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美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比较及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杜娟[1](2021)在《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并购的迅速发展以及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也逐步由绿地投资向外资并购为主转变。在外资并购中,无论是对于我国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驰名商标均体现出巨大的价值及多元的功能,存在加强乃是特别的保护需求。我国企业引进外资的目的与外资进入我国市场的目的往往是不同的。我国企业希望通过引进外资带来先进的技术或是经营管理经验;外国投资者则是希望并购能够进一步帮助其拓展中国市场和销售渠道,或利用中国市场的成本优势拓展产能、延展产品生产线。如何在双方的合作中实现互利共赢至关重要。首先,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表现是动态的。在早期的外资并购中,由于国内企业对驰名商标潜在价值认识不足,涉及的驰名商标价值未得到公正评估、驰名商标被外方无偿使用、驰名商标受到外方排挤退出市场,以及驰名商标归属权丧失,成为了外资并购中我国企业驰名商标流失的主要情形。在经历了早期驰名商标流失的阵痛之后,我国企业已经意识到保护自身驰名商标的重要性,但是这种保护更主要集中于企业进行外资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外资并购协议的签订阶段,如何科学设置我方驰名商标保护的有关条款至关重要。此外,在科学有效的并购协议签订之后,一旦外资企业不执行并购协议,合资企业经营运转不佳,最后致使我国驰名商标流失,是近年来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新生情形。其次,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背后,存在多方面的原因。第一,从宏观政策层面来说,我国利用外资产业结构政策对指导我国引进与利用外资、规范与管理外资的产业方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导致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外商投资在我国享有“超国民待遇”的情况持续了较长一段时间。第二,无论是我国国内的反垄断法还是有关规制外商投资的立法,均有不足之处。就反垄断法而言,一方面,我国关于外资并购中涉及驰名商标反垄断审查的标准仍待完善;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商务部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的理由之中,亦未提及避免我国驰名商标流失这一因素。就外资立法而言,《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二条明确了我国对于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三十三条涉及在外资并购中的经营者集中问题,第三十五条正式引入了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但是均是概括性的规定,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的跟进规则,距离保证制度的有效运作和实施仍存在改进空间。第三,就我国目前缔结的双边投资条约而言,存在着知识产权利益衡平关照不足的现象,尤其体现在对于侵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利益的规制不足。第四,从企业层面来说,在商定并购协议条款的过程中,我国企业缺乏确立专门的驰名商标保护条款或是附件的意识。同时,我国企业存在未能通过尽职调查识别恶意收购,以及忽视对于己方驰名商标价值评估的情况。而跨国公司则往往通过低估中方商标价值,冷藏、淘汰或是淡化中方企业拥有的驰名商标,以及限制开发和独享的方式,削弱我国企业驰名商标的市场竞争力,致使这些驰名商标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被市场规则淘汰”。如果一份并购协议的条款可能致使我国企业驰名商标流失,那么至少从知识产权资源保护的视角来看,企业双方的利益未能达到平衡,即外国投资者与我国企业的利益处于失衡状态。再次,鉴于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表现与成因的复杂性,在解决该问题时需遵循以下导向。外资并购中的驰名商标保护自然有其重要性,在外资并购发展中驰名商标不断流失的情形下,更有着紧迫性。然而,这种保护也需有适度性。外资并购从本质上来说是企业之间进行交易的行为,企业自身的事务应当由企业自身决定。但是,涉及驰名商标的外资并购,不仅关乎我国企业自身利益,还会影响国家产业安全利益,甚至是消费者的利益。外资并购中的驰名商标流失,将会致使相关主体的利益受到影响,从而产生利益失衡的情形。因此,为了实现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相关主体的利益平衡,我国企业在进行外资并购时,应当充分调查外国投资者的并购动机,找寻相对公平正义内涵。一方面,利益与公平、正义价值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外资并购过程中,对于驰名商标如果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将会有助于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保护的“相对公平”。另一方面,在涉及驰名商标的外资并购中,无论是我国的国内法,还是我国与他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都应努力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平衡。最后,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建议。第一,尽管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控制规则已经有所改进,但在外资企业合并控制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巴西经济保护和管理委员会在高露洁棕榄收购巴西科里诺斯一案中的审查决定,以及南非竞争法庭在雀巢收购辉瑞一案中的相关裁决,均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第二,明确外资并购中涉及驰名商标反垄断审查的标准。例如,反垄断审查应当明确,外资企业完成外资并购,是否会在获得我国驰名商标的情况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带来负面效应。第三,建立一个从产业政策制定部门和宏观经济部门负责维护、再到多部法律和产业政策法规共同作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的整体合力。第四,从外资立法层面而言,我国目前的外资立法仍有细化完善的空间。一方面,外资立法应当引导规范外商投资方向,建立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另一方面,外资立法宜引导规范外资并购行为,明确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标准。第五,区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合作战略上宜有所区别。完善我国已经签署或是正在谈判的双边投资条约,加强对于侵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利益行为的规制。第六,我国企业应当科学设置外资并购协议中的驰名商标保护条款,完善外资并购协议中关于驰名商标利用和保护的规定;通过尽职调查避开外国投资者恶意收购,正确分析外国投资者选择我国企业作为并购目标的真实目的,理性评价外国投资者;通过价值评估明确自身驰名商标价值,综合采用多种不同的评估方法,以求最终确定的评估价值能最大限度地接近被评估的驰名商标的真实投资价值。
温健纯[2](2021)在《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的经济效应研究》文中提出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间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推进,跨境资本流动已经逐渐成为促进国际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力量。资本的国际间流动使得经济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跨国配置,这在极大促进全球经济融合与大发展的同时,也诱发了许多新的问题与风险。特别是在新兴经济体金融开放进程中,跨境资本扮演了“双刃剑”的角色,这既为原本资金匮乏的新兴经济体带来大量丰富的外部资本,进而促进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它们累积了大量的风险隐患。从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到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再到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可以看到在这些危机的身后,均有着跨境资本流动的推波助澜。与此同时,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全球实体经济面临衰退的威胁,世界各国政府为平滑经济波动而采取了频繁调整经济政策的措施,进一步加剧了全球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使得经济政策频繁变动成为左右经济不确定性的关键因素。从全球经济形势来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后疫情时代由于各国在疫情期间采取了不同的经济政策,全球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不仅全球实体经济的发展面临严重挑战,跨境资本流动的特征与影响也呈现出巨大的变化。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开放进入关键时期,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始终将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的平衡置于首要位置,如何能够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开放的有利因素促进我国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一直都是我国金融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研究内容。在这其中,如何准确分析和估计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的经济效应,从而趋利避害,是在我国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维护好我国金融安全亟需回答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基于此,本文主要围绕三个主要的核心问题开展研究:第一,跨境资本流动对经济发展、实体经济杠杆和虚拟经济稳定等经济效应有何影响?第二,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跨境资本流动经济效应有何影响?第三,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如何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的不利影响?厘清这些关系对于中国和其他国家而言都是一个意义重大且迫切需要研究的议题。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探讨和分析,以期为我国和其他国家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的风险及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本项目开放策略提供参考依据。本文将通过八章内容开展研究。论文安排如下:第1章为导论。本章首先从国际跨境资本流动发展及其经济影响,以及经济政策不确定性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发展中“新常态”的背景出发,提出探究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经济效应的研究意义,然后对跨境资本流动和经济政策不确定性进行概念界定。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最后,说明本文的研究创新点、难点与不足之处。第2章为相关文献综述。本章主要对关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的测度与应用,跨境资本流动的类别划分和度量以及跨境资本流动的经济效应等相关文献进行评述、总结和归纳,从而对与本文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性的评述,寻找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对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宏观与微观经济的影响方面,已有文献主要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经济波动、金融市场、政策有效性及国际溢出效应等方面进行研究。另一方面,跨境资本流动的经济效益,本文从经济发展、实体经济杠杆和虚拟经济稳定等方面对已有研究进行梳理。已有文献存在不足方面主要有三:(1)关于资本流动的经济效益相关研究,将全球经济政策环境变化作为背景考虑因素的已有文献较少,更是缺乏基于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性背景下的相关研究;(2)对于跨境资本流动没有统一的测度方法;(3)对于资本流动的经济效益研究,尤其对基于资本流动规模、流向和波动的研究较为缺乏。第3章为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跨境资本流动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本章首先分析了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跨境资本流动的关联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层面分析了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跨境资本流动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调节效应,厘清了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些理论分析有助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跨境资本流动及其经济效应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为后文的实证分析和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理论支撑。第4章为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跨境资本流动的现状分析。本章通过对跨境资本流动,以及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有关数据和资料的搜集、整理以及统计测度,对经济政策不确定与跨境资本流动的现状进行研究,关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具体情况,包括指标构建和具体使用;聚焦跨境资本流动的基本特征,包括具体项目下的流动特点,以期为政策启示的提出提供现实依据。本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1)在对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分析中,重点介绍本文所采用的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的构成及其表现,其中包括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和单个国家的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2)在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分析中,本章采用了IMF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作为分析基础,并将表内资本流动项目的流出和流入情况进行了分析;(3)本章对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跨境资本流动的关联性进行了分析。经由全球EPU指数的分段表现可以认为,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增强的过程中,跨境资本流动在全球范围内也呈现出增强的特征。第5章为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对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本章基于1970-2019年跨国面板数据考察了跨境资本净流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探讨了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本章从研究中得出以下结论:(1)跨境资本净流出规模的加大,会对国家的经济产生抑制效应,跨境资本净流出阻碍了经济的发展;(2)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在固定资产形成总额较低的国家、低金融机构效率国家、高外债资本存量国家以及高银行不良贷款率国家中,跨境资本净流出对经济发展的负向影响更为显着;(3)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性越大的情况下,跨境资本净流出对一国经济发展的抑制效应更大,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会加大跨境资本净流出对经济发展的负向影响;而在低资本市场开放程度国家、高宏观金融风险国家以及高金融机构发展指数国家中,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在跨境资本净流出与经济发展关系之间的调节作用更大。第6章为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对实体经济杠杆影响的实证分析。本章基于1970-2019年跨国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并探讨了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从而为各国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本章从研究中得出以下结论:(1)净流出规模增加会对本国宏观杠杆产生负向影响,而跨境资本流动波动率的提高会对本国杠杆产生正向影响;(2)分部门来看,跨境资本净流出规模增加会显着降低政府部门杠杆率,跨境资本流动波动率的上升会对私营非金融部门杠杆率产生显着正向影响;(3)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上升会对跨境资本流动与宏观杠杆之间的关系起到正向调节作用,在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程度较低的时期,跨境资本流动波动率的提高会促进家庭部门杠杆率、企业部门杠杆率、家庭和企业部门杠杆率、私营部门杠杆率的提升。第7章为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对虚拟经济稳定影响的实证分析。本章基于1997-2017年跨国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并探讨了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从而为各国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本章从研究中得出以下结论:(1)跨境资本流动确实会对虚拟经济稳定产生不利影响;(2)不同类型的资本流动对于虚拟经济稳定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异质性;(3)虽然总体上看,跨境资本流动会对虚拟经济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但在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也可以表现出其有利于虚拟经济稳定的一面。第8章为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本章归纳总结全文主要研究结论,并基于这些研究结论为我国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提供建议。具体措施包括:有序放开资本项目管制;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合理利用跨境资本维持适度宏观经济杠杆率;加强跨国公司融资风险管理;加强国际资本流动管理与风险防范;提高经济政策的透明度和前瞻性指引能力。
