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疑难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王天宇[1](2020)在《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的毒情形势和禁毒政策导向决定了始终保持对走私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是我国禁毒工作的必然选择,这就要求刑事执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应当不断提高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水平,以应对走私毒品犯罪的新发展和新特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公安机关在办理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面临着情报搜集、证据固定、经费保障、案件深挖、跨国合作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这导致了既有的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无法应对当前走私毒品犯罪多样化、产业化、信息化、全局化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因此,亟需从树立”情报主导“理念、合法有效应用和完善各种侦查措施、适应我国庭审实质化需要、通过完善法制、强化合作交流和建立追赃追逃机制等五个方面入手,创新和完善现有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机制和模式,切实提升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侦查能力。鉴于此,文章第一部分先对全球走私毒品的犯罪现状、对我国的影响、存在的侦查困境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梳理出当前走私毒品犯罪在实际侦查办理过程遇到的困境和成因。在此基础上第二部分针对该现状和现存困境提出应对理念,运用大数据平台对已获取的情报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提纯线索,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有效侦破走私毒品案件提供有力支持,本部分主要从情报信息化对于整个走私毒品犯罪案件立案启动前、办案中、破案后的重要意义和获取、分享情报的主要方式等进行系统阐述。文章第三部分再从公开侦查、控制下交付、禁毒特情、隐匿身份侦查、涉毒资产查控等五种侦查措施入手,深入剖析当前我国走私缉毒侦查措施存在的弊端和风险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见解。文章第四部分提出证据在整个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的采集与运用方法,这部分主要介绍包括实物证据、口供以及电子数据的收集与固定,以及技术侦查所获取的证据的合法转化方法,并提出跨境取证应该注意的问题。文章第五部分提出走私毒品国际合作侦查模式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我国公安机关有效打击走私毒品犯罪案件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兰紫晶[2](2020)在《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问题研究》文中指出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公安机关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同时,2019年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也对检察机关派员介入侦查予以了详细规定,再次将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提上重要议程,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这一规划和规定是推进提前介入侦查程序再度前进再度完善的有益之举,也在相当程度上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侦查程序中应起的主要作用,符合当前刑事司法改革进程中的主流思想。本文从介入侦查程序运行的角度入手,以程序的运行和保障为重点,并运用理论结合实践的研究方法,通过对问题提出、理论分析、原因剖析以及解决措施等各环节的探讨研究,为提前介入侦查程序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全文由四个章节构成:第一章主要是对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的理论概述,本章首先明晰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具体涵义以及分析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程序的不同性质说;其次从侦查监督权、诉讼职能、诉讼效率、保障人权和程序正义五个方面阐述检察介入侦查程序的正当性;最后以审判中心改革、捕诉一体化改革等赋予提前介入侦查程序实质价值意义。第二章主要为提前介入侦查程序在实践中的具体运行情况,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此程序在实务中的适用情况并对其效果予以分析,探究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的理论与实践困境。一方面,从检察介入侦查的具体介入情况分析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检察介入侦查程序中具体内容的不明晰、协调机制的不完善、程序性制裁机制的缺位以及司法信息化水平不高等困境也阻碍着介入侦查程序的正常推进,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并从立法层级不高、侦查监督机制不足等方面深层次剖析原因。第三章从域外比较的角度分析检警一体模式与检警分离模式下的提前介入侦查程序,通过研究以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检警一体模式下的提前介入侦查以及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检警分离模式下的提前介入侦查,总结域外对此程序的经验和教训,并从中借鉴不同模式下介入侦查程序的合理性因素,为完善我国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提供独特视角。第四章主要论述完善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的机制构想,主要分为三部分予以阐述。首先,需要确定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的原则,通过明确介入侦查程序的程序法定原则、适度介入原则和提高效率原则等完善提前介入侦查程序;其次,构建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运行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介入侦查程序的具体运行规则和内容,使其做到有规可依,有度可量;最后,完善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的保障机制,从强化侦查监督刚性、完善介入协调机制、构建程序性制裁机制和提高司法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
