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会强化烟花爆竹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王瑞焱[1](2021)在《湖北省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问题研究》文中提出
宋凯,刘荣健,颜雨彬[2](2021)在《烟花爆竹安全需共同守护》文中认为今年春节期间,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像素小区的孙明泽注意到,小区每个单元楼门口都贴出一张《春节安全提示》,提醒大家在过节期间要做好疫情防控、注意防火防盗等,其中还有一条,就是不要随意燃放鞭炮。无独有偶,家住山西省太原市富力城小区的张先生也看到物业人员张贴的类似提示,其中指出,春节燃放鞭炮易引发火灾事故,倡导大家文明过年,移风易俗,以绿色健康的过节方式替代放鞭炮。
贺宇航[3](2020)在《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研究》文中认为在地方立法这一问题上,我国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地市一级的地方立法是以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为起点的,当时只有一部分设区的市可以进行地方立法,被称作“较大的市”,在2015年修改的《立法法》上地方立法的主体进一步扩大,设区的市也获得了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这三个事项的地方立法权。在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使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中央虽在环境保护方面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但为了更进一步提升地方在环境保护事项上的主动性使得中央与地方能够在环境保护事项上形成更健全的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权是有必要的。由于环境具有地域差异性,在设区的市没有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前,中央层面的法律在地方具体的适用过程中会有与实际情况有些出入的地方,设区的市能够发挥其地方优势,制定出更加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来解决和改善当地的环境问题。地方环境立法的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有着很大的关系,且环境立法多以大气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为主,在实际的地方环境立法过程中存在着四个方面的不足:环境立法的针对性较弱;跨行政区域立法较少;环境立法的相关概念模糊;偏重行政事权,全文共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概述,第一节详细阐述了设区的市立法的概念并以此引出第二节对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阐述,主要包括了其定义、分类和特点,这一节主要是为了对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进行分析,为下文的展开做好铺垫。第三节和第四节主要是对其原则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作用进行介绍。第二部分为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现状的介绍,在第一节以2015年修改的《立法法》为界点来描述现状,在2015年之前,不是所有的设区的市都拥有地方立法权,而是一部分“较大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本文选取了部分“较大的市”的地方环境立法进行分析,在2015年之后,“设区的市”在三大事项上取得了地方立法权,本文利用法律检索工具对其进行了统计和梳理。在第二节本文选取了几部地方性环境法规进行体例及内容上的对比,以期对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现状能够有更深入的了解。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地方环境立法的针对性不足、跨行政区域的环境立法较少、《立法法》里的相关概念模糊、偏重行政事权,这些问题对于设区的市环境立法来说是比较普遍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的地方性环境法规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了阐述。第四部分是对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进行完善的建议,结合上一部分提出的问题,本文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主要有加强地方环境立法的针对性、构建相关的跨行政区域环境立法制度、细化相关的法律概念、强化地方环境立法的协商机制。第五部分是结语,通过前部分阐述的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指出我国目前在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中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毕竟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且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也只有短短几年的时间,相信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创新,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会越来越科学,更好的为创建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洪宸[4](2020)在《合肥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优化研究 ——基于京合两市的比较分析》文中研究指明自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规定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以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的建设越来越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在实践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陆续编制、发布了不同层级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通过执行一系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特定天气条件下的空气重污染的应急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地方政府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例如,在编制预案过程中发生的不协调,执行应急预案的过程中欠缺完善的法律制度、一体化的应对机制和具体可行的措施等。