤。它可以依照科学模型和数据制定总可捕量(TAC)目标,却无法对渔家妇女在职业、情感和生活上的遭遇加以同情和关心。正如决定技术的往往是非技术因素,涉渔法律和政策不应被指望能解决所有问题。倘若文化、伦理不能发挥价值规训作用,那么政策和法律也终将失范。当前,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公正已为时代大势所趋,现代渔业治理不仅要务实,也要务虚,以便从战略全局高度推进治理措施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实际上,人们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影响会渗透到公共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可持续、负责任渔业的发展依赖于一个具有明确性的规则指引,在治理中开展价值性分析显得十分重要。国内外渔业资源的衰退趋势,以及不断涌现的现代性社会问题,让形而上学的价值回溯变得更为必要而迫切: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是什么?伦理判断有哪些原则和标准?何种治理才是伦理意义上具备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治理?如何破解渔业治理中存在的伦理困境?中国怎样利用已有道德资源和智慧应对渔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基于此种认识,本文从伦理视角出发,反思当前出现渔业生态和社会危机的根本原因,尝试建构渔业伦理的理论体系,详述渔业伦理的由来、定义、主要原则和类别。将抽象的伦理考量运用于对治理问题的具体分析,提出符合渔业价值的治理范式,从渔业治理的“元层次”,谈到相关现代治理理论,再到针对治理实践的分析评估。现代渔业治理在追求各类目标时,容易陷入价值冲突的困境。本文针对治理实践中的普遍问题,提出“应然”层面的解决方案。伦理分析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我国现代渔业治理。因此,文章结合中国本土的涉渔道德资源和渔业实际状况,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渔业治理路径,以渔业领域的价值尺度和伦理基础为导向,为推动渔业的“天人合一”和协调发展提供了一种新视角、新理念和新思路。伦理学是哲学中关于道德的价值系统。生态伦理学的兴起从根本上触及了“为什么要对鱼谈伦理?”这一问题。“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论辩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人伦”语境,让“渔业”和“伦理”的结合有了学理上的支撑。道德共同体得到拓展,将包括渔业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纳入道德考量范畴。但完全以生态为中心又会减损人类福祉,人与自然应当被视作一个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整体。“为己利TA”的价值取向既能为己谋福,也能在此基础上考虑利TA(既有属人的“他/她”,又有属自然的“它”)因素,因而是渔业伦理所追求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善。渔业资源是渔业存在的基础,具有不确定性、波动性、竞争性、整体性、多样性等五大特性。从价值构成上看,它在使用、生态和选择等层面具有功效价值,在政治、社会、哲学、宗教、伦理、文化等层面具有非功效的内在价值。对渔业资源价值的充分认识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而鱼类为人类所提供的多元价值是人类养护渔业资源的基础。养护伦理强调的是如何科学人道地利用水生动植物资源。鱼类是否能够成为道德主体、权利主体甚至是诉讼主体成为环境伦理学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鱼的道德地位与福利越来越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渔业的伦理维度涉及“渔业”和“伦理”的互动关系。鱼类依次满足了人类基本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类在享受水生动物开发权利的同时,理应履行与之对等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人类自身和生态系统的长期福祉,须建立一套指导渔业行为、受到大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渔业伦理规范。渔业伦理以渔业现象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研究对象,是指导渔业行为的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涉渔法律和伦理可共同为基于价值的渔业治理策略提供依据。渔业伦理学主要任务是通过得到普遍认可并经过实践检验的道德原则,对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开展事前指导和事后评判。在渔业伦理中,渔业正义是最高原则;渔业福祉、渔业自由和渔业公平是三大基本原则;而以《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为代表的伦理性国际文书,以及符合国家/地区具体渔况的纲要构成了具体原则。根据渔业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关系属性和所涉问题的不同特征,可将其分为生态伦理、社会伦理、产业伦理和科技伦理四大类别,这四大类在伦理要求上存在差异、各具特色,但都应服从上述伦理原则。将伦理原则和要求融合进现代渔业战略管理过程,可能会产生“为善者诸事顺”的良心效应,从而实现治理的最终目的——“善治”。为克服多元价值冲突带来的治理障碍,元治理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研究治理现象背后的治理逻辑,寻求协同发展科层、市场和网络治理组合的最优解:当参与式治理导致监管过于复杂、进入无休止协商状态时,就启动科层模式;当科层模式无法触及所有渔业问题或获得渔业利益相关方广泛接受时,就开启市场或参与式模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起作出最终决策的元治理者的角色。可持续渔业治理研究中涌现出诸多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其中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管理和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管理成为研究热点,前者主要聚焦渔业生态系统方法、预防性原则等整体思维,而后者主要涉及管理策略评估,正当性理论,系统治理等理念工具。在构建起理念框架的基础上,根据新生物技术的实践伦理发展出的伦理分析矩阵,以及Rapfish评估工具,促进了对伦理原则遵守情况的考察,有助于为负责任渔业实践提供“良善之策”。现代渔业治理时常陷入一种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困境,众渔业利益相关方不得不在多项行动方针之间艰难行使选择权。遵循特定伦理原则选择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涉及违反其他某项伦理原则。可持续渔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出现在追求“天时”、“地利”、“人和”三大目标的决策选择过程之中。如何平衡现代人和未来人的资源利益是最首要、最核心的议题;渔业所涉水陆空间差异和相关社会生态问题构成了空间正义研究的一个典型样本;而人际关系中整体、长远利益与个体、短期利益的冲突影响到资源的公平分配,渔家妇女和小型渔业等弱势参与方应当得到更多的道德注意力。导致上述困境的原因既有人与人因抢夺野生资源所导致的公地悲剧或囚徒困境,又有在人与鱼道德地位孰高孰低的辩难中掉入的激进环保主义陷阱,还有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执行障碍。上述困境的破解之道不仅具有制度属性,也深刻地蕴含着价值属性。从制定目标,到开展决策,再到执行、监督和评估,伦理视角可渗透至治理的全部流程。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可从制定伦理目标和开展伦理决策着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增进民生福祉。我国的渔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离不开丰富道德资源的支持。生态方面,我国渔业治理史就是一部鱼类资源养护史,古今实践中折射出关怀鱼类福利、师法自然等生态感悟。社会方面,我国传统乡土社会文化里蕴含着包括群体意识和互助伦理、涉渔组织的参与式伦理在内的道德及礼俗规范。“三渔”问题是中国渔业发展面临的伦理性挑战,其本质是渔业的过密化,渔民的过溺化,以及渔村的过疏化。为解决渔业渔民渔村的问题,新中国开展了各项改革措施。新中国绿色渔业治理制度体系构建历程大体上可分为萌芽探索、改革攻坚与走向成熟三大阶段。在气候变化、疫情冲击、渔业资源衰退、全球不确定性风险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我国渔业治理者迎难而上,实现生计型治理→发展型治理→可持续治理的价值飞跃,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伦理的中国特色可持续渔业发展道路,培育出政府元治理者主导下,科层、市场和参与式治理协同开合的多元治理形态,形成了顺应自然、生态优先、以养为主、立体复合、科技导向、体系健全、应兜尽兜的发展模式。随着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不断提升,中国渔业发展在收获伟大果实的同时,也为未来可持续、负责任渔业发展积累了大量可贵的实践经验。在今后的渔业治理中,我国各渔业利益相关方应本着福祉、自由和公正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渔业的绿色转型发展。