闫铁鑫[3](2020)在《命案积案侦查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命案是指以暴力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刑事案件,可能触犯故意杀人罪、爆炸罪、绑架罪等多种刑法规定的罪名。作为性质最恶劣的犯罪类型之一,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还破坏了司法权威,更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命案积案是经过较长时间侦查而未被侦破的命案。这类案件往往具备痕迹物证少、证人证言不充分、排查条件模糊、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不确定等特点,给侦查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也是当前侦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侦破命案积案,公安机关必须完善侦查机制、强化取证工作、加强科技应用。本文从命案积案的概念出发,对命案积案的危害、理论现状、成因等进行了分析,归纳总结出命案积案侦查工作现阶段所面临的困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命案积案侦查对策。本文除去引言及结论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述部分,主要界定了命案积案的概念,阐述了命案积案造成的危害后果,介绍了命案积案侦查理论研究现状。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过去命案积案的形成原因。本文认为命案积案的形成原因主要包含犯罪和侦查两个方面。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现今命案积案侦查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分别从命案积案“重启”阻力大、命案积案证据薄弱、刑事科学技术有限三个方面展开陈述。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针对现今命案积案侦查工作难点的侦查突破对策,包括完善命案积案侦查机制、强化命案积案侦查取证工作、提高刑事科学技术应用水平。
张金叶[4](2019)在《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检察引导侦查是我国检警关系模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引导侦查取证、提出法律意见、强化侦查监督逐渐摸索出来的一种工作机制,一再引发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关注和争论。这项工作机制对提高案件质量、提升诉讼效率、预防和纠正违法侦查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传统的检警关系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以审判为中心”强调庭审实质化,要求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取得的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经得起庭审举证、质证的考验,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而传统的检警关系“重配合轻监督”,侦查机关取证瑕疵或者违法,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弱化,很多案件“带病”进入庭审,导致冤假错案发生。本文从检察引导侦查的背景出发,分析了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的起源和发展、法律依据和理论基础,通过对比分析理论和实务界对检察引导侦查的定义,认为检察引导侦查作为一种工作机制,它的概念不应该一成不变,它应该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法治环境的发展,随着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检察引导侦查认识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检察引导侦查来源于中国司法实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作机制,符合现行诉讼制度的基本要求。现阶段的检察引导侦查应立足于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以检察机关“捕诉合一”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审视和调整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的关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要求。笔者以J省T地区七个基层检察院2016年至2018年引导侦查的案件为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实践中引导侦查案件的特点。对该机制运行现状进行分析,归纳实践中引导侦查的案件范围、引导侦查的方式和效果以及引导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的职权。从运行情况分析引导侦查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发现检察引导侦查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在立法方面保障不足。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引导程序不规范、案件范围不明确,启动随意性较大;监督意见刚性不足,引导侦查效果受限;检警人员的司法理念和能力不足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察引导侦查工作等。最后,本文以问题为导向,结合笔者对引导侦查程序的认识,对引导侦查的主体、案件范围、程序和保障机制提出了完善方案,以期实现司法公正。
吴鸣[5](2019)在《司法犯罪圈生成机制研究》文中指出“犯罪圈”概念虽为人们熟知,但学界对“犯罪圈”的见地莫衷一是,对评判的对象也惟恍惟惚。有关“犯罪圈”的观点与理论存在诸多不同看法,源于立法与司法的不同出发点与立场。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定罪与量刑是刑事司法实践面临的两大问题,在界分“立法上”司法圈与“司法上”的犯罪圈概念的前提下,有利于研究刑事司法中划定罪与非罪界限的现状,即“司法犯罪圈”的实际范围。“司法犯罪圈”的形成,不仅是在个案上如何确定刑法条文含义的问题,而且是在现有条文的基础上考察法条目的和案件事实,怎样平衡刑法的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机能,合理界分罪与非罪的问题。所以,在近年来社会各界出现各种设立刑法新罪“立法建言”的热潮里,在民众对各类备受关注的司法案件高呼“同案不同判”的质疑中,以及在学界对部分刑法修改内容“立法虚置”、“象征性立法”的批评下,研究刑事司法中犯罪圈的形成机理,有利于追寻刑事司法应当以怎样的方式达至更公平、公正、高效、更利于刑法目的之实现。本文综合运用了比较、实证、经济分析、价值分析、博弈学理论等方法,围绕“司法犯罪圈”这一核心概念有序展开。首先,对立法犯罪圈与司法犯罪圈加以界分,厘清二者的区别与联系,以匡定文章的真实研究对象;然后对司法犯罪圈的构成要素和形成原理加以剖析,以厘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路径;再以立法犯罪圈为实际参照,通过对司法犯罪圈的立体解剖,从不同司法参与者对犯罪构成的不同认识、对刑事法律的不同解释、对刑事政策的不同理解、对刑事法规的不同运用,动态地展示司法犯罪圈的形成过程与具体形态。本文除导言和致谢之外,共分为六章,各个章节以层层递进的方式,逐步展开各层犯罪圈的形态与特征的论述。绪论旨在对文章的选题缘由和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立场、创新之处做出提示性的说明。第一章,司法犯罪圈之争及相关疑问。对任何概念而言,都必须明晰其定义和范畴,学界对于犯罪圈的概念本身存在不同的认识,来自于对犯罪圈范畴的不同理解。犯罪概念本身具有复杂性,也涵摄了刑事司法的多重价值要素,犯罪圈作为刑法确定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兼具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标准的弹性概念。