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助再就业(论文文献综述)
刘子墨[1](2021)在《低收入群体就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然而,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了大众群体的就业水平,出现了失业率增长,就业率萎缩的境况,在此背景下,国家政府为了刺激消费,缓解就业压力,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出了一系列普惠民生,稳定就业的战略举措,如何在重大突发事件下进行就业预防和稳定低收入群体的就业是国内外各专家学者讨论的问题。
金亦奇[2](2021)在《从民生角度看失业保险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文中提出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保险制度,主要由政府负责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来源劳动者提供再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和健全服务型社会必经的道路探索,是建设新时代和谐社会的关键内容,有助于预防失业无业、支持创业就业、稳定社会局势。文章从民生角度探讨失业保险,分析了失业保险的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健全失业保险的措施,以期对当前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提供一定的指引。
李琳[3](2021)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保障水平分析及再就业困境探讨》文中研究说明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保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所颁布的一项保险制度。通过失业保险可以保障一定时期内失业人员基本的物质生活,同时还可以通过提供再就业的相关指导和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掌握再就业的技能,抵抗失业所带来的风险。就目前我国失业保险的保障情况而言,虽然失业保险可以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但面对失业人员在再就业方面所面临的困境,尚且缺乏行之有效的解决能力,制约了失业保险在指导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的作用。本文通过探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的水平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借助失业保险帮助失业人员走出再就业困境的路径,为提升我国失业保险的保障水平提供参考。
林瑞招[4](2021)在《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县域失业保险工作》文中指出文章针对县域层面失业保险的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县域失业保险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出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优惠政策、扶持就业创业和稳岗投入等方面做好县域失业保险工作的对策措施。
王婷[5](2021)在《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文中指出就业和失业问题一直以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进入开局之年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实现之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民生、防失业、促就业等重要作用,关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打破了就业的稳定局势,全社会面临着部分小微企业停工停产、员工待业失业的困境,人民群众对失业保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稳就业的呼声越发强烈,因此失业保险制度应充分发挥其促就业的积极作用,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帮助失业者重返劳动力市场。我国失业保险经过30多年的发展,保障功能基本成熟,但在促就业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从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出发,立足于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发展现状,采用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进行研究和分析。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经典研究进行了梳理并对论文涉及的重要概念和理论进行了阐述。之后概括了长春市失业保险的运行现状,展开介绍了长春市失业保险促就业项目的实施情况,重点对长春市各区域企业和失业人员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出当地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潜藏的问题。最后基于调查分析的结果以及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发达城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的先进经验,明确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发挥的方向,在优化制度设计、发挥激励作用、扩展具体项目、加强政策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管永祯[6](2021)在《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提出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体系,据此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保险金来维持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法律制度采用企业与劳动者分比例缴费的模式,独立收支,为失业的劳动者提供保障。一直以来失业保险金相较于其他四种保险制度,被部分劳动者视为“鸡肋”般的社会保障制度。究其原因,现行《失业保险条例》已经运行20多余年,其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壮大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从国有企业一家独大,转变为民营企业遍地开花。我国也由199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世界第七的国家攀升到世界第二,并且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全球最大市场需求的国家。从经济变化来说,“新冠疫情”的袭击、“中美贸易战”的突发、人工智能的日新月异、城市人口迁徙的变化,都预示我国应该重新审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在当前的情况下,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亟需重新梳理和反思,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和改革方向加以完善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确保人民安居乐业。本文首先对中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梳理,包括失业保险的三大功能: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着重介绍了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诞生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其后对现行第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功能进行了评价,发现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分别对现行失业保险法律制度领取资格不合理、无法应对重大公共危机、缴费费率没有层次区分、促进就业功能薄弱等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并尝试运用城市之间房屋价格差异和企业与申请离职的劳动者之间的对立关系来论证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款的不合理性并提出了几个具体完善措施,主要包括:将“非因本人意愿终止就业”条款扩大解释为“正当理由”;将“稳岗返还”政策纳入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以应对重大公共危机;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基于职业失业率进行分层次缴纳;加大促进就业的投入并增加新的举措。