朱晖[4](2021)在《近海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构与解决》文中研究指明我国渔业资源丰富,自建国以后至今,我国不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提升渔业产量,发展海洋渔业经济,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史性转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渔业发展道路。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第一渔业大国,水产品产量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连续稳居世界首位。其中,沿岸和近海水域是我国的主要渔场,主要渔汛、经济鱼类和水产品均产于这些水域,因此一直是海洋捕捞作业的主要区域。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和渔业政策的调整,沿海渔业养殖规模在不断扩大,捕捞规模被不断限缩,迄今已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国家。但由于渔船、渔具的大量投入,捕捞强度过大,整体沿海海域的渔业资源整体衰退,再加上周边国家对所管辖海域的渔业管控日趋严格,外海的部分渔船被迫退向近岸。而此时原本在潮间带至7-10米等深线以内的滩涂和近海养殖,随着养殖业的扩张,养殖方式的变化,特别是海洋牧场和底播养殖、人工鱼礁的不断普及,养殖区域不断向外海拓展,覆盖到了传统定置渔业和小型渔船作业场所。养殖权人根据取得的许可设定养殖范围,禁止捕捞船舶进入划定的养殖区域。而这些区域原本是传统定置渔业和小型渔业船舶作业的区域,渔民认为其已经取得了捕捞许可,有权捕捞野生鱼类,因此无视养殖权人设立的界限仍然进入养殖区进行捕捞,但养殖权人则认为捕捞者侵犯了其对海域的占有和使用权利,于是近海养殖和捕捞纠纷不断,引发了有关海域之争。这不仅导致了捕捞权人和养殖权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也造成了渔民与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由此形成了养殖者、捕捞者、主管部门三方相互之间的冲突。这也凸显出我国海洋渔业发展面临的两个难以解决的结构性矛盾,一是渔业资源的严重匮乏与急剧增长的对优质渔业产品需求之间的矛盾,二是为保护海洋资源而实行的限制捕捞制度与传统渔民权利保护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尖锐的表现就是涉外事件日益增多,中国渔船屡屡在域外因非法捕捞作业而被查处,并引发国际纷争;海域使用纠纷案件不断上升,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表面来看养殖和捕捞的纠纷是用海纠纷,实质是市场机制和政府规制之间的协调问题,即作为主体的人在利用海洋过程,对利益的争夺与海洋渔业资源稀缺性之间的矛盾,其背后隐藏的是海域资源配置和渔业管理的问题。究其根本是人类对海洋利用的价值取向和国际海洋秩序及渔业政策发展变化的结果。基于此,本文力图通过对养殖权和捕捞权冲突的表现和成因分析来发现冲突的根源所在,从制度完善和管理变革两个方面为冲突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并进行路径上的探索。渔业权冲突的本质是利益之间的冲突,利益失衡必然引发权利之争。利益的平衡和权利冲突仅仅依靠市场自动调节难以解决,最终还是要靠政府干预。以市场为中心的产权制度曾被提出认为可以解决渔业管理中的过度捕捞和权利分配等问题,但由于渔业资源的特殊性和缺乏整体协调大多数努力都失败了。渔业权制度设计的实质是对不同渔民群体的利益识别、利益选择、利益整合及利益表达的过程,即解决有限的渔业资源在相关利益群体和社会成员间的分配。权利分配本质是正义问题,即如何公平地分配社会成果,分担社会成本。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法律规范、利益分配、责任分担等都是社会关系外化的表现。人们对权利的追求即是要实现自身在现实社会规范中的价值。法治社会要求实现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和谐,法律对权力和权利内容的规定要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因此,基于社会正义的维度,要以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以应得与所得的合理程度为表征,由政府对市场分配结果的不公加以纠正。通过干预实现不同渔业主体在市场中的公平交换,以解决交换过程资源的不平等和权利义务的不对称。其核心是作为主体的渔民无论在分配的哪个阶段,都能平等享有基本权利。此外,人类发展的多重性决定正义是多层面、多视角的,正义不能仅局限于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应放眼于整个自然界和生态系统,在自然规律中不断协调,加以融合。社会发展到当今时代,发展的目标已经不仅仅限于物质财富的增长,而是有着多元化的追求。为了实现人类共同向往的自由,应当通过对实然世界的考查,实现对应然世界的追求,完成人性善的飞跃,因此,分配正义应当上升到生态正义的维度。基于生态正义理论,渔业资源的分配正义至少应当包括种际维度、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强调人与海洋的和谐关系,敬畏海洋,尊重所有海洋生物物种,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在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呵护海洋生态环境,避免过度捕捞和肆意掠夺渔业资源。基于正义理念对海洋渔业资源进行公正分配,是解决渔业权冲突的根本路径,但正义的实现要受到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历史上,对渔业资源不可枯竭的认识和海洋自由论消除了对渔业发展的担忧,实现了船队和渔具的现代化;但过度捕捞和资源衰竭的现实又使人们重新审视渔业发展的视角,提出了许可制度和渔业配额制度等限制管理措施。我国渔业政策由此经历了由鼓励捕捞到限制捕捞、以养为主、养捕结合的转变,特别是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对海域的规范管理。但长久以来在人类中心主义和资本中心主义背景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都完全以人类为中心,以获得资本最大化为目标,无视资源的有限性而竭力提升捕捞能力、加大养殖密度以获取最大利益,导致过度捕捞、海域污染和渔业资源的衰竭。渔业权的冲突是利益争夺私权滥用的表现,也是政策调整过程中政府不当干预的结果。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关系的弥散与扩张,市场主体间的联系与合作关系在不断加深,具有广泛性的渔业秩序不再是传统民事主体的私权秩序,而是进入多重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权利行使方式的复合阶段。养殖权和捕捞权的性质、特点和排他性均不同,仅依靠行为人之间的自行约束已显不足,因此由带有共同约束属性的公权力介入管理已有必要。从渔业管理的层面上来看,现有管理体系存在体制混乱和权限不明等问题。因此应转变渔业管理的思路,在权利保护方面,通过对不同的渔业主体采取不同的倾斜保护政策,从而对养殖权人和捕捞权人的权利分配产生重要影响。在制度建构方面,一方面基于社会正义,对传统渔民的入渔权予以保护,另一方面基于生态正义,完善渔业水域使用权制度、海洋保护区制度以及海域分层确权制度。在管理模式方面,推行渔业综合管理模式,实施渔业综合授权许可和综合执法体制,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科学管理提供决策信息。
周扬[5](2020)在《我国海洋捕捞渔业发展研究 ——以舟山市为例》文中认为二十一世纪是海洋世纪,作为全球海洋捕捞渔业大国,2019年我国海洋捕捞量突破1000万吨大关,稳居世界第一位,成为世界海洋捕捞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世界海洋渔业的发展贡献了“中国力量”。舟山市作为我国最大的群岛城市,海洋捕捞渔业发展效果显着。但是近些年来,伴随着海洋渔业资源的衰退和近海过度捕捞的压力,海洋捕捞渔业的发展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以我国海洋捕捞渔业为研究对象,选取舟山市作为研究案例。文章全面梳理了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70年发展历史和发展现状,并运用渔业、经济、统计、管理等多学科知识,把近十年来舟山市海洋捕捞产量、捕捞品种、捕捞渔船数量、捕捞渔船功率、捕捞劳动力等方面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在文献资料研究、数据统计分析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本文运用SWOT分析方法系统阐述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分析认为,舟山市地理位置优越、渔业资源丰富、渔业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良好,这是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发展的优势,使得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与此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海洋捕捞渔业安全隐患高、监管难度大、渔民收入低的问题。此外,捕捞海域环境恶化、捕捞作业不合理、转产转业困难、制度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制约了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我国渔业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国内外巨大的消费市场、国家级群岛新区的建立,以及我国对远洋渔业发展的大力支持,让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的发展遇到了新的机遇。基于以上分析,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的发展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住发展机会。从修复海洋生态、保护渔业资源入手,逐步调整产业布局,加强产业融合。推进海洋捕捞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渔业绿色发展,并依靠科技驱动,发展数字渔业。在发展过程中,要提升管理水平、加大执法监管,推进组织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使海洋捕捞渔业迈向高质量的现代渔业发展轨道。