本章梳理了有关犯罪圈的不同观点及争议,即我国刑法学和社会各界对“犯罪圈”的研究较为混乱,以至于我们对犯罪圈本身的缺乏准确的认识,这也是造成学界对犯罪圈是否合理、刑事法律修订是否得当、刑罚范围是否适宜等问题存在诸多纠缠、争议任意一方都不能说服对方的重要原因之一。要解决学界有关犯罪圈大小是否恰当的“肯定论”与“否定论”这一问题,应当从研究的本质起点出发,在相同的论域中对犯罪圈开展研究,而且应当在相同的参照下加以评判。第二章,司法犯罪圈概念之提出。本章旨在回应这一现状:即,学界对犯罪圈的认识与理解混淆了“立法犯罪圈”和“司法犯罪圈”的概念,前者是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的集合,是指刑事法律通过成文法的形式确定的刑法值得科以处罚的行为所构成的应然的犯罪圈;而后者是经刑事裁判确定的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所构成的集合,是实然的、实际处断的犯罪圈。司法犯罪圈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它不仅能反映出司法者通过刑事法律的适用,如何通过自己对犯罪构成的认识、对刑事政策的理解、对刑事法律工具的运用,而且体现了司法者在罪刑法定原则下主观能动地确定具有刑事可罚性的反社会行为的过程与结果,调整与平衡国家、社会与个人利益间的冲突。这就体现了立法犯罪圈与司法犯罪圈的区别与联系:立法犯罪圈是刑法宣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司法犯罪圈是司法裁定的罪与非罪的范围,二者并非完全重合,应然的立法犯罪圈与实然的司法犯罪圈可以互为参考和对照。第三章,司法犯罪圈的生成方式、运行要素及价值意义。如果说第一、二章已经确定了研究的意义、研究对象的比对样本和具体内容,那么,一方面本章从研究对象即司法犯罪圈内部出发,从司法犯罪圈的生成基础即司法定罪出发,阐释刑事立法的开放性使司法犯罪圈具有适度的灵活性,刑法原则的限制性又为司法犯罪圈设定了必要的界限,在此基础上,司法上的出罪与入罪作为罪与非罪间“灰色地带”的调整方式,调适着刑法介入社会生活的合理范围。另一方面,由于任何刑事法律制度或法规都不会在真空中发挥作用,尽管立法规定了犯罪的种类,也决定了司法犯罪圈应然的规模,但对实然状态的司法犯罪圈而言,包括司法主体的认识预判、刑事政策的实际影响、社会因素和诉讼规则在内的各要素,都对司法犯罪圈的形态与范围起到了实质的影响,是司法犯罪圈运行的重要要素。对司法犯罪圈及其生成机制的研究,从理论上而言,能够反映出立法犯罪圈与司法犯罪圈之间互为参照、相互影响的关系。在司法博弈场中,司法犯罪圈通过司法主体对刑法价值选择、利益平衡、关系协调的动态化博弈,彰显了刑事法律对社会关系精密调节的目的,在罪刑均衡的博弈原则中展示了刑法解释与适用上的关系协调。在实践层面,司法犯罪圈体现了司法协调运作的具体过程与原理。通过司法的协调运作,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修补立法缺陷,使司法试错机制更加圆融,而且能以直接、鲜活的方式反应刑法现代化改革的实际需求与方向,使刑法不断地实现自我完善,以适应变化的社会生活。第四章,生成中的司法犯罪圈。通过前几章的系统性分析,使我们对司法犯罪圈的形态、结构与基本构成有了整体的认识。任何可能进入司法犯罪圈的行为都必须经由各诉讼环节的顺次筛选,而在各环节皆有不同程度、方式的司法出、入罪。司法犯罪圈因不同司法主体对犯罪构成的不同认识,通过对刑事规范的不同理解与运用,对司法犯罪圈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本章通过S省C市近五年来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真实数据统计与分析,以及博弈论的建模分析,展示出侦查机关于司法犯罪圈生成过程中:在社会本位刑法观下通常采用形式解释的解释方法,在国家本位刑事政策下采用非体系性解释的方法,在司法效益预期下采用目的解释的方法,以至于在诉讼规则限制下如何形成的出罪认识;在刑事政策影响下对刑事法律的入罪理解与适用,以及在社会本位刑法观下坚持的入罪倾向。第五章,运行中的司法犯罪圈。出于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综合考虑,以及对犯罪嫌疑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公诉机关对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纠偏”。本章以法经济学为分析工具,展示出检察机关通过审查不起诉、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案件分流,变更罪名起诉的变通,是在刑法价值考虑下、在刑罚功能思忖下,通过功利主义刑法立场下的实质解释,以及倒置推理模式下的以刑释罪;具体体现为在刑事可罚性审查下的司法出罪,刑事政策作用下的特别司法出罪,以及存疑案件的特殊程序性出罪。第六章,司法犯罪圈的定型。审判机构对案件的定性及判决具有终局性的效果,并划定司法犯罪圈的范围。整体而言,在我国刑事司法多层解释体系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两高”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解释和各级地方性解释对定罪标准的统一,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司法犯罪圈的形态及范围;而在刑法功能的综合考量目的下,审判机关也能通过个案适用刑法的实质解释,尤其在刑事立法暂时缺位的前提下,对空白罪状的具体解释与适用,以及刑法附典的司法补充,对个案罪与非罪的的处理得以个别化的调整。在此过程中,特殊刑事政策的影响、媒体舆论宣传、社会变动、科技发展、刑事科学技术滞后等因素的作用,都可能影响审判机构对犯罪构成的理解与认识,需要审判机关通过罪刑均衡的权衡,对刑法以刑释罪的具体解释与适用,在现代法治社会愈发复杂的法律体系中通过体系解释、公众参与的协商解释等刑法的适用解释方法,智慧、合理地调整罪与非罪的边界。结语旨在简要回顾司法犯罪圈形成的过程及机理,最终回归司法犯罪圈与立法犯罪圈之关系,概括了司法犯罪圈生成过程中的司法博弈原理及各自问题的根源,强调了司法犯罪圈形成机制之本质。
李银刚[6](2019)在《命案积案的数据侦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命案是对被害人生命权利的严重侵犯乃至剥夺,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命案的危害性是最大的。而命案积案是经过长时间的侦查而久侦不破杀人案件,其造成的社会影响更为广泛与深刻,甚至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命案积案的侦破不仅能够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处罚,同时也能够消除命案积案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命案积案的侦破一直是公安机关力求攻克的难题,传统的侦查方法在侦破命案积案过程中面临种种困境,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数据已经广泛应用于犯罪侦查领域,引入数据侦查的方法去侦破命案积案,能够及时解决传统侦查方式的瓶颈问题。因此,本文在分析传统命案积案侦查方式的基础上,提出数据侦查模式,化解命案积案侦查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实现命案积案的顺利侦破。本文共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的基本方法以及国内研究现状。第二部分介绍了命案积案、数据侦查等核心概念,同时对命案积案的数据侦查研究基础进行了理论性论述。第三部分介绍了命案积案的特点、成因,数据侦查的运用基础。第四部分着重分析了命案积案侦查的传统困境。第五部分在传统侦查模式的基础上,运用数据侦查的模式进行命案积案难题的破解,以期更好地服务于命案积案的侦破工作。