王敏[3](2021)在《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新发展及对中企赴美并购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国家间的经济合作日益频繁。这一方面大大地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而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各国之间的竞争,增加了贸易摩擦和国际投资风险,同时也使得各国对于由此而引发的国家安全问题更加关注。对外投资并购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条重要道路,也是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加强对外经济合作的基本方式。然而,如何让本国的经济在受惠于对外投资的同时又不会影响国家安全,成为许多经济开放型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而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正在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而发展、变革。美国作为全世界最早对外资实行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国家,其审查制度发展到当前已经较为全面。近两年,美国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做了进一步的完善,有了新的发展。在2018年8月,美国出台了《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该法案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而美国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经济合作伙伴,这一法案的出台无疑会对我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并购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本文将对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分析FIRRMA对我国企业赴美并购可能产生的影响。本文将以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为研究核心,运用历史分析法和文献调查法,并结合相关案例和数据,从以下四个部分来展开相关研究:第一章节是对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对“国家安全”的内涵的阐述来对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展开相关研究,包括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内涵和美国建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必要性。此外,本章节将进一步对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构建历程进行梳理,这为后文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节则是关于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最新发展的研究,即对美国新出台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进行深入研究,包括该法案的立法背景、改革动向,以及该法案的出台对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等内容。同时,基于前面的梳理研究,对FIRRMA法案的最新发展动向做出评价,从而为中国企业应对安全审查提供理论借鉴,同时也可以为我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给出理论指导。第三章节则主要研究FIRRMA对中国企业在美投资并购的影响。首先对我国企业在美国投资并购的现状进行概述,其次对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遭受国家安全审查的现状进行分析,从而以华为收购3LEAF,蚂蚁金服收购美国速汇金,以及Canyon Bridge并购Lattice和博通收购高通等经典案例,对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新发展FIRRMA进行深入分析,特别是立法倾向性,以及其中提出的一些针对我国的特别条例。在此研究基础上,分析总结美国外资安全审查的新制度FIRRMA对中国企业赴美并购可能产生的影响。第四章节则是在前面的研究基础上提出应对对策。为了应对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国应从中国政府、中国企业中国组织三个方面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和措施。首先,我国政府应对企业加强跨境投资指导,转变企业的投资思路;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国内的审查制度,以便应对国外的外资安全审查;此外还应该主动推进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进程,争取有利的国际投资环境。其次,中国企业应在投资前做好准备,找专业团队进行研究评估;在投资审查时要积极利用CFIUS磋商程序进行主动沟通;同时企业应该根据审查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并制定补救措施;在审查结束后积极利用司法救济途径。最后,社会组织应该主动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提供有利信息,法律机构应该主动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总之,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阻碍,但对于跨国并购来说外资安全审查将会是未来最大的障碍。因此,中国企业若想要成功想要更进一步打开美国市场,成功完成在美国的投资并购还需要做很多的努力。
聂世坤[4](2021)在《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遭受的全球范围内“双反”,即“反倾销”“反补贴”贸易摩擦频次与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呈同方向变化,故而国内学界将以规避双反调查、绕开贸易壁垒为代表的市场寻求视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第一大动机。不过,近年来对外投资的出口替代效应正在悄然变化。2016年以来美国不断加大对华“双反”调查力度,导致我国对美主要产品出口虽在总量上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相较之前大幅下滑。可以预见,受美方“双反”调查频频光顾的某些产业未来对美出口形势不容乐观,甚至有可能出现负增长。值得关注的是,出口受阻并没有像2007~2010年那般推动赴美投资的增加,相反,近三年我国对美直接投资骤降62.16%。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除对美以外的对其他国家的直接投资也在持续萎缩。国内学界对这一现象给出的解释是,对美投资的减少是因为特朗普以“公平贸易”为由发起对华贸易战,导致对美投资风险激增,抑制了我国企业赴美实施跨国并购的动机。而对非美国家直接投资的减少,主要是因中国政府加大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力度所致。问题是,我国政府选择在这一敏感时间收紧审批权限,遏制非理性投资,未尝没有对中美关系未来走向的考量。中美贸易摩擦是否抑制了国内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倘若存在负面影响,这其中的作用机制又是什么?显然,主流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没法给出有效的解释。为此,参考已有文献,借鉴国际政治经济学有关理论,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本文构建了一个包括“体系——国家——企业”三个层次的整合性理论框架,用以阐释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会使第三国对崛起国的引资政策表现出特定的政治倾向,进而影响企业跨国投资行为。其次,以该理论框架为指导,依据提取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与中美贸易摩擦的特征事实,在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模型的基础上,力图通过引入金融契约和企业异质性对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的差异化表现给出合理解释。进一步,通过引入中美贸易摩擦变量将政治风险内生化后,在微观层次上诠释中美贸易博弈对我国企业跨国投资活动的影响。再次,针对理论模型所得结论,论文以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在控制了个体效应与时间效应的基础上进行了检验。针对实证检验中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与样本选择偏差,论文以系统GMM模型及Heckman两阶段模型进行复验,以此提升检验结论的稳健性。最后,论文从时间异质性及国家异质性两个视角检验了中美战略博弈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的差异化表现。本文研究所得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中美贸易摩擦的基本性质是霸权国为维护自身霸权对崛起国进行战略遏制,迟滞其崛起时间;而崛起国为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被迫采取反制措施,由此引发两大国战略博弈甚至对抗。第二,鉴于中美两国特殊的政治身份以及两国经济体量巨大,其战略博弈必然对整个国际政治经济体系构成实质性影响,导致我国对外投资过程中存在“第三国”效应,即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因美国的影响而表现出特定的政治倾向。第三,尽管中美贸易摩擦会影响到我国直接投资的总体发展,但这种影响因东道国不同而有异,因企业不同而有别。原因之一是国家异质性,即东道国对华经济政策既受到美国对华遏制战略的影响,亦会受到国内利益集团政治活动的影响,两相作用下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不一定表现出负面的政治态度。另一个原因是企业异质性,即中美贸易摩擦对国内企业跨国投资的影响,会因企业较强的政治风险管控、政府公关、外事宣传等政治活动能力而被削弱。第四,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我国企业跨国投资活动的机制是,两国战略博弈通过中国与东道国的双边政治关系及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的双重中介,影响经营者对投资项目未来预期收益及风险的评价,进而调节经营者投资动机及优势,介入其对外投资策略的选择。第五,除制度寻求型投资外,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其他类型直接投资所表现出的是一种调节企业经营者投资动机及优势的间接的负面影响。换言之,经营者跨国投资动机及优势存在与否,根本上并不由中美战略博弈所决定,但会受其调节而受到抑制。一旦未来局势明朗,两国关系缓和,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包括对美投资,仍然将会向好发展。第六,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由于中美贸易摩擦与中美双边政治关系的联动性增强,导致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显着增强。第七,中美战略博弈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在不同的国家样本组上表现不一,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且这种影响的路径在中高收入国家与中低收入国家上也有差别。根据以上结论,论文提出旨在服务我国政府的五点建议:其一,高度重视中美战略博弈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影响;其二,加强与发达经济体的政治经济合作;其三,采用经济手段化解与中高收入国家之间的分歧,协调彼此利益,消解争端;其四,重视与中低收入国家的双边政治关系建设,尤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合作;其五,加强外交保护,为国内企业跨国投资提供政治风险对冲工具。针对有意走出国门的内地企业,论文提出三点建议:第一,重视国别风险差异,选择适宜投资策略,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第二,积极开展企业外交,加强政府公关、外事宣传等政治活动能力建设;第三,加大研发力度,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自身所有权优势。
田人渠[5](2020)在《“一带一路”耕地资源评价及投资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中国农业深度融入世界农业的时代背景下,农业对外直接投资取得了较快进展,对“一带一路”国家的耕地投资更是为我国和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带来了重大机遇。“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且多为发展中国家,农业在其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但部分国家的农业生产仍以粗放式为主,农业科技水平相对落后、经济效益低,与我国农业生产要素高度互补,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业合作具有互利共赢的基础及广阔的投资前景。在当前“一带一路”倡议逐步落实的关键时期,粮食安全、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安全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问题,已日渐成为制约各国农业发展的瓶颈,亦是现阶段我国与“一带一路”成员急需深入协同合作、共同解决的重要问题。在此背景下,对外耕地投资作为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我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耕地资源状况、双边距离及制度环境等因素对我国对外耕地投资的影响机制,可以丰富我国对“一带一路”国家耕地投资领域的研究,为优化我国企业在沿线国家耕地投资合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供参考。在理论方面,本文基于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和新经济地理理论来探究影响我国在沿线地区耕地投资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双边经济距离、东道国制度环境和耕地资源水平影响中国对外耕地投资区位选择及投资规模的理论假说,拓展了资源导向型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分析框架。在实证方面,本文运用熵权TOPSIS法综合评价东道国2008-2017年的耕地资源水平,并采用东道国对中国直接投资的依存度测算双边经济距离,将这两个变量和东道国制度环境等区位特征纳入实证模型中,实证分析中国在沿线国家耕地投资的区位选择及投资规模的影响机制,并进行稳健性检验。进一步基于资源配置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有针对性地分析不同国家的投资合作模式。本文的实证分析补充了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耕地投资的经验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一带一路”国家耕地资源各指标的空间分布差异较大。在耕地评价指标体系中,可再生淡水资源和可灌溉农田面积所占权重较高,反映了耕地质量本身的相对重要性。(2)中国的耕地投资在区位选择阶段和投资规模决策阶段既有相同的影响因素,也有差异因素。在耕地投资的区位选择阶段,我国倾向于选择具有较近的双边经济距离和地理距离,政府腐败水平较低的国家。在投资规模决策阶段,东道国的耕地资源水平、腐败水平、农业近似全要素生产率和地理距离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此外,东道国的耕地资源水平对我国耕地投资的吸引力会受到腐败水平的负向调节,而政府有效性和市场规模有助于强化耕地资源对我国耕地投资的促进作用。(3)沿线国家的区位特征差异较大,我国需要结合各区域的比较优势开展差异化的耕地投资合作,在欠发达的地区注重保护水土资源及农户生计,保障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注重农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加强企业与当地市场的联系,保证沿线地区耕地投资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最后,本文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谨慎提出相应的政策启示。企业层面:(1)在“一带一路”区域,中国耕地投资的区位选择应重点关注双边经济距离较近及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2)跨国耕地投资应注重对当地资源环境的保护,确保耕地投资的可持续发展;(3)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因地制宜的开展耕地投资合作。政府层面:(1)缩短双边经济距离,为中国的耕地投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制定和完善国际耕地投资规则标准。有效识别东道国投资风险,降低企业对外耕地投资的不确定性。