以期通过这些改革形塑适应社会需求的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李思特[7](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苏昕[8](2021)在《失业保险对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生活质量的改善,人民群众不再只满足于拥有基本的物质生活。提升幸福感已然成为人民的迫切需求,并且日益成为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议题。作为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与我国劳动者的民生福祉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颁布以来,失业保险制度日趋完善,在保障失业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以及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另外,失业保险所具备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求、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预防在职人员失业等功能,对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提高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保障程度不高、政策瞄准度有待提升,这明显阻碍了失业保险发挥其幸福效应。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以推动我国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景,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本文在综述主观幸福感和失业保险的相关文献基础上,阐释了主观幸福感、失业和失业保险的相关概念,随后介绍了与之相关的理论,并进一步探究了失业保险的基本功能及其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机制。继之,结合相关社会数据分析了我国社会整体的主观幸福感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在科学、谨慎的实证设计的基础上,使用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2018),实证分析了失业保险对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是否有影响,并利用中介效应模型来探究其影响机制;同时,本文也进行了分组回归以检验失业保险的幸福效应是否存在异质性。最后,在实证回归的基础上,根据实证结果得出相关结论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整体的主观幸福感一般,并未达到较高水平。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虽然不断发展完善,但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第二,实证结果显示,失业保险对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存在着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就业促进和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中介变量在二者之间发挥了显着且正向的部分中介效应,这验证了本文所做的研究假设,即失业保险给劳动年龄人口带来的幸福效应部分是经由就业促进和基本生活保障的路径传导的。最后,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本文从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改善就业形势以及提高人民基本生活保障等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其幸福效应的发挥提供启发。
廖玥棋[9](2021)在《中国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失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兼具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的职能和促进失业者再就业的职能。现阶段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存在覆盖面积较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和发放结构待完善等问题。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参考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经验,可以采取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调整失业保险缴费结构和支出结构、调高失业保险待遇等措施,来强化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职能。
韩艳林[10](2021)在《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了世界众多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下降和失业率上升,稳定社会就业成为世界各国重要的战略选择。短时工作制度作为一项曾在经济危机期间发挥稳定就业作用的政策工具,同样可以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降低社会的失业率。在采取短时工作制度的国家当中,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漫长的阶段而日趋成熟,具有一定代表性。德国的短时工作制度包括一般性短时工作制度、转移性短时工作制度和季节性短时工作制度。转移性短时工作制度和季节性短时工作制度为德国在正常年份维持较低的失业率水平作出了突出贡献。而一般性短时工作制度则在多次经济危机事件中保留了大量的就业岗位,避免了社会大规模失业现象的产生。本文旨在对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作出介绍,在基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成功经验,为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提出政策建议。论文对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研究主要分为四部分。首先,对一般性短时工作制度、转移性短时工作制度、季节性短时工作制度进行了概念界定,同时阐释了西方相关就业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福利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其次,对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内容展开分析,具体包括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发展历程、德国短时工作制度运行机制以及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特点。再次,通过对德国短时工作制度实施的效果进行分析,探讨了德国短时工作制度参与情况、德国失业率具体情况和德国经济发展情况。最后,基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借鉴德国短时工作制度成功经验,提出优化失业保险准入配套、完善失业保险待遇项目以及规范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的对策,以期促进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提高就业水平。
二、失业保险助再就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失业保险助再就业(论文提纲范文)
(1)低收入群体就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政策背景 |
2 失业保险阶段 |
1)1986—1993年。 |
2)1993—1999年。 |
3)1999—2002年。 |
4)2003—2011年。 |
3 国内现状 |
4 低收入群体面临的就业问题 |
4.1 流动农民工的再就业困难 |
4.2 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机制单一 |
4.3 失业保险覆盖面不足 |
4.4 低收入群体再就业歧视 |
5 加强低收入群体的就业保障的措施 |
5.1 加强国家对地摊经济的优化管理 |
5.2 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体的再就业培训机制 |
5.3 完善失业补助金的转移支付措施 |
5.4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公益性岗位建设 |
6 结语 |