王刚[7](2019)在《视频侦查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新型犯罪的出现给侦查工作带来严峻挑战。面对日益复杂的犯罪态势,公安机关必须在侦查观念、制度以及方法上进行全面优化,大力提升犯罪打防控的作战能力。在此背景下,视频侦查孕育而生。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视频侦查焕发出强大实战能力,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现代侦查体系和犯罪防控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员。视频侦查被誉为侦查破案的四大支撑手段之一。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首先会考虑运用视频侦查。视频侦查不仅仅成为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的有效方法,同时也是合成作战体系落地实施,形成打击力量的前置手段。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视频侦查与公安信息化、大数据侦查一起,推动我国侦查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并走向世界侦查工作的前列。视频侦查的繁兴,既是“控发案、压增速”基本目标下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体系自主创新的结果,同时也是应对犯罪形势发展变化的必要手段。近些年来,中国刑事案件发案总体比较稳定,严重暴力案件立案数量连年降低,社会安全指数名列世界前列,这都说明中国现代侦查工作理念、制度、方法技术上的先进性,其中中国特色的视频侦查功不可没。视频侦查是现代侦查方法体系的重要组成之一。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传统侦查与现代侦查方法的融合创新,使新时代侦查工作不断开拓前进。在总结现代侦查战法规律的基础上,公安机关侦查部门逐步探索形成了从视频轨迹到人的侦查途径,成为当前打击刑事犯罪的基本路径和范式。在不断深化的刑事司法工作改革的背景下,视频侦查规范化既是侦查改革的要求,同时也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系列创新的有力回应。当然,视频侦查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制约了视频侦查打击效能的进一步发挥。本文由导论和五章内容构成,按照视频侦查的理论引入——机理研究——运用现状——问题分析——优化与构建五个部分进行研究。在犯罪日益网络化、技术化、职业化,犯罪行为更加隐蔽复杂的今天,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和证实犯罪的难度大,凸显公安机关应对犯罪的诸多被动与压力。视频侦查是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创新和应对犯罪新情势的有效手段。视频侦查理论研究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从信息论角度,分析视频侦查是信息在侦查工作领域展现所出来效用,即情报导侦;二是从系统论上看,视频侦查利用视频影像、犯罪嫌疑人特殊行为和活动、视频轨迹等系统要素来发挥侦查破案的作用,即视频侦查机理研究。三是在视频侦查的证据链构建上,提出以视频影像为中心来搭建“两关系三要素”视频侦查证据链模型。在视频侦查的现实问题上,通过调查研究展现视频侦查工作的实际状况,分析视频侦查的现实不足,最后提出优化视频侦查的对策方案。第一章阐述视频侦查的基本理论。视频侦查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概念的界定,视频侦查的原理和视频侦查的意义三个方面。本文认为,视频侦查的准确定义,是指侦查人员借助于视频技术,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视频影像和轨迹,通过轨迹追踪,来获取侦查线索与犯罪证据的一种专门方法。视频侦查具有直观性、基础性和综合性三大特点,发挥着发现犯罪、收集线索、证实犯罪三大功能。本章的第二部分,通过对视频侦查的原理:信息转移、情报导侦、同一认定研究,展现视频侦查在实践层面的基本理论依据。视频侦查的普及是有效应对刑事犯罪新趋势的需要,回应了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新要求。第二章解读视频侦查机理,即视频侦查在实践中是如何发挥出侦查破案效果的。从系统论观点出发,视频侦查发挥作用是依靠犯罪嫌疑人的视频影像、特殊行为和活动、视频轨迹三个要素,视频影像是基础,视频轨迹最重要和普遍,涵盖视频影像的基本信息。在实践中,侦查人员围绕以上三要素来形成有效的破案线索并来构建视频侦查证据链。视频侦查机理的实现,要求视频侦查人员通过轨迹追踪来获取,然后在此基础上,视频侦查人员对视频轨迹进行有效分析,直到获取有效的破案线索和案件证据。第三章是视频侦查的现实考量。从社会公众、视频侦查主体的认知考察、实务效能调查、实际使用情况以及视频侦查的证据应用状况四个维度,对实践层面的视频侦查进行了全面考察。本章以走访调查和数据统计方式,对视频侦查的实践运用状况进行分析。一是调查了社会公众、公安民警、侦查人员以及检察官、法官对视频侦查的认知情况,重点对视频侦查打击和证实犯罪的实际效果进行客观深入地调查。二是在实践操作层面,本文对视频侦查工作的实施过程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本章第三节检视刑事诉讼各阶段视频侦查证据的运用情况。第四章分析实践中视频侦查存在的问题。一是视频侦查的认识和主体观念落后。社会公众对视频侦查认知比较浅显,视频侦查观念比较落后。二是视频侦查制度不健全,影响了视频侦查的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视频侦查机构建设上比较混乱,有关人员组成复杂等诸多问题。三是实践运用层面,视频侦查面临方法落后、视频侦查与合成作战机制对接不力、反视频侦查行为的难题。四是受犯罪类别化治理的局限、视频侦查碎片化、视频侦查取证工作薄弱和证明体系缺失的影响,视频侦查整体性防控机能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第五章针对实践中视频侦查存在的诸多不足,提出视频侦查优化路径和对策。首先是视频侦查理念形成:视频侦查法治观、视频侦查先行观、视频侦查证据观;其次完善视频侦查制度体系;三是运用视频侦查全轨迹追踪方法,深化视频侦查启发法,推动视频轨迹引导侦查和有效应对反视频侦查行为;四是积极拓展视频侦查平台,引入视频侦查第三方警务,建设社会广泛参与的视频侦查力量。逐步推进视频侦查取证工作,打造以视频侦查为中心的取证和以视频影像为中心的证据证明体系。本章的重点提出视频侦查证据链的建构模型及其关键技术方法。视频侦查证据链的深化运用,需要司法机关协调合作,进一步完善和拓展运用。视频侦查是也存在完善的空间。从方法上看,视频侦查还有与现代侦查技术深度融合和运用的潜力。视频侦查的证据链建设,视频轨迹和视频影像的证据化运用,有待理论创新和研究的不断深入。本文也存在着上述问题的困扰,需要进一步研究。
戴道宁[8](2019)在《检察类案引导侦查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司法改革持续深化形成的严格证据裁判、充分控辩对抗、全面人权保障与有力打击犯罪等诸多规则对检警关系协调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引导侦查作为契合我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原则下检警关系的理性选择,在发挥检警合力打击犯罪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囿于司法资源的有限性,思维认知差异和重视程度不一等原因,现行检察引导侦查大多局限在重大疑难案件等少数案件范围内讨论,形成了以人员往来为特征的行政式引导和以个案依托为特征的司法式引导两类引导方式。但现行引导侦查方式均表现出对引导主体依赖度高、适用范围局限性大、引导规范性不足、引导滞后效果不佳等多样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案件质量的整体提升成为引导侦查的应然目标。透过对侦查质量问题的检视发现:简单案件侦查质量问题大量存在,具有引导必要性。基于检警关系变革与改革深化的同向性,以及疑难案件与简单案件侦查质量问题成因的差异性,需要探索简单案件检察引导侦查的新路径。即通过必备事实证据要素建构起符合犯罪构成的证据体系进行类案引导,用可视化、科学化的证据要素结构将引导前置,解决引导滞后性带来的客观取证不能、消除检警承办主体差异带来的主观取证不能、取证不到位的现象。配合证据合法性规范引导,使证据收集更具针对性、全面性、合法性,从源头上保障刑事诉讼案件质量,强化检察监督。本文共分为六部分,除引言和结论外,分别是从改革背景下引导侦查新定位、引导侦查的实践困境和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在借鉴F市N区人民检察院表格式审查表类案引导试点,提出以建构统一证据体系对照犯罪事实成立进行要素式引导的具体工作方式。