田野[6](2020)在《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纵观美国经济的发展历程,产业结构的不断演进不仅是其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且也是其化解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美国产业结构演进的过程中,虚拟经济的发展逐渐脱离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积累,并且因其特殊的全球影响力,最终引发了自“大萧条”以来收缩时间最长、损失最为严重的的全球金融危机。全球金融危机重创了美国的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为化解危机,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及其成效、特别是危机后产业结构发生的变化,受到国际社会和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基于产业结构的不断演进不仅是导致美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且也是其化解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进行深入研究,其理论意义主要在于:有助于推动我们对美国产业结构、特别是对产业结构演进与经济增长以及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研究。其现实意义则主要在于:全球金融危机后,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是中国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而由于中美两国经济之间处于深度的相互依赖和融合,因此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必然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由此决定了深入研究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对于中国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论文第2章论述和分析了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在农业经济时代,农业是主导产业;工业特别是制造业获得了发展但是其规模和比重低于农业。到了工业经济时代,制造业代替农业成为主导产业,并呈现出现重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等特点;金融业亦逐渐发展并且出现了金融资本。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以后,服务业迅速发展并成为主导产业;制造业依然强大但是其比重则开始下降;特别是随着部分产业的对外转移,整个经济中的实体成分有所减少而虚拟成分则开始增加,但是二者基本上还是平衡的。自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逐步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产业成为新的主导产业,并对产业结构的演进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产业结构因此出现了软化与服务化;但与此同时,产业出现了空心化,虚拟经济的发展与实体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失衡。从总体上看,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遵循着“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现代化和高级化的一般规律。在产业结构现代化和高级化的过程中,资源禀赋、分工状况、贸易条件、市场规模以及需求结构等因素,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科技进步则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科技进步不仅是历次主导产业更替的核心推动力,而且深刻影响着不同时期各个产业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美国基于大国开放模式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全球金融霸权的出现和不断巩固,使其产业结构的演进呈现出明显的特殊性,即具备了独特的优势;而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之前被推崇的结构软化、服务化、技术化相结合的“稳定性较强”的现代型产业结构遭到质疑。论文第3章回顾了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演进过程,阐述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实质、特点及其对美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影响;通过分析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说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美国利率和资产价格的逆转,直接诱发了次贷危机;次贷危机的蔓延导致流动性短缺和信贷紧缩的加剧,进一步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按照经济学家余永定的观点,此次危机实际上是“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和“华盛顿共识”的危机。危机既具有以往危机的周期性特点,又在传导路径、损失承担、警戒标准和全球扩散等方面出现了新的特征。全球金融危机不仅抑制了美国的消费和投资,而且影响了全球贸易和投资,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危机不仅使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持续扩散,金融机构蒙受巨大损失;而且对虚拟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是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与外部失衡以及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其内部失衡主要体现在国内投资、消费和储蓄的失衡,以及巨额的财政赤字;而外部失衡则主要体现在持续扩大的经常账户逆差、国际市场上过剩的流动性和美元本位制的内在脆弱性。其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主要体现在总量的不平衡、产业空心化以及经济金融化。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充分证明了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论文第4章论述和分析了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与措施。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冲击,奥巴马政府提出了“再工业化”战略、国家创新战略、清洁替代能源战略以及国家出口战略。其中“再工业化”的提出并非偶然:除了过度依赖金融创新从而导致了经济的过度金融化以外,而且还包括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后,美国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低端产业,进而造成了产业发展的“空心化”等问题。国家创新战略对于维持美国在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方面的优势,具有重要的意义。清洁替代能源战略直接推动了美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为美国从能源替代走向能源独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国家出口战略之下的贸易融资便利和商业外交,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危机后美国的对外贸易状况。特朗普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主要体现在万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制造业回流”、贸易保护以及移民政策等方面。万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计划不仅旨在直接促进就业与经济增长,同时也为改善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立法提供了基本框架。在“制造业回流”方面,其意图更加明显,手段也更为直接,如规定钢铁原料占比和关税措施等。在贸易保护方面,不仅与欧盟以及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冲突加剧,而且与中国展开了双边经济关系史上空前的贸易战。其移民政策的进一步收紧,也充分体现出了所谓的“美国优先”。然而,无论是奥巴马政府还是特朗普政府的战略与措施,都由于技术、制度、人力和政治斗争等方面的原因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论文第5章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进行了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不仅厘清了其产业结构变化的过程与基本情况,而且也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的基本效果进行了检验。就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经济增长的总体表现来看,其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进程并未受到危机的严重显影响,但是其第一产业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第二、三产业也出现了一些不同于长周期的发展趋势。其就业增长主要出现在第三产业领域,而第一、二产业的就业增加有限;至于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异性,也十分显着。从经济失衡的情况来看,不论是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和外部失衡,还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都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而只是有所缓解。在农业方面,危机后美国农业产出和价格下滑,农产品出口受到较大的影响。美国政府不仅维持了较高的支持强度,而且逐步扩大了价格与收入支持、农业保险、食品援助、贸易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的覆盖范围,在农业支持政策上做出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场的规模和结构也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中等规模农场数量有不断减少趋势,而特大农场和小微型农场均有所增加。在制造业方面,“制造业回流”等政策推动了制造业产值与利润的恢复与增长,但从制造业内部结构看,则存在显着的非均衡态。其中汽车及零部件、木制品和塑料与橡胶等行业的增长极为显着,而服装与皮革、印刷和原生金属等则出现了下降。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支出对于促进制造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有着较为显着的积极作用,从而部分地验证了这一期间的政策支持效果。在服务业方面,由于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金融、保险以及房地产业在整体上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呈现了波动发展的态势。金融危机使批发零售、运输仓储、信息和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增加值显着减少。从服务业内部的就业结构变化来看,医疗保健和社会援助、企业管理和住宿餐饮等行业有较为明显的增长。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支出和服务业发展存在均衡关系,并且前者对后者构成了单向的因果关系。论文第6章为全文的结论和启示。作者认为,从总体上看,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符合基本经济规律,但是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充分暴露了其产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尽管美国实施的战略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美国产业结构演进的历程及其相关经验和教训,为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的平衡以及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第一,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第二,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优势;第三,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四,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第五,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第六,进一步提升开放合作的层次水平。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本文聚焦于美国各产业内部结构的系统分析,把产业内结构作为重要的因素,对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行深入的研究。第二,观点的创新。本文认为,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外部失衡以及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失衡,是导致其次贷危机并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而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既是美国经济失衡的表现,更是其结构性原因。本文认为,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是为了重塑实体经济的主导地位以恢复整个经济的均衡发展;然而以高端制造业为核心的产业调整战略,可能促使美国经济结构进一步软化,从而弱化实体经济对经济失衡的修正作用。
刘笑晨[7](2020)在《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海外投资保险发端于美国,随后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生根发芽。尤其是当时间跨入20世纪90年代,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海外直接投资的流动性增速迅猛,复杂的政治风险伴随着新兴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投资机遇一同到来,这种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推动了海外投资保险的快速发展。中国一方面通过政策鼓励本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另一方面为这些企业提供“安全保障”,即效仿发达国家,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然而,中国海外投资起步晚、经验少,导致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相较于发达国家略显羸弱。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值得深入研究,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在中国土壤上成长遇到的藩篱更具研究价值。经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实践中的经验积累与数据统计,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病灶”已见端倪。在“对症下药”的过程中,本文针对重构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与修缮海外投资保单展开研究,旨在促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保驾护航”。全文分为八章,自研究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为起始,阐发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石,继而展开对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考察、海外投资保险契约以及代位求偿权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讨论。最后运用经济学方法对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投资保险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最终落脚于外国立法模式的启示及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因应。