“一案三制”是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本文侧重于从其中“一案”与“两制”来探讨我国地方城市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的建设。以此为基础,不仅对研究中的基本概念进行的界定,还提出了地方政府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中的四个关键性能力:应急预案编制、预测预警能力、应急预案实施能力和应急管理中的舆论化解和引导能力。认为就地方政府而言,要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把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提升这四个方面的能力是关键。在《大气十条》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所涉及的三个重要区域中,北京系京津冀的核心区,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同时又是长三角城市群的副中心城市之一。通过对北京、合肥两个城市在上述方面的对比研究,我们发现:两个不同的城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的建设方面不仅存在明显差异,而且北京在应急预案编制方面更科学,预测预警能力、应急预案实施能力和应急管理中的舆论化解和引导能力的建议均具有可借鉴性与可参照性。这主要体现为:北京的预案的修订更频繁、预案的措施更具体与更具可实践性;北京集中了多样的科学优势与制度优势,预测预警能力也相对更强;在预案的实施中,北京更能整合有效的资源与平台,也更注重预案实施前中后的舆情引导与化解。本文结合北京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方面所逐渐显示出来的成效与制度优势,针对合肥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案提出了参考建议。
方舒,钟蕾,曾文娟,王雨珍[5](2020)在《美丽中国大背景下,烟花爆竹行业何去何从?——以烟花爆竹之乡W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燃放烟花爆竹容易产生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我国当前正处于美丽中国的建设时期,对我国四大花炮主产区之一的W县进行烟花爆竹产业分析,研究环保政策对于烟花爆竹行业的影响。环保政策的强度和数量都会影响烟花爆竹产业的发展,研究结果表明,环保政策数量越多,环保政策强度越大,对花炮产业的规制作用越强。本研究能够启示烟花爆竹行业加大对研发环保产品的投入,以实现产业转型。
彭荐[6](2020)在《地方性法规解释研究》文中指出法律解释具有沟通“书本法”和“现实法”的重要作用。随着立法数量的增加和执法、司法问题的凸显,法律解释问题日益备受国内法学研究关注,王利明教授曾提到:“在全面强化法律适用的背景下,中国的法治建设必然要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地方性法规作为国家立法的延伸补充、地方立法的主要形式,紧贴社情民情,关涉公民利益,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独一无二的作用,尤其在设区的市获得立法权后,地方性法规在保障中央立法贯彻实施和推进地方自主有效治理方面,更会发挥巨大的作用。故此,地方性法规解释问题是一块值得深度开垦的学术荒野。那么在中国语境下,关于地方性法规解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具体实践中究竟是如何运行的?分别具有什么特点?又存在哪些不足?最终该如何解决呢?这一系列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亟待一一解答。循上述问题所引,本文综合使用规范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层层推进研究:(1)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为后文的深入研究作好铺垫;(2)从理论层面对我国地方性法规解释进行论述,先从法律解释学和立法学角度切入以寻找相应学理支撑,再剖析地方性法规解释含义、机制原理,最后归纳地方性法规解释的主要功能;(3)从法律规范层面对我国地方性法规解释进行反思,分别梳理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相关法律规范,进而归纳出法律文本中存在的缺憾即国家法律不完善、地方规定不一致;(4)从操作实践层面对我国地方性法规解释进行进一步考察,结合当前地方性法规解释实际,研讨相关事例,力求揭示出当前实践中面临的难题即地方人大常委会搁置法规解释权、地方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过度使用法规询问答复权、地方政府机关越权行使法规解释权、地方性法规释义工作待加强、地方性法规解释信息透明度较低;(5)根据前文所总结的突出问题,辅之以理想中的地方性法规解释机制,提出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完善思路即健全地方性法规解释的法律框架、提升地方性法规解释的实践效用。