席月花[9](2019)在《侦查权与检察权的关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制度,这使得检察机关特别是公诉职能的重要性更加凸显。2015年6月4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召开,曹建明检察长明确指出,要重视发挥公诉在庭审时的指控功能以及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本文首先厘清检察权与侦查权之间的权力关系,通过对域外多个国家的侦检关系进行研究得出结论:控诉是与审判相对应的概念,控诉权有权引导侦查权。其次,对我国检察权与侦查权的关系进行研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重大、复杂、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机关搜集证据,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之间也已经形成了合作式的引导机制,事实证明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检察机关只是有权就个别案件进行引导,而不是进行常态引导。最后,就检察引导侦查提出相关建议,为增强检察引导侦查的深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
汪立[10](2019)在《未成年犯罪侦查程序:基本设计和特别保护》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常见诸报端,引起国内外的普遍关注。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第一章单章节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积极回应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具有积极意义,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程序却甚少规定,仍在建设和完善中。本文主要运用调查、个案研究、对比分析等方法,并结合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严峻形势,发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去粗取精,汲取精华,秉持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宗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试图探寻一条符合当前我国具体国情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程序之路。本文三万余字,共分为三大部分:全文的第一部分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侦查的特别性研究入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成因进行了剖析,特别阐述了特定年龄阶段比例升高的原因和特定种类未成年人犯罪比率较高的原因,并且对未成年人犯罪类型进行了调查分析。后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程序仍存在诸多缺陷,与国际国外先进制度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亟需改善。全文的第二部分为未成年犯罪侦查程序的基本设计。笔者针对我国未成年犯罪侦查的特别性,结合对当前程序中存在问题的思考,分别从治安与刑事侦查的通联模式,恢复性司法的应用,重罪的伴陪式法律规则,未成年人疑难案件的处理规则等方面构思了制度的基本设计,突出了教育为主的理念。全文的第三部分为未成年犯罪侦查的过程性保护措施。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开端,在诉讼程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侦查本身就是一个查证犯罪事实,抓获嫌疑人的过程,所以对未成年犯罪侦查的过程性的保护极其重要,其中卷宗的封存、未成年的羁押保护等方面更加值得关注。
二、疑难案件侦查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疑难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评价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走私毒品犯罪的现实状况与侦查困境 |
2.1 走私毒品犯罪的现实状况 |
2.1.1 国际走私毒品犯罪活动现状 |
2.1.2 我国走私毒品犯罪活动现状 |
2.1.3 走私毒品犯罪对我国禁毒工作的影响 |
2.2 走私毒品犯罪的侦查困境 |
2.2.1 情报搜集之困境 |
2.2.2 证据固定之困境 |
2.2.3 合作侦查之困境 |
2.2.4 案件深挖之困境 |
2.2.5 资费保障之困境 |
3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情报线索的收集与研判 |
3.1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情报线索的高效收集 |
3.1.1 以人力情报为基础 |
3.1.2 以技术情报为增长点 |
3.1.3 以国际情报交流为辅助 |
3.2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情报线索的深度研判 |
3.2.1 涉毒人员的监控分析 |
3.2.2 毒品源头的监控分析 |
3.2.3 走私路线的监控分析 |
3.2.4 资金流动的监控分析 |
3.3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情报工作的机制建构 |
3.3.1 成果分配机制之建构 |
3.3.2 部门共享机制之建构 |
3.3.3 区域交换机制之建构 |
4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侦查措施的应用与完善 |
4.1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公开查缉 |
4.1.1 建立海陆空立体化的侦查网络 |
4.1.2 推进相关部门间的侦查协作 |
4.1.3 加强公开查缉与后续经营的有效衔接 |
4.2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的隐匿身份侦查 |
4.2.1 隐匿身份侦查的基本要求 |
4.2.2 隐匿身份侦查的完善策略 |
4.3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的控制下交付 |
4.3.1 控制下交付的适用标准 |
4.3.2 控制下交付的实施条件 |
4.3.3 控制下交付的证据问题 |
4.3.4 控制下交付的系统评估 |
4.4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禁毒特情 |
4.4.1 禁毒特情工作中的证据采信 |
4.4.2 禁毒特情工作中的刑事豁免 |
4.4.3 禁毒特情工作中的人员管理 |
4.5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的技术侦查 |
4.5.1 技术侦查手段的使用途径 |
4.5.2 技术侦查手段的实践价值 |
4.5.3 技术侦查手段的完善策略 |
4.6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的涉毒资产调查 |
4.6.1 涉毒资产调查的现实意义 |
4.6.2 我国涉毒资产调查的法律规定 |
4.6.3 我国涉毒资产调查的制度缺陷 |
4.6.4 我国涉毒资产调查的完善策略 |
5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犯罪证据的采集与运用 |
5.1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证据收集与运用的基本要求 |
5.2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取证行为的规范化 |
5.2.1 境内取证行为之规范 |
5.2.2 跨境取证行为之规范 |