本文第一章探讨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界定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及相关概念。虽然海外投资保险起源于上世纪的美国,但是现在已有最新的发展变化。2018年,美国通过《更好地利用投资促进发展法》,成立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取代了运营近50年的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这一最新变化源于美国对外发展政策从“援助”向“发展”的转变,这也在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承保海外投资保险时对东道国和投资者的要求上得以凸显。第二章分别就外交保护理论和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展开论述。首先,诠释外交保护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基于外交保护是指一国针对其国民因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而受到损害,以国家名义为该国民采取的外交行动或其他和平解决手段。结合海外投资保险,一是论证海外投资保险公司发挥类政府机构职能,其承保的是政策性风险,属于“以国家名义”;二是关于“其他和平手段”,基于“非武力”的手段即可认为是和平手段,海外投资保险可以认定是和平手段。其次,以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为载体揭示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聚焦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符合全球治理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特征、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作为解决多元化主体间摩擦的路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建立了一个稳定的权利分配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三章着重分析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目前,普遍形成了三种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合并式立法模式和分立式立法模式。结合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域外实践,鲜有采用分立式立法模式的国家,即专门出台一部“海外投资保险法”的国家尚未出现。采用混合式立法模式的国家亦不多见,并且混合式立法模式存在立法“碎片化”的缺陷。绝大多数国家选择合并式立法模式,在合并式立法模式中,以美国等国基于将对外援助或发展政策与海外投资保险法的合并立法和日本等国将出口信用保险与海外投资保险合并立法最具代表性。这二者对比之下,后者日本式合并立法模式更能够聚焦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宗旨并且满足追求立法成本与立法效率平衡统一的目标。第四章厘清了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信用保险合同还是财产保险合同的疑问。挑战了国内学者通常将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归入信用保险合同的观点。鉴于信用保险订立的初衷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由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对应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如果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签订特许协议,则债务人是东道国,债权人是被保险人。换言之,只有当被保险人是子公司时,海外投资保险才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是信用保险。如果母公司是投保人(被保险人),那么此时的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性质仍然归于财产保险合同,子公司相当于母公司的财产载体。第五章阐述了条约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行使的瓶颈及突破。美式双边投资条约极少或未规定代位权条款,而是通过与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的公司签订单独的协议。这一做法是有风险的。无论是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还是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均与东道国地位不对等,难以签署合作共赢的协议;即使签署了这类协议,其地位无法与条约相比,东道国的违约责任亦无法上升为国际法的国家责任。区域性条约之下的代位求偿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规定缔约国之间承认国内的海外投资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二是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行使代位求偿权。二者相比较,后者更具优势。多边条约《汉城公约》下的代位求偿权行使亦存在困境。这是源于多边条约的缔约国千差万别,加剧了细节的难度,并且国家在外国法院放弃管辖豁免,并不意味着也放弃执行豁免。投资者母国国内的保险公司在行使代位权时,如果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行使代位求偿权可能会遭遇主体不适格的问题。第六章是“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的实证研究。本章在经济学研究方法——定性定量分析法的帮助下,揭开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面临的东道国政治风险的严峻态势,尤以征收风险和战争风险最为严重。但是即便如此,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亦尚未得到投资者的足够重视。第七章是对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首先,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问题包括两个层面:国内立法问题和国际立法问题。前者是关于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的立法模式的问题,后者是关于中国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问题。中国属于混合式立法模式。也就是说,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散见于不同的法律规范文件之中,缺乏诸如分立式立法模式的专门性规范。缘此,在实践中不得不依赖于“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约束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国际立法问题在于“旧”。中国虽然签订了数量众多的双边投资条约,但是这些双边投资条约尤其是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多数签订于2000年以前。这些双边投资条约中未明确准入时和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导致间接征收风险,最低待遇中的充分的保护与安全条款的缺陷亦导致投资者面对恐怖主义风险难以得到足够的保障。其次,“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存在缺陷。实践中,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成为解决准司法和司法问题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其条款的“合规性”有待商榷。一是责任条款的表述难以认定间接征收,亦未另辟独立恐怖险险种;二是“中信保”免除责任的情形——除外责任条款未明确危害或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的判断标准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中违法行为与险别的因果关系难以判定;三是追偿条款无法约束东道国子公司;四是赔偿条款与“赫尔原则”存在距离。第八章是针对第七章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一是从国内立法入手,以合并式立法模式取代混合式立法模式。鉴于制定“海外投资保险法”时机尚未成熟,因此提出通过制定一部“海外投资保护法”,设专章规制海外投资保险的问题;二是经海外投资保险纠纷的实证分析,针对解决国内纠纷的另一个依据——“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进行完善;三是针对代位求偿权的行使障碍,对于条款过时的BIT进行重新谈判或补充谈判。
胡宏雁[8](2020)在《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到单边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国际投资规则和格局变化使得企业并购中知识产权获取与利用呈现出复杂化的状态,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日益增加,不可避免要涉及到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价值评估与转移等环节的法律问题,研究知识产权与跨国并购之间的关系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重点分析了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认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和知识产权国家安全审查等方面问题。本文从跨学科的视角,运用经济学与法学相关理论对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进行理论论证与实证考量,以期为我国企业和政府如何应对外资为获取知识产权而进行的并购提供有益指导。厘清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基本原理与主要法律问题,是文章的逻辑起点和分析前提。其一,在界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的基础上,总结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独有特点。其二,通过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不完全专属性与激励性阐述,分析知识产权纳入投资的经济特殊性。由知识产权资本的评价可能性、转让可能性分析知识产权资本的适格要件。其三,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和知识产权对并购投资实践影响的实证分析,探究知识产权获取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其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文章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在既有文献基础上,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各阶段相伴而生的相关的法律问题归结为: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考量、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及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既有平等主体也有国家层面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过程并不是仅仅考量知识产权“是什么”,更应该考虑在其司法管辖权内知识产权潜在的权利扩展,即“可以做什么”。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从而减少潜在并购风险,并为确定合适的并购价格奠定基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中各方主体不尽责将导致合同、公司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层面的责任问题,涉及到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违反重大事项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律师等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中的违约和侵权等方面责任,分清各方责任保证知识产权调查的尽职、审慎地进行。知识产权资产具有可评估性,评估是了解目标方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手段,科学的估值能为并购出价提供决策依据。知识产权的特质决定了其评估方法选择的独特性,其价值受到不同于其他资产的法律因素影响。论文首先分析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满足企业的战略发展、交易定价、税收设计、融资及法律诉讼等诸多领域现实需求,探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必要性。其次,剖析传统价值评估方法,结合知识产权资产具体情况,探究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评估方法的选择。最后,结合并购具体情形,探究影响不同知识产权类型价值评估的法律因素考量。同时,注意考察跨国并购中的价值评估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参考性。评估对象限于此次并购中目标方的知识产权,评估针对本次跨国并购而进行,评估具有参考而不是决定作用,不能将知识产权评估值等同于成交价。反垄断审查与规制已成为重大跨国并购能否进行的重要决定因素。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的交叉具有历史与现实性,识别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垄断行为,基于相对利益平衡原则分析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利益问题,探究如何对专利、着作权、商标滥用进行反垄断规制和救济是关键因素。此外,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还事关企业存亡和国家安全问题。具体而言,以获取专利为目标的并购可能引发的科技安全问题,基于着作权的并购可能引发文化安全问题,与商标品牌密切相关的并购可能引发的产业安全问题。分析与应对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垄断和知识产权转移引发的国家安全问题,需要平衡并购方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并购投资目的与东道国利用外资并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必要,加强国家安全审查,以期在相对利益平衡中促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良性发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不仅事关企业知识产权获取,更是事关国家的整体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经济与法律活动。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中国完成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战略转移。并购投资方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投资方式选择,其中获取知识产权成为中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重要驱动力。但是,一些发达国家以反垄断、国家安全审查之名大行投资保护之道,使得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运行艰难。同时,“引进来”过程中,来华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利用并购中形成的市场优势破坏有序的市场竞争,利用并购获取中国企业稀缺的知识产权资源并引发国内知识产权层面安全问题,需要中国构建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和国家安全审查的防火墙。中国要在创新驱动中提升“走出去”的能力,在完善规则中提高“引进来”水平,积极参与新一轮投资规则重构,并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重构中的话语权。