郭旺[7](2020)在《郑州市采暖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特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郑州市在冬季采暖季受到了严重的霾污染问题,并且SOA(secondary organic aerosol,SOA)对于污染物PM2.5贡献显着。因此为了治理采暖季污染问题对SOA的前体物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进行控制治理便迫在眉睫。本论文基于2018年2月份及2018年10月15日-12月15日在线VOCs数据研究采暖前后污染物对比、SOA、健康风险评估、源解析并研究采暖期内重污染过程及节日效应。首先分析采暖前后污染差异,在采暖前后四个不同时期下烷烃占比最高分别为42.94%,44.57%,40.92%,45.01%。在采暖前污染非污染及采暖后污染非污染期SOA生成潜势分别为25.57、14.73、30.81、14.96×100ug/m3。采暖前六个排放源(机动车、工业、燃烧、生物质、LPG、溶剂)对VOCs排放贡献分别为29.06%、20.36%、11.44%、11.89%、14.18%,13.04%。采暖后六个排放源对VOCs排放贡献分别为17.50%、18.37%、25.90%、12.30%、16.63%,9.18%。采暖前后四种不同时期下VOCs非致癌风险的累积风险指数分别为3.31、2.67、5.78、3.25,有一定程度非致癌风险。四种不同时期下苯的致癌风险分别为7.20E-06,4.06E-06,1.09E-05,3.58E-06,均超过美国EPA规定的安全阈值(1.00E-06),说明对苯对暴露人群的具有一定的致癌风险。其次分析采暖期间重污染过程。对气象条件及常规污染物进行分析发现低风速、低PBL、低辐射强度及高湿度的气象条件是导致能见度降低及PM2.5浓度上升的主要原因。并且VOCs浓度变化和PM2.5浓度变化具有相似性。采暖期内三次污染过程平均VOCs浓度分别为91.51ppbv、61.55ppbv、82.55ppbv。分析结果表明导致污染事件1发生主要原因为局部高排放造成的。在污染事件2期间不利的气象条件是这一时期造成污染的关键因素。污染过程3期间颗粒物污染最严重并且VOCs处于较高的浓度水平。并且气象条件也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因此高排放和不利的气象条件为导致的主要原因。在三个污染过程中烷烃分别占VOCs的51.43%,59.38%和53.44%,其中包括丙烷,乙烷,正丁烷,异丁烷和异戊烷。因此,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LPG)的挥发可能对污染产生重要影响。春节假期前、春节假期期间及春节假期后,总VOCs的平均浓度分别为68、57和68ppbv。与非春节假期相比,春节假期期间的VOCs浓度降低了20%。并且在春节假期期间烟花事件中,TVOC浓度较高,最大浓度分别为69和80 ppbv,表明烟花爆竹释放出更多的VOCs。PM2.5也处于较高的浓度水平最高达到295ug/m3。通过PMF对VOCs进行溯源,挥发性有机物的五大来源为:(1)溶剂利用(2)工业排放(3)汽车尾气(4)LPG(5)煤+生物质燃烧。
雷雅茹[8](2020)在《城市群大气污染政策量化比较分析 ——以京津冀与珠三角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在经济腾飞、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城市群发展成效显着,但同时面临的大气环境问题也愈发恶化,人们赖以生存的空气面临着存在以连片性、传染性与交叠性等为特征的大气污染。为响应国家号召,打赢蓝天保卫战,京津冀城市群与珠三角城市群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以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本文选取京津冀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为研究对象,对2013-2018年两大城市群共22个城市的大气污染相关政策文本进行量化分析,并分为四个分析维度来设计变量进行定量统计,包括:政策发文时间、政策发文主体、政策目标、政策工具,从而分析城市群政策文本的量化差异,并使用Gephi可视化软件绘出两大城市群内大气治理相关部门的合作网络以及环保主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合作网络,并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为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优化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拓宽大气污染治理空间提出路径建议。研究结果表明,自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十条”以来,京津冀与珠三角两大城市群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发文数量都在不断增加,其中京津冀由于城市数量较多、大气污染程度较严重,其政策颁布数量明显多于珠三角。就政策主体而言,京津冀与珠三角发文主体均以当地政府为主。就政策目标而言,京津冀地区更注重“重污染天气应急”与“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这是由京津冀地区冬季大气污染频发的特性决定的。珠三角地区政策目标侧重于“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全面推进清洁能源使用”等,已经由“治理”阶段进入“全面转型升级”阶段。就政策工具而言,京津冀和珠三角均多采用命令控制型政策为主,也注重政策工具的协同配合使用。同时,分析维度中发文数量、发文主体与治理绩效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政策受城市数量及重污染天气天数影响明显,发文数量明显超过珠三角地区,但其治理效果却明显不如珠三角地区,且两地发文主体都较为单一。政策目标则可以体现这一地区上一阶段的治理绩效及目前的治理现状,目前珠三角地区政策目标明显领先于京津冀地区。关于大气污染政策合作网络,京津冀的相关部门合作网络以环保局和生态环境局为绝对核心,同样位居核心位置的还有一些综合职能部门,珠三角的相关部门合作网络形成了以“环保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考核领导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核心的较为闭合的紧密连接子核心网络。可见未形成紧密子网络的京津冀地区治理绩效明显不如形成了紧密子网络的珠三角地区。