辛艺[6](2020)在《浙江省近海捕捞作业结构现状及调整策略研究》文中认为浙江是一个海洋捕捞大省,多年来,近海捕捞产量始终居我国各沿海省市之首,依据浙江省2018年渔业经济统计资料,全省水产品总产量为595.71万吨。其中,近海捕捞产量为287.39万吨。海洋捕捞作业是浙江省海洋渔业的支柱产业,主要有拖网、围网、刺网、张网、钓等捕捞作业方式。但是,随着浙江省近海捕捞作业的不断发展和近海渔业资源种群数量的动态变化,捕捞方式和作业结构已日趋不合理。21世纪是海洋世纪,我国非常注重近海海洋渔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为我国近海海洋渔业作业方式转变及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一个政策机遇。因此,如何依据近海海洋渔业资源利用现状,重新审视捕捞业发展和渔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实现近海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大家一致关注的问题。其中,如何调整近海捕捞作业结构是海洋渔业经济与管理研究领域的一个十分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以浙江省进入21世纪以来的历年渔业经济统计数据、历史档案和文献资料为基础,运用统计、比较和综合分析的方法,通过分析浙江省近海捕捞总产量、不同作业方式的捕捞强度等,梳理了近15年来浙江省近海捕捞业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并以可持续发展理论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近海捕捞作业结构调整对策,以顺应新的形势变化,保持近海海洋渔业资源的持续利用。通过分析得知:(1)浙江渔场是我国渔业资源最丰富、生产力水平最高的渔场,渔业资源十分丰富,其中,舟山渔场是我国四大着名的渔场之一,沈家门渔港等世界三大渔港之一,一直以来浙江省的近海捕捞业是海洋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21世纪以来,浙江省近海捕捞产量呈上下波动趋势,具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4-2008年,近海捕捞产量波动下降;第二阶段是2009-2016年,近海捕捞产量平稳中有小幅上升;第三阶段是2016年-2018年,近海捕捞产量又呈下降趋势。(2)从不同作业的产量变化来看,拖网作业是当前浙江省近海捕捞产量最高的一种作业方式,包括单拖网、桁杆拖虾网,近15年的产量分布在163.24-200.99万吨之间,占全省近海捕捞总产量的50%以上。围网作业分为机轮围网和群众深水灯光围网,其捕捞产量总体上呈逐年上升并有作小幅波动趋势,尤其是在2011年之前产量持续上升,之后比较平稳,但是,其CPUE处于持续下降态势,从2004年的173.22吨/千瓦下降到2018年的16.04吨/千瓦。刺网作业产量基本上呈波动上升的趋势,且波动幅度较小,从2004年的18.05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32.17万吨,年均增长5%;但是CPUE的变化恰好相反,从2004年的8.89吨/千瓦下降到2018年的5.29吨/千瓦;张网作业浙江属于仅次于拖网作业的第二大捕捞作业,近15年的产量总体比较稳定,而CPUE则从2009年开始呈逐年上升趋势。钓的总产量和CPUE都是2007年向下波动,总产量在低位上小幅增加,而CPUE则呈逐年下降。(3)拖网、张网和刺网是目前规模最大的三大作业,而围网、钓规模较小。从渔船数来看,近15年除了刺网作业的渔船数保持较为稳定外,拖网、张网及其他作业均呈下降趋势。从功率数来看,呈现两大特点,第一是钓、围网、刺网等功率数逐年上升,以钓上升趋势最大,拖网、张网呈小幅下降趋势,说明如今浙江省的渔船大型化趋势明显,第二是拖网的功率数占绝对优势,是浙江省第一大捕捞作业方式。(4)浙江省渔业劳动力数量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从2004年的42.16万人,波动下降到2018年的37.13万人。其中,以捕捞专业劳动力数量波动最小,从2004年的16.75万人波动下降到2018年的13.03万人,表明浙江省尚有一支比较稳定的近海捕捞作业人员队伍。(5)浙江渔场渔业资源丰富,但是经过多年的超强度捕捞等人类活动干扰,呈现出近海海洋渔业资源相继衰退,渔业生境遭到破坏,近海捕捞强度高居不下且难以控制,捕捞作业结构不尽合理的局面。今后,应该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积极进行近海捕捞作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压缩对渔业资源损害大的拖网、张网作业,严格控制船只数和功率数,积极发展钓、刺网等作业方式;对于拖网网具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执行;要大力鼓励发展选择性捕捞作业,提高渔获物的成活率;要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和相关渔业管理法律法规,以保护和恢复近海渔业资源;要积极开展老旧渔船安全与卫生设施改造,促使近海捕捞业转型升级;要积极开展渔民转产转业技能培训,提高渔民谋生就业能力,不断减少近海海洋渔业资源的捕捞压力。
王丽君[7](2020)在《海岛渔村转型研究 ——基于岱山南峰渔村的调查》文中研究表明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发展战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国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海洋经济高度发达,在经济总量中占比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具有较强的海洋开发和保护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海洋渔业转型的基本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依靠海洋渔民、传统渔业劳动力向现代渔业劳动力的转变。在转型过程中,渔民的职业或身份发生变化,完成渔业向其他产业的转型,使海洋渔业的发展摆脱对海洋生态资源的过度依赖,实现海洋渔村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和捕捞过度扩张,舟山逐渐陷入“东海无鱼”的困境。2016年开始想办法减少合法渔船数量。随后《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实施方案》宣布,浙江将逐年压减海洋捕捞渔船总功率和船数,进而逐步降低捕捞强度,至2020年,全省计划令目前超过2万艘海洋捕捞渔船中的2580艘退役。这两项措施涉及到舟山传统渔业重振,渔民上岸后如何解决温饱问题,产业的后续发展成了目前最重要的问题,要实现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依赖海洋渔民的转型和海洋渔业的转型,而要探究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转型之路就要系统的查找渔村历史,也就是从传统渔村向现代渔村转型的过程,分析其发展趋势和影响。基于对舟山渔村典范南峰村的考察,客观反映海洋渔村在转型中给渔业和渔民带来的积极影响,通过对南峰渔村史的调查分析,切实了解海洋渔村在产业转型和渔民角色转型中的变化、在渔业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变化发展、从业渔民情况、渔业经济发展结构变化、捕捞销售及渔民收入情况,结合实地调研,探讨南峰村渔业目前发展中存在和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渔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对策建议。本论文共有六章内容:第一章为引言部分,主要阐述文章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以及国内外研究进展。第二章介绍海岛渔村、转产转业、休闲渔业等相关的基本概念。第三章论述我国海岛渔村转型的背景和历史进程,分析我国渔村转型和渔民转产转业的必要性。第四章以舟山南峰渔村为例,根据史料记载记录了南峰渔村渔业转型历史沿革。第五章分析了南峰渔民在渔业转型中发生的变化。第六章提出海岛渔村渔民在转产转业,渔业与旅游业融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七章针对出现的渔民转产转业困难、休闲渔业政策不完善等问题提出沿海渔村在转型中需要改进的基本对策和路径选择。
徐艺丹[8](2019)在《新时代背景下厦门立法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前期研究》文中指出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政府都对海洋经济的发展高度重视,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已成为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选择,对维护国家主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意义重大。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海洋经济科学可持续发展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厦门市作为拥有地方立法权的经济特区,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城市,可以进行体制创新,以法律手段调整海洋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海洋经济发展的相关做法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三方面为切入点进行研究;同时借鉴国外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体制的成功经验和我国沿海省市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出台实行的地方法规和相关做法;以近年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实践为落脚点,分析厦门市当前海洋经济发展法律促进体系存在的不足,结合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具体数据,为厦门市以立法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进行可行性分析,并给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和立法展望,通过体制创新促进厦门海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具体内容分述如下:第一部分重点介绍了选题背景与依据,研究的主要思路和方法,以及本研究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海洋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通过对海洋经济的法律界定总结出海洋经济的概念,并进一步给出海洋经济的具体范围,综合当前学术界对海洋经济发展的研究,提出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特征,对海洋经济发展进行法律经济学理论分析,将效率理论、公平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作为该研究的基本理论,为后文海洋经济发展的研究作指导。