邵冰[9](2020)在《战后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认为,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以国家干预为出发点可以获取最大限度的贸易利益并提高本国的经济福利。日本政府通常被认为是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一个典型。日本作为自然资源严重匮乏的岛国,其人口众多,国土面积狭小,经济发展受到资源、环境、能源及市场等多重客观因素的制约。但是二战后,日本经济从战乱后的一片废墟中迅速崛起,实现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和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在国际经济竞技场上连续摘取“经济大国”、“金融大国”、“最大债权国”等桂冠,并成功跻身于发达国家行列。可以说,日本经济大国地位的取得与其对外贸易活动的有效开展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甚至有许多分析认为,日本经济成就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日本政府成功地实施了战略性贸易政策。二战后,日本政府根据国际环境的变化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实施不同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经济恢复时期(1945~1955年)是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日本政府为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和实现产业重建,采取了限制进口、振兴出口、积极保护和扶植国内产业的政策。经济高速增长时期(1956~1973年)是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初级阶段,日本的贸易政策内容开始由限制进口、替代进口向出口导向、扩大出口转变,日本政府调整关税政策替代进口限制并设置有利于战略性产业发展的关税税率,逐步放松对外国投资的限制来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将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战略性地重点扶植重化工业的发展。经济稳定增长和泡沫经济时期(1973~1991年),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进入高级阶段,协调与竞争并重,一方面进一步推行贸易自由化政策以减少各国的谴责,另一方面,实行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来保证更多的贸易利益,积极发挥对外投资和经济援助对贸易的促进作用,通过规模经济产业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在全球范围内高效率地进行资源配置,战略性地促进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通过减量经营和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从而促进进出口贸易规模的扩大和带动国内经济的回升和发展。经济长期低迷时期(1991~至今),为应对冷战后新时期国内外经贸发展战略环境的变化,日本继续推行贸易与投资并举的高级阶段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实行多层次、灵活的自由贸易战略来获取最大的贸易利益,同时继续发挥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作用,积极开展战略性贸易外交,利用双边和多边贸易协调进一步获取贸易优势并促进本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综观战后70多年以来日本的经济发展,“保护产业、扶植出口”一直是贯穿日本贸易政策的一条主线。以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视角来看,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日本实行的是初级阶段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即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通过对具有发展潜力的战略性产业和具有“外部经济”效应的高新技术产业加以保护和扶持,从而获得规模经济收益并提高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今,日本实行的是高级阶段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即确定合理的规模经济产业国际分工原则,通过规模经济产业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在世界范围内高效率地配置资源,以继续获得贸易优势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国家层面看,由于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的存在,以及收入分配不公、经济外部性和经济秩序不规范等因素的影响,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的内在缺陷为国家干预经济和贸易活动提供了原因和依据,且在某些条件下国家政府的干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它可以改善贸易条件、转移垄断利润、强化竞争优势,因此维护国际贸易利益需要政府的适当干预,实现国家利益需要正确的贸易政策,日本“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为有效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二战后,日本政府在国家战略的指引下,依据“动态比较优势”确定战略性目标产业,利用财政金融等手段保护和扶植战略性产业发展,推动企业联合、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效应,构筑产官学协作的国家创新体制,推行战略性贸易外交,根据日本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实施适合日本国情的战略性贸易政策,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运用也为日本国家战略从“经济中心导向”向“大国化目标”发展和演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产业层面看,战后日本经济发展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以产业政策为中心,将产业现代化与战略性贸易政策结合发展,综合运用各种经济和行政手段全力扶植那些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和外部经济性的战略性产业的发展,使其以强劲的国际竞争能力,实现赶超欧美经济大国的战略目标,不仅实现了产业的现代化,而且促进日本产业向全球价值链的高端不断攀升。战后日本的汽车工业、钢铁工业、半导体工业的大发展,就是战略性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成功运用的典范。从企业层面看,日本特殊的企业组织体系与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运用有着重要的关系,企业集团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基础载体,独特的系列企业体制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运行机制,综合商社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开辟了稳固的前沿阵地。日本企业通过并购实现规模经济为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创造条件,日本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也呈现出与产业发展和贸易利益密切结合的特征,日本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中同样蕴含着战略性贸易政策。此外,日本企业的技术贸易与战略性贸易政策相互配合,日本促进技术引进与研发的政策均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表现。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具有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灵活运用和追求动态效应等特点。但是战略性贸易政策是一把双刃剑,既对日本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和竞争能力提高带来积极效果,也对日本经济和贸易的长远发展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和后果。当前,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正处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关键阶段。在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结构不完善等问题,中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仍以进料加工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在最能代表一国出口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方面与贸易强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看,当前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增速呈结构性放缓,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传播给全球经济和贸易发展带来巨大挑战,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新一轮国际产业竞争更加激烈,贸易摩擦形势严峻复杂,当前外贸形势突显战略性贸易政策的重要性。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虽然最早由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且从发达国家应用的角度进行阐释和研究,但是在发展中国家也同样适用,可以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贸易政策的制定提供良好的指引。纯粹的市场经济或许有益于世界经济和福利的改善,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却未必是一种最佳的选择,国际市场普遍存在的不完全竞争和信息不对称所决定的市场不完善性为一国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战后日本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一是要重视发挥政府的干预和支持作用,二是在尊重WTO原则基础上,合理利用贸易政策工具,三是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是制定合理的对外投资策略,五是实施出口鼓励措施,集中力量开拓国际市场。
郭轶舟[10](2020)在《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产业蓬勃兴起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与转型的新动能,对社会进步与经济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互联网产业自身还存在着结构失衡、产业布局不完整、无序竞争现象严重等诸多问题,中美贸易战更突显出我国互联网产业安全问题,引发国人担忧。因此如何维护我国的互联网产业安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但迄今为止,尚未有文献对互联网产业安全进行探讨。为此本文基于产业安全理论,提出互联网产业安全的概念,尝试建立互联网产业安全理论,考察中国互联网产业的产业安全状态,通过实证分析,探明影响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的主要因素,以期在理论上丰富相关领域的研究内容,在实践上为有关部门提供参考与借鉴。按照发现问题-理论准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逻辑,在具体分析过程中聚焦于“中国互联网产业存在哪些产业安全问题”、“当前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处于何种状况”和“主要影响因素及相互关系是什么”三个具体问题,通过深入分析与论证形成了以下主要研究结论。(1)中国互联网产业目前在产业发展环境方面存在市场结构呈现寡头垄断趋势、市场绩效整体下降趋势、管理主体分散、资源供给不足、均衡产业布局加剧区域经济不平衡等安全问题;在产业竞争力方面存在缺乏配套区域专业化水平低、区域产业同构化和市场换技术政策失效等安全问题;在产业控制力方面存在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依赖外国资本、关键技术依赖国外转移和利用外资政策偏差等安全问题;在网络安全方面存在免费定价方式影响产品策略趋向恶意、模仿抄袭促生不公平竞争行为等安全问题。(2)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状态目前处于基本安全,并且在2007-2017年间其安全度呈小幅上升态势,主因是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得到大幅改善所致,但由于受到网络安全环境日趋严重、外资对技术控制导致产业控制力下降、产业创新能力不足削弱竞争力三方面的安全威胁,因此我国互联网产业安全总体形势依然严峻。(3)影响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主要因素是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产业特征、产业要素和国内企业竞争力。其中自主创新能力对互联网产业安全具有显着正向影响;产业竞争力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均有正向影响;产业特征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均有正向影响;要素环境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均有正向影响;国内企业竞争力对互联网产业安全具有正向影响。(4)提升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主要措施包括:通过优化管理体制、完善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和坚持数字化战略扩大基础建设来改善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通过建立完善互联网产业创新体系、提高互联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来提升互联网产业竞争力;通过建立并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和提高网络安全技术水平来强化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第一,建立互联网产业安全分析的理论框架,首次提出互联网安全也是产业安全重要内容的论述,认为国际垄断资本通过占据网络中心节点并利用互联网技术来主导全球各产业链延伸是引发互联网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对产业安全理论做出了有益尝试和拓展。第二,从互联网产业安全内涵实质、互联网产业特征和互联网产业要素环境的变化三个角度出发,提出互联网产业安全主要受到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产业特征、产业要素和国内企业竞争力五大因素影响,通过实证发现自主创新能力对互联网产业安全具有显着正向影响,产业竞争力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具有正向影响,产业特征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有正向影响,要素环境对自主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产业安全有正向影响,国内企业竞争力对互联网产业安全具有正向影响,这为政府、监管机构及相关从业者提供借鉴与参考。第三,建立以产业发展环境评价、产业竞争力评价、产业控制力评价和网络安全环境评价为主的互联网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实证分析了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状态,得出我国互联网产业整体安全程度处于基本安全状态的结论,为以后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借鉴。
二、中美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比较及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美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比较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
三、研究方法、预期创新与难点 |
(一)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
(二)本文的创新点、难点 |
四、论文框架等内容 |
第一章 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提出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价值巨大且功能多元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经济价值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特殊功能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表现 |
(一)早期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流失 |
(二)近期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流失 |
第二章 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宏观经济政策导向的影响 |
二、国内执法不力及法律规制不足 |
(一)反垄断执法不力 |
(二)外商投资法律中相关规制不足 |
三、投资条约中知识产权利益衡平关照不足 |
四、企业层面原因 |
(一)并购协议中驰名商标保护条款的设置不足 |
(二)外资并购中外国投资者与我国企业利益失衡 |
(三)外国投资者实施商标策略削弱驰名商标市场竞争力 |
(四)我国企业对驰名商标保护意识不足及保护手段不力 |
第三章 解决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导向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保护的适度性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相关主体利益平衡的实现 |
三、外资并购中商标权保护的基本逻辑 |
(一)并购准备阶段 |
(二)并购执行阶段 |
(三)并购整合阶段 |
第四章 解决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路径 |
一、域外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一)美国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二)欧盟国家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三)其他国家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二、反垄断法和外资立法层面 |
(一)反垄断立法的完善与执法的加强 |
(二)外商投资立法的完善 |
三、投资条约中知识产权利益的再平衡 |
四、企业层面 |
(一)外资并购协议驰名商标保护条款的科学设置 |
(二)我国企业通过尽职调查避开外国投资者恶意收购 |
(三)我国企业通过价值评估明确自身驰名商标价值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的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5 研究的创新点、难点与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相关研究 |
2.2 跨境资本流动相关研究 |
2.3 研究述评 |