(2)从民生角度看失业保险对社会稳定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一、从民生角度看失业保险的功能 |
(一)保障基本生活 |
(二)维持稳定和谐 |
(三)促进创业就业 |
(四)调节经济运行 |
二、实施失业保险维持社会稳定的主要措施 |
(一)发放失业保险金 |
(二)实施职业技能补贴 |
(三)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补贴 |
三、失业保险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保障范围覆盖面不够广泛 |
(二)促就业功效难于充分发挥 |
(三)稳就业功能并未充分实现 |
四、健全失业保险对社会稳定作用的举措 |
(一)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
(二)进一步细化失业保险保障内容 |
(三)更有效地预防劳动者失业 |
(四)更充分地促进劳动者再就业 |
五、结语 |
(3)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保障水平分析及再就业困境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保障水平与再就业困境 |
1.1 失业保险机制不够健全 |
1.2 失业基金征缴存在较大困难 |
1.3 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全面 |
1.4 针对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指导和培训不到位 |
2 我国失业保险保障制度促进再就业的措施探讨 |
2.1 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保障制度 |
2.2 明确机构责任,完善监督机制 |
2.3 建立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中心 |
2.4 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再就业培训的支持 |
3 新常态下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发展形势 |
4 结语 |
(4)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县域失业保险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状 |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
(一)社会参与认知度较低,承担失业保险的义务意识不强 |
(二)基础建设处于薄弱状态,难以满足失业保险业务的需求 |
(三)政策措施有待完善,难以匹配失业保险业务的发展 |
三、对策措施 |
(一)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
(二)制定完善县域层面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
(三)大力支持就业创业 |
(四)落实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
(五)加大县域财政资金的投入 |
(5)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简要评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研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失业 |
2.失业保险制度 |
3.失业保险功能 |
(二)相关理论 |
1.最优失业保险理论 |
2.积极的失业治理理论 |
二、长春市推进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的现状 |
(一)吉林省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
(二)长春市失业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部分制度执行情况 |
1.阶段性降费情况 |
2.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模式及运行情况 |
(四)长春市失业保险促就业功能应用情况 |
1.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 |
2.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 |
3.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问卷调查情况 |
1.面向个人的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
2.面向企业的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
(二)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的问题 |
1.部分群体无法享受失业保险政策 |
2.失业人员再就业动力不足 |
3.职业培训效果不佳 |
4.援企稳岗作用发挥不明显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问题的原因 |
1.失业保险制度尚需健全完善 |
2.长春市职业培训补贴支出范围小 |
3.长春市稳岗补贴政策作用发挥不够 |
4.部门间缺乏协调配合,政策碎片化现象存在 |
四、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借鉴 |
(一)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 |
1.上海市经验 |
2.杭州市经验 |
3.深圳市经验 |
(二)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对长春市的启示 |
五、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的对策建议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作用 |
1.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
2.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的激励作用 |
3.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 |
(二)完善失业保险促就业的具体项目,发挥失业保险功能 |
1.强化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对策 |
2.完善稳岗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
(三)实现多渠道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失业保险服务 |
1.加强地方政府监管力度 |
2.推进失业保险业务标准化建设 |
3.制定并完善再就业扶持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问卷调查(面向个人) |
附录二 问卷调查(面向企业/用人单位) |
(6)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失业保险法律制度概说 |
(一)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定位 |
(二)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三)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成就 |
二、现行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不足及分析 |
(一)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条件过于僵化 |
(二)缺乏应对重大公共危机的条款 |
(三)失业保险基金缴费固定费率有待调适 |
(四)促进就业功能不彰 |
三、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的路径 |
(一)以“正当理由”替代非自愿终止就业 |
(二)将“稳岗返还”纳入失业保险条例 |
(三)促进再就业的具体措施 |
(四)建立分层次的缴费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7)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失业保险对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 |
1.4 创新之处和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
2.1.1 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
2.1.2 失业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
2.1.3 社会保障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
2.2 就业促进和基本生活保障的中介作用 |
2.2.1 失业保险对就业促进的影响 |
2.2.2 就业促进在失业保险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中介作用 |
2.2.3 基本生活保障在失业保险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中介作用 |