景若愚[9](2019)在《气象因子对西安市雾霾天气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本课题研究了近几年西安市空气污染物和气象因子之间的相关关系,重点对空气质量指数AQI相关的各项监测指标(PM2.5、PM10、SO2、NO2、CO、O3)和温度、湿度、风级等气象因素进行年度变化特征分析、季度变化特征分析;以及对重点年份的不同季节的首要污染物和气象因子间的回归方程进行拟合分析,得到如下结论:2015年以后西安市空气质量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优良天数比率明显下降,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明显增加;2016-2018年空气质量以良和轻度污染占主要部分,因此改善西安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工作是解决空气质量为良和轻度污染的天气。以2017年为例研究西安市不同季节污染物的变化特征发现:影响空气质量上限最主要的污染物是NO2。春季空气质量指数出现两个峰值,受到多种污染物综合影响,空气质量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气的首要污染物是PM10;夏季污染物的变化比较稳定,影响空气质量最主要的污染物是O3;秋季和冬季的空气质量分别为全年最好和最差的两个季节,空气质量指数均出现多个峰值,影响秋季和冬季空气质量最主要的污染物是PM2.5,次主要的污染物是PM10。分析2015-2018年春节期间的PM2.5和PM10质量浓度变化发现:受烟花爆竹燃放的影响2015-2017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逐年变差。PM2.5和PM10的质量浓度随相对湿度的增大而减小,并且减小的趋势呈现一定的滞后性,相对湿度变化幅度越大,污染物质量浓度变化越大;PM2.5和PM10质量浓度随大温差(2015年)的变化趋势明显大于小温差(2018年)的变化趋势,并且质量浓度随温度的骤降而降低,骤增而增加,小温差的影响较弱。利用SPSS软件分析2017年不同季节气象参数与各项污染物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发现:春季温度、湿度、风级对除PM10以外的污染物均至少两项在0.01水平双侧检验显着相关。夏季湿度对各项污染物均呈现显着相关,温度对PM2.5、PM10、O3显着相关。秋季温度和风级对各项污染物均显着相关,湿度对SO2相关性最大,为0.453。冬季温度对污染物相关性均较弱,湿度与PM2.5相关性最大为0.506,风级对除O3以外的其他污染物均显着相关。利用SPSS对2017年不同季节的首要污染物进行逐步回归,得出不同季节各种首要污染物的逐步回归方程,并带入实测数据进行误差分析,结果显示:春季回归分析受到温度和风级的影响较大,整体误差控制在35%以内;夏季回归分析受到相对湿度的影响较大,整体误差控制在25%以内。秋季和冬季回归分析均受到温度影响较大,整体误差分别控制在20%、30%。因此,通过本课题研究使用的逐步回归分析法对于空气污染物的浓度预测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
王胜坤[10](2019)在《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立法前评估不同于立法中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它与立法中评估、立法后评估一样对立法质量的改进发挥着重要的制度价值。学界对立法中和立法后评估制度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但立法前评估研究却相当薄弱。本研究以党的十九大会议为契机,探析党的十八大期间和十八大以前立法前评估制度实践运行概况。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法治建设的重心已由“数量型”立法转变为“质量型”立法,立法质量问题已变为法治建设的核心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尚需完善,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但现实的立法情况则表明:为数众多的法规草案经过表决通过,实施后的效果并不理想,呈现出立法成本较大、实施成本过高或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情形。而立法评估作为了解法规实施效果、提高立法质量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其制度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最近几年,国内立法后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成熟,产生了一系列优秀的研究成果。但与相对成熟的立法后评估制度相比,立法前评估制度理论研究还相当滞后。因此,立法前评估制度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研究试图从七个方面对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阐述: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背景、研究价值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等。第一章研究立法前评估的理论基础。从立法前评估的概念界定、理论内涵、基本原则等内容进行探究。第二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核心要素。对立法前评估的主体、对象、内容等进行评析。第三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基本标准。核心是对立法前评估的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设计。第四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运作程序。具体论述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构成要件、价值、启动、运行、回应等问题。第五章对域外的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考察。主要是对美国、英国、德国和欧盟的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考察,并对其进行评价,阐述其优点和缺点。第六章研究立法前评估的实践应用。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贵州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为研究对象,并对立法前评估与基层治理的互动进行分析与探索。本研究落脚点在于尝试构建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的立法前评估制度,弥补立法前评估制度在理论研究领域的不足。在制度价值层面,可为《立法法》第三十九条评估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并为国家层面制定全国性的立法前评估法规体系,以及地方的立法前评估细则的出台提供系统的理论基础。
二、省会强化烟花爆竹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省会强化烟花爆竹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2)烟花爆竹安全需共同守护(论文提纲范文)