第三部分先是回顾我国进入新时代以来海洋经济的发展概况,结合“十三五”期间海洋经济发展数据,深入分析我国发展海洋经济的相关做法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为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研究做铺垫。第四部分是以域外国家和国内沿海省市发展海洋经济的做法为例,从各地区的法律促进机制、发展海洋经济的相关做法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三个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它们的成功经验总结出可供厦门海洋经济发展的借鉴之处。第五部分主要分析了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实践及改善,通过数据总结出近年来厦门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和各海洋产业具体情况,并对厦门海洋经济发展进行了 SWOT分析,并给出了可供选择的发展战略。第六部分详细阐述厦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通过厦门的实际情况,分析厦门以立法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可行性,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立法建议和立法展望,以期促进厦门海洋经济科学可持续发展。
杨玲[9](2019)在《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我国南海地区海洋渔业转型发展研究 ——以北海市侨港镇、地角镇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国战略对海洋渔业经济的增长、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海洋权益的维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然而,如今的南海海洋渔业的发展现状却与海洋强国战略的目标要求相去甚远,出现了渔业经济增长缓慢、渔业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以及海洋权益维护力量弱小等问题。在海洋强国战略实施的背景下,南海海洋渔业的发展应该以促进海洋强国战略目标要求的实现为发展方向,应力促南海海洋渔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保护和修复南海近海渔业生态环境以及增强南海渔业维权力量。因此,针对当今南海海洋渔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当下的南海海洋渔业必须加快转型步伐,使南海海洋渔业的发展向海洋强国战略目标靠近,有力地促进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如今,南海三省(区)各级政府已实施了一系列海洋渔业转型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南海渔民是南海海洋渔业转型政策的直接“用户”,是南海渔业转型政策的最直接检验者,南海渔民社会各群体对南海海洋渔业转型政策的反应,采取的措施、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是南海渔业政策所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体现。所以,本文以自下而上的角度,通过运用实地调查获得的一手访谈资料和文献资料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深入探究渔民社会各群体在南海渔业转型过程中,对政府渔业政策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通过对比借鉴国内外海洋渔业发达国家及地区的海洋渔业转型成功经验,自下而上地反思南海海洋渔业转型的得失,从政府、个体渔民、渔业企业和渔业组织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从而促进南海海洋渔业的转型,推进我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本文正文内容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南海渔业转型的必要性和政府政策措施。由于南海近海渔业资源严重枯竭、南海争端日益激化及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南海渔业必须加快转型步伐。为此,南海三省(区)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限鱼政策、渔业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政策以及促进南沙渔业发展的政策。第二部分,南海渔民社会反应措施、困难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南海渔民社会中,个体渔民、渔业企业以及渔业组织根据自身条件特点对政府实施的转型政策采取了系列应对措施,同时存在减船转产、南沙渔业发展困难重重,渔业企业示范带动能力弱、转型发展举步维艰,以及渔业组织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政府与渔民缺乏有效沟通互动、双方互信不足,政府惠渔政策落实不到位效率较低;渔民整体文化素质水平较低,思想观念保守;政府对渔业企业和渔业组织的扶持力度不足,以及渔业企业和渔业组织自身发展理念滞后等。第三部分,国内外海洋渔业发展成功经验及南海海洋渔业转型对策建议。在促进海洋渔业向现代化渔业转型过程中,国内外许多海洋渔业发达地区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包括开展渔业资源共同开发与管理,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发展海水养殖、海洋牧场、增殖放流、建立评估和管控计划等方式努力修复与保护海洋渔业生态环境,加大渔业科研投入,提升渔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水平,重视充分发挥各种渔业组织的作用等。南海渔业转型应借鉴国内外海洋渔业转型发展成功经验,结合南海本地实际情况,建立起政府、个体渔民、渔业企业和渔业组织的互动联结机制,加强政府与渔民的理解互信、因地制宜地制定南海渔业转型政策,提高渔民整体文化素质水平和引导渔民转变保守的思想观念,充分发挥渔业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以及增强渔业组织服务管理能力等,进一步推进南海渔业的转型,促进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
沈卉卉[10](2019)在《金枪鱼渔业资源管理制度研究 ——兼论中国金枪鱼远洋渔业的发展》文中研究指明金枪鱼是最重要的海洋鱼种之一,以罐装、生鱼片等各种形式为人们提供丰富的蛋白质。金枪鱼渔业由于其较大的生产价值,对沿海国和远洋渔业国,尤其是依赖渔业经济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在日本、美国等远洋渔业大国的推动下,金枪鱼渔业从传统的竿钓拓展到延绳钓、围网等捕捞效率较高的作业方式。随着人工集鱼装置、直升机等现代技术的应用,金枪鱼渔获量得到迅速提升。但随之而来的是资源衰退、捕捞能力过剩、过度捕捞、非法捕捞、兼捕渔获物大量上岸等问题,不仅导致鱼类种群资源和生态环境恶化,还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本研究通过梳理金枪鱼渔业管理发展历史和演变过程,探索其背后的动力机制,分析了由于资源分配不合理而带来的诸多管理问题,提出只有根据金枪鱼鱼类种群高度洄游的特性建立合理的资源分配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金枪鱼渔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实现金枪鱼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文章提出了金枪鱼渔业资源再分配的方法体系,具体的分配途径以及审核机制。同时,文章讨论了中国作为非传统远洋渔业国,非发展中小岛屿国家,非金枪鱼资源大国,如何在资源衰退、竞争激烈的金枪鱼渔业中生存和发展,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思考,以期为中国金枪鱼远洋渔业管理决策提供参考。论文首先分析了国内外金枪鱼渔业管理的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阐述了论文的研究方法、意义和作用。论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调查、数据统计、比较分析等。通过渔业资源数据的统计分析,了解资源现状和趋势,评估管理措施的实施效力。通过文献搜集和整理对金枪鱼渔业管理的历史演变进行梳理和归纳、整理和分析,以发现其中的规律和矛盾,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第一章作为论文的理论框架,介绍了渔业资源“公地悲剧”存在的原因和背景,以现代产权理论作为资源管理和分配的理论基础,阐述了现代渔业资源管理中的发展趋势,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负责任捕捞理论以及生态系统方法等。第二章较为系统地构建了渔业资源管理的法律框架,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执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促进公海渔船遵守国际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协定》、《关于港口国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措施协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和粮农组织四个国际行动计划。