5.3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证据收集的多元化 |
5.3.1 注重主观方面的证据收集 |
5.3.2 加强技术侦查的证据转化 |
6 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国际合作的开展与推进 |
6.1 合作法律制度之完善 |
6.1.1 推进国际法律制度建设 |
6.1.2 完善国内法律相关制度 |
6.2 禁毒交流合作之强化 |
6.2.1 树立国际侦查合作理念,积极开展侦查合作 |
6.2.2 培养国际侦查合作人才,落实缉毒联络制度 |
6.2.3 加强涉毒情报交流工作,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
6.2.4 探索禁毒司法合作机制,确立合作运作程序 |
6.3 追逃追赃措施之完善 |
6.3.1 境外追逃措施之完善 |
6.3.2 境外追赃措施之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2)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理论概述 |
第一节 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的涵义 |
一、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概念及内容 |
二、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性质争论 |
第二节 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正当性分析 |
一、彰显程序正义 |
二、实现保障人权 |
三、发挥诉讼职能 |
四、体现侦查监督 |
五、符合诉讼效率 |
第三节 提前介入侦查程序的现实意义 |
一、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 |
二、适应捕诉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
第二章 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现状探析 |
第一节 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实施现状 |
一、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适用情况 |
二、提前介入侦查适用情况效果分析 |
第二节 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实践困境 |
一、介入侦查具体内容不明晰 |
二、介入协调机制不完善 |
三、程序性制裁机制不足 |
四、司法智能化水平不高 |
第三节 检察提前介入侦查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立法层级不高 |
二、侦查监督机制存在不足 |
第三章 域外相关制度的考察 |
第一节 检警一体模式下的检察介入侦查 |
一、德国模式 |
二、日本模式 |
三、我国台湾地区的模式 |
第二节 检警分离模式下的指引侦查 |
一、英国模式 |
二、美国模式 |
第三节 域外相关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
一、域外检察介入侦查的评价 |
二、借鉴不同模式下介入侦查的合理性因素 |
第四章 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性规制构想 |
第一节 确立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的原则 |
一、程序法定原则 |
二、适度介入原则 |
三、提高效率原则 |
第二节 构建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运行机制 |
一、确定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具体内容 |
二、明确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具体工作 |
第三节 完善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的保障机制 |
一、强化侦查监督刚性 |
二、完善介入侦查协调机制 |
三、构建程序性制裁机制 |
四、提高司法信息化水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介入侦查案例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命案积案侦查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概述 |
1.1 命案积案的概念 |
1.1.1 命案的概念 |
1.1.2 积案的概念 |
1.1.3 命案积案的概念 |
1.1.3.1 命案积案与疑难案件的关系 |
1.1.3.2 命案积案与冷案的关系 |
1.2 命案积案的危害 |
1.2.1 侵犯个人权益 |
1.2.2 破坏社会秩序 |
1.2.3 危害司法权威 |
1.3 命案积案侦查的理论现状 |
1.3.1 对命案积案形成原因的理论研究 |
1.3.2 对命案积案侦查对策的理论研究 |
2 命案积案的成因分析 |
2.1 犯罪方面的原因 |
2.1.1 因果关系复杂 |
2.1.2 犯罪手段隐蔽 |
2.1.3 偶然因素介入 |
2.1.3.1 自然环境方面因素 |
2.1.3.2 非故意人为因素 |
2.2 侦查方面的原因 |
2.2.1 现场勘查中的问题 |
2.2.2 案情分析中的问题 |
2.2.3 侦查措施中的问题 |
2.2.4 侦查协作中的问题 |
2.2.5 刑事技术中的问题 |
3 命案积案的侦查难点 |
3.1 命案积案侦查“重启”阻力大 |
3.1.1 考核指标的引导有偏差 |
3.1.2 侦查资源投入非常巨大 |
3.2 命案积案证据薄弱 |
3.2.1 犯罪现场灭失 |
3.2.2 证据数量不足 |
3.2.3 证据存在瑕疵 |
3.3 刑事科学技术有限 |
3.3.1 刑事技术人员专业素质的问题 |
3.3.2 刑事科学技术的制度与规范问题 |
3.3.3 对刑事科学技术的投入问题 |
4 命案积案的侦查对策 |
4.1 完善命案积案侦查机制 |
4.1.1 建立命案积案定期审查机制 |
4.1.2 健全命案积案指挥决策机制 |
4.1.3 完善命案积案专家会诊机制 |
4.2 强化命案积案侦查取证工作 |
4.2.1 重新组织勘查现场 |
4.2.2 规范证据保存和管理 |
4.2.3 深化应用刑事技术 |
4.2.4 综合采取侦查措施 |
4.3 提高刑事科学技术应用水平 |
4.3.1 提高指纹比对效率,确定犯罪行为人身份 |
4.3.2 运用Y-STR DNA技术,缩小侦查范围 |
4.3.3 发展声纹技术,拓展线索和证据 |
4.3.4 借助人脸识别技术,追查犯罪行为人踪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4)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的概述 |
(一)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的起源和发展 |
(二)检察引导侦查概念和特征 |
(三)检察引导侦查法律依据 |
(四)检察引导侦查理论基础 |
二、检察引导侦查的必要性 |
(一)检察引导侦查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
(二)检察引导侦查是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由之路 |
(三)检察引导侦查有利于实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 |
(四)检察引导侦查是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
三、检察引导侦查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 |
(一)检察引导侦查现状——以J省T地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为例 |
(二)检察引导侦查存在的问题 |
四、完善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的基本构想 |
(一)加强立法保障 |