发展现状我国是烟花爆竹最大的生产、出口、消费国 |
安全形势事故数量减少死亡率仍居高位 |
政策规范“禁限放”成为趋势行业标准基本完善 |
安全监管多方联合保持高压态势 |
安全燃放需要公众的理解和自觉 |
延伸阅读 |
注意!网红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很危险 |
什么是冷光烟花? |
冷光烟花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吗? |
冷光烟花是否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有关规定? |
如何安全燃放冷光烟花? |
燃放钢丝棉危险性有多大? |
(3)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主要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一、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概述 |
(一)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概述 |
1.设区的市的含义 |
2.地方立法的定义 |
(二)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内涵 |
1.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定义 |
2.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特点 |
3.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分类 |
(三)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原则 |
1.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
2.公众参与原则 |
3.有特色可操作性原则 |
4.经济补偿原则 |
(四)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意义 |
1.更加符合生态环境地区差异性特点 |
2.有利于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
3.促进地方环境治理的现代化 |
二、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
(一)地方环境立法的发展历程 |
1.1979年—2015年的新《立法法》实施前 |
2.2015年新《立法法》实施后至今 |
(二)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内容的对比 |
1.大气污染防治 |
2.水资源保护 |
三、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存在的困境 |
(一)设区的市环境立法针对性较弱 |
(二)设区的市跨行政区域环境立法较少 |
1.跨行政区域环境立法的分类 |
2.跨行政区域环境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三)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相关概念模糊 |
1.环境保护的内涵模糊 |
2.地方性事务缺乏判断标准 |
(四)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偏重行政事权 |
1.过多注重公权力 |
2.部门利益法制化 |
3.公众参与程度不高 |
四、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完善的建议 |
(一)加强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针对性 |
1.在环境立法中更注重实际 |
2.正确理解“不抵触”的内涵 |
(二)构建设区的市地方环境区域立法制度 |
1.上级指导立法 |
2.区域自主立法 |
(三)细化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相关概念的内涵 |
1.规范环境保护的内涵 |
2.对地方性事务进行法律解释 |
(四)强化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协商机制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致谢 |
(4)合肥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优化研究 ——基于京合两市的比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的内涵与基本要素 |
一、基本概念 |
(一)重污染天气及其特点 |
(二)应急管理能力 |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 |
二、地方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的基本要素 |
第二章 京合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比较分析 |
一、北京与合肥重污染天气形成原因 |
二、北京市与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现状比较 |
(一)应急预案编制能力比较分析 |
(二)预测预警能力(监测、会商)分析 |
(三)执行能力(措施落实、行政执法)分析 |
(四)应急管理中的舆情化解与引导能力分析 |
三、合肥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能力不足 |
(二)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能力不足 |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能力不足 |
(四)应急化解与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
第三章 关于提升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的建议 |
一、从整体上提升应急预案的编制能力 |
(一)加强信息整合,提升政府的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 |
(二)强化预案编制中一致性,促进预案与其他对策的衔接 |
二、以长效预警平台的建设为基础,提升预警能力 |
(一)加强预测,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能力 |
(二)搭建长效预警平台,解决地方预案的差异性 |