《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金枪鱼等高度洄游鱼种列出了专门的条款,呼吁沿海国和相关国家通过建立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进行合作管理。为了确保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国际社会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指导原则,通过了《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促进公海渔船遵守国际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协定》、《执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规定的协定》和《关于港口国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措施协定》等国际文书,为金枪鱼渔业资源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章对金枪鱼渔业管理制度的发展和演变进行了梳理。在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召开之前,国际社会并没有具体的针对金枪鱼的管理措施和法律法规,也没有形成相应的资源分配体系,渔业管理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收集金枪鱼相关种群的生物学和生态学数据并进行分析,以了解种群当前和过去的状况及趋势。由于捕捞技术的限制,当时的金枪鱼捕捞量并未超过最大平均可持续产量,资源处于相对稳定状态。随着捕捞技术的发展,渔获量的迅速增加,国际社会开始意识到有必要限制捕捞量以避免资源的衰退。1961年美洲间热带金枪鱼渔业委员会第一次出台金枪鱼渔获管理限制规定,为下一年黄鳍金枪鱼设置了总捕捞限额。此后,总可捕量制度成为控制金枪鱼捕捞能力的主要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配额分配体系。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始实施,海洋渔业管理从本质上产生重大的变化。与此同时,五个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RFMOs)相继成立,负责金枪鱼渔业的管理工作。文章第四章讨论了这些RFMOs实施的养护管理措施及其资源分配和实施方式。一方面RFMOs从技术上对渔具、渔网、捕捞规格、捕捞时间和区域等进行限制,确保种群有足够的生长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实施配额制度和捕捞能力限制,确保金枪鱼种群的捕捞量不超过最大可持续捕捞产量。但是,由于配额的核定多基于历史捕捞量这一定量因素,很多国家允许捕捞的资源配额与其实际捕捞能力不匹配,导致过度捕捞、产能过剩以及非法捕捞问题仍然存在,同时还伴有海鸟、海龟、鲨鱼以及海洋哺乳动物的兼捕,威胁金枪鱼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措施的执行效力也因此受到质疑。第五章作者分析了资源分配机制不合理导致金枪渔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管理技术不足、政策缺陷和执法不力等。成员国在提交捕捞数据中存在低报、高报、或误报的情况,而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几乎无法核实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在提交的数据中,只有金枪鱼和渔船相关数据较为充分,但是兼捕渔获物和其他生物数据,由于渔民辨识困难,或者没有明确的规定,往往提交不完整。此外,兼捕仍然是金枪鱼渔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虽然管理组织要求渔船在作业时避开鲨鱼和海洋哺乳动物聚集和活跃区域,但是这仅仅是作为建议,并非强制性要求。政策和决策体系本身的缺陷也是导致养护管理措施执行不力的主要因素。在确定总捕捞量和捕捞努力量分配标准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现有种群状况和捕捞努力量水平、成员国的历史捕捞量、成员国的历史捕捞方式和习惯捕鱼法以及对养护和管理措施的遵守情况等。以上这些因素中,只有历史捕捞量是可以明确核定的标准,事实上在配额的分配过程中很大程度上也是根据成员国的历史捕捞量进行分配的,并一直遵循“相对稳定”原则,配额的变动不大,导致一些传统远洋渔业国家和区域捕捞配额相对较多,新兴渔业国家虽然在捕捞设备和捕捞能力上发展较快,现有的捕捞配额却不能满足国内市场和渔业企业的需要。而且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内部的决策体系导致成员国无法就一些实质性问题达成一致,使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仅仅“走过场”。成员国内部存在多重利益分歧,在执行养护管理措施时并没有像执行国内政策那么严格,对本国渔船和捕捞活动的监管上也经常渔业利益高于养护利益。尤其是对公海作业的渔船的监管上,由于能力限制或主观意愿的缺乏,常常导致一些违法捕捞行为的发生。此外,成员国在养护管理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消极态度从侧面反映了缺乏激励措施的情况下,成员国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界限不清,定位模糊。作者提出,基于权利的管理体系使渔业从业者能以经济效益最大化进行渔业生产,从而主动削减过剩产能,淘汰老旧渔船。进一步说,渔业资源使用权的有效分配促使成员国主动承担资源养护的责任,以保障其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获得长期回报。作者建议配额分配机制的改革以总可捕量为依据,由独立评审机制决定成员国应享有的配额比例。除了历史捕捞数据,成员国对养护的责任(包括打击非法捕捞的实践和效力)也作为重要的分配依据进行考虑。在短期内,作者建议采用基本配额+可转让配额叠加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即保护历史捕捞者的利益,又为新成员的加入提供了机会。与此同时,金枪鱼渔业管理中要进一步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通过非政府组织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能力建设,弥合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差距,加强对资源的利用。最后,作者分析了中国发展金枪鱼远洋渔业的可能性及对策。作为一项战略性产业,适度有序的发展金枪鱼渔业是现阶段中国的最优选择。在全球经济的衰退和渔业资源的减少的大环境下,中国一方面需要减少渔船数量、控制捕捞能力,严惩违法行为,提高履约水平,以树立积极的渔业大国形象;另一方面也要加强资源调查,提高生产效率。另外,通过国际合作和谈判争取其他国家转让配额,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延长产业链,进行渔获物深加工,从而提高鱼品的单位价值。最后,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渔业大国,需要积极适应管理制度的不断演变,在国际渔业管理中贡献中国智慧,在构建国际秩序中发挥应有的大国作用。总之,确保金枪鱼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对于国际社会、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还是作为远洋渔业大国的中国,金枪鱼渔业管理制度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浙江省发布关于加快海洋渔业结构调整 切实减轻渔民负担的若干政策意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浙江省发布关于加快海洋渔业结构调整 切实减轻渔民负担的若干政策意见(论文提纲范文)
(2)新中国成立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学术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关于海洋渔业经济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渔业企业的研究 |
(三)关于国外渔业企业的研究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地调查法 |
五、相关问题的必要说明 |
(一)渔业企业的概念界定 |
(二)选取北海市作为研究点的缘由 |
(三)文章中涉及的主要渔业企业信息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北海渔业企业的基础奠定 |
一、构建渔业企业体系的必要性 |
(一)恢复和发展渔业经济 |
(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现实需要 |
(三)构建渔业经济体系是重要任务 |
二、北海渔业企业体系的构建完善 |
(一)水产品流通体系的构建 |
(二)渔船修造体系的构建 |
(三)综合性国有海洋捕捞企业的成立与成长 |
三、北海渔业企业在渔业生产中的社会效用、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渔业企业产生的社会效用 |
(二)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的问题 |
(三)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后至21 世纪前北海渔业企业的突破 |
一、改革开放后的新任务 |
(一)助推渔业经济的市场化转型 |
(二)推动渔民就业,释放生产活力 |
(三)顺应改革开放时代潮流,焕发新生活力 |
二、改革开放后至21 世纪前北海渔业企业体系的变化 |
(一)改革开放以来至21 世纪前传统渔业企业的新变化 |
(二)形成新的乡镇渔业企业体系 |
三、经济体制改革中渔业企业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国有企业优势下降 |
(二)渔业涉外事件的损失和海洋资源减少 |
(三)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 |