第3章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跨境资本流动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 |
3.1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跨境资本流动的关联性 |
3.2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跨境资本流动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调节效应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跨境资本流动的现状分析 |
4.1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现状分析 |
4.2 跨境资本流动的现状分析 |
4.3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跨境资本流动的关联性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
5.1 研究假设 |
5.2 研究设计与数据说明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对实体经济杠杆的影响 |
6.1 研究假设 |
6.2 研究设计与数据说明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对虚拟经济稳定的影响 |
7.1 研究假设 |
7.2 研究设计与数据说明 |
7.3 实证结果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新发展及对中企赴美并购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现实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第四节 创新与难点 |
第二章 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构建 |
第一节 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概述 |
一、“国家安全”的内涵 |
二、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产生 |
三、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必要性 |
第二节 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变迁 |
一、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产生 |
二、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变化 |
第三章 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FIRRMA的实施 |
第一节 FIRRMA的立法背景 |
一、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面临的挑战 |
二、国际格局的改变 |
三、出于应对《中国制造2025》的需要 |
第二节 FIRRMA的改革动向 |
一、中国成为美国审查的主要目标 |
二、保护主义成为审查的基本态度 |
三、经济安全和互惠因素在审查中占比提升 |
第三节 FIRRMA对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 |
一、拓展国家安全审查范围 |
二、扩展国家安全考量因素 |
三、改革审查程序 |
四、扩大CFIUS审查权限 |
五、特设白名单制度 |
第四节 对FIRRMA的评价 |
一、审查范围扩大增加企业赴美投资的限制 |
二、“特别关注国”加剧审查政治化 |
第四章 FIRRMA对中国在美投资的影响 |
第一节 中国企业在美投资并购的现状 |
一、投资金额总体上持续增加 |
二、投资行业分布广泛 |
三、投资模式发生转变 |
第二节 中国企业在美投资遭受国家安全审查的现状 |
一、遭受审查的数量迅速攀升 |
二、将投资关键基础设施和关键技术作为审查重点 |
三、审查时政治偏见性凸显 |
第三节 以案例解析新发展对中企赴美投资的不利影响 |
—、投资面临更多审查,投资风险和成本提升 |
二、对美国的关键领域投资面临巨大障碍 |
三、中国投资面临的特别关注 |
四、FIRRMA协同效应日益凸显 |
第五章 应对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新发展的策略 |
第一节 国家层面的应对措施 |
一、加强企业投资指导 |
二、完善国内审查制度 |
三、积极推动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的谈判 |
第二节 企业层面的应对措施 |
一、投资前聘请专业团队进行研究评估 |
二、审查中利用磋商程序主动与CFIUS进行沟通 |
三、企业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制定补救措施 |
四、审查结束后积极利用司法救济途径 |
第三节 社会层面的应对措施 |
一、社会团体积极发挥纽带作用 |
二、法律机构主动提供专业咨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4)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贸易摩擦与对外直接投资 |
1.3.2 双边政治关系与对外直接投资 |
1.3.3 中美经贸关系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 |
1.3.4 文献评述 |
1.4 论文结构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之处 |
1.7 研究不足 |
第2章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 |
2.1 早期经济学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认识 |
2.2 当代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演变 |
2.2.1 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理论 |
2.2.2 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理论 |
2.2.3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
2.3 主流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缺陷 |
2.4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的走向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大国博弈下崛起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机理:一个整合性理论框架 |
3.1 理论视角:国际政治经济学 |
3.1.1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创立与发展 |
3.1.2 对外投资政策的选择与国家实力的提升 |
3.1.3 国际体系结构与战略性贸易摩擦 |
3.1.4 层次分析法 |
3.2 体系层次: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及其国际政治风险的溢出 |
3.2.1 霸权国与国际体系的稳定 |
3.2.2 霸权衰落与国际体系的失序 |
3.2.3 国际机制与霸权之后的国际治理 |
3.2.4 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 |
3.2.5 双边政治关系与崛起国对外直接投资 |
3.3 国家层次:外资政策选择的双层博弈机制 |
3.3.1 外资政策博弈的两个层次:国际与国内 |
3.3.2 国内利益集团对政府外资政策选择的影响:从集团利益到国家利益的整合 |
3.3.3 第三国外资政策对霸权国及崛起国的政治倾向生成机制 |
3.4 企业层次:崛起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机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
4.1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 |
4.1.1 起步探索阶段(1979~1991 年) |
4.1.2 规范调整阶段(1992~2004 年) |
4.1.3 快速发展阶段(2005~2013 年) |
4.2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态势与特征表现 |
4.2.1 高质量发展阶段(2014~2016 年) |
4.2.2 理性回归阶段(2017~2018 年) |
4.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 |
4.3.1 动机分类 |
4.3.2 市场寻求型 |
4.3.3 避税地投资 |
4.3.4 政策激励型 |
4.3.5 制度寻求型 |
4.3.6 战略投资型 |
4.3.7 要素寻求型 |
4.4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比较优势 |
4.4.1 政策优势 |
4.4.2 资本优势 |
4.4.3 技术优势 |
4.4.4 货币优势 |
4.4.5 国家优势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美贸易摩擦及其性质 |
5.1 中美贸易摩擦的发展历程 |
5.1.1 经济性摩擦阶段(1979~1989) |
5.1.2 政治性摩擦阶段(1990~2001) |
5.1.3 制度性摩擦阶段(2002~2007) |
5.1.4 战略性摩擦阶段(2008~至今) |
5.2 特朗普执政以来的中美贸易摩擦 |
5.2.1 限流入之发起贸易调查 |
5.2.2 减逆差之发动贸易战 |
5.2.3 遏中国之强化技术封锁 |
5.3 中美贸易摩擦的性质:基于四份301 清单的比较分析 |
5.3.1 整体情况比较 |
5.3.2 产品结构比较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决策的模型化分析 |
6.1 基本设定与经济环境刻画 |
6.1.1 模型的一般假设 |
6.1.2 资本的分配 |
6.1.3 人力资本的设定 |
6.1.4 技术部门的知识生产 |
6.1.5 最终生产函数形式的设定 |
6.1.6 经营者个体经济行为的刻画 |
6.1.7 对金融合约的刻画 |
6.1.8 职业选择、市场壁垒与部门边界 |
6.2 模型扩展:开放经济条件下 |
6.2.1 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 |
6.2.2 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 |
6.3 模型的现实意义解析 |
6.3.1 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 |
6.3.2 对外直接投资的优势 |
6.4 模型对国际政治风险影响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解释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实证检验 |
7.1 研究假设:理论与现实 |
7.2 变量选择与基准回归方程 |
7.2.1 被解释变量的确定 |
7.2.2 核心解释变量的确定 |
7.2.3 数据来源与预处理说明 |
7.2.4 基准回归方程的建立 |
7.2.5 样本国家(地区)说明 |
7.2.6 控制变量的选择 |
7.3 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效应检验 |
7.3.1 计量方法的选择 |
7.3.2 简化模型估计结果 |
7.3.3 加入控制变量后的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3.4 控制时间效应后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3.5 考虑解释变量滞后项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4 稳健性检验 |
7.4.1 关于内生性问题 |
7.4.2 关于样本选择偏差问题 |
7.5 异质性检验 |
7.5.1 时间异质性 |
7.5.2 国家异质性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一带一路”耕地资源评价及投资的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及研究范围 |
一、耕地及耕地资源 |
二、对外耕地投资 |
三、区域投资合作 |
四、研究范围 |
第三节 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内容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
二、论文结构安排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研究 |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 |
二、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及影响因素研究 |
第二节 对外耕地投资的相关研究 |
一、旧殖民时期与现代对外耕地投资 |
二、对外耕地投资的评价 |
三、全球耕地投资的主要投资国与目标国 |
第三节 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相关研究 |
一、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动因 |
二、中国对外耕地投资规模及对东道国的影响 |
三、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区位选择研究 |
第四节 现有文献述评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假说 |
第一节 基础理论 |
一、对外直接投资相关理论 |
二、新经济地理理论 |
三、资源配置理论 |
四、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二节 双边距离对企业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 |
一、模型基本框架 |
二、双边距离对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 |
第三节 东道国制度环境对企业投资规模的影响 |
第四节 东道国耕地资源对产业聚集的影响 |
第四章 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现状、优势及面临的挑战 |
第一节 对外农业投资及耕地投资现状 |
一、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分析 |
二、沿线国家的耕地投资现状 |
第二节 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机遇和优势 |
一、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机遇 |
二、中国对外耕地投资的优势 |
第三节 我国对外耕地投资面临的挑战 |
一、企业层面 |
二、宏观层面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沿线国家耕地资源综合评价指标的测算 |
第一节 沿线国家耕地资源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一、指标选择及系统构建 |
二、各指标空间集聚特征和异常值分析 |
第二节 沿线国家耕地资源评价模型构建 |
一、研究方法与模型简介 |
二、沿线国家耕地资源实证研究 |
第三节 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一带一路”耕地投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研究范围及模型设定 |
一、实证研究范围 |
二、计量模型选择及变量说明 |
三、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
第二节 实证分析 |
一、实证结果 |
二、稳健性检验 |
第三节 研究讨论及启示 |
一、研究结论与讨论 |
二、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耕地投资合作模式研究 |
第一节 东道国区位特征分析 |
一、对应分析基本原理 |
二、对应分析结果 |
第二节 基于优势互补的投资合作模式 |
一、中国与俄罗斯的投资合作分析 |
二、中国与缅甸的投资合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政策启示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启示 |
一、企业层面 |
二、国家层面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的不足之处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沿线国家外资获得东道国耕地使用权规定 |
附录2 沿线国家范围(第六章实证分析) |
附录3 2008 -2017年“一带一路”地区48个国家的耕地资源评价指标权重 |
附录4 2008 -2017年“一带一路”地区48个国家的耕地资源综合评价结果 |
附录5 沿线国家农业近似全要素生产率指标计算结果 |
附录6 中高等收入国家的农作物产业区位熵值 |
附录7 中低等收入国家的农作物产业区位熵值 |
致谢 |
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6)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 |
1.2.2 全球金融危机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1.2.3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及其措施 |
1.2.4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 |
1.2.5 对相关文献的评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安排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 |
2.1 农业经济时代(1776—1860年)的产业结构 |
2.1.1 农业的发展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
2.1.2 制造业的发展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
2.1.3 服务业及金融业的发展 |
2.2 工业经济时代(1860—1945年)的产业结构 |
2.2.1 制造业的发展壮大 |
2.2.2 农业的稳步发展 |
2.2.3 金融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
2.3 后工业化时代(1945年—1980年代)的产业结构 |
2.3.1 服务业取代制造业成为新的主导产业 |
2.3.2 制造业相对衰落但仍占据重要地位 |
2.3.3 农业继续发展但是其相对地位开始下降 |
2.4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产业结构变化 |
2.4.1 信息技术产业主导产业结构的变化 |
2.4.2 产业结构趋于软化 |