三、加强合作,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执行能力 |
(一)增强联防联控、区域合作,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
(二)完善应对措施,强化应急预案的执行能力 |
四、积极引导,稳步提升舆情化解与引导能力 |
(一)推动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二)突出环保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美丽中国大背景下,烟花爆竹行业何去何从?——以烟花爆竹之乡W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政策背景与模型假设 |
三、研究设计 |
(一)模型设定 |
(二)变量测度与解释 |
(三)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
(四)回归分析及检验 |
四、研究结论与策略 |
(一)出口缓解产能过剩 |
(二)创新是永恒的话题 |
(三)跳出GDP陷阱,发展质量尤为重要 |
(6)地方性法规解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小结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之理论探究 |
2.1 地方性法规解释学理溯源 |
2.1.1 法律解释学角度 |
2.1.2 立法学角度 |
2.2 地方性法规解释含义剖析 |
2.2.1 地方性法规解释含义与分类 |
2.2.2 地方性法规解释与解释地方性法规 |
2.3 地方性法规解释机制原理 |
2.3.1 解释主体 |
2.3.2 解释原则 |
2.3.3 解释程序 |
2.3.4 适用场域 |
2.3.5 监督制度 |
2.4 地方性法规解释主要功能 |
2.4.1 补充完善地方性法规 |
2.4.2 监督地方性法规正确实施 |
2.4.3 实现国家法制统一 |
2.4.4 推进地方普法宣传工作发展 |
第3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之立法反思 |
3.1 地方性法规解释立法现状 |
3.1.1 国家层面 |
3.1.2 地方层面 |
3.2 地方性法规解释立法的主要缺失 |
3.2.1 81年《决议》与《立法法》待完善 |
3.2.2 地方规定不一致 |
第4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之实践考察 |
4.1 地方性法规解释运行现状 |
4.1.1 认知程度 |
4.1.2 表现形式 |
4.2 地方性法规解释实践的突出问题 |
4.2.1 地方人大常委会搁置法规解释权 |
4.2.2 地方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过度使用法规询问答复权 |
4.2.3 地方政府机关越权行使法规解释权 |
4.2.4 地方性法规释义工作待加强 |
4.2.5 地方性法规解释信息透明度较低 |
第5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之完善思路 |
5.1 健全地方性法规解释的法律框架 |
5.1.1 明确地方性法规解释主体 |
5.1.2 规范地方性法规解释程序 |
5.1.3 深化地方性法规解释监督制度 |
5.2 提升地方性法规解释的实践效用 |
5.2.1 增强地方人大常委会解释主动性 |
5.2.2 改善地方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询问答复制度 |
5.2.3 建立地方性法规释义常态化工作机制 |
5.2.4 推动地方性法规解释信息公开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地方性法规解释的地方立法文本清单 |
附录2 地方性法规释义的书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7)郑州市采暖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特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VOCs排放特征研究 |
1.2.2 采暖期污染排放特征 |
1.2.3 VOCs生成SOA研究进展 |
1.2.4 VOCs来源解析研究 |
1.2.5 VOCs健康风险评估 |
1.3 研究目标,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2 研究方法 |
2.1 实验方法 |
2.1.1 观测点位 |
2.1.2 常规污染物数据获取 |
2.1.3 AMA VOCs在线监测仪器 |
2.1.4 THB-300 VOCs在线监测仪器 |
2.2 VOCs组分评估方法 |
2.2.1 PMF受体模型 |
2.2.2 健康风险评估 |
2.2.3 二次有机气溶胶潜势估算 |
3 采暖前后VOCs污染特征 |
3.1 采暖前后气象及污染物差异 |
3.2 采暖前后四种时期下VOCs浓度特征 |
3.3 采暖前后SOA |
3.4 采暖前后VOCs源解析 |
3.4.1 源识别 |
3.4.2 对比采暖非采暖源贡献 |
3.4.3 观测期间不同源对VOCs浓度贡献日变化 |
3.5 健康风险评估 |
3.5.1 非致癌风险 |
3.5.2 致癌风险 |
3.6 本章小结 |
4 采暖期VOCs污染特征 |
4.1 采暖期气象条件及常规污染物分析 |
4.2 采暖期重污染过程分析 |
4.3 采暖期重污染过程VOCs化学成分分析 |
4.4 采暖期春节效应 |
4.5 采暖期VOCs源解析 |
4.6 本章小结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1.1 采暖前后VOCs污染特征 |
5.1.2 采暖期VOCs污染特征 |
5.2 创新点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硕士期间参与的主要科研项目 |
致谢 |
(8)城市群大气污染政策量化比较分析 ——以京津冀与珠三角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研究 |
1.2.2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意义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意义 |
1.4.2 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相关概念界定 |
2.1 理论基础 |
2.1.1 制度性集体行动理论 |
2.1.2 网络治理理论 |
2.1.3 政策部门合作网络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大气污染治理 |
2.2.2 空间关联 |
2.2.3 政策量化分析 |
第三章 京津冀与珠三角城市群介绍与大气污染治理现状 |
3.1 研究样本介绍 |
3.1.1 京津冀城市群 |