四、经济体制改革中渔业企业的应对措施 |
(一)改革管理制度 |
(二)加强与国内外的贸易沟通 |
(三)开拓远洋捕捞新局面 |
(四)渔业产业链延伸和非渔产业拓展的发展实践 |
(五)努力建构新兴乡镇渔业企业体系 |
五、本章小结 |
第三章 21 世纪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转型发展 |
一、21 世纪以来渔业企业的历史定位和新形势 |
(一)渔业企业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要力量 |
(二)时代为渔业企业发展创造新的历史条件 |
(三)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催生渔业企业转型升级 |
二、21 世纪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特征 |
(一)传统企业为时代所淘汰 |
(二)民营企业成为行业产业的龙头引领 |
三、渔业企业在困境中前行 |
(一)渔业企业发展中所遇问题 |
(二)渔业企业所遇问题的原因 |
(三)渔业企业自我解困的主要举措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其他海区渔业企业的发展概况及对北海渔业企业的评价和建议 |
一、国内其他海区渔业企业的发展情形 |
(一)东海区渔业企业的发展 |
(二)黄海区渔业企业的发展状况 |
(三)渤海区渔业企业的状况 |
二、北海渔业企业发展的区域地位和现实作用 |
(一)有利于奠定北海在南海地区渔业地位 |
(二)有利于带动个体渔民发展 |
(三)有利于维护国家在海洋权益中的话语权 |
三、新形势下北海渔业企业发展的路径 |
(一)政府须加强对渔业企业政策等的支持 |
(二)渔业企业自身要提升发展的内力 |
(三)构建渔民与渔业企业命运共同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3)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框架 |
第二章 渔业伦理的理论建构 |
2.1 渔业伦理的立论基础 |
2.1.1 逻辑起点 |
2.1.2 资源养护 |
2.1.3 可持续利用 |
2.2 渔业伦理的概念、地位和原则 |
2.2.1 概念溯源及研判 |
2.2.2 学科关联 |
2.2.3 相关原则 |
2.3 基本分类 |
2.3.1 渔业生态伦理 |
2.3.2 渔业社会伦理 |
2.3.3 渔业产业伦理 |
2.3.4 渔业科技伦理 |
第三章 基于伦理的渔业治理范式分析 |
3.1 渔业治理的元层次 |
3.1.1 合法性与正当性 |
3.1.2 渔业元治理 |
3.2 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 |
3.2.1 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治理理论 |
3.2.2 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治理理论 |
3.3 渔业伦理分析和评估 |
3.3.1 伦理分析矩阵 |
3.3.2 伦理评估工具 |
第四章 现代渔业治理的伦理进程 |
4.1 可持续渔业中的维度指向 |
4.1.1 时间维度 |
4.1.2 空间维度 |
4.1.3 人际维度 |
4.2 渔业治理之伦理难题 |
4.2.1 人与人的博弈 |
4.2.2 人与鱼的博弈 |
4.2.3 知与行的脱节 |
4.3 渔业治理之伦理突围 |
4.3.1 制定渔业伦理目标 |
4.3.2 开展渔业伦理决策 |
第五章 中国渔业治理的伦理议题 |
5.1 中国渔业道德基础与现代问题 |
5.1.1 中国传统智慧中的渔业伦理元素 |
5.1.2 中国现代渔业问题的伦理之维 |
5.2 中国现代渔业治理的绿色转型 |
5.2.1 发展阶段与模式进化 |
5.2.2 基于伦理的转型实践 |
5.2.3 未来发展的伦理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缩略语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近海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构与解决(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论文结构 |
第一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权利分配的理论进路 |
第一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的内涵界定 |
一、近海海域的界定 |
二、渔业权的界定 |
三、养殖权和捕捞权的概念厘定 |
(一)养殖权的界定 |
(二)捕捞权的界定 |
第二节 权利分配的基础-海洋自由论 |
一、海洋自由论的形成 |
(一)海洋自由论的起源 |
(二)海洋自由论的提出 |
二、海洋自由论的限制 |
(一)海洋占有论的提出 |
(二)国家管辖海域的扩大 |
第三节 权利分配的价值取向 |
一、人类中心主义视域下的分配观 |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提出 |
(二)人类中心主义对渔业的影响 |
二、资本中心主义视域下的分配观 |
(一)资本中心主义的提出 |
(二)资本中心主义对渔业的影响 |
第二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表征 |
第一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的正当性冲突 |
一、作为历史性权利的渔业权 |
二、作为法定权利的渔业权 |
(一)捕捞权的国际法定化 |
(二)捕捞权和养殖权的国内法定化 |
第二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的优先性冲突 |
一、基于习惯性权利的优先性 |
二、基于发展权利的优先性 |
第三节 养殖权、捕捞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 |
一、关于海域合法使用权的争议 |
二、关于海域分界线认定的争议 |
三、关于同一片海域存在多种使用权的争议 |
第三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成因 |
第一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内部成因 |
一、养殖权与捕捞权的性质不同 |
二、养殖权与捕捞权的排他性不同 |
第二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外部成因 |
一、渔业法律政策的变迁 |
(一)捕捞业政策的转变 |
(二)养殖业政策的发展 |
二、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出台 |
(一)海域范围界定的影响 |
(二)海域使用权取得的影响 |
第四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决路径 |
第一节 冲突解决路径建构的逻辑基准 |
一、基于社会正义的分配 |
(一)社会正义的内涵界定 |
(二)传统渔民的优先性 |
二、基于生态正义的分配 |
(一)生态正义的内涵界定 |
(二)生态渔业的优先性 |
第二节 冲突解决的制度建构 |
一、渔业水域使用权制度 |
(一)渔业水域使用权制度的内涵 |
(二)国外经验的借鉴 |
二、海洋保护区制度 |
(一)海洋保护区的界定 |
(二)海洋保护区对渔业的影响 |
三、海域立体确权制度 |
(一)海域立体确权的必要性 |
(二)海域立体确权的可行性 |
(三)海域立体确权的管理 |
四、渔业权救济制度 |
(一)渔业保险制度 |
(二)渔业权益损害赔偿机制 |
第三节 冲突解决的综合管理模式变革 |
一、综合管理的内涵界定 |
(一)海洋综合管理的内涵 |
(二)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
二、综合管理的国际法基础 |
(一)主要国际公约规定 |
(二)适用的国际法原则 |
三、综合管理模式建构 |
(一)综合授权许可制度 |
(二)综合执法体制 |
(三)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应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5)我国海洋捕捞渔业发展研究 ——以舟山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点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3.3 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海洋捕捞渔业的概念 |
2.1.2 海洋捕捞渔业的特点 |
2.1.3 海洋捕捞渔业的分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公地悲剧理论 |
第三章 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发展历史及现状 |
3.1 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发展历史 |
3.1.1 恢复发展期(1949—1958年) |
3.1.2 曲折发展期(1958—1978年) |
3.1.3 调整发展期(1978—1985年) |
3.1.4 快速发展期(1985—1999年) |
3.1.5 转型发展期(1999年至今) |
3.2 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发展现状 |
3.2.1 海洋捕捞产量 |
3.2.2 海洋捕捞品种 |
3.2.3 海洋捕捞渔业作业量 |
3.2.4 海洋捕捞劳动力情况 |
第四章 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SWOT分析 |
4.1 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优势分析(S) |
4.1.1 地理位置优势 |
4.1.2 渔业资源优势 |
4.1.3 发展基础优势 |
4.1.4 经济发展优势 |
4.2 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劣势分析(W) |
4.2.1 捕捞渔业安全隐患高 |
4.2.2 海洋捕捞监管难度大 |
4.2.3 捕捞渔民收入水平低 |
4.3 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机会分析(O) |
4.3.1 渔业法律和政策的制定 |
4.3.2 国内外巨大的消费市场 |
4.3.3 国家级群岛新区的建立 |
4.3.4 远洋渔业发展的新机遇 |
4.4 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威胁分析(T) |