(二)程序启动基本构想 |
(三)完善引导侦查的保障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5)司法犯罪圈生成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意识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本文创新 |
第一章 犯罪圈之争及相关疑问 |
第一节 犯罪圈概念的解读 |
一、犯罪圈概念的界定 |
二、犯罪圈观点的争议 |
第二节 有关犯罪圈争议的分析 |
一、犯罪圈的概念研究应在相同论域中开展 |
二、犯罪圈的范围评价应在相同参照下进行 |
第二章 司法犯罪圈概念之提出 |
第一节 司法犯罪圈的理论基础 |
一、刑事司法领域的犯罪圈概念 |
二、刑法宣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
三、刑事司法裁定罪与非罪的界限 |
第二节 司法犯罪圈的实质构成 |
一、司法犯罪圈的前提是犯罪构成的充足 |
二、司法犯罪圈的结果是刑罚边界的划定 |
三、司法犯罪圈的内里是犯罪本质的判断 |
第三章 司法犯罪圈的生成方式、运行要素及价值意义 |
第一节 司法犯罪圈的生成方式 |
一、司法犯罪圈的生成基础 |
二、司法出罪与司法入罪 |
三、司法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
第二节 司法犯罪圈的调整方式 |
一、“司法出罪”的体现与表达 |
二、“司法入罪”的实现与表征 |
三、“存疑案件”的司法实践 |
第三节 司法犯罪圈的运行要素 |
一、司法主体的认识预判 |
二、刑事政策的实际作用 |
三、社会环境的多重影响 |
四、诉讼规则的程序限制 |
第四节 司法犯罪圈的价值意义 |
一、立法犯罪圈:司法犯罪圈生成的规范基础 |
二、司法博弈场:司法犯罪圈生成的社会范式 |
三、刑法适用解释:司法犯罪圈生成的实践方法 |
四、司法犯罪圈是司法协调运作的具体实现 |
五、司法犯罪圈是刑法改革需求的实践反映 |
第四章 生成中的司法犯罪圈 |
第一节 侦查机关对刑事规范的理解与运用 |
一、“轻罪”的司法入罪趋势 |
二、特别案件的司法出入罪 |
三、经济犯罪的司法出罪趋势 |
四、职务犯罪之动态司法出入罪 |
第二节 侦查机关对犯罪构成的认识与判断 |
一、诉讼规则限制下的出罪认识 |
二、刑事政策影响下的入罪理解 |
三、社会本位刑法观下的入罪倾向 |
第三节 侦查主体对解释方法的选择与适用 |
一、社会本位刑法观下的形式解释 |
二、国家本位刑事政策下的非体系性解释 |
三、司法效益预期下的目的解释 |
第五章 运行中的司法犯罪圈 |
第一节 公诉机关对刑事规范的认识与运用 |
一、刑事可罚性审查下的司法出罪 |
二、刑事政策作用下的特别司法出罪 |
三、存疑案件的特殊程序性出罪 |
第二节 公诉机关对犯罪构成的理解与分析 |
一、刑法价值考虑下的出罪抉择 |
二、刑罚功能思忖下的出罪甄别 |
第三节 公诉机关对解释方法的选择与应用 |
一、功利主义刑法立场下的实质解释 |
二、倒置推理模式下的以刑释罪 |
三、程序性司法出入罪的法经济学分析 |
第六章 司法犯罪圈的定型 |
第一节 审判机关对刑事规范的认识与适用 |
一、多层解释体系下定罪标准的统一适用 |
二、刑法功能综合考量下的个案调整 |
三、刑事立法暂缺位时的能动司法 |
第二节 审判机关对犯罪构成的理解与判定 |
一、刑事政策影响下的司法入罪倾向 |
二、社会因素作用下的司法出入罪调整 |
三、刑事诉讼程序规范下的司法出入罪 |
第三节 审判机关对解释方法的选取及适用 |
一、罪刑均衡考虑下的以刑释罪 |
二、现代法治环境下的体系解释 |
三、公众参与下的互动协商解释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命案积案的数据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命案积案传统侦查的研究现状 |
1.3.2 命案积案数据侦查的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基本方法、创新点 |
1.4.1 研究的基本方法 |
1.4.2 研究的创新点 |
2 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命案积案 |
2.1.2 数据侦查 |
2.1.3 命案积案的数据侦查 |
2.2 研究理论基础 |
2.2.1 物质交换原理 |
2.2.2 同一认定原理 |
2.2.3 信息论原理 |
2.2.4 联系论原理 |
3 命案积案与数据侦查 |
3.1 命案积案 |
3.1.1 命案积案的特点 |
3.1.2 命案积案的分类 |
3.1.3 命案积案的成因 |
3.2 数据侦查 |
3.2.1 数据侦查的思维 |
3.2.2 数据侦查的方法 |
3.2.3 数据侦查的条件 |
3.2.4 数据对命案积案侦查方法的影响 |
4 传统命案积案侦查的困境 |
4.1 命案积案侦查的传统方法 |
4.1.1 反复勘查现场 |
4.1.2 不断分析案情 |
4.1.3 重新调查取证 |
4.1.4 补充人员刻画 |
4.2 命案积案侦查的困境 |
4.2.1 重启侦查的被动性 |
4.2.2 发现嫌犯的偶然性 |
4.2.3 生物证据的依赖性 |
4.2.4 区域协同的壁垒性 |
5 命案积案数据侦查的现代途径与方法 |
5.1 全面搜集命案积案关联线索 |
5.1.1 公安系统数据中的线索 |
5.1.2 通信数据系统中的线索 |
5.1.3 互联网数据库中的线索 |
5.1.4 视频监控数据中的线索 |
5.1.5 Y-STR DNA库中的线索 |
5.2 深度挖掘命案积案关联信息的途径 |
5.2.1 关联性分析挖掘 |
5.2.2 分类型分析挖掘 |
5.2.3 异常性分析挖掘 |
5.3 充分刻画犯罪嫌疑人 |
5.3.1 身份信息的刻画 |
5.3.2 职业技能的刻画 |
5.3.3 轨迹信息的刻画 |
5.3.4 人际交往的刻画 |
5.4 锁定具体犯罪嫌疑人 |
5.4.1 网上核查,发现可疑线索 |
5.4.2 网上摸排,缩小侦查范围 |
5.4.3 数据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 |
5.4.4 协同作战,抓捕犯罪嫌疑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7)视频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视频侦查概述 |
第一节 视频侦查的内涵 |
一、视频侦查的定义 |
二、视频侦查的特点 |
三、视频侦查的功能 |
第二节 视频侦查的原理 |
一、信息转移 |
二、情报导侦 |
三、同一认定 |
第三节 视频侦查的意义 |
一、应对刑事犯罪的新情况 |
二、侦查模式转型的新需要 |
三、刑事司法改革的新要求 |
第二章 视频侦查机理 |
第一节 视频侦查机理的概念及要素 |
一、视频侦查机理的概念 |
二、视频影像要素 |
三、特殊行为和活动要素 |
四、视频轨迹要素 |
第二节 视频侦查机理的核心——视频轨迹 |
一、视频轨迹的形成 |
二、视频轨迹的结构 |
三、视频轨迹的特性 |
第三节 视频侦查机理的实现 |
一、视频轨迹追踪 |
二、视频轨迹分析 |
三、视频轨迹的线索形成 |
四、视频轨迹的证据转化 |
第三章 视频侦查的现实考量 |
第一节 视频侦查的实务调查 |
一、社会公众的认知情况 |
二、视频侦查的主体考察 |
三、视频侦查的使用状况 |
第二节 视频侦查的运行 |
一、视频影像搜集 |
二、视频侦查线索落地 |
三、视频侦查取证 |
第三节 视频侦查的证据应用检视 |
一、侦查阶段视频侦查证据的运用 |
二、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视频影像证据的运用 |
三、审判阶段视频影像证据的运用 |
第四章 视频侦查的现存问题 |
第一节 视频侦查人员的问题 |
一、视频侦查观念落后 |
二、人员构成复杂效率低 |
三、视频侦查行为不规范 |
第二节 视频侦查制度不健全 |
一、视频侦查机构不规范 |
二、视频侦查法制不齐备 |
三、视频侦查机制不通畅 |
第三节 视频侦查应用的掣肘 |
一、视频侦查方法应用落后 |
二、视频侦查与合成作战对接不力 |
三、反视频侦查行为频发 |
第四节 视频侦查整体性防控机能的不足 |
一、视频侦查碎片化的制约 |
二、犯罪类别化治理的局限 |
三、视频侦查取证薄弱和视频影像证据证明体系的缺失 |
第五章 视频侦查的优化 |
第一节 视频侦查理念导引 |
一、视频侦查法治观 |
二、视频侦查先行观 |
三、视频侦查证据观 |
第二节 视频侦查制度跟进 |
一、视频侦查管理制度 |
二、视频侦查运行制度 |
三、视频影像证据应用规范体系 |
第三节 视频侦查方法改善 |
一、视频侦查全轨迹追踪方法 |
二、视频侦查启发法 |
三、视频轨迹引导侦查 |