3.1.2 珠三角城市群 |
3.1.3 京津冀城市群与珠三角城市群基本特征比较 |
3.2 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现状 |
3.2.1 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现状 |
3.2.2 珠三角大气污染治理现状 |
3.3 数据说明与政策搜集情况 |
第四章 京津冀与珠三角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政策计量分析 |
4.1 大气污染政策发文时间分析 |
4.1.1 京津冀城市群大气污染政策发文时间分析 |
4.1.2 珠三角城市群大气污染政策发文时间分析 |
4.2 大气污染政策发文主体分析 |
4.2.1 京津冀大气污染政策发文主体分析 |
4.2.2 珠三角大气污染政策发文主体总体情况分析 |
4.3 大气污染治理政策目标分析 |
4.3.1 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政策目标分析 |
4.3.2 珠三角大气污染治理政策目标分析 |
4.4 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工具分析 |
4.4.1 京津冀与珠三角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工具类型分析 |
4.4.2 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工具子类型分析 |
4.4.3 珠三角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工具子类型分析 |
4.5 京津冀与珠三角政策文本量化分析对比及小结 |
第五章 京津冀、珠三角大气污染政策网络的比较分析 |
5.1 相关部门合作治理关系分析 |
5.2 相关部门职能分工与数量统计 |
5.2.1 京津冀合作机构数量统计 |
5.2.2 珠三角合作机构数量统计 |
5.3 政策合作部门比较分析 |
5.3.1 京津冀政府部门间的合作关系网络特征 |
5.3.2 珠三角政府部门间的合作关系网络特征 |
5.4 京津冀与珠三角政策网络对比及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取得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 |
(9)气象因子对西安市雾霾天气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雾霾及其危害 |
1.3 雾霾的研究 |
1.3.1 国内研究 |
1.3.2 国外研究 |
1.3.3 模型运用 |
1.4 研究意义和内容 |
1.4.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4.2 研究内容 |
2 西安市概况及数据来源 |
2.1 气象资料与空气质量数据来源 |
2.1.1 西安市自然经济状况 |
2.1.2 监测点及监测时间 |
2.2 研究方法 |
2.2.1 首要污染物确定和AQI计算方法 |
2.2.2 Pearson相关分析 |
2.2.3 逐步回归方法 |
2.3 本章小结 |
3 污染物浓度的气象特征分析 |
3.1 污染物浓度时间变化分析 |
3.1.1 污染物年变化特征分析 |
3.1.2 污染物月变化特征分析 |
3.2 污染物浓度季节变化分析 |
3.2.1 污染物春季变化特征分析 |
3.2.2 污染物夏季变化特征分析 |
3.2.3 污染物秋季变化特征分析 |
3.2.4 污染物冬季变化特征分析 |
3.3 特殊天气污染物变化特征分析 |
3.3.1 春节期间污染物变化特征分析 |
3.3.2 梅雨季期间污染物变化特征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污染物浓度的数学模型分析 |
4.1 春季空气污染物与气象参数的模型分析 |
4.1.1 春季污染物与气象因子的相关性分析 |
4.1.2 春季污染物与气象因子的线性模型分析 |
4.1.3 线性回归模型的实测验证 |
4.1.4 误差及适用性分析 |
4.2 夏季空气污染物与气象参数的统计分析 |
4.2.1 夏季污染物与气象因子的相关性分析 |
4.2.2 夏季污染物与气象因子的线性模型分析 |
4.2.3 线性回归模型的实测验证 |
4.2.4 误差及实用性分析 |
4.3 秋季空气污染物与气象参数的统计分析 |
4.3.1 秋季污染物与气象因子的相关性分析 |
4.3.2 秋季污染物与气象因子的线性模型分析 |
4.3.3 线性回归模型的实测验证 |
4.3.4 误差及实用性分析 |
4.4 冬季空气污染物与气象参数的统计分析 |
4.4.1 冬季污染物与气象因子的相关性分析 |
4.4.2 冬季污染物与气象因子的线性模型分析 |
4.4.3 线性回归模型的实测验证 |
4.4.4 误差及实用性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西安市空气污染物的防治建议 |
5.1 西安市控制SO_2的建议 |
5.2 西安市控制NO_2和O_3的建议 |
5.3 西安市控制PM2.5和PM10的建议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10)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立法前评估制度概述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一般理论 |
一、立法前评估的内涵 |
二、立法前评估的特点 |
三、立法前评估的价值 |
四、立法前评估的原则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相关概念辨析 |
一、立法前评估与立法中评估 |
二、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后评估 |
三、立法前评估与立法论证 |
四、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听证 |
五、立法前评估与立法调研 |
六、立法前评估与执法检查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基础与限度 |
一、立法前评估的科学基础 |
二、立法前评估的理性基础 |
三、立法前评估的哲学基础 |
四、立法前评估的合理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立法前评估的要素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的主体 |
一、立法前评估主体概况 |
二、立法前评估主体类型 |
三、立法前评估主体的特性 |
四、立法前评估主体的实践 |
五、复合型评估主体的构建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的对象 |
一、立法前评估的对象概况 |
二、立法前评估的一般对象 |