4.4.1 捕捞海域环境恶化 |
4.4.2 捕捞作业不尽合理 |
4.4.3 渔民转产转业困难 |
4.4.4 制度、政策待完善 |
4.4.5 法律、法规不健全 |
4.5 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SWOT矩阵分析 |
4.5.1 SO增长型战略 |
4.5.2 WO扭转型战略 |
4.5.3 ST多元化战略 |
4.5.4 WT防御型战略 |
第五章 舟山市海洋捕捞渔业发展对策 |
5.1 修复海洋生态,保护渔业资源 |
5.1.1 治理海洋污染问题 |
5.1.2 科学利用渔业资源 |
5.1.3 保护修复海洋环境 |
5.1.4 转变渔业发展理念 |
5.2 调整产业布局,加强产业融合 |
5.2.1 有序开发远洋渔业 |
5.2.2 大力发展休闲渔业 |
5.2.3 延长渔业产业链条 |
5.3 渔业绿色发展,推动转型升级 |
5.3.1 转变捕捞作业方式 |
5.3.2 适度发展海洋养殖 |
5.3.3 培育新型职业渔民 |
5.3.4 推进渔民减船转产 |
5.4 依靠科技驱动,发展数字渔业 |
5.4.1 打造捕捞管理系统 |
5.4.2 建立监测评估机制 |
5.4.3 提升海洋科技水平 |
5.5 提升管理水平,加大执法监管 |
5.5.1 科学管理渔船渔具 |
5.5.2 完善渔业管理制度 |
5.5.3 加强渔业安全监管 |
5.5.4 严抓渔业执法检查 |
5.6 推进组织建设,完善法律法规 |
5.6.1 推进渔业组织建设 |
5.6.2 完善渔业相关法规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论文不足之处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6)浙江省近海捕捞作业结构现状及调整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方法和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海洋捕捞作业的概念和特征 |
2.1.2 近海捕捞作业管理 |
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三章 浙江渔场近海渔业资源状况 |
3.1 浙江渔场近海渔业资源特点 |
3.2 浙江渔场近海渔业资源利用状况 |
3.2.1 底层鱼类 |
3.2.2 中上层鱼类 |
3.2.3 虾蟹类 |
3.2.4 头足类 |
第四章 浙江省近海捕捞作业发展现状 |
4.1 近海捕捞产量变动 |
4.2 不同作业类型的近海捕捞产量及CPUE变动 |
4.2.1 拖网作业 |
4.2.2 围网作业 |
4.2.3 刺网作业 |
4.2.4 张网作业 |
4.2.5 钓业 |
4.2.6 其他作业 |
4.3 近海捕捞机动渔船变化 |
4.4 近海海洋渔业总产出和增加值 |
4.5 近海捕捞从业人员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浙江省近海捕捞作业存在的问题 |
5.1 不同作业方式的比例结构不合理 |
5.2 近海渔业资源减少,捕捞产量下降 |
5.3 近海捕捞渔船结构不合理,捕捞强度高居不下 |
5.4 近海渔业资源利用不尽合理 |
5.5 近海捕捞业转型升级滞后,传统的粗放式捕捞仍占主导地位 |
5.6 违法违规作业现象屡禁不止 |
5.7 近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困难 |
第六章 浙江省近海捕捞作业结构调整对策 |
6.1 鼓励发展选择性和环境友好的渔具和捕捞作业方式 |
6.2 严格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
6.3 控制近海捕捞强度,积极发展远洋渔业 |
6.4 严格实行最小可捕标准和幼鱼比例规定 |
6.5 合理利用近海渔业资源 |
6.6 调整近海捕捞渔船结构 |
6.7 严格执行伏休等相关渔业法律法规 |
6.8 不断提高近海渔民谋生就业能力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总结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7)海岛渔村转型研究 ——基于岱山南峰渔村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论文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理论基础和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海岛渔村 |
2.1.2 渔民渔业 |
2.1.3 渔业转型 |
2.1.4 休闲渔业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产业结构演进理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劳动力转移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国内文献综述 |
2.3.2 国外文献综述 |
2.3.3 总结和评价 |
第三章 中国海岛渔村转型历史进程与发展 |
3.1 中国海洋渔村社会组织方式演进 |
3.1.1 社会主义初期 |
3.1.2 人民公社时期 |
3.1.3 承包责任制时期 |
3.1.4 渔业转产转业时期 |
3.1.5 休闲渔业发展时期 |
3.2 中国渔村渔业转型分析 |
3.2.1 渔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
3.2.2 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的转型分析 |
3.2.3 渔村渔业转型的意义和价值 |
第四章 调查地南峰海岛渔村渔业概况 |
4.1 南峰渔村的基本情况 |
4.1.1 地理区位 |
4.1.2 人文历史 |
4.1.3 生产主业 |
4.2 南峰渔村的历史发展 |
4.2.1 渔区民主改革时期 |
4.2.2 互助合作与公社化时期 |
4.2.3 文化大革命时期 |
4.2.4 改革开放后 |
第五章 南峰渔村转型分析 |
5.1 渔业功能转型 |
5.1.1 走向远洋:岱山首对"818"渔轮投入生产 |
5.1.2 走进市场:广交会提高渔村知名度 |
5.1.3 走向合作:渔业公司的创办和实践 |
5.2 渔村产业结构转型 |
5.2.1 渔工商联合,实施多元化发展 |
5.2.2 渔业经济合作,推进共同富裕 |
5.2.3 渔民转产转业,开拓生产新空间 |
5.2.4 清退近海养殖,发展休闲渔业 |
5.3 渔民生活变化和渔民身份转型 |
5.3.1 南峰渔村渔民生活与收入变化 |
5.3.2 南峰渔村妇女社会经济角色的变迁 |
5.3.3 转产转业从传统渔民向新型渔民转型 |
5.3.4 渔民生活从渔村向城市社区的转变 |
第六章 南峰渔村渔业转型存在的问题分析 |
6.1 休闲渔业的发展存在着明显的制约因素 |
6.1.1 休闲渔业法律规范和管理的不完善,影响了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
6.1.2 缺乏对渔村休闲渔业发展的总体设计和构想 |
6.1.3 渔村渔文化氛围缺失,渔文化传承保护遭遇瓶颈 |
6.1.4 渔村休闲船队、渔家民宿业服务质量落后 |
6.1.5 缺乏龙头企业的引领,一二三产的融合难以真正实现 |
6.2 渔民转产转业遭遇新课题 |
6.3 转型过程中城镇化进程,对渔民的转型形成了新挑战 |
第七章 南峰渔村渔业转型的对策分析 |
7.1 破除制约因素,大力发展休闲渔业项目 |
7.1.1 完善休闲渔业相关法规,提高管理水平 |
7.1.2 加急编制渔村休闲渔业产业总体规划方案 |
7.1.3 开发渔村“渔文化+旅游”策略,保护传承渔村文化 |
7.1.4 培育龙头企业,加快推动渔业产业升级 |
7.2 政府出台强渔惠渔政策,培训渔民转产转业技能,帮助渔民攻克难关 |
7.2.1 出台“惠渔”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
7.2.2 培训渔民转产转业技能,提高渔民科学文化素质 |
7.3 有序推进渔村城镇化进程,转变渔民生产生活方式 |
7.3.1 完善渔村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 |
7.3.2 加强新型职业渔民培训,增加职业认同感 |
7.3.3 建立新型渔业组织,引领渔民多元化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8)新时代背景下厦门立法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前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与依据 |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海洋经济的基本理论 |
2.1.1 海洋经济的概念 |
2.1.2 海洋经济的范围 |
2.1.3 海洋经济的特征 |
2.2 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经济学理论 |
2.2.1 卡尔多—希克斯效率理论 |
2.2.2 公平理论 |
2.2.3 公共选择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研究 |
3.1 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概况 |
3.2 我国发展海洋经济的相关做法 |
3.2.1 划定北部、东部和南部三个海洋经济圈 |
3.2.2 由上至下出台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
3.2.3 整合组建海洋综合执法队伍 |
3.3 海洋经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 |
第4章 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促进机制研究 |
4.1 国外主要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促进机制比较 |
4.1.1 美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促进机制 |
4.1.2 日本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促进机制 |
4.1.3 澳大利亚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促进机制 |
4.1.4 加拿大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促进机制 |
4.2 国外海洋经济发展的促进法律经验总结 |
4.2.1 制定海洋发展的基本法 |
4.2.2 建立职责明确的海洋管理机构 |
4.2.3 制定完善的海洋发展规划和政策 |
4.3 国内省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促进机制比较 |