2.3 失业保险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
2.4 简要述评 |
第3章 核心概念与相关理论基础 |
3.1 核心概念 |
3.1.1 主观幸福感 |
3.1.2 失业与失业保险 |
3.2 失业保险影响主观幸福感的理论基础 |
3.2.1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3.2.2 效用理论 |
3.3 失业保险对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机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主观幸福感与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 |
4.1 我国国民的主观幸福感的现状 |
4.1.1 总体现状 |
4.1.2 特点 |
4.2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 |
4.2.1 失业保险的参保现状 |
4.2.2 失业保险的受益现状 |
4.2.3 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现状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失业保险影响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研究设计 |
5.1 研究假设 |
5.2 数据来源 |
5.3 变量选择及描述性统计 |
5.3.1 变量选择 |
5.3.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4 模型构建 |
5.4.1 基本模型 |
5.4.2 机制模型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失业保险影响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实证分析 |
6.1 总样本回归 |
6.2 稳健性检验 |
6.2.1 使用有序probit模型回归 |
6.2.2 更换被解释变量 |
6.3 机制分析 |
6.4 分样本回归 |
6.4.1 地区分组回归结果及分析 |
6.4.2 城乡分组回归结果及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扩大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
7.2.2 调整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水平和期限 |
7.2.3 优化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构 |
7.2.4 改善就业形势和提高基本生活保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国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现状 |
(一)失业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但覆盖面积仍然有限。 |
(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存在问题。 |
(三)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的方式不合理。 |
二、西方国家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政策 |
(一)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
(二)重视失业保险基金的再就业功能。 |
(三)缴费制度。 |
(四)提升失业保险金待遇。 |
(五)实行失业保险待遇与再就业的行为挂钩的办法,激励再就业。 |
三、政策建议 |
(一)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
(二)调整失业保险缴费结构和支出结构。 |
(三)调整失业保险待遇。 |
(四)改革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的方式。 |
(五)政府部门给予支持。 |
(10)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一般性短时工作制度 |
2.1.2 转移性短时工作制度 |
2.1.3 季节性短时工作制度 |
2.2 理论基础 |
2.2.1 西方相关就业理论 |
2.2.2 人力资本理论 |
2.2.3 福利经济理论 |
第三章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运行体系 |
3.1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发展历程 |
3.1.1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确立阶段(20 世纪 20 年代—20 世纪 80 年代) |
3.1.2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发展阶段(20 世纪80 年代—21 世纪初) |
3.1.3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完善阶段(21 世纪初—至今) |
3.2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运行机制 |
3.2.1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运行准入机制 |
3.2.2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运行给付机制 |
3.2.3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运行道德风险防范机制 |
3.3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的特点 |
3.3.1 缩短工时跨度较大 |
3.3.2 申请条件较为严格 |
3.3.3 给付金额水平适度 |
3.3.4 实施期限时间较长 |
第四章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实施的效果分析 |
4.1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参与情况 |
4.1.1 总体参与情况较为稳定 |
4.1.2 危机期间参与人数激增 |
4.1.3 男性雇员参与率高于女性 |
4.2 短时工作制度稳定了德国社会就业 |
4.2.1 总体失业率维持较低水平 |
4.2.2 危机期间失业率较为稳定 |
4.3 短时工作制度促进了德国经济发展 |
4.3.1 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 |
4.3.2 危机后经济复苏明显 |
第五章 德国短时工作制度对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启示 |
5.1 优化失业保险准入配套 |
5.1.1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
5.1.2 提升失业保险统筹层次 |
5.2 完善失业保险待遇项目 |
5.2.1 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
5.2.2 丰富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项目 |
5.2.3 适时引入缩短工时措施 |
5.3 规范失业保险基金使用 |
5.3.1 重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
5.3.2 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四、失业保险助再就业(论文参考文献)
- [1]低收入群体就业保障问题研究[J]. 刘子墨.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1(08)
- [2]从民生角度看失业保险对社会稳定的影响[J]. 金亦奇. 中国集体经济, 2021(21)
- [3]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保障水平分析及再就业困境探讨[J]. 李琳. 商展经济, 2021(12)
- [4]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县域失业保险工作[J]. 林瑞招. 就业与保障, 2021(11)
- [5]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D]. 王婷. 吉林大学, 2021(01)
- [6]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管永祯. 吉林大学, 2021(01)
- [7]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8]失业保险对劳动年龄人口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D]. 苏昕.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9]中国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问题研究[J]. 廖玥棋. 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 2021(05)
- [10]德国短时工作制度研究[D]. 韩艳林. 河北大学, 2021(02)