四、识别反视频侦查行为 |
第四节 视频侦查平台拓展 |
一、视频侦查第三方警务 |
二、以视频侦查为中心的取证体系 |
三、以视频影像为中心的证明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检察类案引导侦查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二章 改革背景下检察引导侦查的应然内涵 |
一、改革措施概述 |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
(二)证据裁判原则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三)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 |
(四)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
二、检察引导侦查之改革因应 |
(一)强化树立引导意识 |
(二)加强检警协作服务指控犯罪 |
(三)强化检察审前主导与监督 |
三、检察引导侦查的概念明晰 |
(一)统一概念词义 |
(二)厘清法理基础 |
第三章 检察引导侦查的实践困境 |
一、侦查问题频发具有引导必要 |
(一)侦查程序不规范 |
(二)侦查结果不到位 |
(三)案多人少矛盾加剧与侦查质量问题形成恶性循环 |
二、简单案件引导侦查的忽视与简单不简困局 |
(一)简单案件的界分 |
(二)简单案件退查率、重复退查率高 |
(三)简单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理由同样“简单” |
(四)简单案件诉讼周期过度拖延 |
三、简单案件难以套用现行引导方式 |
(一)行政式引导背离引导侦查的司法属性 |
(二)简单案件现行司法式引导的投入大而效率低 |
四、现行引导方式规范性与操作性不足 |
(一)检察引导侦查的法律规定过于宏观 |
(二)检察引导侦查规范操作性弱 |
第四章 检察引导侦查之困境成因 |
一、引导侦查缺乏制度保障和统一的科学指引 |
(一)法律规范缺位 |
(二)引导规则不统一 |
二、侦查机关对引导的反馈消极 |
(一)侦查程序封闭 |
(二)侦查机关证据意识薄弱 |
(三)内部考评机制不科学 |
三、检警认知偏差及信息不对称 |
(一)检警工作重心存在差异 |
(二)检警信息不对称 |
四、难简有别及简案引导重视不足 |
(一)案件质量问题成因不同 |
(二)案件质量问题发现时间不同 |
(三)案件质量问题带来的影响不同 |
(四)司法资源有限制约了简案引导 |
第五章 完善检察引导侦查的建议 |
一、检察类案引导侦查的核心 |
(一)类案 |
(二)要素式引导 |
二、检察类案引导侦查的基本原则 |
(一)检察类案引导侦查应采用统一证据标准 |
(二)检察类案引导侦查应实现引导的全面性 |
(三)检察类案引导侦查应当符合司法叙事逻辑 |
三、检察类案引导侦查的实现方式 |
(一)全面提炼事实证据要素 |
(二)合理设计表格布局 |
(三)配套出台工作指引 |
(四)类案要素式引导试点检验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侦查权与检察权的关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检察权引导侦查权的理论基础 |
一、控诉是公诉垄断理论的基本体现 |
(一) 控诉存在举证要求 |
(二) 国家承担举证义务 |
二、控诉权引导侦查权 |
(一) 权力机制与工作体制没有必然联系 |
(二)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 |
(三) 检察机关直接行使侦查权 |
三、控诉权决定重大刑事诉讼问题 |
(一) 批准逮捕 |
(二) 撤销案件 |
(三) 豁免追诉 |
四、审查起诉主导审前程序 |
第二章 我国检察权与侦查权之间的关系 |
一、检察权对侦查权的个别引导 |
(一) 检察机关引导个别案件的侦查工作 |
(二) 将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定性为监督权 |
二、检察引导侦查的实践以及取得的成果 |
(一) 检察引导侦查的实践 |
(二) 检察引导侦查的成果 |
(三) 案例分析 |
三、司法实践中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不足之处 |
(一) 未能有效履行检察官客观义务 |
(二) 证据工作中产生严重质量问题 |
(三)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取证行为缺乏有效制约 |
第三章 检察引导侦查的制度构建和实践方法 |
一、以自主侦查为基础,检察引导为例外 |
(一) 侦查机关自主侦查 |
(二) 检察机关引导侦查 |
二、检察引导侦查的案件类型:疑难、重大、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
三、非法证据排除和证据补救 |
(一) 非法证据排除 |
(二) 证据补救 |
四、检察机关主导审前程序的组织形式 |
五、检察院在得到监察机关同意的前提下引导监察调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10)未成年犯罪侦查程序:基本设计和特别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侦查的特别性 |
一、当前未成年犯罪的罪因分析及特别对待的必要性 |
(一) 一般罪因 |
(二) 特定年龄阶段比例升高的原因 |
(三) 特定种类未成年人犯罪比率较高的原因 |
(四) 犯罪类型的调查分析 |
二、侦查中的特别问题 |
(一) 目前伴陪式调查的状况 |
(二) 羁押环境、方式和过程处理的状况 |
(三) 针对未成年的特别调查制度的状况 |
(四) 侦查组织中“专业的未成年调查人员”的状况 |
(五) 未成年年龄临界的调查难题 |
(六) 警方对未成年做出帮助、给予宽容的主要处理方式及实施状况 |
(七) 少年管教与刑事处罚的界限和犹豫政策 |
(八) 刑事和解和家长参与情况 |
三、域外的一些特别做法 |
(一) 以美国为代表的讯问模式 |
(二) 以新西兰为代表的恢复性司法模式 |
(三) 法治发达国家对涉罪未成年人信息公开的规定 |
第二章 未成年犯罪侦查程序的基本设计 |
一、治安与刑事侦查的通联模式 |
二、刑事侦查与心理调查、家庭调查、学校和社区评估结合的方式 |
三、恢复性司法的应用 |
四、重罪的伴陪式法律规则 |
五、未成年人疑难案件的处理规则 |
六、年龄的身份证推定规则与实质调查的启动程序 |
七、联合国相关规则的权利落实 |
第三章 未成年犯罪侦查的过程性保护措施 |
一、必要的保护和不可避免的披露 |
二、卷宗封存的准备 |
三、未成年的羁押保护 |
四、未成年人社区托管的可能性 |
五、全程录音录像的使用 |
六、未成年所在学校和社区组织的责任与配合 |
七、侦查程序的法律监督 |
第四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疑难案件侦查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D]. 王天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2]检察提前介入侦查程序问题研究[D]. 兰紫晶.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命案积案侦查对策研究[D]. 闫铁鑫.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4]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研究[D]. 张金叶. 吉林大学, 2019(03)
- [5]司法犯罪圈生成机制研究[D]. 吴鸣.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6]命案积案的数据侦查研究[D]. 李银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09)
- [7]视频侦查研究[D]. 王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8]检察类案引导侦查方法研究[D]. 戴道宁.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3)
- [9]侦查权与检察权的关系问题研究[D]. 席月花. 苏州大学, 2019(04)
- [10]未成年犯罪侦查程序:基本设计和特别保护[D]. 汪立. 苏州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