2.4.3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产业空心化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全球金融危机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3.1 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 |
3.1.1 从次贷危机到全球金融危机的演进 |
3.1.2 全球金融危机的实质和特点 |
3.2 全球金融危机对美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影响 |
3.2.1 对美国实体经济的影响 |
3.2.2 对美国虚拟(金融)经济的影响 |
3.3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3.3.1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 |
3.3.2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经济的外部失衡 |
3.3.3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失衡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及措施 |
4.1 奥巴马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 |
4.1.1 奥巴马政府的“再工业化”战略 |
4.1.2 奥巴马政府的国家创新战略 |
4.1.3 奥巴马政府的能源战略 |
4.1.4 奥巴马政府的“国家出口倡议”与贸易保护 |
4.2 特朗普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 |
4.2.1 特朗普政府的万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 |
4.2.2 特朗普政府的“制造业回流”政策 |
4.2.3 特朗普政府的贸易保护政策 |
4.2.4 特朗普政府的移民政策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 |
5.1 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总体变化 |
5.1.1 危机后美国的经济增长表现 |
5.1.2 危机后国内生产总值产业构成变化 |
5.1.3 危机后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构成变化 |
5.1.4 危机后美国经济失衡的状况 |
5.2 危机后美国农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2.1 农业的总体变化 |
5.2.2 农场及生产条件的变化 |
5.2.3 农业产值与农产品的变化 |
5.3 危机后美国制造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3.1 制造业的总体变化 |
5.3.2 制造业内部结构变化 |
5.3.3 政府支出与制造业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 |
5.4 危机后美国服务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4.1 服务业的总体变化 |
5.4.2 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化 |
5.4.3 政府支出与服务业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启示 |
6.1 主要结论 |
6.1.1 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与发展符合基本经济规律 |
6.1.2 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美国产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
6.1.3 美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
6.2 对中国的启示 |
6.2.1 从美国经济的失衡与调整看中国经济的失衡与加剧 |
6.2.2 中国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的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中外研究现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初始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及相关概念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和发展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内法最新立法趋势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内法体系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最新立法趋势 |
三、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东道国最新立法趋势 |
第三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法最新立法趋势 |
一、海外投资保险国际法体系 |
二、BIT的待遇条款的最新趋势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 |
三、区域性协定的待遇条款最新趋势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 |
四、多边公约——《汉城公约》之历程及修订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石 |
第一节 外交保护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
一、海外投资保险是“以国家名义” |
二、海外投资保险是“其他和平手段” |
第二节 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
一、符合全球治理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特征 |
二、全球治理下的海外投资保险是解决多元化主体间摩擦的路径 |
三、MIGA为海外投资保险建立一个稳定的权利分配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考察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定义、分类与各国实践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定义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外延 |
三、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域外实践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的合并式立法模式 |
一、美国等国基于对外援助或发展政策的合并式立法模式 |
二、日本等国基于出口信用保险与海外投资保险合并式立法模式 |
第三节 混合式立法模式难以成为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投资母国的普遍选择 |
一、混合式立法模式的立法体系呈碎片化 |
二、混合式立法模式过度倚重规范性文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存疑及厘清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性质 |
一、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信用保险合同的质疑 |
二、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财产保险合同的诘问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于境外子公司的效力 |
一、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无权约束境外子公司的情形 |
二、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可以约束境外子公司的情形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条约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行使的瓶颈及突破 |
第一节 美式BIT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条款的分析 |
一、美式BIT未规定或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条款的现实 |
二、美式BIT未规定或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的原因及弊端 |
第二节 区域性条约中的代位求偿权条款 |
一、对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施加了严格条件的ACIA式区域性条约 |
二、《设立阿拉伯国家间投资担保公司公约》的代位求偿权条款 |
第三节 多边条约——《汉城公约》下的代位求偿权行使、困境及其出路 |
一、由MIGA行使代位求偿权 |
二、MIGA代位求偿权的困境及其出路 |
第四节 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难题及路径 |
一、以自己的名义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难题 |
二、规避以自己的名义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实证研究 |
第一节 “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实证研究的必要性 |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中国企业投资的重点领域 |
二、“一带一路”沿线风险呈复杂性 |
三、中国企业未重视“中信保”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风险保障的作用 |
第二节 “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各类政治风险定性分析 |
一、“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传统政治风险定性 |
二、“中信保”尚未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遭遇的非传统政治风险的定性 |
三、传统与非传统政治风险的关联性 |
四、MIGA给予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政治风险救济 |
第三节 “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各类政治风险定量分析 |
一、基于“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政治风险保险的定量 |
二、“中信保”调研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 |
第一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概述 |
一、“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的内涵及外延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外延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混合式立法模式及BIT问题 |
一、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混合式立法体系组成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国内立法“缺”在何处 |
三、中国签订的BIT之“旧”阻碍海外投资保险的发展 |
第三节 “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的疑问 |
一、“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分属两种有名合同的情形 |
二、“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之缺失 |
第四节 “中信保”海外投资保险的法律纠纷实证分析 |
一、被保险人与“中信保”纠纷的准司法救济分析 |
二、“中信保”与东道国之间的代位求偿权纠纷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外国立法模式启示及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因应 |
第一节 外国立法模式的启示 |
一、日本合并式立法模式的启示 |
二、美国的合并式立法模式更加契应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现实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内容的因应 |
一、“海外投资保护法”的具体立法建议 |
二、海外投资保险国际立法——BIT之“革新” |
第三节 弥补“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之缺失对策 |
一、规范保险责任条款 |
二、规范“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中的免除责任条款 |
三、规范“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征收险的赔偿标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创新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要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特点总结 |
第二节 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理论基础 |
一、作为“投资”的知识产权具有特殊性 |
二、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依据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保护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 |
一、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 |
二、基于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实证考量 |
第四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主要环节的法律问题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三、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 |
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 |
第二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独特性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内涵界定 |
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特征 |
第二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解决的法律问题 |
一、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 |
二、识别目标方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 |
三、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 |
四、识别目标方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 |
五、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 |
第三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法律责任认定分析 |
一、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责任 |
二、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 |
三、管理层违反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 |
四、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
第三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第一节 并购中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界定 |
一、知识产权价值来源分析 |
二、并购中的知识产权评估特点 |
第二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需求 |
一、价值评估的战略需求 |
二、价值评估的交易需求 |
三、价值评估的税收需求 |
四、价值评估的融资需求 |
五、价值评估的诉讼需求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及选择 |
一、市场评估方法 |
二、成本评估方法 |
三、收益评估方法 |
四、并购中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
第四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依据 |
一、专利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二、商标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三、着作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四、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第四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垄断行为辨析 |
一、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滥用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一般垄断行为分析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关系之辩 |
二、禁止权利滥用理论 |
三、相对利益平衡理论 |