三、立法前评估的特殊对象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内容 |
一、合宪性---法规草案基本遵循 |
二、民主性---法规草案过程评价 |
三、科学性---法规草案技术评价 |
四、操作性---法规草案实施预测 |
第四节 立法前评估的方法 |
一、评估方法的内涵 |
二、评估方法的构成 |
三、评估方法的类型 |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立法前评估的基本标准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基本标准概述 |
一、立法前评估标准的概念 |
二、立法前评估标准的分类 |
三、立法前评估标准的作用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标准的构建 |
一、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法的内涵 |
二、立法前评估标准体系的建构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指标体系 |
一、立法前评估指标的设立因素 |
二、立法前评估指标的分类 |
三、评估指标的应用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立法前评估的程序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程序概述 |
一、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概念 |
二、立法前评估程序的价值 |
三、立法前评估程序的要件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构建 |
一、立法前评估程序的启动 |
二、立法前评估程序的运行 |
三、立法前评估结果的回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立法前评估的域外考察 |
第一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的概况 |
一、美国立法前评估 |
二、英国立法前评估 |
三、德国立法前评估 |
四、日本立法前评估 |
五、欧盟立法前评估 |
第二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的特点 |
一、评估体系完整 |
二、评估主体权威 |
三、评估依据明确 |
四、评估方法科学 |
五、评估对象精准 |
六、公众参与广泛 |
第三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制度评价 |
一、国外立法前评估的优点 |
二、国外立法前评估的缺点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实践应用 |
第一节 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实践概况 |
一、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发展概况 |
二、我国《监察法》制定中的评估实践 |
三、我国《监察法》修改中的评估反思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的贵州实践 |
一、贵州立法前评估的现状分析 |
二、贵州立法前评估的问题成因 |
三、完善贵州立法前评估制度的对策 |
四、贵州立法前评估的制度完善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广东模式 |
一、评估立法目的性与合法性 |
二、评估立法适用范围 |
三、评估立法技术 |
四、评估法律责任设定 |
第四节 乡村治理中的立法前评估制度 |
一、评估村规民约的作用与价值 |
二、评估村规民约与基层政权的互动 |
三、村规民约的科学设计---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一 |
四、村规民约的制定原则---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二 |
五、村规民约的瑕疵分析---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三 |
六、村规民约的预期目标---立法前评估的理论功效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附件 |
四、省会强化烟花爆竹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湖北省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问题研究[D]. 王瑞焱. 广西大学, 2021
- [2]烟花爆竹安全需共同守护[J]. 宋凯,刘荣健,颜雨彬. 中国消防, 2021(02)
- [3]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研究[D]. 贺宇航.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 [4]合肥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优化研究 ——基于京合两市的比较分析[D]. 洪宸.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0(03)
- [5]美丽中国大背景下,烟花爆竹行业何去何从?——以烟花爆竹之乡W县为例[J]. 方舒,钟蕾,曾文娟,王雨珍. 北方经贸, 2020(05)
- [6]地方性法规解释研究[D]. 彭荐.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7)
- [7]郑州市采暖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特征分析[D]. 郭旺. 郑州大学, 2020(02)
- [8]城市群大气污染政策量化比较分析 ——以京津冀与珠三角为例[D]. 雷雅茹.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7)
- [9]气象因子对西安市雾霾天气的影响研究[D]. 景若愚. 西安工程大学, 2019(02)
- [10]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D]. 王胜坤.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标签: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论文; 立法原则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过程能力论文; 政策评估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