4.3.1 浙江省 |
4.3.2 海南省 |
4.3.3 青岛市 |
4.3.4 大连市 |
4.4 国内海洋经济发展的促进法规文件经验总结 |
4.4.1 结合实际法律问题立法 |
4.4.2 推进海洋资源合理开发 |
4.4.3 完善海洋资金支持体系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实践及改善 |
5.1 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
5.1.1 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情况 |
5.1.2 厦门市海洋产业发展情况 |
5.1.3 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主要特征 |
5.2 厦门海洋经济发展SWOT分析 |
5.2.1 厦门海洋经济发展的优势 |
5.2.2 厦门海洋经济发展的劣势 |
5.2.3 厦门海洋经济发展的机遇 |
5.2.4 厦门海洋经济发展的威胁 |
5.2.5 SWOT分析的厦门海洋经济发展战略选择 |
第6章 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法律研究 |
6.1 厦门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 |
6.1.1 一般性法律法规 |
6.1.2 海洋产业管理法规 |
6.2 厦门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的法律问题 |
6.2.1 综合性法律法规缺失 |
6.2.2 新兴产业相关法律法规不足 |
6.2.3 地方性海洋经济相关规定缺失 |
6.2.4 海洋环保立法和执法力度不足 |
6.2.5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机制和法律体系存在缺陷 |
6.3 立法的必要性 |
6.4 立法的可行性 |
6.5 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立法建议 |
6.5.1 明确海洋经济的发展定位 |
6.5.2 形成规划体系及结构布局 |
6.5.3 建立激励机制和配套措施 |
6.5.4 形成金融支持服务体系 |
6.5.5 制定科学有效的保障性措施 |
6.5.6 明确对台合作内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我国南海地区海洋渔业转型发展研究 ——以北海市侨港镇、地角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关于海洋强国战略的研究 |
(二) 关于海洋渔业转型的研究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分析法 |
(二) 实地调查法 |
四、研究案例 |
(一) 研究案例选取原因 |
(二) 研究案例基本概况 |
五、研究思路 |
六、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海洋强国战略 |
(二) 海洋渔业转型 |
第一章 南海海洋渔业转型的必要性及政策措施 |
一、南海地区海洋渔业转型的必要性 |
(一) 南海地区近海渔业资源的枯竭 |
(二) 南海问题日益激化 |
(三) 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 |
二、海洋强国战略下南海地区海洋渔业转型的政策措施 |
(一) 限鱼政策的实施与海洋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二) 南海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
(三) 南海深海外海渔业的发展与南海权益的保护 |
第二章 南海地区海洋渔业转型进程中的渔民社会 |
一、渔民社会的反应措施及成效 |
(一) 个体渔民 |
(二) 渔业企业 |
(三) 渔业组织 |
二、渔民社会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 |
(一) 渔民减船转产转业和南沙渔业发展困难重重 |
(二) 渔业企业转型发展举步维艰 |
(三) 渔业组织服务能力不强 |
三、渔民社会所遇转型困境与问题的原因 |
(一) 政府与渔民沟通互信程度及政策落实效率 |
(二) 渔民整体文化素质水平及思想生活观念 |
(三) 渔业组织和企业的政府扶持力度及自身发展理念 |
第三章 国内外海洋渔业发展成功经验及南海海洋渔业转型发展对策建议 |
一、国内外海洋渔业发展成功经验 |
(一) 国外经验 |
(二) 国内经验 |
(三) 国内外经验总结及启示 |
二、南海海洋渔业转型的对策建议 |
(一) 加强政府与渔民沟通因地制宜制定转型政策 |
(二) 提高渔民整体文化素质水平引导转变思想观念 |
(三) 充分发挥渔业企业示范带动作用 |
(四) 增强渔业组织的服务管理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读硕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致谢 |
(10)金枪鱼渔业资源管理制度研究 ——兼论中国金枪鱼远洋渔业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意义及作用 |
四、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第一章 渔业资源管理理论基础 |
1.1 渔业管理基本概念 |
1.2 渔业管理的发展 |
1.3 渔业资源管理理论基础 |
1.3.1 公地悲剧 |
1.3.2 现代产权理论 |
1.3.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1.3.4 负责任捕捞 |
1.3.5 渔业生态系统方法 |
第二章 渔业资源管理法律体系 |
2.1 传统海洋渔业资源管理法律框架 |
2.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2.3 后UNCLOS时代国际渔业资源管理 |
2.3.1 《种群协定》 |
2.3.2 《促进公海渔船遵守国际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协定》 |
2.3.3 《港口国措施协定》 |
2.3.4 《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 |
2.3.5 FAO国际行动计划 |
第三章 金枪鱼渔业资源管理制度的历史演进 |
3.1 金枪鱼渔业的发展历史 |
3.2 金枪鱼资源渔获历史 |
3.3 金枪鱼渔业资源管理制度的演变 |
第四章 金枪鱼渔业资源管理制度的构建 |
4.1 金枪鱼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 |
4.1.1 美洲间热带金枪鱼委员会(IATTC) |
4.1.2 养护大西洋金枪鱼国际委员会(ICCAT) |
4.1.3 养护南方蓝鳍金枪鱼委员会(CCSBT) |
4.1.4 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IOTC) |
4.1.5 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WCPFC) |
4.2 金枪鱼渔业资源管理现状 |
4.2.1 捕捞数据上报 |
4.2.2 渔获量限制 |
4.2.3 捕捞能力限制 |
4.2.4 合规和执法管理 |
4.2.5 兼捕渔获物管理 |
4.2.6 技术性管理措施 |
第五章 金枪鱼渔业管理制度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
5.1 金枪鱼渔业资源管理制度的问题 |
5.1.1 资源管理技术不足 |
5.1.2 资源分配体系的政策缺陷 |
5.1.3 执法不力 |
5.2 完善金枪鱼渔业资源管理制度的对策 |
5.2.1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5.2.2 加强海上执法 |
5.2.3 资源分配决策体系的变革 |
5.2.4 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
5.3 基于使用权的配额分配体系 |
第六章 中国的金枪鱼渔业发展历程及展望 |
6.1 中国金枪鱼渔业介绍 |
6.1.1 发展扩张(1988-1994) |
6.1.2 结构调整阶段(1995-1998) |
6.1.3 巩固发展(1999-2015) |
6.1.4 控制规模,规范有序发展(2016-今) |
6.2 中国的金枪鱼渔业政策 |
6.3 中国的金枪鱼渔业管理实践 |
6.3.1 数据收集和上报 |
6.3.2 渔船管理 |
6.3.3 船员管理 |
6.3.4 加强执法 |
6.3.5 参与政策制定 |
6.4 中国金枪鱼渔业发展展望 |
6.4.1 加强资源调查,提高生产效率 |
6.4.2 严惩违法行为,提高履约水平 |
6.4.3 完善产业链,开发国内市场 |
6.4.4 参与国际合作,维护正当权益 |
6.4.5 完善国内立法,加入国际协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词 |
四、浙江省发布关于加快海洋渔业结构调整 切实减轻渔民负担的若干政策意见(论文参考文献)
- [1]舟山沿岸渔场绿色渔业发展对策研究[D]. 闫佳雯. 浙江海洋大学, 2021
- [2]新中国成立以来北海渔业企业的发展研究[D]. 张镇昌.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3]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D]. 何妤如. 上海海洋大学, 2021(01)
- [4]近海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构与解决[D]. 朱晖. 吉林大学, 2021(01)
- [5]我国海洋捕捞渔业发展研究 ——以舟山市为例[D]. 周扬. 浙江海洋大学, 2020(01)
- [6]浙江省近海捕捞作业结构现状及调整策略研究[D]. 辛艺. 浙江海洋大学, 2020(01)
- [7]海岛渔村转型研究 ——基于岱山南峰渔村的调查[D]. 王丽君. 浙江海洋大学, 2020(01)
- [8]新时代背景下厦门立法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前期研究[D]. 徐艺丹. 厦门大学, 2019(08)
- [9]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我国南海地区海洋渔业转型发展研究 ——以北海市侨港镇、地角镇为例[D]. 杨玲. 广西师范大学, 2019(09)
- [10]金枪鱼渔业资源管理制度研究 ——兼论中国金枪鱼远洋渔业的发展[D]. 沈卉卉. 上海海洋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