第三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实践分析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内实践评析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际实践评析 |
第五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层面的国家安全界定 |
一、基于专利权的科技安全 |
二、基于着作权的文化安全 |
三、基于商标权的产业安全 |
第二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实践的思考 |
一、美国为代表的并购中新兴技术国家安全审查 |
二、加拿大为代表的并购中国家文化产业安全审查 |
三、中国为代表的并购中品牌依存度产业安全审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战后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3.1 理论分析与实际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1.3.2 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1.3.3 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
1.3.4 比较分析的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框架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的不足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一般分析 |
2.1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概念和性质 |
2.1.1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概念 |
2.1.2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性质 |
2.1.3 战略性贸易政策与幼稚工业保护论的区别 |
2.1.4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内容体系 |
2.2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渊源 |
2.2.1 比较优势与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古典贸易理论 |
2.2.2 重商主义与贸易保护理论 |
2.2.3 新贸易理论与战略性贸易政策 |
2.3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体系 |
2.3.1 利润转移理论 |
2.3.2 外部经济理论 |
2.4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评析 |
2.4.1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突破 |
2.4.2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局限和消极影响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战后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演变 |
3.1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萌芽阶段(经济恢复时期1945—1955) |
3.1.1 限制进口的政策 |
3.1.2 扶植和振兴出口的政策 |
3.1.3 保护和扶植国内产业的政策 |
3.2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初级阶段(经济高速增长时期1956—1973) |
3.2.1 实施分阶段贸易自由化政策 |
3.2.2 实施有利于战略性产业发展的关税政策替代直接进口限制 |
3.2.3 通过放松对外国直接投资的限制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
3.2.4 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相结合战略性地扶持重化工业的发展 |
3.3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高级阶段的形成时期(经济稳定增长和泡沫经济时期1973—1991) |
3.3.1 进一步推行贸易自由化的政策 |
3.3.2 实行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来保证更多的贸易利益 |
3.3.3 战略性地促进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 |
3.3.4 发挥对外投资和经济援助对贸易的促进作用 |
3.4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高级阶段的稳定发展时期(经济长期低迷时期1991—至今) |
3.4.1 贸易政策的重心向贸易和投资并举的方向转变 |
3.4.2 实行多层次、灵活的自由贸易战略来获取最大的贸易利益 |
3.4.3 发挥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作用并主导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制度基础与主要实施方式 |
4.1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制度基础 |
4.1.1 国家战略与贸易政策的关系 |
4.1.2 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为有效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奠定基础 |
4.2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实施方式 |
4.2.1 依据动态比较优势确定战略性目标产业 |
4.2.2 利用财政金融等手段保护和扶持战略产业发展 |
4.2.3 推动企业联合,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效应 |
4.2.4 构筑产官学协作的国家创新体制 |
4.2.5 推行战略性贸易外交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产业层面分析 |
5.1 战后日本产业现代化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结合发展 |
5.1.1 产业政策与战略性贸易政策有机结合 |
5.1.2 在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结合着不同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
5.2 日本汽车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
5.2.1 汽车产业的战略性特征 |
5.2.2 日本政府对汽车产业采取的保护和扶植政策 |
5.2.3 日本汽车产业贸易政策的战略性调整 |
5.2.4 日本汽车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效果 |
5.3 日本钢铁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
5.3.1 钢铁产业的战略性特征 |
5.3.2 日本政府对钢铁产业的保护政策 |
5.3.3 日本政府对钢铁产业的扶植政策 |
5.3.4 日本钢铁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效果 |
5.4 日本半导体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
5.4.1 半导体产业的战略性特征 |
5.4.2 日本对半导体产业的保护政策 |
5.4.3 日本对半导体产业的扶植政策 |
5.4.4 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效果与半导体产业国际竞争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企业层面分析 |
6.1 日本的企业组织与战略性贸易政策 |
6.1.1 企业集团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强大的基础载体 |
6.1.2 系列企业体制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有力的运行机制 |
6.1.3 综合商社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稳固的前沿阵地 |
6.2 日本的企业并购与战略性贸易政策 |
6.2.1 日本企业并购的模式与特点 |
6.2.2 通过并购实现规模经济为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创造条件 |
6.3 日本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与战略性贸易政策 |
6.3.1 日本对外投资政策与贸易政策有机结合 |
6.3.2 对外直接投资与产业发展、贸易利益密切结合 |
6.3.3 跨国公司及经营战略中蕴含着战略性贸易政策 |
6.4 日本企业的技术进步与战略性贸易政策 |
6.4.1 技术贸易与战略性贸易政策相配合 |
6.4.2 促进技术引进与研发的政策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表现 |
6.4.3 企业研发战略的效果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特点、积极效果及消极影响 |
7.1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特点 |
7.1.1 目标明确 |
7.1.2 重点突出 |
7.1.3 灵活运用 |
7.1.4 追求动态效应 |
7.2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积极效果 |
7.2.1 促进经济高速增长 |
7.2.2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
7.2.3 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
7.3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消极影响 |
7.3.1 贸易摩擦频发 |
7.3.2 经济对外依赖加深 |
7.3.3 产业“空心化”风险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
8.1 当前外贸形势突显战略性贸易政策的重要性 |
8.1.1 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 |
8.1.2 贸易摩擦形势严峻复杂 |
8.1.3 新一轮国际产业竞争更加激烈 |
8.2 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
8.2.1 重视发挥政府的干预和支持作用 |
8.2.2 在尊重WTO原则基础上,合理利用贸易政策工具 |
8.2.3 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
8.2.4 制定合理的对外投资策略 |
8.2.5 实施出口鼓励措施,集中力量开拓国际市场 |
8.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互联网产业已是发展现代经济体系重要生力军 |
1.1.2 中美贸易战背景下互联网产业安全问题凸显 |
1.1.3 产业安全理论研究滞后于互联网产业发展实践 |
1.2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1 问题提出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 |
1.5 主要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产业保护论 |
2.1.2 产业控制论 |
2.1.3 产业国际竞争论 |
2.1.4 产业安全理论 |
2.2 产业安全的分类与评价体系 |
2.2.1 产业安全的分类 |
2.2.2 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
2.3 互联网产业相关研究综述 |
2.3.1 网络经济和网络产业 |
2.3.2 互联网产业 |
2.3.3 互联网安全和互联网产业安全 |
2.4 文献评述 |
2.5 本章小结 |
3 互联网产业安全理论 |
3.1 互联网产业相关概念 |
3.1.1 互联网产业概念界定 |
3.1.2 互联网产业经济特征 |
3.2 对产业安全的再思考 |
3.2.1 产业安全观的形成及演变 |
3.2.2 互联网安全观的形成 |
3.3 互联网产业安全界定 |
3.3.1 互联网产业安全概念提出 |
3.3.2 互联网产业安全特点 |
3.3.3 互联网产业安全类型 |
3.4 互联网产业安全评价范式 |
3.4.1 互联网产业安全形成的系统论分析 |
3.4.2 互联网产业安全评价范式 |
3.5 本章小结 |
4 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现状分析 |
4.1 产业发展环境现状 |
4.1.1 垄断性市场结构影响可持续发展 |
4.1.2 市场绩效总体呈下降趋势 |
4.1.3 管理主体分散 |
4.1.4 资源供给不足 |
4.1.5 非均衡布局加剧区域经济不平衡 |
4.2 产业竞争力现状 |
4.2.1 缺乏配套区域专业化水平低 |
4.2.2 区域产业同构化 |
4.2.3 市场换技术政策失效 |
4.3 产业控制力现状 |
4.3.1 企业融资依赖外国资本 |
4.3.2 关键技术依赖国外转移 |
4.3.3 利用外资政策偏差 |
4.4 网络安全现状 |
4.4.1 免费定价方式影响产品策略趋向恶意 |
4.4.2 模仿抄袭促生不公平竞争行为 |
4.5 本章小结 |
5 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影响因素研究 |
5.1 产业安全影响因素一般性分析 |
5.1.1 基于外部和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
5.1.2 基于产业经济学框架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 互联网产业安全影响因素分析模型 |
5.2.1 对既有研究的再思考 |
5.2.2 互联网产业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
5.2.3 互联网产业安全影响因素模型 |
5.3 互联网产业安全影响因素关联性分析 |
5.3.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3.2 模型设定与数据 |
5.3.3 结果与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评价 |
6.1 评价方法及步骤 |
6.1.1 评价方法 |
6.1.2 评价步骤 |
6.2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6.2.1 指标设计思路 |
6.2.2 指标体系建立 |
6.3 数据、权重及结果分析 |
6.3.1 数据说明 |
6.3.2 指标权重设置及计算方法 |
6.3.3 计算结果 |
6.3.4 评价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互联网产业安全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
7.1 维护互联网产业安全的国外经验 |
7.1.1 以技术竞争优势促进产业安全的美国经验 |
7.1.2 强化网络安全促进产业安全的英国经验 |
7.1.3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安全的德国经验 |
7.1.4 增强产业控制力促进产业安全的日本经验 |
7.2 对我国维护互联网产业安全的启示 |
7.2.1 建立保护互联网产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
7.2.2 完善互联网监管机制强化网络安全 |
7.2.3 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数字鸿沟 |
7.3 本章小结 |
8 提升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的对策建议 |
8.1 改善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 |
8.1.1 优化管理体制 |
8.1.2 完善支持互联网业发展的资本市场 |
8.1.3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
8.1.4 坚持数字化战略扩大基础建设 |
8.2 提升互联网产业竞争力 |
8.2.1 建立并完善互联网产业创新体系 |
8.2.2 提高互联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
8.2.3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
8.3 强化网络安全防范能力 |
8.3.1 建立并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体系 |
8.3.2 提高网络安全技术水平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中美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比较及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D]. 杜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2]经济政策不确定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的经济效应研究[D]. 温健纯. 广西大学, 2021(12)
- [3]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新发展及对中企赴美并购的影响[D]. 王敏.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10)
- [4]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D]. 聂世坤. 辽宁大学, 2021(02)
- [5]“一带一路”耕地资源评价及投资的影响因素研究[D]. 田人渠.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2)
- [6]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D]. 田野. 吉林大学, 2020(03)
- [7]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 刘笑晨.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8]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D]. 胡宏雁. 吉林大学, 2020(03)
- [9]战后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D]. 邵冰. 吉林大学, 2020(03)
- [10]中国互联网产业安全问题研究[D]. 郭轶舟.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